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某标段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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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速铁路某标段监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路基工程 1.1路基工程监理工作1 1.2地基处理2 1.3路堤填筑3 1.4路堑7 1.5路基边坡防护8 1.6路基排水91.7附属设施10第二章桥梁工程2.1桥梁工程监理工作112.2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2 2.3基础13 2.4桥梁墩台14 2.5桥梁上部结构15第三章隧道工程3.1隧道工程监理工作193.2明洞和隧道洞口开挖、浇(砌)筑203.3隧道洞身和辅助洞室开挖213.4支护233.5防排水243.6衬砌263.7附属设施283.8监控量测29第四章轨道工程4.1施工准备监理工作304.2线路基桩324.3铺轨前铺碴324.4无碴道床334.5有缝线路轨道354.6道岔及铺轨伸缩调解器374.7道口、防护栅栏394.8护轨394.9线路、信号标志394.10轨道加强设备 4041第一章路基工程1.1路基工程监理工作1.1.1路基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图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测量放样报验监理工程师审查内业、现场复核地基处理1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2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3隐蔽工程工序验收。4见证试验,平行检测,工艺试验旁站。5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6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填(挖)方路基特殊土路基排水工程地基防护(含支挡工程)路基整形验收竣工图1.1.1路基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图1.1.2监理工程师了解、熟悉现场情况和设计要求,核对设计文件与现场的情况。1.1.3检查施工单位的土工试验室和室外检测设备,仪器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标定且在有效标定期,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熟悉检测试验方法。1.1.4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共同对取土场和弃土场的位置、周围环境和土质情况进行考察,复验路基填料和土工材料的质量。1.1.5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中线贯通测量、中桩高程测量、断面测量、站场基线测量的成果进行外业和内业审核,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抽测。1.1.6对路基工程采用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1.2地基处理1.2.1地基处理可分为浅层地基处理(换填、抛石挤淤、强夯、重锤夯实、砂、碎石垫层等)、深层地基处理(高压旋喷桩、浆体喷射搅拌桩、粉体喷射搅拌桩、砂桩、碎石桩、灰土挤压桩等)、特殊土地基处理(软土地基、盐渍土地基、冻土地基等)。1.2.2浅层地基处理质量控制要点1.2.2.1审批地基处理方案,应重点审核施工方法、分层填筑厚度、每层压实遍数、选择的压实机械、所用材料等。1.2.2.2检查处理的范围、深度或顶面高度。1.2.2.3在施工前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对处理方案进行工艺性试验,确定工艺参数,处理后的地基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1.2.2.4地基顶面应有横向排水坡度。1.2.2.5处理后地基中线至边缘距离、地基宽度、横坡、平整度应符合验标的规定。1.2.2.6对于换填施工,还应注意:检查填料的种类、质量、使用范围。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2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根据不同的换填材料选择施工机具。3换填区采用机械开挖时,应留有3050cm厚的人工清理层。4见证检验换填地基的压实质量。当换填厚度小于基床厚度时,其换填后的地基压实质量应符合验标的规定。1.2.2.7对于抛石挤淤,还应注意:1抛填所用的片石应坚硬不易风化,其截面最小尺寸0.15m,母岩强度符合设计要求。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2抛填应自地基中部向两侧进行,有横坡时应自高侧向低侧进行,并分层填实。3抛填片石地基经碾压或夯实后,其地基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对K30荷载试验见证检验。1.2.3软土地基处理质量控制要点软土地基处理前,应要求在现场选择试验进行处理试验,并在处理过程中进行竖向变形、侧向位移、孔隙水压力等项目的观测以及原位十字剪切试验。根据试验区获取的资料分析地基的处理效果,与设计预估值进行比较,与设计单位协商对设计作必要的修正,指导现场的施工。1.2.4泉眼地基的处理质量控制要求1基底泉眼,不论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应使基底泡水。2基底冒水,应查清原因,结合工程情况,进行处理。3压浆堵塞泉眼,或用引流排水,将水引出基础之外。4处理后,应对处理效果和质量进行见证检测。1.3路堤填筑1.3.1监理工程师对路堤填筑质量控制的重点是基底处理、填筑材料和压实质量。1.3.2试验段的质量控制要点1.3.2.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选择试验段,并提交详细的试验方案,进行摊铺压实工艺性试验,通过试验确定工艺参数。1.3.2.2试验段的种类、性质、压实标准及施工条件,选定适宜的压实机械。1.3.2.3试验段长度宜为100200m,在其各部位的全宽度内进行填筑压实试验,通过工艺性试验,确定合理的压路机走行速度、松铺厚度、压实遍数、施工控制含水量及填筑工艺。1.3.2.4在试验段,通过逐渐调整填层的松铺厚度获得填层施工最佳厚度和相应压实遍数。填筑的松铺厚度应能满足压实后不大于检测方法所控制的最大厚度,并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压实标准。1.3.2.5监理工程师现场旁站并做好记录。1.3.3路堤基底处理的质量控制要点(路堤基底需进行处理时,请参见3.2的有关内容)。1监理工程师对路堤基底和处理后的地基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路堤本体填筑。2基底不应有积水,对地表水、地下水(泉眼),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处理后方能进行填土。3对耕植土或松土的原地面应进行压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4地面横坡陡于1:2.5的基底,应挖台阶,台阶面宽度不小于1.0m。1.3.4路堤填筑材料的质量控制要点1.3.4.1填筑前,监理工程师应对取土场填料进行取样检验,路堤填料的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填筑时应对运至现场的填料按验标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当填料土质发生变化或更换取土场时应重新进行检验。1.3.4.2填料中的土块应打碎。填料为弱风化的软石时,应控制岩块粒径,填料的粒径不得大于填筑层压实厚度的2/3。1.3.4.3填筑的松铺厚度应按工艺试验确定的厚度进行控制。1.3.4.4填筑包心路堤时,宜将渗水性弱的填料在堤心部分,渗水性强的填料填筑在路堤两侧。1.3.5压实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1.3.5.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四区段、八流程作业。碾压时,各区段交接处应重叠压实,纵向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纵向行与行之间的轮迹重叠压实不小于0.3m,横向同层接头处重叠压实不小于1m,上下两层填筑接头应错开不小于3m。1.3.5.2碾压时,填料的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优含水量的-3+2之间,若超出此范围应采取晾干或撒水措施。1.3.5.3每层压实面应有不小于2的横坡且平整、无积水、无明显碾压轮迹、无明显局部凸凹现象。为保证路堤全断面的压实一致,特别是路基两侧边缘的碾压密实,应按设计要求加宽路堤。1.3.5.4当地形高低起伏,应由低处分层填筑,由两边向中心填筑,路堤分层摊铺压实厚度应符合工艺性能试验确定的松铺厚度和碾压遍数。1.3.5.5路堤每一填筑层的全宽范围应采用同一种填料,对不同种类填料(除块石类混合料外)压实度的检验应符合验标的规定。1.3.5.6使用不同种类填料填筑时,上下两层填料的颗粒级配应满足D154d85,每一压实层全宽宜采用同一条件的填料。当渗水土填在非渗水土上时,非渗水土层顶面应向两侧设置4的横向排水坡;非渗水土填在渗水土上,接触面可为平面。1.3.5.7检查浸水路堤粗粒土外包体宽度、与路堤核心填土衔接台阶宽度、反虑层宽度。1.3.5.8用易风化石块填筑时,应要求分层填铺,间隙用小石块、石屑填塞,对可压碎的风化石块,应尽量分层压实。1.3.5.9雨季填筑路堤,应集中力量,组织快速施工,不宜全面铺开。填层表面横向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严禁雨天进行非渗水土的填筑作业。1.3.5.10河滩、滨河路堤宜在枯水季节施工,并在洪汛前做完水下防护工程。滨海路堤应采用围堰拦潮或利用潮汐间歇施工。水库路堤宜在水库蓄水前或低水位时期施工。1.3.5.11半填半挖和陡坡地段的路堤填筑应特别注意靠山侧地面水的排除和地下水的处理;侧沟、排水沟有渗水可能危机路基稳固时,应有防渗加固措施,地表水应引排至基底范围之外,;陡坡地段的半挖半填路基,在路基面下1.2m范围内,挖方部分宜挖除,换填于填方部分相同的填料。1.3.6过渡段路堤1.3.6.1结构物混凝土或砌体水泥砂浆的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方可填筑。1.3.6.2填料的质量控制要求1检查过渡段填料,检查试验报告,并平行检验。2填料应使用渗水性材料,且粒径应小于15cm;当用非渗水土填筑时,应采取加强压实和排水措施,严禁在雨天填筑。3级配碎石、级配沙砾石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1.3.6.3填筑压实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1分层摊铺压实厚度应符合压实工艺性能试验确定的厚度和压实工艺要求。2过渡段基床表层、底层及基床以下路堤的填筑压实质量应符合验标的要求。3桥台后2m范围内的填筑应采用人工配合小型机械压实。4检查路堤和桥台过渡段的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1.3.7软土地基上路堤填筑的质量控制要点1.3.7.1根据工艺试验确定的参数进行填筑,严格控制填筑速度。1.3.7.2软土路堤的填筑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用泥炭及有机质含量较多的土作为填料,亦不应采用软土作填料。1.3.7.3软土路堤施工的沉降观测监理控制点1检查测点的数量和位置埋设。观测桩必须置于不受施工影响的稳定地基内,并定期进行复核校正。施工单位应做好保护,若发现损坏,应及时恢复,保证观测桩的完好性和观测数据的连续性。2检查路堤观测断面上的测点布置数量和位置。观测精度和观测频次应符合设计要求。3当填筑至接近极限高度时,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加密沉降观测频次,严格控制填筑速度;并随施工过程及时整理观测结果,观测资料应齐全、详实、规范。4堆载预压期间应按设计要求连续进行沉降观测。1.3.7.4软土路堤的填筑高度应根据路堤高度、填料种类、压实条件、地基情况、施工季节及延续时间等因素,适当考虑路堤沉落量和地基沉降量,调整预留沉降量并与桥台或两端线路纵坡顺接。1.3.7.5反压护道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1软土路基反压护道宜与路堤本体同时分层填筑,反压护道与路堤本体分开填筑时,施工单位必须在路堤填高达临界高度前将护道填筑好,其填筑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2检查反压护道的压实质量。1.3.7.6检查预压土的堆载高度和容重,必须按设计要求的卸载时间卸载,卸载完成后应平整路基面。1.3.8膨胀土路基上路堤填筑的质量控制要点1.3.8.1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排水状况进行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前应结合永久排水设施做好地面水、地下水的排放,排水沟应随挖随砌,铺砌必须及时完成。施工过程中,施工、生活用水不得流入路基范围内。1.3.8.2路基加固工程的基坑回填应严格夯实回填封闭。路基坡角10m范围内不得弃土。1.3.8.3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地质资料的复核和地基处理验收。1.3.8.4避免在雨季施工,应督促施工单位集中力量,分段完成。1.4路堑1.4.1路堑开挖前,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排水沟、堑顶截水沟、天沟。堑顶为土质或含软弱夹层的岩层时,天沟应及时铺砌或采取其他防渗措施。天沟、截水沟检查要点如下:1沟基稳定。严禁将排水挖砌筑在未加处理的虚碴或弃土上。2沟形整齐。沟坡、沟底要平顺,沟内无浮土、杂物。3排水沟应与桥涵及线路排水系统衔接。沟水排泄不得对路基、农田及其它建筑物产生危害。4天沟不得在地面坑凹处通过。必须通过时,应参照路基压实要求将坑凹填平,然后挖沟,并防止不均匀沉降和变形。1.4.1.2不稳定的土质路堑边坡应分层开挖,同时做好边坡加固。开挖和边坡加固有特别要求时,应符合设计要求。1.4.1.3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纵向、水平分层开挖,纵向坡度不得小于4。严禁掏底开挖。当岩层层理大体与边坡平行时,在岩层的走向、倾角不利于边坡稳定和施工安全的地段,应顺层开挖。当层理与边坡成较大夹角时,应采取预裂光面爆破开挖边坡。1.4.1.4石质路堑开挖严禁采用峒室爆破,宜采用深孔、预裂或光面爆破。1采用爆破法开挖施工时,不得造成路堑边坡失去稳定和邻近建筑物的损坏或隐患。2石质路堑开挖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参与爆破设计的审核,且与现场核对相符。爆破施工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3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的边坡面上宜保持炮孔痕迹,硬质岩石边坡炮孔痕迹率应达到50;边坡坡面平顺,凹凸差应小于170mm。1.4.1.5边坡开挖的质量控制要点1正确标出边桩连接线,经常检查边坡开挖坡度。2坡面应平顺、无明显凹凸;无危石、浮土、碴堆、杂物。3平台台面应有路基侧沟排水的坡度。4需设防护的边坡,应按设计及时防护。当不能紧跟开挖防护时,应预留一定厚度的保护层。5检查路堑边坡坡率、变坡点、平台位置、宽度、侧沟排水坡度。1.4.1.6在开挖前和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派专职安全人员随时检查坡顶、坡面的危石、裂缝和其他不稳定情况,并妥善处理。1.4.2路堑基床表层1.4.2.1路堑基床底层施工质量的一般要求见3.3节相关内容。1.4.2.2路堑基床底层施工时,监理工程师还应注意:1如路堑基床底层厚度范围内含有软弱土层,其天然土层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低于设计和验标要求时,应督促施工单位挖除基床底层厚度范围内的天然土层,按设计要求的填料或采用改良土填料填筑。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测。2见证检测路堤基床底层的换填深度。1.4.3路堑基床表层1.4.3.1路堑基床表层施工质量的一般要求见3.3的相关内容。1.4.3.2路堑基床表层施工时,监理工程师还应注意:1见证检测基床表层的换填厚度。2路基面应平顺、无积水,路肩肩棱整齐、曲线圆顺。石质路堑基面超爆坑超过30cm时,应采用浆砌片石填平。基床表层每一压实层全宽必须使用同以种类且条件相同的填料。1.5路基边坡防护1.5.1植物防护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1检查草籽、草皮或植株的种类及数量。对坡面冲沟及裂缝,应督促施工单位填平捣实,坡面应整修平顺、湿润。2检查撒播草籽作业。草籽应均匀落入坡面,与土壤充分接触,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覆盖表土、适当拍压;移植的草皮应与坡面钉合牢固,表面平整。3植物防护施工宜在气候温暖,湿度较大的季节施工。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养护。4检查植物防护范围。植物防护应沿坡面连续覆盖,按验标的规定检查其覆盖率、成活率。5检查防护林带的带宽、行距、株距。1.5.2浆砌护坡(墙)施工质量控制要点1检查防护的布置方式。2检查原材料、砂浆强度、砌筑工艺以及背后填土、沉降缝、泄水孔,排水坡度和基坑的施工质量。3督促施工单位在浆砌护坡(墙)局部超挖或凹陷处应挖成台阶,用与砌体相同的材料砌补,不得回填土、石或干砌片石。4检查变截面护墙的变截面顶及底宽、分级平台位置及尺寸。5检查护坡墙面是否密实、稳固,轮廓线是否顺直。6检查浆砌护坡墙平面位置、高程、坡率、厚度、表面平整度。1.6路基排水1.6.1路基排水系统应与天然沟渠和相邻的桥涵以及路基施工的弃土、取土相结合,组成完整的排水系统。1.6.2路基排水沟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1.6.2.1检查地表排水设施平面位置,其纵坡应和实际地形相协调,不得出现反坡。1.6.2.2检查排水沟开挖断面。铺砌背后及顶部与地面之间应填塞封严,沟底及沟边平顺整齐。1.6.2.3检查地表水沟设置位置、高程、坡度、平整度、宽度、深度、铺砌厚度。1.6.2.4遇有下列几种情况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加固方案:1位于松软土层或遇水软化的软岩层。2纵坡8致使流速较大或流向拐弯处。3路堑内易产生基床病害区段的侧沟。4有集中水流进入的排水沟。5水田、水网地区高度小于0.5m的低路堤地段的排水沟。6取土坑有危害路堤稳定的地段。1.6.3急流槽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1.6.3.1检查急流槽平面位置及过水能力,以及与相邻的排水设备衔接配合情况。1.6.3.2急流槽出口处消力池应能有效降低急流速度,消除冲击能量。主体部分和消力部分的槽底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1.6.3.3槽底应稳固、密实。进口端和出口端的墙裙埋深应在冻结线以下。1.6.3.4检查急流槽断面尺寸、深度、铺砌厚度。1.6.4地下排水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1地下排水设施应与地表排水系统相配套,水路畅通无隐患。2沟底地基应稳固、密实,沟槽内碎石回填应均匀、密实。3检查土工织物铺设层数、方向和连接方法。土工织物铺设应绷紧、伸平,不得褶皱损坏,且无老化、无污染。4检查渗水管铺设位置、连接方式、开挖断面以及附属设备。5检查盲沟及暗沟中心位置、沟底高程、断面尺寸、排水纵坡、检查井位置。1.6.5支撑渗沟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1支撑渗沟应与地表排水系统相配套。2沟底应稳固,砌筑应密实。1.7附属设施1.7.1栏杆、检查梯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1栏杆、检查梯的设置应顺直,且与实际地形协调一致。2金属栏杆杆件应做好防锈处理,不得脱皮。非金属栏杆杆件不得露筋。3边坡安全栏杆立柱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设置应稳固。4金属栏杆杆件的涂料层数、涂刷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漏涂。5高边坡分级平台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6楼梯面应水平并防滑,棱线应顺直。7检查栏杆、检查梯平面位置、构件断面尺寸、安装尺寸、柱垂直度、平台宽度。1.7.2栅栏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1检查隔离栅栏位置与路基中线距离、立柱间距。2隔离栅栏结构尺寸和金属杆件的涂刷层数、涂刷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1.7.3隔离栅栏有关标志的设置位置、结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第二章桥梁工程2.1桥梁工程监理工作2.1.1桥梁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施工准备1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交底,核对施工图纸。编写项目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检查开工准备条件(交桩复测、控制桩(网)复测情况及复核结果,施工机械设备、材料、人员到场情况,工地试验室或外委试验室)等。基础施工地基处理及加固、明挖基础、桩基础、沉井基础等1审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2复核施工放样测量资料。3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试验检查)。4按设计和验标标准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5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或关键工序进行旁站。6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墩台施工上部结构施工桥面和附属设施等1审查竣工技术文件(成桥后的测量资料、各项试验检验资料等)。2整理监理资料。3参加竣工验收。竣工图2.1桥梁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2.2施工前的准备工作2.2.1监理工程师应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交底,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赴现场核对设计文件。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应重点核对:1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和地质条件。2桥涵的结构、孔径、跨度及其它建筑物的协调,桥梁基础的深度是否满足冲刷和抗冻的要求。3桥梁的平面位置、设计高程和主要结构尺寸。4设计中考虑采用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5采用的设计标准、结构细节的质量要求。2.2.2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监理工程师除考虑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应重点审查工艺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安全可靠有效,施工平面布置是否符合现场的条件以及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2.2.3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资质和试验检测范围。如施工单位无工地试验室,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原材料检验和工地日常试验,并对委托的试验室资质证明资料进行审查。2.2.4从事地基基础及主体工程检测及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部(省)级建设行政部门颁布的资质证书(其中桩基检测单位必须具有铁道部资质)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量认证合格书,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2.2.5进场的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相关质量文件,并按规定抽样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批准使用。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和设施,施工单位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鉴定后,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准使用。监理工程师应对其监督,并要求施工单位经常检查,定期校核、标定。2.3基础2.3.1地基处理的质量控制见“3路基工程”的相关内容,同时还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相关规定。2.3.2明挖基础2.3.2.1基坑开挖控制要求1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开挖范围、开挖坡度、支护方案、弃土位置、防排水、安全等措施。2检查施工放样数据、基坑开挖方式和支护形式。督促施工单位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随时进行观测和监测。3当基坑开挖接近基底20cm时,监理工程师应到场检查,应避免超挖,土质基底不得采用大型机械开挖,石质基底不得爆破。4监理工程师检查基底地质条件,见证检测基底承载力(触探仪监测)。勘察设计单位对桥涵地基全部进行现场确认。当发现基础底面处于软硬不均地层时,应由勘察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5检查基坑平面位置、坑底尺寸、基底高程。6检查基底处理和排水情况。挖至标高的地质基坑,不得长久暴露,扰动或浸泡。符合要求后,尽快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基础混凝土或砌筑施工。2.3.2.2浇筑混凝土基础质量控制要点1钢筋、混凝土质量控制参见“2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的相关内容。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基础混凝土浇筑、基础砌筑过程巡视检查。混凝土终凝前不得浸水。2检查基础与墩台的接缝处理。3检查基础前后、左右边缘距设计中心线距离及基础顶面高程。2.3.2.3监理工程师检查基坑回填填料及夯实质量。2.3.3桩基础2.3.3.1钻(挖)孔桩1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成孔工艺、(水下)混凝土灌筑方法、安全等措施。2钻(挖)孔前,监理工程师应复核护筒埋置的施工放样数据。3钻(挖)孔过程中加强巡视检查。对于钻孔桩,重点检查泥浆指标(泥浆比重和含砂率);对于挖孔桩,重点检查开挖顺序、防护措施及防排水工作。4当钻(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监理工程师应核实地质情况,进行成孔检查(采用测绳、捡孔器或成孔检测仪等检查孔径、孔深、孔型、垂直度)。对于钻孔桩,应重点控制沉渣厚度。对于挖孔桩,应重点检查清基情况,孔底应平整,无松渣、淤泥、沉淀或扰动过的软层。5钢筋、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参见“2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的相关内容。监理工程师还应检查钢筋数量、钢筋骨架长度、钢筋骨架直径、主钢筋间距、加强筋间距、箍筋间距或螺旋筋间距、钢筋骨架垂直度。6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并旁站混凝土灌筑全过程(对于水下混凝土灌筑,重点检查导管埋深。挖孔桩可采用直接浇筑混凝土,并宜采用插入式振动器振捣)。7混凝土灌注完成后,桩身顶端浮浆应清理,直至露出新鲜混凝土土面。监理工程师检查桩位中心、桩顶高程和主筋伸入承台长度。8检查桩的混凝土强度(水下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强度应符合设计强度的1.15倍),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9当对桩身混凝土全部进行无损检测、对桩身混凝土质量有疑问和设计有要求的桩进行钻芯取样检测以及桩的承载力试验时,监理工程师应见证试验,并检查检测或试验报告。2.3.3.2桩基承台的质量控制要点1检查桩头沉渣及浮浆凿除情况、承台混凝土施工条件(承台混凝土应在无水条件下施工)。2检查桩头与承台连接。桩体埋入承台长度及桩顶主筋锚入承台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对于大体积承台,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温度控制措施,防止因混凝土内外温差过大而产生裂缝。具体要求见“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的相关内容。4承台施工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台尺寸、顶面高程、轴线偏位、边缘距设计中心尺寸。2.4桥梁墩台2.4.1墩台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2.4.1.1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模板及支架的稳定性、混凝土运输和浇筑方法等。2.4.1.2检查基础面凿除情况及连结钢筋。2.4.1.3检查模板及支架安装质量(参见“2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相关内容)。2.4.1.4钢筋、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参见“2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的相关内容。墩台混凝土施工时旁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4.1.5混凝土宜连续浇筑,当分段浇筑时,应检查施工缝的处理。2.4.1.6墩台施工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对全桥中线、高程、跨度贯通测量结果复核,检查墩台位置及尺寸、墩台边缘距中心线尺寸、表面平整度、墩台支承垫石顶面高程和中心位置、垫石顶面高差、支座十字线、梁端线及锚栓孔位置、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桥台顶道碴槽面排水坡坡度等。2.4.1.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2.4.1.8检查墩台表观质量,应达到:1表面平整,表面轮廓比较清晰线角基本顺直,排水流畅,不积水,支持垫石方正平整,不得空鼓,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正确。墩、台帽与墩、台身衔接平顺。2混凝土表面裂缝宽度(用刻度放大镜检查)不得大于0.2mm。混凝土色泽均匀,接茬处无明显错台、跑模现象。2.4.2台后填土、锥体及其它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1检查台后及锥体填料种类和规格、填筑范围、填筑压实度。2检查砌体的结构形式、位置和砌体反虑层厚度,所用材料质量、规格和数量。3锥体填筑后应刷坡,坡面平整圆顺。监理工程师检查顶面高程、表面平整度、砌体厚度、底面高程。4检查锥体表面质量,应达到砌体选料得当,坡度基本顺直,勾缝无明显缺陷,泄水孔排水流畅。2.5桥梁上部结构2.5.1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架设的质量控制要点1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架(移)梁设备的结构工艺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安全和防护措施等。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桥下严禁车辆、船及行人通过。2监理工程师要现场检查梁的质量、规格和龄期,检查梁的出厂合格证、静载试验报告、张拉放张记录,对外观进行检查,并作好验收记录。3检查桥梁墩台的高程、中线、孔跨、支座中心线、支承垫石标高,复核施工单位的测量资料。4运梁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所经线路的质量,查阅线路验收记录,检查梁存放和运输支点的位置、运梁车的试运行情况。5检查架(移)梁设备和吊(顶)具(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及其在工地进行的静(动)载试验、试运转和验收情况,并做好记录。未经验收合格的架(移)梁设备和吊(顶)距,不得进行架(移)梁作业。如用架桥机架设时应按铁路架桥机架梁规程执行,监理工程师应对架桥机拼装及调试过程进行检查。6架梁前,检查桥头线路的加固与预压情况。架设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梁的吊梁位置,并对顶梁、捆梁、吊梁、落梁就位、安装支座等步骤进行检查,特别要检查安全措施,避免梁体倾斜、翻倒。7梁体就位后,检查梁端部的错位量、支座下座板中心。8支座安装的质量控制见4.5.8的相关内容。9梁架设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架梁的表观质量,应达到全桥梁体基本平顺,梁体稳固,梁缝均匀,梁体无损伤,横向联结牢固,接头混凝土浇筑密实,外观整齐。两侧挡碴墙外缘平直圆顺。10横隔板如需张拉,应等接头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才能进行张拉和压浆。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张拉和压浆记录。2.5.2TK-YZM圆柱面钢支座2.5.2.1支座进入工地后,监理工程师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并根据铁道部现行规定对支座品种、规格、性能、结构、涂装质量、外观尺寸和组装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才能进行安装。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抽查试验,监理工程师见证试验。2.5.2.2TK-YZM圆柱面刚支座用料要求1金属材料:支座铸件采用ZG270-500,质量应符合GB/T11352-89的规定,铸件不得有气孔、夹渣及裂纹,应逐件经超声波探伤检查。Q235钢板,技术条件符合GB/T799-88的有关规定。不锈钢板材质应符合GBT1220-92的要求。2非金属材料:三元乙丙橡胶卷材机械性能应满足HG240的有关规定。聚四氟乙烯板采用新鲜纯料经模压烧结而成,原料的平均粒径不得大于50微米,成型压力不小于30Mpa,应满足GBJ3026-97的规范要求。2.5.2.3支座安装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桥梁跨距、支座位置及预留锚栓孔位置、尺寸和支座垫石顶面高程、平整度。2.5.2.4支座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以下内容:1支座安装位置。要求支座上下座板必须水平安装,固定支座上下座板应互相对正,活动支座上下座板横向应对正,纵向预留错动量根据支座安装施工温度与设计安装温度之差和梁体混凝土未完成收缩、徐变量及弹性压缩量计算确定,并在各施工阶段进行调整,当体系转换全部完成时梁体支座中心与设计要求相符。2支座与梁体及垫石之间垫层材料质量及强度。支座与梁底及垫石之间必须密贴无孔隙,支座配件必须齐全,水平各层部件间应密贴无空隙。3支座锚栓质量及埋置深度和螺栓外露长度。支座锚栓固结应在支座及锚栓位置调整准确后进行施工,预留锚栓孔必须填满捣实,填料种类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5.3明桥面和桥梁附属设施2.5.3.1明桥面的质量控制要点2.5.3.1.1明桥面铺设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1施工单位按桥上线路纵断面进行桥面枕木类型、刻槽深度布置图设计。2明桥面的材料质量和规格,查验产品合格证。2.5.3.1.2明桥面铺设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1桥枕、枕木、钢梁间联结。采用小锤敲击等方法检查,必须牢固、紧密、位置正确、整体性好并符合设计要求。2明桥面铺设质量。监理工程师每孔梁检查2处。3明桥面铺设完成后,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并检查其观感质量,要求桥枕表面无明显损伤,布设符合规定,护木基本顺直,外露螺栓高度基本一致,接缝基本严密。2.5.3.2人行道、避车道的质量控制要点2.5.3.2.1检查所用材料质量和规格,检查产品合格证。2.5.3.2.2检查支架与桥梁的联结、钢结构涂装质量。2.5.3.2.3人行道及避车台安装完成后,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检查。1步行板面应平整、无明显损伤、排列均匀、铺装平稳、嵌缝基本密实,相邻高差不大于3mm。2栏杆、扶手应无明显缺陷,涂装符合标准,预制组装构件表面平整,配件齐全,安装牢固,扶手基本顺直。2.5.3.3附属设施的质量控制要点1检查所用材料、设备的质量和规格,检查产品合格证。2检查围栏、吊栏及检查梯(车)的安装、电缆槽安装、声屏障的安装、接触网支座位置及照明设施的质量。3设施安装完成后,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检查其观感质量,要求配件齐全、联结牢固,检查车走行灵活。涂装涂层表面应平整,颜色均匀,无涂层漏底、漏涂、涂层剥落、涂膜破裂、划伤、流挂等现象。第三章隧道工程3.1隧道工程监理工作3.1.1隧道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图1熟悉设计文件,核对施工图纸,参加设计技术交底。2复核施工单位的交桩复测资料。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检查开工准备条件施工准备明洞、洞口工程开挖、浇(砌)筑开挖、监控量测洞身、辅助洞室1复核施工放样测量资料2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施工试验、检验工作。3按设计和验收标准要求对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进行检查和验收。4对重点部位或关键工序进行旁站。5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防排水洞身、辅助洞室、明洞衬砌洞身、辅助洞室、明洞附属设施1审查竣工技术文件2整理监理资料3参加竣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图3.1.1隧道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图3.1.2熟悉设计文件,现场核对施工图纸。1核对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情况。2核对隧道出入口设计里程与现场是否协调。3核对弃碴位置选择是否便于施工、环保、安全,是否经环保部门审批。3.1.3参加设计技术交底3.1.4复核交桩复测资料。3.1.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1.6检查进场原材料1审查进场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建设单位供应的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原材料,监理工程师检查采购合同复印件、生产厂家资质证明等。2通过外观检查、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等方式,按现行验标规定对实物进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材料禁止用于工程。3检察原材料存放。要求施工单位对原材料进场时间、产地、数量、批次、品种、规格和检验状态分别作出明显标识。3.1.7检查开工准备工作,审批开工申请。3.1.8监督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按验标规定的频次取样,并按验标规定的频次见证试验。3.2明洞和隧道洞口开挖、浇(砌)筑3.2.1审批开挖施工方案3.2.2复核施工放样测量资料,核对隧道出入口里程、高程。3.2.3检查注浆材料、管棚、钢架、钢筋网、锚杆、锚固剂、混凝土材料等全部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并对实物进行检查。3.2.4巡视检查开挖施工过程。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施工,发现影响洞口安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3.2.5采用锚杆、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措施加固洞口边、仰坡或进洞前采用管棚、超前小导管注浆等超前支护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进行检查验收,有关要求见3.4支护。3.2.6对明洞边墙基础、洞门端墙、翼墙、挡土墙基坑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基底以及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见证检测。3.2.7明洞和隧道洞口(门)混凝土浇筑、砌体砌筑施工监理的有关要求见“2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的相关内容。3.2.8检查隧道洞门边仰坡开挖范围及尺寸。3.2.9抽查隧道洞门排水沟、截水沟位置、深度、坡度。3.3隧道洞身和辅助洞室开挖3.3.1审批开挖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采用钻爆法开挖,应审批钻爆设计,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检查爆破效果,不断提高爆破水平。隧道施工中,爆破作业除应符合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2003)(上册)第3.6节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2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m;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机警洞间不小于50m;双线上半断面开挖时不小于400m;双线全断面开挖时不小于500m。3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照明不足;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没有警戒好的。4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5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6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断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无瞎炮;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7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8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当采用钻孔台车平行钻凿深孔爆破并采取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项限制:制订操作细则,并经批准;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钻孔与此同时装药孔至少隔开一排,其距离不小于2.5m;钻孔与装药人员必须分区。9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10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远离洞口50m以外。若洞口距开挖面大于1000m时,可在洞内适当地点设立加工房,但应符合下列规定:存储药量仅限于当班用量;洞深应大于10m,并与隧道中线有60的交角,设有两道外开的门;设立明显的标志和专人看守;加工房设在坚固的围岩中,并应设置栏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11采用电雷管起爆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有关规定。3.3.2施工通风3.3.2.1审批施工通风设计3.3.2.2检查通风监测人员在岗情况、通风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及监测记录。要求工单位安排专人监测隧道内空气质量,保持风机、风管等通风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保持洞内氧气含量、粉尘浓度、有害气体浓度、温度和噪声等指标符合国家关于劳动安全的有关规定。3.3.2.3导坑开挖面风流中,按体积计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3.3.2.4洞内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3.3.2.5作业开挖面复工时,必须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入。3.3.2.6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口停留。3.3.3检查开挖断面的中线、高程测量记录,抽测中线、高程。3.3.4检查开挖施工记录和开挖面地质素描。当处于地质地段或围岩向不良地质变化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并采取相应措施。3.3.5加强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开挖后及时支护。设计采用超前小导管注浆进行超前支护的,其质量要求见“5.4支护”的相关内容。3.3.6检查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的炮眼痕迹保存率、边墙基础高程、隧底轮廓。3.3.7对边墙基础、仰拱及隧底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基底应无积水浮渣。3.3.8对隧底加固处理部位按设计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3.3.9超挖控制与处理3.3.9.1督促施工单位对连续较大超挖情况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3.3.9.2监督施工单位对已经超挖的地段按实际开挖断面进行支护,超挖回填处理应在支护施工完毕后进行。3.3.9.3检查超挖处理情况:1边墙超挖应在防水板挂设前处理完毕。2边墙脚至其上1m范围内用与衬砌同级混凝土回填,边墙脚其上1m至起拱线之间的超挖可用M10水泥砂浆砌片石或片石混凝土回填。3拱部超挖应采用与衬砌同级混凝土回填。拱部发生塌方时应组织变更设计并按批准的变更设计方案处理。4仰拱超挖部分应采用同级混凝土回填,处理过程旁站。5底板超挖部分按设计要求处理,处理过程旁站。3.3.10欠挖控制与处理3.3.10.1检查施工单位断面轮廓测量及其记录。欠挖部位应在初期支护施工之前处理完毕,施作支护前施工单位应测量断面轮廓。3.3.10.2隧道不应欠挖。当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可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m2不大于0.1m2)侵入衬砌,整体式衬砌欠挖应小于10cm,其它衬砌不大于5cm。拱脚和墙脚以上1m断面严禁欠挖。检查施工单位测量记录,现场核对开挖断面,必要时采用仪器测量。3.3.10.3检查隧底高程,隧底范围岩石局部突出每1m2不大于0.1m2,侵入断面不大于5cm。3.3.11不定期检查弃渣场。弃渣符合环保的有关要求且不应影响既有建筑物的安全,施工单位在设计指定的弃渣场集中堆放,必要时按设计要求修筑弃渣挡墙。弃渣挡墙应坚固牢靠、保证安全,有关要求见“2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的相关内容。3.4支护3.4.1审批支护施工方案,辅助坑道与正洞相连及其附近地段的支护加强措施与安全措施。3.4.2复核施工放样测量资料。3.4.3检查注浆材料、钢架、钢筋网、锚杆、锚固剂、喷射混凝土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对实物观察检查。3.4.4锚杆3.4.4.1钻孔前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系统锚杆孔位标记位置和数量。3.4.4.2检查锚杆孔深、孔径、垂直度。发现普通水泥砂浆锚孔流水时要求施工单位在附近另行钻孔安设锚杆,并采用注浆法堵塞废弃钻孔。3.4.4.3清点系统锚杆安装数量,检查锚杆垫板与基面密贴情况及锚杆安装偏差。3.4.4.4如采用水泥砂浆锚杆,检查锚杆孔内灌注砂浆的饱满密实程度。3.4.4.5如采用早强药包锚杆,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向孔内送药包的专用工具。3.4.5超前小导管3.4.5.1检查超前小导管长度、纵向搭接长度、与支撑结构的连接。3.4.5.2抽查施工偏差。3.4.5.3检查注浆施工记录。3.4.6钢架(格栅钢架、型钢钢架)3.4.6.1检查首榀钢架试拼效果。3.4.6.2检查钢架安装位置、接头连接、纵向拉杆及立柱埋入底板深度。钢架底部不得有虚碴,沿钢架外缘每隔2m应用钢楔或混凝土预制块与围岩顶紧,钢架与围岩间的间隙应采用喷射混凝土喷填密实。3.4.6.3超挖部位钢架应特殊制作,钢架安装与实际开挖断面相适应。3.4.6.4抽查钢架安装偏差。3.4.7喷射混凝土3.4.7.1检查控制喷层厚度标志埋设数量、标定长度及安装质量。3.4.7.2抽查钢架保护层厚度。3.4.7.3检查控制喷层厚度标志或按凿孔抽查测量厚度。3.4.7.4喷射混凝土检查验收见“2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的相关内容。3.4.7.5检查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情况。3.4.8检查钢筋网片铺设质量及搭接长度。3.4.9检查喷射混凝土养护情况。3.5防排水3.5.1审批施工单位防水和排水施工方案。如采用止水带防水的环向施工缝,重点审核止水带安装工艺。3.5.2检查止水带、止水条,防水板及土工复合材料,涂料防水层所用材料,注浆材料,盲管(沟)材料等原材料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对实物观察检查并见证取样检测。3.5.3洞外防排水3.5.3.1检查施工用高压水池位置及防渗处理情况。高压水池远离隧道中线,水池壁做防渗处理,溢水有疏导设施。3.5.3.2检查洞顶地表处理。3.5.4洞口防排水3.5.4.1检查洞口边坡排水沟、仰坡坡顶截水沟结构型式和位置,及洞内外排水系统的连接。3.5.4.2检查不铺砌水沟基底处理及缝隙填实情况。按“2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的有关要求检查浆砌水沟的砌筑质量。3.5.4.3抽查洞口边坡、仰坡的排水沟和截水沟断面尺寸。3.5.5洞内防排水3.5.5.1洞内排水沟(槽)1检查底板和仰拱填充表面坡度、洞内水沟结构型式、沟底高程、纵向坡度,水沟外墙距线路中心线的距离,以及进水孔、泄水孔、泄水槽的位置和间距。2检查盲管(沟)、暗沟、泄水槽及其中配置的集水钻孔、排水孔(槽)和水沟组成的系统排水效果。3抽查水沟断面尺寸及盖板规格、尺寸、强度、外观质量。3.5.5.2施工缝与变形缝1检查边墙水平、垂直施工缝留置位置及处理。2检查止水条安装质量。遇水膨胀止水条安装前检查是否受潮膨胀。采用塑料、橡胶、金属止水条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位置准确、固定牢靠。3检查变形缝处止水带接头连接质量。4采用界面剂处理施工缝、变形缝时,检查界面剂产品合格证,抽查施工配合比、涂刷质量及养护。3.5.5.3防水板1检查防水板基面处理、铺设范围及铺挂方式。2抽查搭接宽度和焊缝质量。3.5.5.4涂料防水层1检查防水层的基层处理。2检查防水层厚度及施工质量。3检查防水层及其转角处、变形缝等细部做法质量。4检查防水层的保护层厚度及保护层与防水层粘结质量。3.5.5.5注浆1检查施工单位注浆材料性能试验报告,并见证检验。2检查施工单位浆液配合比试验报告,并见证试验。3抽查注浆施工记录,抽查注浆范围、注浆压力、注浆量及注浆孔的数量、布置、间距、孔深。4见证检查注浆效果。采用钻孔取芯、压水(或空气)等方法检查。3.5.5.6盲管(沟)1检查盲管(沟)布置、间距、连接质量。2检查盲管(沟)的综合排水效果。3抽查盲管(沟)的构造、成型尺寸和坡度。3.5.5.7混凝土1审批水库、池沼、溪流、井泉附近衬砌防渗措施。2加强计量、振捣等环节巡视检查。衬砌抗渗等级设计无要求时,不得低于P6。3检查衬砌防水效果。电气化铁路隧道衬砌表面基本不渗水,非电气化铁路隧道衬砌表面不滴水。3.5.6明洞3.5.6.1检查明洞顶部、内墙及洞门墙背防水型式。3.5.6.2涂料防水层检查验收的有关要求见5.5.5.4的相关内容。采用卷材防水3和水泥砂浆防水层应符合房屋工程屋面防水的相关规定。3.5.6.3检查截水沟、排水沟、纵向盲沟、盲管等排水设施的位置、结构尺寸。3.5.6.4抽查明洞拱背的粘土隔水层与边、仰坡的搭接质量。3.6衬砌3.6.1审批衬砌施工方案3.6.1.1洞门施作时尽量避开雨季和洪水季节,尽早施作洞门及洞口段衬砌。3.6.1.2洞门衬砌拱墙应与洞内相连的拱墙同时施工,连成整体。3.6.1.3合理确定灌注速度和拆模时机,防止二次衬砌混凝土开裂。3.6.2衬砌模板、钢筋安装3.6.2.1检查衬砌模板台车、移动台架及其设计资料、产品合格证。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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