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上传人:gao****ang 文档编号:170442505 上传时间:2022-11-21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0.5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一、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申请哥伦比亚大学市场营销系硕士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GMAT 成绩、商学院申请表格、申请文书、本科成绩单、毕业 证书、学位证书、两封推荐信和个人简历。除此之外,国际 学生还需要提交TOEFL成绩,博士申请者则需要提交GRE或 GMAT 成绩。工商管理硕士分三轮申请,最终截止日期是 1月 6日,申请费为250美元。博士申请的截止日期为1月1日, 申请费为 75 美元。(一)选题的目的典当是指借款人向典当行借钱而将自己的财产抵押或 质押给典当行,在约定的期限内清偿借款本息赎回原物。如 果超过约定期限则质物直接归属典当行所有或典当行变卖 质物充抵借款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典当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 通过典当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般在典当期限内约定 当户需要按一定比例交纳利息及综合费用给典当行,有时还 约定违约金条款来约当户履行金钱支付义务或偿还当金的 义务。由于典当具有简便、迅速融资的特点,典当行业发展 起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典当纠纷。纠纷多发生 于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满且经过一定期限后当户未 按时赎当的情形,此时也称绝当。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 条规定,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 5 日内 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典当纠纷多发生于绝当后是因为:一是典当管理办法对于当户在典当期限内以及续当 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利息、综合费用的上限作出了明确的 规定,在绝当前典当法律关系当事人可以按合同约定支付利 息及综合费用,只要数额没有超过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 上限即可。但典当管理办法并未明确绝当后利息和综合 费用是否应该继续计算以及如何计算问题。使得实践中认识 和做法不一,给典当业务造成了混乱。二是典当行与当户在 典当合同中约定当户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违约责任条 款的情形下,绝当后典当行主张当户依合同约定承担该违约 责任;而当户认为在偿还金钱给付后不再需要另行支付违约 金。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绝当后违约金条款的效力认识 和做法也不同,使得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持怀疑态度,上诉 现象不断增加。本文以安徽省芜湖市鑫达典当公司与程某、 吴某典当纠纷一案为例,分析目前已经形成的对绝当后息、 费及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观点,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对今后司法工作有所裨益。(二)本课题研究的意义1、理论意义我国商务部、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典当管理办法仅在 其第 40 条规定了绝当的定义。但是绝当后,当户是否需支 付利息和综合费用,若需要支付以什么标准支付,究竟怎样 去认识和理解违约金条款的效力。已成为相关绝当合同纠纷 必须要解决的理论课题。我国法律对此方面的规定存在一定 的缺陷空白和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这就决定了当出现典当 合同法律纠纷时,司法工作者没有明确的法律及理论标准。 探讨和分析绝当后息、费问题,绝当与违约金条款的相关问 题,有助于各国相关法律的更新,与时俱进,更为典当法律 关系当事人权利的保护提供了理论基础。2、现实意义本文所研究的鑫达典当公司与程某、吴某典当纠纷一案 近年来已成为颇为常见的绝当纠纷主题。实践中许多典当行 在绝当后故意不处置当物实现债权,以此“圈”住当户,目 的就是延长绝当后至清偿借款的期间,以求获取更多的息、 费。如果不支持利息及适当的违约金有时又会造成当户违约 成本少于守约,不利于典当行。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于绝当 后相关问题的研究,找到合法合理的依据来平衡各方利益。二、本选题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综述(一)典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当物的估价金额及当 金数额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的当金数额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委 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估价金额可以作 为确定当金数额的参考。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 过 6 个月。第三十七条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 机构 6 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典当当 金利息不得预扣。第三十八条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动 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 42.房地产抵押典 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 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 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 24.当期不足 5 日的,按 5 日收取 有关费用。在你宣布告终你的工作之前,辞职报告也不能马虎。以 下是由为大家整理出来的 XX 教师辞职报告模板范文,希望 大家能够喜欢。第三十九条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 5日内,经双方 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 6 个月。续当期自典 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续当时,当户应当 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第四十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 5 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 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 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息水平、典当行制定的费用 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第四十三条典当行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绝当物品:(一)当物估价金额在 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 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 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 追索。(二)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 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 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债务人 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 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 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 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 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一百八十六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与抵 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 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 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 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 见到的因违反合同。(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 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 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判。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 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 于造成的损失”.三、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你个人拟形成的新见解(一)国内状况近年来绝当后息费的计算问题受到关注,国内各学者竞 相对此问题发表了个人看法,如在人民法院案例选中朱 晓华法官提出:“绝当后,双方典当关系终止,用户不需要 再支付综合费;而利息的计算方式应该以合同中约定的计算 方式计算;违约金是否承担要看双方是否约定,根据合同自 由原则,双方若约定了该条款,绝当后当户就应该缴纳违约 金。数额可以依申请调整。”赵静在绝当后用户不还款的 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一文中指出“典当管理办法之所以 设置绝当制度,也是平衡典当行与当户之间利益的需要。绝 当后,原来的典当关系,一旦绝当,当户不应当再承担清偿 责任,典当公司应当按法定程序及时处理绝当品,从处理绝 当品所得中优先收回当金本息,当户有要求返还绝当品处理 所得扣除债务后剩余部分的权利。绝当后用户不还款的行为 不构成违约,所以不用支付违约金。”(二)国外状况在绝当物的处理方面,新加坡最有特色的规定是:典当 行在拍卖会上也可以举牌竞价,典当行既是绝当拍品的委托 人,又是绝当拍品的竞买人、买受人。之所以如此规定,是 为了保护典当行的合法权益。因为绝当物品如果无人竞买, 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那么该物品的所有权就无法转移。我国典当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绝当后当物的处理程序,极 易造成典当行故意不变现,延长费用的收取期间。同时我国 典当法律也应该规定当户不配合当物变现的救济程序。(三)个人拟形成的新见解本文通过对安徽鑫达典当公司与程某、吴某典当纠纷一 案进行分析,解决案例中的争议问题。最终对绝当后息、费 条款的适用规则;绝当后违约金条款如何适用和数额的确定 做具体的论述继而提出自己的看法。四、论文的构、基本框架、主要论点、论据和研究方法【一】基本框架构造本文拟采用四段式来进行论述。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 一部分为安徽省鑫达典当公司诉程某、吴某典当纠纷一案的 基本案情和争议点。第二部分对绝当与利息条款加以论述。 第三部分对绝当与综合费用条款加以论述。第四部分对绝当 后违约金条款效力的认定问题加以论述。【二】论文的主要内容序言、鑫达典当公司诉程正刚、吴爱英典当纠纷一案的基本案情和争议点(一)基本案情XX年6月20日,原告(安徽省芜湖市鑫达典当有限公司) 与二被告(程正刚、吴爱英,二人系夫妻关系)签订房地产 抵押典当合同一份,其中第二条抵押房地产约定:二被告 以其所拥有的坐落于泾县泾川镇叶挺路地号为 3-4-64 泾国 用(XX)第1512号权证编号为房地权泾川XX字第013187号、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住房进行抵押,向原告借款。第三条抵 押房地产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费用。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借款金额为 225730 元;月综合 费率为%,月利率为%;借款期限自 XX 年 6 月 20 日至 XX 年 9 月 19 日。第十五条特别约定:乙方违反第四、条规定及补 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 20%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还款 5 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计,超过 5 天甲方可通过拍卖、 变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 期、执行期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 计。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合同约定可以重复计算。XX 年 6 月 20 日,二被告出具借条给原告,借款载明: “今借款到安徽省芜湖市鑫达典当有限公司人民币贰拾贰 万伍仟柒佰叁拾元整。注:已注入中行泾县支行乐荣贵的账 户。借款人:程正刚、吴爱英 XX 年 6 月 20 日”.原告将典 当期限内的综合费用 18280 元扣除后将余款 207450 元划入 被告指定的账户。同日,原告与二被告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 记手续。二被告取得当金后,未按合同续当,也未赎当,仅 将利息及综合费用付至 XX 年 12 月 21 日。原告在催讨未果 后诉至法院,要求:(1)被告立即给付借款 225730元及其利 息、综合费用 (利息及综合费用计算到借款还清为止 )。(2) 或依法判被告变卖抵押房产归还上诉借款。 (3)被告承担违 约金 45146 元并支付原告支付的律师费 5000 元。(4)诉讼费 由被告承担。被告辩称: (1)其未收到原告的典当款 ;(2)典当管理 办法也规定,超过 6 个月没有赎当或续当的,为绝当。被 告应及时处理当物,不再收取综合费用。 (3)认为合同中约 定违约金过高,如应承担违约责任,则法院应对违约金调低 至银行同期贷款的利息补偿原告的损失。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绝当后,双方的典当关 系终止,被告未偿还当金的,除应偿还外,还应按约定的利 率支付借款利息,但无需支付综合费用。对被告提出违约金 过高的请求,法院根据公平的原则予以衡量,本案的违约金 按合同约定利息的 30%计算支付为宜。(二) 争议点1. 绝当后当户是否需要支付利息2. 绝当后当户是否需要支付综合费用3. 绝当后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效力如何二、绝当与利息条款(一)绝当后利息是否应该继续收取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 当物价值在 3万元以下的2. 当物价值在 3 万元以上的(二)绝当利息收取的标准1. 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2. 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3. 笔者的观点(三)合本案分析三、绝当与综合费用条款(一)综合费用的界定(二)绝当后不应继续收取综合费用的理由1. 从典当管理办法分析2. 从典当管理部门的复函精神分析3. 从绝当制度的立法目的分析(三)小四、绝当后违约金条款效力的认定(一)违约金条款的类型(二)未偿还当金违约条款效力的认定通过本人的辛勤劳动,我所任教班级学生学习习惯良好 对语文学习热情很高,上课认真听讲,成绩较好。我配合班 主任老师,对学生进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 规范教育,重点抓好安全教育。对此,学校领导、同事、 学生及其家长均给予了极高评价。1.认为无效的理由2.笔者的观点(三)绝当后违约金收取标准(四)合本案分析语【三】论文主要论点、论据和研究方法综合费用及利息是典当管理办法允许由典当行向当 户收取的费用。用以平衡在典当期限内,典当行为当户提供 当款、保管当物的对价。但是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满 后当户是否应继续承担这些费用以及如何承担典当管理办 法没有规定。对于当户到期未赎当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在 实践中也存在争议。这些争议是理论和实践中都要解决的问 题。本课题主要参阅了大量与典当中的绝当问题相关的国内 着作,学术期刊和已发表的相关论文,并进行一系列系统研 究,已具备了相当充实的资料论据。本文的论据主要是我国现行典当立法立法:典当管理 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中的理论依据。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案例分析方式。参考文献:著作类:1胡宗仁。典当业法律制度研究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XX.2杨铁军。典当法学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XX.3高圣平。物权法与担保法对比分析与适用M 北京: 人民法院出版社,XX.4. 刘润仙。典当法律理论与务实 M .北京:对外经济贸 易大学出版社,XX.5吴中宝巧用典当行资金周转与淘宝M 北京:中 国经济出版社,XX.6方印典当法律分析与制度研究M 贵州:贵州大 学出版社,XX.7王利明等。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XX.8曲彦斌。中国典当学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XX.9孙宪忠。论物权法M 北京:法律出版社,XX.10. 曲彦斌。中国典当史 M .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XX.论文主要试图研究看不见的人中主人公的成长过程, 通过比较分析,归纳分析,推导论述的方法,从主人公迷惑、 成长到顿悟过程的三个方面,分析黑人青年在白人社会中的 不可见和黑人青年成长的艰辛的过程,从而探究在当时社会 黑人处境的艰难和内心的蜕化,最终按照学士学位毕业论文 的要求,完成3000到5000词左右的论文,并顺利通过答辩。11. 李沙。走进典当行-独特快捷的融资方式M.北京: 学苑出版社,XX12李沙。简明典当学M北京:学苑出版社,XX.13李沙。现代典当通论M 北京:学苑出版社,XX.14王泽鉴。民法概要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干熄焦与湿熄焦相比,焦炭m40提高3-8个百分点,m10 改善个百分点6这对降低炼铁成本,提高生铁产量极为有 利,尤其对采用喷煤粉技术的大型高炉效果更加明显。国际 上公认: 大型高炉采用干熄焦焦炭可使其焦比降低 2%,使高 炉生产能力提高 1%。15孔祥俊。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M北 京:法律出版社,XX.16李沙。典当基础知识M 北京:学苑出版社,XX.17李沙,冯树德。中外典当概览M北京:新华出版 社,XX.18王闯。让与担保法律制度研究M 北京:法律出版 社,XX.19王福明。房地产典当理论与实务操作M北京:学 林出版社,谢在全。民法物权论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 版社,1999.论文类:1.张海棠,杨路,王国军,沙洵。典当纠纷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J 法律适用,XX(6): 60-65.2李媚。流质契约解禁之反思-以罗马法为视角J 比 较法研究,XX(5): 113-123.3赵静。绝当后当户不还款的行为不构成违约J 人民 司法 XX(03):108-110.4. 雷新勇。论绝当后息费的计算J 法律适用,XX(10): 47-52.5. 茹作勋,肖新明。典当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法律适用,XX(10): 98-100.6汪琼枝,高圣平。典当立法中若干争议问题探究J 武汉金融,XX(6): 36-39.7黄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J 人民法院出版社,XX:583.8季秀平。论流质契约的解禁J 河北法学,XX(4):23-26.9马静。典当法律问题研究D湖南:湘潭大学,XX.10.杨柳。我国典当融资风险防范法律问题研究-一典当 行的内部风险为视角D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XX.11 程璐琳。中国典当制度研究D重庆:西南政法大 学,XX.12李提称。我国典当法律制度研究D 贵州:贵州大 学,XX.13姚晓菁。典当法律属性及规则探讨D 上海:华东 政法大学,XX.14庞涛。典当行绝当后不应收取综合费用N检察日 报,XX-02-25(006)。15.郑和南。“绝当”后,该不该收综合费N 检察日报, XX-09-24(005)。16光明。“绝当”房屋能否由典当行单方处理N.中国 商报,XX-04-19(A04 版)。17.王春敏。在典当行绝当的房屋能否由典当行直接处 分并申请登记N中国房地产,XX-03(综合版)。18刘礼福。绝当物拍卖不少“漏洞”待完善N.中国 商报,XX-11-24(A02 版)。1 9 .王菁菁。典当行管理条例遇到波折 N .中国商报 XX-09-01(A01 版)。20 王菁菁。绝当品变卖并不轻松的大餐N 中国商报, XX-10-14(A01 版)。21 王菁菁。绝当了典当行要不要收取息费N中国商 报,XX-09-09(A02 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