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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11/7/2009,#,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车辆舱防火与灭火培训讲义,第一节 客船的防火,(78),一、客船火灾的特点及消防方针,二、客船的结构防火,三、船舶消防安全管理,一、客船火灾的特点及消防方针,(一)客船火灾的特点,船舶火灾具有扑救难、危险大、损失大、影响大等特点,而客船的特点则更显突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船舶空间狭窄,火灾发生率高;,(2)热传导性强,扑救难度大;,(3)可燃物多,蔓延速度快;,(4)旅客众多,事故影响大。,(二)船舶消防方针,船舶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与“消”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是方面相辅相成、有机结合的整体。“防”可以减少火灾的发生,避免火灾的危害,而“消”则可以减少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和伤亡。,二、客船的结构防火,(一)主竖区和水平区,(二)主竖区内的舱壁,(一)主竖区和水平区,客船结构的特点是有多个主竖区分隔。SOLAS公约规定,载客超过36人的客船,一般其船体、上层建筑和甲板室应以“A-60”级分隔为若干主竖区。载客不超过36人的客船,在起居场所和服务处所的船体、上层建筑和甲板室应以“A”级分隔为若干主竖区。,如果某一主竖区以水平“A”级分隔再分为若干水平区,用以在船上设有喷水器系统区域与未设有喷水器系统区域之间提供一适当的屏障,此项水平分隔应在相邻两个主竖区舱壁之间延伸且延伸至船舶的壳板或外部限界面,并应按公约要求的耐火隔热性和完整性的等级予以隔热。,为特殊用途而设计的船舶,例如汽车客渡船或列车客渡船,如设置主竖区舱壁将影响船的预期用途,应以能控制和限制火灾的等效装置来代替,并应经主管机关专门认可。除非根据适用的规则予以保护,否则服务处所和船舶储物舱不得位于滚装甲板。,(二)主竖区内的舱壁,以载客超过36人的客船的舱壁为例,为了保证舱壁和甲板的耐火完整性,将主竖区内的处所按失火危险等级分为下列14类。,(1)控制站。包括设有应急电源和应急照明电源的处所、驾驶室和海图室、设有船舶无线电设备的处所、消防控制站、位于推进装置处所外面的推进装置控制室、设有集中失火报警设备的处所、设有集中应急公共广播系统站和设备的处所。,(2)梯道。乘客和船员用的内部梯道、升降机、完全封闭的紧急脱险围井、自动扶梯(完全设在机器处所内者除外),以及通往上述梯道的通道。,(3)走廊。乘客及船员用的走廊和门厅。,(4)撤离站和外部脱险通道。包括救生艇筏存放区、作为救生艇和救生筏登乘与降落站的开敞甲板处所和围蔽游步甲板处所、内部和外部集合站、用做脱险通道的外部梯道和开敞甲板;最轻载航行水线之上的舷侧、位于救生艇筏和撤离滑道的登乘区域下方且相邻的上层建筑和甲板室舷侧。,(二)主竖区内的舱壁,(5)开敞甲板处所。包括救生艇和救生筏登乘与降落站以外的开敞甲板处所和围蔽游步甲板处所,还包括露天处所(上层建筑和甲板室外面的处所)。,(6)具有较小失火危险的起居处所。设有限制失火危险的家具和陈设的居住舱室、办公室和诊疗室、公共处所,且其甲板面积小于50。,(7)具有中等失火危险的起居处所。如同上述第(6)类的处所,但其内设有未限制失火危险的家具和陈设;设有限制失火危险的家具和陈设的处所,其甲板的面积等于或大于50 m2;起居处所内面积小于4 m2的独立小间及小储物间(不储存易燃液体):小卖部、电影放映室和影片储藏室、厨房(没有明火者);清洁用具储藏室(不存放易燃液体);实验室(不存放易燃液体);药房;小干燥间(面积等于或小于4 m2);贵重物品保管室;手术室。,(二)主竖区内的舱壁,(8)具直基本失火危险的起居处所。设有未限制失火危险的家具和陈设的公共处所,且其甲板面积等于或大于50 m2;理发至菊美容室;桑拿房。,(9)卫生间及类似处所。公共盥洗设施、淋浴室、盆浴室、厕所等;小洗衣间;室内游泳场所;起居处所内没有烹调设备的单独配膳室;个人盥洗室设施应视为所在处所的一部分。,(10)极尘萤玉失火危险的液舱、空舱及辅机处所。构成船体结构部分的水舱;空舱及隔离空舱;不设置具有压力润滑系统的机器的辅机处所,且在该处所内禁止储存可燃物品,例如通风机和空调机室、锚机室、舵机室、减摇设备室、电力推进电动机室、设有分区配电板和除浸油式电力变压器(10 kVA以上)以外的纯电气设备舱室、轴隧及管隧、泵及制冷机处所(不输送或使用易燃液体);为上述处所服务的封闭围井;其他封闭围井,如管道和电缆围井。,(二)主竖区内的舱壁,(11)具有中等失火危险的辅机处所、货物处所、货油舱和其他油舱以及其他类似处所货油舱。货舱、货舱围壁通道及舱面冷藏室;燃油舱(设在没有机器的单独处所内);允许储存可燃物的轴隧和管隧;第(10)类中所述的辅机处所,其内设置具有压力润滑系统的机器或允许储藏可燃物;燃油加油站;设有浸油式电力变压器(10 kVA以上)的处所;设有由涡轮机及往复式蒸汽机驱动的辅助发电机、由输出功率为110 kW及以下的小内燃机驱动的发电机、喷水器泵、水幕喷头泵或消防泵、舱底泵等的处所;用于上述处所的封闭围井。,(12)机器处所和主厨房。主推进机舱(电力推进电动机舱除外)及锅炉舱;第(10)和(11)类以外的设有内燃机或其他燃油、加热或泵送装置的辅机处所;主厨房及其附属间;上述处所的围井及舱篷。,(二)主竖区内的舱壁,(13)储藏室、工作间、配膳室等,不属于厨房的主配膳室。主洗衣间、大干燥间(甲板面积大于4 m2)、杂物间、邮件和行李室、垃圾间、工作间(不是机器处所、厨房等的一部分);面积大于4 rr12的储藏间和储物间,存放易燃液体的处所除外。,(14)储藏易燃液体的其他处所。油漆间、存放易燃液体的储物间(包括染料、药品等)、实验室(室内存放易燃液体)。如果某一处所内的东西和用途致使按本条规定进行分类存在疑问,或有可能为某一处所指定两个或以上类别,则该处所应视做具有最严格限界面要求的相关类别的处所。上述各个不同类别的处所,应用相应的等级进行分隔。表5-2适用于不作为主竖区或水平区限界面的舱壁。,三、船舶消防安全管理,(一)防火领导与组织,(二)控制船员的不安全行为,(三)防火有关的安全制度,(四)消防培训与演习,(一)防火领导与组织,为落实船舶消防方针,必须建立防火领导小组。防火领导小组人员按照船舶MS要求,实施公司的有关防火制度,监督船上各部位的防火工作。,客船防火领导小组的基本组成模式为:,组长 船长防火责任人(总指挥)。,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大副、轮机长、客运主任)以及船员代表。船员代表可由船员大会选举产生,至少有两年以上的海上资历,并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安全意识;代表应覆盖各部门,如水手长、机匠长、大厨等,人数根据船舶大小不同确定,并将他们的名字记入有关的SMS文件中。,(二)控制船员的不安全行为,形成船舶火灾、爆炸事故,主要是由船员的不安全行为、船舶不安全状态、操作技术上缺陷这“三要素”相互作用、连锁反应的结果。其中,船舶和技术都是被动因素,而船员才是主要的因素,因为船舶不安全状态和操作技术的缺陷可以通过有安全意识和行为的船员去控制。管理人员应根据船员的心理和行为规律,采取相应的对策,控制船员的不安全行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从船员实际状况出发,结合船员本身特点予以关注;,(2)严格执行船舶安全操作制度,严禁违章作业;,(3)提高船员的防火防爆意识,消除侥幸心理;,(4)善于发现船员的不安全行为并予以及时制止。,(三)防火有关的安全制度,遵守公司和船上制定的防火安全制度,是防止船舶火灾的必备条件,也是每个船员的职责。在船长的领导下,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全体萜贾倍尽职守,共同担负船舶防火的任务,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火安全制度包括明火作业制度、吸烟管理制度、客区防火管理制度、厨房防火管理制度、机舱防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制度、蓄电池室管理制度、电气焊设备使用保管制度、电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防火巡回检查制度等。,(四)消防培训与演习,(1)船员消防培训。对船员进行培训,应考虑结合本船状况、设备、航区进行。,(2)船员消防常识。进行有关消防知识和技能考核,检查船员的掌握情况。,(3)消防演习。定期举行消防演习,使船员熟悉应变部署、个人职责和行动。尤其注意车辆舱和机舱的防火灭火是客船的点重点项目,应予以高度重视。为了很好地完成这项任务,必须注意:演习一周一次,间隔日期不等,不论好天坏天、停泊、航行都应进行,并记入航海日志中;加强对进入汽车舱内探火和灭火人员正确穿戴消防装备(包括内戴储压式呼吸器)进行探火、灭火等方面的训练。,第二节 车辆舱的结构、防火和灭火 (82),一、车辆舱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二、车辆舱的结构及其防火与灭火,一、车辆舱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一)船舶自身结构与设备方面的原因,(二)车辆技术状况方面的原因,(三)车辆装载状况和车辆内货物方面的原因,(四)车辆在船上装载方面的原因,(一)船舶自身结构与设备方面的原因,从结构方面看,车辆舱没有分隔舱壁,船舶在结构方面的这种不足,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火势迅速蔓延,难以控制;在用水灭火时,所形成的自由液面与车辆移动的联合作用会影响船舶稳性而倾覆;由于装货处所的船舱空间大,发生火灾时,固定灭火系统的灭火剂无法集中针对失火部位在火灾的初期将火灾扑灭,这也是火灾得不到及时控制和扑灭的原因之一。,(二)车辆技术状况方面的原因,客船所载运的车辆的技术状况不一,船方很难掌握和控制。例如有些车辆电气设备老化,,有的车辆油箱在风浪中发生泄漏等。因车辆的机械故障或电气设备故障引起的火灾,近几年,也时有发生。2002年12月23日,由蛇口开往海口的客船“”轮在珠江口阳江外海域起火,原因是车辆舱中的一辆载重汽车驾驶室内前右侧仪表下方电器短路产生火花,引燃放置在该部位的一桶已泄漏的PE树脂及其他可燃物,造成火灾。,(三)车辆装载状况和车辆内货物方面的原因,装载在车辆舱内的车辆,其本身的装载状况也是构成滚装客船高火灾危险的重要原因之一。如货物堆码质量不好、货物堆积过高,货物包装疲软、绑扎不紧,货物绑缚材料的数量和强度不够等。特别是一些超重、超长和超高货运车辆,这些车辆在船舶摇摆和振荡时的惯性力大,船舶对这些车辆无法进行有效的绑扎,致使在风浪中车辆发生移位或碰撞产生火花。也可能因为在风浪中有些车上的货物滚落到甲板上产生撞击火花;还可能因为超高货物刮断舱内电路,加上汽车燃油的溢出导致火灾的发生。,车辆上船时,港方和船方只能对车辆和货物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无法对其实施全面的检查。有些上船的车辆可能违规夹带装载易燃、易爆或遇水燃烧等危险物品,这些物品在一定条件下引发火灾。如2003年8月6日,“919”轮因有一台车辆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夹带了49箱一次性打火机,受阳光曝晒并受振后,打火机爆炸,引发了火灾事故。,(四)车辆在船上装载方面的原因,车辆在船上的装载不当,主要是车辆系固问题。车辆没有合适的系固点及本身系固状态不好,将随着船舶的摇摆而翻倒,轻者损坏货物,重者撞击汽车油箱而引起火灾。,车辆配位和均衡装载也是值得注意的问题。车辆按一定顺序上船时,各种类型、不同大小和轻重的车辆在车辆甲板上的装载位置有一定的随机性,船舶由于左右舷载荷分布不均而产生的横倾角一般需要通过压载来消除,如果压载调整未能达到要求,就可能在初始横倾和自由液面的双重作用下,使船舶的稳性变差,并为车辆移位留下隐患。一般来说,船舶在风浪中作摇摆运动时,靠近船舶首尾、两舷和较高位置的加速度较大,处在这些位置的车辆更容易移动,系固设备的受力也较大,如果将一些系固要求较高的大型车辆装载在这样的位置,就更容易发生车辆移动。,二、车辆舱的结构及其防火与灭火,(一)开敞车辆装载处所,(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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