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共同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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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共同守则 凡我厂员工(包括来厂实习、代培、参观人员),除应严格贯彻执行各自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必需严格遵守下列安全生产共同守则。 1全部新入厂、调换岗位、复工、采用新工艺、新设备的职工和实习、代培、参观人员都必需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学问教育后,才能上岗和进入生产、施工现场。 2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过特地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操作,无操作合格证无权操作设备。 3新工人、代培和实习期较长人员入厂必需签订师徒合同,实习、学徒期间,一切听师傅指挥,必需在师傅监护下方可作业。师傅对徒弟的安全负责。 4上班前不准饮酒、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厂区或生产施工现场游逛、参观,不准在工作岗位上接待私人来客。 5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进入生产现场和施工现场。 6职工上岗或进入生产现场或施工现场,必需按本工种的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职工的头发要挽入帽内,不得外露。 7工作前要专心做好接班预备工作,具体检查工具是否完整,设备及其它安全装置(设施)是否良好。发觉缺陷要先汇报,处理好后才能开头工作。 8未经允许,不准擅离工作岗位或将工作交给他人。非本岗位及检修人员,严禁开关设备、仪表和水、电、风、汽阀门等装置。 9爱惜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不得任意拆除或挪作他用。发觉安全隐患要准时处理,不能准时处理的必需采取临时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10运转中的机械设备、未封闭的传动危急部位,严禁清扫和从上面传递工具物件。严禁在皮带上、辊道上行走或跨越。 11各级领导和机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工作或带人参观要害部门和要害岗位时要出示证件(证明),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遵守该岗位的安全保卫有关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要害岗位、部位。 12严禁在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区域逗留、吸烟、动火。因检修需要,必需事先申请动火审批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才能进行检修。 13职工进出厂区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公路玩耍、打闹,要走安全通道或路边。横穿公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留意左右来车,留意观看倾听各种车辆发出的信号。 14高处作业必需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安设防护网,多层作业要有防护棚。作业人员应带防护用品,拴好安全带。材料备件应放置稳妥,工具应插入工具袋内,严禁抛扔工具、材料和其他物品。 15、职工必需熟识并严格遵守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操作要点,并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 16、使用和维护检修设备,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7、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班中和交接班提出的各类隐患都要准时处理。 18、在噪音、强光、热辐射、粉尘、烟气和火花、刨屑、碎片飞溅的场所工作,必需按规定分别戴上护耳机、防护眼镜、头盔和面具等特别防护用品。 19、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便拆除后移作他用。因工作损坏、检修拆除的,根据谁拆除水恢复的原则准时按原样恢复。 20、建筑物和构筑物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牢靠。 21、各类检修工程事前要有完整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如曾中断又连续施工室,要检查安全措施(装置)是否仍旧有效(牢靠)。 22、一切有可能引起工伤事故的危急区域都要采取妥当的安全措施,并设置安全标志。职工要严格遵守这些标志的规定,一切危急区域在状况不明之前,不准盲目进入。 23、新、改、扩建厂房、新增设备、转变工艺流程,主体工程与安全防护措施必需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生产设备检修,必需同时检修其附属有关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4、两人及两人以上协作作业时即结成互保对子。 25、全厂职工必需积极参与班前会和每周的安全活动,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学问,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增加自我防护能力。 26、使用的一切工具必需在工作前和工作过程中经常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火停用。吊钩、吊具、钢绳要做好使用前的检查和定期检查,严格规定荷载量起吊,不准超吊。 27、任何人上下吊车,都必需与操作司机联系好,待车停稳后才能上下,即严格遵守“按铃、回铃、停稳、上下”的规定。 28、未经允许不准擅离工作岗位或奖工作交给他人。非本岗位检修人员严禁开关水、电、风、气阀门和仪表等设备。 29、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无操作牌无权启动设备。 30、凡接触电气、煤气、氧气、液态系统的操作工,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不准自行处理,只能马上切断电源或关闭阀门,并通知厂调度室找专业检修人员处理。 31、从事高空作业(2米及其以上)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如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病、癜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或支配高空作业。 32、各种操作平台及坑沟边都应安设防护拦杆,其高度不低于1.2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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