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范文

上传人:大头 文档编号:10282683 上传时间:2020-04-1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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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聘用 第三章考核 第四章报酬 第五章辞职 解聘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 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 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精神 结合 区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的程序 被 区民政局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 包括 1 由上级党组织任命 或社区党员大会 社区党员代表大会 选 举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在社区从事党务工作的社区党组织委员专职 人员 2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选举产生的 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 3 通过招聘 在社区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专职社会工作者 没有被 区民政局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人 员 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聘用 第三条社区工作者聘用采取考核聘用和考试聘用两种方式进行 由区东民政局适时统筹组织实施 第四条社区工作者的聘用每三年为一个届期 第五条换届时 对上一届的社区工作者实行考核聘用 届期期间 新补充的社区工作者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 用 第六条考核聘用一般按下列程序和办法进行 1 提出考核聘用申请 个人提出考核聘用申请 经所在街道审 核同意后 报 区区民政局审批 2 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由街道 镇 组织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 参会人员包括街道 镇 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 部及街道 镇 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所在社区所有社区工作者 部分居民代表和所在辖区单位代表 其中居民代表和辖区单位代表 原则上占参会总人数的20 参会的居民代表 辖区单位代表可自 愿申请 也可由街道 镇 确定 民主推荐 主要考察考核对象能否继续胜任社区工作者岗位 民主推荐得票率不过半的不再聘用 民主测评 测评分为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对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低于60 或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 票率超过30 的 不再聘用 3 决定考核聘用对象 由街道党工委根据民主推荐和测评情况 集体讨论是否聘用 4 公示 在聘用对象所在社区范围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七天 5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 聘用的 报 区民政局审批 并办理聘用手续 第七条考试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规 政治素质好 责任心强 2 奉公守法 品行端正 公道正派 热爱社区工作 掌握社区 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 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 协调能力和 相关业务知识 3 身体健康 无不良嗜好 4 男性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女性不超过50周岁 5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 原则上应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第八条考试聘用社区工作者必须坚持公开考试 严格考察 平 等竞争 择优录取的原则 在编制空缺的情况下 经过笔试 面试 考察 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聘用 第九条通过公开考试 并依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 副 书记 社区居委会主任 副主任的人员 由 区民政局聘用为社区 工作者 第三章考核 第十条社区工作者的考核由 区民政局统筹安排 街道 镇 负 责组织实施 考核细则由街道 镇 自行制定并报 区民政局备案 第十一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街道 镇 结合日常考核 和年度考核确定社区工作者考核等次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补贴 的发放依据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 次 考核的优秀等次不超过本社区工作者总数的20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由街道 镇 组织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 参会人 员包括 1 街道 镇 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 2 所在社区所有社区工作者 3 部分居民代表和所在辖区单位代表 4 其他人员 参会的居民代表和辖区单位代表原则上占参会总人数的20 居 民代表 辖区单位代表可自愿申请 也可由街道 镇 确定 第十四条街道 镇 应全面考核社区工作者的德 能 勤 绩 廉 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1 社区工作者的政治立场 思想道德和工作 生活作风情况 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维护群众利益 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情况 廉洁自律 秉公办事 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2 社区工作者对相关工作的政策 规定的熟悉 掌握情况 自 觉熟练运用政策 规定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备本职工作需要的文化 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情况 对责任范围内工作职责 居民构成 居民需求的熟悉 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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