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参考模板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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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4)1.1 编制目的-(4)1.2 编制依据-(4)1.3 适用范围-(4)1.4 校园突发事件的分类-(4)1.5 校园突发事件的分级-(5)1.6 工作原则-(5)2 指挥体系及职责-(6)2.1 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6)2.2 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 -(7)2.3 县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7)2.3.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7)2.3.2 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8)2.3.3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8)2.3.4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8)2.3.5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9)2.4 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9)3 预防和预警机制-(9)3.1 预防预警信息-(9)3.1.1 应急信息报送原则-(9)3.1.2 应急信息报送内容-(10)3.1.3 应急信息报告及处理程序-(10)3.2 预防预警行动-(11)3.3 信息发布 -(11)4 启动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11)5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11)5.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1)5.1.1 预防预警-(11)5.1.2 应急响应-(12)5.1.3 处置流程-(13)5.1.4 应急保障-(13)5.1.5 善后与恢复-(14)5.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5)5.2.1 校园火灾事故处理办法-(15)5.2.2 校舍、围墙、厕所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置办法-(15)5.2.3 校内外溺水事故处理办法-(16)5.2.4 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7)5.2.5 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17)5.2.6 校园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办法-(18)5.2.7 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5.2.8 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9)5.2.9 学校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外出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20)5.2.10 校园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20)5.2.11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21)5.2.12 校园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21)5.2.13 善后与恢复-(22)5.3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2)5.3.1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22)5.3.2 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24)5.3.3 处置流程-(25)5.3.4 善后与恢复-(25)5.4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6)5.4.1 应急处置措施-(26)5.4.1.1 应急反应-(26)5.4.1.2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26)5.4.2 处置流程-(27)5.4.3 善后与恢复-(28)5.5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8)5.5.1 预防和预告机制措施-(28)5.5.1.1预防预告信息 -(28)5.5.1.2 预防预警行动-(28)5.5.2 应急响应-(28)5.5.2.1 网络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28)5.5.2.2 网络运行事件处置-(29)5.5.2.3 网络攻击事件处置-(29)5.5.2.4 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29)-5.5.3 善后和恢复 -(29)6 附则-(29)附件:1、县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预案-(31)2、县教育系统汛期安全、值班工作制度-(39) 3、县教育局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40)4、台风预警信号、说明及防御指引-(41)5、暴雨预警信号、说明及防御指引-(42)6 县教育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4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县校园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处置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我县校园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各级各类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4 校园突发事件的分类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有关部门和学校立即处置的危险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性罢餐、罢课、罢考、绝食、静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校园内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校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造成师生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内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性灾难事故等。(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校园内的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 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灾害、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对学校及师生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5)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上述突发公共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关联,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对此,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1.5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1.6 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工作中,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伤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的安全防护工作。(2)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县教育局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县校园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要与事发地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搜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切实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3)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分级呼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建立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上级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一把手”是维护校园内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4) 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坚持“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校园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校园突发事件控制在校园内,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和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5) 加强教育,依法处置。在处置校园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积极运用教育的方法、疏导的手段,多做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引导师生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及时化解矛盾,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到整个处置的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校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慎用强制措施和警力,加强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6) 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恢复重建体系。 (7)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要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陈汝遥 县教育局局长 吴文强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组长:冯祖琳 县教育局副书记周克艮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张均作 县教育局副局长范俊国 县教育局副局长何兆峰 县教育局主任科员成 员:王泽伟 县教育局安稳办主任胡 迪 县教育局秘书股副股长陈家瑞 县教育局政工股副股长王 伟 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黄斌材 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黄胜超 县教育局安稳办副主任李坤尧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包家永 县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陈家泰 县教育工会主席邓建强 县教育局项目办主任沈扬东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庞家国 县教育局招生办副主任 许 强 县教育局勤工办主任李 文 县学生资助中心主任郭松强 县教育局卫生保健所所长盛相权 县教育局纪委办副主任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 协调本县范围内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县教育系统发生校园突发性事件时,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等部门报告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在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指挥下,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2 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 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稳办,张均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安稳办承办。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各类校园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学校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学校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督促各学校根据校园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完成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2.3 县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针对各类校园突发事件的性质与特点,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2.3.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组 长:范俊国 县教育局副局长副组长:胡 迪 县教育局秘书股股长陈继军 县教育局秘书股副股长 工作组成员由县教育局政工、安稳、教育、计财、督导、教研、电教、招生、工会、勤工办等股室(办)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稳办,日常工作由安稳办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必要时成立处置学校重大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工作组或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决定信息报送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督查事发地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2.3.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组 长:张均作 县教育局副局长副组长:王泽伟 县教育局安稳办主任黄胜超 县教育局安稳办副主任工作组成员由工作组成员由县教育局政工、安稳、秘书、计财、督导、教研、电教、招生、工会、勤工办等股室(办)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稳办,日常工作由安稳办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指导各学校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全县校园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收集全县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适时向各学校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校园突发的灾难类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通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等事宜;对一般灾难事故,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员赴现场进行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协调计财股做好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资金及物资的储备,并根据情况决定动用资金及物资使用的数额。2.3.3 公共卫生食品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组 长:何兆峰 县教育局主任科员副组长:王泽伟 县教育局安稳办主任曾耀光 县教育局秘书股副股长工作组成员由工作组成员由县教育局政工、秘书、安稳、计财、督导、教研、电教、招生、工会、勤工办、卫生保健所等股室(办)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稳办,日常工作由安稳办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在县卫生局的指导下,负责全县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全县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各学校校园公共卫生类应急工作组通报情况,提出校园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各学校校园公共卫生类应急工作组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各学校校园公共卫生类应急工作组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促各学校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入进行责任查究。 2.3.4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组 长:冯祖琳 县教育局副书记副组长:沈扬东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蔡瑞斌 县教育局计财股副股长工作组成员由工作组成员由县教育局政工、教育、秘书、安稳、督导、教研、电教、招生、工会、勤工办等股室(办)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计财股,日常工作由计财股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在县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本县校园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2.3.5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组 长:周克艮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副组长:包家永 县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 工作组成员由工作组成员由县教育局政工、安稳、教育、秘书、计财、督导、教研、招生、工会、勤工办等股室(办)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电教仪器站,日常工作由电教仪器站承担。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络有害信息实施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置校园网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遇有极其严重、不可控制的特大安全事件,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2.4 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各学校比照县校园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结合本乡镇、本学校实际情况设定。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3.1.1 应急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校园突发事件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事发学校和事发地校园应急领导小组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的2小时报告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安稳办)和县教育局秘书股;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安稳办)接到事件发生的重大信息后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党政主要领导及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缓报。(3)直报:发生重大校园突发事件(I级、II级),各级校园应急领导小组或学校要立即电话直报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安稳办,联系电话:)和县教育局秘书股(联系电话:7284668,传真:7292902)。(4)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后,事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安稳办)和教育局秘书股续报情况。 3.1.2 应急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财产损失以及人员伤亡等现场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3)事发学校、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各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已采取的措施;(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6)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3.1.3 应急信息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报告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必须在30分钟内用电话向当地政府和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稳办)、县教育局秘书股报告,并视突发事件的类型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部门报告,请求援助。事发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稳办)及教育局秘书股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教育局党政主要领导及各应急工作组组长,同时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相应校园应急工作组按照相关预案和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学校领导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以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执行电话报告后,突发事件的事发学校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分别上报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稳办)和县教育局秘书股。重大信息,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稳办)应根据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的意见,立即编发信息专报,用内部传真的形式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和市教育局报告。3.2 预防预警行动(1) 明确职责措施。在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各应急工作组和各级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2) 开展培训演练。县和各学校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工作,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 落实应急设施。做好应对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校园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4) 具体预警行动。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校园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3.3 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校园群体性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公开报道的,须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4 启动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校园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和事发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报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和部门。 5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5.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1.1 预防预警各级校园社会安全类应急工作组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要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加强对校园内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5.1.2 应急响应(1)特别重大事件(I级)处置特别重大事件(I级):主要指学生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 A、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其公安部门和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组成应急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敦促和调查;指导事发地学校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现场指挥部,迅速深入事发学校,靠前指挥。慎用强制措施和警力,加强教育和疏导,将群体性事件控制在校园内,防止向校外蔓延,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市教育局。 B、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应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劝导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 C、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时,学校和县教育局应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 (2)重大事件(II级)的处置 重大事件(II级):主要指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及时深入事发学校,指导、协助学校化解矛盾,控制事态蔓延。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当地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学校要严格门卫管理,防止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 (3)较大事件(III级)的处置 较大事件(III级):主要指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群体性事端。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学校应立即报告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学校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赶赴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及时、妥善地予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调查处理的,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一般事件(IV级)的处置 一般事件(IV级):主要指事件处于单个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 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消除,防止扩散。5.1.3 处置流程发现闹事苗头校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并报告上一级管理部门、县校园应急工作小组和当地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公安部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秩序,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消除矛盾维护学校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对组织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教育劝导 阻止外校、外单位人员来校串联,启动应急预案劝阻师生不要聚众闹事,不得冲击政府机构和有关部门不得破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组织学生保护学校财产不受破坏如有伤亡立即组织抢救或拨打110求援5.1.4 应急保障(1) 信息保障 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权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 物资保障 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和各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使利、安全。 (3) 人员保障 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和各校应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预备队主要由各学校安全保卫、行政后勤、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政工等部门人员组成。县校园应急预备队由张均作任队长,王泽伟、黄胜超为副队长,成员由各股室(办)负责人组成,并抽调一定数量的青年干部组成突击队。(4)培训演练保障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和各校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5.1.5 善后与恢复 事发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求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1) 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校园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2) 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校园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当地综治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3) 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校园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后勤社会化改革、校办企业改制中的人员安置问题。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师生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的权益,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4) 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加强跟踪和督查。事件结束后,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要敦促学校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市校园社会安全类应急工作组;由工作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经市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5.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5.2.1 校园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学校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在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做好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用电话向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火灾发生的初步情况。 (2)立即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部门抢救受伤人员。 (4)及时疏散人员,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5)妥善解决受灾师生的安居问题。(6)处置流程灭火后进行损失评估报上一级管理部门、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保卫和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员赶往现场,组织力量灭火切断电源、煤气等启动应急预案,使用灭火器灭火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学生、老弱人员疏散撤离火场配合医疗部门抢救和妥善安置伤员 校领导赶赴第一线,火势较大报“119”,并报县校园应急工作组保安控制好校门和交通要道,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协助消防部门查清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2.2 校舍、围墙、厕所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设立警示牌和隔离栏,以免师生接近造成伤害。 (2)校内D级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立即予以拆除。C级危房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加固。(3)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安全事故, 要迅速启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 (4)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和封锁现场,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5)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有效措施,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预防继发性危害发生。(6)处置流程组织人员抢救立即将受伤害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同时立即报告110和120救援应立即报上一级管理部门,2小时内报县校园应急工作组做好其它善后工作,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协助公安部门等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理通知学校、家长、有关保险公司稳定学生家长情绪5.2.3 校内外溺水事故处理办法(1)各学校要重视并加强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事故的教育,教育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2)校园内有池塘、湖泊的学校,要在池塘、湖泊周围设置围栏和相关的警示标志。要事先落实救援部门,并配备一定的救援设备。 (3)发生校内外溺水事故,学校有关领导在得知消息后,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科学地救援,避免造成继发性伤亡;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等应急抢救处置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4)处置流程组织人员抢救立即将受伤害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接到报告后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同时立即报告110和120救援应立即报上一级管理部门,2小时内报县教育局协助公安部门等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理做好其它善后工作,恢复教育教学秩序通知学校、家长有关保险公司,稳定师生家长情绪5.2.4 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各学校要重视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发生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学校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3)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控制局势,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并尽快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员,同时请求当地政府予以援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逐报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组织自救等应急抢救处置,妥善安置伤员通知伤员亲属(5)处置流程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后,校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稳定师生、亲属情绪,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开展现场救护,做好人员疏散工作,控制局势,制止拥挤请求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援助5.2.5 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在向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2)学校要积极做好人员安全疏散工作,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及时封锁和保护爆炸现场,设置安全隔离带,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及次生事故发生。(4)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搜寻人证、物证。(5)处置流程有效控制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爆炸事故发生后,校领导赶赴现场,立即组织抢救,逐级报告县校园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做好人员疏散,控制治安事态,封锁和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搜寻人证物证迅速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及次事故发生5.2.6 校园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办法 (1)各校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同时设置污染控制区。 (3)危险品污染事故,情况严重,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应立即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向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当地政府和县环保局报告。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积极协同专业部门的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迅速进行调查,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4)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及时排除污染危害,防止危险品污染事故继发性发生。(5)危险或危害排除后;事发学校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6)重大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7)处置流程 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逐报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危险品泄漏事件发生后,校领导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设置污染控制区协调专业部门,食明危险品类型,确定污染物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稳定师生情绪,恢复教育、教学秩序迅速制定消除危害方案,防止污染事故继发性发生5.2.7 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或教职员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的,学校领导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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