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试题.doc

上传人:wux****ua 文档编号:7883635 上传时间:2020-03-25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口与计划生育试题.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人口与计划生育试题.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人口与计划生育试题.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问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何时颁布的?什么时候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同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发布第6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家立法从何时开始的,大致经过了几个阶段?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家立法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大致经历了5个阶段。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推行”的含义是什么?所谓推行,就是说,实行计划生育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5、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宗旨是什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的地位,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把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与权利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最终目的和根本宗旨。6、什么是基本国策?我国确立了哪几项基本国策?基本国策是指一个国家为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而作出的具有战略意义的、事关全局的和长期性的重大决策,也是关系到国家根本利益和对国家其他政策有重要影响作用的方针、政策。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结合我国情况,先后确定了三项基本国策:保护耕地、实行计划生育和保护生态环境?7、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能否生育第二个子女?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经明确规定,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经过审批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8、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是如何规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第二款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9、如何理解“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的含义?(1)夫妻双方地位平等,以方都有要求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也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有同等的参与权、决定权,尤其要强调的是妻子不仅仅是处于受支配地位;(3)夫妻要互相支持,平等协商,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4)生育控制的责任不仅在女性,男性应积极支持女性采取避孕措施,自身也应当积极地承担起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责任。10、何谓“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是指响应国家的号召。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规定,履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且处于育龄期的已婚公民。11、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点是什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点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2、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核心内容是什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核心内容是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13、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为重点,丰富科普宣传内容,把宣传教育与咨询服务结合起来,提高科普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领域,把技术服务从单纯的落实节育措施拓展到避孕节育全程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生殖保健服务;建立科学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重要标准;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宣传教育、科学管理和综合服务相统一的经常性工作机制。1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公民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是如何规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9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第20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34条规定: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15、实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有何意义?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充分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尊重和维护人权的指导思想;体现了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者依靠群众、相信群众、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是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16、在什么情况下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7、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程序?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8、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措施有哪些?(1)法律措施,即通过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规范公民的生育行为,调节公民生育子女的数量。(2)行政措施,即通过建立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制和制度,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如建立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等。(3)经济措施,即运用经济利益导向,引导公民节制生育。如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给予奖励优待;对违法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等。(4)技术措施,即通过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和方便公民避孕节育。19、如何理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是指通过隐瞒真相,编造虚假事实,避开正当程序、行贿等手段为本人或为他人获取计划生育证明的行为。20、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哪些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1、为什么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必须严格管理,从严审批?因为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不仅需要掌握先进的医学科学技术,需要有先进的医疗设备,而且它的实施涉及到伦理、道德、法律以及生育政策等问题,可能影响家庭、甚至社会的稳定。2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应经什么部门审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23、计划生育手术一般包括哪些?计划生育手术一般包括放置、摘取宫内节育器;输精管绝育术;人工终止妊娠术;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术等手术。24、为什么说,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由于目前流动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已达十分之一,其中处于育龄期特别是已婚育龄人员占很大比例,其执行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对于有效控制人口增长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整个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是非常必要的。2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重点对象主要是什么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已婚育龄妇女。26、流出地和流入地“共同负责管理”流动人口的含义是什么?“共同管理”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与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二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实行共同管理。27、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需要办理什么计划生育证明?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8、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内容包括哪些?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2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对流动人口交验婚育证明的义务是如何规定的?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30、验证机关查验婚育证明的职责是什么?(1)对成年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进行查验,实际查验的重点人群是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2)对已婚育龄人员进行登记;(3)已婚育龄人员到现居住地后,对其进行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权利、义务的宣传;(4)对婚育证明不完备的应当要求补办。3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使用有效期为几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使用有效期为3年。32、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多少天内到验证机关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15天内,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3、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34、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老、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4)收养查找到的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5)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35、计划生育工作者如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工作成绩、统计数字和问题,说真话,办实事,不营私舞弊,不弄虚作假。36、计划生育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维护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服务。中顾网特别推荐婚姻家庭律师中顾网高级合作律师 诚信律法通会员杨永律师简介 杨永,上海源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大学学历,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从事法律事务工作近10年,拥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经验。执业以来,杨律师承办了大量的诉讼案件,涉及合同及应收帐款、公司法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杨律师拥有律师事务所和公司法务的工作经历,杨律师先后在上海的工贸公司、房产公司、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工作,全面负责所在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杨律师不仅熟悉法律,而且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这样杨律师能够更好地为企业提供贴身的法律事务服务。杨律师擅长处理合同、应收账款、劳动关系、公司注册及变更、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企业法律事务和个人婚姻家庭、房产等事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