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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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即建设单位委托水土保持专业咨询机构对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设施的数量、质量、进度及水土保持效果等进行的全面评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建设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并实施竣工验收制度是水土保持法的要求。技术评估服务与建设单位,服务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不仅有具体的要求,而且有严格的程序。熟悉工程项目特点,充分的前期准备、扎实的现场核查、准确的意见反馈、及时的报告编制、详实的评估汇报,可为顺利进入行政验收程序并通过最终验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第一节 技术评估的有关要求一、技术评估的性质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为加强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促进人为水土流失防治,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02年,水利部第16号令颁布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5年,水利部第24号令修订)。该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五条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先进行技术评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前款规定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是水利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重要部分,是代表水利部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的技术预验收,具有两个层面的作用。一方面,直接服务于行政验收,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管理的延伸。即由具有相应评估资质的单位,代表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对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评价。另一方面,服务于建设单位,提供咨询评估服务。即经水利部同意,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的数量、质量、进度及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等方面进行确认和评定。技术评估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设计文件,组织水土保持、水工、植物、资源环境、经济及主体工程等方面的专家,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及投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及防治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提交技术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范围以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评估范围。技术评估的主要对象为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设计文件确定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还需对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功能进行评价或提出要求。工程措施采用实地测量和典型调查法,植物措施采用样方测量和面积推算法,临时防护措施以监理记录和调查统计为主;也可根据项目特点,采用遥感、遥测等技术手段进行调查核实。二、技术评估的原则1、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相对于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机构属第三方,与验收主持单位和评估对象均无厉害关系。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机构应排除外界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26号令颁布,第24号令修订)、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SL 387-2007)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评估工作。2、保密原则评估机构应根据保护商业秘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保密生产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的内容和范围包括生产建设单位提供的场地布设图件、生产工艺、运行管理、合同计划、财务等相关数据信息,及特殊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未经建设单位授权,评估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将一切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评估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使用甲方作为保密内容的技术谋利,也不得出售或赠与这些保密内容给任何其它第三方从事生产或经营行为。评估完成印刷装订项目鉴定后,如建设单位无特别要求,评估机构应立即销毁或删除该项目所涉及的一切保密信息和资料。未经建设单位许可,评估机构不得擅自拷贝或以任何形式散布这些信息和资料。非评估机构人为原因,如因天灾,盗窃,抢劫等原因造成保密信息泄露的,要做出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并第一时间告知建设单位。保密期限一般为保密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如有特殊约定由双方另行协商。 附件一:保密合同格式保 密 协 议 编号:2009- 甲方: 乙方:根据保护商业秘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签订保密合同如下: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凡甲方提供包括场地布设图件、生产工艺、运行管理、合同计划、财务、数据、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经营决策等、相关数据信息,均属保密内容。非上述内容但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也属保密内容。二、保密要求及责任1、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将一切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2、乙方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使用甲方作为保密内容的技术谋利,也不得出售或赠与这些保密内容给任何其它第三方从事生产或经营行为。 3、设计印刷装订项目完成后,如甲方无特别要求,乙方应立即销毁或删除该项目所涉及的一切保密信息和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拷贝或以任何形式散布这些信息和资料。 4、非乙方人为原因,如因天灾,盗窃,抢劫等原因造成保密信息泄露的,乙方要做出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第一时间告知甲方。三、保密期限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解除本合同之日起三年后为本合同终止日。如有特殊约定由双方另行协商。四、其它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 代 表: 代 表:日 期: 日 期:三、技术评估的依据验收评估工作的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技术资料,主要有设计、监理、合同、验收、施工资料、工程变更说明、财务决算等内容。(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国务院令第120号;(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53号);(5)各省人大制定的法规(二)部委规章(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1994513号);(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4)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三)规范标准(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GB/T16453-1996);(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GB/T15773-1995);(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GB/T15772-1995);(6)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7)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8)防洪标准(GB50201-94);(9)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18337.1-2001);(10)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18337.2-2001);(1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12)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1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报批稿);(14)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15)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16)煤炭、公路、铁路等相关行业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监理规范等。(四)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1)水利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意见及方案报告书;(2)有关主体工程批复文件及初步设计报告;(3)有关设计变更的批复文件;(4)主体工程监理及水土保持监理的相关资料;(5)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和有关验收资料;(6)关于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7)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工作的委托书。四、技术评估的基本条件与主要内容(一)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是项目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即从基本建设转入生产和使用。工程竣工验收须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过单位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完成档案整理工作以及竣工报告、竣工决算等必须文件,根据国家和部颁验收规程,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前,必须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须由审计机关组织竣工审计,其审计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工程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先进行初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有遗留问题的项目,对遗留问题必须有具体处理意见,且有限期处理的要求并落实责任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是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规程及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设计变更和修改文件,设备技术说明书,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等。验收程序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阶段。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中所有的单元工程全部完成,且质量合格,应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有多个标段的,可先进行标段工程的完成验收,再进行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当工程施工达到一定关键阶段时,如水利水电工程的基础处理完成、截流、水库蓄水、机组启动、输水工程通水等,应进行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包括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和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评估主要内容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的一项专项验收。如水利工程的专项验收包括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专项验收、档案专项验收、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中的经济财务情况,一般只考虑工程结算与水土保持投资的关系,不考虑决算问题。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服务于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变更已经批复或备案。水土保持档案资料完整,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2)各项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设计文件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3)水土保持设施投资的竣工结算已经完成,运行管理单位明确,后续管理和运行资金有保证。(4)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5)建设单位完成自查初验,水土保持工程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并有质量监督结论。(6)已经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计总结报告、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总结报告等。(7)遗留问题和需处理的质量缺陷已有处理方案,尾工已有安排。(8)评估单位在合同洽谈阶段要通过水利部的审核,是否可以进入验收程序要征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的意见。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主要内容包括:(1)评价建设单位对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2)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及实施情况;(3)评价施工单位制定和遵守相关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的情况,调查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的种类、数量和防治效果;(4)抽查核实水土保持设施的数量,对重要单位工程进行核实和评价,检查评价其施工质量,检查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是否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安全运行;评价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5)判别建设项目的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是否满足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分析能否达到批复同意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6)检查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与生态环境恢复和改善情况,调查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分析评价水土保持设施试运行的效果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7)根据水土保持质量监督部门或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或评价鉴定意见,评估工程质量状况;(8)分析评价水土保持投资完成情况;(9)开展公众调查,了解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满意程度,总结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10)提出行政验收前、后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五、建设单位的自查初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包括建设单位开展的自查初验和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水土保持设施行政验收两个方面。自查初验是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监理单位在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过程中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主要包括分部工程的自查初验和单位工程的自查初验,是行政验收的基础。(一)一般规定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完工时,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及时组织参建单位开展自查初验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过程管理。自查初验应当依据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的有关规定开展。建设单位应对水土保持设施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并使之满足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重要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需要归入档案的资料主要有:有关水土保持文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要技术成果、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其他相关资料等。建设单位在行政验收前,应当依据各单位工程试运行及自查初验的情况,编写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二)分部工程自查初验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被监理单位确认为完建且质量合格或有关质量缺陷已经处理完毕,方可进行分部工程自查初验。分部工程的自查初验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主持,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质量监督等单位参加,并应根据建设项目及其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理的实际情况决定运行管理单位是否参加。分部工程自查初验资料包括工程图纸、过程资料及验收成果。分部工程自查初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鉴定水土保持设施是否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按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评定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具备运行的条件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确认水土保持设施的工程量及投资;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分部工程自查初验应填写“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参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 SL387-2007),作为单位工程自查初验资料的组成部分。参加自查初验的成员应当在签证上签字,分送各参加单位。归档资料中还应补充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并有相关责任单位的代表签字。(三)单位工程自查初验单位工程自查初验应具备条件:按经批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基本建成;分部工程已经完建并自查初验合格;运行管理条件已初步具备,并经过一定时段的试运行;少量尾工已妥善安排,水土保持设施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单位工程自查初验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主持,设计、施工、监理、监测、质量监督、运行管理等单位参加。重要单位工程还应邀请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单位工程自查初验内容:对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设计文件,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完成;鉴定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并评定等级,对工程缺陷提出处理要求;检查水土保持效果及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确认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确认水土保持工程量和投资;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单位工程自查初验应填写“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参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 SL387-2007),作为技术评估和行政验收的依据。形成的“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分送参加验收的相关单位,预留技术评估机构和运行管理单位各1份。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各次督查、检查、评价等书面意见以及处理结果,应由建设单位保存,并作为技术评估和行政验收的依据。第二节 技术评估工作流程及工作方法一、前期准备(一)组建评估组评估组人员一般由58人组成,对应评估工作的具体内容,下设综合、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经济财务4个专题组,一般每个专题组由两人组成。各专题组评估人员专业应为负责专题的相关专业,且有丰富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管理、评估经验,一般要求硕士及硕士学历以上,或本科工作3年以上。须熟悉科技评估的基本业务,掌握科技评估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技巧;具有一定的科技专业知识;熟悉水土保持、经济、生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水土保持及相关专业知识、技术经济、管理等相关的知识。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分析与综合判断能力。为确保评估成果详实可靠、评估工作顺利开展,进驻现场可邀请监测、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还可邀请当地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参加。具体工作按专业分工进行。(二)内业资料准备(1)获取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前期联系,从建设单位或方案编制单位获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制定评估工作大纲。内容一般包括工程概况、评估内容、评估组人员构成、工作流程(内业、专家研讨会、现场核查、成果汇总、意见交流)、提交成果、工作计划。大纲中附评估工作人员、建设单位联系人、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QQ、MSN),及工作纪律、技术要求等。 XX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大纲一、 工程概况及工程建设水土问题(一)工程概况1、工程简介2、建设实施相关单位 (二)项目区自然情况 1、自然概况 2、水土流失情况 (三)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问题二、评估人员构成XX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外业勘察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专业分工手机Email/QQ三、评估工作流程 (一)前期工作 1、合同签订 2、评估准备 (二)工程现场评估 1、资料收集 2、外业调查 3、评估意见 4、工作纪律 5、技术要求 (三)成果汇总 1、资料整理2、报告及多媒体制作 四、流转审查 五、成果提交 六、工作计划 (3)资料清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应提供的资料目录序号资料名称分部工程自查初验单位工程自查初验技术评估1工程建设大事记2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大事记3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工期,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4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自查初验报告)*5水土保持方案及有关批文6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和设计工作报告7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历次监督、检查及整改等的书面意见8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总结报告9水土保持设施工程质量评定报告*10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11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1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13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1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备注:符号“”表示“应提供”,符号“*”表示“宜提供”。(4)制定相关表格。表格对应评估具体工作主要分两套,一套内容主要为防治责任范围变化对比记录表,及对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经济财务相关表格的格式,制定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财务支出情况,及变更原因的记录表。 防治责任范围变化对比记录表建设项目方案批复(公顷)实际占地(公顷)增减原因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小计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小计厂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取排水设施区泵房占地海水输水管道地表水管线排水管沟厂外道路区贮灰场区合计 防治措施工程量及投资统计表项目单位设计量实际实施量设计投资(万元)实际投资(万元)一、厂区(一)工程措施1、挡土墙工程(1)土石方开挖(2)浆砌块石2、贮煤场挡墙工程(1)土石方开挖(2)浆砌块石(3)混凝土压顶(二)植物措施1、铺植草砖措施(1)铺植草砖面积(2)穴播种草(三)临时措施1、临时蓄水池工程(1)修建蓄水池工程2、临时道路硬化(1)临时硬化路面3、临时排水沟(1)土方开挖4、临时撒播植草(1)撒播种草5、临时覆盖(1)临时覆盖二、施工生产生活区(一)临时措施1、临时硬化道路(1)临时硬化道路2、临时排水沟措施(1)临时排水沟开挖3、临时撒播植草措施(1)撒播种草三、取排水设施区(一)植物措施1、泵房区绿化措施(1)撒播种草(2)植灌木续表 防治措施工程量及投资统计表项目单位设计量实际实施量设计投资(万元)实际投资(万元)2、管沟区植被恢复措施(1)复耕措施(2)撒播种草(二)临时措施1、临时拦挡措施(1)编织袋装土(2)编织袋拆除四、厂外道路区(一)工程措施1、排水工程(1)排水沟开挖土石方(2)干砌块石2、整地工程(1)整地面积3、场地清理工程(1)清理土石方(二)植物措施1、撒播植草措施(1)撒播种草(三)临时措施1、临时硬化道路(1)临时硬化道路 (4)明细账簿。详细记录每一笔开销,可按时间记录流水帐,并标注是否有正式发票。注意票据统一收放管理。(三)外业设备准备(1)测距设备:手持GPS。用于定点、定距、定面积,如线型或面积较大点式项目,最好带对讲功能。一般至少携带两台,并注意配备备用电池、与电脑连接的数据线。皮尺、钢卷尺。(2)影象设备:数码相机(单反,500万像素以上),配备备用电池、备用储存卡。出发前检查数据线、充电器,并拍照检测相机。条件允许情况下,最好另备一台相机。(3)电脑设备:笔记本电脑、活动硬盘、U盘。出发前检查电源连接线、鼠标,并开机检查电脑活动状态。另携带Windows系统盘和Office安装盘。(4)其他设备:手机、计算器、记录本、笔、插线板、多功能插头、手电筒。(四)外业生活准备(1)财务。出行前详细了解各级别工作人员出行、住宿和用餐标准,并做好预算。预算内容主要包括交通费(含车辆租赁)、住宿费、餐饮费、资料复印费、临时劳务费、临时就医费等。(2)物品。根据外业地点、类型和时间长短,确定携带衣物的多少、薄厚。夏季或南方外业注意携带雨衣、雨伞等雨具。长时期外业须携带一定医疗设备及备用药品,一般种类为温度计,退烧药、感冒药、腹泻药、补液盐、创可贴,高原外业另加板蓝根冲剂及红景天。(3)人员。确认外业评估组组长及单位负责人,并第一时间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由评估组组长每天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及人员安全情况。评估组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向评估组组长汇报汇报工作进展及个人健康状况。如有条件,可对评估组进行医疗常识培训,或携带队医一名,遇有体温升高等情况,及时处理,或就近就医,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求得协助。二、现场进驻(一)进场交流会(1)评估单位表明来意,说明要做的事情,阐明工作程序,提出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内容;(2)建设单位介绍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组织及实施情况,监测、监理及施工单位介绍相关工作情况;(3)评估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评估所需资料清单;(4)根据工程特性、项目布局等协调确定外业时间及交通安排。初步确定评估单位返回时间,及交通方式。(5)过程中注意拍照,记录座谈人员姓名、工作部门、手机、电子邮件地址。 XX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进场交流会参加人员名单时间:XX年XX月XX日 地点:XX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专业分工手机Email/QQ (二)内业核查综合、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经济财务四个评估组内业核查的重点一是核查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是否完备;二是分析工程财务决算或预决算报表,核实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实际完成的种类、数量,核实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情况;三是抽检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质量检验报告;四是收集水土保持工程管理相关资料;五是核定防治责任范围。过程中需注意题材拍照,档案室、资料查阅、临时座谈等均须拍到,且标注拍照时间、地点、题材,拍照当日导出照片后进行分类整理,并注意备份。1、综合(1)确认项目属建设类还是建设生产类,并按类别划分时段。建设类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水工程、电力工程(水电、核电、风电、输变电)、通信工程、输油输气管道、国防工程、城镇建设、开发区建设、地质勘探等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建设期的项目,其时段标准划分为施工期、试运行期。建设生产类项目可包括矿产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冶炼、建材、火力发电、考古、滩涂开发、生态移民、荒地开发、林木采伐等水土流失发生在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的项目,其时段标准划分为施工期、试运行期、生产运行期。生产运行期应为投产使用开始至终止服务年,不同类型项目可根据生产运行期的长短再划分不同时段,但标准不得降低。(2)核实项目所处水土流失防治区及应执行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按照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核实项目所处水土流失防治区。按开发建设项目所处水土流失防治区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登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级标准:依法划定的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及省级重点预防保护区。二级标准:依法划定的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监督区。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未涉及的其他区域。按开发建设项目所处地理位置、水系、河道、水资源及水功能、防洪功能等确定水土流失防止标准执行等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级标准:开发建设项目生产建设活动对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河、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生态功能保护区、景观保护区、经济开发区等直接产生重大水土流失影响,并经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确认为一级标准防治的区域。二级标准:开发建设项目生产建设活动对国家和省、地级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河段、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生态功能保护区、景观保护区、经济开发区等直接产生较大水土流失影响,并经水土保持方案论文确认作为二级标准防治的区域。三级标准:一、二级标准未涉及的区域。上述两条规定确定防治标准执行等级出现交叉时,按下列规定执行:同一项目所处区域出现两个标准时,采用高一级标准。线型工程项目应根据上述两条的规定分别采用不同的标准。(3)核实确认项目所属流域及主管流域机构。有一些项目地处两个流域的交界处,或线型工程地跨多个流域,所属流域与方案批复时或有不同,须明确项目现属流域。有一些项目地处两个流域的交界处,或线型工程地跨多个流域,须确认该项目的主管流域机构。另有一些项目,批复较早,流域机构管理区域与现在不同,须明确现在主管的流域机构。(4)核查国家发改委对主体工程的批复文件,国家水利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评审意见及批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经济财务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及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相关资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程自查初验情况、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经验与问题;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大事记;线型工程取弃土场及施工临时用地的征租及移交手续,点式工程灰场相关手续;有关工程获奖材料、建设过程图片及音像材料。(5)核定防治责任范围。通过查阅征地资料、赔偿清单资料、施工组织设计资料等方法来确定。如方案中有直接影响区问题,验收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扰动则其将变为建设区,纳入验收范围;如果没有扰动,或没有引起周边的水土流失,不应纳入评估范围。对于移民安置区和采空区,作为直接影响区。运行期的防治责任范围指国家批复的占地面积,对于已经扰动的范围应纳入建设区,应说明方案批复、实际发生、运行期的防治责任范围。(6)评价建设单位对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及责任落实情况。(二)工程1、根据财务报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确认防治责任范围内各分区实际完成各项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种类和数量。工程措施具体种类一般须于方案保持一致,数量与财务决算报表相对应。实际工作中,常见几类问题:一是方案批复较早,具体措施与水土保持措施的新规定(8号文)不符合。对于此类问题,一般按新规定确认措施,新规定中没有的,可在评估时去掉该措施,新规定中有的,须在评估时增加。二是方案在实施中有变更,原措施有变化,另有新增其他措施。对于此类问题,不论是变更的还是新增的,均按8号文要求核定科目种类。三是有些工程措施财务决算在一块,无法剥离,不能计算出具体数量。对于此类问题,需结合财务预算的工程单价、验收记录单等综合折算。四是主体工程措施与新增措施难以剥离,导致数量难以确定。对于此类问题,先要分清工程科目,结合工程综合单价、财务决算进行分类折算。2、核查主体工程及防治责任范围内各分区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情况,及设计变更情况;核查防治责任范围内各分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布局情况;水土保持相关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挡墙等隐蔽工程验收材料;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书;水泥、砂浆抗压强度试验记录表,混凝土、砂浆配比试验报告;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种类、数量;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占地面积。3、核查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包括核查水土保持工程的单位工程、分布工程、单元工程划分情况。抽检质量检验结果,质量检验由监理工程师及质量监督机构完成。抽检质量评定结果,单元工程质量应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自评,监理单位核定;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应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核定;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核定。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复核,报质量监督单位核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应由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进行核定。3、工程质量相关资料抽检比例。点型项目:重点评估范围的水土保持单位工程质量资料全面核查,分部工程比例达到50%;其他评估范围比例达到50%,分部工程达到30%;重要单位工程全面核查,分部工程达到50%。线型项目:重点评估范围的水土保持单位工程达到50%,不同地貌类型或不同侵蚀类型区分别核实;其他评估范围,单位工程达到30%;重要单位工程达到80%。按照工程建设扰动地表强度的不同,线型建设项目可分为扰动强度较弱的A类项目和扰动强度较强的B类项目。输气(输油)管道、输电线路等属于A类项目,公路、铁路等属于B类项目。对A类项目,重点评估范围中分部工程抽查核实比例应达到40%,其他评估范围达到30%。对B类项目,重点评估范围中分部工程抽查核实比例应达到50%,其他评估范围达到30%。混合类型项目应先划分成点型或线型分(支)项目,再参照上述要求确定单位工程查勘比例和分部工程抽查核实比例,其中线型分项目的比例应调增10%。3、植物措施(1)根据财务报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确认防治责任范围内各分区实际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的种类和数量。工程措施具体种类一般须于方案保持一致,数量与财务决算报表相对应。所有植物措施均属评估范畴,一般植物措施都为单独标。实际工作中,常见几类问题:一是方案在实施中措施类型有变更,二是措施数量有增加,对于此类问题,均对植物标进行单独分析,统计核实防治责任范围内各分区的实际植物措施种类和数量。(2)核查植物措施质检表或验收单;苗木购销合同、管护合同;植物检验检疫证书;主体工程植物措施设计、防治责任范围内各分区植物措施设计图件及资料。(3)核查植物措施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具体情况;植物措施具体实施形式、施工要求(施工工艺)、施工管理等资料。(三)外业核查外业核查主要是对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数量、质量,外观形状、轮廓尺寸、材料质量、表面平整度、浆砌石勾缝情况,防护功能等进行现场核实。核查工作多借用手持GPS、皮尺、卷尺等器具,对现场各类设施进行实地量测,并与设计相对照,评价施工质量,检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是否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安全运行,并详细记录核查情况。需注意题材拍照,每项水土保持设施均须拍到,且标注拍照时间、地点、题材,拍照当日导出照片后进行分类整理,并注意备份。1、工程措施(1)对重要单位工程,应全面检查工程措施的外观质量,并对关键部位的几何尺寸进行测量;措施的外观质量和几何尺寸可采用目视检查和皮尺(或钢卷尺)测量,必要时可采用GPS、经纬仪或全站仪测量;混凝土浆砌石强度可采用回弹仪检查,必要时可做破坏性检查。对其他单位工程,应核查主要分部工程的外观质量,对关键部位几何尺寸进行测量。注意拍照记录查勘过程。(2)点型建设项目核查。此类项目包括矿山、电厂、城市建设、水利枢纽、水电站和机场等布局相对集中、呈点状分布的建设项目。这类项目的重点外业核查范围应为土石方扰动较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集中、投资份额较高以及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如火电厂的贮灰场、水利枢纽的取土场和弃土(渣)场及周边地区、矿山中的矸石山(场)等区域。点型项目查勘比例:重点评估范围的水土保持单位工程应全面查勘,分部工程比例达到50%;其他评估范围比例达到50%,分部工程达到30%;重要单位工程全面查勘,分部工程达到50%。所有查勘点的各类工程措施,均须拍照,并进行标注。(3)线型建设项目核查。线型建设项目包括公路、铁路、管道工程、灌渠等布局跨度较大、呈现状分布的建设项目。重点核查部位应为主体工程沿线附近的弃土(石、渣)场、取土(石、料)场、伴行(临时)道路、穿(跨)越河(沟)道、中长隧道、管理站所等沿线关键控制点。线型项目查勘比例:重点评估范围的水土保持单位工程达到50%,不同地貌类型或不同侵蚀类型区分别核实;其他评估范围,单位工程达到30%;重要单位工程达到80%。按照工程建设扰动地表强度的不同,线型建设项目可分为扰动强度较弱的A类项目和扰动强度较强的B类项目。输气(输油)管道、输电线路等属于A类项目,公路、铁路等属于B类项目。对A类项目,重点评估范围中分部工程抽查核实比例应达到40%,其他评估范围达到30%。对B类项目,重点评估范围中分部工程抽查核实比例应达到50%,其他评估范围达到30%。混合类型项目应先划分成点型或线型分(支)项目,再参照上述要求确定单位工程查勘比例和分部工程抽查核实比例,其中线型分项目的比例应调增10%。所有查勘点的各类工程措施,均须拍照,并进行标注。所有查勘渣场、取土场均须拍到拦渣坝、截排水沟、运渣道路、土地整治等,拌合场、施工生产生活区须拍到迹地整治或复耕措施,施工便道须拍到防护措施。重要单位工程:对周边可能产生水土流失重大影响或投资较大的单位工程,包括征占地不小于5公顷或土石方量不小于5万方的大中型弃土(渣)场或取土场的防护设施;工程投资不小于1万元的穿(跨)越工程及临河建筑物;周边有居民点或学校且征占地不小于1公顷或拦渣量不小于5千方的小型弃渣场的防护设施;占地1公顷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等。(4)核查记录单。点型:对防治责任范围内各防治区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进行了现场抽查,总体抽查率XX,合格率为XX%。 防治区工程措施现场抽查记录单序号抽查位置措施类型外观质量描述等级1合格2不合格线型(以公路工程为例):主体工程:对主体工程防治区的浆砌石截排水沟、边沟、急流槽、框架网格护坡等措施的外观质量、轮廓尺寸等进行了现场检查,总体抽查率XX,合格率为XX%。主体工程防治区工程措施现场抽查记录单序号位置(桩号)措施类型外观质量描述等级1合格2不合格弃渣场:对全线弃渣场的浆砌石挡墙、浆砌石排洪(水)沟及土地整治等进行了现场抽查。抽查了5万方以上的XX个渣场中的XX个,抽查率XX%;5万方以下的XX个渣场中的XX个,抽查率XX;总体抽查率XX。经核实,合格率为XX%。弃渣场防治区工程措施现场抽查记录单序号渣场编号位置(桩号)占地类型占地面积(公顷)弃渣量(方)治理措施及效果等级1合格2不合格取土场:对全线取土场的浆砌石挡墙、浆砌石排洪(水)沟及土地整治等进行了现场抽查。抽查了5万方以上的XX个取土场中的XX个,抽查率XX%;5万方以下的XX个取土场中的XX个,抽查率XX;总体抽查率XX。经核实,合格率为XX%。取土场防治区工程措施现场抽查记录单序号取土场编号位置(桩号)土地类型占地面积(公顷)弃渣量(方)治理措施及效果等级1合格2不合格临时工程用地:全线共有施工场地、承包商基地、砼拌合场等XX处,检查了其中XX处的土地整治及复耕情况,检查率XX%,合格率XX%。临时工程防治区工程措施现场抽查记录单序号检查点编号位置(桩号)占地用途占地类型占地面积(公顷)治理措施及效果等级1合格2不合格施工便道:全线共有施工便道XX处,检查了其中XX处的土地整治及复耕情况,检查率XX%,合格率XX%。施工便道防治区工程措施现场抽查记录单序号起讫桩号长度(米)占地类型占地面积(公顷)治理措施及效果等级1合格2不合格2、植物措施(1)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对植物措施实施面积进行核实,对植物措施布局、配置情况等进行核查,对绿化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方法是根据竣工报告和工程实施报告以及植物措施交货单等统计数据作为上报数据进行核对,利用绿化施工设计图纸,经现场检查,核实绿化范围,求算绿化面积。对无图面资料的植物措施地块采用实地测量。(2)实地测量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的方法。采用GPS定点,样方按“行数”或“地块”作为调查样方,每个抽样区内样方数量不少于3个,每个乔木林样地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密植灌木篱和草地不少于25平方米,对样方内的林草进行现场观测,检查林草成活率(保存率)、覆盖度、长势等。注意拍照记录查勘过程。(3)点型建设项目核查时,分部工程的抽查核实还应满足:重点评估范围内,植物措施中的草地核实面积还应达到50%,林地核实面积应达到80%。其他评估范围内,植物措施中的草地核实面积应达到30%,林地核实面积应达到50%。重要单位工程中,植物措施中的草地核实面积应达到80%,林地核实应达到90%。(4)评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06)及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有关规定,植物措施质量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级别。年均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地区,造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80%为合格,85%以上为优良,计入植物措施面积;成活率在40%80%之间补植,小于40%为不合格。年均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上地区,造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85%为合格,90%以上为优良,计入植物措施面积;成活率在40%85%之间补植,小于40%为不合格。年均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地区,种草(包括草坪)覆盖率大于75%为合格,80%以上为优良,计入植物措施面积,成活率在70%75%之间补植,小于70%为不合格。年均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上地区,种草(包括草坪)成活率大于80%为合格,85%以上为优良,计入植物措施面积,成活率在70%80%之间补植,小于70%为不合格。自然恢复植被覆盖率达到40%以上的亦计入绿化面积,但不计列投资。植物措施实施面积检查情况记录表分区防治责任范围(公顷)方案植物措施面积(公顷)自查植物措施面积(公顷)核实植物措施面积(公顷)核实保存面积(公顷)植物措施面积核实率(%)保存面积核实率(%)注:植物措施面积核实率(%)=核实植物措施面积/自查植物措施面积*100%;保存面积核实率=核实保存面积/核实植物措施面积。植物措施质量评定记录表分区防治责任范围(公顷)可恢复植物措施面积(公顷)植物措施实施面积(公顷)林草覆盖率(%)成活率(%)质量合格优良不合格(5)核查记录单。点型:对防治责任范围内各防治区的水土保持植物措施进行了现场抽查,总体抽查率XX,合格率为XX%。 防治区工程措施现场抽查记录单序号抽查位置植物措施实施形式植物种类长势覆盖度(%)等级1合格2不合格线型(以公路工程为例):主体工程:对主体工程防治区服务区、收费站及管理处等地的植物措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总体抽查率XX,合格率为XX%。主体工程防治区植物措施现场抽查记录单序号位置(桩号)占地面积(公顷)植物措施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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