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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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划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8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汇编3基本规定。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0.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60.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6.0.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6.0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002-002 地基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顶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点,1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2以上工程,每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点,基槽每2延米应有1点。1。6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小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但不应少于3根。5桩基础5。1。3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表5。1.3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项号 项目允许偏差1 盖有基础梁的桩:(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100+0。0100。0H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003桩数为46根桩基中的桩1/2桩径或边长4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1)最外边的桩(2)中间桩 /3桩径或边长12桩长或边长注: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m的桩,每根桩必须有组试件。表5。1.4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序号 成孔方法 桩径允许偏差(mm) 垂直度允许偏差(%) 桩位允许偏差(m)13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 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1 泥浆护壁钻孔桩D00mm 50 100m 0 1+0。01H10+.0H套管成孔灌注桩 50 -20 70 150D50m100 503 千成孔灌注桩 201 70150 人工挖孔桩 混凝土护壁 50 .5 50 150钢套管护壁 +50 1 100 200注: 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2 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 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为设计桩径。5.1。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根时,不应少于2根。7 基坑工程。1。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7.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表.7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基坑类别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值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 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一级基坑 35 3二级基坑 6三级基坑 8 10 1注: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2)开挖深度大于10m;)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划GB 5203-20024 砌筑砂浆4.0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4.0。8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5 砖砌体工程5.。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4。0.条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5.2.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3。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应少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61.2 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d。61.7 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62.1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小砌块至少应抽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应不少于2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4。0。12条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查小砌块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6。2。3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应少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石砌体工程7.1.9 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7。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80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拌制1盘且不超过100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m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m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8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8.2.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3。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9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9。1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205204 原材料及成品进场。2.1 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4。3.1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4。1 钢结构连接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子、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5钢结构焊接工程5。2。2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52.4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 1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 323的规定.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关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T 3034。1、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B/T 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 81的规定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5。2。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表.2。4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焊缝质量等级一级二级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 评定等级 检验等级 B级 级探伤比例 00% 0内部缺陷射线探伤 评定等级检验等级 B级 A级探伤比例 100% 2%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6 紧固件连接工程6.3.1 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本规范附录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见本规范附录B。检验方法:检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钢构件组装工程8.。1 吊车梁和吊车桁架不应下挠。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构件直立,在两端支承后,用水准仪和钢尺检查.10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10。 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0.3.4的规定.检查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尚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检验方法:采用经纬仪、全站仪等测量。表10。.4 整体垂直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m)项目 允许偏差 图例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 /1000,且不应大于5。主体结构的整体平面弯曲 L0,且不应大于25.11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1。3。5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5的规定.检查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尚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检验方法:对于整体垂直度,可采用激光经纬仪、全站仪测量,也可根据各节柱的垂直度允许偏差累计(代数和)计算。对于整体平面弯曲,可按产生的允许偏差累计(代数和)计算。表1。3.5 整体垂直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m)项目 允许偏差 图例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 (H010。0),且不应大于5。0主体结构的整体平面弯曲 L500,且不应大于5。012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12。3。4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倍检查数量:跨度4m及以下钢网架结构测量下弦中央一点;跨度2m以上钢网架结构测量下弦中央一点及各向下弦跨度的四等分点。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水准仪实测。4钢结构涂装工程14。2。2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室内应为125m,其允许偏差为2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件。检验方法: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每个构件检测处,每年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14.。 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用涂层厚度测量仪、测针和钢尺检查。测量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 2:90的规定及本规范附录。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0025 胶合木结构5.2。2 胶缝应检验完整性,并应按照表.21规定胶缝脱胶试验方法进行。对于每个树种、胶种、工艺过程至少应检验5个全截面试件。脱胶面积与试验方法及循环次数有关,每个试件的脱胶面积所占的百分率应小于表5.。2所列限值。表5。.2-1 胶缝脱胶试验方法使用条件类别 1 2 3胶的型号2 试验方法 C C A注:1。层板胶合木的使用条件根据气候环境分为3类;1、类空气温度达到0,相对湿度每年有2-周超过65%,大部分软质树种木材的平均平衡含水率不超过12;2、类-空气温度达到20,相对湿度每年有23周超过85,大部分款质树种木材的平均平衡含水率不超过20%;3、类导致木材的平均平衡含水率超过2%的气候环境,或木材处于室外无遮盖的环境中。2.胶的型号有型和型两种:型 可用于各类使用条件下的结构构件(当选用间苯二酚树脂胶或酚醛间苯二酚树脂胶时,结构构件温度应低于8)。型 只能用于1类或类使用条件,结构构件温度应经常低于50(可选用三聚氯胺脲醛树脂胶)。表5。2-2胶缝脱胶率(%)试验方法胶的型号 循环次数12 3A 5 10 1轻型木结构6。2。1 规格材的应力等级检验应满足下列要求:、对于每个树种、应力等级、规格尺寸至少应随机抽取15个足尺试件进行侧立受弯试验,测定抗弯强度。2、根据全部试验数据统计分析后求得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应符合规定。7 木结构的防护.2。 木结构防腐的构造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以一幢木结构房屋或一个木屋盖为检验批全面检查。检查方法:根据规定和施工图逐项检查。2 木构件防护剂的保持量和透入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需要防护剂加压处理的木构件,包括锯材、层板胶合木、结构复合木材及结构胶合板制作的构件。2、木麻黄、马尾松、云南松、桦木、湿地松、杨木等易腐或易虫蛀木材制作的构件。3、在设计文件中规定与地面接触或埋入混凝土、砌体中及处于通风不良而经常潮湿的木构件。检查数量:以一幢木结构房屋或一个木屋盖为检验批。属于木条第和第2款列出的木构件,每检验批油类防护剂处理的20个木心,其他防护剂处理的4个木心;属于本条第3款列出的木构件,检验批全数检查。检查方法:采用化学试剂显色反应或X光衍射检测。7。.3 木结构防火的构造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查数量:以一幢木结构房屋或一个木屋盖为检验批全面检查。检查方法:根据规定和施工图逐项检查。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 5207-2002 基本规定3.。6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材料进场后,应按本规范附录A、附录B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4卷材防水屋面工程4.1。8 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用水平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4。2.9保温层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现场抽样检验报告。3。16 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5 涂膜防水屋面工程5。10 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6 刚性防水屋面工程6。1。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6.7密封材料嵌填必须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无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 瓦屋面工程7。15 平瓦必须铺置牢固。地震设防地区或坡度大于5%的屋面,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6 金属板材的连接和密封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渗漏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8 隔热屋面工程8。4 架空隔热制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构件合格证或试验报告。9 细部构造9.1 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 502082002 基本规定3。0.6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对进场的防水材料应按本规划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4地下建筑防水工程。8 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抗渗试验报告。19 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2.8 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之间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4。5。5 塑料板的搭接缝必须采用热风焊接,不得有渗漏.检验方法;双焊缝间空腔内充气检查。5 特殊施工法防水工程5。1。10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压力及锚杆抗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和锚杆抗拔力试验报告。6 排水工程6。1。8 反滤层的砂、石粒径和含泥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砂、石试验报告。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B50-203基本规定。0。3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3。 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3.0。1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基层铺设。9。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1。8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m。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沿。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10。1 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检验或坡度尺检查及检查检验记录。 整体面层铺设5.7。4 不发火(防爆的)面层采用的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其他石料加工而成,并以金属或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宜为0。1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10203 基本规定3.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2。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33.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抹灰工程4。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5 门窗工程5。1。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6 吊顶工程6.1。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8 饰面板(砖)工程.2。4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83。4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检验方法: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幕墙工程9.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9。1.13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9。1。14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12 细部工程125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202基本规定。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 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3。3。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4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4.。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4。3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5室内排水系统安装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检验方法:满水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8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8。1 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不得小于2;2、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检验方法:观察,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B 24324风管制作2。3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不应少于5件。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4。4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0%,不应少于5件。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5 风管部件与消声器制作5.。4 防爆风阀的制作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自行替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核对材料品种、规格,观察检查.5。2。7 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不燃材料。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核对材料品种的合格证明文件。6 风管系统安装6.1 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的材料封堵.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不得少于1个系统。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6。2。2 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必须严密,并不得设置接口;3 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0,不得少于1个系统。检查方法:手扳、尺量、观察检查.6。23 输送空气温度高于80的风管,应按设计规定采取防护措施.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个系统.检查方法:观察检查.7 通风与空调设备安装2。 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2。7静电空气过滤器金属外壳接地良好。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台.检查方法:核对材料、观察检查或电阻测定。7。8 电加热器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电加热器与钢构架间的绝热层必须为不燃材料;接线柱外露的应加设安全防护罩;、电加热器的金属外壳接地必须良好。3、连接电加热器的风管的法兰垫片,应采用耐热不燃材料。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不得少于1台。检查方法:核对材料、观察检查或电阻测定. 空调制冷系统安装8。2.6 燃油管道系统必须设置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其管道法兰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或在法兰处用铜导线进行跨接,且接合良好。检查数量:系统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试验记录。8。27 燃气系统管道与机组的连接不得使用非金属软管。燃气管道的吹扫和压力试验应为压缩空气或氮气,严禁用水。当燃气从气管道压力大于005Ma时,焊缝的无损检测的执行标准应按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且采用超声波探伤时,应全数检测,以质量不低于级为合格。检查数量:系统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探伤报告和试验记录。1 系统调试1。1 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系统调试包括下列项目:1、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2、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11。4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的结果(风量及正压),必须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楼层.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0303-2003 基本规定3.7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E)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3.1。8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15的规定。4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4.变压器中性点应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直接连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7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7。1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N)柴油发电机组安装8。1。3 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9不间断电源安装91。4 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1 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1.1。1 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或接零(PN)可靠.不应作为接地(PE)或接零(PE)的接续导体。 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2。1.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E)或接零(PE)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3、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13 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31。1 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N)可靠。4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14。1。2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15 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15。1.1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9普通灯具安装1.12 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倍做过载试验。1.1.6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4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或接零(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21建筑物景观照明灯、航空障碍标志灯和庭院灯安装21。3 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2、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安装高度距地面2.以上;3、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PE)或接零(PEN)或靠,且有标识.22开关、插座、风扇安装22。1。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相两孔插座,面地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24接地装置安装24.1。2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020024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4。.3井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衡重)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必须)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数上;2、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保护围封,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3、当相邻两层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井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且必须装有安全门处于关闭时电梯才能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当相邻轿厢间有相互救援用轿厢安全门时,可不执行本款。4.。2 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4.4 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4。8。1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82 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封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4.。1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10.1 电气设备接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2、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4。11.3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户;、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6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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