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

上传人:ba****u6 文档编号:180184556 上传时间:2023-01-05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1.4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接零)系统的探讨一、 问题的提出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中,广泛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以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原则上,所有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均须按 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以下简称“安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以下简称“行规、的 规定执行。在施工现场供(配)电系统中,有的采用专用变压器(以下简称“专 变”)供电,有的利用公用变压器或与外电共用同一供电系统(以下称“公 变”).采用何种接地(零)保护,能达到有效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确保施 工用电安全的目的,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大多数施工单位报审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中,不管是采用专变还 是利用公变供电,提及接地(零)保护系统时,几乎无一例外地称“采 用 TNS 系统供电”和“使用三相五线制供电”。其依据是行规第 1.0.3 条第2款及7.2。1条。其实,TN-S是一种接零保护方式,而不是一种供 (配)电系统;而低压供(配)电的方式有单相、三相三线制、三相四线 制之分,并无“三相五线制”之说.仅仅是当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三相四线制采用电缆配电时,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在检查、验收临时用电工程时,发现绝大多数工程并未按照临时用 电组织设计的规定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而采用设备就地接地的 TT 接地保护系统,三相四线制配电使用的电缆为四芯电缆。这就造成设计 与施工不一致的矛盾,给监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二、对问题的分析安规、行规对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的规定和我地供电现状的调查: 1、安规是建设部1993 年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为现行国家标准。其4.1。1 条规定:当施工现场设有专变时,“其低压侧应采用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分离接地系统(TN-S系统)或电源 系统接地,保护导体就地接地(TT系统).但由同一电源供电的低压系统, 不宜同时采用上述两种系统。;第 4.1.5 条规定:当施工现场不单独设专 变而利用原有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原系统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保 护接地。”在4.1。1条的条文说明中指出:“TNS接地系统在施 工现场采用较为安全.但有些施工现场供电范围较大,较分散,电源引出5 根线有一定困难,且线路长,阻抗大,采用 TN-S 系统问题较多,因而应 采用 TT 系统,电气设备外壳直接与接地极连接.”。2、行规第 1.0。 3 条规定:施工现场用专变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2 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第1。 0.4条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5。 1.2 条规定:当使用公变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 统保持一致.” ,在相关的条文说明中强调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禁止 采用TN-C系统,防止TN与TT系统混用的潜在危害,并无明确禁止使用 TT 系统。从法律地位上看,安规是上位法,相对而言,行规是他的下位法。 显然,上位法的法律地位高于下位法,更具权威性、指导性.3、现状调查 据实地调查,在县级及以下的建设工程中,中、小型工程较多,有 些施工现场较为分散,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缆大多为四芯电缆,除少数施 工现场单独设置专变外,大多数工程借用公变的公用配电系统或其他单 位专变配电柜中的一路出线(相当于公用系统)给施工现场供电。通过对供电部门的了解,我省农村(含县城、包括市郊)公变均采用Y/Yno接法,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保护一般采用TT系统。例如,由江苏 省电力公司设计定型并在全省低压配电网络中广泛使用的SYN、TDS、JP 等各种型号的交流低压配电箱(柜),以及各企业、单位、个人等低压用 户均采用 TT 接地保护系统.综合以上各条,本人认为应当全面、准确地理解建设工程临时用电 的法律法规,不断章取义,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零)保护系统 作出科学、合理的选择,做到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又符合实际, 切实可行。采用 TT 接地保护系统并不违反强制性标准,是可供选择的 方式之一。三、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1、施工现场用专变供电时,优先采用TNS或TNC-S接零保护系统, 也可采用 TT 接地保护系统;2、使用公变时,应采用 TT 接地保护系统。当采用 TT 系统时,应按照 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499-2001) 12。2.1、12。4。6、12。5.1、12.5.3。1、12.5.7条规定,每台受电设备均须做单独接地保护,接地装 置必须符合上述各条的规定及JGJ462005中5。3.4条的规定。3、在接地(零)保护方式上,临时用电工程应当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相一致。4、在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时,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的强制性 标准,又要了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实际环境、条件、现状,特别是电 源点的实际情况。在确定接地或接零保护系统时要综合考虑,务求设计 对施工有指导作用;切忌不分场合、条件,一律说“采用TN-S接零保 护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因为并不是在设计中写上“采用 TN-S 系统就万事大吉了.四、对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的思考(仅针对接地保护系统而言)1、审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时,对照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 求其内容要符合临时用电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正确选择接地(接 零)保护方式。明确指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按照经审批同意的临 时用电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不得任意变更甚至降低标准。2、对不按组织设计的规定施工的,及时发书面整改通知。3、对拒不整改的,经甲方同意,发工程暂停令。4、施工方拒绝停工的,及时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5、按照施工现场实际采用的接地(接零)保护方式,对照相关规范 规程的规定,严格监管。绝不容许施工与设计不一致,擅自改变 保护方式,降低要求,甚至不采用任何接地(接零)保护装置的 现象存在.以上是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际存在问题的一些探讨,纯属个人观 点,仅供参考。江苏宏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宜兴) 汪凤台2011-22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