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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八章,物权,一、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在民法中,物权与债权是两大基本财产权。,第一节 物权概述,1、物权法定主义,物权的种类和内容不得创设,2、民法上物权的种类,(一)所有权 (二)用益物权,(三)担保物权 (四)占有,二、物权的类型,三、物权的优先效力,1、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以物权,成立时间的先后,确定物权效力的差异。,例外:限制物权的效力优先于所有权。,2、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1)在同一标的物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物权优先;,(2)在债权人以破产程序或强制执行程序行使其债权时,作为债务人财产的物上存在他人的物权时,该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1、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的变动,是指物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总称。,(一)物权的产生,(二)物权的变更,(三)物权的消灭,原始取得,继受取得,内 容,客 体,四、物权的变动,绝对消灭标的物灭失,相对消灭,-,继受取得,2、物权变动的要件,(一)不动产:登记,(二)动产:交付,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B甲与乙之买卖合同无效;,C乙得请求丙交付该玉器;,D乙得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某甲委托某乙购买某品牌电视机。乙至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值该品牌电视机举行有奖销售。乙选购了一款电视机并按照规定得到3张抽奖券,但未把这3张抽奖券交给甲。后来开奖,奖券中的一张中了头奖,可得手机一部。这部手机应当( )。,A归某甲所有;,B归某乙所有;,C两人抽签决定谁所有;,D归甲、乙二人共有。,王某在吃饭时丢失瑞士名表罗西尼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该手表,将手表送给女友林某作生日礼物。手表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下车后即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 )。,A王某; B孙某;,C林某; D郑某。,王某有私房三间,经协商,王某以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丁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丁某交付了价金。3日后,李某了解到王某要出售私房,遂与王某协商,愿以7万元的价格购买王某的私房,王某同意,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李某交付了7万元购房款,王某和李某到房产局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过户手续后,王某找到丁某,告知房屋已出售给李某,并退回了丁某交付的购房款,丁某不同意,要求王某交付房屋,王某则以房屋已办理了过户手续为由拒绝交付房屋,丁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定王某和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王某交付房屋给自己。,(1)本案涉及哪些法律关系?,(2)本案中,房屋所有权应由谁享有?为什么?,一、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第二节 所有权,二、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具有恒久性,1、土地所有权,(1)国家土地所有权,(2)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所有权,(1)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2)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土地的使用权也随之发生变更,反之亦然。,(3)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约,三、不动产所有权,(1)概念:是指多个区分所有人共同拥有一幢区分所有建筑物时,区分所有享有对其专用的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和对共用部分的共有权的总称。,(2)内容(三元论),(1)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2)共有部分的共有权,(3)区分所有权人的成员权,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4、相邻权,(一)相邻关系的概念,相邻权,,是指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占有使用权人因行使其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必要而对他方不动产依法使用或支配的权利。,(二)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1、有利生产,方便生活,2、团结互助,3、公平合理。,相邻,关系,的种类,相邻,土地通行,使用关系,相邻,防险,排污关系,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相邻管线,安设关系,相邻环境,保护关系,李某与白某是同村的邻居。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他们的责任田分到了同一条小河的上下游,起初,双方互相兼顾,充分尊重水流走向,基本各自能满足浇灌农田之需。后来田某打算在上游将这条河截断积蓄成小水库来养鱼,遭到李某的反对。不久,白某在上游的水库建成,这条河的水根本无法到达李某的农田,造成李某农田的干涸。无奈,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四、动产所有权,1、 善意取得,(一)善意取得的定义与功能,善意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于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交付于买受人后,若买受人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所有权的法律制度。,(二)善意取得构成的要件,1、让与人须为动产的占有人,2、让与人须无移转动产所有权的权利,3、受让人须基于法律行为而受让动产之占有,4、受让人须实际占有由让与人移转占有的动产,5、受让人须为善意,(三)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1、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2、 原所有人可向让与人请求返还所受的利益。,二、 先占,(一)先占的概念与性质,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二)先占之构成要件,1、须为无主物。 2、须为动产。,3、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三、拾得遗失物,(一)概念:指发现他人遗失物而予以占有之一种法律事实。,(二)拾得遗失物的处理,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自拾得遗失物之日起二十日内通知所有权人等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所有权人等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3、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四、发现埋藏物,(一)埋藏物发现的意义与性质,埋藏物之发现,指发现埋藏物而予以占有的一种法律事实。,(二)埋藏物发现的法律后果,所有人明确的归所有人或其继承人,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五、添附,附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上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分离,若分离会毁损该物或者花费较大。,混合,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杂合并,不能识别。,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的财产。,加工物的所有权原则上归原物的所有人,并给加工人以补偿。但是当加工增加的价值大于材料的价值时,加工物可以归加工人所有,但应当给原物的所有人以补偿。,2005年,赵某与其妻迁往外地居住,遂将自己的三间正房及院落全部交给丁某看管,不收房租,并约定直到赵某返回后再让其迁出。2007年,丁某认为在赵某的房子里不论居住多久,也不能成为自己的,就花了3000元,在赵某的院子里盖了两间偏房。2008年底,赵某与其妻一起返回,要求丁某搬走,但丁某住在自己盖的偏房内不肯离去,理由是此房为自己所盖并拥有所有权,问:该案应如何处理?,沈华与沈荣系同胞兄弟,于2005年6月同时辞去公职,出资16万元共同购置大卡车一辆,专门从事长途货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沈华、沈荣就赚回了各自的投资,并略有盈余。此时,双方开始渐有间隙,且时有争吵。2007年5月,沈华与沈荣因对车辆维修保养的费用而发生严重冲突,二人均表示不能继续合作。此时,沈华将汽车开走,与张某商量,将车卖给张某,并以种种理由取得了车辆管理部门的信任,为其办理了汽车所有权转移手续。几天之后,沈荣发现此车已由张某驾驶运货,遂找张某要车,遭张某拒绝。无奈,沈荣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归还财产。,该案该如何处理?,王某盖房,雇用于某挖地基,一日,于某挖到一只古瓷瓶,后经文物鉴定机关鉴定,该瓷瓶属国家一级文物。王某认为该瓷瓶系在自己的宅基地下挖出,故瓷瓶应归自己所有。于某则认为,该瓷瓶系埋藏在地下的,是自己挖出的,应归自己所有。双方争执不下,后经第三人协商,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瓷瓶归王某、于某共同所有,因瓷瓶不能分割,于某将自己拥有的份额转让给王某,王某须在一个月内向于某支付转让款5万元。到期后,王某未支付转让款,于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5万元。,问:该案如何处理?,甲有一天然木雕,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木雕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B木雕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木雕的所有权,D丙因善意取得木雕的所有权,养牛专业户王某的一头奶牛得了重病,王某恐怕此牛得的是传染病,传染了别的牛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于是将此牛拉到野外抛弃。刘某经过时发现了,将牛拉回家中,经过刘某的精心喂养,此牛病愈并成为一头高产奶牛。半年后,王某听说此事,向刘某索要此牛。依照法律,王某( ),A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刘某拾得牛并据为己有,构成不当得利;,B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应补偿刘某喂养此牛所支出的费用及劳务费;,C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他的抛弃行为已使其所有权消灭,刘某基于先占而取得牛的所有权;,D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可以请求刘某给予适当补偿,第三节 担保物权,所有权,物权,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一)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是指以保证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一、,担保物权的概述,(二)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1、,设立的目的-,保证债权实现及债务的履行;,2、,性质,-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他物权;,3、,内容,-表现为对担保物的期待处分权及优先受偿权;,4、,物权特性,-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种。,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甲以自有财产提供了物权担保。后因甲无力向乙还款而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C甲乙之间的物权担保有效 D甲乙之间的物权担保无效,(一)概念: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享有的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的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二、抵押权,法律关系,抵押权人(债权人),抵押人,债务人,第三人,主债权债务关系,抵押关系,财产,抵押物,(二)抵押权的设立,1、抵押合同的内容,(1)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禁止条款:,当事人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的债权在期满后未受清偿时,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乙所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抵押合同无效,B抵押合同内容全部有效,C抵押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D抵押合同有效,但房屋所有权为乙所有的条款无效,2、抵押登记,(1)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物权设立要件),A、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B、建设用地使用权,C、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登记部门:,A、各房管局 B、各土地管理局,(2)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权利对抗要件),A、登记部门抵押人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B、,对抗含义:,抵押权自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产生,但该类抵押权仅对抵押人产生效力。,开元公司建设商住楼,建设中,因资金短缺,向银行贷款,双方签订的贷款协议约定:银行向开元公司贷款2000万元,开元公司以在建工程作抵押,到期不还,该在建工程归银行所有,充抵贷款。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开元公司向大发公司借款500万元,开元公司以同一在建工程作抵押,为减少税费,双方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来开元公司向中原公司借款300万元,到期后,开元公司未能偿还上述三笔款项,除在建工程外又无其他财产,中原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开元公司还款。银行和大发公司知道后,也起诉开元公司还款。银行认为,开元公司已约定,如不能偿还贷款,在建工程归银行所有充抵贷款。现还贷期已到,开元公司无力偿还,该在建工程应归银行所有。大发公司认为,开元公司也以在建工程作抵押从大发公司借款,该抵押有效,大发公司应当优先于中原公司受偿。本案如何处理?,3、抵押物,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财产。,(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A、土地所有权;,B、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C、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D、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E、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可以抵押的是( )。,A某大学的小汽车,B自留山,C某大学的教学楼,D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权,的范围,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另有,约定的,依约定,(三)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1、,抵押人的权利,(1)对抵押物的孳息收取权,(2)对抵押物的有限处分权,A、就抵押物的剩余部分再设定抵押,B、转让抵押物限制,C、出租抵押物限制,2、抵押权人的权利,(1)在一定范围内对抵押物的支配权,(2)抵押物的变价处分权,(3)优先受偿权,塑料厂因为经营不善,连年亏损,欠化工厂材料款6万元,还欠煤炭公司燃料费5万元。为偿还外债,塑料厂决定更新设备,投产新产品,便以一辆卡车和一辆吉普车作抵押向银行贷款14万元。后吉普车被人撞毁,塑料厂得到赔偿款6万元。新产品投产后由于价格高没有人购买,塑料厂的亏损更加严重。这时,上述三家债权人均来催债。塑料厂就将卡车给了化工厂,将赔偿款中的5万元给了煤炭公司。,问:塑料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因为该房已抵押给乙,B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具有效力,C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效力,D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未定,(四)抵押权的实现,1、抵押权实现的要件,(1)须抵押权有效存在,(2)须债务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2、抵押权实现的方法,(1)拍卖 (2)折价 (3)变卖,(五)抵押权的终止,1、,主债权消灭,2、抵押物灭失,3、抵押权实现,(一)概念:,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享有将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三、质权,动产质权,质押合同,设立,质物移交于质权人,生效,(二)动产质权,1、设立,相关条文,担保法,第64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禁止“流质”预约:,流质条款是指在质押合同中,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的条款。,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规定的,从约定。,质权的担保范围:,2、动产质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1)质权人的权利:,A、质物占有权;,B、质物孳息的收取权(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C、保全质物价值的权利;,D、优先受偿权;,(2)出质人的权利:,A、对质物的所有权;,B、返还质物请求权;,C、损害赔偿请求权;,(三)权利质权,1、权利质权的标的物的范围:,(1)汇票、支票等票据;,(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股份;,(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出质的其他权利。,2、权利质权的设立,有价证券的质押,必须要有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股份、股票的质押,无记名股票出质,必须由出质人将股票交给质权人,记名股票的质押,应采用登记方式,知识产权的质押,仅限于可转让的财产权,不包括任何人身权,登记生效,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后甲未将该车交付给乙,并将该车卖与了丙。后为此引起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质押给了乙,B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乙可依质权向丙进行追偿,C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车,D甲与乙之间的质权合同生效,甲向乙借款,并约定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车开回。后甲向丙借款,又将该车出质给丙。丙对该车进行了占有。因甲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乙丙均欲行使对该车的质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间的质押合同无效,B甲与乙之间的质押合同生效,C乙可依法对抗丙的质权,D乙对抗丙的质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甲向乙借款,将自己所有的受孕母牛出质于乙,质押期间,母牛产下牛犊。对于该牛犊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牛犊所有权归甲享有,B牛犊所有权归乙享有,C甲可基于牛犊所有权享有牛犊占有返还请求权,D甲对牛犊虽享有所有权,但不享有牛犊占有返还请求权,(一)概念:,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四、 留置权,(二)特征,1.在设定方面,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2.在客体方面,留置权的客体一般限于动产,且是债权的标的。,3.在成立要件方面,留置权的成立和存续须以占有标的物为要件。,4.在效力方面,留置权没有追及效力,留置权人丧失了对标的物的占有,留置权便消灭。,5.在适用范围方面,留置权主要适用于因保管合同 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而发生的债权。,1、留置权人的权利:,(1)留置标的物;,(2)收取留置财产孳息;,(3)留置物保管费用请求权;,(4)就留置物优先受偿;,(三)留置权的效力,2、留置权人的义务:,(1)妥善保管留置物;,(2)返还留置物或其余值;,留置权的,实现,在债权人依法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无论是依合同约定还是依法律规定,都应为债务人确定,不少于两个月,的债务履行期限。,留置权因下列 原因消灭,债权消灭,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留置权实现,留置物灭失,有关留置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承运人为取得运费对承运的扶贫物资可行使留置权,B保管人为取得保管费对保管的救灾物资可行使留置权,C加工人为取得加工费对加工物可行使留置权,D财产的侵占人因对该财产支付了修理费,所有人未支付修理费的情况下,侵占人可行使留置权,1995年3月黄某将一幅价值6万元的名画送到某装裱店装裱,由于黄某未按期付给裱店费用。装裱店通知黄某应在30日内支付其应付的费用,但黄某仍未能按期交付,装裱店遂将画变价受偿,扣除了费用后,将其差额退还给黄某。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黄某与装裱店之间的合同系承揽合同,B装裱店对该画有留置权,C黄某应承担违约责任,D装裱店通知黄某支付费用的期限符合法律规定,1、概念,担保物权的竞合,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此时应以何类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的问题。,五、 担保物权的竞合,2、成立条件,(1)须在同一标的物上同时存在数个不同种类的物上担保权;,(2)须各个担保物权人不为同一人;,3 、竞合的处理,1、法定担保物权优先,物权法第239条: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冯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某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朱某占有。冯某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某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某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某,要求支付运费,冯某拒绝。后养鸡场亏损,冯某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某、朱某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某修理,朱某无力交付蒋某的修理费1万,该设备现已被蒋某留置。,(1)冯某与陈某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2)冯某与朱某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3)朱某与蒋某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4)陈某要求对该音响设备行使抵押权,朱某要求行使质押权,蒋某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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