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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 http:/ 中国戏曲表演艺术中的“四功五法”作者:李守英 来源:椰城2009 年第 10 期 中国戏曲,是我中华民族特有的一种综合性的舞台艺术。这种艺术,主要是运用中华民族传统的艺术理念和审美情趣,通过戏曲演员在舞台上施展各种生动而形象的表演手段,来反映历史或现代的各种戏剧故事,从而满足观众视觉与听觉的审美需求,及其思想和精神的愉悦与享受。面对着古往今来、大千世界、无其不有的人间百态,我国历代戏曲艺术家创作了不计其数的戏曲剧本。经过千百年来,无数艺人在戏曲舞台上反复演出、反复实践、反复创造、千锤百炼、薪火相传逐步形成了一套既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戏曲艺术表演程式。这套程式,就是戏曲演员必须掌握的四个方面的表演基本功(即“唱、做、念、打”)和五个部位的表演基本法(即“口法”、“手法”、“眼法”、“身法”、“步法”)。这些“功”和“法”,在中国戏曲界即称之为“四功五法”。“四功五法”,是我国戏曲艺术的优秀传统;“四功五法”,是无数戏曲表演艺术家天才与智慧的结晶;“四功五法”,是中国戏曲中最为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四功五法”,是中华艺术在世界上独树一帜的重要特征。而今,“四功五法”的传承、发展和创新,更是当代戏曲表演艺术家必须履行的天职与使命!作为中国公民,特别是广大戏曲爱好者和青年朋友们,应当珍惜和热爱祖国优秀的戏曲艺术,更应该具备戏曲艺术鉴赏和审美的基本常识与素养。为此,我特别选择了一种“概述”的方式,向大家简略介绍一下中国戏曲表演艺术中最具审美价值的传统程式“四功五法”。一、四功 “四功”,指戏曲演员必须具备的“唱、做、念、打”四个方面的基本功。1、唱功:在中国戏曲中,绝大部分戏的内容和情节,都是以“唱”的形式来表现。所以,“唱功”在戏曲表演的众多功法中居于首位。谈到戏曲里的唱,首先应该明确界定其“唱法”(发声方法)。目前,大家熟知的唱法约有三种:即“美声唱法”、“通俗唱法”、“民族唱法”。这三种唱法各有其不同的发声要求和审美标准。这里,我们必须认定:戏曲唱法,就是最为典型的、最具艺术魅力的民族唱法。而这种民族唱法,最强调的“功夫”和最主要的审美标准是吐字清晰、行腔圆润,即所谓“字正腔圆”;再者,由于中国戏曲剧种繁多,演唱风格各具特色。故而,所有的戏曲剧种的演唱,都有一个共同的审美核心,那就是人文情怀和地域风韵,即所谓“韵味”。(1)关于“字正腔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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