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仲裁机构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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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仲 裁裁 法法 学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梁美英梁美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2中国仲裁协会中国仲裁协会3仲裁机构概述仲裁机构概述1仲裁规则仲裁规则4仲裁庭与仲裁员仲裁庭与仲裁员5著名的仲裁机构简介著名的仲裁机构简介6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第一节第一节 仲裁机构概述仲裁机构概述一、仲裁机构的概念与特征一、仲裁机构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一)概念:依法有权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一定依法有权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一定范围内的民商、经济争议并作出强制性裁决的组织。范围内的民商、经济争议并作出强制性裁决的组织。美国、日本:美国、日本:“仲裁协会仲裁协会”英国、瑞士、瑞典、韩国:英国、瑞士、瑞典、韩国:“仲裁院仲裁院”新加坡、香港:新加坡、香港:“仲裁中心仲裁中心”我国内地:我国内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二)特征:(二)特征:1、行使仲裁权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行使仲裁权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2、仅能对法定范围内的纠纷进行仲裁;、仅能对法定范围内的纠纷进行仲裁;3、本身没有决定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本身没有决定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4、是具备名称、住所、财产、组成人员等法定条件的组织体。、是具备名称、住所、财产、组成人员等法定条件的组织体。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二、仲裁机构的性质:二、仲裁机构的性质:p通常是民间组织通常是民间组织 三、仲裁机构的分类三、仲裁机构的分类(一)国别性仲裁机构和超国家性仲裁机构(一)国别性仲裁机构和超国家性仲裁机构u国别性仲裁机构:在一国之内设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国别性仲裁机构:在一国之内设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委员会u超国家性仲裁机构:由民间性国际组织、政府间国际组织设超国家性仲裁机构:由民间性国际组织、政府间国际组织设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二)一般仲裁机构和特殊仲裁机构(二)一般仲裁机构和特殊仲裁机构(三)民间仲裁机构和官方仲裁机构(三)民间仲裁机构和官方仲裁机构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四、仲裁机构的设立四、仲裁机构的设立(一)设立模式:(一)设立模式:l设在商会内设在商会内l独立设置独立设置l既在行业协会里设置仲裁机构,又有独立设立的仲裁机构既在行业协会里设置仲裁机构,又有独立设立的仲裁机构l设立多个仲裁机构,但设立多个仲裁机构,但“全国性全国性”和和“地方性地方性”的机构互不的机构互不隶属,各行其责隶属,各行其责(二)设立程序:(二)设立程序:p无须政府批准或注册即可成立,如瑞典、瑞士无须政府批准或注册即可成立,如瑞典、瑞士 p需由政府批准或注册,如日本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由该国通产需由政府批准或注册,如日本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由该国通产省批准设立,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是根据香港公司法注册的非省批准设立,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是根据香港公司法注册的非营利性法人营利性法人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五、中国仲裁机构概况五、中国仲裁机构概况p仲裁法仲裁法仅规定了机构仲裁,仲裁机构包括涉外仲裁机仅规定了机构仲裁,仲裁机构包括涉外仲裁机构和国内仲裁机构。构和国内仲裁机构。p涉外仲裁机构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涉外仲裁机构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其也受理国内案件。仲裁委员会,其也受理国内案件。p根据根据仲裁法仲裁法重组后的国内仲裁机构以办理国内案件为重组后的国内仲裁机构以办理国内案件为主,也可以受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主,也可以受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http:/www.cietac.org/http:/www.cmac-sh.org/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http:/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第二节第二节 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一、一、仲裁委员会的概念仲裁委员会的概念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依当事人之前的仲裁协议受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依当事人之前的仲裁协议受理并裁决法定范围内的民商或经济争议的常设性仲裁机构。理并裁决法定范围内的民商或经济争议的常设性仲裁机构。二、仲裁委员会的二、仲裁委员会的设立设立(一)地域限制(一)地域限制l可在可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可根据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l仲裁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会统一组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二)设立条件(二)设立条件 p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p有必要的财产有必要的财产 p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p有聘任的仲裁员有聘任的仲裁员 (三)设立与注销登记(三)设立与注销登记l登记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三三、仲裁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及性质、仲裁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及性质中国的仲裁委员会是特殊的事业单位法人中国的仲裁委员会是特殊的事业单位法人 E由有关市政府或中国国际商会依据仲裁法设立,并向司由有关市政府或中国国际商会依据仲裁法设立,并向司法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法行政部门办理登记;E其仲裁活动属于非营利性的社会事业,也不具有司法其仲裁活动属于非营利性的社会事业,也不具有司法性性和行政性;和行政性;E各市政府参照事业单位的规定,解决仲裁委员会的人员各市政府参照事业单位的规定,解决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编制、经费、用房等;编制、经费、用房等;E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实行行业自治,具有明显的民间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实行行业自治,具有明显的民间性;性;E仲裁委员会的发展仲裁委员会的发展具有具有阶段性。阶段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四、仲裁委员会的内部组织四、仲裁委员会的内部组织(一)组成(一)组成l主任主任1 1人、副主任人、副主任2 24 4人、委员人、委员7 71111人人 (二)办事机构二)办事机构秘书处秘书处p主要处理仲裁中的一些程序性事务主要处理仲裁中的一些程序性事务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三)专家咨询委员会N对重大疑难的仲裁案件的实体或程序问题进行研究和提供对重大疑难的仲裁案件的实体或程序问题进行研究和提供咨询意见;咨询意见;N其意见只供参考,对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无约束力。其意见只供参考,对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无约束力。(四)其他机构(四)其他机构 仲裁员资格审查机构仲裁员资格审查机构仲裁员惩戒机构仲裁员惩戒机构案例编辑机构案例编辑机构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第三节第三节 中国仲裁协会中国仲裁协会一一、概概念念:是是仲仲裁裁行行业业协协会会的的简简称称,是是以以仲仲裁裁机机构构和和仲仲裁裁员员为为成员的自律性、管理型的行业组织。成员的自律性、管理型的行业组织。二、法律地位:二、法律地位: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自自然然人人或或法法人人资资源源组组成成为为实实现现会会员员共共同同意意愿愿,按按照照其其章章程程开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三三、性质、性质:自律性组织、非营利性、民间性自律性组织、非营利性、民间性 三、组成:三、组成:p实行会员制;实行会员制;p仲裁委员会是其会员(应扩展到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是其会员(应扩展到仲裁员);p尚在筹建中。尚在筹建中。http:/www.arbitration.org.tw/http:/www.arbitration.org.tw/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四、职能:四、职能:&根根据据章章程程对对各各仲仲裁裁委委员员会会及及其其组组成成人人员员、仲仲裁裁员员的的违违纪纪行为进行监督;行为进行监督;&制定全国统一适用的仲裁规则;制定全国统一适用的仲裁规则;示范性,不具有强制性示范性,不具有强制性&宏观上指导、协调全国各地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宏观上指导、协调全国各地仲裁委员会的工作;&组织仲裁员培训和交流仲裁经验;组织仲裁员培训和交流仲裁经验;&建立与加强和其他国家或国际仲裁界的联系与交往;建立与加强和其他国家或国际仲裁界的联系与交往;&维护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对仲裁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与探讨。组织对仲裁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与探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第四节第四节 仲裁规则仲裁规则一一、概概念念:适适用用于于所所属属的的仲仲裁裁机机构构,规规范范仲仲裁裁进进行行的的具具体体程程序及此程序中相应的仲裁法律关系的规则。序及此程序中相应的仲裁法律关系的规则。l通通常常由由仲仲裁裁机机构构事事先先制制定定或或由由当当事事人人在在仲仲裁裁活活动动开开始始前前约约定或选定的定或选定的。l当当事事人人选选择择将将争争议议提提交交特特定定的的仲仲裁裁机机构构,就就意意味味着着适适用用该该机构的仲裁规则,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机构的仲裁规则,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l本本身身没没有有法法律律拘拘束束力力,但但一一旦旦被被当当事事人人采采纳纳,则则该该仲仲裁裁规规则在采纳该规则的当事人间产生拘束力则在采纳该规则的当事人间产生拘束力。二、制定:二、制定:(一一)国国内内仲仲裁裁机机构构的的仲仲裁裁规规则则:由由中中国国仲仲裁裁协协会会统统一一制制定定,在此之前,各仲裁委员会可依法制定仲裁暂行规则。在此之前,各仲裁委员会可依法制定仲裁暂行规则。(二)涉外(二)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由中国国际商会制定。由中国国际商会制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三、制定依据:三、制定依据:仲裁法仲裁法和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四、主要内容:四、主要内容:(一)受案范围:(一)受案范围:(二)组织机构:(二)组织机构:(三三)仲仲裁裁程程序序:仲仲裁裁申申请请的的提提出出与与审审查查、仲仲裁裁庭庭的的组组成成、审审理及裁决理及裁决五、作用:五、作用:p为当事人提供一套科学、系统而又方便的采用仲裁方法解为当事人提供一套科学、系统而又方便的采用仲裁方法解决其争议的程序;决其争议的程序;p为仲裁机构、仲裁庭进行仲裁活动提供程序规则;为仲裁机构、仲裁庭进行仲裁活动提供程序规则;p为当事人、仲裁机构、仲裁员提供程序权利义务规范;为当事人、仲裁机构、仲裁员提供程序权利义务规范;p为对仲裁的支持和监督提供依据。为对仲裁的支持和监督提供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趁热打铁趁热打铁1、根据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其可分为(、根据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其可分为()。)。A、民间仲裁机构和官方仲裁机构、民间仲裁机构和官方仲裁机构B、临时仲裁机构和常设仲裁机构、临时仲裁机构和常设仲裁机构C、国家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国家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D、综合性仲裁机构和专门性仲裁机构、综合性仲裁机构和专门性仲裁机构2、我国的仲裁委员会、我国的仲裁委员会属于属于()。)。A、常设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机构B、国家仲裁机构、国家仲裁机构C、国际仲裁机构、国际仲裁机构D、临时仲裁机构、临时仲裁机构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第五节第五节 仲裁庭与仲裁员仲裁庭与仲裁员一一、仲裁庭、仲裁庭(一)概念:(一)概念:具体负责审理和裁决仲裁案件的组织。具体负责审理和裁决仲裁案件的组织。p因个案而存在,其经费支出因个案而存在,其经费支出来自个案来自个案当事人交纳的费用。当事人交纳的费用。p具有临时性的特点,作出终局裁决后自行解散。具有临时性的特点,作出终局裁决后自行解散。(二)我国仲裁庭的组成形式:(二)我国仲裁庭的组成形式:1 1、独任制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独任制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2 2、合议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合议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员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三)仲裁庭的组成程序三)仲裁庭的组成程序1 1、确定仲裁庭的形式、确定仲裁庭的形式:双方双方当事人协商当事人协商确定;确定;仲裁仲裁委员会主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委员会主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 2、选定仲裁员:、选定仲裁员:(1 1)独任仲裁庭的仲裁员)独任仲裁庭的仲裁员:应由应由当事人共同选定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或共同委托委托仲委会仲委会主任主任指定指定;(2 2)合议制仲裁庭的仲裁员)合议制仲裁庭的仲裁员:当当事事人人应应各各自自选选定定或或委委托托仲仲委委会会主主任任指指定定一一名名仲仲裁裁员员,第第三三名名仲仲裁裁员员(首首席席仲仲裁裁员员)由由当当事事人人共共同同选选定定或或委委托托仲仲委委会会主任指定主任指定。u当事人当事人未在未在规定时间规定时间内内选定,选定,则则仲委会仲委会主任有主任有权指定。权指定。u仲裁仲裁庭组成后,庭组成后,仲委会仲委会应应将组成将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三)仲裁庭的权力与职责(三)仲裁庭的权力与职责1 1、仲裁庭的权力:、仲裁庭的权力:(1 1)对案件的仲裁管辖权作出决定)对案件的仲裁管辖权作出决定p在我国该权由仲裁委员会和法院行使,仲裁庭无此权在我国该权由仲裁委员会和法院行使,仲裁庭无此权(2 2)仲裁程序的指挥权和决定权)仲裁程序的指挥权和决定权(3 3)调查取证权)调查取证权(4 4)调解权和裁决权、)调解权和裁决权、2 2、仲裁庭的职责:、仲裁庭的职责:(1 1)独立公正地仲裁案件)独立公正地仲裁案件(2 2)不得私自解除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得私自解除当事人及其代理人(3 3)自行回避)自行回避(4 4)保密义务)保密义务(5 5)及时裁决义务)及时裁决义务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司考演练司考演练1 1、美国美国A A公司与中国公司与中国B B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按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按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 A公司向中国某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公司向中国某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问该仲裁庭的组成可以有哪几种方式?(裁申请。问该仲裁庭的组成可以有哪几种方式?(2002-2002-6767)A A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1 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共同选定B B3 3名仲裁员皆由当事人共同选定名仲裁员皆由当事人共同选定C C3 3名仲裁员皆由当事人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名仲裁员皆由当事人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D D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1 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ACD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司考演练司考演练2 2、B B市的京发公司与市的京发公司与T 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同,遂向遂向S 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 S仲裁委主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关于本案中仲裁庭组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关于本案中仲裁庭组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4-982014-98)A.A.京发公司有权选定李某为本案仲裁员京发公司有权选定李某为本案仲裁员B.B.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员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员C.C.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刘某为首席仲裁员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刘某为首席仲裁员D.D.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合法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合法ABCD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二、仲裁员二、仲裁员(一)仲裁员的资格条件(一)仲裁员的资格条件1 1、概述、概述(1 1)严格资格条件:)严格资格条件:对仲裁员的资格条件予以详细而严格的规定,如中国内地对仲裁员的资格条件予以详细而严格的规定,如中国内地和台湾地区和台湾地区 (2 2)普通资格条件:)普通资格条件:仅要求仲裁员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如法国、瑞典、中国澳仅要求仲裁员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如法国、瑞典、中国澳门门对仲裁员的资格条件在立法上不作直接规定,而是通过规对仲裁员的资格条件在立法上不作直接规定,而是通过规定仲裁员委任、回避、替换等间接地限定其资格条件定仲裁员委任、回避、替换等间接地限定其资格条件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2、我国仲裁法对仲裁员资格条件的规定、我国仲裁法对仲裁员资格条件的规定(1)国籍条件)国籍条件p国内仲裁机构:中国籍公民国内仲裁机构:中国籍公民p涉外仲裁机构:不限涉外仲裁机构:不限(2)品德条件:)品德条件: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作风正派(3)专业条件:)专业条件:三三“八八”两两“高高”l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l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l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l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l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二)仲裁员的聘任与指定(二)仲裁员的聘任与指定1、仲裁员的聘任:、仲裁员的聘任:在实行名册制的情况下,仲裁机构要从符合法定条件的人中在实行名册制的情况下,仲裁机构要从符合法定条件的人中聘请仲裁员并将其列入仲裁员名册。聘请仲裁员并将其列入仲裁员名册。2、仲裁员的指定:、仲裁员的指定:p无论是否实行名册制,审理具体案件的仲裁员,都是依当事无论是否实行名册制,审理具体案件的仲裁员,都是依当事人直接或间接的选择且经被选择者本人同意产生,即仲裁员的人直接或间接的选择且经被选择者本人同意产生,即仲裁员的指定或委任。指定或委任。p根据是否必须从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仲裁员,名册制分为强制根据是否必须从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仲裁员,名册制分为强制名册制和推荐名册制。名册制和推荐名册制。p我国实行强制名册制,中国贸仲已尝试有条件地实行推荐名我国实行强制名册制,中国贸仲已尝试有条件地实行推荐名册制。册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三)仲裁员行为的性质及规范(三)仲裁员行为的性质及规范1 1、仲裁员行为的性质:、仲裁员行为的性质:(1 1)独立性)独立性仲裁员与审判员相比:仲裁员与审判员相比:审理案件的依据是当事人直接或间接的指定;审理案件的依据是当事人直接或间接的指定;仲裁庭对案件独立作出裁决,无需获得仲委会的批准。仲裁庭对案件独立作出裁决,无需获得仲委会的批准。(2 2)民间性:)民间性:仲裁员的仲裁行为是在法律控制下的私人裁判行为。仲裁员的仲裁行为是在法律控制下的私人裁判行为。(3 3)公正性:)公正性:仲裁员作为居中者不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意志和利益;仲裁员作为居中者不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意志和利益;仲仲裁裁员员必必须须在在事事实实和和法法律律的的范范围围内内以以自自己己的的名名义义独独立立公公正正地实施仲裁行为;地实施仲裁行为;仲裁员的仲裁行为不受任何一方当事人意志的左右仲裁员的仲裁行为不受任何一方当事人意志的左右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2、仲裁员的行为规范、仲裁员的行为规范独立公正地仲裁案件独立公正地仲裁案件不得私自接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得私自接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自觉披露可能有损独立公正审理的任何情况并回避自觉披露可能有损独立公正审理的任何情况并回避 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 严格保守仲裁秘密严格保守仲裁秘密 依法获得报酬依法获得报酬 熟悉仲裁业务,提高仲裁水平熟悉仲裁业务,提高仲裁水平大陆仲裁机构增聘台湾仲裁员大陆仲裁机构增聘台湾仲裁员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四)仲裁员的责任(四)仲裁员的责任1 1、关于仲裁员责任的理论、关于仲裁员责任的理论(1 1)仲裁员责任论:)仲裁员责任论:以以大大陆陆法法系系为为代代表表,主主张张仲仲裁裁员员应应承承担担民民事事责责任任,其其理理论论基基础础是是契契约约说说,承承担担责责任任的的形形式式为为专专业业注注意意责责任任和和公公正正责责任。任。(2 2)仲裁豁免论:)仲裁豁免论:以以英英美美法法系系为为代代表表,认认为为仲仲裁裁员员的的仲仲裁裁行行为为豁豁免免于于民民事事责责任任,仲仲裁裁员员对对仲仲裁裁过过程程中中因因其其过过失失或或其其他他情情况况而而导导致致的的不不公正裁决及公正裁决及给当事人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失不承担任何个人责任。带来的损失不承担任何个人责任。(3 3)仲裁员责任有限豁免论:)仲裁员责任有限豁免论:仲仲裁裁员员在在一一定定范范围围内内可可享享受受豁豁免免,但但超超出出一一定定范范围围则则不不免免除其责任,而且以承担过错责任为限度除其责任,而且以承担过错责任为限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2 2、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1 1)仲裁员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两种:)仲裁员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两种:l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情节严重的行为;送礼,情节严重的行为;l在仲裁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在仲裁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2 2)评价:)评价:p把仲裁员的责任仅限在两种情况,其他一些重大的故意行把仲裁员的责任仅限在两种情况,其他一些重大的故意行为,如仲裁员泄密、故意不披露应予回避的情形而未回避为,如仲裁员泄密、故意不披露应予回避的情形而未回避的、无故拖延程序等,都未规定仲裁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无故拖延程序等,都未规定仲裁员应承担相应责任;p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员的法律责任应当主要是民事责任;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员的法律责任应当主要是民事责任;p仅就民事责任而言,仲裁员应当只承担一定范围内的民事仅就民事责任而言,仲裁员应当只承担一定范围内的民事责任。责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3 3、我国刑法上的枉法仲裁罪、我国刑法上的枉法仲裁罪“浙江首例枉法仲裁案开庭审理浙江首例枉法仲裁案开庭审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1 1)犯罪构成)犯罪构成 客体:正常的仲裁活动、仲裁秩序和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客体:正常的仲裁活动、仲裁秩序和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客观方面: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情节严重主体:特殊主体,即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主体:特殊主体,即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主观方面:故意主观方面:故意 (2 2)刑法规定枉法仲裁罪的影响:)刑法规定枉法仲裁罪的影响:|赞成:该罪的设立有助于完善我国的仲裁责任制度,有利于赞成:该罪的设立有助于完善我国的仲裁责任制度,有利于确保仲裁公正,维护仲裁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仲裁公正,维护仲裁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枉法仲裁罪的设立不符合仲裁的本质,不符合仲裁的反对:枉法仲裁罪的设立不符合仲裁的本质,不符合仲裁的特点,内涵不明确容易导致刑罚的滥用,阻碍仲裁和经济贸特点,内涵不明确容易导致刑罚的滥用,阻碍仲裁和经济贸易的发展,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易的发展,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趁热打铁趁热打铁1、下列哪些人可以担任仲裁员?下列哪些人可以担任仲裁员?()A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7年的人年的人 B在法院工作了在法院工作了10年的审判员年的审判员 C某高校的法律系教授某高校的法律系教授 D法学硕士法学硕士2、依仲裁法我国仲裁员的选定采用依仲裁法我国仲裁员的选定采用_制。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第六节第六节 著名仲裁机构简介著名仲裁机构简介一、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一、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London Court of International(London Court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LCIAArbitration,LCIA))u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常设仲裁机构(源于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常设仲裁机构(源于18921892年年1111月月2323日成立日成立的伦敦的伦敦仲裁仲裁会,会,19811981年改名伦敦国际仲裁院)年改名伦敦国际仲裁院)u职能职能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提供服务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提供服务,可以,可以受理当事人依据仲受理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提交的任何性质的国际争议裁协议提交的任何性质的国际争议。u现现行行仲仲裁裁规规则则自自19981998年年1 1月月1 1日日开开始始施施行行,同同时时允允许许当当事事人人约约定定按按联联合合国国国国际际贸贸易易法法委委员员会会仲仲裁裁规规则则规规定定的的程程序序进进行行仲裁。仲裁。uhttp:/www.lcia.org/http:/www.lcia.org/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二、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二、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of the Zurich Chamber of Commerce,ZCCZCC)u成立于成立于19111911年,是瑞士苏黎世商会下属的仲裁机构。年,是瑞士苏黎世商会下属的仲裁机构。u总总部部、住住所所地地或或惯惯常常居居住住地地均均在在瑞瑞士士的的当当事事人人之之间间的的仲仲裁裁,适用,适用苏黎世商会调解与仲裁规则苏黎世商会调解与仲裁规则;u仲仲裁裁协协议议订订立立时时至至少少有有一一方方当当事事人人注注册册地地或或营营业业地地、住住所所地地或或惯惯常常居居住住地地在在瑞瑞士士领领土土之之外外的的仲仲裁裁,适适用用苏苏黎黎世商会国际仲裁规则世商会国际仲裁规则。u十分重视调解的作用。十分重视调解的作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三三、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Arbitration Institute of the Stockholm Chamber of Commerce,SCC)u成立于成立于19171917年,是斯德哥尔摩商会附设的仲裁机构年,是斯德哥尔摩商会附设的仲裁机构。u可以受理世界上任何国家当事人所提交的商事争议可以受理世界上任何国家当事人所提交的商事争议。u目目前前适适用用的的仲仲裁裁规规则则是是20072007年年1 1月月1 1日日生生效效的的瑞瑞典典斯斯德德哥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规则尔摩商会仲裁院规则。u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有业务联系。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有业务联系。http:/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四、国际商会仲裁院四、国际商会仲裁院(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Court of Arbitration,ICC ICC Arbitration Court)u成成立立于于19231923年年,是是附附属属于于国国际际商商会会的的一一个个国国际际性性常常设设调调解解与仲裁机构。与仲裁机构。u国际性民间组织,具有很大的独立性,总部设在巴黎。国际性民间组织,具有很大的独立性,总部设在巴黎。u理理事事会会由由来来自自4040多多个个国国家家和和地地区区的的具具有有国国际际法法专专长长和和解解决决国际争端经验的成员组成。国际争端经验的成员组成。“国际商会及香港的仲裁发展国际商会及香港的仲裁发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五、美国仲裁协会五、美国仲裁协会(American American Arbitratio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Association,AAA AAA)u成成立立于于19261926年年,由由19221922年年成成立立的的美美国国仲仲裁裁会会和和19251925年年成成立立的的美美国国基基金金会会合合并并而而成成,是是美美国国最最主主要要的的国国际际仲仲裁裁常常设设机机构构。u是是独立的、非政府性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独立的、非政府性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组织。u总部总部设在纽约,并且在美国其他设在纽约,并且在美国其他2424个主要城市设有个主要城市设有分会。分会。www.adr.org www.adr.org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第二章第二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仲裁机构与仲裁员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HKIAC)v成立成立于于19851985年年9 9月,是一个民间非营利性中立机构月,是一个民间非营利性中立机构。v设设立立是是为为了了满满足足东东南南亚亚地地区区的的商商务务仲仲裁裁的的需需要要,同同时时也也为为中中国国内内地地当当事事人人和和外外国国当当事事人人之之间间的的经经济济争争端端提提供供“第第三三地地”的仲裁服务的仲裁服务。http:/www.hkiac.org/index.php/sc/http:/www.hkiac.org/index.php/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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