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题培训(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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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题培训2018.9.18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题培训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改革简介改革简介1主要变化主要变化2过渡期政策过渡期政策3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4主要内容改革简介1主要变化2过渡期政策3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4第一部分改革简介第一部分改革简介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新税法实施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8年10月1日之前为过渡期政策准备阶段;第二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政策执行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准备阶段;第三阶段,2019年1月1日起为新税制全面实施阶段。第一部分改革简介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部分主要变化第二部分主要变化 此次改革前后的主要变化点有哪些?序号序号变化点变化点税改前税改前税改后税改后1简并所得项目,由11减至6项;确定综合所得范围1、工资、薪金所得1、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个所得项目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2、经营所得(其中,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并入综合所得)6、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3、财产租赁所得4、财产转让所得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偶然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2完善扣除模式,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基本减除费用:35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月“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三险一金”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商业健康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第二部分主要变化第二部分主要变化第二部分主要变化 此次改革前后的主要变化点有哪些?序号序号变化点变化点税改前税改前税改后税改后3优化税率结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实行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综合所得适用税率:拉长3%、10%、20%税率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级距,维持30%、35%、45%税率级距不变;经营所得适用税率:维持5%-35%税率不变,大幅拉长各级税率级距4完善涉外政策居民纳税人时间标准:境内居住满1年境内居住满183天避税行为的税务处理:无新增反避税条款5变革征管模式 以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6健全社会配套主要依靠扣缴单位,外部门依赖程度低需要外部配套支撑:法律支撑、修订税收征管法信息支撑,部门信息共享、共治信用支撑,对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技术支撑,打造适应自然人服务管理的系统第二部分主要变化第三部分过渡期政策第三部分过渡期政策第三部分过渡期政策第三部分过渡期政策第三部分过渡期政策例例1:某单位考虑国庆节放假因素,将本应:某单位考虑国庆节放假因素,将本应10月份发放的工资提月份发放的工资提前在前在9月底发放,因实际发放时间在月底发放,因实际发放时间在10月月1日前,依照税法规定,只日前,依照税法规定,只能按照能按照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元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部分过渡期政策例1:某单位考虑国庆节放假因素,第三部分过渡期政策第三部分过渡期政策第三部分过渡期政策第三部分过渡期政策第三部分过渡期政策1.生产经营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本期应缴税额本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累计已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额=应纳应纳10月月1日以前税额日以前税额+应纳应纳10月月1日以后税额日以后税额应纳应纳10月月1日以前税额日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应纳应纳10月月1日以后税额日以后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第三部分过渡期政策1.生产经营所得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第三部分过渡期政策第三部分过渡期政策2.生产经营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汇缴应补退税额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累计已缴税额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年实际经营月份数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年实际经营月份数第三部分过渡期政策2.生产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一:热点问题一:为什么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为什么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个人所得税的主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个人所得税的主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党的十九大要求中、五中全会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党的十九大要求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全面落实党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全面落实党中央上述要求的具体举措。中央上述要求的具体举措。二是完善现行税制的迫切二是完善现行税制的迫切需求。需求。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一系列问题亟需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一系列问题亟需改革完善,如分类征税方式下不同所得项目之间的税负不尽平衡,不能充分体革完善,如分类征税方式下不同所得项目之间的税负不尽平衡,不能充分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多年来没有调整,费用扣除方式较为单现税收公平原则;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多年来没有调整,费用扣除方式较为单一;工资薪金所得低档税率级距较窄,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上升较快等,一;工资薪金所得低档税率级距较窄,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上升较快等,需要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制度予以解决。需要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制度予以解决。三是改善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城乡、地区、三是改善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城乡、地区、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现行分类税制难以有效适应纳税人众多且分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现行分类税制难以有效适应纳税人众多且分散、收入来源渠道复杂等情况,不能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散、收入来源渠道复杂等情况,不能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实行综合与分类税制改革,既能适当解决上述问题,又能促进税制公平、实行综合与分类税制改革,既能适当解决上述问题,又能促进税制公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第四部分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一:为什么要进行个人所得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二:热点问题二: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亮亮点有哪些?点有哪些?一是将主要劳动性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一是将主要劳动性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算、多退少补。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赡养老人等等六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专项附加扣除。三是调整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薪所得三是调整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四是完善涉外税收政策。将居民纳税人的居住时间判定标准从满四是完善涉外税收政策。将居民纳税人的居住时间判定标准从满1年调整为满年调整为满183天;对个人以获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天;对个人以获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等避税行为,增加反避税条款。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等避税行为,增加反避税条款。五是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实行五是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征管模式。的征管模式。六是推进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改革。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人税六是推进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改革。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支撑。收管理法律支撑。第四部分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二: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亮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三:应税所得项目有哪些调整热点问题三:应税所得项目有哪些调整?一是将主要劳动性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一是将主要劳动性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按次分项预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二是二是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和并为经营所得(其中,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并为经营所得(其中,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并入综合所得)并入综合所得)三是三是不再保留原税法中的不再保留原税法中的“其他所得其他所得”项目。项目。第四部分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三:应税所得项目有哪些调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号(2011年版)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8版)版)第二条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他所得。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四部分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中华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四:为什么将工资薪金等热点问题四:为什么将工资薪金等4项所得纳入综合所得范围项所得纳入综合所得范围?一是有利于公平税负。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是个人一是有利于公平税负。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是个人主要的、稳定的收入来源,将其纳入综合所得范围,实行按年计税,能够平衡主要的、稳定的收入来源,将其纳入综合所得范围,实行按年计税,能够平衡不同劳动性所得的税负,同时缓解收入不均衡带来的税负不平衡问题。不同劳动性所得的税负,同时缓解收入不均衡带来的税负不平衡问题。二是体现综合税制的特点。上述二是体现综合税制的特点。上述4个所得项目的收入在个人所得税总收入个所得项目的收入在个人所得税总收入中占比较大,体现了综合税制的特点。中占比较大,体现了综合税制的特点。三是与社会配套条件和税收征管相适应。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模式对社三是与社会配套条件和税收征管相适应。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模式对社会配套条件和税收征管要求较高,这会配套条件和税收征管要求较高,这4项所得涉税信息相对充分,将其纳入综项所得涉税信息相对充分,将其纳入综合范围较为可行。合范围较为可行。非居民纳税人取得上述非居民纳税人取得上述4项所得,继续实行按月、按次征税方法,不实行综项所得,继续实行按月、按次征税方法,不实行综合税制。合税制。第四部分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四:为什么将工资薪金等4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五:此次改革为什么要新设热点问题五:此次改革为什么要新设6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为增强税制的公平性、合理性,个人所得税改革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为增强税制的公平性、合理性,个人所得税改革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新设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础上,新设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这些跟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体现税制养老人等支出,这些跟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体现税制的公平合理性。的公平合理性。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提出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善民生”,此次改革新设的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此次改革新设的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项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国务院将对专项附除,进一步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国务院将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使广大纳税人实实在在地加扣除项目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使广大纳税人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减税的红利。享受到减税的红利。第四部分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五:此次改革为什么要新设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六:为什么维持综合所得热点问题六:为什么维持综合所得45%的最高税率不变?的最高税率不变?一是有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适用一是有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适用45%税率的人群,税率的人群,实际上已经享受了前几档税率级距调整带来的减负优惠,若下调实际上已经享受了前几档税率级距调整带来的减负优惠,若下调45%的最高的最高税率,将会直接削弱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税率,将会直接削弱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二是与国际税改趋势保持一致。从近年来各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趋势看,最二是与国际税改趋势保持一致。从近年来各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趋势看,最高边际税率水平趋于平稳。据统计,高边际税率水平趋于平稳。据统计,2015-2018年年OECD国家最高边际税率国家最高边际税率平均水平稳定在平均水平稳定在42%左右,基本未出现最高税率大幅度下调的案例。左右,基本未出现最高税率大幅度下调的案例。三是多项改革措施三是多项改革措施“组合拳组合拳”也能实现降低税负的效果。通过实施综合与也能实现降低税负的效果。通过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提高基本费用减除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提高基本费用减除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级距等政策化调整税率级距等政策“组合拳组合拳”,广大纳税人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红利,中,广大纳税人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红利,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同时,现行财税政策中的一系列吸引人才的规定将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同时,现行财税政策中的一系列吸引人才的规定将继续保留。继续保留。第四部分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六:为什么维持综合所得4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七:为什么将居民个人居住时间标准由热点问题七:为什么将居民个人居住时间标准由1年改为年改为183天?天?一是与国际惯例相接轨。据对一是与国际惯例相接轨。据对OECD国家、金砖国家和周边主要国家等国家、金砖国家和周边主要国家等42个国家统计,有个国家统计,有36个国家(占个国家(占86%)的居住时间标准为)的居住时间标准为183天或者天或者183天以下;天以下;二是与税收协定相互衔接。截止二是与税收协定相互衔接。截止2018年年7月底,我国已与月底,我国已与107个国家个国家(地区)签订了税收协定,标准是(地区)签订了税收协定,标准是183天。天。三是简化和规范税收规则。维护我国税收管辖权和税基安全出发,参照国三是简化和规范税收规则。维护我国税收管辖权和税基安全出发,参照国际通行时间判定标准,且有效防范际通行时间判定标准,且有效防范“定期离境定期离境”恶意规避居民纳税人身份行为恶意规避居民纳税人身份行为的发生。的发生。第四部分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七:为什么将居民个人居住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号(2011年版)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8版)版)第一条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非居居民民个个人人从从中中国国境境内内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纳税税年年度度,自自公公历历一一月月一一日日起起至至十十二二月月三三十十一一日日止。止。第四部分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中华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八:为什么要增加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规定?热点问题八:为什么要增加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规定?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并且赋予纳税人用来确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并且赋予纳税人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赋予自然人纳税人全国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相当于赋予了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赋予自然人纳税人全国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相当于赋予了“税务登记证号税务登记证号”。新税法规定,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新税法规定,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增加纳税人识别号的主要考虑:增加纳税人识别号的主要考虑:一是纳税人识别号与公民身份号码有机结合,对实现税收治理奠定了重要基础。一是纳税人识别号与公民身份号码有机结合,对实现税收治理奠定了重要基础。二是实施新税法后,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必须有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自二是实施新税法后,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必须有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归集纳税人来自全国的收入、扣除等涉税信息,有助于实现全国范围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归集纳税人来自全国的收入、扣除等涉税信息,有助于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内的“一人式一人式”信息归集管理。信息归集管理。三是便于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补退税时,能够准确抵扣其已预扣预缴的税款,落三是便于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补退税时,能够准确抵扣其已预扣预缴的税款,落实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保障纳税人自身权益。实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保障纳税人自身权益。四是与国际接轨,管理效果较好。四是与国际接轨,管理效果较好。第四部分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八:为什么要增加关于纳税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九:为什么纳税人要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热点问题九:为什么纳税人要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税款,为保证纳税人涉税信息准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税款,为保证纳税人涉税信息准确、有效、统一的进行归集,纳税人必须提供全国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给扣缴确、有效、统一的进行归集,纳税人必须提供全国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给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后,其办理汇算清缴补退税时,能够准确抵义务人。纳税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后,其办理汇算清缴补退税时,能够准确抵扣其已预扣预缴的税款,落实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便于税务机关归集个人涉扣其已预扣预缴的税款,落实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便于税务机关归集个人涉税信息,精准实施后续管理,提供办税便利。税信息,精准实施后续管理,提供办税便利。第四部分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九:为什么纳税人要向扣缴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号(2011年版)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8版)版)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申报。第九条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第十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第四部分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中华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十:热点问题十:2018年年10月月1日至日至2018年年12月月31日期间执行什么政日期间执行什么政策?如何操作?策?如何操作?在在2018年年10月月1日至日至1018年年12月月31日期间,对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日期间,对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按5000元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适用按月度换算的税率表;对纳税人取得的个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适用按月度换算的税率表;对纳税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5000元元/月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同时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表。具体操作: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同时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表。具体操作:(1)扣缴单位)扣缴单位10月月1日后实际发放工资时适用每月日后实际发放工资时适用每月5000元的新标准,按照税法规元的新标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税款,并于次月定计算税款,并于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10月月1日之前向纳税人发放的日之前向纳税人发放的工资薪金,仍按工资薪金,仍按3500元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计算个人所得税。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计算个人所得税。(2)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款,得应纳税款,2018年汇算清缴时,需分段计算,前年汇算清缴时,需分段计算,前9个月适用个月适用3500元元/月的基本减除月的基本减除费用,并适用原税法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后费用,并适用原税法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后3个月适用个月适用5000元元/月的新月的新标准,并适用新税法经营所得税率表。标准,并适用新税法经营所得税率表。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方法执行。得计税方法执行。第四部分法条解析及热点问题热点问题十:2018年10月1日谢谢 谢!谢!2 20 01 18 8新旧个人所得税新旧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变化培训税收政策变化培训2018新旧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变化培训修订前应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明细分类: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修订前应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明细分类:1.工资、薪金所得修订后应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明细分类: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修订后应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明细分类:1.工资、薪金所得政策变更说明:政策变更说明:将原政策中的将原政策中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合项目合并为了新的并为了新的“经营所得经营所得”项目。项目。政策变更说明:修订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修订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v按照此表交个税的减除费用为每个月按照此表交个税的减除费用为每个月3500元;元;每年每年42000元元级级数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税率率速算扣除速算扣除数数1不超过每月1500元的不超过每年18000元的部分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每年18000元到54000元部分10%210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每年54000元到108000元部分20%1410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每年108000元到420000元部分25%2660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每年420000元到660000元部分30%4410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每年660000元到960000元部分35%71607超过80000元的部分每年超过960000元部分45%15160修订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照此表交个税的减除费用为每个修订后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修订后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v按照此表交个税的减除费用为每个月按照此表交个税的减除费用为每个月5000元;元;每年每年60000元元级级数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税率率速算扣除速算扣除数数1不超过每月3000元的 每年36000元3%02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每年36000元到144000元部分10%2103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每年144000元到300000元部分20%14104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每年300000元到420000元部分25%2660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每年420000元到660000元部分30%4410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每年660000元到960000元部分35%71607超过80000元的部分每年超过960000元部分45%15160修订后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照此表交个税的减除费用为每个修订前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何对企事业修订前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何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个人所得税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税率表:v按照此表交个税的减除费用为每个月按照此表交个税的减除费用为每个月3500元;元;每年每年42000元元级数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税率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14750修订前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何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个修订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修订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v按照此表交个税的减除费用为每个月按照此表交个税的减除费用为每个月5000元;元;每年每年60000元元级数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税率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30000元的5%02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15003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05004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405005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65500修订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照此表交个税的减除费用为每政策变更说明:政策变更说明:1.新政策实行以后以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年度合新政策实行以后以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计算个人所得税2.此表对应分类由变更前的工资薪金所得变更为个人综合收入所得。此表对应分类由变更前的工资薪金所得变更为个人综合收入所得。3.新政策以年为单位作为个税申报依据;旧政策以月作为个税申报依新政策以年为单位作为个税申报依据;旧政策以月作为个税申报依据。据。4.纳税申报时新政策是按月预申报和扣缴税款,年度终了之后个人去纳税申报时新政策是按月预申报和扣缴税款,年度终了之后个人去税务局按照个人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即多退少补,只是手续税务局按照个人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即多退少补,只是手续比较麻烦,如果觉得手续麻烦可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办理);按照旧比较麻烦,如果觉得手续麻烦可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办理);按照旧政策办理月度纳税申报之后不支持年度汇算清缴。政策办理月度纳税申报之后不支持年度汇算清缴。5.工资发放单位:工资扣减按规定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再减除费工资发放单位:工资扣减按规定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再减除费用五千元,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如果个人向单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用五千元,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如果个人向单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单位在算息的,单位在算“工资个税工资个税”时每个月要扣减。时每个月要扣减。即每月工资的个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税前收入即每月工资的个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税前收入-五险一金五险一金-5000-专项附加扣除额)专项附加扣除额)税率税率-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政策变更说明:原个税法的税收优惠政策:原个税法的税收优惠政策:v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办法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华、卫生、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办法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华、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v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v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民营、私营单位除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民营、私营单位除外)。v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即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具体的按照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即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具体的按照地区标准确定)。地区标准确定)。v5.保险赔款。保险赔款。v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v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v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v9.中国政府参加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v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原个税法的税收优惠政策: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新个税草案中免纳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新个税草案中免纳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v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办法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华、卫生、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办法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华、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v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v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民营、私营单位除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民营、私营单位除外)。v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即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具体的按照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即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具体的按照地区标准确定)。地区标准确定)。v5.保险赔款。保险赔款。v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v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v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v9.中国政府参加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v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新个税草案中免纳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1.省级人民政府、政策变更说明:政策变更说明:新政策实行以后新政策实行以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休生活补助费”的规定变更为的规定变更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政策变更说明:原个税法中的年终奖相关问题:原个税法中的年终奖相关问题:v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年终奖税率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照年终奖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照年终奖12作为作为“应纳应纳税所得额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对应的税率。v2.当月工资低于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年终奖-(3500-月工资月工资)税率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月工资)12作为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对应的税率。v3.新个人所得税法施行之后该年终奖税收政策是否终止执行现新个人所得税法施行之后该年终奖税收政策是否终止执行现在还没最终确定,得需要后面相应政策完善之后才能够最终下在还没最终确定,得需要后面相应政策完善之后才能够最终下结论。结论。原个税法中的年终奖相关问题: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其他修订部分:其他修订部分:v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何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满一年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何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修订为修订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何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人,其从中国境内何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得税”。v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修订为修订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百八十三天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个人所得税”。其他修订部分: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施行时间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施行时间v1.本法修正案自本法修正案自2019年年1月月1日开始施行。日开始施行。v2.在本修正案实施前,自在本修正案实施前,自2018年年10月月1日至日至2018年年12月月31日,纳税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修正案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纳税所得额,依照本修正案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费用(指的是子女教育支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费用(指的是子女教育支出、房租、高额赡养老人支出部分)。出、房租、高额赡养老人支出部分)。v3.本次个人所得税税法修正案的最大的亮点在于税率结构的优化调整。刘本次个人所得税税法修正案的最大的亮点在于税率结构的优化调整。刘昆说,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基础,拟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昆说,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基础,拟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扩大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扩大3%、10%、20%三挡三挡低税率的级距,相应缩小低税率的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税率的级距,30%、35%和和45%三挡三挡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对经营所得,也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级距,其中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对经营所得,也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级距,其中最高档级距下线从最高档级距下线从10万元提高至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万元。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施行时间1.本法修正案自2019年1月12 20 01 18 8谢谢 谢!谢!2018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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