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上传人:jian****019 文档编号:253073507 上传时间:2024-11-28 格式:PPT 页数:45 大小:20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概述,二、,过错责任原则,三、无过错责任原则,一)、归责原则的概念,归责-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或物件致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应依何种根据使其负责。(,归责与责任,),侵权行为法中的“归责原则”,是对于各种具体侵权案件的可归责事由(责任基础)进行的一般性抽象,抽象出同类侵权行为共同的责任基础。,案例,二)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的,演进,1、近代以前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2.自力救济向公力救济的转化,3.近代过错责任原则的确立和勃兴,4.现代侵权法中归责原则的多元化,三)归责原则的体系,1.关于我国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体系的若干学说,1)单一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说:以王卫国为代表2)二元归责原则说: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张新宝为代表),3)多元归责原则说(王利明、杨立新为代表),2.,二元归责原则的,合理性,一)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1、法律上过错责任的概念: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构成要件和最终要件,同时也以过错作为确定行为人责任范围的依据。,2.过错包含故意和过失,3,过错责任是“意思自治”的题中之意,二)过错责任的,内容,1,.,有,过错,就有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1)以过错为责任构成要件,(2)过错作为归责原则是针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3)过错责任是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适用的一种归责原则。,(4)注意义务是判断过错的客观标准,2.过错是确定责任大小的依据,(1)在侵权人和受害人都有过错的情况下,双方均须依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责任。,(2),在共同侵权行为中,各当事人的责任范围应该以其过错程度为依据,三)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1.适用范围,一般的侵权行为。,2.适用方法:,(1)一般适用方法谁主张谁举证,(2)特殊适用方法举证责任倒置,3.责任形态 自己责任,4.,关于受害人和第三人的过错,有关司考题,四)关于过错推定,1.过错推定的含义和意义,推定根据已知的事实,对未知的事实所进行的推断和确定,过错推定若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上就推定被告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过错推定责任的特点,(1),过错推定责任本质上仍然是过错责任,(2)过错推定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3)过错推定责任不区分过错的程度,(4)过错推定责任适用于,法律规定的一些特殊侵权行为,一)无过错责任原则概述,1.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相关法条,:,含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其都要对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责任的归责理由,(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征,1.损害的客观存在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价值判断标准,2.主观过错并非责任的构成要件,3.因果关系是无过错责任构成的决定要件,4.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加害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免责或减轻责任事由抗辩。,【例】甲、乙两家各有小院,隔墙而居,院墙高约两米。一天,甲家夫妇下田务农,将两周 岁的儿子丙锁在自家的院子里玩。不巧,乙家的一只公鸡飞过院墙,将丙的左眼啄伤。甲家为此支出医药费近万元。对甲家所受的损失应如何承担?(99-2-3,单选),A,应完全由乙家承担,B应主要由乙家承担,甲家也应自担一部分,C应由甲、乙两家平均分摊,D应主要由甲家承担,乙家给予适当补偿,第78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答案:A,三)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1,,,适用范围法定,2.,免责事由法定,3.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赔偿数额上可能存在限制,4.举证责任分配,民法通则106条,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关于,公平责任,民通131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以上规定不是归责原则,而是损害赔偿的规则,某天傍晚,大雾迷漫,某村青年甲、乙在张大妈家的柴禾旁谈恋爱,张大妈出来抱柴禾,青年甲、乙急忙跑走,张大妈以为遇上了鬼,惊吓成病,花去医院费1000元。张大妈请求甲、乙支付1000元,【例】李某患有癫痫病。一日李某骑车行走时突然犯病,将一在路边玩耍的6岁儿童撞伤,用去医疗费200元。该案责任应如何承担?(03-3-48,多选),A李某致害,应当赔偿全部损失,B,双方都无过错,应分担责任,C儿童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应承担损失,D,应根据双方经济情况分担损失,答案 BD,归责与责任,责任行为人因自己的侵权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强制性的法律后果,归责责任判断过程,损害事实(起点)归责(过程)责任(终点),疏于照顾义务而致使幼儿落井身亡案,2001年3月2日中午,董甲儿子与叶乙三岁的儿子在叶乙家中玩耍,下午一时许,董甲来接儿子,并经叶乙同意,将叶的儿子一起带回家中玩耍,然后让2个小孩在家中后楼上看电视。下午四时许,董甲带2个小孩到邻居董丙家串门,让他俩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捉迷藏游戏,回家时董甲发现叶乙儿子不在,便四下寻找,结果在董丙家新开挖的水井中发现了他的尸体。后叶乙夫妇俩向法院起诉,要求董甲和董丙共同赔偿其损失。,经查:董丙家的院落呈半封闭状态,董丙在其院中新开挖了水井一口,未砌防护围栏,也未加固封盖,仅以杂物遮掩井口。,自由报复,血族复仇,血亲复仇,赎罪金赔偿,公力救济,结果责任(早期),过错责任(近代),归责原则的多元化,无过错责任原则(近现代),归责原则演进的基本脉络,结果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归责原则的多元化,“甲给乙造成了伤害,乙因此而打算报复甲,群体习惯告诉他应当如何报复,这就是法律的萌芽”,彼得.斯坦(英),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如果不受公意的遏制,报复就很可能引起再报复,由此而导致社会混乱”,彼得.斯坦,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二元归责原则的合理性,1.具有周延性或者说完整性。,2.有明确的,法律依据,。,3.二元归责体系符合当代侵权行为法的发展潮流。,民通106条,: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1.用一般条款的模式对归责原则做了抽象概括的规定。,2.归责原则的体系由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组成。,3.在过错责任原则中规定过了过错推定责任,它主要适用于物件致害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内受到损害的也适用过错推定。,玩耍中压伤儿童损害赔偿纠纷案,魏某是6岁孩童,王某是退休工人,两家是邻居,平时关系融洽,一日,魏某在家门口玩耍,王某坐在家门口地上休息,魏某跑到王某跟前,冷不防将王推倒,王从地上爬起,乘兴逗魏某玩耍,王某于是让魏某做好背人的姿势,然后趴在魏某的背上,魏某当即被压倒在地。王某见状,慌忙将魏某背回家,次日,魏某被其家人送到医院,经法医鉴定;右股骨外伤性骨折畸形,重叠愈合,导致左下肢功能障碍,且不能矫正,为三级甲等残废。,可以啊,我现在力气可大了,小敏,你能背得起我吗?,杨某吉、王某磊、徐某略三人均系十二三岁左右的未成年人,就读于北某市中心小学。杨、王、徐三家系邻居,均住在北某市新某无线电厂家属宿舍区楼内。,2000年10月2日下午,杨某吉、王某磊、徐某略放假在家,于是便相约出来玩。三人各自从家中携带火柴、爆竹、手电等物品一起去附近玩耍。三人来到新某无线电厂围墙外,见四下无人,厂区内亦因国庆节放假,无人上班,便从一有残破的缺口处,踩着原本就架好的箱子,翻墙跳入厂区内玩耍。三人进入厂区后,在厂区内转了几圈,没有看到什么可供玩耍的,也不见有人。这时,徐某略在一靠近墙根标有“禁止烟火”的标志旁找到一个白色塑料桶,遂告诉杨某吉、王某磊,三人便一同过去。王某磊提起塑料桶,发觉塑料桶并不是很重且 内有液体,觉得很好玩,便与杨某吉和徐某略一起将该塑料桶的盖子拧开,王某磊划着火柴将液体点燃,接着又提桶将桶内剩余的液体全部倒在火上,使火势突然增大,并发出一声巨响,大火随即扑到在旁边的杨某吉身上,杨某吉顿时成了一个火人,哭喊着在地上打滚。情急之中,徐某略试图用挂在墙上的灭火器扑灭杨某吉身上的大火,但是发现灭火器罐子已经生锈,无法灭火。听到爆炸发出的巨大响声后,新某无线电厂内的值班职工赶了过来,用扫帚和衣服扑灭杨某吉身上的火,将杨某吉送往北某市积水潭医院救治。,在杨某吉被送至医院后,新某无线电厂值班职工将此事报告 给新某无线电厂保卫处处长,该处长立即通知杨某吉家长。杨某吉父亲杨某华、母亲藏 某秀立即赶往 医院。新某无线电厂同时告知杨某吉的家长,被点燃将杨某吉烧伤的液体为“三氯乙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记载,三氯乙烷属易燃易爆的标准危险货物。,经北某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杨某的上次程度为六级。,耶林,:“使人负损害赔偿的,不是因为有损害,而是因为有过失,其道理就如同化学上的原则,使蜡烛燃烧的,不是光,而是氧,一般的浅显明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财产、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侵害他人生命、健康、侵害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物件致人损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内受到损害的责任及法律法规没有做出特别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有关司考题,:,1.甲忘带家门钥匙,邻居乙建议甲从自家阳台攀爬到甲家,并提供绳索以备不测,丙、丁在场协助固定绳索。甲在攀越时绳索断裂,从三楼坠地致重伤。各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甲诉至法院。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11题),A法院可以酌情让乙承担部分赔偿责任,B损害后果应由甲自行承担,C应由乙承担主要责任,丙、丁承担补充责任,D应由乙、丙、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答案:A,2.朱某买了一台打稻机,为了避免邻人使用,将主轴上的固定建卸下,逢人来借用时就称机器坏了,一日,朱某的好友林某来借,碍于情面,朱某只好借给她,但忘了将固定建装上,林某在使用时,滚筒飞出,将其子打伤。对于林某父子所受到的损害朱某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1996卷二6题),A朱某不承担责任,因为他与林某是一种无偿的借用关系,B朱某应当给林某及其子予以适当的补偿,否则有失公平,C朱某主观上有过错,应当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赔偿责任,D朱某明知借用物有瑕疵而不加以说明,所以承担赔偿责任。,答案:C,物件致人损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内受到损害的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否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没有明确,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都适用过错推定。,民通106条第三款:。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