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11/7/2009,#,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 材:,崔东红,肖萌,.,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务,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9,月,参考书:,1.,张志勇,.,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1,月,2.,陈天鹏,.,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16,年,1,月,3.,王俊安,.,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9,年,5,月,4.,刘志杰,.,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基本知识,第,8,章,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基本知识,教学方法与手段,结合相关法律制度,以理论教学,+,案例教学方式展开。,特点、性质及重要性介绍,工程的发承包是在建筑市场上通过招投标完成的经济活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揭示了建筑市场的一般规律,指出了市场主体应遵循的原则和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方法。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工程招标投标的能力,合同管理能力是工程管理人员的核心竞争能力。,工程招投标是将各个建筑市场主体联系在一起的主要途径,是形成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之间有机联系的纽带。工程承包合同,又是后续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控制、工程安全管理、工程成本管理等工程项目管理内容的基础。,本课程是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与法律法规相融合的一门边缘课程,是培养工程项目实施人员依法施工、依法监理、依法管理的一门承上启下的综合性课程。,第,8,章,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基本知识,参考资料,1,、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主编:卢谦 清华大学出版社),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级建筑师考试用书),(主编:一建考试委员会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级建筑师考试用书),(主编:二建考试委员会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复习招投标的概念,招投标的原则,招标的方式,第,8,章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基本知识,本节课教学目标及内容,1,、掌握招投标的程序及相关知识(重点、难点),2,、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及作用,3,、了解合同的效力和订立过程,4,、掌握工程合同管理模式、类型及其风险分担(重点、难点),5,、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8.1,招投标管理基本知识,8.1.1,招投标的概念和原则,招标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发包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过程。,与招标相对的是投标,,投标是,指投标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的要求,以报价的方式获得工程、货物或服务的承包机会的过程,。,公正性,公开性,公平性,诚实守信,8.1.2,招投标的起源与发展,(,1,)始于,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2,),1782,年,英国政府首先设立文具公用局,负责采购政府部门所需办公用品。该局在设立之初就规定了招标投标的程序。,(,3,),1803,年,英国政府公布法令推行招标承包制。,(,4,),1861,年美国又出台一项联邦法案,规定超过一定金额的联邦政府采购,都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并要求每一项采购至少要有三个投标人。,(,5,),1868,年,美国国会通过立法确立公开开标和公开授予合同的程序。,(,6,)清朝末期,我国已经有了关于招投标活动的文字记载(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制革厂)。民国时期,,1918,年汉口,新闻报,刊登了汉阳铁厂的两项扩建工程的招标公告。,1929,年,武汉市采办委员会曾公布招标规则,规定公有建筑或一次采购物料在,3000,元以上者,均须通过招标决定承办厂商。这些都是我国招投标活动的雏形,也是对招投标制度的最初探索。,(,7,),1980,年开始,上海、广东、福建、吉林等省、直辖市开始试行工程招标投标。,(,8,),1984,年,国务院决定改革单纯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的老办法,实行招标投标制,并制定和颁布了相应的法规,随后便在全国进一步推广。以鲁布革水电站建设最典型。,(,9,),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10,),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8.1.3,招投标的方式,一、公开招标(无限竞争性招标),优点:,1,、为所有承包商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广泛吸引投标,人,招投标程序透明度高,有效避免了贿标行为。,2,、可在较广范围内选择承包商,竞争激烈,择优率高,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缺点:,1,、对资格预审和评标工作量大,招标时间长,费用高。,2,、每个参与者中标机会小,风险大。,3,、故意压低报价的“抢标”现象“挤”掉较优投标者。,二、邀请招标(有限竞争性招标或选择性招标),优缺点:,思考?,特点:不具公开性和竞争性,不便公众监督,易非法交易。,三、其他方式,两阶段招标,排他性、地区性和保留性招标,联合招标。,两阶段招标,两阶段招标(,two-stage bidding,)是将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际选择性招标相结合的一种招标方式,一是招标内容尚处在发展过程中,招标人需经过第一阶段招标以博采众议,评选出最优方案。,二是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经营缺乏见解,可在第一阶段向投标人提出要求,就其最熟悉的经营方案进行投标,经过评价,再进入第二阶段的招标。,联合招标,多家招标人通过同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发出同一招标文件进行采购,最后由各招标人和中标人分别签订合同。联合招标成功的关键在于选择一家富有经验的代理机构,此时一般需要较长的评审时间,否则无法保证评标质量。联合招标可减少招标重复率,降低交易成本,为中标人节约资金;另一方面,通过集中采购增加了投标人的数量,加剧了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从而使招标人受益。,8.2,招投标的程序,招标人,成立招标机构,投标人,招投标阶段,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定标签约阶段,落实招标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确定招标方式,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标底),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进行资格审查(预审、后审),发放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标前会议,接受投标文件,评标(符合性、技术性、商务性),定标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开标,成立投标机构,申报资格预审材料,取得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和参加标前会议,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澄清其投标文件或答辩,收到中标通知书或评标结果,签订合同,1,、至少由,3,名成员组成。,2,、审定招标项目;,3,、拟定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4,、组织投标,开标,评、定标;,5,、组织合同签订。,1,、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立项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文件。,2,、落实资金来源,1,、招标文件是招标的法律依据,也,投标人投标和准备标书的依据。,2,、招标文件向投标人发放的同时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标底编制应按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要,求编制,并做好保密。,一个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备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没有异议的,招标人方,可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办理招标备案应提交的资料如下:,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工程项目报建备案登记表,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登记表,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机构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在工程招投标中,评标工作的内容包括,(),。,A,符合性评审,(,审标,),B,商务性评审,(,评标,),C,合同洽谈,D,技术性评审,E,资格定审,在工程评标过程中,符合性评审是指,(),。,A,审查工程材料和机械设计供应的技术性能是否符合设计技术要求,B,对报价构成的合理性进行评审,C,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评审,D,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8.4,工程合同管理基本知识,8.4.1,合同的概念及其形式,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合同的形式,(,1,)书面形式,(,2,)口头形式,(,3,)其他形式,8.4.2,合同的订立和效力,合同订立是缔约各方之间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确定合同内容,以一定的形式表示的过程。必须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往往采用对话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例如:在招投标中,招标书为要约邀请,投标书为要约,中标书为承诺。,要约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要约有效期限的经过,凡是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内作出,超过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不可再接受承诺。,第二,受要约人拒绝要约。拒绝要约是指受要约人没有接受要约所规定的条件。拒绝的方式有多种,既可以是明确表示拒绝要约的条件,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作答复而拒绝,还可以表现为对要约的实质内容作也限制、更改或扩张大而形成反要约,不过在后一种情况下,既表明受要约人已拒绝了要约,同时也向要约人提出了一项反要约。受要约人在拒绝要约以后,也可以撤回拒绝的通知,但必须在撤回拒绝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于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处,撤回拒绝才能产生效力。,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通知中,并没有更改要约的实质内容,只是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予以变更,而要约人又没有及时表示反对,则此种承诺不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如果要约人事先声明要约的任何内容都不得改变,则受要约人更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也会产生拒绝要约的效果。,第三,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要约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可以由要约人撤回或撤销。一旦撤回或撤销,要约将终止效力。,第四,因要约人死亡而使要约失效。,8.4.3,合同的履约,1,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2,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相当于债权债务的转让。,合同变更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合同变更仅仅指合同内容变更,即合同双方协议将合同的内容进行一定的修改或者补充。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主体即当事人的变更(即合同转让)和合同内容的变更。,下列哪些合同的转让是不合法的?,甲公司与韩国乙公司举办中外合资企业,合资合同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后,甲公司未经乙方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甲教授曾答应为乙校讲课,但因讲课当天临时有急事,便让自己的博士生代为授课,债权人李某因急需用钱便将债务人杨某欠自己的两万元债权以一万五千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柳某,李某将此事打电话通知了杨某,丁对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为替好友从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该抵押权转让给了银行,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故选项所述为合法转让。,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过合营各方同意。本题选项中合资合同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后成立,甲公司未经乙方同意将合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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