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商誉和长期待摊费用

上传人:san****019 文档编号:21174317 上传时间:2021-04-25 格式:PPT 页数:51 大小:626.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无形资产商誉和长期待摊费用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无形资产商誉和长期待摊费用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无形资产商誉和长期待摊费用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七章 无形资产、商誉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讲 夏 云 峰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第 二 节 商 誉第 三 节 长 期 待 摊 费 用主 要 内 容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一 、 无 形 资 产 的 性 质( 一 ) 定 义 : 指 企 业 拥 有 或 控 制 的 没 有 实 物 形 态的 可 辨 认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 二 ) 特 点 :1、 经 济 利 益 性 强 调 企 业 拥 有 无 形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 或 有 权 获 得 某项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的 经 济 利 益 , 同 时 又 能 约 束 其 他人 获 得 这 些 经 济 利 益 , 即 拥 有 无 形 资 产 的 控 制 权 ,从 而 能 为 企 业 带 来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2、 无 实 体 性 强 调 无 形 资 产 没 有 实 物 形 态 。 这 主 要 是 相 对 于 固定 资 产 等 具 有 实 物 形 态 的 资 产 而 言 的 。注 意 : 没 有 实 物 形 态 并 不 是 无 形 资 产 独 有 的 特 性 ,其 他 许 多 资 产 也 不 具 有 实 物 形 态 , 如 应 收 账 款 、对 外 投 资 等 。3、 可 辨 认 性 强 调 无 形 资 产 能 从 企 业 中 分 离 或 划 分 出 来 , 并 能单 独 或 与 相 关 合 同 、 资 产 或 负 债 一 起 , 用 于 出 售 、转 移 、 授 予 许 可 、 租 赁 或 交 换 。 这 主 要 是 相 对 于商 誉 等 不 可 辨 认 经 济 资 源 而 言 的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4、 不 确 定 性 强 调 无 形 资 产 能 为 企 业 带 来 的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具 有较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 这 主 要 是 相 对 于 长 期 投 资 等 既没 有 实 物 形 态 又 能 在 较 长 时 期 内 供 企 业 使 用 的 资产 而 言 的 。5、 长 期 性 强 调 无 形 资 产 应 能 在 较 长 时 期 内 供 企 业 使 用 , 一般 应 在 1年 以 上 。 这 主 要 是 相 对 于 应 收 账 款 等 没 有实 物 形 态 的 流 动 资 产 而 言 的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注 意 : 能 在 较 长 时 期 内 供 企 业 使 用 也 不 是 无 形 资 产的 独 有 特 征 , 其 他 许 多 资 产 也 能 在 较 长 时 期 内 供企 业 使 用 , 如 长 期 投 资 等 。二 、 无 形 资 产 的 内 容( 一 ) 专 利 权1.定 义 : 指 经 国 家 专 利 管 理 机 关 审 定 并 授 予 发 明 者在 一 定 年 限 内 对 其 成 果 的 制 造 、 使 用 和 出 售 的 专门 权 利 。2.种 类 : 一 般 包 括 发 明 专 利 权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权 和外 观 设 计 专 利 权 等 。3.特 点 : 受 法 律 保 护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 二 ) 非 专 利 技 术 1.定 义 : 指 发 明 者 未 申 请 专 利 或 不 够 申 请 专 利 的 条件 而 未 经 公 开 的 先 进 技 术 。 2.种 类 : 包 括 先 进 的 生 产 经 验 、 先 进 的 技 术 设 计 资料 以 及 先 进 的 原 料 配 方 等 。 3.特 点 : 不 需 到 有 关 管 理 机 关 注 册 登 记 , 不 受 法 律保 护 , 只 靠 少 数 技 术 持 有 者 采 用 保 密 方 式 维 持 其独 占 性 ; 没 有 固 定 的 有 效 期 。( 三 ) 商 标 权1.定 义 : 指 企 业 拥 有 的 在 某 类 指 定 的 商 品 上 使 用 特定 名 称 或 图 案 的 权 利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2.特 点 : 商 标 经 商 标 管 理 机 关 核 准 后 , 成 为 注 册 商标 , 受 法 律 保 护 。(四 )著 作 权1.定 义 : 也 称 为 版 权 , 指 著 作 者 或 文 艺 作 品 创 作 者以 及 出 版 商 依 法 享 有 的 在 一 定 年 限 内 发 表 、 制 作 、出 版 和 发 行 其 作 品 的 专 有 权 利 。2.特 点 : 受 法 律 保 护 , 未 经 著 作 权 所 有 者 许 可 或 转让 , 他 人 不 得 占 有 和 行 使 。( 五 ) 土 地 使 用 权1.定 义 : 指 企 业 经 国 家 土 地 管 理 机 关 批 准 享 有 的 在一 定 期 间 内 对 国 有 土 地 开 发 、 利 用 和 经 营 的 权 利 。2.特 点 : 在 我 国 , 土 地 归 国 家 所 有 , 任 何 单 位 或 个人 只 能 拥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 没 有 土 地 所 有 权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 六 ) 特 许 权1.定 义 : 指 企 业 经 批 准 在 一 定 区 域 内 , 以 一 定 的 形式 生 产 经 营 某 种 特 定 商 品 的 权 利 。2.特 点 : 可 以 是 政 府 授 予 的 , 也 可 以 是 某 单 位 或 个人 授 予 的 。三 、 无 形 资 产 的 分 类( 一 ) 按 来 源 途 径 分 类 外 来 无 形 资 产 , 指 企 业 用 货 币 资 金 或 可 变 现 资 产从 国 内 外 科 研 单 位 及 其 他 企 业 购 进 的 无 形 资 产 以及 接 受 投 资 或 接 受 捐 赠 形 成 的 无 形 资 产 。 自 创 无 形 资 产 , 指 企 业 自 行 开 发 、 研 制 的 无 形 资产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 三 ) 按 经 济 寿 命 期 限 分 类 期 限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 指 在 有 关 法 律 中 规 定 有 最长 有 效 期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 如 专 利 权 、 商 标 权 、 著作 权 、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特 许 权 等 。 这 些 无 形 资 产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有 效 期 限 内 受 法 律 保 护 ; 有 效 期 满时 , 如 果 企 业 未 继 续 办 理 有 关 手 续 , 将 不 再 受 法律 保 护 。 期 限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 指 没 有 相 应 法律 规 定 其 有 效 期 限 , 其 经 济 寿 命 难 以 预 先 准 确 估计 的 无 形 资 产 , 如 非 专 利 技 术 。 这 些 无 形 资 产 的经 济 寿 命 取 决 于 技 术 进 步 的 快 慢 以 及 技 术 保 密 工作 的 好 坏 等 因 素 。 当 新 的 可 替 代 技 术 成 果 出 现 时 ,旧 的 非 专 利 技 术 自 然 贬 值 ; 当 技 术 不 再 是 秘 密 时 ,也 就 无 价 值 可 言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四 、 无 形 资 产 的 取 得( 一 ) 企 业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的 确 认 条 件 : 1、 其 产 生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2、 其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二 ) 企 业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的 主 要 形 式 :1、 外 购2、 接 受 投 资3、 接 受 捐 赠4、 自 行 研 究 开 发5 通 过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6.通 过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7.通 过 政 府 补 助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8.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1、 外 购 的 无 形 资 产 企 业 购 入 无 形 资 产 时 借 : 无 形 资 产 ( 买 价 、 相 关 税 费 及 直 接 归 属 于 使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支 出 ) 贷 : 银 行 存 款 等注 意 : 如 果 无 形 资 产 是 与 其 他 资 产 一 同 购 入 的 , 则应 依 据 所 购 入 各 项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的 相 对 比 例 , 将总 成 本 进 行 分 配 , 以 确 定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资 产 的入 账 价 值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例 7-1 企 业 购 入 某 一 新 产 品 专 利 权 , 专 利 转 让 费 及有 关 的 手 续 费 为 130 000元 , 以 银 行 存 款 支 付 。 借 : 无 形 资 产 专 利 130 000 贷 : 银 行 存 款 130 0002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无 形 资 产企 业 接 受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时 , 借 : 无 形 资 产 ( 双 方 协 商 确 认 的 价 值 ) 贷 : 实 收 资 本 ( 投 资 方 在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中 占 有 的 份 额 ) 资 本 公 积 ( 无 形 资 产 的 价 值 大 于 投 资 方 在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中 占 有 的 份 额 的 差 额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例 7-2 企 业 某 一 方 投 资 者 以 非 专 利 技 术 作 价 投 资 ,各 方 协 商 价 为 300 000元 , 按 投 资 协 议 规 定 该 投 资者 投 入 资 本 为 250 000元 , 全 部 手 续 已 办 妥 。 借 : 无 形 资 产 非 专 利 技 术 300 000 贷 : 实 收 资 本 250 000 资 本 公 积 50 0003、 接 受 捐 赠 的 无 形 资 产( 1) 企 业 接 受 捐 赠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价 : 如 果 捐 赠 者 提 供 了 有 关 凭 据 , 应 按 凭 据 中 的 金 额加 上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计 价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 如 果 捐 赠 者 没 有 提 供 有 关 凭 据 , 则 应 按 下 列 顺 序 计价 :A、 同 类 或 类 似 无 形 资 产 存 在 活 跃 的 市 场 , 应 参 照 同类 或 类 似 无 形 资 产 的 市 场 价 格 估 计 的 金 额 , 加 上 应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计 价 。B、 同 类 或 类 似 无 形 资 产 不 存 在 活 跃 的 市 场 , 应 按 其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计 价 。( 2) 企 业 接 受 捐 赠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务 处 理 : 借 : 无 形 资 产 贷 : 营 业 外 收 入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例 7-3企 业 接 受 一 项 专 利 捐 赠 , 确 认 价 值 为 50 000元 , 有 关 手 续 已 办 妥 。借 : 无 形 资 产 专 利 权 50 000 贷 : 营 业 外 收 入 50 0004、 自 行 研 究 开 发 的 无 形 资 产 ( 1) 两 类 支 出 的 区 分 : 企 业 自 行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支 出 , 应 当 区 分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与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 研 究 指 为 获 取 并 理 解 新 的 科 学 或 技 术 知 识 而 进 行的 独 创 性 的 有 计 划 调 查 。 研 究 阶 段 的 特 点 在 于 将来 是 否 能 够 转 入 开 发 、 开 发 后 是 否 会 形 成 无 形 资产 等 具 有 较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 因 此 , 企 业 研 究 阶 段发 生 的 支 出 , 应 予 以 费 用 化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指 在 进 行 商 业 性 生 产 或 使 用 前 , 将 研 究 成 果或 其 他 知 识 应 用 于 某 项 计 划 或 设 计 , 以 生 产 出 新的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材 料 、 装 置 、 产 品 等 。 企业 在 开 发 阶 段 发 生 的 支 出 , 同 时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 应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A、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有 可 行 性 ;B、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C、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 包 括 能 证 明 运 用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存 在 市 场 ,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 应 当 证 明其 有 用 性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D、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 以 完 成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资 产 。E、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量注 意 : 企 业 取 得 的 仍 处 于 研 究 阶 段 的 无 形 资 产 , 在取 得 后 发 生 的 支 出 也 应 按 上 述 规 定 处 理 。 无 法 区分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的 , 应 将 其 所 发生 的 研 发 支 出 全 部 费 用 化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 2) 账 务 处 理 : 企 业 根 据 研 究 阶 段 发 生 的 支 出 , 借 : 研 发 支 出 费 用 化 支 出 贷 : 有 关 科 目期 末 根 据 发 生 的 全 部 研 究 支 出 , 借 : 管 理 费 用 贷 : 研 发 支 出 费 用 化 支 出 企 业 开 发 阶 段 发 生 的 支 出 应 予 以 资 本 化 , 借 : 研 发 支 出 资 本 化 支 出 贷 : 有 关 科 目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在 确 认 无 形 资 产 时 , 借 : 无 形 资 产 ( 发 生 的 全 部 开 发 支 出 ) 贷 : 研 发 支 出 资 本 化 支 出 例 7-4企 业 自 行 研 制 一 项 新 材 料 , 本 月 发 生 研 究 人 员工 资 6 000元 , 消 耗 材 料 9 000元 。 借 : 研 发 支 出 费 用 化 支 出 15 000 贷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6 000 原 材 料 9 000期 末 时 : 借 : 管 理 费 用 15 000 贷 : 研 发 支 出 费 用 化 支 出 15 000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例 7-5新 材 料 研 究 成 功 后 , 进 入 开 发 阶 段 , 开 发 阶 段发 生 的 相 关 支 出 有 : 研 究 人 员 工 资 20 000元 , 消耗 材 料 10 000元 ,用 银 行 存 款 支 付 其 他 费 用 15 000元 。 借 : 研 发 支 出 资 本 45 000 贷 : 原 材 料 10 00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0 000 银 行 存 款 15 000例 7-6企 业 研 制 出 的 新 材 料 申 请 专 利 取 得 专 利 权 , 支付 的 注 册 费 、 律 师 费 共 60 000元 。 借 : 研 发 支 出 资 本 化 支 出 60 000 贷 : 银 行 存 款 60 000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新 材 料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时 : 借 : 无 形 资 产 60 000 贷 : 研 发 支 出 资 本 化 支 出 60 0005 通 过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企 业 通 过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 包 括 以投 资 、 存 货 、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换 入 的 无 形 资 产等 。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有 商 业 实 质 且 公 允 价 值 能够 可 靠 计 量 的 , 在 发 生 补 价 的 情 况 下 , 支 付 补 价 方应 当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加 上 支 付 的 补 价 (即 换入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 作为 换 入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 收 到 补 价 方 , 应 当 以 换 入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补 价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 作 为 换 入 无 形 资 产 的成 本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6通 过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通 过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是 指 企 业 作 为 债 权人 取 得 的 债 务 人 用 于 偿 还 债 务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 且企 业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管 理 的 资 产 。 通 过 债 务 重 组 取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 应 当 以 其 公 允 价 值 入 账 。7通 过 政 府 补 助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通 过 政 府 补 助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 应 当 按 照 公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的 , 按 照 名义 金 额 计 量 。8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 按 照 企 业 合 并 的 分类 , 分 别 处 理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1)同 一 控 制 下 吸 收 合 并 , 按 照 被 合 并 企 业 无 形 资 产的 账 面 价 值 确 认 为 取 得 时 的 初 始 成 本 ; 同 一 控 制下 控 股 合 并 ,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日 编 制 合 并 报 表 时 ,应 当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作 为 合 并基 础 。(2)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中 , 购 买 方 取 得 的 无 形资 产 应 以 其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五 、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指 将 无 形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在 其 预 计使 用 年 限 内 逐 期 转 入 费 用 的 过 程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 一 )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期 限 企 业 应 于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分 析 判 断 其 使 用 寿 命 。如 果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是 有 限 的 , 则 应 估 计 该使 用 寿 命 的 年 限 或 构 成 使 用 寿 命 的 产 量 等 类 似 计量 单 位 数 量 ; 无 法 预 见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利 益 期 限 的 , 应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 其 应 摊 销 金 额 应 在 使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合 理 摊 销 。 如 果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超 过了 相 关 合 同 规 定 的 受 益 年 限 或 法 律 规 定 的 有 效 年限 ,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期 限 , 一 般 按 下 列 原 则 确 定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1、 合 同 规 定 了 受 益 年 限 , 而 法 律 未 规 定 有 效 年 限 ,摊 销 年 限 以 合 同 规 定 的 受 益 期 限 为 上 限 ; 2、 合 同 未 规 定 受 益 年 限 , 而 法 律 规 定 了 有 效 年 限 ,摊 销 年 限 以 法 定 有 效 年 限 为 上 限 ;3、 合 同 规 定 了 受 益 年 限 , 法 律 也 规 定 了 有 效 年 限 ,摊 销 年 限 以 受 益 年 限 与 有 效 年 限 中 较 短 者 为 上 限 。注 意 :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应 摊 销 。( 二 )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方 法1、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方 法 有 : 平 均 年 限 法 、 工 作 量 法 、双 倍 余 额 递 减 法 和 年 数 总 和 法 等 , 具 体 采 用 哪 种方 法 , 应 考 虑 与 该 项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预 期 实 现 方 式 。 无 法 可 靠 确 定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的 ,应 采 用 平 均 年 限 法 摊 销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2、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金 额 : 为 其 成 本 扣 除 预 计 残 值 后的 金 额 。 已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无 形 资 产 , 还 应 扣 除已 计 提 的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累 计 金 额 。 使 用 寿 命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 如 果 有 第 三 方 承 诺 在 无 形 资 产使 用 寿 命 结 束 时 购 买 该 无 形 资 产 , 或 可 以 根 据 活跃 市 场 得 到 预 计 残 值 信 息 , 并 且 该 市 场 在 无 形 资产 使 用 寿 命 结 束 时 很 可 能 存 在 , 则 可 以 预 计 其 净残 值 ; 否 则 , 其 残 值 应 当 视 为 零 。(三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的 会 计 处 理1.科 目 设 置 : 应 设 置 “ 累 计 摊 销 ” 这 一 备 抵 科 目 ,以 反 映 无形 资 产 累 计 摊 销 额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2.账 务 处 理 : 摊 销 无 形 资 产 价 值 时 , 借 : 管 理 费 用 贷 : 累 计 摊 销例 7-7企 业 为 使 自 己 的 产 品 在 国 际 市 场 上 更 具 有 竞 争力 , 以 1 200 000元 价 款 购 买 一 项 专 有 技 术 (配 方 ),受 益 年 限 10年 , 本 月 开 始 摊 销 。(1) 购 买 时 : 借 : 无 形 资 产 1 200 000 贷 : 银 行 存 款 1 200 000(2)各 月 摊 销 时 : 借 : 管 理 费 用 10 000 贷 : 累 计 摊 销 10 000六 、 无 形 资 产 的 减 值 ( 一 )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每 年 年 末 , 企 业 应 对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如 果 出 现 减 值 迹 象 , 应 对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额 进 行 估 计 。 可 收 回 金 额 应 根 据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无 形 资 产 预 计 未 来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 二 ) 无 形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 应 将 资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 借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贷 :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注 意 : 1、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 减 值 无 形 资 产的 摊 销 费 用 应 在 未 来 期 间 作 相 应 调 整 , 以 使 该 无形 资 产 在 剩 余 使 用 寿 命 内 , 系 统 地 分 摊 调 整 后 的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2、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 在 以 后 会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例 7-8 企 业 年 末 在 对 每 项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行 检 查 时 , 发 现 一 项 专 利 权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80 000元 , 而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60 000元 。 借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0 000 贷 : 无 形 资 产 减 20 000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例 7-9 企 业 年 末 检 查 时 发 现 一 项 专 利 权 的 账 面 价值 为 68 000元 , 而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50 000元 。 “ 无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账 面 余 额 为 12 000元 。 借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6 000 贷 :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6 000七 、 无 形 资 产 的 处 置主 要 包 括 无 形 资 产 的 出 售 出 租 和 报 废 等 。( 一 ) 无 形 资 产 的 出 售1、 定 义 : 无 形 资 产 的 出 售 指 将 无 形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让渡 给 他 人 。 即 在 出 售 以 后 , 企 业 不 再 对 该 项 无 形资 产 拥 有 占 用 、 使 用 、 收 益 、 处 置 的 权 利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2、 账 务 处 理 : 企 业 出 售 无 形 资 产 时 , 借 : 银 行 存 款 ( 出 售 无 形 资 产 所 得 价 款 ) 累 计 摊 销 ( 无 形 资 产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 营 业 外 支 出 ( 将 出 售 所 得 的 价 款 扣 除 相 关 税费 和 该 项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后 的 差 额 ) 贷 : 应 交 税 费 ( 应 交 纳 的 税 费 ) 无 形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的 原 始 价 值 ) 或 营 业 外 收 入 ( 将 出 售 所 得 的 价 款 扣 除 相 关税 费 和 该 项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后 的 差 额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例 7-10企 业 出 售 持 有 的 一 项 专 利 权 的 所 有 权 , 双 方协 商 价 格 为 150 000元 , 应 交 营 业 税 7 500元 , 款项 已 收 存 银 行 。 该 专 利 权 的 成 本 为 140 000元 , 已摊 销 金 额 20 000元 , 已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 000元 。 借 : 银 行 存 款 150 000 累 计 摊 销 20 000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2 000 贷 : 无 形 资 产 140 000 应 交 税 费 应 交 营 业 税 7 500 营 业 外 收 入 处 置 非 流 动 资 产 利 得 24 500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2.账 务 处 理 : 企 业 出 租 无 形 资 产 取 得 收 入 时 , 借 : 银 行 存 款 贷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企 业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出 租 收 入 后 , 应 缴 纳 营 业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和 教 育 费 附 加 等 。 结 转 应 缴 纳 的相 关 税 费 时 , 借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贷 : 应 交 税 费 企 业 在 出 租 无 形 资 产 的 过 程 中 , 还 可 能 支 付 律 师费 、 咨 询 费 等 费 用 。 支 付 这 些 费 用 时 , 借 :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贷 : 银 行 存 款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出 租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时 ,借 :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贷 : 累 记 摊 销(二 )无 形 资 产 的 出 租1.定 义 : 指 将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权 让 渡 给 他 人 , 企 业仍 保 留 对 无 形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例 7-11甲 公 司 将 一 项 专 利 技 术 出 租 给 乙 公 司 使 用 ,该 专 利 技 术 账 面 余 额 为 500万 元 , 摊 销 期 限 为 10年 。出 租 合 同 规 定 , 承 租 方 每 销 售 一 件 用 该 专 利 生 产的 产 品 , 必 须 付 给 出 租 方 300万 元 专 利 技 术 使 用 费 。假 定 乙 公 司 当 年 销 售 该 产 品 1万 件 , 应 交 营 业 税 金15万 元 。 甲 公 司 的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1) 取 得 该 项 专 利 技 术 使 用 费 时 : 借 : 银 行 存 款 3 000 000 贷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3 000 000(2) 对 该 项 专 利 技 术 进 行 摊 销 并 计 算 应 交 的 营 业 税时 : 借 :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500 00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50 000 贷 : 累 计 摊 销 500 000 应 交 税 费 营 业 税 150 000(三 )无 形 资 产 的 报 废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1.定 义 : 无 形 资 产 报 废 指 无 形 资 产 由 于 已 被 其 他 新技 术 所 代 替 或 不 再 受 法 律 保 护 等 原 因 , 预 期 不 能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而 进 行 的 处 置 。2.账 务 处 理 : 无 形 资 产 报 废 时 , 借 : 累 计 摊 销 ( 累 计 摊 销 额 )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 营 业 外 支 出 ( 账 面 余 值 ) 贷 : 无 形 资 产 ( 原 始 价 值 )例 7-12 甲 公 司 拥 有 某 项 非 专 利 技 术 , 根 据 市 场 调查 , 用 其 生 产 的 产 品 已 过 时 , 决 定 予 以 转 销 。 转销 时 该 非 专 利 技 术 的 账 面 余 额 为 400万 元 , 摊 销 期限 为 10年 ,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 已 摊 销 了 5年 , 假 定该 专 利 技 术 的 残 值 为 零 , 已 累 计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为 160万 元 , 假 定 不 考 虑 其 他 相 关 因 素 。 第 一 节 无 形 资 产甲 公 司 的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借 : 累 计 摊 销 2 000 000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 600 000 营 业 外 支 出 400 000 贷 : 无 形 资 产 4 000 000 第 二 节 商 誉一 、 商 誉 概 述( 一 ) 定 义 : 指 企 业 获 得 超 额 收 益 的 能 力 , 通 常 是企 业 由 于 所 处 的 地 理 位 置 较 优 越 , 或 由 于 信 誉 卓著 而 获 得 了 客 户 的 信 任 , 或 由 于 组 织 得 当 、 生 产经 营 效 益 高 , 或 由 于 历 史 悠 久 、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经验 , 或 由 于 技 术 先 进 , 掌 握 了 生 产 的 诀 窍 等 原 因而 形 成 的 无 形 价 值 。( 二 ) 具 体 体 现 : 一 家 企 业 的 获 利 能 力 超 过 了 一 般的 获 利 水 平 。注 意 : 1、 商 誉 仅 与 作 为 整 体 的 企 业 有 关 , 因 而 它 不能 单 独 存 在 , 也 不 能 与 企 业 的 可 辨 认 的 各 种 资 产分 开 来 出 售 。 第 二 节 商 誉 2、 商 誉 可 以 自 建 , 也 可 以 外 购 , 但 只 有 外 购 的商 誉 才 能 作 为 商 誉 入 账 。二 、 商 誉 的 取 得( 一 ) 企 业 根 据 购 入 的 各 种 可 辨 认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借 记 各 资 产 科 目 ; 根 据 应 承 担 的 各 项 债 务 的 公 允价 值 , 贷 记 各 负 债 科 目 ; 根 据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根 据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大 于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的 差 额 , 借 记 “ 商 誉 ” 科 目 。( 二 ) 如 果 企 业 的 购 买 成 本 小 于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资 产 公 允 价 值 , 其 差 额 应 当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营 业外 收 入 ) 。例 7-13企 业 于 2008年 1月 1日 购 买 了 乙 企 业 100%的 股份 和 丙 企 业 80%的 股 份 , 乙 企 业 和 丙 企 业 的 账 面 价值 与 公 允 价 值 的 资 料 如 表 7-1所 示 。 第 二 节 商 誉表7-1乙企业和丙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数据 单位:万元甲 企 业 支 付 给 乙 企 业 的 所 有 者 3 800万 元 , 支 付 给丙 企 业 股 权 80%的 所 有 者 4 200万 元 。 甲 企 业 获 得的 乙 企 业 和 丙 企 业 商 誉 计 算 如 下 :乙 企 业 商 誉 3 800 2 500 1 300万 元丙 企 业 商 誉 4 200 6 000 80% 600万 元注 意 : 只 有 在 企 业 所 有 权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 才 会 产 生对 商 誉 的 会 计 核 算 , 此 时 商 誉 的 价 值 为 投 资 方 (即收 购 方 )取 得 股 权 的 代 价 与 所 获 得 的 被 收 购 企 业 净资 产 公 允 价 值 相 应 份 额 之 差 。 收 购 方 确 认 的 被 收 购 方 的 商 誉 仅 限 于 与 其 获 得股 权 对 应 的 商 誉 。 第 二 节 商 誉 当 商 誉 的 计 算 结 果 大 于 零 时 , 被 购 买 企 业 有 正 商誉 ; 当 商 誉 小 于 零 时 , 被 购 买 企 业 有 负 商 誉 。 负商 誉 从 理 论 上 可 以 指 由 于 种 种 原 因 而 导 致 的 企 业盈 利 能 力 的 损 失 , 是 被 收 购 企 业 为 了 能 够 生 存 而作 出 的 牺 牲 , 否 则 它 就 要 被 清 算 ; 或 者 是 指 被 收购 企 业 未 来 能 够 享 受 收 购 方 的 名 誉 , 加 入 收 购 方所 控 制 的 集 团 而 付 出 的 “ 代 价 ” 。 三 、 商 誉 的 期 末 计 价 企 业 合 并 中 形 成 的 商 誉 , 在 企 业 持 续 经 营 期 间 ,不 进 行 摊 销 。 每 年 年 末 , 企 业 应 对 商 誉 进 行 减 值测 试 。 商 誉 应 结 合 与 其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应 第 二 节 商 誉 当 是 能 从 企 业 合 并 的 协 同 效 应 中 受 益 的 资 产 组 或 资产 组 组 合 。 企 业 进 行 资 产 减 值 测 试 , 对 于 因 企 业合 并 形 成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 应 自 购 买 日 起 按 合理 的 方 法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 难 以 分 摊 至 相 关的 资 产 组 的 , 应 将 其 分 摊 至 相 关的 资 产 组 组 合 。一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的 性 质( 一 ) 定 义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指 企 业 当 期 发 生 的 、 应在 1年 以 上 的 期 间 内 分 期 摊 销 计 入 产 品 成 本 或 期 间费 用 的 支 出 , 主 要 包 括 开 办 费 、 固 定 资 产 大 修 理支 出 和 股 票 发 行 费 等 。 第 三 节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二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的 性 质 : 是 一 项 长 期 资 产 , 没有 实 物 形 态 , 其 本 身 没 有 交 换 价 值 , 不 可 转 让 。由 于 其 是 一 种 预 付 费 用 , 一 经 发 生 , 其 消 费 过 程就 已 结 束 , 只 是 尚 未 计 入 产 品 成 本 和 期 间 费 用 ,因 此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不 具 有 抵 偿 债 务 的 价 值 , 更 不具 有 转 让 价 值 。( 三 ) 确 认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的 两 个 条 件 : 1、 受 益 期 间 在 1年 以 上 。 2、 未 来 会 计 期 间 获 得 的 收 益 能 够 抵 补 分 期 摊 销 的支 出 。 第 三 节 长 期 待 摊 费 用注 意 : 1、 受 益 期 间 在 1年 以 上 但 数 额 很 小 的 支 出 ,按 照 重 要 性 要 求 , 也 可 以 不 予 分 期 摊 销 , 直 接 计入 当 期 损 益 。 2、 如 果 预 计 未 来 会 计 期 间 获 得 的 收 益 不 能抵 补 分 摊 的 支 出 , 按 照 稳 健 要 求 , 可 以 将 当 期 发生 的 支 出 全 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二 、 开 办 费( 一 ) 定 义 : 指 企 业 在 筹 建 期 间 发 生 的 不 能 计 入 各项 资 产 价 值 的 支 出 , 主 要 包 括 筹 建 期 间 人 员 的 工资 、 办 公 费 、 培 训 费 、 差 旅 费 、 印 刷 费 、 注 册 登记 费 、 以 及 不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价 值 的 汇 兑 损 益 、 利息 支 出 等 。 第 三 节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二 ) 账 务 处 理 : 开 办 费 应 在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开 始 之日 一 次 摊 销 。企 业 发 生 各 项 开 办 费 时 , 借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贷 : 有 关 科 目摊 销 时 , 借 : 管 理 费 用 贷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例 7-14企 业 在 筹 建 期 间 发 生 下 列 费 用 : 筹 建 人 员 工资 30 000元 、 应 付 福 利 费 4 200元 、 办 公 费 4 000元 、 差 旅 费 1 400元 、 人 员 培 训 费 15 000元 、 注 册 第 三 节 长 期 待 摊 费 用登 记 费 1 800元 和 其 他 支 出 3 600元 , 除 工 资 、 福 利费 外 , 全 部 由 银 行 存 款 支 付 。 企 业 已 开 张 营 业 , 经批 准 开 办 费 在 生 产 经 营 开 始 之 日 一 次 摊 销 。 借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60 000 贷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30 000 银 行 存 款 25 800 应 应 福 利 费 4 200 借 : 管 理 费 用 60 000 贷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60 000三 、 固 定 资 产 大 修 理 支 出 企 业 发 生 的 数 额 很 大 且 摊 销 期 限 超 过 1年 的 修 理 费支 出 , 应 作 为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处 理 。 第 三 节 长 期 待 摊 费 用发 生 大 修 理 支 出 时 , 借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大 修 理 支 出 贷 : 有 关 科 目分 期 摊 销 时 , 借 : 制 造 费 用 、 管 理 费 用 等 贷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大 修 理 支 出例 7-15企 业 2008年 初 向 某 房 地 产 公 司 租 入 一 座 办 公用 房 , 租 期 为 10年 。 从 起 租 日 起 , 该 厂 委 托 某 装潢 公 司 对 该 办 公 用 房 进 行 装 修 , 支 付 各 种 装 修 费用 共 600 000元 。 第 三 节 长 期 待 摊 费 用(1) 支 付 装 修 费 时 : 借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600 000 贷 : 银 行 存 款 600 000(2)每 月 摊 销 费 用 时 : 借 : 管 理 费 用 5 000 贷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5 000四 、 股 票 发 行 费( 一 ) 定 义 : 股 票 发 行 费 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生 的 与股 票 发 行 直 接 相 关 的 支 出 , 主 要 包 括 股 票 承 销 费 、注 册 会 计 师 费 ( 包 括 审 计 、 验 资 、 盈 利 预 测 等 支出 ) 、 评 估 费 、 律 师 费 、 公 关 及 广 告 费 、 印 刷 费及 其 他 直 接 支 出 等 。 第 三 节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二 ) 股 票 发 行 费 的 处 理 :1、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票 按 面 值 发 行 , 实 际 发 生 的 发行 费 减 去 股 票 发 行 冻 结 期 间 的 利 息 收 入 后 的 余 额 ,如 果 数 额 不 大 , 一 般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如 果 数额 较 大 , 则 应 确 认 为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在 不 超 过 2年的 期 限 内 平 均 摊 销 , 计 入 损 益 。(2)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票 溢 价 发 行 , 实 际 发 生 的 发行 费 减 去 】 股 票 发 行 冻 结 期 间 的 利 息 收 入 后 的 余额 , 应 先 从 溢 价 收 入 中 扣 除 , 股 票 发 行 费 大 于 溢价 收 入 而 未 能 抵 扣 部 分 , 如 果 数 额 不 大 , 一 般 应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如 果 数 额 较 大 , 则 也 可 以 确 认 为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在 不 超 过 2年 的 期 限 内 平 均 摊 销 ,计 入 损 益 。 O(_)O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