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第14章电子商务犯罪(二)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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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欢迎光临欢迎光临电子商务法欢迎光临第14章 电子商务犯罪(二二)第14章 电子商务犯罪(二)电子商务领域犯罪根据犯罪主要侵害的社会关系划分n电子商务犯罪电子商务犯罪n电子商务关联犯罪、n危害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犯罪 电子商务领域犯罪根据犯罪主要侵害的社会关系划分电子商务犯罪形态电子商务犯罪形态n1.1.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n2 2 诈骗罪与诈骗罪与非法行医罪 n3侵犯著作权罪电子商务犯罪形态1.信用卡诈骗罪 电子商务领域的非法行医罪电子商务领域的非法行医罪 n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远程医疗服务俏然兴起并迅速发展。n网络远程医疗能够克服医疗技术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障碍,充分利用医疗人才和技术资源,及时抢救危险病人,使人们获得更完善的医疗保障,实现医疗服务的及时、个人化和个性化,深受广大患者的信任和欢迎。n但是,由于就诊人无法直接验证医疗方的资格,网络远程医疗也可能被犯罪人用来实施非法行医,成为非法行医犯罪的一种新犯罪方法。电子商务领域的非法行医罪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远程医疗电子商务领域非法行医犯罪特点-1n1)设立网络站点非法开展医疗保健业务设立网络站点非法开展医疗保健业务 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网上医疗保健是一个庞大的市场,我国网上医疗市场发展迅速,而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尚未跟上,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行医的人员,也参与建立和营运网上医疗网站,他们冒充医学博士、教授和专家,在互联网上开展营利性医疗保健业务。非法行医的方式有两种:(1)信息咨询。(2)网上接诊电子商务领域非法行医犯罪特点-11)设立网络站点非法开展医疗电子商务领域非法行医犯罪特点-2n 2)网上医疗网站使用自查自诊智能医疗系进网上医疗网站使用自查自诊智能医疗系进行非法行医行非法行医 医学研究的这些成果与计算机技术的有机结合,促使智能化电子医疗设备的产生。这种医疗设备的智能化程度正在提高,能够处理的疾病种类也越来越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是,这种医疗设备研究、生产必须依法进行,投入使用还须通过有关机关的鉴定和批准,操作者只能是具有行医资格的执业医师。电子商务领域非法行医犯罪特点-2 2)网上医疗网站使用自查自非法行医罪的概念非法行医罪的概念 n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其他法定后果的行为。n打击电子商务领域非法行医犯罪的法律条文主要是刑法第287条、第336条第1款。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是认定利用电子商务领域非法行医犯罪的法律前提,行为人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实施非法行医犯罪的,依据我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非法行医罪定罪量刑。n本罪分为基本罪和派生的重罪、极重罪三个构成类型。非法行医罪的概念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罪的构成要件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罪的构成要件本罪的基本罪是由7个要件构成:n1.一般主体、n2.直接故意、n3.单一危害行为、n4.特殊犯罪前提、n5.特殊犯罪对象、n6.被害法益、n7.酌定构成要件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罪的构成要件本罪的基本罪是由7个要件构成: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1-1n 一般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已满 16 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其既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只要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的,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1 一般主体 本罪的主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2-2n 直接故意 本罪在犯罪心态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直接故意的一般犯罪目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违反国家对医疗工作管理秩序,可能危害就诊人的健康权利和生命安全,而故意实施非法行医行为的心理态度。本罪除了一般犯罪目的外,还有牟利的特殊犯罪目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构成本罪不可缺少的要件。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2 直接故意 本罪在犯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3-3n单一危害行为 本罪的危害行为表现为非法行医的行为。所谓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证书,非法开展诊疗活动。n非法行医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自己挂牌行医,有的在药店坐堂看病,有的挂靠某个单位开业行医,有的冒充医生在医疗单位从业,有的在集市摆摊看病或在城乡游串行医,有的在互联网上建立医疗站点行医,有的利用智能化电子医疗设备非法行医等。无论以何种方式非法行医,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3单一危害行为 本罪的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4-4n 特殊犯罪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3条规定了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n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所有的卫生信息网站,只能提供医疗卫生咨询服务,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服务的,只能是具有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n因此,本罪的特殊犯罪前提是,违反了执业医师法、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关于医疗卫生行业的法律法规。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4 特殊犯罪前提 中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5-5、6 6n 特殊犯罪对象 本罪的特殊犯罪对象是就诊人。n 被害法益 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工作的管理秩序和就诊人的健康权利和生命安全。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5、6 特殊犯罪对象 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7-7n酌定构成要件:是非法行医“情节严重”。n(1)没有基本医疗知识非法行医,致使病情加重的。n(2)非法开业行医,其医疗条和设备严重不符合国家的基本标准的;n(3)不听有关管理部门责令停业劝告,仍然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的;n(4)伪造或骗取医生资格证件、医师执业证书而非法行医的;n(5)严重违反医疗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一般医疗事故或者轻伤害的;n(6)雇用无执业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技术工作,造成一般医疗事故的;n(7)多次乱开药方,使用假药、劣药的;n(8)非法行医时间较长,乱定收费标准,获利数额较大的。具有上列情节之一的,即视为情节严重。如果不是情节严重,不能成立本罪。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犯罪构成-7酌定构成要件:是非法行医“情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重罪的构成条件重罪的构成条件n本罪的重罪构成要件,是指罪行在符合基本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上严重损害就诊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人身体健康的行为。n所谓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残废或功能障碍、严重残废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重伤害的危害结果。非法行医罪重罪的构成条件本罪的重罪构成要件,是指罪行在符合非法行医罪极非法行医罪极重罪的构成条件重罪的构成条件n本罪的极重罪构成要件,是指罪行在符合基本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上,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危害结果。非法行医罪极重罪的构成条件本罪的极重罪构成要件,是指罪行在符非法行医罪的刑事责任非法行医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87条、第336条第1款规定:n犯非法行医罪基本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n犯重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犯极重罪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行医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87条、第336条第1款规定侵犯著作权罪侵犯著作权罪电子商务领域侵犯著权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n1、业网站提供免费下载他人版权软件服务;n2、盗版软件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倾销盗版软件;n3、商业网站提供 MP3 音乐免费下载;n4、商业网站抄袭他人网页;n5、商业媒体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n6、计算机软件的非法破密。侵犯著作权罪电子商务领域侵犯著权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 n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出版他人享有出版 权的图书,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或者制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达到法定数额,或者具有法定情节的行为。n本罪分为基本罪和派生的重罪两个构成类型。n我国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刑事法律条文主要 是刑法第 287 条和第 217 条的规定和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 侵犯著作权罪基本罪的构成要件侵犯著作权罪基本罪的构成要件本罪的基本罪由7 个要件构成:n1.选择主体、n2.直接故意、n3.复杂危害行为、n4.特殊犯罪时间、n5.特殊犯罪后果、n6.特殊犯罪对象、n7.被害法益。侵犯著作权罪基本罪的构成要件本罪的基本罪由7 个要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1-1、2 2n 选择主体选择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选择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者一般单位。n直接故意直接故意 本罪的犯罪心态表现为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直接故意内容的一般犯罪目的是:明知自己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而故 意实施这种行为并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除了以上一般犯罪目的外,还必须有特殊犯罪目的,即具有营利的目的。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1、2 选择主体 本罪的犯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3-3n 复杂危害行为:复杂危害行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如下四种并列选择的行为方式:(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复制和发行两种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立本罪。(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3)未经制作者的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在电子商务领域,以上四种行为都可能发生,只是在方法、手段、经历的过程上有较大差异,行为人既可把传统的实物介质作品数字化在互联网络环境中传播,也可把网络作品依着在实物介质上,在传统流通环境中传播。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3 复杂危害行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4-4、5 5n 特殊犯罪时间特殊犯罪时间 特殊犯罪时间本罪的特殊犯罪时间是著作权有效保护期限内,如果行为发生在著作权保护期以后,不构成本罪。n 特殊犯罪后果特殊犯罪后果 本罪是结果犯,构成本罪必须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个人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100万元以下;所谓其他严重情节,是指有下列三种情况:(1)因侵犯著作权曾经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两年内又实施前述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的;(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 100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4、5 特殊犯罪时间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6-6、7 7n 特殊犯罪对象特殊犯罪对象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作品。n 被害法益被害法益 本罪的被害法益是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所谓著作权,指公民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称。其中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人身权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主要指使用作品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所谓与著作有关的权益,指传播作品的人对他赋予作品的传播形式所享有的权利,也即著作邻接权,包括出版者、表演者、电台、电视台和录音录像者的权利。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6、7 特殊犯罪对象 本侵犯著作权罪重罪的构成要件侵犯著作权罪重罪的构成要件 n本罪的重罪构成要件,是指罪行在符合基本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上,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的犯罪情节的行为。n根据前述司法解释,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 20 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n所谓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0 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2)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侵犯著作权罪重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重罪构成要件,是指罪行在符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87 条、第217条和第220条规定:n利用计算机犯本罪基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n犯重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87 条、第21电子商务关联犯罪电子商务关联犯罪 n电子商务关联犯罪是传统犯罪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衍生物,它与电子商务相关,但不发生在正常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电子商务关联犯罪与电子商务犯罪的特征相似,如行为方式上表现为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特性,犯罪心态多表现为以牟利为目的,或者出于其他与经济利益相关的目的动机等;它与电子商务犯罪的区别在于,这类犯罪不发生在正常电子商务活动中,但是必须以电子商务应用为前提。电子商务关联犯罪 电子商务关联犯罪是传统犯罪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电子商务领域的盗窃犯罪电子商务领域的盗窃犯罪 电子商务时代,电子资金、电子信息等新形式的财富产生并得到广泛的应用,与此相关的盗窃犯罪活动也随之衍生并日益严重起来。电子商务领域盗窃犯罪与传统的盗窃犯罪不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方式:n(1)利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他人电信号码并非法使用n(2)盗用个人的电信账号和密码n(3)盗用公用信息网络服务:这类行为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盗用合法网络用户电信服务另一种是盗用电信企业电信服n(4)利用计算机盗窃金融机构的电子货币 n(5)非法充值电信卡并使用等。电子商务领域的盗窃犯罪 电子商务时代,电子资金、盗窃罪的概念盗窃罪的概念 n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多次盗窃,或者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具有法定数额或者法定情节的行为。n我国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盗窃犯罪的刑事法律条文主要是刑 法第287条、第264 条、第265条、第196条第3款、第253条第2 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和第8条 n本罪分为基本罪和派生的重罪、更重罪和最重罪四个构成类型。盗窃罪的概念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盗窃罪的盗窃罪的基本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由6个要件构成:n一般主体、n犯罪故意、n选择性危害行为、n特殊犯罪后果、n特殊犯罪对象、n被害法益。盗窃罪的基本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由6个要件构成:盗窃罪盗窃罪的构成要件-1、2na.a.一般主体一般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指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nb.b.犯罪故意犯罪故意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直接故意的一般犯罪目的是,明知自己在实施盗窃行为,会严重侵害他人财产权,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除了一般犯罪目的外,本罪还要求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特殊犯罪目的,如果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和设施而使用的,必须以牟利为目的。盗窃罪的构成要件-1、2a.一般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盗窃罪盗窃罪的构成要件-3c.选择性危害行为:表现为6 种选择性行为方式:n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n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实施盗窃行为;n三是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行为;n四是盗窃信用卡并且使用的行为;n五是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n六是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这6个要件只要具备其中一项,都可能构成盗窃罪。盗窃罪的构成要件-3c.选择性危害行为:表现为6 种选择性盗窃罪盗窃罪的构成要件-4n d.特殊犯罪后果 本罪的特殊犯罪后果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1998年3 月10日发布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2000元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这一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数额较大”是成立本罪的法定选择要件。如果盗窃数额不是较大,又不符合其他选择要件的,不能认为是犯罪。盗窃罪的构成要件-4 d.特殊犯罪后果 本罪的特殊盗窃罪盗窃罪的构成要件-5n e.特殊犯罪对象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公民个人所有财产、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混合组成的法人、非法人的社团的财物。作为本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 一定经济价值且可为人力所控制、支配、转移、使用的财物,包括有形财物、无形财物和有价服务。盗窃罪的构成要件-5 e.特殊犯罪对象 本罪的犯罪盗窃罪盗窃罪的构成要件-6n f.被害法益 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盗窃罪的构成要件-6 f.被害法益 本罪侵犯的法盗窃罪重罪盗窃罪重罪的构成n本罪的重罪构成要件,是指罪行在符合基本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上,“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盗窃“数额巨大”和“其他严重情节”,是构成重罪的两个选择要件,只要具备其中一项,重罪便可成立“数额巨大”和“其他严重情节”,前述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盗窃罪重罪的构成本罪的重罪构成要件,是指罪行在符合基本罪构成更重罪的构成要件n本罪的更重罪构成要件,是指罪行在符合基本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上,“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构成重罪的两个选择要件,只要具备其中一个,更重罪便可成立。“数额特别巨大”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前述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更重罪的构成要件本罪的更重罪构成要件,是指罪行在符合基本罪构最重罪的构成要件n本罪的最重罪构成要件,是指罪行在符合基本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na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nb盗窃珍贵文物,有严重情节的。严重情节是指:a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b 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c 累犯;(创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最重罪的构成要件本罪的最重罪构成要件,是指罪行在符合基本罪构网络盗窃罪的刑事责任网络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287条、第264条、第265条、第196条第3款和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n犯本罪基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n犯本罪重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犯本罪更重罪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犯本罪最重罪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n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以盗窃罪(未遂)定罪量刑。网络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287条、第2制作、贩卖、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 n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具有法定情节的行为。n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具体案情,选择适用或并合适用。n本罪分为基本罪和派生的重罪、极重罪三个构成类型。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制作、贩卖、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的构成要件罪的构成要件n本罪的基本罪由 5 个要件构成:n1.选择主体、n2.直接故意、n3.选择性危害行为、n4.特殊犯罪对象、n5.被害法益。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的构成要件本罪的基本罪由 5制作、贩卖、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的构成要件要件-1-1、2 2n(1)选择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选择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个人是一般主体,指年满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犯本罪的单位法律未作限定,即任何单位均可构成。(2)直接故意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其直接故意的一般犯罪目的为明知是淫秽物品而予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心理态度。除了一般犯罪故意外,本罪还必须以牟利为目的。至于是否获利或获利多少,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的构成要件-1、2(1)制作、贩卖、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的构成要件要件-3-3、4 4、5 5n(3)选择性危害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五种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行为,便可构成犯罪。n(4)特殊犯罪对象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淫秽物品。所谓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以及其他淫秽物品。n(5)被害法益 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和社会善良的道德风尚。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的构成要件-3、4、5(3)制作、贩卖、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的重罪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的重罪和极重罪和极重罪n B B重罪的构成要件重罪的构成要件 重罪构成要件是指符合基本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情节严重”,上述司法解释作了明确规定。C C、极重罪的构成要件极重罪的构成要件 极重罪是指在符合基本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8条第3款规定,是指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数量(数额)达到成立重罪犯罪数量(数额)的5倍以上。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的重罪和极重罪 B重罪的构制作、贩卖、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的刑事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的刑事责任责任n 根据刑法第287条、第363条和第366条规定,个人利用计算机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基本罪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犯重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极重罪的,处10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将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利用计算机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传播淫秽物品罪n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概念和构成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而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独立的构成类型,由选择主体、犯罪故意、单一危害行为、特殊犯罪对象、被害法益、酌定构成要件 6个构成要件组成。n根据刑法第287条、第364条第1款和第4款、第366条规定,个人利用计算机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2 年以下有期使刑、拘役或者管制;单位利用计算机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的规定咎罚。向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概念和构成 传播淫秽物 谢谢 谢谢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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