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体系文件-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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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QB 511-01-00质 量 管 理 体 系质量手册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2001-10-1发布发布令本质量手册根据GB/T 19001-2000 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手册规定了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用八项质量管理原则描述了质量管理体系,是本公司质量管理的法规性、纲领性文件。本公司发布的程序和规定都必须符合本手册的要求。所有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本手册和其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时刻关注顾客需求,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和业绩,确保本公司承建的工程和服务达到顾客的满意。本手册也是顾客和认证机构评价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依据。本质量手册(QB 511-01-00)为现行有效版本,现予批准发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 最高管理者: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办法2001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QB 513-01-00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实现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修改、回收工作。2 职责2.1 企业标准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制定、修改、发放。2.2 质量保证部负责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发放范围清单。2.3 项目部负责各自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工作。3 管理内容3.1 质量体系文件的管理范围 本办法只对下列体系文件以受控方式实施管理。 a) 公司质量手册; b)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c)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d) 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作业文件; e) 项目部的质量计划。3.2 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号按企业标准文件编码标准执行。3.3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和批准3.3.1 质量手册由企业标准部组织编写,公司总经理批准。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由企业标准部组织编写,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3.3.2 质量计划的编写、审核和批准 质量计划的编制由项目部质量部门负责组织编写。 质量计划由项目部审核后,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顾客明确提出编制质量计划的要求时,编制的质量计划还需征得顾客的认可。3.4 质量体系文件的发放3.4.1 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发放范围 质量保证部提出发放范围清单,由管理者代表批准。 发放范围一般包括:公司领导、公司部室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专业公司、物资公司、调试队、金属试验室、土建试验室、培训学院负责人、内审员和其他有关人员。3.4.2 作业文件发放范围 质量保证部提出发放范围清单,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发放范围一般包括:公司领导、公司相关部室负责人员、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员、专业公司、物资公司、调试队、金属试验室、土建试验室、培训学院相关负责人员、内审员和其他有关人员。3.4.3 质量计划发放范围 公司有关领导、相关项目部负责人、相关专业公司、物资公司、调试队、金属试验室、土建试验室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3.4.4 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作业文件的发放范围由项目部自行控制,分发给相关领导、部门和人员。3.4.5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发放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受控文件发放时,在文件明显位置打上“受控文件”标识,并填写编号;文件持有人应妥善保管文件,不应丢失、外传。3.5 质量体系文件的修改3.5.1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修改由企业标准部负责,按原程序批准。企业标准部将新文件及时发放给所有受控文件持有人。并建立文件修改一览表,说明现行文件修改状况。3.5.2 质量管理作业文件由公司相关部室修改,报企业标准部同意并建立修改一览表。3.5.3 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作业文件由项目部进行修改,并报企业标准部备案。3.6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回收3.6.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修改后,企业标准部将旧文件收回,并做登记。3.6.2 项目部质量管理作业文件修改后,项目部质量部门进行旧文件收回工作,新文件报企业标准部备案。3.6.3 由于工作变化等不属于发放范围的人员持有的文件,应收回并做好登记。3.6.4 回收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由企业标准部处理,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由项目部处理。3.6.5 对特殊原因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应做“作废”标识,防止误用。4 相关文件QB 000-01-00企业标准文件编码标准5 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质量记录表式管理办法 2001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QB 513-02-00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质量记录表式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表式、工程过程的施工记录表式、检验和试验记录表式、试运行记录表式、质量验评记录表式以及其它记录表式的编制、修改、批准或确认。2 职责2.1 总工程师负责质量记录表式的批准。2.2 企业标准部负责质量记录表式的汇总、报批和发放管理。2.3 工程技术部负责施工记录表式、检验试验记录表式、试运行记录表式的编制或确认。2.4 质量保证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表式、质量验评记录表式的编制或确认。2.5 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使用的记录表式。2.6 项目部负责编制本项目专用的质量记录表式,由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3 管理内容3.1 公司管理的记录表式 质量记录表式内容一般包括:名称、编号、顺序号、记录项目、记录人、日期、审核人等。 标准、规程、规范、档案管理等有关文件中适用的表式,分别由各主管部门确认;其它记录表式分别由各主管部门编制。 编制或确认的记录表式经企业标准部汇总,报总工程师批准。3.2 项目部管理的记录表式 项目部编制本项目专用的质量记录表式,由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3.3 修改 质量记录表式需要修改时,按上述编制程序管理。3.4 质量记录表式的发布 公司管理的质量记录表式由企业标准部受控发放,并做记录。质量记录表式修改后,企业标准部重新发放,收回作废旧表式。 项目部管理的质量记录表式的发布按上述原则管理。4 相关文件5 记录 发放记录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分项、分部工程检验及评定管理办法 2001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QB 513-03-00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加强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确保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工作能够真实反映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分项、分部工程检验。2 职责2.1 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负责编制质量检验及评定项目范围划分表,并征得顾客(监理部门)同意。2.2 专业公司施工班(组)负责分项、分部工程一级检验。2.3 专业公司专职质检员负责督促一级自检以及分项、分部工程的二级检验及评定。2.4 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负责三级检验及评定,申请并参加四级检验。3 管理内容3.1 实施本办法的依据: a) 施工图及有关文件; b) 设备制造厂提供的技术文件; c)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d)火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e) 经顾客(监理部门)审批的专业工程验评项目划分表。3.2 一、二级检验3.2.1 班(组)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对分项、分部工程应检验的项目进行全面检验。检验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自检记录,向专业公司质检员申请二级检验。3.2.2 二级检验由专业公司质检员负责组织,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施工人员参加。3.2.3 检验用计量器具必须符合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规定。3.2.4 二级检验结果达到规定要求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评定表。3.3 三级检验3.3.1 二级检验合格后,由专业公司质检员向项目部提交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以及有关试验、检验证明等质量文件,申请三级检验。3.3.2 三级检验由项目部质检工程师组织,专业公司质检员、该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有关施工人员参加。3.3.3 质检工程师按规定进行现场检验,主要检验项目必检。检验数据与专业公司数据对照,相符并满足施工图纸和有关文件规定。3.3.4 三级检验完成,各检验单位代表应在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签证栏中签字,对其检验结果予以确认。3.4 四级检验3.4.1 三级检验合格后由项目部填写报验单,向顾客(监理部门)报验。3.4.2 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参加顾客(监理部门)组织的四级检验。检验合格后,保留两份经各方签字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3.5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分部工程全部检验项目完成后,进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应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质量等级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二级检验项目,由专业公司质检员进行等级评定。 三级检验项目,由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进行等级评定。 四级验收项目,由顾客(监理部门)进行等级评定。3.6 对工程量大、施工期长的分项工程需要分部位或分阶段检验,应把检验部位填在工程名称栏内,检验时每一部位填写一份验评表,检验部位的划分应和专业检验计划相一致。4 相关文件QB 512-67-00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5 记录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验记录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单位工程验证管理办法 2001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QB 513-04-00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施工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单位工程检验工作能够真实反映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安装单位工程最终检验。2 职责2.1 项目部组织、申请并参加单位工程验证;负责收集保存单位工程验证记录。2.2 专业公司、调试部门参加单位工程验证。3 管理内容3.1 实施本办法的依据: a)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b)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c) 设计图纸及制造厂家技术文件 d) 有关国家标准、规程、规范;3.2 建筑单位工程评定3.2.1 单位工程所包括的分部工程全部评定完毕,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填写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验评定表,报项目部。项目部质量部门联系顾客(监理部门)进行建筑物观感质量评定,评定结果各方签字确认。3.2.2 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填写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核查表,报项目部。项目部向顾客(监理部门)申请单位工程验收评定。3.2.3 项目部质检工程师、专业公司质检员和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参加由顾客组织的单位工程质量评定。项目部保存两份经各方签字确认的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3.2.4 经验证合格的单位工程,由项目部联系顾客办理单位工程移交,办理工程代保管手续。因故不能及时移交的单位工程仍由专业公司保管、维护,直至移交。3.3 安装单位工程评定3.3.1 分部试运 由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质量部门、工程技术部门、调试部门、安全部门和专业公司等)共同进行分部试运条件检查。检查结果填写在分部启动前设备检查验收表内,并做出评价由各方签字确认。分部启动前设备检查验收表由调试部门收集并保存。 项目部向顾客申请并参加机组分系统验评。试运合格后填写机组调整试运质量检验评定表。项目部应保存经各方签字确认的机组调整试运质量检验评定表。3.3.2 评定分部试运结束,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核查资料,满足要求后报项目部。项目部向顾客(监理部门)申请并参加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验评合格后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项目部保存两份经各方签字确认的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4 相关文件5 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验评定表调整试运检验评定表分部启动前设备检查验收表机组分项调整试运质量检验评定表工程代保管手续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隐蔽工程管理办法 2001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QB 513-05-00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有效控制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防止隐蔽工程质量隐患的存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承建项目的隐蔽工程。2 职责2.1 项目部负责在制定专业检验计划中,确定隐蔽工程项目。2.2 项目部负责组织隐蔽工程的三级检验;四级检验的报验并参加检验。2.3 专业公司负责组织隐蔽工程一级检验和二级检验;三级检验的报验;参加三级和四级检验。3 管理内容3.1 隐蔽工程是指工程项目施工完毕被其后的项目(工序)遮盖后,不易检验的产品或工序。3.2 隐蔽工程必须自查。隐蔽工程验证中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整改。未完成隐蔽工程验收,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3.3 工作流程3.3.1 项目部制定的专业检验计划中应确定隐蔽工程项目。3.3.2 专业公司施工班(组)做好隐蔽工程自查工作,专业公司质检员组织隐蔽工程项目的二级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质检员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3.3 专业公司质检员向项目部申请隐蔽工程三级验收。项目部质量部门组织三级验收。三级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3.3.4 项目部向顾客(监理部门)报验,并参加顾客(监理部门)组织的隐蔽工程四级验收。经检验符合规定要求,在现场各方签字确认,记录各保存一份。3.3.5 隐蔽工程验收签字后,专业公司方可组织封闭或继续作业。4 相关文件5 记录 隐蔽工程签证记录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施工质量问题管理办法 2001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QB 513-06-00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消除施工中和试运期间所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2 职责2.1 项目部质量部门负责施工和试运中质量问题的检验。2.2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解决提出施工和试运中重大质量问题的技术方案。2.3 专业公司等单位负责提出一般施工和试运中质量问题的技术方案,处理施工和试运中质量问题,并参加验收。3 管理内容3.1 质量问题的判断依据: a)火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b)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c) 施工合同。3.2质量问题的处理 施工和试运过程中,项目部质量部门将专业公司等单位发现的质量问题汇总,质检工程师填写质量问题整改表,通知工程技术部门和专业公司等单位。 重大质量问题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提出解决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后交专业公司等单位处理。 一般质量问题由专业公司等单位提出解决方案,经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审核后处理。 专业公司等单位整改后报项目部质量部门。项目部质检工程师组织验收,必要时通知顾客(监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3.3 顾客(监理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按上述程序执行,但验收时,应有顾客(监理单位)参加。4 相关文件5 记录质量问题处理记录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工序交接管理办法 2001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QB 513-07-00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上道工序施工质量满足下道工序继续施工的需要,控制专业间的工序转换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中的工序交接。2 职责2.1 项目部负责组织协调工序交接。2.2 专业公司负责工序交接的实施。3 管理内容3.1 交接依据 a) 施工图纸; b)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程及规范。3.2 交接3.2.1 工序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由专业公司质检员向项目部质量部门提出工序交接申请。3.2.2 工序施工尚未全部完工,但已完部分满足下道工序继续施工条件,接收方可以向项目部质量部门提出施工申请,由项目部质量部门组织协调办理交接手续。3.2.3 项目部质量部门组织工序交接,交接双方质检员和主要技术人员参加。三方进行交接检查,满足要求后,填写工序交接单,各方签字认可,各持一份。3.2.4 交接检查中有异议时,由项目部质量部门组织协调。如确有不满足下道工序施工要求时,由移交方处理。处理完毕,重新进行工序交接。3.2.5 交接检查中,发现由于设计原因、专业要求不一致或其它原因产生的问题,影响下道工序时,应暂停交接。项目部组织解决后,再进行工序交接。4 相关文件5 记录工序交接记录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焊接质量管理办法2001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QB 513-08-00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工程焊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电力系统承重钢结构、承压管道(子)及其部件、压力容器、高速转动部件、储存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及其输送管道等焊接工程。2 职责2.1 工程技术部负责焊接专业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领导工作,提供技术文件和质量标准。2.2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现场焊接技术管理和新材料、新工艺的具体实施的管理工作,负责提供技术文件和质量标准。2.3 项目部质量部门负责焊接工程的最终检验和试验状态的管理。2.4 物资公司负责焊接材料的入库验证、保管、发放和资料移交。2.5 培训学院负责焊工培训工作。2.6 专业公司具体负责焊接技术、质量管理工作。2.7 金属试验室负责焊接热处理和焊接检验工作。3 管理内容3.1 焊接工艺评定3.1.1 公司工程技术部向相关专业公司下达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3.1.2 相关专业公司根据工艺评定任务书的要求,编制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方案” 并具体组织、实施评定工作,在评定合格后,填写“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公司工程技术部发布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目录供使用。3.2 焊接人员3.2.1 焊接人员包括焊接技术人员、焊工、焊接检查人员以及金属试验室焊接检验人员和焊接热处理人员。3.2.2 各类焊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现场实践经验,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3.2.3 专业公司和金属试验室应建立焊接人员技术档案,根据工作业绩确定以后培训和使用方向。3.3 焊接材料3.3.1 焊接材料管理应满足“焊接材料管理办法”的要求。3.3.2 专业公司在施工现场设立焊材二级库,并设专人管理。3.3.2 进入二级库的应是焊条、焊丝、钨棒等焊接材料,并做好标识管理工作。3.3.3 进入二级库的焊接材料应是经验证合格的材料。3.3.4 焊接材料的保管、焊条烘焙应按说明书或焊接规范执行,保证焊接材料符合要求规定。3.3.5 焊接材料发放应有记录台帐,使材料使用具有可追溯性。3.3.6 自二级库领出的焊条,应放入专用焊条保温桶内,到达现场接通电源,随用随取,预防受潮。3.4 焊接工艺控制3.4.1 焊接技术人员负责焊接工艺的制订和控制。3.4.2 焊接技术人员应按照项目部施工技术措施目录的要求,依据图纸、资料和规程、规范等编制焊接技术措施。措施应有在特殊环境下的质量保证措施。3.4.3 焊接工程开工前,焊接技术人员应依据焊接工艺评定编制各项目的焊接作业指导书暨工艺卡,并经专责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指导施工。3.4.4 焊工到二级库领取焊材应持有焊接技术人员开具的焊材领用卡。3.4.5 焊接应严格执行焊接作业指导书暨工艺卡,若实际工作条件与指导书不符时,需报技术员核实、处理。3.4.6 焊工施焊完后,应及时清理、自检、做好标识,上交自检记录。3.4.7 焊接质检员必须掌握整个现场各个项目的焊接质量情况,会同技术员共同做好工艺监督,及时对完工项目检查、验评和报验。3.4.8 焊接技术员或质检员应按规范要求及时委托热处理、光谱检验和探伤检验。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分析研究、找出对策,以便质量的持续改进。3.4.9 焊接技术记录应做到及时、准确、规范。3.5 焊接检验3.3.1 项目部质量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施工方案在检验工作开始前编制检验计划。3.3.2 金属试验室检验人员依据有关规程、规范对焊接接头进行检验。3.3.3 无损检验必须及时进行,以免造成焊口大范围返工(修)。3.3.4 严格执行委托单和结果通知单制度。试验室试验、检验人员及时将试验、检验结果以通知单的形式反馈给委托专业公司,发现焊缝超标应填写焊缝返修通知单,返修后及时复检并按规定加倍抽检。3.3.5 检验、试验报告签发应及时、准确、规范。3.4 专业公司质量检验人员在焊接自检的基础上依据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规定和检验计划的对焊缝进行二级检验。3.5 项目部质量部门质检工程师对专业公司提供的焊接接头表面质量和综合质量初评结果依据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三级检验。对有四级检验要求的项目,在三级检验合格后应报顾客(监理部门)进行四级检验。4 相关文件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标准火力发电厂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规程焊接技术考核规程5 记录焊接工艺评定记录焊接材料领用记录焊接材料烘焙记录焊接工程施工技术记录焊接工程试验、检验记录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纲要编制管理办法2001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QB 513-21-00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施工组织设计纲要是为施工总体做出战略性安排,适应投标的需要,指导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专业设计。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参与投标的工程。2 职责2.1 总工程师负责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纲要,并审核批准。2.2 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设计纲要的编制、出版、发放工作。3 管理内容3.1 编制准备3.1.1 成立设计纲要编制小组 在公司总工程师的主持下,成立以工程技术部为主,有关部室和人员组成的编制小组,开展编制的准备工作。3.1.2 工程调研 施工设计纲要应对初步设计、招标文件进行研究,主动从甲方、设计等多种渠道搜集有关信息。3.1.3 收集编制资料: a) 工程的初步设计; b) 有关工程的标书及相关文件; c) 国家批准文件和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文件; d) 同类工程的方案、总结、经验; e) 现场内外环境条件调查资料。3.2 施工设计纲要编制3.2.1 编制原则 a) 施工设计纲要编制应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符合合同建设期限,达到经济技术指标要求; b) 施工组织设计纲要编制要从公司和工程项目的实际出发,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方式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劳动组织,经济有效地组织物资供应; c) 遵守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各项要求; d) 施工场地布置应紧凑合理,在方便施工、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少占耕地; e) 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主要施工方案要符合施工现场条件和施工要求; f) 施工设计纲要中应明确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编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措施。3.2.2 编制内容 依据初步设计、招标文件和收集的有关信息,编制施工设计纲要。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工程概况; b) 工程特点及估算工程量; c) 主要施工方案及措施的初步选择; d) 总平面布置方案及占地面积; e) 主要工程项目控制进度; f) 施工准备工作安排; g) 机械化施工方案及大型机械配置方案; h) 工程施工范围划分; i) 临建数量及采用结构标准的规划; j) 工程的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及规划和主要措施; k) 满足标书的其他内容。3.3施工设计纲要初审 初审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有关领导、相关部室及专业公司专业人员参加。 a) 由编写负责人汇报施工设计纲要内容、方案; b) 初审人员根据汇报、内容和施工设计纲要编制资料进行仔细审查、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c) 根据讨论和修改意见,由工程技术部负责修改定稿。3.4 由公司总工程师对施工纲要进行审批。3.5 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设计纲要的出版及发放。4 相关文件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招标文件5 记录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管理办法 2001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QB 513-22-00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组织工程施工总的指导性文件。做好施工组织总设计对工程项目建设做出全面的恰当的规划,指导各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的编制,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2 职责2.1 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批准。2.2 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施工组织总设计审核。2.3 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主持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及审核。2.4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组织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出版、发放工作。3 管理内容3.1 编制准备3.1.1 成立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小组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工作,在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下成立编制小组,开展编制的准备工作。3.1.2 工程调研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对初步设计、施工图、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纲要进行研究,对工程现场内外环境条件进行调查,积极从甲方、设计、主设备制造厂家等各种渠道收集信息。3.1.3 收集编制资料 a) 已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 b) 施工组织设计纲要; c) 主要设备技术文件及图纸; d) 有关工程的协议、合同、文件; e) 国家和地方机关颁布的有关文件、标准; f) 同类工程的方案,总结及经验。3.2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3.2.1 编制原则 a) 施工组织编制应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符合合同建设期限,达到经济技术指标要求; b) 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要从公司和工程项目的实际出发,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方式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劳动力组织,经济有效地组织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 c) 遵守施工总承包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纲要的各项要求; d) 施工场地布置应紧凑合理,在方便施工、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少占耕地; e) 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应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进度安排要综合平衡,主体工程应缩短工期,配套工程要同步进行,切实贯彻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实现达标投产,不留尾工; f) 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应明确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编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目标的措施; g)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主要施工方案要符合施工现场条件,为施工创造条件。3.2.2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内容 依据初步设计、主要施工图、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纲要以及各方信息资料,按火力发电工程施工设计导则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 工程概况; b) 工程规模和主要工程量 c) 施工综合进度表; d)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包括交通运输干线和施工区排水系统); e) 力能供应系统布置图(包括水、电、气、汽等); f) 主要施工方案选择和重大施工措施选定(主要交叉配合方案、起吊运输方案、关键性的冬季和雨季施工措施等); g) 外委加工和配置量划分及现场加工厂规模的确定; h) 施工组织机构设置和劳动力计划 i) 施工技术及物资供应计划(施工图纸交付进度,物资供应计划,力能供应计划,机械及主要工器具配置计划,运输计划); j) 培训计划; k) 生产和生活临建设施的安排; l)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保证措施; m) 质量目标的保证措施; n) 安全目标的保证措施; o) 降低成本和推广技术革新项目措施; p) 工程开工后,应完成的技术总结初步清单。3.3 施工组织总设计初审 总设计初审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有关领导、相关部室及专业公司等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参加。3.3.1 由编写负责人汇报施工总设计的内容、方案。3.3.2 初审人员根据汇报内容和施工组织设计纲要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讨论,提出修改意见。3.3.3 根据讨论提出的修改意见,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修订。3.4 项目部对施工组织总设计审核后上报公司工程技术部。3.5 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部及相关部门对施工组织总设计进行复审后批准,并由项目部上报顾客。3.6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组织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出版,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及顾客备案,并按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发放。3.7 施工组织总设计经批准后,应积极创造条件执行,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时公司授权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征求顾客同意,由项目部将批准后的修订版送原送发部门。4 相关文件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施工组织设计纲要合同文件5 记录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编制管理办法 2001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QB 513-23-00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是指导专业工程施工的重要文件。做好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对专业施工做出全面的恰当的规划,以确保专业施工按施工组织总设计要求顺利进行。 本办法适用于专业公司等相关单位所承担的专业施工工程。2 职责2.1 专业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的编制,2.2 项目部施工技术部门组织审核、出版和发放;2.3 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的批准。3 管理内容3.1 编制准备3.1.1 成立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编制小组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的编制,在各单位专责工程师的主持下,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成立编制小组,开展编制的准备工作。3.1.2 工程调研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应对施工图、合同文件、施工组织总设计进行研究,对工程现场情况进行调查,积极从甲方、设计、设备制造厂家等各种渠道收集信息。必要时对类似工程进行调查、研究。3.1.3 收集编制资料 a) 施工组织总设计;b) 工程初步设计和专业施工图纸;c) 厂家设备技术文件和安装图纸;d) 国家和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 e) 同类工程的方案、总结及经验。3.2 编制3.2.1 编制原则 a)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编制应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规范,符合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综合进度要求,达到经济技术指标要求; b)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编制要从专业施工的实际出发,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方式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劳动力,经济有效地组织物资供应,使工程做到均衡连续施工; c) 施工场地布置应紧凑合理,方便施工; d)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的主要施工方案要符合施工现场条件,充分考虑其他专业施工要求,注意交叉作业的统筹安排; f)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应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措施。3.2.2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的内容 依据施工图、合同文件、施工组织总设计以及各方信息资料,按火力发电工程施工设计导则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 工程概况(工程量、设备、设计特点); b) 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建筑的布置图; c) 主要施工方案(方法、措施); d) 有关机组启动试运的特殊准备条件; e) 施工技术资料及物资供应计划(图纸交付计划,物资供应计划,力能供应计划,机械及主要工器具配置计划,运输计划); f) 施工进度安排; g) 保证质量目标、安全目标、降低成本和推广技术革新项目等指标的措施; h)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目录。3.3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审核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初稿完成后,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审核。3.4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审核后的施工组织专业设计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3.5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出版、发放及存档。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经审批后,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组织出版。根据需要由工程技术部门将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发放至项目部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和单位。一份送档案室存档。3.6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经批准后,应积极创造条件执行,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时必须经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4 相关文件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施工组织总设计5 记录 发放记录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技术措施编制管理办法 2001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QB 513-24-001 目的和范围为了正确指导施工,保证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工程的重要施工项目。2 职责2.1 公司生产技术部参与审核重大施工技术措施。2.2 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甲类施工技术措施目录和甲类施工技术措施的批准。2.3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甲类施工技术措施目录的编制和甲类施工技术措施的审核,并负责出版和发放。2.4 项目部质量部门、安全部门负责相关业务的审核工作。2.5 专业公司等单位负责编制施工技术措施,专责工程师负责本单位乙类施工技术措施的批准。3 管理内容3.1 施工技术措施目录的编制3.1.1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专业工程师与各单位技术负责人相结合,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目录。并划分为甲类和乙类;施工技术措施目录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经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发至各单位执行。3.2 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3.2.1 编制依据为国家或部颁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图、设备说明书、施工 组织设计等资料。3.2.2 编制内容a) 工程概况(工程范围、规模、技术特性、特点、自然条件);b) 施工程序和方法(施工步骤、工艺过程、临时设施);c) 数据资料(计算书、布置图、各类指标);d) 各类质量要求(检验项目、标准、规范)和保证工艺质量的措施;e) 安全危险源、点及控制措施,要将责任落实到人;f) 材料、设备供应要求和对施工人员的要求;g) 机具选择与配备;h) 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i) 节约计划;j) 保证工程进度的措施;k) 其它施工注意事项。3.2.3 编制要求 措施内容要详细周到,有必要的图示和数据;要注意主客观因素有利不利条件,预测可能发生的问题和预防措施;具有可操作性。3.3 施工技术措施的审批、分发、归档3.3.1 甲类措施由各单位编完后,在开工前10天交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审核,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组织质量部门、安全部门审核,报项目总工程师批准。乙类措施由施工技术人员编完后,开工前交本单位专责工程师审批。对锅炉水压、厂用带电、蒸汽严密性试验、安全门调整、锅炉及主汽再热汽管道化学清洗、蒸汽吹扫、大联琐试验、整套启动等措施,需提前15天提出,经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安全部门审核后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及顾客(监理部门)等单位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3.3.2 甲类技术措施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出版,按项目部规定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并报送公司生产技术部。必要时送顾客(监理部门)。乙类技术措施由各单位出版,送项目部相关部门。3.4 施工技术措施的更改3.4.1 施工技术措施一般不再修改,必须修改时仍按上述程序执行。3.4.2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施工技术措施的数量进行增减,更改的目录清单经项目部总工批准后,发至各单位执行。3.5 措施的编号 XXXJC(XX) XX 顺序号 编制年号 措施符号 专业代号 工程代号J建筑 G锅炉 Q汽机 H焊接 D电气 Y仪控 T调试 B保温 4 相关文件5 记录 施工措施目录清单发放记录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施工图纸管理办法 2001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QB 513-25-00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做好施工图纸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所承建工程项目的图纸管理工作。2 职责2.1 工程技术部负责图纸管理的监督指导。2.2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本项目的图纸管理。2.3 专业公司等单位负责图纸的二级管理。3 管理内容3.1 施工图纸的接收3.1.1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图纸管理人员按合同规定接收施工图纸,准确核对后,编制到图目录,报技术部门专业工程师审核。3.1.2 图纸管理人员将到图目录报告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总工程师,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及时规定发图顺序及图纸分配情况。3.1.3 需进行翻译的有关图纸先进行目录翻译,再按有关翻译的约定进行其它内容的翻译。应急用先译,安排可行的顺序。3.1.4 必要时需进行图纸催交工作。3.2 施工图纸的登记3.2.1 对接收的图纸(或翻译工作完成的)进行分类、统一编号、盖章标识,微机登录。3.2.2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随时检查登记、统计情况的准确程度,防止漏登情况的发生。3.2.3 图纸应首先归档一份。3.3 施工图纸的发放3.3.1 按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的规定,以先后顺序和数量通知施工的专业公司和有关部室领取。3.3.2 专业公司等单位的图纸接收人为资料员或专责工程师,有关职能部室为内勤员或负责人。3.3.3 图纸发放应办理发放手续,接收人核查无误后进行签字。3.3.4 专业公司等单位和项目部各部门办理接受和发放手续,作好图纸的二级管理工作。(收图登记、发图登记、领取人签字)3.4 作废图纸的处置 对施工中由于变版而作废的图纸,工程技术部门发布变版通知,各使用部门资料员或内勤人员及时交回工程技术部门,回收的作废图纸,由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确认批准,造册登记后做销毁处置。若需留作参考时,加盖作废标识章,并隔离存放。3.5 施工人员以及用图人应爱护图纸防止丢失和损坏;3.6 若须进行图纸复印,由用图单位提出申请,报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工程技术部门统一复印并登记。3.7 对于工程需要借用的图纸,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存档的图纸一律不予借出。3.8 施工图纸的存档 工程竣工后,根据公司档案室的要求,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对图纸进行整理,作为公司的存档资料。4 相关文件5 记录 图纸目录和到图登记表 图纸发放登记记录 图纸借阅登记记录 作废图纸回收记录 作废图纸销毁处置记录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办法2001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QB 513-26-00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对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控制,防止误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管理。2 职责2.1 生产技术部负责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管理。2.2 档案室负责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购买、登记、编号、发放和回收等。2.3 项目部施工技术部门负责其责任范围内的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管理。2.4 专业公司、物资公司、调试队、金属试验室、土建试验室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管理。3 管理内容3.1 管理的范围:a) 国际有关标准;b) 国家有关标准;c) 建筑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d) 电力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3.2 编制目录3.2.1 生产技术部编制技术标准有效版本目录,该目录由生产技术部部长审核,总工程师批准。3.2.2 每年应出版一次新的有效版本目录。3.2.3 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若有变化应随时出版识别修改状态的清单。3.3 选购3.3.1 生产技术部根据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档案室依据采购计划统一购进本公司需要的技术标准。3.3.2 有关部门或个人通过参加会议,研讨等渠道将即将发行或需购置的技术标准向工程技术部上报或说明,工程技术部确认后,由档案室购买。3.3.3 有关部门和人员通过各渠道得到的技术标准,应及时到工程技术部确认后编入有效版本清单,并到档案室登记。3.4 标识、建帐、发放3.4.1 受控技术标准由档案室统一编号、标识、建帐。3.4.2 档案室负责将技术标准发放至公司相关部门、项目部和专业公司等单位的资料员,并建立发放台帐。3.4.3 公司相关部门、项目部和专业公司等单位的资料员负责将技术标准发放至所属使用人,并建立台帐进行二级管理。3.5 回收处置3.5.1 生产技术部将确定作废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清单通知档案室。3.5.2 档案室按发放途径收回作废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隔离存放,留存参考的加盖作废标识。3.5.3 对回收的时间较长的作废标准、规程、规范经工程技术部部长和档案室主任批准后处置。4 相关文件5 记录发放记录回收处置记录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2001年10月1日发布实施 QB 513-27-00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顺利进行对设计变更进行有效控制,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工程项目中设计变更的管理。2 职责2.1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设计变更的管理。2.2 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查重大设计变更。2.3 项目部经营部门负责设计变更的费用核算和结算。2.4 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和指导项目部设计变更的管理。3 管理内容3.1 设计变更分类: a) 小型设计变更: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概(预)算费用的变更处理等; b) 普通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 c) 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3.2 设计变更的审批3.2.1 小型设计变更由专业公司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经项目部的技术部门审核签字,设计单位、共同会签后生效。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将设计变更签证送交上述单位备案。3.2.2 普通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提交监理单位、发包单位、项目部技术部门会签后生效。3.2.3 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单位和设计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同意,由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并提出工程预算变更单(或修正预算)。凡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设计变更和总概算的修改应按设计审批权限,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在施工过程中,发包单位或设计单位要求对原设计作重大变更时,应征得监理和项目部同意。3.3 设计变更发送与执行3.3.1 各类变更通知单,由项目部施工技术部门负责发送,施工技术部门一份,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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