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全员B证知识点考点汇总

上传人:feng****ing 文档编号:53528688 上传时间:2022-02-10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17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8安全员B证知识点考点汇总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2018安全员B证知识点考点汇总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2018安全员B证知识点考点汇总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亲,该文档总共2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8安全员B证知识点考点汇 总安全员B知识点汇总1. 安全生产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保证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生产 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进步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动的总 称。2. (劳动保护)是指依靠科学技术和管理,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消除生产过程中危及人身安 全和健康的不良环境、不安全设备和设施、不安全环境、不安全场所和不安全行为,防止伤亡 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总称。3. 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的共同点是(保证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4.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5. (企业全面负责),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构建我国安全 生产管理体制的新思路。6. 在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7. 在企业建立的五项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最重要、最基础、 最核心的管理制度。8. 企业各个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必须责任交底,均在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上签字确认。9.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都应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与报告调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五大基本制度。10.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现已逐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企业负责、行政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11.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法定主体,是指企业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义务。12. 反馈原理是控制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概念,反馈是把控制系统输出信号反送回来,对输入 与输出信号进行比较,比较差值作为系统输入信号,再作用系统,对系统起到控制的作用。在 现代管理中对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3. 封闭原理强调,一个有效的现代管理系统(必须是一个封闭系统、必须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可以采用多级闭环反馈系统)。14. 弹性原理是指(在系统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千变万化的形势下进行、管理必须要有很强的适应 性、管理必须要有很强的灵活性 ),才能有效地实现动态管理。15. 隶属于人本原理的二级原理有:(能级原理、动力原理、激励原理)。16. 激励原理就是(用科学的手段激发人的内在潜力、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本原理的 二级原理)。17. 能级原理(能级原理是指管理系统必须是由若干分别具有不同能级不同层次有规律地组合而 成、在实际管理中如决策层、执行层、操作层就体现能及原理、人们常说责权利的统一就是利 用了能级原理)。18. 动力原理是指管理要有强大的动力,要正确的运用动力,使管理运行持续而有效的进行下去。19.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安全生产负责。20. “安全与生产是统一的,也必须统一:管生产的要管安全,安全与生产同时要搞好”这是_安全生产管理_原则的最早提法。21. “三同时”原则是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2.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 入个人工作档案。23. 安全生产的三大基本措施是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24. 通过资金保障确保安全工程与技术硬件的投入以实现技术系统的本质安全化,这是安全生产管理三个基本措施中的安全技术措施。25.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应将“三大管理措施”具体落实到位。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中最缺乏的是安 全管理措施。26. 安全教育措施是指通过对全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以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包括意识、知识、技 能、态度、观念等综合安全素质。27. “三不伤害”原则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28. “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发生安全事故后(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追究责任不放过、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29. 安全生产管理原则中的“五同时原则,是指企业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开展安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30. “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等项活动中,有关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自始至终地参加这五个工作环节,且有发言权和否定权。企业生产组织及 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开展安全工作。企业在管理生 产的同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31. 我国法的渊源主要由各种成文法构成,即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 国际公约)等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32. 法的渊源是指具有不同法律地位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称。33. 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不属于我国国内法的范畴,但经我国政府签订、加入、承认后 的国际条约对于我国国内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公民也有约束力。34.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该条文属于(禁止性)规范。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 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5. 凡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必须是独立承担责任,即只能限于违法者本人,不能株连其亲属或其他人。这是认定法律责任中的_责任自负原则。36. (刑事责任)是所有法律责任中性质最为严重、制裁最为严厉的一种。刑事责任的主体主要是公 民但也可以是法人。3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2 )年内未被追诉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38.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违法行政的规定或因行政法的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两个方面。39. 在行政处罚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主体对持有许可证和执照能从事该类活动的相对人永 久性地取消其许可证和执照。40. 公民和法人因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应承担的行政处罚,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许可证和执照、拘留)。41. 警告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的告诫和谴责,它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向本人宣布和送达。 不是简单随便的口头批评。42. 没收非法财物和非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违禁物品、其他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43.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主体对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对人,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限制其(生产经营活动资格)的处罚。44. 暂扣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主体对持有许可证和执照能从事该类活动的相对人,因其有违法行为而在一定期限内暂行扣押其执照和许可证,使之暂时失去从事该类活动资格的处罚。45. 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是指处罚主体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步骤和方式,有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听证程序、执行程序。46. 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47. 听证程序不是一种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行政处罚程序,只是普通程序中 的一道环节。48. 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是行政机关对应受罚人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处罚决定的程序活动。对于 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在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执行当 场收缴罚款程序时,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未向当事人出具省 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49. 普通程序是(对一般违法案件实处处罚的基本程序、相对严格、完整、适用广泛)。50. 简易程序是当场实处罚的一种简便程序。手续简单、时间快、效率较高,但只能针对案情简单、清楚、处罚较轻的违法案件。51.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要加强对受罚人的法制教育、使其知道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让其今后能自觉守法、达到处罚的真正目的)。52. 行政处罚中的公开原则是指处罚公开,具体包括(处罚的依据要公开、处罚的程序要公开、在行政处罚的实施过程中,要保障当事人的申辩权和了解情况的权利、行政主体的处罚活动应接受相对人及社会的监督)。53.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主体、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惩罚性质上属于行政制裁)。54. 行政处罚的实旋机关对一个违法对象的同一违法行为,如罚款只能一次,但可以实施除罚款以 外的其他行政处罚。55. 建筑施工企业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一般事故增加30,较大事故增加60,重大事故超过120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56.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规定有(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60日、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至90日、发生重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至120日、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事故的,在有关处罚时限规定的基 础上,再处延长暂扣期30日至60日的处罚;其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57.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被两次责令停止施工的、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在同一市、县内三个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 )有关部门将提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 并附具企业及有关工程项目违法违规事实和证明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相关询问笔录或其它证 据材料。58. 建筑施工企业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按(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30日、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60日、发生重大事故或一二累计处罚超过120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59.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满前10个工作日,企业需向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颁发管理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对被暂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应当在暂扣期满时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复查不合格的,增加暂扣期限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60.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的处理方式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自吊销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满前10个工作日,企业需向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颁发管理机 关接到企业需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后,应当对被暂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应当在暂扣期满时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复查不合格的,增加暂扣期限直至吊销安全 生产许可证)。61. 三类人员证书:一般事故死亡 12人,暂扣1年。较大事故死亡35人,暂扣2年,死亡69 人,暂扣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发生重大或特大事故,注销,终身不得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62. 安全生产许可制度适用范围是五大高危企业: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 竹、民用爆破器材。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安全生产条件)。 有关研究表明,生产安全事故与人有关的因素为88%,与物有关为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明确地提出了企业13项具体的安全生产条件。13项安全生产条件不包含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条件评价:一级完善,二级比较完善,三极基本符合需要改进,四级不符合,五级严 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基本方式有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安全生产条件综合评价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就安全生产条件的特征来说,忽视任何一个条件,都有可能造成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给安全 生产管理造成重大的影响。这是由安全生产条件的(均衡性)所决定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中规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 )经建设主管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安全生产法规定,下列(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 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条件的特征表明(安全生产条件不等同于安全生产业绩,它是生产活动前应具备的条 件、“物的安全状态因素”受人的因素作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一定发生事故、安全生产 条件在前,安全生产业绩在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确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第一条就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目的,旨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 康。危险因素是(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有害因素是对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死亡 3/10/30重伤10/50/100损失1000/5000/1 亿,以上包含,以下不包含。五大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伤害。高出坠落排第一触电 分钟内开始救治者,90%可能复苏成功,触电 分钟内开始救治者,50%可能复苏成 功,触电(12)分钟内开始救治者,很少救活。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经专家评审或者论证后,由企业主要负责签署发布。工程项目现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有(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基本方法,包含有接报、设点、(报到、救援、撤点、总结)等内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编 制、实行联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编制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后应报施工企业审批。和备监资料一起到工程所在地市、县(市)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的部门备案在应急救援预案中,企业救援组织与人员的要求有:应落实企业本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明确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第一责任人、企业本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分工合理、对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分工提出管理要求、落实企业本部安全生 产应急救援组织人员联系方式、 对涉及分包的施工现场提出将分包单位人员纳入救援组织的要 求企业内部自我管理机制主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生产经营机构、企业职 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以及职工)组成。企业内部自我管理机制组成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企业安全管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制定和真正落实是企业能否自我监督、自我调节的关键)。安全费用:矿山2.5% 机电安装工程为1.5%市政公用工程为1.5% 房屋建筑工程为2.0% 电 力工程为2%铁路工程为2.0%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要求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 费用、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使用情况按管理权限可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安 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不包含保险90. 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建筑总承包:特级6人一级4人 二级和以下3人。 专业总承包:一级3人 二级和以下2人。劳务分包2人。分公司区域公司2人。91. 施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有(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按照建筑面积或工程合同价配备、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劳务分包单位按照施工人数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 数的5%o、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以上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92.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企业委派,并有相应的委派管理文件。93. 项目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项目技 术负责人。94. 总承包单位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人、1亿元 及以上的工程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每年)必须参加一定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即继续教育)。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96.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业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相应安全资格证书。97. 用人单位特种作业人员首次取得资格证书后,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98. 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是(年满18周岁、初中及以上学历、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 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99. 建筑施工现场的场(厂)内机动车司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 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100.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后的考核管理既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的考核,也包括用人单位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用人单位考核包含建筑租赁单位、劳务单位和施工企业等单位。101.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后的考核管理既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的考核,也包括用人单位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用人单位考核包含建筑租赁单位、劳务单位和施工企业等单位。102. 江苏省建设主管部门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设置的基础上,增加的特种作业工种有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103.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104.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施工过程的危险部位和环节及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针对危险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作业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 取的避险和救援措施)。10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106.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的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107. 下列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开挖深度超过5m含 5m)的深基坑工程搭设高度超过8m的高大模板支承工程架体高度 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搭设 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提升高 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108.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十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搭设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卅、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109. 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110. 建筑施工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 )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建筑施工专项方案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 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111.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112.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 交底。113.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恨据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 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11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115.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116. 深基坑工程的前期工作的主导单位是(建设单位)。117. 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进行技术交底。118. 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风险因素分析、 工程危险控制点与难点、施工方法和主要施工工艺)等内容。119. 深基坑开挖达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标准时,(总承包单位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长驻施工现场,随时处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技术问题。120.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者加固的地基、 基础进行验 收,并留存记录。121.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12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应履行相应的高大模板支撑监督管理。123.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会,以下(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勘察、设计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论证会。124.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险情,并采取应急措施,边施工边整改,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 工。125. 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 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126.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127. 施工单位对电梯井门应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电梯井内每两层、且不超过10m应设置一道安全平网。128. 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129.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0.8)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 设1. 2m高的临时护栏。130. 建筑起重机械自安装验收或者安装质量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30 )日内,使用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131.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变化、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 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132.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133.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的 安全职责: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 卸所需的施工条件。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 资格证书。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13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所称的建筑起重机械,是指(已经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安装、拆卸、使用、在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135.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 )实施监督管理。136. 起重力矩为630 1250kN?m不含1250kN?m)的塔式起重机,出厂年限超过(15 )年时,应进 行评估后方可继续使用。137. 根据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筑起重机械登记管理事项包括(产权备案、安装 拆卸告知、使用登记、使用登记注销)。138. 建筑起重机械存在下列(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 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 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情形时,特种设备备案机关不予备案。139. 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交(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等资料。(不包含安装使用说明书)140. 工程项目部(每周)应对临时用电工程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14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台及以上或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142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43.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各查。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 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144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保持同步。对于房屋建筑工程,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 (3 )层。145. 施工现场防治大气污染要求。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米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圭寸闭、降尘措施。从事土方、 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取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146. 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有红、黄、绿、蓝四种颜色。红色:禁止、停止黄色:警告、提示蓝色:指令必须遵守 绿色:提示、安全状态、同行。147. 绿色施工第一责任人为(项目经理),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并指定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148. 绿色施工总体框架由(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 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组成。149.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环境保护、节材、节水、节能、节地)的施工活动150. 绿色施工导则要求施工现场应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 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 建筑垃圾30% 土石方50% 临时设施利用率90%151.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米,不扩散到场区外。152. 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要求有(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 闭存放、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场区内可能引 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浇筑混凝土前清理灰尘和垃圾 时尽量使用吸尘器,避免使用吹风器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153绿色施工导则要求建筑垃圾控制(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 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 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154. 绿色施工的水污染控制要求有: 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施工现场应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保护地下水环境、在缺水地区或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地区,基 坑降水尽可能少地抽取地下水、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155. 特种设备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情况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156. 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成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15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158. 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159.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可提前 (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 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160. 对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书面)告知其不发证的 原因。161.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新设备时,应当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必须使从业人员(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16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特征主要表现在(隐蔽性)。163. 为了做好危险源的识别,可以把危险源按工作活动的专业进行分类, 采用危险源提示表的方法, 进行危险源辨识。164. 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施(淘汰)制度。165.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166. 气瓶应远离火源,与火源的距离不应小于 (10)m。167.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义务由(出租单位)负责,法 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68.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在事故多发的使用环节,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负责,使用 单位负有对特种设备的报废义务,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69.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在事故多发的使用环节,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负责,并负有对特种设备的(报废义务),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70.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171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应当做到(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进行评估、制定应急预案、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172.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173 .安全生产法规定,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 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174. 我国的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两类。基本法律是(刑法、民法、诉讼法)。175. 有关法律规定,因特殊原因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17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撤职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77. 时效免责是指违法者在其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法律特别规定,违反法律的行为超过一定的期限后,就不再追究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因时间流逝而消失。178. 认定法律责任,必须坚持的原则有责任法定原则 责任自负原则 责任平等原则179.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生产安全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30%,发生较大事故的40%,发生重大事故的60%,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80%。180. 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 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181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配备或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 的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或未对前述 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最严厉的处罚将是(停产停业整顿)。18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考核应当具备基本资格条件,下列不符合的是(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183. 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 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184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建立特种设备安 全技术档案,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白行检查,对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校验、检 修,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185. 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这里的“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包括中国人也 包括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186.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施(淘汰)制度。187. 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188. 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条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企业建立有奖惩规定)。189. 安全生产许呵证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0.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标志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体系的正常运转19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行政法规规定 的)的安全生产条件。192.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颁发管理机关 (必须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 新审核、若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符合安全生产 条件的企业办理延期手续)。193. 中华人民其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本具备法和有关法律的安全生产条件、 应当具备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具备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94. 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目的包括(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195. 安全生产管理中“五大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与报告调查制度。196. 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包括 生效时间 失效时间 溯及力问题。197. 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不同于其他方面的安全生产评价,最大的特点是对人的安全行为评价及动 态监管。198.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监管要求有(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日常动态 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在“三类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以及因施工资质升级、增项而使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对分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承建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的日常动态检查企业其它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199. 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是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衍生出的管理手段。200.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时,应当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负责人证件)。201. 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企业和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必须要求施工企业提供是否符合开工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报告。20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机构设置、组织形式、决策权限、监督方式、调节机制、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等组成。203.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204.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确立了在我国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205. 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互相碰撞 的安全措施。206.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超重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的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 的检查、维护和 保 养,并做好记录。在建筑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记录移交出租单位。 。在建筑 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应当将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出租单位。207.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包括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 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208.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209. 奖励性规范是指给予(各种对社会做出贡献)的行为,予以表彰或者特殊奖励的法律规范。210.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211. 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 贝U,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212. 精神安全文化是指企业全体职工的安全认识、安全思维、安全价值观、(安全道德规范)和行为标准等,又称为企业安全文化的“软件”。213.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参差不齐、悬殊较大,其主要原因 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问题。214.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作业的负责人、现场安全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毒有害气体肤 范知识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可从事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的施工作业。21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除外)的任职资格条件为,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从事建筑企业管理工作 3年及以上。216. 实践证明:安全生产管理问题最终都可归结在安全生产责任方面,许多管理方面出问题都是职责不明、追责不严引起的。217. 劳动法确定的劳动者在劳动保护方面享有的权利有:依法享受劳动保护;向本单位提出关 于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上级机关反映本单位劳动保护工作的情况;拒绝接受违章指挥;接受劳动保护培训。218. 企业和施工现场都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与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是(形成有机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219. 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220.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 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00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00未 成年工是指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 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221. 命令性规范,是指(权利、义务的规定十分明确、必须履行、不允许人们以任何方式变更和违 反)的法律规定。222.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223.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体现全员性,并应符合下列管理要求(企业各个部门与人员岗位清晰,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企业各个部门与人员岗位均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应以文件形式确立企业各个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必须进行责任交底企业各个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均在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上签字确认企业有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的管理机制,考核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明确,措施能够落实224. 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对(安全劳动防护用品资金、安全教育培训宣传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安全生产先进奖励资金)等费用提出管理要求。无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225.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体系,应满足(施工现场各个部门(包括分包单位)与人员岗位清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能够落实到有关部门(包括分包单位)和责任人施工现场各个部门(包括分包单位)与人员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合理、有效,目标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能够确保良好的运转状态施工现场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能够有机的联系)等要求。226. 安全生产管理通常是指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 一系列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227.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 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抽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榆查。22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各方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 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229. 建筑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深基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 位组织编制。230. 危险性铰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及管理基本要求有(BCDE。多选题)B.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C.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D.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 E.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专项方案可由总承包单 位组织编制.231. 安全生产管理中介机构包括(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专业从事安全生产咨询服务)的社会法人232. 多项选择题233. 2职业健康安全的内容与安全生产或者劳动保护的含义基本相同均与法律法规管理机制组织制度技术措施宣传教育)等手段,来确保人身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不包含资金保障234. 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才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坚持三点: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依规不能自定条件或者降低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35.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原则是指对企业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其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农民工、临时工)236. 狭义的法律,是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 律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237. 宪法大于法律大于行政法规。238. 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主体、职权必须是法定的,它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处罚。无明文规定不得处罚。这体现了行政处罚的处罚法定原则。239.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只有在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以上三者)明确规定应予处罚、给予何种处罚时,才能受处罚;没有规定的,不受处罚。240. 特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行政规章。241. 行政规章具有法的属性。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法的普遍性、规范性和法制性的特点是国家意 志的体现,具有普遍的约束力。242.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安全生产的概念也在不断地发展。我们应从理论A、政治 B 、经济 D、伦理 E、社会影响等不同角度来理解安全生产,从而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无历史24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的职责有(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有越权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244. 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其显著特点包括(该机构的职能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该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考核指标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绩效挂钩该机构不具体承担其它生产任务或者完成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经济考核指标 )。245. 发生创伤性出血时,应根据现场条件及时、正确地采取()止血法等暂时性的止血方法止血。A.压迫 B 指压 C 弹性止血带246. (施工项目负责人)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管理职责。247. 一概遵守过错原则(就会导致受害人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补偿。248.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m。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概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障,是企业安定的基础,是国家兴旺的根基。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