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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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化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陕西天工建设有限公司瑞能矿建项目部目 录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的制定和审批管理制度1矿井专项工程和专业系统的设计、审批和备案制度10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的管理制度15矿井通风、防止瓦斯、防灭火、综合防尘等专业的技术管理制度22安 全 生 产 预 评 估 制 度45职业健康管理制度48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52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的制定和审批管理制度第一节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一、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定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指为了防止灾害的发生和一旦发生事故后,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 煤矿企业每年至少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方案,组织一次矿井救灾实战演习。二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内容1附图及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1)矿井通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的检查报告。(2)矿井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3)井下消防-洒水管路、排水管路和压风管路的系统图。(4)地面和井下消防材料库位置及其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5)地面、井下对照图。2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中包括:(1)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以及地点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及预防的事故性质、原因和预兆。(2)保证人员安全撤退的措施。(3)预防、处理各种事故和恢复生产的具体技术措施。(4)实现预防措施的单位及负责人。(5)参加处理事故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分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名单、通知方法和顺序。3安全迅速撤退人员的措施(1)及时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地区人员的方法及所需材料设备。(2)人员撤退路线及该路线上需设的照明设备、路标、自救器及临时避难硐室的位置。(3)风流控制方法、实现步骤及其适用条件。(4)发生事故后,对井下人员的统计方法(一般采用定位卡和考勤记录统计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5)救护队员向遇灾人员接近的移动路线。(6)向待救人供给空气、食物和水的方法。4处理灾害和恢复生产措施的编制原则(1)处理火灾事故原则(2)处理爆炸事故原则(3)其他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每季度还要对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作出相应的修改与补充。三、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方法、审批程序及其贯彻执行(1)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由项目经理组织单位有关人员编制,(2)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必须在每年开始前1个月报批。(3)在每季开始前15 d,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等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4)已批准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5)已批准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立即向全体职工贯彻,组织学习,并进行考试。没有学习过或考试不及格,不熟悉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和工人,不准下井工作。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6)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改正。(1)确定最短安全路线。(2)计算各救护小队的最短行动路线。(3)计算火灾发生后的通风稳定性,选取防止风流逆转的措施。第二节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一、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原则与注意事项(一)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1、符合性2、针对性3、可操作性4、动态性5、体现性(二)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注意事项1、必须明确安全撤退人员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2、必须明确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理措施和原则3、要有正确的编制程序。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重要内容包括方针与原则、应急策划、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现场恢复、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和附件这7大要素:1方针与原则应急救援预案应有明确的方针和原则作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的纲领。2应急策划应急策划是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础,是应急准备、响应的前提条件,应明确煤矿的基本情况,以及危险分析与风险评价、资源分析、法律法规要求等结果。包括;基本情况,危险分析,资源分析,法律法规要求等3应急准备(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组成人员应包括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现场指挥人。主要职责为:组织制订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煤矿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接受集团公司的指令和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2)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明确预案的资源配备情况:包括应急救援保障、救援需要的技术资料、应急设备和物资等,并确保其有效使用。应急救援保障分为内部保障和外部保障:内部保障的内容:确定应急队伍;各种技术资料的存放地点、保管人员;各种保障物资;各种制度。外部保障的内容:互助的方式,请求政府、集团公司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应急救援信息咨询,专家信息。应急救援应提供的技术资料:通常包括:矿井平面图、矿井立体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下运输系统图、矿井通风系统图以及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瓦斯、煤尘、顶板、水、通风等数据,程序、作业说明书和联络电话号码和井下通信系统图等。应确定所需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并保证充足提供:一般包括:报警通讯系统,井下应急照明和动力,自救器、呼吸器,安全避难场所,紧急隔离栅、开关和切断阀,消防设施,急救设施和通讯设备。(3)教育、训练与演练。4.应急响应(1)报警、接警、通知、通讯联络方式。确定24h有效的报警装置;24h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事故通报程序。(2)预案分级响应条件。(3)指挥与控制。(4)煤矿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5)警戒与治安。预案中应规定警戒区域划分、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的程序。(6)人员紧急疏散、安置。(7)危险区的隔离。(8)检测、抢险、救援、消防、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9)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10)公共关系。依据事故信息、影响、救援情况等信息发布要求,明确事故信息发布批准程序;媒体、公众信息发布程序;公众咨询、接待、安抚受害人员家属的规定。(11)应急人员安全。5现场恢复6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7附件三、应急演练的组织与实施(一)演练的类型可采用不同规模的应急演练方法对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周密性进行评估,如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1桌面演练桌面演练的特点是对演练情景进行口头演练,一般是在会议室内举行。其主要目的是锻炼参演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应急组织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的问题。2功能演练功能演练是指针对某项应急响应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响应行动举行的演练活动,主要目的是针对应急响应功能,检验应急人员以及应急体系的策划和响应能力3全面演练全面演练指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的演练活动。(二)演练的参与人员应急演练的参与人员包括参演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1参演人员参演人员是指在应急组织中承担具体任务,并在演练过程中尽可能对演练情景或模拟事件做出真实情景下可能采取的响应行动的人员,相当于通常所说的演员。2控制人员控制人员是指根据演练情景,控制演练时间进度的人员。3模拟人员模拟人员是指演练过程中扮演、代替某些应急组织和服务部门,或模拟紧急事件、事态发展的人员。4评价人员评价人员是指负责观察演练进展情况并予以记录的人员。5观摩人员观摩人员是指来自有关部门、外部机构以及旁观演练过程的观众。(三)演练实施的基本过程建立应急演练策划小组(或领导小组),策划小组由多种专业人员组成,综合性应急演练的过程可划分为演练准备、演练实施和演练总结3个阶段。(四)演练结果的评价将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1不足项不足项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应急准备缺陷2整改项整改项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单独不可能在应急救援中对公众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急准备缺陷。3改进项改进项指应急准备过程中应予改善的问题。矿井专项工程和专业系统的设计、审批和备案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规范煤矿建设秩序,提高煤矿建设安全水平,确保煤矿建设项目顺利投产,结合我项目部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煤矿建设项目都要严格按照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立项或项目核准后方可实施。必须由有资质单位编写可研报告、地质报告、初步设计以及环评设计、安全专篇等技术资料(有其他专项要求的建设项目,应按要求编制相应技术资料),并按程序经相关部门审批。凡在长治市范围内承建煤矿建设项目设计的单位必须符合我市关于设计单位的资质要求,并在市煤炭局进行备案。煤矿建设项目应按照招投标法和省市有关要求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依法进行招投标。煤矿建设项目实行施工单位备案制度。未经备案的施工单位不得承建煤矿建设项目。不具备资质或挂靠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承建煤矿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在省、市煤炭部门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一)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施工单位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施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煤矿建设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单位备案制度。未经备案的监理单位不得负责监理煤矿建设项目。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与监理单位签定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在省、市煤炭部门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监理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监理单位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矿建、土、安专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煤矿建设项目必须办理工程质量注册手续。 建设项目在省、市煤矿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注册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立项、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环评批复等文件; (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资质证书、工程合同及参建单位备案登记手续; (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机构组成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委任书;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内容; (五)单位工程明细等资料。煤矿建设项目取得开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审批需提交资料: (一)开办煤矿批文; (二)采矿许可证; (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批准的勘探地质报告; (五)项目建议书批文;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 (七)初步设计批文; (八)安全、环保等专项设计批文;(九)验资证明;(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十一)安全施工措施及其它有关资料; (十二)县市区煤炭部门初审意见。煤矿建设项目应编制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煤矿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煤矿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会审后组织实施。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查资料报县市区煤炭部门备案。 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要科学合理安排矿井一期、二期、三期工程施工时间,满足施工安全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程序组织建设,不得擅自违反施工顺序组织施工。 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必须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要符合煤炭设计规范和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能够满足矿井工程施工需要,施工图原则上由原初步设计编制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严格实行审查制度。施工图设计由煤矿建设单位组织煤矿、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以及专业人员进行详细会审,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经煤矿建设单位批准后按图施工,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资料报县市区煤炭部门备案。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一律不准交付施工。施工图设计不得违反或更改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原则,工程量和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有较大变动时,必须报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复后方可实施。(十三)在建项目施工前,煤矿企业或建设单位应将在建项目开工申请报当地地级市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市及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煤矿企业或建设单位上报的开工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并在开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符合开工条件的应以正式文件对开工备案申请进行批复并报我局备案。开工备案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省级以上负责能源发展有关部门核准的立项批准文件;(二)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煤矿在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新建井筒的、质量认证单位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书;(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和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煤矿建设项目由企业自建的应提供煤矿企业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各级专职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等材料.) (五)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六)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八)施工单位项目法人或者项目经理任命文件;(九)施工单位法人委托书;(十)施工单位参加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十一)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一、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不断提高矿井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做到科学地组织生产,实现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均衡地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本管理制度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项目经理必须亲自抓此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使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走上规程化和制度化。三、工作面在作业前必修编制作业规程,机电设备、特殊工种必须编制操作规程,单项工程和临时性工作及特殊作业环节施工作业时都必须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四、每个工作面及其它安装、回撤工作面,都必须在投产(或开工)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审批作业规程。五、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依据审批的“采区设计”和“地质报告书”,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结合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临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各工种定额、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制度及行业上级和公司有管理规定进行编制。六、作业规程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规程复查、修订补充等十一个环节进行操作。操作规程必须按照识别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定期培训等九个环节进行实施。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与作业规程编制同等要求管理,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现场实施等六个环节进行实施。七、规程和安全措施一律实行会审制,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应该在会审前发至审批人员手中预先审阅,各单位都要建立职责明确的规程、安全措施审批责任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公司、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签字批准。八、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具体,措辞严密,条理分明,语言精练,齐全详实。批准后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可复印,但必须字迹工整,图文清晰。九、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原件经审批人员签字后由主管业务建档保存,打印件经审批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贯彻。十、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施工队队长和技术员负责全体作业人员的学习贯彻,每人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六小时,学习时要建立签名登记簿,记录学习的内容、时间、人员和地点,凡因轮休请假等原因没有参加工作学习的工作人员,必须先补课考试合格后再下井作业,新参加和中途参加工作的人员都要按规定进行学习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进行作业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十一、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发放都要建簿登记,学习、贯彻、考试都要做好详细记录,考试成绩必须造册登记。十二、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贯彻后,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各矿职能科室负责监督实施。作业时违反规程作业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章 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一、作业规程编制范围:1、掘进工作面;2、安装工作面;3、回撤工作面;二、所有正规工作面都必须按照“正规循环作业”的要求进行编制。三、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包括:工作面地质情况,工作面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工作面巷道布置,矿压观测内容和测试手段,施工工艺,设备配置及布置方式,生产系统情况,工作面生产经济技术指标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四、所有工作面在掘进作业过程中,遇地质情况变化,如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以及遇采空区和老塘水等特殊地段都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补充修订作业规程,经有关部门审查,报上级单位批准后,方准继续施工。五、“作业规程”必须于投产(或开工)前半个月编写完毕,并送交上级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审批,并应于投产(或开工)前十天将批准的“作业规程”下发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六、作业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与工作面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之处时,应及时会同施工队进行现场调研,由施工队提出修改补充措施,并履行与作业规程相同的审批手续。批准后的修改补充措施应向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后再执行。修改补充措施应与原作业规程一并装订成册。严禁边报批边施工。七、洒水灭尘(包括老塘洒水)应作为一道工序纳入作业规程,综采放顶煤的放煤口灭尘方法,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八、掘进使用锚杆支护技术的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详细说明检测手段和检测技术要求.。九、工作面应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新技术,推广行之有效的先进管理经验,采用平均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努力提高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十、作业规程从编制、审批到贯彻,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十一、采掘开工作业面结束后,”作业规程”即行作废,新开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另行编制新的“作业规程”。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范围:1、处理采掘工作面的冒顶事故;2、处理井下巷道贯通施工作业:;3、巷道维修和加固,以及支护材料的回收工作;4、采掘工作面处理瓦斯积聚及瓦斯排放;5、采掘(开)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遇地质条件变化,如断层、褶曲、陷落柱等,或遇采空区、空巷、穿越应力集中区、冲刷带以及特殊情况上下分层留顶煤、下分层留底煤作业时;6、矿井反风演习、抢险救灾演习;7、掘进工作面长时间停风和井下变电所停电恢复生产时;8、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时;9、必须带电搬迁机电设备,井下更换整体大型设备作业;10、在井下大型、重型设备解体运输及安装调试作业,处理运输过程中大型、重型设备落道作业时;11、启封火区、瓦斯积聚区、老塘积水和被淹井巷排水处理等作业12、“一通三防”工程的施工,井下瓦斯抽放系统的作业;13、矿井主要扇风机因检修、停电及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14、在井上下进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科学实验工作时;15、地面生产系统进行改造的作业,如重物的起吊、运输、安装, 储装运系统的工程及设施施工;16、其它根据矿井生产情况,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需要制定的。二、安全技术措施分为重大项目的和一般性的,采用分类管理。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特定场所作业的,而且频繁发生、经常使用的一些专项措施,以及技术要求高、危险程度高、施工难度大的针对性措施。如矿井局部无计划停风、停电,运输大型设备,更换易损坏设备,瓦斯抽放作业等。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是指除重大项目以外的其它所有安全技术措施。三、主管业务部门编制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前,应首先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相关施工队充分交换意见,确定技术要求,编制完成后报上级单位组织会审,批准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填写“安全技术措施工作卡”。“安全技术措施工作卡”要注明其适用范围、现场作业要点、主要技术要求、安全措施重点及注意事项等。四、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前,必须提出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五、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概述,施工方法,安全作业措施,注意事项等。六、火区的恢复生产、矿井停产和复产,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师审查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总工办、安监部门会同业务处室会审后报公司总工师批准执行。七、临时施工、修巷、突发性故障处理、支护变更、工艺更新技术应用等项目,必须由矿各专业业务科室安排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已了解和探明的特殊地质构造地段,如断层、岩溶、陷落柱、采空区、老塘积水等情况,在采掘过程中,生产科必须及时掌握进度,提前安排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没有探明的进行先探,严禁末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就施工作业。九、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对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中发现有不适合现场具体情况的地方,可由执行人员研究后提出临时整改意见,报矿总工程师(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实施。矿井通风、防止瓦斯、防灭火、综合防尘等专业的技术管理制度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第一条、主扇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运转,由双人操作,做好记录,如有声音异常,停电,停风,水压计有大的变化等一系列异常现象,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机电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出处理意见。第二条、重新启动或更换风机,必须保证能在10分钟内完全启动。第三条、风机房必须张贴风机启动的操作规程,且操作规程必须由机电科、通风科共同起草,总工办审核,并严格执行。第四条、主扇主付司机,必须由精通业务,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且能熟练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第五条、主扇的有计划停风,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技术矿长),编制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对于主扇由于其它原因而造成无计划停风,主风机房必须立刻报告调度、机电、通风及值班领导,做出处理意见,各有关部门必须负责查清停风原因,并做出处理,因主扇司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后果,必须做出严肃处理。第六条、主扇一旦停风,10分钟内不能起动,必须立即切断井下一切电源,各工作面班组长,瓦斯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工作面,撤出地面。第七条、主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不得带病运转。第八条、各值班人员,必须经常对主风机房查岗,严防脱岗、漏岗、单人操作。第九条、主扇 的有计划停转或启动,必须有值班调度的命令方可进行,或按专门的安全措施执行,如有变动时,需立即汇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自己负责。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第一条、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账,做到台账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4、爱护通风设施,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每月6日、16日、26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第二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那种情况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5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 5、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通风管理方案,科学管理。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第一条、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 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第二条、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 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1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第三条,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 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录牌,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第四条、规定瓦期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 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期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第五条、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 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第六条、因沼气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第七条、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第八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回收等作业。第九条、采掘工作面中二氧化碳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技术矿长)批准,进行处理。第十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沼气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第十一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第十二条、采区回风道,采掘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第十三条、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矿总工程(技术矿长)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第十四条、凡通风系统干部下井遇到瓦斯员必须审查图表,看是否三对口,并注明合格,发现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的内容,审查人要在所查图表上签名,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斯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科后,才准离开现场。第十五条、瓦斯报表必须有带班长签字,且当日交回瓦斯队。第十六条、分管经理必须当日检查瓦斯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第十七条、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示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第十八条、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斯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处分。第十九条、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第二十条、严格执行盲巷道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制度、巷道贯通制度,按要求适时搬开回采工作面回风和尾巷贯眼,以及其它安全措施规定的内容。瓦斯排查制度为搞好瓦斯管理,有效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实行瓦斯问题分级排查管理,做到瓦斯问题有检查、有排查、有落实,把瓦斯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一、每月10日、25日组织瓦斯专项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四定”即:定问题、定时间、定负责人、定处理意见。二、上级单位及领导检查的问题,要责成专人负责,限期处理,并研究分析隐患,事故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三、领导和瓦斯员检查汇报通风调度的问题(日常问题)要登记台帐,由通风调度通知有关领导和处理人员并按排处理,落实处理情况。四、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对本月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今后防治重复出现类似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五、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单位及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六、瓦斯问题要实行分级管理,瓦斯浓度在1.5%以下时,由队领导组织排查;瓦斯浓度3%以下时,由区领导组织排查;瓦斯浓度在5%以上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排查。七、隐患排除后,处理单位或有关人员必须将处理情况向通风科领导汇报,由通风科复查消帐,否则按未完成处罚。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第一条、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第二条、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1、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1%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 2、在副巷和贯眼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时,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 3、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必须执行正副巷同时撤人,并设置警戒。第三条、贯通前后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掘进相距20米前,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向上级单位报审贯通通知书,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准备,一旦贯通,立即调风,进行测风,保证供风要求。第四条、贯通前后瓦斯检查的规定 1、贯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检员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2、贯通后通风部门调风,保证供风要求,瓦检员必须全面检查两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特别是贯通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第一条、局扇的管理规定 1、局扇必须由专人管理,掘进工作面由电工管理,无人工作面由瓦斯员管理。 2、局扇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内,距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不得出现循环风。 3、局扇必须安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否则不得开始工作。第二条、风筒的管理规定: 1、风筒无破口,接头严密,软质风筒接头要用反边接法或双反边接法。 2、风筒 吊挂要两靠一直,拐弯处设弯头,异径、异径风筒要上过渡节。 3、风筒不得出现跑,漏风现象,不打弯,不落地,如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5米。第三条、盲巷的管理规定: 1、对盲巷,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任何人入内,栅栏位置应设在距巷道口不到5米处。 2、对于长期不用的盲巷,必须做永久密闭。 3、凡对密闭或打栅栏的盲巷,都要编号并建立台账填入通风系统图,并按规定定期检查。第四条、临时停工停风区采取的安全措施: 临时停工一般不得停风,停风时要立即切断巷道内的一切电源,并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瓦斯员在栅附近随时检查瓦斯,如果瓦斯浓度超过3%,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第五条、局部通风风量的规定: 1、局扇 从巷道吸入的风量不得超过该巷道总风压供风量的70%,不得出现循环风。 2、风筒出口风量,应据所供风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炸药消耗量,人数等进行计算,选定,并会符合规程对最低风速的要求。第六条、瓦斯检查的规定: 1、局扇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否则必须停止运转进行处理。 2、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盲巷临时停风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3、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第一条、矿井停电后主扇排放矿井的瓦斯 因矿井停电,检修等主扇停风,排放矿井瓦斯时: 1、主扇启动前应首先打开防爆门或其它风门采用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排放,保证主扇出风口瓦斯不超过2%时,短路风流的大小由出风口瓦斯浓度的大小决定,高时加大短路风流。 2、排放时,瓦斯变化呈驼峰状态,先由低到高,然后逐渐降低,只有在排出的瓦斯浓度平稳低于1%时,再逐渐将短路风流的风门关闭。 3、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通风瓦斯检查员方可入井检查瓦斯情况,总回风瓦斯浓度降至0.75%以下,其它人员方可入井。第二条、送电程序: 1、瓦斯检查员检查总回风瓦斯浓度在0.75%以下,井下配电所在0.5%以下,由瓦斯员通知值班调度,由调度下令送电。 2、经瓦斯员确认,回采面,所有掘进局扇附近瓦斯均不超限,待掘进面按规定排完瓦斯后,方可向掘进面送电。3、主扇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 (1)、停风时间在3小时以内,由通风科长现场组织排放。 (2)、停风时间在24小时以内,由总工现场组织排放。第三条、局扇排放巷道内积存的瓦斯制度 1、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 临时停风的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由瓦斯员,代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 停风时间长,瓦斯浓度达到2%-3%由通风科组织瓦斯队长、掘进队长、代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 瓦斯浓度超过3%,由通风科长,瓦斯队长,掘进队长,代班长,瓦斯员,电工现场组织排放。 2、排放瓦斯时,必须保证风机供风量,不得出现循环风,而且局扇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不超过0.5%时,由电工起动局扇。 3、排放瓦斯时切断工作面和回风风流流经巷道内的一切电源,严禁一风吹,排放时要控制风流逐段进行。 4、排放时,要随时检查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不得继续排放。 5、只有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由电工送电。 6、所有参加排放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格按制度执行。 7、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扇排放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扇在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准送电,进行排放,依此类推,排出的风流所流经的区域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 8、排放临时停工区域(巷道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用拆开风筒或安装三通控制风量,使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1.5%时进行排放。 9、排放已密闭区,老空区瓦斯的排放时,要由外向里,逐节加风筒,控制风量,逐节排放。 10、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任何地点排瓦斯,必须有排放措施。井下爆破管理制度第一条、对放炮员的规定要求 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放炮合格证。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放炮员担任,装配引药、装药连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一第二条、工作地点炸药,雷管的管理规定 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内并加锁。本班没使用完毕的雷管,炸药必须当班交回火药库,严禁井下乱扔乱放。第三条、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警戒距离的规定 1、放炮器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或随同小药箱锁入专用的炸药箱内。 2、一个工作面严禁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放炮。 3、放炮母线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放炮员亲自连接母线,最后一个离开放炮地点。 4、放炮时撤人距离,回采面不得小于30米,煤巷掘进不得小于75米,掘进巷道若距工作面75米有拐弯时,人员撤到拐弯巷道内10米以上,但撤人总距离不小于50米。第四条、装配引药及装药时的有关规定 1、装配引药时,必须严禁按规程规定执行,在顶板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1米的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雷管脚线未端必须扭结,并将药卷缠住。 2、装药时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装药连线时禁止脚线,放炮母线与导体相接触,脚线必须盘曲,扭结。第五条“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井下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瓦斯员检查放炮地点及其前后20米范围内的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得装药放炮,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填写在瓦斯循环图表,牌板、记录手册上。 2、井下放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由放炮员、瓦斯员和带班长三人连锁,换牌管理,任何一人不在,不得放炮。如果瓦斯超限,顶板等存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发炮,进行处理。放炮后,由三人对放炮地点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人员开始工作。第六条、放炮后发现瞎炮的处理规定 1、瞎炮的处理要严格按规程规定的程序与方法进行处理。 2、放炮后发现末爆的雷管,炸药必须由放炮员统一回收,锁进炸药箱。放炮后洒水降尘制度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洒水降尘设备,并严格执行放炮前后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制度,不进行洒水或无水炮泥不准装药放炮。爆破物品清退制度1、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的规定。2、在现场使用时,该班,班组长,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规程要求从事爆破。3、现场带领的队长、组长,安全员,要对当班这际消耗的炸药,雷管予以清点,爆破员认真清点,民爆物品使用消耗三联串,不得漏填,不得徇私。4、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清退,剩余的雷管、炸药要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5、保管员对清退回库房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第一条、掘进工作面放炮,除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规定放炮制度外,必须严格执行放炮停电制度。第二条、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必须由电工切断该工作面除风机,监控外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第三条、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电工切断电源后,由带班长、瓦斯员、安全员联锁检查确认停电后,无其它不安全隐患后方可放炮。第四条、放炮后、由安全员、瓦斯员首先进入工作面检查顶板、支护,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只有放炮无瞎炮,残炮,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由支护工维护工作面,由带班长安全员确认工作面支护完好后,方可由安全员下令,电工送电工作人员进入开始作业。第五条、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的落实,由电工做好记录,每三天上交通风科以备后查。第六条、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由各队长负责,安监站,通风科现场抽查,记录和执行情况,每发现一次,除严惩所涉及人员外连带队长责任。 防灭火管理制度第一条、井下职工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以及上级有关的防灭火规定,命令,通知等。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第三条、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井下避灾线路,必须熟悉灭火器及自救器的使用,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各种器械存放地点。第四条、井上下所设置的所有灭火器,每年换药一次,确保灭火器的正常使用。第五条、每旬对井上下消防器材库检查一次,发现存储的材料,工具损坏,丢失应及时补齐。第六条、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峒室等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通风部门应负责检查使用情况。第七条、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绵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盖的铁桶内,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和废油洒在井巷和峒室内。第八条、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和喷灯焊接,如确需时,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第九条、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第十条、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或用火炉取暖。第十一条、井下机电峒室和皮带机头前后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第一条、明确防尘机构的设置 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机电经理负责全矿防尘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建立防尘洒水系统 1、井下所有进风行人巷道,皮带巷每5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其它巷道每10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并保持正常使用。 2、和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以及煤尘易飞扬等其它地方设置喷雾,水幕。 3、井下各巷道要定期清扫,任何地点都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米的煤尘堆积,每年冲洗粉刷一次,每月搞一次粉尘测定。 4、在主要进回风风流中必须设置净化水幕,且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5、根据安全规程规定,合理调整风速,严禁因风速超限而造成煤尘飞扬。第三条、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 1、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洒水系统,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一道水幕,回风口安装一道,并且距工作面20-30米处设置放炮喷雾装置,放炮前后工作面20m范围内必须洒水,洒水时间不小于10min。 2、掘进巷道定期冲洗,不得有煤尘堆积。定期冲刷巷道制度第一条、各队所划分区域的巷道必须严格遵守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内容。第二条、各队必须对所辖范围内的巷道定期冲洗,不得有积尘。第三条、通风队防尘对所辖巷道冲洗一次,经常保持巷道湿润,无煤尘堆积。第四条、掘进队距工作面20米范围的巷道,每班冲洗一次,20米至巷道口每周冲扫一次。 防尘检查验收制度第一条、防尘设施的施工严格按照技术科的设计施工。第二条、防尘管路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为漏水。第三条、防尘验收由施工单位和通风科,调度室相跟验收。第四条、施工时,队长要现场把关,搞好监督管理。第五条、施工完工后,及时记录及台账登记,并记明施工负责人。第六条、对不合格的设施,除不予验收外,严格考核罚款处理。资料档案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本单位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由各部门科室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移交档案室。由档案人员负责审查把关,分类排列,编制检索工具,妥善保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将档案材料据为己有长期存放或拒绝归档。资料档案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必须遵循以下规定。一、归档凡属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纸、表格、声像、实物、电子等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列入归档范围。1、归档时间:各部门要按时收集、整理各类文件材料。各业务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和声像资料,由兼职档案员收集好,统一归档。文书档案应归档文件材料在每年底前收集齐全,整理归档完毕。科研档案实行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立卷提供资料,由相关科室业务人员归档的责任制。设备档案、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随时归档。2、归档要求: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鉴定工作,做到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并注意字迹材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卷内文件排列遵循正本在前定稿在后、结论在前调查材料在后、文字在前图纸在后的原则有序排列。一般要求归档原件,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必须是原件。同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项目齐全、签章手续完备、保管期限准确。归档的照片要附简要说明,录像带要附内容提要。3、归档份数:本单位发文一般归档两份,其中一份归入相应门类档案,另一份编制“本单位发文汇编”。基建档案本单位必须保存一套原件。4、归档手续:各部门整理归档后按规定移交档案中心,并履行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交接双方在清单上签字,以备查考。二、保管1、资料档案质量符合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分类编号保管;2、资料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3、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4、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5、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6、做好档案室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7、每半年对档案室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借阅 1、严格按玉华煤矿资料档案借阅有关管理规定执行。2、查阅资料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由借阅人写书面申请并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准予借阅。3、申请单上必须写明借阅目的、借阅时间及借阅人,同时有分管领导的同意签字。4、所借阅资料档案必须由借阅签字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借与他人,文档在使用时需爱护,不得有破损、缺页。5、资料档案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统一交回档案室,由档案室核销该员工借阅记录,如未能完整回收者,将按矿有关制度予以处罚。四、保密1、资料管理工作人员和借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外泄露资料档案中的机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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