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筑领域农民工劳动保护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以重庆建筑业261位农民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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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筑领域农民工劳动保护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以重庆建筑业261位农民工为例52重庆大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2卷第1期论建筑领域农民工劳动保护机制的建立与完以重庆建筑业261位农民工为例肖云(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重庆400030)善摘要:建筑业是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集中的领域,由于二元劳动力市场的存在,他们没有享受到与城镇建筑职工同等的待遇,在劳动保护方面还十分欠缺.本文分析建筑领域农民工劳动保护现状,探讨劳动保护不足的原因,提出完善农民工劳动保护的措施.关键词:农民工;劳动保护机制;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5831(2006)01-0052-05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原有的城市用工制度的打破,劳动力市场也进一步扩展,客观上为农民工流人城市就业开辟了道路.据调查,20O4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规模约为1.2亿,其中进城农民工约为l亿.劳动部2005午陕速调查显示,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等重点行业,其中制造业占27%,建筑业占26%,其余47%分布在若干行业.目前在建筑领域中农民工已成为从业人员主体,占全体从业人员的76%.l2他们基本在生产第一线,干着重,脏,累,苦,险的工作,为建设和美化城市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有关企业或"包工头"却忽视他们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权利,加之制度的不健全,其权益常常受到侵害,本文以2004年重庆建筑领域261位农民工为例进行分析和研究.一,建筑行业农民工务工基本情况及劳动保护现状(一)男性居多,文化层次低,以青壮年为主建筑行业的农民工85.8%为男性;女性只有14.2%.且文化层次不高,以初中文化层次居多,小学及以下为51人,占21.7%;初中108人,占46%;高中/中专48人,占20.4%;大专及以上28人,占l1.9%;26人未回答.(图1)从年龄结构看,45岁以下的占89.2%;46岁以上的占10.8%(图2).可见在建筑领域的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他们中大多数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很重,自身又处于人生的重要发展阶段,有向上流动的意愿,但由于文化程度低等原因而缺乏实力.(二)工作变换频繁,"候鸟式"务工突出建筑业农民工工作变换十分频繁,调查显示只有20.3%的人没有换过工作;换过12次工作的人有27.1%;换过35次的人有33.I%;换过5次以上的人有l9.1%.大规模农民工进城的时间并不长,而变换过工作的所占比例竞占79.3%,从图3可见建筑业农民工更换工作的频率高于其他行业的农民工,这与该行业重,脏,累,苦,险,以及劳动保护不到位有着密切联系.因为他们具有农民的身份和职业,其"兼业式"的流动就业十分突出,即农忙时回农村做工,农闲时外出务工,这种情况被人们称之为"候鸟式"流动就业模式.收稿日期:20051026基金项目: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助(2003一SlIT一06)作者简介:肖云(1955一),女,重庆人.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肖云论建筑领域农民工劳动保护机制的建立与完善53小学厦以下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厦以上口小擎覆以下初中口高中/中专口大专厦以上图I重庆市建筑领域调研样本农民工学历结构统计表图2重庆建筑领域农民工年龄结构分布图图3重庆非建筑业与建筑业农民工工作更换情况比较图(单位:%)(三)建筑业农民工为非国有性质企业打工的比41.4%.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例较高益,解决劳动纠纷的凭证,它对于稳定劳动关系,保建筑业的农民工打工的另一突出特点是非国有护处于弱者地位的农民工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企业的比例高于其他行业的农民工,如图4所示,在建筑部门竞有78.1%的农民工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或国有企业做工的只占5.7%,比其他行业低了8.6%;签过不正规的劳动合同.调查还显示有21.5%的建在民营和集体企业做工的占36.7%,比其他行业高出筑农民工不知道劳动合同为何物,45.9%的人知道16.8%;个体打工的有30.8%,比其他行业低l1.3%,一点但不清楚劳动合同是什么.因此他们的劳动保如果除去在餐饮,批发和服务业做工的农民工,建筑护难以实现.行业农民工所占的比例也相当高.总之,国有企业在(五)劳动强度大,受保护程度低劳动保护,劳动监察方面较规范,民营个体略差一些,建筑领域的农民工遭受的不平等待遇主要表现加之行业分布广,跨地区流动性强,这就使侵害农民在以下几个方面.工权利的隐患较多.1.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四)劳动合同签约率低,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劳动部2004年的调查显示,农民工平均每周工农民工在建筑领域打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较作6.4天,每天工作9.4小时.据另一项调查显示,差.调查显示签过正规劳动合同的只有2.1.3%;签在建筑业中,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大约是1Ol2小过不正规合同的有33.3%;签过带有歧视性或不公时.我们对重庆市建筑业农民工的调查证实了这平劳动合同的有4%;没有签过劳动合同的有一现象.除劳动时间长外,劳动强度大而危险性大,%慨咪卯蚰mO重庆大学(社会科学版)20o6年筻!堂箜!塑图4农民工从业单位性质比较图如高空露天作业,高温和低温情况下照样工作,但提被克扣和拖欠工资,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调查显供的劳动保护用品很少.据宁夏总工会调查,在建示,一些企业每月扣留员工20%一30%的工资作为筑业中,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只占39%,时而"风险抵押金",要求满三年且不出任何差错,否则全发一些的占28%,从未发过的占22%.-3部扣除.实际上多数农民工都拿不到抵押金:因2.不执行休假制度,超时加班基本不付报酬为很少有农民工三年都不跳槽的.建筑工程往往是以项目定工期,经常出现为赶另外,在农民工从业的企业中,建筑行业拖欠农工期超时加班的情况,但很少有农民工按照劳动法民工工资最严重.据北京市调查,2004年,全市建筑规定拿到了加班工资.据调查在可拿加班工资的农业有7O万进京施工的农民工队伍,被拖欠的工资总民工中.从未拿过的占54%,有时拿过的占2O%;国额高达3O亿元,人均被拖欠4000多元J.2Oo4年家统计局调查显示有76%的人在节假日加班未享受9月,针对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现象,劳动过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3】.而建筑业往往是综合计保障部会同建设部共同下发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算工时,虽然农民工由于利益驱动愿意加班,但很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到20o5年2月4日,有人拿到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全国已偿还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333.7亿元3.工伤事故率高,保险率低(为拖欠总额的99.1%).虽然如此,目前对于如我国规定工伤保险遵循无过错责任补偿原则,何从制度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还未得到很即不论职工或雇员是否有过失,企业或雇主都要依好解决.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由于建筑业露天高空作业除上述劳动保护不到位外,建筑领域农民工务多,施工涉及的范围广,劳动繁重且条件不好.工伤工经常遭遇就业等方面的歧视和不平等待遇,再加事故率高于一些行业.据统计,屡次发生生产重特之企业为降低成本获取利润,常不为农民工提供社大安全事故,失去生命的主要是农民工群体.2oo4会保险,这使农民工在待遇与权益保护上更加不公.年北京建筑行业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受伤者85%是二,建筑领域农民工劳动保护不力的原因分析农民工.虽然实行工伤保险社会统筹,政府强制要(一)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是导致用工制度不公求各企业必须为劳动者进行工伤保险,但事实上执的根本原因行不力,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没有完全落实.我们我国长期对城市和农村的发展采用不同的政通过调查了解到:在被调查者中出现过工伤事故的策,导致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使其劳动力市场也存有26.8%;发生工伤事故原单位给了很少一点补贴在二元特性.虽然近年来取消和废除了针对农民工的有40.8%;给了一半但不够的占18.4%;通过法的种种限制政策,但短期内难以根除.表现最突出律手段才得到的有34.7%;全部给了的只有6.1%.的是劳动力市场上的巨大价格差别,以及依附在户这说明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很差.籍上的各种权益等,使农民工进城务工不能与城市4.工资偏低,拖欠严重从业人员平等竞争和享受同等的待遇.调查显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平均水平除略高于(二)二元结构导致管理体制的严重缺陷服务行业的农民工工资外,比机械行业,个体经营者现有的管理体制下,用人单位的上级部门对在的农民工工资低,但按照平均劳动时间和强度计算,编的职工进行全面管理,农民工常常被认为是编外其工资水平应该更低.不仅如此,他们还经常遭遇人员,对其采用部分管理的方式,加之国家有关社会肖云论建筑领域农民工劳动保护机制的建立与完善55保障制度改革没与农民工进城务工同步,因此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劳动福利,劳动休假等制度都不规范和完善.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监督管理也往往是针对在编职工进行,这就形成了监督管理上的某些真空.(三)建筑项目的层层转包,出现了"责任漏斗"建筑业接受业务有自身的特点,它可以将整个施工项目转包给某个单位或个体(包工头),尤其是个体(包工头)挂靠在资质较高的单位,承包规模不大的项目可能性极大.这样的结果导致了转包整个工程时将所有劳动保护的责任转包出去,而资质较高的单位只对工程的技术和安全负责,至于个体老板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对农民工的劳动保护负责,却无人过问,笔者称这种现象为劳动保护的"责任漏斗".又由于现有的监督管理机制上的缺陷,使劳动保护最终无法落实,农民工就这样被现有的劳动保护机制边缘化了.(四)法制不够健全与执法力度不强并存为适应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我国已制定了劳动法,劳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但对于近年来出现的如用工单位与大量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欠薪逃匿,农民工权益保障等一系列新情况,现有法律还显得有些苍白,即使某些法律法规较为完善,也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建筑部门跨地区作业较多,流动性大,雇佣农民工的数量大,现有的条条,块块管理体制都为监督管理带来了难度.另外已有的条例,通知等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对于杜绝侵害农民工权益十分不利.(五)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差,保护权益能力弱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又不知所措,这与农民工的法制意识较为淡薄密切相关.调查显示建筑业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时有42.5%想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不知怎样用;只有15.8%的农民工用法律维护过自己的权益;41.7%的农民工没有用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而被辞退的农民工占被辞退农民工总数的48.2%.除此之外,农民工没有自己的组织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农民工被城市边缘化,没有自己的组织,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工会中没有农民工的代言人,这就造成了在维权方面缺乏个体力量的同时又缺乏组织力量.(六)政府和有关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在营造良好的劳动保护环境方面缺位农民工大量流人城市务工,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问题需要解决,政府管理部门还没有完全转变观念,对市场从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常常停留在旧体制状况.虽然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占从业人员的76%,但还没有将农民工作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看待,这就导致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待建筑业就业的两类群体实行两种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致使农民工的劳动保护问题不能得到根本改变.三,建立和完善建筑领域农民工劳动保护机制的建议劳动保护是指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所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劳动保护机制是指劳动保护制度各要素相互联系和发挥其功能的作用原理.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建立和完善劳动保护机制.(一)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改革的深入和发展,城乡之间逐渐向着统筹融合的方向发展,政府应明确责任主体的角色,对涉及到农民工重大利益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出台城乡统筹的措施,打破现有的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首先应进行户籍制度的改革,剥离依附在户籍上的各种不同的权益,不因户籍在农村就受到歧视性的待遇,为农民工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尽快建立便民的劳动力市场管理与服务体系,消除农民工进程务工的制度性障碍,将农民工的管理全面纳入城市和流人地政府的管理体系之中.其次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和竞争力,创新培训模式,让农民工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培训,实现他们向现代工人的转化,为他们向上流动打下基础.(二)完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制止违法现象的出现对农民工强有力的劳动保护最终要靠健全的法律法规.在现有立法的基础上,还需要出台劳动合同法,农民权益保护法,欠薪保障条例等,并配套制定适合建筑部门的法规,如2005年4月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建筑企业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管理等行为提出了规范意见.最近建设部又根据本行业的具体情况,发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其中规定将用3年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劳务分包制度,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这些可以56重庆大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l2卷第1期从源头上制止不规范行为的出现.今后还需要继续加强立法研究,将成熟的有关规定等上升为法律,使其更具有权威性.(三)针对建筑领域特点出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与法律法规相配套制定有本行业特点的具体措施,这包括:(1)应严格按照通知的精神,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一律不能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坚持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与农民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建设部应制定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本行业的用工单位一律遵循.(2)针对建筑领域特点在劳务分包价款中提留一定数额的资金,以确保农民工的工资按时支付.(3)建立建筑领域工资宏观指导制度,保证在正常的繁重体力劳动条件下,最低工资应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有关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行业最低工资标准.(4)采取强制措施保证露天,高温,低温等恶劣条件下农民工能得到劳保用品.(5)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和获得加班工资,使其能恢复体力,减少工伤事故.(6)将工伤保险作为劳动保护的萤点,当农民工遭遇工伤事故时确保医疗费用的落实.另外,还要完善农民工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制度,按照统筹的原则进行保障,使他们不至于个人承担现代工业带来的所有风险.(四)加强劳动监察,加大执法力度2004年11月我国颁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强化了劳动监督制度.建筑部门还应针对建筑行业分散,跨地区,流动性大,高空作业等特点,成立相应的劳动监察机构,专人负责,设立公开监督电话,完善举报制度,着重监督用工单位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执行情况,还要按照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监督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的落实情况.尤其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培养高素质的巡查队伍,完善劳动监察巡视和专项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件.对于违规行为一定要严肃处理,对于损害农民工权益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按法律程序处理.(五)加强宣传力度,转变观念,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政府应加大劳动保护的法制宣传,让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深人人心,通过宣传和制度建设扭转歧视农民工的错误观念,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做起,平等地对待农民工,以昭示人.还要帮助农民工提高法制意识,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与此同时,政府还需要帮助农民工加人工会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通过组织协商对话,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切实保护.以上措施的最终实现有赖于二元社会结构的改变以及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的同步进行,如建立农民土地退出机制,如何用土地换保障,怎样使城市的社保制度与农村的社保制度接轨等等.但我们不能等待,只能在完善措施中改变现实.本文数据系重庆市进城务工人员失业与社会保障机制研究课题组2004年对重庆农民工进行的调查获得.调查问卷采用匿名方式,共包括6O道题,250个选择条目.问卷回收1083份,其中建筑领域问卷回收261份.参考文献:1刘军.当前农民工流动就业数量,结构与特点N.中国劳动保障报,2005一O728.2刘丹华.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N.中国劳动保障报,20050802.3马小丽.农民工工资劳动保护问题N.中国劳动保障报.2oo5一O8一o4.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2004中国农民素质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TheEstablishmentandImprovementofPeasantWorker'SLaborProtectionSysteminArchitectureIndustry?_AnEmpiricalStudyabout261PeasantWorkersinChongqingXIAOYun(CollegeofTradeandPublicAdministration,ChongqingUniversity,Chongqing400030,China)Abstract:Architectureindustryis出emainworkingareaforpeasantworkers.Becausethedualisticlabormar-ketexists,thesepeasantworkerscan'tgetthesametreatmentwiththecity'sworkersandthelaborprotectionisnotverygoodatpresent.Thispaperanalyzesthestatusquoaboutpeasantworkers'laborprotectioninarchRectumindustry,discussesthereasonofdeficiencyinlaborprotectionandputsforward山ecountermeasures.Keywords:peasantworker;laborprotectionsystem;problem;countermea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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