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几何尺寸设计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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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 三 章 城 市 道 路 几 何 尺 寸 设 计 第 一 节 城 市 道 路 横 断 面 设 计 城 市 道 路 横 断 面 是 指 道 路 中 线 上 各 点 的 法 向 切 面 。 城 市 道 路 横 断 面 组 成 : 机 动 车 道 、 非 机 动 车 道 、 人行 道 、 绿 化 带 、 分 车 带 ( 中 间 带 、 两 侧 带 ) 横 断 面 设 计 主 要 任 务 : 合 理 确 定 各 组 成 部 分 的相 互 布 置 关 系 及 各 部 分 几 何 尺 寸 , 包 括 路 拱 坡度 及 路 拱 曲 线 的 确 定 。 一 、 横 断 面 设 计 原 则 l1、 道 路 横 断 面 设 计 应 在 城 市 规 划 的 红 线 宽 度 范 围 内 进 行 。l2、 横 断 面 设 计 应 近 远 期 结 合 , 使 近 期 工 程 为 远 期 工 程 所利 用 , 并 预 留 管 线 位 置 。l3、 对 现 有 道 路 改 建 应 采 取 工 程 措 施 与 交 通 管 理 措 施 结 合的 办 法 以 提 高 道 路 通 行 能 力 和 保 证 交 通 安 全 。 二 、 横 断 面 布 置 类 型 及 其 适 用 条 件 ( 100页 )( 一 ) 一 般 城 市 道 路 分 四 种 基 本 类 型 一 般 ( 主 干 、 次 干 、 支 路 ) 城 市 道 路 横 断 面 根 据 车 行 道布 置 型 式 分 为 四 种 基 本 类 型 , 即 单 幅 路 、 双 幅 路 、 三 幅 路和 四 幅 路 , 亦 即 一 块 板 、 两 块 板 、 三 块 板 和 四 块 板 。 单 幅 路 常 见 布 置 型 式 图 4-5 双 幅 路 常 见 布 置 型 式 图 4-6 三 幅 路 常 见 布 置 型 式 图 4-7 四 幅 路 常 见 布 置 型 式 l下 面 就 横 断 面 四 种 基 本 型 式 的 使 用 效 果 作 如 下 分 析 比 较 :l( 1) 在 交 通 安 全 上 : 三 块 板 和 四 块 板 较 安 全 。l( 2) 在 行 车 速 度 上 : 一 块 板 和 二 块 板 一 般 较 低l( 3) 在 照 明 与 绿 化 上 : 三 块 板 断 面 型 式 , 能 较 好 地 处 理 照明 与 绿 化 问 题l( 4) 在 城 市 噪 音 上 : 三 块 板 和 四 块 板 的 机 动 车 道 在 当 中 ,沿 街 居 民 的 干 扰 较 小 , 一 块 板 和 两 块 板 则 干 扰 大 一 些 。l ( 5) 在 造 价 上 : 一 块 板 占 地 最 小 , 投 资 省 。 三 块 板 , 特 别是 四 块 板 用 地 最 大 , 但 有 利 于 地 下 管 线 的 分 期 敷 设 。 适 用 条 件l1、 单 幅 路 , 适 用 于 机 动 车 与 非 机 动 车 交 通 量 均 不 太 大 的城 市 道 路 。 单 幅 路 机 动 车 车 行 道 条 数 不 应 采 用 奇 数 。l2、 双 幅 路 , 适 用 于 有 辅 路 供 非 机 动 车 行 驶 的 大 城 市 主 干 路 或 快 速 路 。 双 幅 路 的 单 向 车 行 道 的 车 道 数 不 得 少 于 2条 。 3、 三 幅 路 适 用 于 路 幅 较 宽 、 交 通 量 大 、 车 速 较 高 、 非机 动 车 多 , 混 合 行 驶 已 不 能 满 足 交 通 需 要 的 主 要 干 线 道 路 。道 路 红 线 宽 度 小 于 40m时 , 不 宜 修 建 三 幅 路4、 四 幅 道 适 用 于 快 速 路 与 郊 区 道 路 或 大 城 市 主 干 路 。 ( 二 ) 城 市 快 速 路 横 断 面 型 式 城 市 快 速 路 横 断 面 布 置 型 式 分 为 地 面 整 体 式 、 分 离 式两 种 或 上 述 两 种 型 式 的 组 合 。 地 面 快 速 路 无 出 入 口 整 体 式 横 断 面 地 面 快 速 路 有 出 入 口 整 体 式 横 断 面 无 匝 道 路 段 分 离 式 横 断 面 有 匝 道 路 段 分 离 式 横 断 面 双 层 式 高 架 道 路 分 离 式 横 断 面 单 层 高 架 地 面 道 路 分 离 式 横 断 面 错 层 高 架 路 分 离 式 横 断 面 分 离 式 地 道 横 断 面 三 、 机 动 车 道 设 计 机 动 车 道 的 设 计 包 括 车 行 道 宽 度 设 计 和 车 行 道 条 数设 计 。 车 行 道 宽 度 的 确 定 主 要 取 决 于 设 计 车 辆 的 外 廓 尺寸 及 一 定 设 计 车 速 情 况 下 车 辆 两 侧 安 全 净 距 的 要 求 ; 车行 道 条 数 的 确 定 则 是 道 路 远 景 设 计 小 时 交 通 量 的 预 测 值及 一 条 车 行 道 的 设 计 通 行 能 力 有 关 。 2 机 动 车 道 宽 度 ( 双 向 )单 向 设 计 小 时 交 通 量 ( 条 ) 一 条 车 道 宽 度一 条 车 道 设 计 通 行 能 力机 动 车 车 行 道 总 宽 度 : ( 一 ) 一 条 车 行 道 宽 度 一 条 车 行 道 宽 度 原 则 上 由 设 计 车 辆 车 身 宽 度 a和 左 侧安 全 净 距 加 右 侧 安 全 净 距 组 成 。 设 同 向 行 驶 车 辆 的 安 全 净 距 为 d, 对 向 行 驶 为 x, 车辆 与 路 缘 石 的 安 全 净 距 为 c1、 靠 路 边 的 车 道 宽 度 ( 1) 一 侧 靠 路 边 , 另 一 侧 为 对 向 车 道 ( m)( 2) 一 侧 靠 路 边 , 另 一 侧 为 同 向 车 道 ( m)cadb caxb + + 22 11 2、 靠 路 中 心 线 的 车 道 宽 度 ( m)3、 同 向 的 中 间 车 道 ( 图 4-10) ( m)22 2222 dadb daxb + + 图 4-10 同 向 的 中 间 车 道 其 中 340.4 0.02c v + 340.7 0.02d v + 34 1 20.7 0.002 +x v v + ( )(0.60.7)v v 设 计其 中 v v 设 计若 一 侧 靠 边 , 则 (0.60.7)v v 设 计否 则 v v 设 计 各 类 道 路 一 条 机 动 车 车 道 宽 度 (新 )街 道 类 别 级 别 设 计 速 度( km/h) 车 道 宽 度 ( m) 备 注大 型 客 、 货 车 或 混 行车 小 汽 车快 速 路 主 路 60, 80, 100 3.75 3.5辅 路 40, 30 3.5 3.5,3.25主 干 道 50, 60 3.53.75 3.5 40, 50 3.53.75 3.5 30, 40 3.253.5 3.25次 干 道 40, 50 3.5 3.25 30, 40 3.5 3.25 20, 30 3.253.5 3.25支 路 30, 40 3.253.5 3.25 20, 30 3.25 3.25 20 3.25 3.0 ( 二 ) 车 行 道 的 通 行 能 力一 ) 基 本 通 行 能 力 ( 理 论 通 行 能 力 ) 1、 计 算 公 式 0 01000S VN l l 基 本 图 4-11 基 本 通 行 能 力 计 算 图 式 0 0l l l + 车 长 其 中 , 为 连 续 车 头 最 小 安 全 间 距 ( m) ; 为 车 辆之 间 最 小 安 全 净 距 ( m) ; 为 计 算 车 型 身 全 长 (m); V为 计 算 行 车 速 度 , 单 位 为 km/h。 0l 0l l车 长( 1) 忽 略 前 车 制 动 距 离 关 于 车 辆 最 小 安 全 净 距 的 计 算 olol l l l + +反 应 制 动 安 全=3.6Vl t反 应 反 应式 中 ; t 反 应 为 司 机 反 应 时 间 , 一 般 为 1.2秒2 ( )254( )kVl mi 制 动 因 此 201000 10003.6 254( )V VN V kVl l t li + + +车 长 反 应 安 全 ( 2) 考 虑 前 车 制 动 距 离 1) 前 后 两 车 制 动 性 能 相 同 S制 1= S制 201000 10003.6V VN Vl l t l + +车 长 反 应 安 全 201000 10003.6V VN Vl l t l ZV + + +车 长 反 应 安 全 2) 前 后 两 车 制 动 性 能 不 同其 中 : Z为 制 动 差 别 因 数1 2 1 21 2= ,26a aZ a aa a 、 分 别 为 前 后 两 车 不 同 的 制 动 减 速 度 城 市 快 速 路 根 据 交 通 流 行 驶 特 征 分 为 基 本 路 段 、 分 /合 流区 、 交 织 区 。 基 本 路 段 在 理 想 条 件 、 不 同 行 驶 速 度 下 ,一 条 车 道 基 本 通 行 能 力 值 如 表 4.1.2-1。 计 算 快 速 路 基 本 路 段 通 行 能 力 时 , 各 种 车 辆 类 型 换 算 系 数如 表 4.1.2-3 快 速 路 合 流 区 基 本 通 行 能 力 主 要 由 合 流 区 下 游 快 速 路 路 段最 大 交 通 流 率 决 定 , 并 受 到 进 入 合 流 影 响 区 的 总 交 通 流 率的 极 限 的 影 响 ; 分 流 区 通 行 能 力 取 决 于 上 、 下 游 快 速 路 路段 的 最 大 交 通 流 率 , 并 受 到 进 入 分 流 影 响 区 的 总 交 通 流 率的 限 制 。 城 市 快 速 路 交 织 区 通 行 能 力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是 交 织 构 型 、交 织 长 度 、 车 道 数 和 交 织 流 量 。 其 他 等 级 道 路 一 条 车 道 基 本 通 行 能 力 其 它 城 市 道 路 路 段 的 设 计 通 行 能 力 , 可 根 据 一 个 车 道 的 基本 通 行 能 力 修 正 确 定 , 对 基 本 通 行 能 力 的 修 正 应 包 括 车 道数 、 车 道 宽 度 、 自 行 车 影 响 及 交 叉 口 影 响 。 其 他 城 市 道 路路 段 服 务 水 平 可 采 用 平 均 行 驶 速 度 或 饱 和 度 指 标 进 行 分 析评 价 。 二 ) 可 能 通 行 能 力1、 定 义指 在 实 际 道 路 、 交 通 条 件 下 , 车 行 道 单 位 时 间 内 ,可 能 通 过 的 最 大 车 辆 数 。2、 主 要 修 正 系 数 iNN 基 本可 能1)车 道 宽 修 正 系 数 250 3.5= 54 188 /3 16 /3 3.5b b mb b b m + 车 道 ( -1.5)/100 2.5 2.75 3.0 3.25 3.50.5 0.62 0.75 0.88 1.0表4-4 车道宽修正系数车 道 2)车 道 序 修 正 系 数 a条表4-6 车道序修正系数a条车 道 序 号 1 2 3 4 51.00 0.800.89 0.650.75 0.500.65 0.400.5 3)平 交 口 修 正 系数 3a3 ( )( )sa s交 叉 口 之 间 无 阻 的 行 程 时 间交 叉 口 之 间 实 际 的 行 程 时 间3 1 2 3ABa ta t t t + + + + bla l / /2 + )2/()2/(/ / bal l 3 21 2 3 ABb A Blta lt t t a b + + + +22 )1(2)1(2 BA bal l + 路 段 上 的 行 驶 车 辆 受 到 平 交 口 信 号 灯 的 影 响 时 ( 如 图 4-12) : 图 4-12 a1计 算 图 式 ( 一 ) 当 平 交 口 无 信 号 灯 控 制 时 iNNN n 基 本基 本可 能 3215) 综 合 因 素 影 响 修 正 系 数 5a 由 于 行 人 过 街 和 综 合 影 响 因 素 很 难 正 确 计 算 , 通 常忽 略 不 计 ,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一 定 要 考 虑 时 可 通 过 现 场 测 定 ,因 此 有 1 2 3N N 可 能 基 本 4) 行 人 过 街 影 响 修 正 系 数 4a i VN N N C 设 计 可 能 基 本 道路服务水平系数 服 务 水 平 乡 村 城 镇1 0.75 0.82 0.85 0.93 1.00 1.00三 ) 设 计 通 行 能 力 09规 范 : iN N N 设 计 可 能 基 本VN N C 设 计 基 本 还 有 的 算 法 : 一 级 自 由 车 流 , 二 级 稳 定 车 流 , 三 级 饱 和 流 , 四 级 强 制 车 流34页 设 计 速 度 100km/h 的 快 速 路 基 本 路 段 服 务 水 平 分 级 四 ) 规 范 对 设 计 通 行 能 力 的 有 关 规 定 2009城 市 快 速 路 设 计 规 范 规 定 l机 动 车 道 路 面 宽 度 的 设 计 步 骤 如 下 :l( 1) 初 定 车 道 数 ;l( 2) 设 计 交 通 组 织 方 案 ;l( 3) 拟 定 横 断 面 布 置 比 较 方 案 ;l( 4) 验 算 选 定 道 路 方 案 的 通 行 能 力 ;l( 5) 确 定 各 条 车 道 的 宽 度 ;l( 6) 确 定 路 缘 带 和 中 央 双 黄 线 和 临 时 分 隔 物 的 宽 度 ;l( 7) 计 算 机 动 车 道 路 面 总 宽 度 。 四 、 非 机 动 车 道 设 计自 行 车 、 三 轮 车 、 平 板 车 和 畜 力 车 等 , 以 自 行 车 为 主 进行 设 计 ( 一 ) 非 机 动 车 设 计 车 辆 非 机 动 车 道 宽 度 应 根 据 自 行 车 设 计 交 通 量 与 每 条 自 行 车道 设 计 通 行 能 力 计 算 自 行 车 道 条 数 , 单 向 不 小 于 2 条 。 非 机 动 车 道 路 面 宽 度 包 括 自 行 车 道 宽 度 及 两 侧 各 25cm 路缘 带 宽 度 。 如 平 板 车 、 三 轮 车 通 行 较 多 时 , 应 适 当 增 加非 机 动 车 道 路 面 宽 度 。 1、 自 行 车 道 通 行 能 力 ( 二 ) 非 机 动 车 通 行 能 力 201000 10003.6 254( )V VN V kVl l t li + + +车 长 反 应 安 全( 1) 理 论 通 行 能 力具 体 计 算 数 值 见 92页 表按 车 头 间 距 算 按 车 头 时 距 算3600 3600 18002N t ( 2) 城 镇 道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设 计 通 行 能 力路 段 一 条 自 行 车 道 设 计 通 行 能 力 有 机 非 分 隔 设 施 时 取 10001200 辆 /( h.m) , 用 路 面 标 线 分 隔 时 取 8001000 辆 /( h.m) 。 信 号 灯 交 叉 口 一 条 自 行 车 道 绿 灯 每小 时 的 设 计 通 行 能 力 可 取 1000 辆 /( h.m)。 自 行 车 道服 务 水 平 规 定 划 分 为 五 级 。 路 段 设 计 采 用 三 级 , 路 口设 计 服 务 水 平 可 采 用 三 级 或 四 级 。 2、 其 他 非 机 动 车 单 一 车 种 实 际 通 行 能 力车 辆 名 称 三 轮 车 大 板 车 小 板 车 兽 力 车车 身 宽 度 ( m) 1.1 2.0 0.9 1.6单 一 车 道 宽 ( m) 2.0 2.8 1.7 2.5实 际 通 行 能 力( 交 叉 口 ) /( veh/h) 300 200 380 150 3、 对 于 各 类 非 机 动 车 混 合 行 驶 的 车 道 , 根 据 武 汉 等 城 市实 际 观 测 资 料 , 在 干 道 的 交 叉 口 间 距 为 300 500m的 情况 下 , 一 条 混 合 车 道 的 平 均 实 际 通 行 能 力 为 400600veh/h, 自 行 车 比 例 较 大 时 ( 自 行 车 占 60%以 上 ) 采用 高 限 值 , 反 之 采 用 底 限 值 。 单 向 预 测 设 计 小 时 自 行 车 交 通 量单 向 自 行 车 道 数 一 条 自 行 车 道 设 计 通 行 能 力l( 二 ) 非 机 动 车 道 宽 度第 一 条 自 行 车 道 宽 度 采 用 1.5米 , , 两 条 三 条 分 别 为2.5、 3.5, 依 次 类 推单 向 自 行 车 道 总 宽 度 =一 条 车 道 宽 度 车 道 数 考 虑 到 其 它 非 机 动 车 混 合 行 驶 的 要 求 , 根 据 我 国各 城 市 设 计 和 使 用 经 验 , 道 路 一 侧 非 机 动 车 道 路 面 宽度 推 荐 值 为 : 4.5m、 5.5m、 6.5m、 7.5m 、 8.5m几 种 ,最 小 宽 度 不 应 小 于 4.5m。 非 机 动 车 专 用 道 路 , 单 向 不 宜 小 于 3.5m, 双 向 不 宜小 于 4.5m。 沿 道 路 两 侧 设 置 的 单 向 非 机 动 车 道 宽 度 不应 小 于 2.5m。 l( 三 ) 机 动 车 与 非 机 动 车 混 行 车 行 道 宽 度 车 行 道 宽 度( m) 机 动 车 高 峰 小 时 非 机 动 车 高 峰 小 时9 机 动 车 500辆同 时 非 机 动 车 600辆 非 机 动 车 1000辆同 时 机 动 车 100辆12 机 动 车 600辆同 时 非 机 动 车 600辆 非 机 动 车 2000辆同 时 机 动 车 200辆机 动 车 与 非 机 动 车 混 合 行 驶 时 的 通 行 能 力 路 侧 带 是 指 车 行 道 最 外 侧 缘 石 至 道 路 建 筑 红 线 间 的 范围 , 一 般 道 路 两 侧 各 有 一 侧 带 。 路 侧 带 主 要 由 人 行 道 、 设施 带 、 绿 化 带 等 组 成 五 、 路 侧 带 设 计( 一 ) 人 行 道 宽 度 一 般 道 路 上 , 一 条 步 行 带 宽 度 可 平 均 取 0.75m, 火 车站 、 港 口 码 头 、 大 型 商 店 、 商 场 等 附 近 的 道 路 以 及 全 市 级干 道 上 , 考 虑 到 携 带 行 李 的 人 较 多 , 一 般 可 取 0.9m。 人 行 道 宽 度 ( 一 侧 ) 高 峰 小 时 人 流 量 ( 单 侧 双 向 )人 行 道 宽 度 ( 一 侧 ) 一 条 步 行 带 宽 度 一 条 步 行 带 设 计 通 行 能 力 人 行 设 施 的 通 行 能 力 也 可 分 为 基 本 通 行 能 力 、 实 际 通 行 能力 、 设 计 通 行 能 力 三 类 。 基 本 通 行 能 力 是 指 在 良 好 的 气 候 与 道 路 条 件 下 , 行 人 以 某一 速 度 均 匀 行 走 时 , 单 位 时 间 内 可 通 过 某 一 点 或 某 一 断 面的 最 大 行 人 数 , 一 般 以 1h、 1m 宽 道 路 上 通 过 的 行 人 数( p/h) 或 1min、 1m 宽 道 路 上 通 过 的 行 人 数 ( p/m) 表示 。1、 人 行 道 通 行 能 力 3600C ( /( )pp p pV p h mS b 1) 基 本 通 行 能 力人 行 道 、 人 行 横 道 、 人 行 天 桥 、 人 行 地 道 等 单 位 宽度 内 的 基 本 通 行 能 力 可 根 据 行 走 速 度 、 纵 向 间 距 和占 用 宽 度 计 算 。式 中 : C p 人 行 设 施 的 基 本 通 行 能 力 , ( p/h.m) ;V p人 行 设 施 的 步 行 速 度 , ( m/s) ;S p行 人 行 走 时 纵 向 间 距 , 取 1.0m;b p 行 人 ( 一 条 步 行 带 ) 占 用 的 横 向 宽 度 ( m) 2)人行道可能通行能力规范规定人行道可能通行能力如下表类 别 人 行 道 人 行 横 道 天 桥 、 地 道 车 站 、 码 头 处天 桥 、 地 道可 能 通 行 能 力 2400 2700 2400 1850)/( mhp )/( mtp gh )/( mhp )/( mhp 不 同 人 行 设 施 的 设 计 通 行 能 力 通 过 对 可 能 通 行 能 力 进 行 折减 得 到 , 折 减 系 数 可 采 用 0.750.90, 行 人 较 多 地 重 要 区域 采 用 低 值 , 非 重 要 区 域 采 用 高 值 。3) 人 行 设 施 设 计 通 行 能 力 参 考 值 全 市 性 的 车 站 、 码 头 、 商 场 、 剧 场 、 影 院 、 体 育 馆 (场 )、公 园 、 展 览 馆 及 市 中 心 区 行 人 集 中 的 人 行 道 、 人 行 横 道 、人 行 天 桥 、 人 行 地 道 等 计 算 设 计 通 行 能 力 的 折 减 系 盘 采 用0.75.; 大 商 场 、 商 店 、 公 共 文 化 中 心 及 区 中 心 等 行 人 较 多的 人 行 道 、 人 行 横 道 、 人 行 天 桥 、 人 行 地 道 等 计 算 通 行 能力 的 折 减 系 数 采 用 0.80; 区 城 性 文 化 商 业 中 心 地 带 行 人 多的 人 行 道 、 人 行 横 道 、 人 行 天 桥 、 人 行 地 道 等 计 算 设 计 通行 能 力 的 折 减 系 数 采 用 0.85; 支 路 、 住 宅 区 周 围 近 路 的 人行 道 从 人 行 摘 通 计 算 设 计 通 行 能 力 的 折 减 系 数 采 用 0.9. 人 行 设 施 设 计 通 行 能 力 参 考 值 人 行 道 宽 度 必 须 满 足 行 人 通 行 的 安 全 和 顺 畅 , 人 行 道 宽 度含 盲 道 宽 ( 二 ) 设 施 带 宽 度设 施 带 包 括 设 置 护 栏 、 照 明 灯 柱 、 标 志 牌 、 信 号 灯 、 城市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等 所 需 宽 度 , 最 小 宽 度 不 应 小 于 1m。 设施 带 内 各 种 设 施 布 局 应 综 合 考 虑 , 可 与 绿 化 带 合 并 设 置 。 ( 三 ) 绿 化 带 宽 度 人 行 道 上 靠 行 车 道 一 侧 种 植 行 道 树 , 其 株 距 一 般 为4 6m, 树 池 采 用 1.5m的 正 方 形 , 或 1.2m 1.8m的 矩形 。 也 有 种 植 草 皮 和 花 丛 的 。 ( 四 ) 地 下 管 线 考 虑 埋 设 电 力 、 电 讯 及 上 水 管 道 这 三 种 基 本 管 线 ,最 小 宽 度 为 4.5m( 五 ) 路 缘 石 ( 俗 称 道 牙 ) 厚 度 一 般 10 15cm 六 、 路 侧 带 总 宽 度 综 合 上 述 各 种 因 素 , 并 根 据 我 国 多 年 来 的 城 市 建设 经 验 , 认 为 道 路 总 宽 度 与 单 侧 路 侧 带 宽 度 之 比 , 在5: 1 7: 1最 合 适 图4-31 路侧带(人行道)布置基本形式 六 、 分 隔 带 、 路 肩 、 缘 石l( 一 ) 分 隔 带l 所 谓 分 隔 带 是 指 在 多 幅 道 路 上 , 用 于 分 隔 车 辆 , 沿道 路 纵 向 设 置 的 带 状 非 行 车 部 分 。 有 设 在 路 中 央 的 机 动 车分 隔 与 机 、 非 动 车 分 隔 两 大 类 , 前 者 简 称 中 央 带 或 中 间 带 ,后 者 称 侧 分 带 或 两 侧 带 。l 分 隔 带 的 功 能 主 要 是 分 隔 交 通 , 此 外 , 作 为 安 设 交 通标 志 、 公 用 设 施 与 绿 化 用 地 。 分 隔 带 通 常 由 中 央 分 隔 带 和两 侧 路 缘 带 组 成 。 分 车 带 类 别 中 间 带 ( m) 两 侧 带 ( m)设 计 速 度 ( km/h) 100 80 60、 50 40 100 80 60、 50 40中 央 分 隔 带 最 小 宽 度( m) 2.0 2.0 1.5 1.5 1.5 1.5 1.5 1.5路 缘 带 宽 度( m) 机 动 车 道 0.75 0.5 0.5 0.25 0.5 0.5 0.5 0.25非 机 动 车 道 0.25 0.25 0.25侧 向 净 宽( m) 机 动 车 道 1.0 1.0 0.75 0.5 0.75 0.75 0.5非 机 动 车 道 0.5 0.5 0.5 安 全 带 宽( m) 机 动 车 道 0.5 0.5 0.25 0.25 0.25 0.25 0.25非 机 动 车 道 0.25 0.25 0.25分 车 带 最 小宽 度 ( m) 3.5 3.0 2.5 2.0 2.5 2.25 2.25 2.0 l( 二 ) 路 肩 采 用 边 沟 排 水 的 道 路 应 在 路 面 外 侧 设 路 肩 。 路 肩 分 为 硬路 肩 ( 包 括 路 缘 带 和 停 车 带 ) 及 保 护 性 路 肩 。 左 侧 路 肩 适用 于 双 幅 式 路 或 四 幅 式 路 中 间 具 有 排 水 沟 的 断 面 。 设 计 速 度 大 于 或 等 于 40km/h 时 , 应 设 硬 路 肩 。 硬 路 肩最 小 宽 度 应 满 足 表 5.3.5-1: 除 快 速 路 外 , 保 护 性 路 肩 ( 土 路 肩 ) 宽 度 应 满 足 安 设 护 栏 、杆 柱 、 交 通 标 志 牌 的 要 求 。 最 小 宽 度 为 50cm。 保 护 性 路 肩 为土 质 或 简 易 铺 装 。 快 速 路 右 侧 硬 路 肩 宽 度 应 不 小 于 2.5m, 土 路 肩 宽 不 小 于0.75m。 右 侧 硬 路 肩 宽 度 小 于 2.5m, 且 交 通 量 较 大 时 , 应 每 隔300 500m 设 紧 急 停 车 带 。 单 向 机 动 车 道 数 不 小 于 3 车 道 的 城市 快 速 路 桥 梁 或 隧 道 可 不 设 置 紧 急 停 车 带 。 其 他 等 级 城 市 道 路不 设 置 紧 急 停 车 带 。 次 干 路 或 支 路 在 不 降 低 交 通 功 能 的 情 况 下 可 考 虑 路 边 停 车 。 ( 三 ) 路 缘 石 ( 俗 称 道 牙 ) 缘 石 用 于 道 路 中 央 分 隔 带 、 路 侧 带 及 车 行 道 、 人 行 道 两侧 , 宜 高 出 路 面 边 缘 10 20cm, 一 般 采 用 10 15cm 为 宜 。 隧 道 内 线 形 弯 曲 路 段 或 陡 峻 路 段 等 处 缘 石 可 高 出 路 面 2540cm, 并 应 有 足 够 的 埋 置 深 度 , 以 保 证 稳 定 。 桥 梁 上 用 的立 缘 石 的 规 定 应 符 合 有 关 规 范 规 定 。 缘 石 形 状 有 立 式 、 斜 式 或 平 式 缘 石 , 在 出 入 口 处 宜 采 用坡 式 或 平 式 埋 设 , 人 行 横 道 宽 度 范 围 内 缘 石 宜 作 成 坡 式 或平 式 。 在 分 隔 带 端 头 或 交 叉 口 小 半 经 处 , 宜 采 用 弧 形 缘 石 a) 立 式 b) 斜 式 c) 曲 线 式 已 知 某 中 心 主 干 道 单 向 高 峰 小 时 交 通 量 : 无 轨 电 车 70辆/h, 公 共 汽 车 25辆 /h, 中 型 载 重 货 车 300辆 /h, 轿 车 350辆 /h, 自 行 车 3000辆 /h, 三 轮 车 30辆 /h, 行 人 交 通 3500人 次 /h, 道 路 规 划 总 宽 度 51m, 设 计 车 速 50km/h, 道 路交 叉 口 间 距 500m, 道 路 纵 坡 为 1%, 附 着 系 数 为 0.3.试 设计 道 路 横 断 面 , 并 画 出 横 断 面 布 置 图 。 ( 以 轿 车 为 标 准 ,电 车 、 公 交 、 中 载 换 算 系 数 分 别 为 3、 2.5、 2, 计 算 中 其他 相 关 常 数 按 教 材 取 值 ) 3.解 : ( 1) 机 动 车 道 宽 度 的 确 定 : 以 轿 车 为 标 准 ,单 向 高 峰 小 时 远 景 换 算 交 通 量 为 : h/5.122235023005.225370 辆+一 条 机 动 车 道 理 论 通 行 能 力 (忽 略 前 车 制 动 能 力 ) 0)(254 26.3 10001000 ll vL v ikvvtN + + 已 知 : v=50km/h t=1.2s k=1.3 3.0 %1i ml 40 hN /73145 501000 )01.03.0(254 2503.16.3 2.150 辆 + + 条所 需 单 向 车 道 数 : 27315.1222 00.1道验 算 通 行 能 力 : 设 计 速 度 v=50km/h40km/h,根 据规 范 可 取 一 条 机 动 车 道 宽 为 3.75m,因 此 交 叉 口 对 路 段 通 行 能 力 的 影 响 : 85.0条在 内 侧 车 道 00.1条 在 第 二 条 车 道 取 1 22 2/v vLv a bL v + + +交已 知 :L=500m smhkmv /9.13/50 代 入 数 据 得 : 96.0 006.006.0 9.13/500 5.12 9.1312 9.139.13500 + 交 06.021 a=0.05 b=1.50 0取 则 : 731 0.96 1 1 701.76 /N N h 1 条 车 道交 辆731 0.96 0.85 1 596.496 /N N h 2 条 车 道交 辆1298 /N N h+ 1 2 辆所 以 单 向 双 车 道 不 能 满 足 实 际 通 行 能 力 的 要 求 , 由 此 可以 重 新 确 定 该 机 动 车 道 为 双 向 6车 道 。 第 三 条 车 道 通 行能 力考 虑 道 路 服 务 水 平 1298 0.8=1038.4 1222.5 /N N h+ 1 1 设 计( ) 辆 3.75 6 22.5m 731 0.96 0.7 1 491 /N N h 3 条 车 道交 辆1298 491 0.8=1431 1222.5 /N N N h+ + 1 2 3 设 计( ) ( ) 辆因 此 机 动 车 道 宽 度 为 : 根 据 规 范 取 N自 1100 0.8=880辆 /h,所 以 需 要 单 向 车 道 数 : 3000/880=4条 。3条 自 行 车 道 需 要 宽 度 至 少 为 4.5m,考 虑 三 轮 车 一 条 车 道实 际 通 行 能 力 为 300辆 /h, 而 三 轮 车 实 际 交 通 量 为 30辆 /h,因 此 三 轮 车 车 道 数 不 必 计 算 。 考 虑 三 轮 车 与 自 行 车 混 行和 超 车 因 素 , 因 此 可 设 计 单 向 非 机 动 车 道 宽 度 6.0m。( 2) 非 机 动 车 道 宽 度 的 确 定 : ( 3) 人 行 道 宽 度 的 确 定 : 一 条 步 行 带 的 通 行 能 力 单 侧 双 向高 峰 小 时 人 流 量一 条 步 行 带 宽 度一 侧行 人 步 行 道 宽 度 )()( 已 知 : 高 峰 小 时 人 流 量 为 3500人 次 /h, 由 经 验 数 据 知 :一 条 步 行 带 宽 度 为 0.9m, 一 条 步 行 带 的 通 行 能 力 取 为1800人 次 /h所 以 , 单 侧 行 人 步 行 道 理 论 所 需 宽 度 ( 一 侧 ) =0.9 18003500=1.8m 规 范 规 定 市 中 心 人 行 道 宽 度 , 大 城 市 最 小 为 5.0m, 中 小城 市 为 3.0m, 再 考 虑 埋 设 电 力 线 、 电 讯 线 及 下 水 道 三 种 基 本 管线 需 要 , 最 小 宽 度 为 4.5米 , 加 上 绿 化 和 路 灯 等 占 地 宽 度 为 2米 ,总 取 6.5米 。计 划 设 计 路 幅 为 三 幅 , 分 隔 带 兼 作 公 共 汽 车 停 车 靠 站 台 或 供行 人 过 路 临 时 驻 足 用 , 最 好 用 2米 , 则 具 体 断 面 如 图 第 二 节 城 市 道 路 平 面 设 计 ( 一 ) 圆 曲 线 半 径 城 市 道 路 (二)回旋线与圆曲线最小长度 ( 三 ) 圆 曲 线 超 高 Le=bi/ Le超 高 缓 和 段 长 度 ( m) ; 超 高 渐 变 率 , 在 超 高 缓 和 段 长 度 与 缓 和 曲 线 长 度 两 者 中 取 大 值 作 为缓 和 曲 线 的 计 算 长 度 。 圆 曲 线 半 径 小 于 不 设 超 高 最 小 半 径 时 , 在 圆 曲 线 范围 内 应 设 超 高 , 最 大 超 高 横 坡 度 的 规 定 见 表 6.2.4。 超 高 的 过 渡 单 幅 路 路 面 宽 度 及 三 幅 路 机 动 车 道 路 面 宽 度 宜 绕 中 线旋 转 ; 双 幅 路 路 面 宽 度 及 四 幅 路 机 动 车 道 路 面 宽 度 宜 绕 中 间分 隔 带 边 缘 旋 转 , 使 两 侧 车 行 道 各 自 成 为 独 立 的 超 高横 断 面 。 ( 四 ) 圆 曲 线 加 宽 6.2.10 圆 曲 线 半 径 小 于 或 等 于 250m 时 , 应 在 圆 曲 线内 侧 加 宽 , 每 条 车 道 加 宽 值 见 表 6.2.9。 ( 五 ) 视 距 的 规 定 如 下 :3. 车 行 道 上 考 虑 有 超 车 要 求 的 路 段 , 应 采 用 超 车 视 距 。其 值 为 表 6.1.11-1中 停 车 视 距 的 5倍 。4. 城 市 货 运 干 道 , 应 采 用 货 车 停 车 视 距 对 相 关 路 段 进 行检 验 。 货 车 停 车 视 距 第 三 节 纵 断 面 设 计 ( 一 ) 最 大 纵 坡 ( 二 ) 合 成 纵 坡 ( 三 ) 坡 长 最 小 坡 长 非 机 动 车 限 制 坡 长 ( 四 ) 竖 曲 线 最 小 半 径 和 最 小 长 度 人 有 了 知 识 , 就 会 具 备 各 种 分 析 能 力 ,明 辨 是 非 的 能 力 。所 以 我 们 要 勤 恳 读 书 , 广 泛 阅 读 ,古 人 说 “ 书 中 自 有 黄 金 屋 。” 通 过 阅 读 科 技 书 籍 , 我 们 能 丰 富 知 识 ,培 养 逻 辑 思 维 能 力 ;通 过 阅 读 文 学 作 品 , 我 们 能 提 高 文 学 鉴 赏 水 平 ,培 养 文 学 情 趣 ;通 过 阅 读 报 刊 , 我 们 能 增 长 见 识 , 扩 大 自 己 的 知 识 面 。有 许 多 书 籍 还 能 培 养 我 们 的 道 德 情 操 ,给 我 们 巨 大 的 精 神 力 量 ,鼓 舞 我 们 前 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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