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doc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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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决定、指示,并及时、准确、认真地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通知、通报。二、深入生产一线,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坚持认真地按“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指挥生产。三、负责抓好开工前、生产中、收工后的汇报工作,认真听取现场人员的汇报,仔细查问安全情况,并详细记录,合理调度。四、对现场反映的安全问题,要严肃对待,认真组织处理,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值班领导请示汇报,作出处理决定,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先安全后生产。五、负责掌握矿井供电系统、设备能力情况,按系统能力进行合理调度,组织好安全生产,严禁各系统超符合运转。六、对生产中发生的灾害事故,要迅速掌握情况,及时向矿领导及安全科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调动物资、设备、人力和车辆,迅速组织抢救工作。七、深入基层,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及时发现安全问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八、参加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参加各类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九、管理维护好监控系统,确保系统工作正常,各种监测数字能得到及时记录、传送。出现异常要及时处理解决。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一、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坚持按照安全第一的方针组织指挥、协调生产。二、在生产矿长的指挥下,负责调度室的全面工作,对逐日作业计划进行组织安排、落实、实施调度指挥。三、组织好调度会和班前碰头会及有关生产会议,随时掌握生产动态,搞好均衡生产。四、负责协调全矿生产单位及辅助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五、对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负责调动人力、物力,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权利。六、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做到上传下达,下传上报及时准确无误。七、根据领导指示和生产情况,及时下达调度命令、通知、通报等,对“三违”行为,抗拒调度命令者在同级部门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责任。调度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一、坚持按“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定指挥生产。经常深入井下第一线,掌握生产动态。二、根据主任安排,具体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三、掌握生产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四、努力完成分管的工作,逐项总结,向上级领导汇报。五、参加有关连队组织的安全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状况。六、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七、参加一般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调度员岗位责任制一、在调度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定,不折不扣的做好本职工作。二、认真做好矿有关生产工作的记录。深入井下熟悉情况,随时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三、解决生产中的矛盾,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妥善处理各队、组之间的关系。四、做好井下人员的登记,认真安排劳力。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业务调度。五、认真填好有关报表,积极向上级领导提供原始数据。六、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七、负责当班室内外清扫工作。八、当矿井发生各种事故时,要及时向调度主任汇报。调度室跟班员岗位责任制一、坚持井下六小时跟班制,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二、掌握当班井下生产动态,及时、准确、果断地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了解调度会议安排的任务落实情况,认真填写调度日志,每天向主任汇报当天生产情况。三、随时掌握生产趋势,灵活机动地对当班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调度。四、协调好各队之间的关系,班中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且组织一切力量进行现场处理,做到尽快恢复生产。五、对“三违”现象有权制止。六、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调度室电话值班员岗位责任制一、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二、认真填写调度日志和各种记录台账,做好电话记录上传下达,下情上报要准确,及时无误。三、及时传递生产信息,对生产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要随时汇报。四、当发生重大人身事故和停产事故时,要及时协助进行组织抢救工作。五、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外卫生。六、认真学习调度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七、严格交接班,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调度室考勤员岗位责任制一、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徇私情。二、认真掌握职工上、下班情况,对本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三、考勤人员要做到一丝不苟,不记人情工。四、考勤人员必须做到出勤数字准确无误,记工数字整理清楚,不出差错。五、对入井人员考勤必须穿工作服方可考勤,否则按不入井对待。 调度室交接班制度一、调度室交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调度室。二、在交班前,值班人员必须对当班生产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填好有关调度表和交接班记录。三、交清安全情况及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关键部位的变化情况。四、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执行情况。五、交清正在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详细内容。六、交接班人员必须遵照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的交接班原则。七、接班调度员要认真听取交班人员所交情况,仔细查看各种记录和台帐。八、交接班人员在正常交接后,要在交接班本上签字。安全监控异常处理程序、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发现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煤矿值班领导负责隐患的排查,并必须在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监控中心和镇监控室(传真或邮件方式),报告必须有矿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警报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监控中心和镇监控室备案。、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的及设备开停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立即通知调度室;由煤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市监控中心和镇监控室,、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值机人员收到市、镇监控中心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整改情况每小时上报市、镇监控中心一次,每半小时内消除的情况,只报送结果,又市、镇监控中心备案,以备核查。、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要将当班入井人员登记上传。对于煤矿领导跟班下井情况,每班下井小时内调度室将跟班领导姓名、职务、入井时间等报矿监控室,监控室值机人员录入微机并上传市监控中心,跟班领导下井检查情况在出井后小时内录入上传。5、煤矿当班入井小时内,各工作面专职瓦检工将光学瓦斯检测仪与瓦斯传感器检验情况(瓦斯器值、传感器值、误差)通过下井电话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监控室录入上传。、煤矿生产情况,工作等参数由调度室在工作面开工和结束日内报监控室录入上传,工作等产量在第天录入上传。、每月日、日、日前,煤矿生产技术部门,测绘员对井下采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测量,并将数据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监控录入上传。、每月日、日、日煤矿测风员对井下各用风地点进行一次风量测定,并将测量结果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监控室录入上传,每月日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设备参数,通风设施等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并将结果报调度室,通知监控室录入上传。、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要在每月日、日、日把矿井图纸或图层及时更新。安全监控人员工作责任制(总)1、负责按标准规定对监控系统进行巡检、维护、调校工作,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同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2、负责按要求安装各类传感器。3、对监控系统的各软件要能熟练掌握,并对其能进行简单的维护。4、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对探头进行调校一次,以便了解、掌握工人的工作场面,及安全状况,检查是否有安全隐患。5、值班人员必须负责机房卫生、安全工作,使机器工作在一个适宜的环境下,不能因为环境而导致系统瘫痪,从而影响工作。6、定期下井检查监控系统电缆的标准化吊挂,设备完好工作。7、每周一必须与镇监控中心联系一次,了解一下上周网络是否一直畅通,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8、对各类台帐、资料要及时填写、字迹工整、内容准确。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监控系统运行岗位责任制矿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材、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根据本矿具体情况,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相关公众人员操作规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人员培训学习,经常浏览矿井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安全矿长: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监管系统正常运行工作,对井下出现的弄虚作假、消息不真实等隐患情况,要及时加矿解决和处理,对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矿方不予以处理可直接申诉至上级主管部门。调度主任:严格执行安全监控运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保养工作;负责本矿各种传感器、井下分站校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机电科长: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该系统供电线路运行正常,深入现场第一解决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系统的瓦斯电闭锁是否正常,传输线路是否存在的隐患等情况,协调该系统检修与供电之间的关系,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处理监控人员汇报隐患情况。生产矿长: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的规章制度;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及时掌握矿井裁决动态,督促测绘员及时做好系统的采掘跟踪和图纸填绘工作,杜绝越层越界和“三界”采煤,杜绝不真实消息上传。瓦斯员: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系统正常工作,专职管理监控系统分站、传感器、通讯电缆及风扇“三专两闭锁”等装置。如有损坏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处理,发现监管系统运行中出现弄虚作假、不真实消息传输、瓦斯超限、无数据、无信号等重大隐患的,有权立即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在瓦斯报表中要记录光学瓦斯检测与甲烷传感器的对照表。监控室主任岗位责任制一、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二、负责安全监控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的检查落实。三、负责本矿各种传感器,井下分站的校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四、对瓦斯超限等隐患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并组织落实。五、及时做好系统的裁决跟踪和图纸填绘工作。越层越界和“三下”采煤。六、对监控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瓦斯超限报警等事故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矿方领导进行停产整改。并将隐患处理情况上报市监控中心。七、参与处理监控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的有关人员及时处理。监控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一、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二、协助监控主任对安全监控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的检查落实。三、协助监控主任对本矿各种传感器,井下分站的校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四、协助监控主任对瓦斯超限等隐患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并组织落实。五、及时做好系统的裁决跟踪和图纸填绘工作。越层越界和“三下”采煤。六、协助监控主任对监控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瓦斯超限报警等事故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矿方领导进行停产整改。并将隐患处理情况上报市监控中心。操作人岗位责任制一、遵守本室各种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二、要掌握煤矿通风瓦斯知识,微机操作知识和安全监控基本功能。三、要了解监控设备的性能,连接和运行情况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四、要不间断浏览、分析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各种实施数据和参数。五、接到报警,断电信号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通知矿调度室,上报矿有关负责人,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安全监控中心,并作好详细记录备案。六、及时采掘动态和图纸填绘情况。七、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及时接受各级监管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指令、通知书,并及时上报有关隐患情况。监控室管理制度一、监控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至少配备一个监控技术人员值班。二、监测微机各测点瓦斯等信息,数据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及时接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指令,通知书等。三、接到报警和断电信号后,应立即通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按规定上报矿负责人,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案。四、每班瓦斯员按规定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系统甲烷传感器数值进行对照、记录,当两者误差超标时,先以数值较大值为依据,由通风部门在8小时内校正完毕,并将结果报监控技术人员。五、矿调度室负责人,每天将分站、传感器,通风、电缆、局扇,“三专两闭锁”。矿井通风情况采掘进度产量和领导下井情况以及安全人员下井监察等信息,包括监控技术人员,由监控人员录入微机管理。瓦斯日报审签制度一、每天必须定时打印上日矿井瓦斯监测日报,并对瓦斯传感器和光学仪器进行检验校对。二、坚持24小时不间断连续监测,并及时将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按规定上报,不得随意关停监控系统,保证监测系统运转正常。三、系统匹配的瓦斯传感器每十天校验一次,每半年鉴定一次,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性。四、每日早八点前,监测技术人员将上日瓦斯日报打印,并报通风部门领导、安全矿长、总工以及矿长逐级审阅签注。五、监测技术人员将审签后的日报管理存档,以备查阅。监控室交接班制度一、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交接班监控技术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并认真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二、值班监控技术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精心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打瞌睡。三、值班监控技术人员,负责做好当班瓦斯监测,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四、认真做好瓦斯监测日报,及其它相关资料的打印,上传工作。五、严格遵守值班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缺岗,不办理交接班手续和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协调处理。六、做好瓦斯监测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室内卫生清洁,通风良好。七、交接监控技术人员上班前对上个班次运行和记录登记情况作详细检查,一切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交接班。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为保证安全仪表的正常使用,提高安全仪表使用中计量的准确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一、矿监控室负责本矿安全仪表的检验校对工作,由专人负责,按时检验。二、安全仪表(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分站、负压传感器、便携式报警仪、温度传感器、CO传感器、光学瓦检仪等)的检验必须有记录,台帐。三、安全仪表的检验,必须在安全规程规定的时限内(甲烷传感器、便携式报警仪、每十天调校一次,每半年鉴定一次;风速、负压、温度、CO传感器每十五调校一次,每半年鉴定一次,光学瓦检仪每半年至少调校一次,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并保存完整的检验报告。四、检验不合格的安全仪表要及时更换、补充,保证备用和使用用量。五、安全仪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验,对负责检验的人员要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其责任。光瓦与甲烷传感器数据对照制度为了加强通风瓦斯管理与测定监控工作,确保瓦斯检测数据得准确可靠,预防瓦斯事故得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矿瓦斯员负责本工作区域内甲烷传感器与光学瓦检仪测值对照工作。二、矿当班瓦斯员入井2小时内,必须对本工作区域内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得值进行对照,通过井下电话,上报矿调度室,并填写对照表,下班后包矿监控室。三、调度室要及时将井下上报得对照测值通知矿监控室,由监控室录入上传。四、监控室要把每班光瓦仪和甲烷传感器得监测值进行对照分析,并做好汇总记录存档保存。五、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测值,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瓦斯员要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报矿监控技术人员,由通风科在8小时内调校完毕。甲烷传感器定期校验制度1、矿井瓦斯电闭锁系统由机电科负责对其安装、维修和调校,确保系统完好和准确。2、甲烷传感器要登记造册,注明数量、使用地点、进矿时间、校检时间、使用运行情况等。3、瓦检人员每班必须使用光学瓦检仪对所在地点的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当班结果报监控室。4、甲烷传感器每10天必须进行一次校检,每10天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并做好记录。5、甲烷传感器校正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调校,合格后,粘贴标签,注明精度及时间。6、甲烷传感器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每年进行一次性能鉴定,因检修或鉴定传感器需要停止运行时,要由通风科提前制定措施后方可进行。仪器仪表管理制度一、瓦检器1、瓦检器必须有专人使用,专人保管。2、瓦检员不得随意打开,拆卸仪器(除要换电池外),光谱不清晰不得随意调试光源灯泡。3、瓦检器不用时,要将电池取出,放在干潮处保存。4、严禁碰撞瓦检器,若偶然发生碰撞,仪器必须经过校正后才能使用。5、药品粒度应为3mm-5mm,严禁使用失效变质药品,本矿规定,每半月更换一次药品。6、仪器按规定到计量局进行校正。7、对瓦检器的保管要建立台帐。二、测风仪表1、测风表要有主观人员保管,测风员每旬测风结束后要交到通风科,保管人员要放到干潮通分处保存。2、测风员要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在超风速的情况下使用风表。3、使用时要小心谨慎,不可用手触摸风叶,不可强烈碰撞。4、风表每半年校正一次。5、对风表的完好使用情况要建立台帐。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安全生产,预防瓦斯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对部分下井人员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为合理使用,充分发挥仪器效能,特指定本规定。一、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由监控室统一管理,个携带人员入井到监控室领取,升井后交回监控室进行充电。二、仪器领取后,携带人员必须对仪器进行检查,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是否显示正常,电压是否充足,非正常仪器不得入井。三、仪器又专人领取随身携带,不得转借他人或存放它处。四、仪器由专人维护、校验和维修,其他人员严禁乱调和拆卸仪器。五、仪器要注意保养,在携带和固定使用过程中,要防止猛烈冲击和碰撞。六、要经常清擦仪器及外套煤层,保持仪器清洁干净。七、监控室要对仪器定期进行校验。八、仪器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通风仪器仪表保管、检修保养制度为保证安全仪表的正常使用,提高安全仪表使用中计量的准确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一、矿监控室负责本矿的安全仪表的检验校对工作,由专人负责,按时检验。二、安全仪表(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分站负压传感器、光学瓦检仪等)的检验必须有记录、台帐。三、安全仪表的检验,必须在安全规程规定的时限内(甲烷传感器每十天调校一次,每半年鉴定一次;风速、负压传感器每十五天调校一次,光学瓦检仪每半年至少调校一次,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并保存完整检验报告。四、检验不合格的安全仪表要及时更换、补充,保证备用和使用的用量。五、安全仪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验,对负责检验的人员要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其责任。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为了充分发挥瓦斯监控系统的重要职能,确实保障我矿监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几项措施:一、确保定期检验仪表制度,安全仪表的检验必须在安全规程规定的期限内(如:甲烷传感器每十天调校一次,每半年鉴定一次)并保存完整的校验记录。二、定期接受上级监督机构的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和其它工作人员的检验维护,并要求其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三、监控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每班检查安全监控设备,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四、监控室建立以下台帐及报表。设备、仪表台帐,监控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矿井安全监控日报等。安全监控操作规程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有关检测数据必须能在计算机内存储、记录、查询,并能及时判断设备故障,做到传感器数据准确、传输信号可靠。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风电、瓦斯电闭锁功能,且传感器的布置和有关技术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3、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对主机、动力开关和安设位置、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等作出明确规定。4、系统使用前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在地面经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才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才可使用。5、系统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必须将井下设备全部升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6、井下分战影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护,使其距航道底版不小于300毫米或吊挂在巷道中。7、瓦斯传感器必须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小于300毫米,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毫米。8、井下瓦斯传感器必须安装在航道顶板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定期检查。9、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应配备两台计算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并配有打印机和屏幕显示器。中心站计算机电源应经在线式不间断电源或交流稳压器加后备式不间断电源供给。10、中心站机房应采用空调设施和抗静电地板。机房应悬挂安全监控系统图并定期填绘。1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机房每班必须有至少一名值班员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行状态,负责传输监测数据和填报上传的各类报表和图纸。接到警报(或断电)信号及事故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调度室值班室。12、数据传输要求:(1)实施井下安全监测数据(包含瓦斯含量、设备开停参数等)(2)按下井时间及时将当班入坑人数,数据传输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名单上传;(3)每日上午9时必须将上日工作面进度填图和上日产、销量、平均售价报表填报上传。(4)每月3日前必须将煤炭企业上月产值、产量报表按时填报上传。监控值班员操作规程1、掌握煤矿通风瓦斯知识、微机操作知识和安全监控系统基本功能。2、每天24小时值班,值班员必须认真监视监控主机屏所显示的各种信息,不间断浏览、分析安全监控系统各种信息数据、参数及网络上传情况,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行状态,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准时打印瓦斯监控报表及时超限值作出分析,接听并记录值班电话。3、未出现异常情况,监控值班人员严禁对监控主机、光纤收发器、UPS电源等重要设备进行开、停操作。4、值班时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事故报警及发生异常情况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调度室或安全通风科及当班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做出详细记录并在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必须有矿值班领导签字)传真上报高平市监控中心。5、监控值班员收到上级监控中心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整改情况每30分钟报上级监控中心一次(报告中必须有矿值班领导签字)。6、监控值班员每班按下井时间及时将当班入坑人数、值班领导下井名单、检查情况,数据录入人员姓名及检查督办情况传输入网。7、掌握采掘动态正确使用“煤矿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图纸填绘。8、每日8点班监控值班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写出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的书面日报材料,报送矿有关负责人审阅,然后将报告存档,主要内容及处理意见报送安全通风科。9、监控值班员必须保证当班室内卫生清洁、环境整洁、做好系统各类台帐、数据汇总,统计和存档工作。产量监控操作人员责任制一、负责矿井产量监控正确运行。二、负责产量数据在真实并及时在传达,并且要上报反应问题。三、负责对上面中心站下达的指令,及时通知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四、对本矿的产量进行实时调度控制每月不超过3万吨,每年不超过30万吨。五、至少每班对监控系统排查两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保证网络通畅是网络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网管中心将对网络运行状况进行调查并收集用户反馈意见,建立网络运行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的网络运行状况,网管中心将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2若我矿在工程建设和维护时确需断开网络的,需要事先向网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必须写清楚申请断网的理由、何时断网、持续时间、等内容。经网管中心批准后才能进行所需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并将记录备案; 3若由于局域网高速接入运营商的原因需要断网的,若已经得知断网消息的,必须在断网之前及时发出通告,并报网管中心备案; 4在断网前没有事先申请报批、或者没有事先发出断网通知、或者无故出现网络阻塞等情况,若经网管中心调查分析,并不存在高速接入运营商的原因或线路设备突发事故的,将视为网络工作人员的责任事故。对责任事故的当事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案; 5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网络有害信息的防范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在考核网络工作人员工作时,网管中心将把网络运行记录作为一个重要依据。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当班值机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巡检记录和矿井安全日报,要求做到井下测定数值和调度室留存数值及网页上传数值三对照,不得弄虚作假。二、如遇设备出现故障进行检修,由当班值机人员负责做好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和检修记录的统计并及时存档。三、每月月底由主任带头和当班人员共同对矿井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作出月报表,并及时存档。四、要建立建全设备仪表台帐,妥善保管。五、安全监控机构必须绘制安全设备布置图和断电控制接线图,图上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并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六、监控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专人管理,对井下事故记录应长期保存。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依据。产量监控管理制度一、保证产量监控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产量监控与提升设备使用同一条供电线路,保证运输线路畅通和监控数据的正常传输,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产量监控系统,不得自行变更系统软件秩序。二、负责产量运行的真实,及时上传,并及时上报反映存在的问题。负责对上级中心站下达的指令及时通知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三、对本矿产量监控出现的异常情况,要立即向矿负责人汇报,并将异常情况部位或故障位置上报市监控中心。四、监控室接到上级监控中心指令后,要立既做出反应,每一小时向市监控中心传真报告一次处理进度。直至异常情况排除。五、产量监控系统或网络传输异常情况不能及时排除的,监控室要对产量统计汇总措施,并向市监控中心传真班产数据,日产数据。六、完成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布置的其它任务。产量监控系统应用操作规程一、启动IE游览器,在IE游览器的地址栏输入http/136.136.136.5.出现登录界面。二、在用户名文本框中输入gplong用户名,在密码文本框中输入gplong点击登录按钮既可进入系统.首页显示煤矿的名称,矿井编号、煤炭产量、设备状态、产量数据。发放时间,采集的时间和当月序号.三、点击首页左边的菜单栏,可以修改密码,矿井设置可以查看和修改矿井信息。点击通讯状况查询,可按条件查询煤矿的网络通讯记录。包括网络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和持续时间、结束时间与持续时长。点击设备状态查询可查询设备状态数据,包括电源状态,传感器状态,变速器状态等。点击产量汇总查询可查询月产量日产量。四、每二十分钟浏览一次页各种参数,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产量监控系统运行记录,维修记录,系统整体检查记录。每天8时前打印产量报表上报矿领导。控制产量在每月不超过3万吨,每年不超过30万吨。产量监控维护管理制度一、产量监控管理人员负责对应用平台的备份,系统调试升级和服务器杀毒工作。二、对产量监控系统软件硬件故障,要立即查明原因,会同相关厂家及时解决。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要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保证系统平台的正常运行。三、终端维护由市维护队,每10天维护一次。四、出现终端故障,煤矿要立即通知维护人员,维护人员应在两小时内到现场维修。五、维护人员每10天对产量监控设备计量精度进行调试校正一次。产量监控系统定期校验及年度检验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提高产量监控系统的准确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1、由生产厂家每月派专人对本矿产量监控系统进行至少一次定期校验和年度检验。2、监控室必须有定期校验肯年度记录及相关手续和台帐。3、积极配合上级职能部门每年进行一次自检并与厂家做好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接收上级主管部门的年检。产量数据定期归档、备份管理制度1、产量数据及其它系统主要设备数据均由专人负责定期归档和备份管理。2、监控室的各种产量数据信息的定期归档和备份管理,需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工作并有一定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为计算机管理员,负责定期归档和备份工作。3、产量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在硬盘上,并要求集中和守地保存,保存期至少三年。监控设备故障报告制度一、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上报,积极组织抢修在尽可能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方法,恢复时间等作好记录。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恢复工作。三、系统出现故障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超过2小时应向市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按照规定立即采取措施,有故障不报告者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一、中心的计算机设备及其附属的管理(登记)于维修中心人员负责。设备管理人员每半年要核准一次设备登记情况。二、主机(系统中小型计算机)、网络服务器及其外围设备要配合系统运行人员每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和维护,尤其设备供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等。三、中心以外各处室的微机、打印机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原则上有各处室自己负责。如需要中心人员修理时,可由维修室登记维修。3.0闭锁试验操作规范为了确保我矿掘进工作面安全有序运行,在执行故障超限闭锁的同时,根据新的行业技术要求,必须定期进行3.0闭锁功能的测试,由于其操作过程的特殊性,特制定操作规范如下:一、每次试验必须上报总工,由总工统一安排部署。二、参与人员必须由安全、电工、瓦斯员和测试人员组成,缺一不可操作。三、操作过程,全体参与人员到场后:1.由瓦斯员当场测试工作面内瓦斯浓度,确保小于0.5%并报告安全员。2.由安全员代替总工下达停风命令。3.确保局扇完全停止运转后,由安全员命令测试员用3.0标准气样对传感器进行测试。4.确定传感器显示值大于或等于3.0后安全员方可命令电工给局扇送电。5.电工在接送电通知后,必须快速反应给局扇送电。6.如送电未果,说明3.0闭锁测试成功,反之测试失败,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并当场解决。重新测试,直到成功。四、测试确认成功后,由测试员上井后填写相关报表存档备查。由瓦斯员实测工作面瓦斯浓度小于3.0后,安全员下令送风,恢复正常工作。五、上报总工、矿长签字认可后,方能认定本次测试成功。瓦斯事故应急预案一、煤矿瓦斯检测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在6分钟内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经过等情况及时上报所属煤炭主管部门,要求以电话或传真上报,报告必须由矿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上报一次,将警报消除后的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上一级监控室备案。二、煤矿瓦斯监测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断电馈电传感器显示开关任然有电的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它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利用系统的异地断电功能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三、煤矿瓦斯检测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并在6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上一级监控室,报告必须由矿值班领导签字。四、煤矿矿井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软件、硬件故障,应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与厂家联系尽快修复,同时报告县监控中心,并责令井下瓦斯员每半小时用光学检测一起测量瓦斯一次,所测的瓦斯值由矿监控室值班员上报上一级监控室,直至故障排除。五、煤矿瓦斯监测系统值班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处理结果及时上报,以备核查。大型设备定期检查、检修制度一、大型固定设备及筛选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检修,充分利用好法定节假日进行检修,同时安排好年、季、月检修计划。 二、对采煤机、掘进机、运输机等移动设备要做到轮换检修。按轮换检修计划和图表进行轮检工作。 三、机电设备的检查、检修分日检、周检、月检三种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日检,每日停运时间为2小时,综采工作面停运时间为小时。 周检,每次停运时间为24小时, 月检:(包括中小修)每次停运时间为824小时, 对采掘运输设备(移动)每班必须保证有30分钟时间检查检修时间。 四、日检工作的进行由各矿(区)的专职电钳工或包机组人员负责检查检修。 五、周检工作的进行由各班组长或技术员组织进行要根据设备数量分别安排(编制好周检修表)并要做好检修记录。 六、月检工作的进行,由机电矿长组织进行检查、检修,月检工作应结合矿机电设备轮流交叉检查计划进行,并要填写好检修记录。 七、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执行三检时间时,在本月内另找时间(检修时间可串用但不可占用)须经机电矿长批准。 八、凡是经过检查、检修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工作。九、机电运输设备定期检查、检修内容由机电矿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十、机电运输设备质量检查(完好检查)矿每周组织一次。矿井停电检修制度 一、非专职或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电气设备停、送电等工作不得少于两人,必须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三、停、送电必须有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或有关负责人的书面通知或现场口头命令方可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 四、设备停电检修时,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开关断电后,停电开关操作机构必须锁住,设专人看管,并在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五、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验电、放电和装设接地线必须按以下规定操作。 1、验电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经过试验合格的验电笔进行验电,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三相分别进行验电。高压验电必须带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2、放电、装设接地线必须两人进行,先接好地端,在接导体端。拆除时,先拆导体端后的拆解地端。 六、上述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的操作,必须有瓦斯员在场,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 七、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防治水工作制度1、根据规程有关规定,公司每年必须修改完善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防治水工程计划内容应包括:组织领导防治工程计划和灾害预防安全措施等。2、生产测绘中心必须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收集,调查和核对矿区范围内古窑井口位置,开采范围等。3、查清矿区及其附近的地面的河流、井、泵沟渠的汇水情况,并掌握当地历年降雨量和最高水位的资料,以便建立相应的流水、防水和排水系统。4、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根据情况采取措施,塌陷地段要填平压实,积水要排放。5、井口附近,工业广场和生活区的排水沟要经常清理,并在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人员全面认真地检查一遍,保证水沟畅通无阻。6、井下巷道排水沟,水仓在每年雨季前必须安排彻底清理一次,井下主要排水设备(包括水泵、水管、闸阀和配电设备)必须在雨季前全面检查一次,所有零部件都应齐全,并对人和全部工作备用的排水设备进行一次试运转,确保排水设备完好无问题。7、在水淹区域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进行采掘工作,必须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如果难以排除积水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采掘。8、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淋水等异状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通知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9、在预计水压、水量较大的地点探、放水时应编制放水设计并制定相应的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10、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在接近被淹井巷、老窑或打隔离煤柱放水时,都必须制定措施,按要求探水前进。11、各井口应准备足够的堵水器材,如发生雨水注入井下时,要及时堵截,并立即汇报调度室,现场人员要一方面监视水情,一方面组织排水。防灭火管理制度1、地面各建筑物、煤堆、石干山、木料场等场地所辖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编制出防灭火措施和制度。2、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机修车间负责定期对反风设施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以备查。3、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配备的消防材料和备用工具(品种、数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通风部门应定期检查和更换,不得挪用。4、各进风井口所辖单位应在进风井口安装防火铁门或制定防止烟火进八矿井的安全措施,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5、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l00m设置一个三通,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50m设置一个三通,地面消防水池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6、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7、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碉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气焊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安全科、通风科、安全矿长审批后,方可执行。8、井口检身员应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每一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井。9、机修车间加强矿灯管理,杜绝矿灯失爆,入井人员严禁将失爆矿灯带入井下,严禁随意敲打、磕碰、拆除矿灯。10、井下各施工单位严禁在井下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井下因检修等原因使用过的棉纱、布头、纸和润滑油必须放在铁桶内盖严,严禁乱扔、乱放、乱倒。11、供应科在购置井下使用的胶带、电缆、管线、风筒等物品时,必须选择具有阻燃性和抗静电性能的物品。12、机电科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加大对井下供电线路的监督检查,严禁非防爆电气设备入井,井下供电线路必须做到“三无”,杜绝电气失爆。13、通风科对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采区。因故不能按期封闭的工作面,必须制定防火措施。14、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的存放地点。15、矿井在开采过程中,通风科必须牵头组织对矿井煤层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并将鉴定结果报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炭管理部门备案。16、矿井在延伸新水平和采区开采新煤层时,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17、任何人在井下发现火灾时,必须立即切断火灾范围电源并向调度室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调度室接到火警汇报后,立即按煤矿事故救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通知有关人员。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掘进巷道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科派人现场指挥进行贯通。二、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当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前,生产科地测组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同时向矿调度室、通风科、安全科下达通知书。通风科必须事先做好调改风等准备工作。三、巷道贯通都必须汇报通风科、调度室、通风调度,每班都必须掌握贯通距离等有关情况并报告当日值班矿长。四、平行巷道(正副巷)与横贯贯通执行下列规定。1、一个超前另一个头的距离不得大于横贯间距。2、横贯与巷道(或巷道与横贯)贯通相距20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不得对接,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和瓦检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量,必须停止一切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3、正副巷和横贯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4、正巷、副巷和横贯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必须执行正副巷同时停电撤人,并设置警戒。5、贯通后,对后一横贯应立即临时密闭,并随即进行改道移风机,抓紧时间密闭后一横贯。五、对掘(或相交)巷道的贯通执行下列规定:1、通风科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瓦斯超限停止对方工作面的掘进,进行处理。2、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都必须都班组长和瓦检员共同至对方工作面检查与其等情况,只有当各处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3、每次放炮前,必须按放炮“三联锁”的有关规定,在对方工作面栅栏以外全负压通风的进风侧设置专人警戒。4、贯通时,要有一名通风科人员现场指挥进行贯通,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六、回采工作面切割巷与上一工作面尾巷贯通。若尾巷内存在冒顶,积存瓦斯、积水时,必须做到情况清楚,创造条件进行整巷,排水。排瓦斯,只有尾巷瓦斯浓度将到1%以下时,才能贯通。通风科长现场把关。如尾巷情况不错,又无条件整巷、排水,不能提前排瓦工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提出专项贯通措施。七、凡回采工作面顺槽巷掘进至切割巷位置后,必须向下一个回采工作面切割巷方向掘2米盲峒,并且用黄土或煤粉充填捣实,以备下一个回采工作面切割贯通。八、回采工作面遇无炭柱或断层等地质构造,需打绕巷与回采工作面贯通时必须做到:1、贯通前,需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制定贯通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2、绕巷掘进与回采工作面相距20米内放炮时,掘进放炮或回采工作面在贯通位置附近20米内放炮时,掘进放炮或回采工作面在贯通位置附近20米内放炮时,掘进和回采工作面都必须同时撤人,并切断掘进面盲巷内电源。3、若绕巷掘进按计划不一工作面贯通,在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绕巷掘进,保护正常通风。瓦检员每班对盲巷煤头和回风流瓦斯浓度检查不少于三次。4、由通风科长现场指挥落实措施,进行贯通,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保证回采工作面的绕巷正常通风。九、生产采区的采区主要进回巷之间,矿井的主要总进、回风巷之间,不得补打横贯,如确因需要非打不可时,在贯通前,必须完成永久通风设施,严禁使用临时通风设施。此种贯通,除必须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外,还需要有明确的岗位分工。特别是贯通后通风系统受影响地区,必须有专人检查瓦斯,停电撤人,设置警戒。企 业 信 息 管 理 制 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管理,加快本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1、行政信息:本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2、市场信息:本公司业务销售的客户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案;本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第三条 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第四条 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第二节 信息管理机构与相关人员第五条 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第六条 信息中心负责本公司整个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所有信息的汇总和档案管理。对全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第七条 依据行政管理条例,各企业行政负责人主要负责行政信息的管理。第八条 信息中心设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企业信息专员分为行政信息和市场信息两个岗位。第九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信息中心人员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第十条 信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接受指示后执行具体处理。第十一条 本公司支持信息管理人员坚持原则,按信息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本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第十二条 信息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信息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有关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信息文件资料移交清单和造册,办理交接手续。第三节 行政信息管理第十三条 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本公司行政活动中。第十四条 行政信息管理主要依据本公司行政管理纲要中下列规定进行:1、文件收发规定;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3、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规定;4、公司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5、公司值班管理制度;6、保密制度。第十五条 考虑公司业务竞争的特殊性质,行政信息管理不再涉及公司营销类(客户)信息、技术类信息和财务类信息。综采面初次放顶措施综采队初采、末采管理初采期间,将支架升紧,伸缩梁打出,保证支架支撑顶板均匀,接顶严密,护帮有力,防止片帮,初撑力符合要求。为避免切眼内顶板不垮落,造成悬顶过大,要合理组织生产,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支架进行不完全放煤,即当工作面推进1318米时停止放顶煤,待推进1820米老顶初次来压后,方可继续进行正常的放顶煤工作。从切眼开始,悬顶长度超过15米时,要进行强制放顶,届时制定专门措施。末采距停采线13米不放顶煤,撤架通道采用工作面范围内铺双层顶网,沿走向煤壁打好壁帮点柱,打上7排梁通道保持4米,加强临时点柱支护,施工过程中,由专人对板梁点柱及个类支护进行严格检查,保证通道支护质量。综采工作面初次放顶煤补充措施为保证综采工作面初采初放顺利进行,做到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措施:1、工作面初采初放期间,矿委成立初采初放领导组:组 长:李文义副组长:崔杰昆 赵文斌 牛建生 王广生 陈永军 毕继光 李建军成 员:赵小亭 孙丑和 李志刚 郭胜利 胡国强 陈建国 赵文魁 杨雪忠 苏建飞 许新安领导小组负责初采期间的安全生产现场指挥,并解决初采期间生产中遇到的一切问题,只有在工作面采空区老顶全部垮落,初次来压稳定,生产处于正常方可解散。2、初采期间,将支架升紧,顶梁升平,保证支架对顶板支撑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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