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公寓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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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老年公寓员工手册3.1 入职程序 录取通知 接到录用通知后,请在指定日期到录用老年公寓人力资源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人力资源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体检 被录用的员工,在入职前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有效健康证,无证人员须到、区卫生防疫站接受食品从业人员身体检查(入职前的体检费用由本人支付)。员工工作期满一年后,再次办理健康证的费用有老年公寓支付。凡患有传染病者或有其他影响工作疾病的员工,老年公寓将调整其工种或酌情另行处理,以保障老年公寓全体员工的健康。 入职手续 1. 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需交相关证件复印件:毕业证书、电工证、身份证复印件3份、健康证、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6张; 2. 领取考勤卡、员工证、员工铭牌、员工手册、更衣柜钥 匙等物品; 3. 人力资源部填制新同事入职通知单,到布草房领取制服,到宿舍管理员处安排宿舍,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部门辅导员见面; (在员工试用期间,部门实行传、帮、带原则,帮助接受在职培训,熟悉与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务,包括:向新员工介绍老年公寓的有关规则和规定,所在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新员工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此外,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具体事务等新员工均可咨询入职辅导员)。 3.2 试用期与正式聘用 试用期 员工在正式聘用前须经过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二(三)个月,不得提前转正,特殊情况须报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前转正; 若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未能达到老年公寓的要求,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老年公寓有权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关系,延长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该条款有异议,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试用期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享有老年公寓规定工资及福利; 试用期内,如果新员工确实感到老年公寓的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的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无法达到要求,老年年老公寓可以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合同也会终止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新员工须提前7三日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以73天工资作为补偿(还是“或以3天工资作为通知金”,根据后面的内容,应该是“或以3天工资作为通知金”)。 正式聘用 1. 员工试用期满前,在完成入职培训的全部内容并经过考核合格,人力资源部将提醒各部门,由部门经理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评估,评估结果符合老年公寓录用条件者,由所在部门按程序报批转正申请,转正同时给予加薪; 2. 新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缺勤7个工作日(含)其转正时间将被顺延7天,以此类推。 3.3 员工记录 员工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时,应尽快呈报人力资源部。 例如: 改地址或电话号码变更; 更改姓名; 婚姻状况; 诞生子女。 在申请表或证明上提供不正确之资料或假证明、假证书等将会受到即时解雇并不作赔偿处理,同时,老年公寓保留追究有关损失之权利。 3.4 入职培训 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老年公寓安排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在培训期间必须按时上课并签到,连续三次经培训人员提出不改正者,不给予录用;无故旷课两次,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培训后需经过考试,考试不合格将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或未参加入职培训者,将不能获得试用转正; 新入职培训课程内容包括:参观老年公寓、老年公寓背景知识及常识、员工手册、职业道德、服务态度与意识、卫生与安全、老年公寓、产品知识、老年公寓应知应会、老年公寓基础英语等。 3.5 调职与晋升 老年公寓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结合老年公寓需要给予调职和晋升,凡调职的员工,须经过两(三)个月至六个月的见习评估; 如员工在任职期间对工作不能够胜任,老年公寓可对其做出调整并重新试用,工资和福利亦做相应调整; 员工调职/晋升必须有相关职位空缺,且员工必须满二(三)个月试用期后方可申请; 所有员工升、降、调职均须填写人事变动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且均须经过两(三)个月至六个月的见习期评估 3.6 加薪 转正加薪:员工经过二(三)个月试用期,部门负责人对其工作表现做出评估,工作表现出色者,可享受转正后薪金。 年度调薪:在老年公寓任职一年(含)以上,且非纪律警告有 效期内的员工可参加年度调薪。调薪的幅度根据当年同行劳动市场情况、老年公寓营业状况、员工表现三方面由总经办、董事局决定。 调薪程序:由部门填写工作表现评估表、人事变动单 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员工签过警告单未过有效期者不予加薪。待警告单取消后再考虑。 3.7 劳动关系管理 用工制度及劳动合同 新受聘员工将会签署劳动合同书,该合同书包括员工和老年公寓双方达成的全面性的条款和条件,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期满时将自行终止。 劳动合同的延续 每期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合同期满前30天,人力资源部将致函于部门,由部门经理与员工商讨续签事宜,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办理续签手续,若有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需在合同满前30天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以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补偿。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不能通过试用期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老年公寓有权予以辞退,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7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老年公寓或以73天工资代通知金; 员工试用期满后,欲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老年公寓,否则应以30(15)天工资代通知金;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老年公寓有权予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提前通知,及按实际上半天数计算基本工资,停止一切福利待遇,并不做任何其他经济补偿,如过失严重而造成老年公寓经济损失的,老年公寓有权进行适当罚款,作为对老年公寓的补偿。 ? (1)试用期内发现原申报申请资料虚假虚报,使用欺诈手段订立合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 严重(2)违反本手册所规定的老年公寓纪律规章制度的;,达到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条件者。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老年公寓造成重大损失的; ?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老年公寓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老年公寓提出,拒不改正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8 辞职 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3天提出书面申请,或以73天工资代替 书面辞呈。已转正员工若要求辞职,须提前一个月(15)30天向老年公寓呈交书面辞职报告,或以一个月(15)30天的工资代替书面辞呈。老年公寓批准辞职报告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如果员工的辞职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则视为旷工,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予退还制服保证金及结算工资。 3.9 离职手续 1. 员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部门同意后填写辞职申请表,7 天内交于人力资源部并安排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辞职 辞退、自动离职、开除由部门填写人事变动单后,到人力资源部了解情况,面谈后给予办理; 2. 批准离职到期日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离职手续清单,到部门经理处做考勤并进行工作移交; 3. 持员工离职手续清单到布草房退还工衣及相关物品,遗失按实际价值赔付; 4. 持员工离职手续清单到人力资源部退还员工证、铭牌、考勤卡、更衣柜钥匙、员工手册等老年公寓配备物品,遗失按实际价值赔付; 宿管清查宿舍物品后,在员工离职手续交接表上签名确认后方可放行; 到人力资源部处办理工资结算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所有离职手续须在离职到期日后的两日内办完,否则作自动离职处理。(这条规定不太明白,离职手续已经办理之中,怎么还以“自动离职处理”,可以约定,离职手续应在两日内办理完毕,逾期一天,应得工资酌减30%。) 3.10 兼职 任何在职员工未得到老年公寓正式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职,违反此规定的员工,老年公寓根据情况处理,情况严重者予以立即解雇,并不予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 3.11亲属聘用 老年公寓不聘用员工的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同一部门或在有利害关系的部门工作,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 3.12 离职员工 老年公寓不再重新录用被解雇、开除的原酒老年公寓员工。集团所属老年公寓的员工,辞职不足三个月者,不予录用。 第四章 薪资、假期、考勤制度 4.1 薪资福利 薪资制定 员工薪资根据老年公寓各职位、等级及员工能力而制定,分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新入职员工或调职员工,需经过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领取其职级试用期工资。 薪资构成 (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月度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岗位0津贴全勤奖、化妆补贴、通讯补贴、绩效津贴等; (主管级以下)月度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全勤奖、化妆补贴、绩效津贴等; 月 薪: 按各职位的专业差异、承担责任、市场需求拟订; 月度工资 = 月薪?月度实际天数计薪天数 工龄工资:做满一年员工每月可享有50元工龄工资,上限 为500 元; 岗位津贴:对特殊岗位将给予相应岗位津贴,随职位及承担 工作的变化而调整; 全勤奖: 每月无旷工、病事假等出勤正常员工享有全勤奖 标准为20元/月; 化妆补贴:每月出勤满20天(含)以上女员工,可享有化 妆补贴20元(建议删除该条,因为太原没有“化妆补贴”); 加班费: 法定假期正常上班且未补休员工,可享有加班费; (加班费 = 基本工资?月度实际天数3倍) 注:享有法定假当月辞职的,加班费=基本工资?月度实际天数1倍 是否在列明休息日正常上班且未补休员工,也可享有加班费, 通讯补贴:凡加入老年公寓集团网的管理层,按照部门、职位 级别不同给予相应的通讯补贴; 绩效津贴:对特殊岗位的员工,根据老年公寓的经营业绩和提成 方案,给予相应的绩效津贴。 工资支付 工资将在次月的15日发放,由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若发工资发放日适逢节假日,将顺延发放; 按照有关规定,老年公寓将酌情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个缴费用暂由老年公寓代为上缴,之后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须从工资中扣除款项包括:违纪罚款、赔偿款、应偿还老年公寓代垫款项及其他应扣费用。 4.2 年假 凡与老年公寓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服务满一年后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不含当月例假),以后每工作满一年增加1天假期(最长不超过12天)。(注:休完年假后在三个月内不可部可辞职休完年假后在三个月内辞职) 员工可根据工作安排并征得上司批准同意后休假。休假的一般原则如下: 1) 年假申请应在每年经营淡季且需提前15天提出,经批准后生效; 2) 经理级以上申请年假须总经理批准,若员工(此处员工是指经理级以上员工,)提出辞职,年假不可用来抵通知期; 3) 年假可根据需要一次或分数次休完。休年假最小天数为1天; 4) 年假在当年度内有效,跨年度作废; 注:凡符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假 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 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5天; 一年内休产假超过30天; 如在休年假后再请病(伤)假、事假、产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年假。跨年度休产假的,只取消一次年假; 年度内受到最后警告处分者。 4.3 法定假 所有老年公寓员工均可享有国家法定有薪假期。 包括:元旦一天(1月1日)、劳动节一天(5月1日)、清明节一天(农历清明当天日)、端午节一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一天(农历当日)、国庆节三天(10月1、2、3日)、春节三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共计11天/年; 若因工作需要,员工不能在法定假日当天休假,部门经理/总监会安排在法定假日之后1:1补休或给予加班补贴。 4.4 病假 当员工因生病无法正常上班时,应立即向部门主管/经理报告,征得部门主管/经理同意后,方可请病假;请病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必须附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医生诊断明细)交人力资源部,病假为无薪假,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4.5 婚假 婚假申请限于初婚者,再婚者不享受婚假。凡在本老年公寓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的正式签合同员工,且符合国家法定婚龄的未婚员工(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达到国家晚婚条件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按有关规定另享有晚婚假7天。申请婚假须提前一个月提出,婚假仅限在领取结婚证后3个月内一次性休完。 4.6 分娩假 凡在本老年公寓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取得准生证的已婚女性员工生育孩子,正常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符合晚育条件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难产者可再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7 工伤假 员工因工作发生意外事件,由有所属部门和员工立即到就近医院接受治疗; 工伤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人力资源部,以方便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的期限是一个月,该条“申报”是指社会商业保险还是工伤保险,)到社会保险所申报立案。因延迟申报而医疗费用无法报销者,由事故发生部门自行解决;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自己责任的车祸按国家规定处理; 部门为员工报销工伤医疗费应注意以下几点: 员工所属部门需在员工受伤当天依据事实填写好员工因工负伤报告,交由部门总监或经理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 如因伤势较重应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负伤员工所属部门应等治疗全部结束后,将医疗费用单据交部门经理/总监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 工伤假期间可享有基本工资,请假程序同病假程序相同。 4.8 公休假 员工每月可以享有4天公休。二线部门员工尽量安排周 日休假;一线部门可根据营业情况合理安排员工休假。 4.9 事假 凡请事假属无薪假,所有事假必须提出合理请假理由,并 需提前三天申请。一次性申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 备注: 因急事,如不能及时请假的,应于当日4小时内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单。 4.10 哺乳假 需要给未满一岁婴儿哺乳的已婚女性员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4.11 慰唁假 员工满试用期后,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去世, 享有3天有薪丧假,但需要经部门经理/总监同意后,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有关证明。 4.12 加班/加钟 加班 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外上班超过三个小时的,须预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经理/总监批准,交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开始加班; 所有员工加班必须打卡,以便核查,否则不予承认; 加班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折算天数为:累积加班小时数?8小时=加班天数; 所有加班要在三个月内补休,过期被视为自动放弃(特殊情况除外),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擅自补休者,按旷工处理。 所有加班假均按1:1补休。 加钟 每次加班在三小时以下的,属于加钟; 加钟假不需要报人力资源部,由各部门根据部门情况自行消除; 加钟和补钟时间,由各部门自行做好记录,并于每月1日报上月加钟(补钟)记录表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加钟”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 不足29分钟不计加钟 3059分钟为半小时 以此类推; 5 所有的加钟要在三个月内补钟,可分多次补休,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擅自补休者,按旷工处理。 4.13 探亲规定 总监级(含)以上员工每半年可经上级批准回家探亲一次,报销老年公寓往返目的地相关交通费; 经理、副经理、主管(主任)级员工每工作满半年可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回家探亲一次,报销老年公寓往返目的地相关交通费; 部长(领班)及其他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可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回家探亲一次,报销老年公寓往返目的地相关交通费; 员工探亲假以部门批准的休假时间为准,其中除带有薪休假外,若实际休假时间超过假日总和按无薪假处理;相关报销费用按照差旅费财务报销审批办法执行。 4.14 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 1(老年公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特点,实行排班轮休的作息制度,员工每天实际工作时间为8小时(膳食、休假时间除外),具体上下班时间及休息日由部门按营业需要决定安排; 2. 老年公寓可视营业状况的需要,要求员工加班或调休,超时工作给予相应的假期补休,加班由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经理以及总经理共同批准; 3. 员工每天提前10分钟到岗,更换好制服做好上岗前准备; 考勤专员 各部门须设一名考勤专员,专门负责部门考勤事务; 1. 每月25日前将下月上班排班表报人力资源部,员工需严格按排班表工作,因工作需要变更班次的,需提前填写班次调整表并经部门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2. 当月部门员工考勤情况,于下月2日前将部门负责人审核之考勤表报人力资源部; 考勤检查 人力资源部考勤员有权随时检查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部 门经理必须无条件配合。 打卡规定 1.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按时打卡,打卡时限前后不超过1小时; 2. 员工上下班,部门可根据需要安排员工签到、签退; 3. 因公差或外出而不能按时打卡者,部门出具证明后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名,经总经理审批方能生效; 4. 如有考勤卡丢失,当事人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补办,然后到部门经理处按每天考勤签到记录确认并经人力资源部审签后方能生效。如卡机不能正常工作,以部门签到表为准。 考勤异常 1. 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打卡,不允许替代别人打卡,违者双方各罚款50元处理,并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发现每人罚款100元,给予最后警告处理,第三次发现将给予即时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2. 打卡后不及时上班,一经确认,按旷工一天论处,并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员工中途离岗,一经发现,按旷工论处,如部门考勤上未显示或隐瞒不报,同时追究部门考勤员责任,; 忘记打卡的员工,须由部门经理或主管出具证明,证实该员工属于正常上班,月累计忘记打卡三次(含)者不予处罚,超过三次者按10元/次处罚; 迟到或早退处理(有打卡) a) 月累计10分钟 扣1元/分钟 b) 月累计11-30分钟 扣15元 c) 月累计31-60分钟(含) 扣30元 d) 月累计/单次1小时 4小时(含) 按旷工半天处理 月累计/单次4小时 8小时(含) 按旷工一天处理 e) 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 旷工处理: 旷工一日扣三日工资,并按严重违反老年公寓规章制度过失处理,依此类推; 连续旷工三日按自动离职处理; 月累计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和“作自动离职”有何区别,) 4.15请假规定 1. 老年公寓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需部门总监签批后到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2. 其他人员请假审批权限: * 12天; 由部门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存档 * 13(三)天: 由部门经理/和总监批准,人力资源部存档; * 4-7天: 由部门经理/和总监批准,人力资源部经理审 核签批存档; * 7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和总监批准,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出具意见后再呈报总经理签批; 4.16 员工培训及发展 老年公寓设有培训室,为员工提供多项培训课程,包括语言、 礼貌、督导、管理,各种在职专业知识培训及各种技术技能培训。使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经验外,还能由培训课程中得到专业知识,为员工提供个人的发展机会。 培训协议: 为了老年公寓的业务发展,为了更多地培养有成绩、有贡献的工作伙伴,老年公寓会安排一些专业机构的训练机会或老年公寓出资的外部培训,一旦这种机会提供给你,豪景老年公寓大老年公寓将按照公平的原则与你签订关于你自愿接受培训的协议(协议书的内容另定); 如果协议签订,你应遵循协议的有关内容,在培训回来后以自己的行动争取更佳的表现,以证明豪景老年公寓的培训之有效及部门对你期望和培养之正确; 如果培训合同期未满,你不能制造任何理由或借口达到离职的目的,如果你提出辞职,豪景老年公寓将按照培训合同向你追讨培训费,培训协议有效; 约定新入职员工培训及劳动服务期为半年,培训费用为每 人300元,平均每月为50元。若因为自身原因不能为本老年公寓服务满半年者,应扣除相应月数的培训费,即每满一个月减扣50元培训费,服务满六个月以上者,离职时不再扣除相关培训费。 4.17 康乐活动 老年公寓经常举办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康乐或体育活动如生日会、各种球类比赛、野外烧烤、游泳、员工联欢晚会等。 第五章 员工设施 5.1 员工证及铭牌 员工工作时间必须佩戴铭牌,在出入老年公寓时应向保安人员出示员工证; 员工证及铭牌是员工当值的证件和标志,仅供员工当值使用,不允许借给他人使用; 若遗失员工证或铭牌应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进行补办。 5.2 制服 员工必须保持制服清洁; 员工不得穿着制服外出; 因工作需要,经总经办批准,部分员工可在上班时间内穿着制服外出办公。 5.3 员工衣柜 员工更衣柜必须保持清洁及整齐; 衣柜内不得放置食物及饮品; 衣柜内尽量不要存放现金、贵重之物品; 衣柜内不得放置易燃及有毒之物品; 员工不得私自加锁或换锁,相应问题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老年公寓有权选派保安人员和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一起随时检查员工衣柜; 衣柜内不得藏有任何老年公寓物品。 5.4 员工通道 除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以使用老年公寓客用设施和通道,其他员工进出老年公寓、上下班必须由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 除获得批准外, 员工不得使用老年公寓为客人设置的设施,如餐厅、洗手间、客用电梯、客用通道等。,除非有经理陪同,。否则员工不得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通道; 员工下班经过员工通道时,所带物品应主动出示给各通道处的保安检查,以确定无老年公寓物品; 员工进出老年公寓,必须遵守出入老年公寓之管理规定。 5.5 保安检查 员工带物品出入老年公寓须凭由部门经理/总监和保安部经理共同签署的出入放行条; 带入和老年公寓相同的物品必须在保安处登记; 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老年公寓保安员的工作,在进出老年公寓及员工宿舍时,应积极主动将个人包裹和物品让保安人员检查; 因检查包裹或物品,双方发生争执时,应及时报告老年公寓管理层。 5.6 员工餐厅 员工用餐须按老年公寓规定的用餐时间进行就餐,不得提前和托后; 当班员工用餐时间由部门主管/经理安排,每个员工用餐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员工在饭堂用膳,应遵守饭堂规定,不得将饭菜带离饭堂; 员工用餐须排队进行,不得拥挤、插队及叫人代取饭菜有特殊需要由有部门经理通知饭堂; 员工应穿着整齐到饭堂用餐,禁止穿着睡衣和拖鞋进入饭堂; 请员工节约自取的食品和调料,避免浪费; 请员工用餐完毕后清理食物的残渣,员工应自觉保持就餐区的卫生; 用餐完毕后请将餐具送到指定的位置; 员工饭堂内禁止吸烟; 员工饭堂任何物品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带出,否则按偷窃论处;有特殊需要有部门经理通知饭堂和保安 员工必须自觉爱护公物,不得损坏公物和浪费食品; 员工就餐时应保持员工餐厅的安静; 未经许可不可带非老年公寓员工到饭堂用餐。如工作需要,可由部门填写用餐申请单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带外人用餐; 用餐时间:早餐 07:3008:30 午餐 10:0011:30 晚餐 16:0017:30 宵夜 21:0023:30 15(违反以上条款者,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再次违反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10-100元。 5.7 宿舍管理 员工在入职后可申请安排宿舍,但须经人力资源部经理 批准。入住宿舍后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违者轻则罚款重则处分,较重则取消住宿资格,严重者即时解聘。 宿舍管理制度 所有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和配合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不得与他人共住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如有需要调换床位,可向宿管申请批准后方可调换; 员工休长假需提前通知宿管,无正当理由1个月内累计10天或以上不回宿舍住宿者,按自动放弃住宿资格处理; 员工不可带外来人员入住本老年公寓员工宿舍,所有探访人员不得私自进入员工宿舍; 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一切音响设备的音量大小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原则); 住宿员工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等; 晚上23:00以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禁止听收音机和音响、打牌、看电视等,禁止发出不必要的声响影响他人休息;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吸毒、打架、打麻将、盗窃等违法乱纪行为,严禁偷窃和破坏老年公寓及他人物品,如有违反即时解聘,情况严重者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所有老年公寓设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换,员工损坏、遗失老年公寓财物一律照价赔偿;无法查清当事人的由该房员工共同承担赔偿,并欢迎员工监督、举报(老年公寓对举报内容绝对保密); 严禁乱涂乱画,严禁在宿舍区随意张贴任何告示、传单、招牌、广告、宣传品等; 禁止异性串房和进入宿舍探访; 节约能源,关好水龙头。离开宿舍时关闭所有的电器开关; 保持高度的消防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熨斗、电热炊具等物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插座和电话线; 严禁在宿舍内燃放烟花、炮竹及施放明火; 严禁在宿舍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弹药; 严禁在宿舍区内传阅、传播淫秽书籍、录像光带及光碟和从事任何性质的淫秽活动; 严禁在宿舍内饲养任何宠物; 自觉维护宿舍内外的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杂物等,垃圾直接放进垃圾桶内。房间内由舍长安排宿舍成员每天值日,进行清洁卫生打扫; 宿舍内的所有物品应摆放有序,不可胡乱堆放。禁止在走廊上晒鞋子等物品; 员工在卫生间、沐浴室使用后的纸巾等废弃物品要丢入垃圾桶内,以避免下水道堵塞,如发现堵塞,需交纳相应的 维修费用; 宿舍管理员有责任随时检查和监督各宿舍的卫生情况,请各宿舍员工配合宿舍管理员的工作; 每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卫生检查人员,不定期对宿舍抽查及进行卫生评比; 不要将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宿舍中,请妥善保管。如因本人疏忽所造成的财物损失,老年公寓概不负责; 员工带入宿舍的物品如与老年公寓物品类似,必须报宿舍管理员检查并登记; 离职员工在工资结算后须当日搬离宿舍,否则宿舍管理员有权清理该员工的物品; 所有自动离职、辞退、解雇、开除的人员一律不能进入老年公寓及宿舍区,否则老年公寓有权给予处理,严重者将送至公安机关。 以上条款请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解聘处理。 5.8 入住、调房、退宿程序 入住 1( 要求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须持人力资源部签发的新同事入职通知书,到宿舍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宿舍管理处依据员工的性别、部门、职位级别安排相应的房间和床位; 2( 宿舍管理人员要同入住人员当面清点房内配备的公用物品并签名存档; 3( 管理人员要向员工讲解有关宿舍管理制度及清洁、维修、安全、钥匙等管理制度,以赢得员工对今后宿舍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调房 有意调房的员工,均需向宿舍管理处提出申请,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调入。 退房 1( 员工退房时,要与宿舍管理人员当面按入住清单项目逐项清点所有老年公寓配备的公用物品,如有损坏、遗失,宿舍管理处将上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按原价从其工资或保证金中扣除; 3( 丢失钥匙的员工要照价赔偿门锁和配匙的金额; 4( 对逾期没有办理退房手续的员工,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清房清床;清理中如发现有物品损坏、遗失,按规定程序上报扣款。非老年公寓物品一律按垃圾进行处理; 5( 宿舍管理员核对好一切物品无误后,在宿舍放行条上签名; 6(宿舍管理处要从员工住宿名册中删除退房员工的有关记录。 5.9 意见/建议箱 欢迎员工主动向人力资源部的意见/建议箱中投递各种意见,以提高老年公寓服务质量或工作生活环境。 5.10 总经理信箱 如果员工对于人力资源部无法解决的投诉问题,可以直接向总经理信箱投递投诉信件。但请您签署姓名,以便联络,及时解决。 第六章 员工行为准则 6.1 七个服务准则 热情问候遇到的每一位客人; 友善而高效地处理每一位客人的要求; 参与创造亲切温馨的氛围; 行为举止体现专业形象; 对客人的舒适和安全负责; 提供关于老年公寓及本地旅游资源的准确咨讯。 6.2 员工仪容仪表标准 制服 干净整齐; 扣子完整; 没有脱线; 衣服大小合体; 衬衫和外套(或裙,上衣)熨烫平整无污渍; 衣袖不可挽起; 当班时,衬衫和高领衫扣不可解开; 领带打法大方且位置正中; 衣服上所有扣子均扣整齐; 衣服上所有商标不可暴露在外; 外套内的衣服不可长出外套; 未经允许,制服不得穿出老年公寓以外的任何地方。 袜子 袜子的颜色和款式一定要与制服相配; 袜子每天要洗,以避免难闻的气味; 袜子不应有洞,女士丝袜不可脱丝且袜边不可暴露在外。 鞋子 鞋子应在每天上班前擦油、上光以保持良好状态。 身体卫生 每天洗澡; 勤换内衣裤。 头发 头发应勤洗、勤剪确保干净整齐; 留长发的女员工必须用黑色发结或发卷将头发固定; 男员工头发应前不过眉、侧不掩耳、后不及领; 头发不可搭在脸上; 为客人提供服务时切不可用手触摸头发。 面部 老年公寓男员工应勤剃须,面部不可出现胡茬; 老年公寓女员工应适当化淡妆,切不可以化浓妆。 口腔 饭后刷牙以剔除口腔中遗留食物,保证口气清新; 上班前不要吃气味大的香腥食物,例如:大蒜,或饮酒。 鼻、耳 不可在客人面前掏鼻孔,掏耳朵、揉眼、修指甲、化妆、抽烟、剔牙、打哈欠、伸懒腰等; 打喷嚏可传染疾病,如果您忍不住的话: 应避开客人和同事; 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或手掩面,然后洗手或用手帕或纸巾擦手; 绝不可在食品、饮料面前打喷嚏。 手 应勤洗手,时刻保持干净卫生; 男员工指甲应剪短且随时保持清洁; 女员工所用指甲油必须是无色的。 姿态 背部挺直以避免驼背; 走路要轻巧,不要拖拉或出现噪音; 在公共场合切勿勾肩搭背或手牵手; 站立时保持挺直的身姿,不可来回晃动; 不要靠在墙上或柜台上; 不要手插在口袋里或抱臂。 首饰物品 老年公寓员工在当班时不可配戴饰物:项链、耳垂、戒指; 仅可配戴的饰物: 手表、婚戒、耳钉; 6.3 积极态度 从正面看待身边的人和事; 做事有目的,有激情; 用创造性的方式面对困难,解决问题; 在任何情况下做到最好; 明白一个人的态度是可以选择的; 感觉到可以控制自己的思想。 6.4 客人投诉处理 每位员工都应学会怎样独自处理客人投诉,牢记下列步骤: 仔细聆听,不要打断客人的讲话或给予意见; 保持目光的接触; 设身处地站在客人的角度来思考,并表现出一定的同情心与客人达成共识; 听客人投诉时不要寻找借口或向同事身上推卸责任; 听完之后,应思考并向客人提出问题; 向客人道歉(即使你认为自己有充分理由); 感谢客人将问题及时提出并告知客人你将会采取的行动(在某些情况下,需上报主管/经理处理); 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案; 跟进此次投诉的处理结果; 反馈,客人是否对处理的结果感到满意; 6.5 拾遗 在老年公寓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须即时交由老年公寓失物招领处统一处理,并将详细情形记录在遗失本内; 拾到物品不上交者,属偷窃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 任何私人物品的遗失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反应情况。情节严重的应上报老年公寓保安部和人力资源部。 6.6 老年公寓财物 如员工犯有盗窃财物行为,无论所偷取之物品是属于老年公寓、客人或员工,均按员工手册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员工如因疏忽而导致老年公寓财物遭受损坏,除给予相应处分外,并需做相应赔偿; 老年公寓物品因自然损耗而无法使用的,应按财务部报损的程序进行报废,任何人不得私自抛弃或处理。 6.7 客用设施 除因工作需要,任何员工都不得使用为客人提供的设施,包括客用电梯、客用卫生间和客房楼层; 员工一旦被发现未经许可使用客用设施,将受到纪律处分; 未事先获得管理层的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在老年公寓内任何消费场所消费。 6.8 私人客访及电话 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在老年公寓内会见亲友; 若非工作需要,员工不得在其他部门逗留; 除紧急情况外,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 未经部门经理/总监许可,员工在当班时间,一律不允许接打私人电话,特殊情况需调为震动状态。要求员工一律调为震动状态 6.9 宿舍卫生检查 为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的住宿环境,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对不合格的人员或部门进行处 罚 6.10 员工座谈会 人力资源部定期在培训室或员工饭堂召开员工座谈会,以获 取反馈信息并回答各部门代表的提问。会议也为人力资源部提供一个与员工讨论有关员工政策修订和员工生活改善的机会。 奖惩制度 为确保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对员工的优异表现,老年公寓将根据员工行为奖惩制度进行嘉奖;对于违反老年公寓规定,对老年公寓造成损失的行为,老年公寓将根据员工行为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老年公寓员工行为奖惩制度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旨在加强老年公寓的规范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老年公寓经营业的发展。 本制度坚持奖惩分明,奖优罚劣,以激励,思想教育为主,奖惩为辅的奖惩原则执行,适用于老年公寓全体员工。 7.1 奖励程序 ? 部门负责人对下属员工行为进行评估,提出奖惩通知单; ? 人力资源部审核,依据奖惩条款确定奖惩等; ? 报总经理审批; ? 实施奖惩。 7.2 奖励措施 - 书面表扬:视情况给予奖励10元 - 50元不等,并记录入员工档案做为晋升或嘉奖的依据; - 三等奖励:奖励50元 - 100元不等,并通报表扬; - 二等奖励:奖励150元 - 300元不等,颁发奖励证书,通报表扬; - 一等奖奖:奖励300元 - 500元不等,颁发奖励证书,通报表扬。 获得二等奖励及一等奖励的员工,老年公寓将优先提供职业发展培训(调职、升职)等机会。 7.3 奖励对象 全体员工(具体情况根据员工奖励条例细则执行) 员工行为奖励细则 序号 奖励行为 书面表扬 三等奖励 二等奖励 一等 奖励 1.1 为宾客提供细致周到服务,多次受到宾客赞誉和表扬,月累计接到客人表扬信三封或以上; ? ? 序号 奖励行为 书面表扬 三等奖励 二等奖励 一等 奖励 1.2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要客户投诉事件者; ? ? ? ? 1.3 对老年公寓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 ? ? 1.4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者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 ? ? 1.5 拾金不昧行为 物品金额或现金在3000元以下的; ? 物品金额或现金在3000-10000元的; ? 物品金额或现金在10000元-20000元的; ? 物品金额或现金在20000元以上的; ? 1.6 发生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 ? ? 序号 奖励行为 书面表扬 三等奖励 二等奖励 一等 奖励 1.7 为老年公寓节约资金、能源,成绩显著的; ? ? ? 1.8 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获老年公寓采纳实施的; ? ? ? 1.9 检举损害老年公寓利益有功的; ? ? ? 1.10 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发明创造,为老年公寓创造收益的; ? ? ? 1.11 为保护国家、老年公寓、宾馆、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做出重大贡献的; ? ? ? ? 1.12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老年公寓利益,有团队协作精神; ? ? ? ? 1.13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 ? ? ? 1.14 代表老年公寓参加上级公司各种文艺、体育等比赛获得名次的; ? ? ? ? 1.15 代表老年公寓参加市级(含)以上文艺、体育比赛获得名次的; ? ? ? 序号 奖励行为 书面表扬 三等奖励 二等奖励 一等 奖励 1.16 被行业评为优秀操作能手,代表老年公寓获得市级(含)以上业务技能比赛前三名的; ? ? ? 1.17 被评为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党员、先进工资者等; ? ? ? 1.18 其他各类为老年公寓赢得荣誉的先进行为。 ? ? ? ? 7.4员工过失处罚说明 1(处罚权限部门 A(老年公寓有权确定以下所列或未列的各项过失的种类、严重程度并作出相应处理: B(部门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有权对本部门违纪员工签发奖惩通知书; C(人力资源部、保安部有权对其他部门违纪员工签发奖惩通知书; D(大堂副理有权对巡视范围内违纪的员工签发奖惩通知书; E(值班经理有权对值班当日违纪的员工签发奖惩通知书; F(总经理有权对分管部门人员签发奖惩通知书; G(除上述权限之外,第三方发现员工违规,由违规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处理,人力资源部监督跟进,如有不公正处理,有权提出意见并报总经理处理。 2(有效期限及罚款 -书面警告:有效期一个月,扣10-50元不等,批评教育; -轻微过失:有效期三个月,扣50-150元不等; -重大过失:有效期半年,扣除当月标准工资10%; -严重过失即时辞退,并扣除当月标准工资30%; 3(过失积累 -书面警告:做记录,累积两次书面警告为一次轻微过失; -在有效期限内,积累三次轻微过失为一次重大过失; -在有效期限内,累积一次重大过失与两次轻微过失为一次 严重过失; -在有效期限内,累积两次重大过失为一次严重过失。 4(奖惩通知书 - 所有奖惩通知书均需部门经理签字并入员工个人档案; -奖惩通知书需员工签名确认,若员工拒签,而证据确凿,部门见证人签字后,所在部门有权视情况强制执行。 5(行政处理 凡重大过失或在严重过失,需做出行政处理(如:降职、调职、降薪、即时辞退等),需部门经理同时出具人事变动单。 员工过失处罚细则 类别 序号 过失内容 书面 轻微 重大 严重 警告 过失 过失 过失 批评 批评 降级 降薪 撤职 即时 教育 教育 辞退 组织纪律类 1.1 工作时间未经允许接、打私人电话; 1.2 工作岗位上谈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3 工作时间聚众聊天、跨部门聚众聊天; 1.4 当班时间未经允许会客或不在老年公寓指定地点会客; 1.5 未经老年公寓授权,使用客用设施设备或物品(如客用电梯、客厕、客用牙签、餐巾纸等),不走员工通道; 1.6 浪费粮食、浪费材料、水、电等能源; 1.7 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报请相关部门维修,造成能源、物资损耗; 1.8 未当值时间在面客区域着便装及不佩戴员工名牌; 类别 序号 过失内容 书面 轻微 重大 严重 警告 过失 过失 过失 批评 批评 降级 降薪 撤职 即时 教育 教育 辞退 组织纪律类 1.9 不按规定接听电话; 1.10 未按要求参加老年公寓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他集体活动; 1.11 违反老年公寓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12 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岗位或营业场所逗留; 1.13 偷拿老年公寓物品,偷吃或偷喝老年公寓食品、饮料; 1.14 在更衣橱或宿舍物品橱存放老年公寓物品; 1.15 工作时间睡觉; 1.16 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 1.17 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包庇过失者; 1.18 利用工作之便私换外币; 类别 序号 过失内容 书面 轻微 重大 严重 警告 过失 过失 过失 批评 批评 降级 降薪 撤职 即时 教育 教育 辞退 组织纪律类 1.19 滥用职权,指使其他部门或本部门员工,给老年公寓造成损失的除接受处罚外还必须赔偿老年公寓损失; 1.20 向客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小费,收受贿赂; 1.21 使用老年公寓设施设备(如车辆等)干私活; 1.22 亲朋好友来店消费私自少收或不收款(消费的两倍处罚); 1.23 未经老年公寓允许从事兼职; 1.24 赌博或变相赌博及其他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1.25 殴打他人、聚众闹事,煽动、参与殴打或威胁他人(情节严重违法交司法部门处理); 1.26 弄虚作假、报假帐,合伙徇私舞弊或销毁、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账单、单据,利用已付账单向客人收费以及故意加价,中饱私囊; 类别 序号 过失内容 书面 轻微 重大 严重 警告 过失 过失 过失 批评 批评 降级 降薪 撤职 即时 教育 教育 辞退 组织纪律类 1.27 截留赠送客人的礼品(含消费券),擅自拿用客人的物品; 1.28 利用工作之便推销,代售非老年公寓物品,以假劣物品更换老年公寓物品; 1.29 参加黑社会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邪教或其他我国法律禁止的非法组织; 1.30 利用工作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1.31 关于组织纪律的其他过失; 行为规范类 2.1 在面客区域举止不雅,行走时背手,手插口袋,双手抱胸,袖手,勾肩搭背;走路与宾客抢道、争行、遇客不礼让、超过客人不致歉; 2.2 遇到客人、同事,不主动问候或遇到老年公寓员工陪同客人时只问候老年公寓员工,不问候客人; 类别 序号 过失内容 书面 轻微 重大 严重 警告 过失 过失 过失 批评 批评 降级 降薪 撤职 即时 教育 教育 辞退 行为规范类 2.3 在客人面前或面客区域,不讲普通话,使用方言(客人同意除外);讲话时交头接耳;与客人打招呼举止不雅(指指点点);不微笑服务,不使用礼貌规范用语; 2.4 客人坐着时,主管(含)以下级别员工坐着与客人讲话; 2.5 接待服务中,单手接递物品,乱扔,乱抛,乱堆; 2.6 用脚开门,口哼小调,打口哨; 2.7 班中站姿不雅,依墙,身子不挺直; 2.8 当班时打呵欠不捂嘴、抓痒、抓头皮、掏耳朵、挖鼻孔、剔牙、梳妆打扮、咳嗽时不掩口; 2.9 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废品; 2.10 在老年公寓的备品及宣传资料、表格上乱写乱画; 类别 序号 过失内容 书面 轻微 重大 严重 警告 过失 过失 过失 批评 批评 降级 降薪 撤职 即时 教育 教育 辞退 行为规范类 2.11 不了解老年公寓服务设施,服务项目及营业时间; 2.12 在老年公寓设备设施、台面、椅、门窗、墙面等乱写乱划(情节严重者需照价赔偿); 2.13 面客区域操作声音大,讲话,走路声音大; 2.14 取笑同事或客人; 2.15 工作互相推诿,推卸责任; 2.16 对顾客对上级、对检查人员乱解释; 2.17 未等对方讲完话即挂电话或摔电话; 2.18 遗忘客人交办的事情(情节严重者按客人投诉处理); 2.19 不配合人他人和外部门工作,缺少团队精神; 2.20 与客人争论、顶撞客人、出口伤人、粗言秽语; 类别 序号 过失内容 书面 轻微 重大 严重 警告 过失 过失 过失 批评 批评 降级 降薪 撤职 即时 教育 教育 辞退 行为规范类 2.21 侮辱他人人格; 2.22 未经授权,代表老年公寓对外发布老年公寓信息的; 2.23 搬弄是非、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破坏团结,影响他人形象; 2.24 工作出现差错,向客人质问核实; 2.25 为避免处罚,私自请客人讲情; 2.26 泄露老年公寓内部文档、客户资料; 2.27 打听、复印、复制非工作需要的老年公寓资料、信息; 2.28 散布有损老年公寓形象的言论; 2.29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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