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行业通用考评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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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评定标准考 评 说 明1.本标准适用于“八大行业”中国家未出台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2.依法生产的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3.本标准共有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47项考评项目(B级元素)和142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考评办法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6.本评定标准“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考评项目中的最后一小项“其他设备的运行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中,应结合考评企业涉及的主要设备设施编制检查表,评定标准分值根据设备设施的多少确定,最终应换算成60分制,换算公式如下:设备设施得分(60分制)=评定得分评定总分60。最后得分应采用四舍五入化为整数。7.本评定标准共计8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8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8.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评定等级标准化得分安全绩效一级90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二级75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一次死亡两人或累计死亡两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三级60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事故或累计死亡三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机械等八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评定标准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实际得分一、安全生产目标1.1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2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1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1分。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4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的,不得分。1.2监测与考核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4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3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1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3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1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小计16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1组织机构和人员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2无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4未设置或配备,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4未设立,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1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每少一个部门扣1分。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3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2.2职责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2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的,扣1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3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1分。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2无该培训的,不得分;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人培训的,扣1分;被抽查人员对责任制不清楚的,每人扣1分。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2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不得分;没有评审记录的,不得分;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每缺一次扣2分;更新后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扣2分。企业工会应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2未建立工会的不得分;工会未履行相关职能的不得分。小计24三、安全投入3.1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3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6未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不得分;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的,扣2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不得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2分。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7)安全标志及标识;(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10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1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1分;有超范围使用的,每次扣2分。3.2相关保险 建立员工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扣1分。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4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保障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6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2分;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不得分;伤残等级鉴定每少一人,扣2分;赔偿每一人不到位的,本项目不得分。小计32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2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扣1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扣1分。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4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1分;未及时汇总的,扣1分;未分类汇总的,扣1分。企业应按照规定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单。4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工作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1分;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的,扣1分。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6未及时融入的,每项扣2分;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6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扣1分。4.2规章制度建立文件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3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缺少环节内容的,每项扣1分。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12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1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1分。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4 未发放的,扣2分;无培训和考核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1分。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4.3操作规程 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齐全、适用的,每缺一个,扣1分;内容没有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1分。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4 未发放至岗位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岗位的,扣1分;无培训和考核记录等资料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培训和考核的,扣1分。编制的安全规程应完善、适用,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4岗位操作规程不适用或有错误的,每个扣1分;现场发现违背操作规程的,每人次扣1分。4.4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6 未进行的,不得分;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扣1分;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扣2分。4.5修订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6 应组织修订而未组织进行的,不得分;该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1分;无修订的计划和记录资料的,不得分。4.6文件和档案管理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3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发布的,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扣1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扣1分。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2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缺少环节记录资料的,扣1分。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事故、事件记录;重大危险源信息;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检查、整改记录;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急演习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2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1分。小计72五、教育培训5.1教育培训管理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3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缺少一类培训规定的,扣1分;有与国家有关规定(主要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号令、第30号令)不一致的,扣1分。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4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未定期识别需求的,扣1分;识别不充分的,扣1分;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2分。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6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1分;记录不完整齐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扣1分;未根据评估作出改进的,每次扣1分;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完整齐全的,每次扣1分。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4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1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的,每次扣1分。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8 全教育培训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未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1分;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未按规定对转岗、离岗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五、教育培训5.4特种作业(含煤气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6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合理的,每次扣2分;有特种作业岗位但未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每次扣2分;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2分;缺少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1分。 5.5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相关方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2无制度规定不得分,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与制度规定不相符不得分,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记录不全得1分。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2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的,不得分;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扣2分;未提供相应劳保用品的,不得分;无专人带领的,不得分。5.6安全文化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5 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得分,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导则(AQ/T9004)不符的,每项扣1分。小计40六、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新改扩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制度。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1分。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22009年8月20日以后的建设单位未进行“三同时”管理的,不得分;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8月20日之前的建设单位无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不得分。应进行“三同时”管理的或应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而没有做的,倒扣20分;没有建设或产权单位对“三同时”进行评估、审核认可手续就投用的,不得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全的,扣2分;设计、评价或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安全投资没有纳入项目概算的,扣2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的,扣2分;初步设计无安全专篇或安全专篇未经审查通过的,扣2分;变更安全设备设施未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的,每处扣1分;隐蔽工程未经检查合格就投用的,每处扣1分;未经验收就投用的,扣2分;安全设备设施未同时投用的,扣2分。六、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6无资质单位编制的,不得分;未备案的,不得分;每少备案一个,扣2分。厂址选择应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4厂址选择易受自然灾害影响或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不得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应设有安全通道。8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的,每处扣1分;其设置不合理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7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除本分值扣完后加扣15分。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3未合理安排的,每处扣1分。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1)、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4053.3-2009)。3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电气室等重要部位,其出入口应不少于两个(室内面积小于6m2而无人值班的,可设一个),门应向外开。2出口少于两个的,每处扣1分;门向内开的,每处扣1分。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中控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还应设防火墙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防火门,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4未设装置的,不得分;有一处少一项装置的,扣1分;有一处未设防小动物进入措施的,扣1分;有一处未设防火墙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防火门的,扣1分;未用防火材料封堵电缆穿线孔的,每处扣1分。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好。2未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的,每处扣1分;未定期检查的,扣1分;防雷设施不完好的,每处扣1分。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7有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的,除本考评内容分值扣完后加扣20分。六、生产设备设施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3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扣1分。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5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的,不得分;资料不齐全的,每次(项)扣1分。 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10未按计划检维修的,每项扣1分;未进行安全验收的,每项扣1分;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每项扣1分;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每次扣1分;失修每处扣1分;检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的,每处扣1分;未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同意就拆除安全设备设施的,每处扣2分;安全设备设施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及时的,每处扣2分;检修完毕后未按程序试车的,每项扣1分。设备设施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8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生产现场使用表压超过0.1MPa的液体和气体的设备和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必要时还应安装安全阀和逆止阀等安全装置。各种阀门应采用不同颜色和不同几何形状的标志,还应有表明开、闭状态的标志。5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安全阀、压力开关、压力表等未定期校验的,每一处扣1分。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5有一条管线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在煤堆场、煤粉制备系统、油漆存放点、油库、仓库和稀油站等防火重点部位设灭火装置或自动报警装置。应设置消防设施的场所设置有相应数量和规格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可靠使用。8未设灭火装置或自动报警装置的,每处扣1分;灭火装置失效的,每处扣1分。六、生产设备设施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场所和其他特定场所,照明器材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1)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其危险等级选用相应的照明器材;(2)有酸碱腐蚀的场所,应选用耐酸碱的照明器材;(3)潮湿地区,应采用防水性照明器材;(4)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照明器材。5选用照明器材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照明器材选用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3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下列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电力室、中控室。3工作场所应设而未设应急照明的,每处扣1分。特种设备应登记建档,并有相关的台账和记录;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符合规定,按规定进行相应的检测检验,安全设施齐全、可靠。20每一台处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厂内机动车辆:1、应有统一牌照和车辆编号;2、技术资料和档案、台账齐全,无遗漏;3、每年检验一次,检验数据齐全有效。3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5每台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六、生产设备设施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变配电系统:1、各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变配电站位置、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走向、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和敷设方式等。2、应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室、发电机室平面布置图;降压站、中央变电室、高压配电室及各分变电室和发电站的接地网络图。3、应有主要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安全工具的试验报告和测试数据。4、位置不应在危险源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地势不应低洼,现场无漏雨、无积水。5、变配电间门向外开,高压间门应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间门应双向开。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的实体门。6、门、窗、自然通风的孔洞都应采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金属网孔应小于10毫米10毫米。7、应设有100%变压器油量的储油池或排油设施。8、加设遮栏、护板、箱闸,安全距离符合规定;遮拦高度不低于1.7米,固定式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毫米40毫米。9、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应隔离,电缆通道用防火材料封堵。10、保存完整规定存档期限内的工作票、操作票。8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六、生产设备设施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固定式低压电气线路:1、线路布线安装应符合电气线路安装规程。2、架空绝缘导线各种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3、断路器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装置。4、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都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5、地下线路应有清晰坐标或标志以及施工图。4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动力照明箱(柜、板):1、触电危险性小的一般作业场所和办公室,可采用开启式配电板。2、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差的生产车间、锅炉房等场所,应采用密闭式箱、柜。3、电气设施的选型符合场所的要求。4、符合电气设计安装规范要求,各类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内外无积尘、积水和杂物。5、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或裸露带电体现象。4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六、生产设备设施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临时用电线路:1、有完备的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和手续,其中应明确架设地点、用电容量、用电负责人、审批部门意见、准用日期等内容。2、临时电气线路审批期限:一般场所使用不超过15天;建筑、安装工程按计划施工周期确定。3、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4、必须按照电气线路安装规程进行布线。5、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每一个分路应装设与符合匹配的熔断器。4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其它设备的运行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主要设备设施检查表详见附件1)60有一处不符合规定,扣3分;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的,除该台设备分值扣完后加扣20分。6.3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 建立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扣1分。 按规定对新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5 未进行验收的(含其安全设备设施),每项扣1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 按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进行报废或拆除。3 未按规定进行的,不得分;涉及到危险物品的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无危险物品处置方案的,不得分;未执行作业许可的,扣1分;未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的,扣1分;资料保存不完整齐全的,每项扣1分。六、生产设备设施6.4设备设施检测检验 建立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等)的管理制度。3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按规定使用、维护,定期检验,并将有关资料归档保存。7未进行检验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全的(含生产、安装、验收、登记、使用、维护等),每台套扣1分;使用无资质厂家生产的,每台套扣2分;未经检验合格或检验不合格就使用的,每台套扣2分;安全装置不全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每处扣2分;检验周期超过规定时间的,每台套扣1分;检验标签未张贴悬挂的,每台套扣1分。小计240七、作业安全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建立至少包括下列危险作业的作业安全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1)危险化学品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或密闭通风不畅空间作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6)其他临时性的有可能危害作业者本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危险性较高的作业。10缺少一项危险作业规定的,扣1分;内容不全或操作性差,扣1分。应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3无企业风险和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汇总资料的,不得分;辨识所涉及的范围未全部涵盖的,每少一处扣1分;每缺一类风险和隐患辨识、评估分级的,扣1分;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类扣1分;现场岗位人员不清楚岗位有关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1分。七、作业安全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车间功能分区与车间作业卫生:(1)、应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应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其宽度一般不小于1.5m。(2)、车间与厂区车行道、人行道宽度符合标准且通道线明显清晰。车间安全出口数量与设置位置符合要求。(3)合理划分生产区域功能分区,包括不同类型生产区域划分、出厂产品、待半成品产品、报废产品均划分出不同区域,并按要求整齐码放。(4)、车间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5)厂区或车间垃圾定点堆放,并定期处理。(6)、每班进行场地卫生打扫、洒水;厂区或车间无垃圾或物品乱扔乱放现象,地面无积水、积油,地面平整。 20(1)有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的,不得分;未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的,不得分;安全路线的宽度一般小于1.5m的,扣1分。(2)车间与厂区车行道、人行道设置;生产区域功能分区;产品和工位器具码放;一处不合格,扣1分。(3)厂区或车间垃圾清理与打扫、洒水;地面积水、油污处理;一处不合格扣分1分。防灭火要求:(1)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结合生产实际,确定具体的危险场所,设置消防灭火器材,危险标志牌或警告标志牌明显,并严格管理其区域内的作业。(2)消防灭火器材齐全完好,灵敏可靠。12(1)未确定具体的危险场所的,不得分;有一处危险标志牌或警告标志牌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有一处作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2)消防灭火器材设置种类和数量、灵敏度,一处不合格的,扣分1分根据车间及生产岗位的特点,相关作业人员佩带好符合国家或行业的劳动保护用品。6未按要求佩带符合国家或行业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一处扣1分。厂区或车间应根据生产岗位特点,在各工种岗位点附近悬挂岗位安全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文本牌板。6未悬挂安全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一处扣分1分七、作业安全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厂房的照明,应符合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厂区与车间照明:(1)厂区照明灯布局合理,无照明盲区。(2)生产作业点、工作台面、安全通道与仓库普通采光照明良好。(3)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6未进行照度测量的,不得分;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厂区与车间照明:(1)厂区照明有盲区的,扣1分。(2)生产作业点、工作台面、安全通道与仓库普通采光照明,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3)照明灯具完好率不达100%,一处扣1分。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1)、作业现场与明火区、高温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2)、作业现场设置有安全告示牌,标明作业区危险化学品的特性、操作要点、应急预案等。(3)、凡产生毒物的作业现场设有稀释水源,且备有公用的防毒面具和防毒服。(4)、作业现场有安全警示牌。(5)现场使用点的危险化学品存放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6)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须对容器进行检查,且定点存放。(7)化学废料和容器统一回收,按规定妥善处理。(8)使用点应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且完好、有效。(9)定期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进行安全评价或条件认证。15(1)、作业现场与明火区、高温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一处不合格扣5分。(2)、作业现场设置有安全告示牌,标明作业区危险化学品的特性、操作要点、应急预案等,一处不合格扣1分。(3)、凡产生毒物的作业现场设有稀释水源,且备有公用的防毒面具和防毒服,一处不合格扣1分。(4)、作业现场有安全警示牌,一处不合格扣1分。(5)现场使用点的危险化学品存放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 一处不合格扣3分。(6)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须对容器进行检查,且定点存放, 一处不合格扣1分。(7)化学废料和容器统一回收,按规定妥善处理, 一处不合格扣4分。(8)使用点应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且完好、有效, 一处不合格扣1分。(9)定期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进行安全评价或条件认证, 一处不合格扣3分。七、作业安全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仓库管理:(1)、车行道、人行道宽度符合标准,路面平坦,无积油、杂物。占道率小于5%。(2)、仓库内作业点和安全通道采光符合要求,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应采取防爆措施。(3)消防灭火器材的种类和数量配备齐全,且灵敏可靠。(4)、物品分类储存,定置区域线清晰,数量和区域不超限。(5)物品存放平稳,便于移动,不超高垛放。(6)、物品存放区与墙、梁、柱,以及物品之间符合安全距离要求。10(1)车行道、人行道宽度及作业点和安全通道采光一处不合格,扣分0.5分。(2)消防灭火及防爆措施一处不合格,扣分1分。(3)物品存放与物品存放安全距离一处不合格,扣分0.5分。(4)物品存放无分类与仓库道路有杂物积水,一处不合格,扣分0.2分。7.2作业行为管理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1)、在没有排除故障的情况下操作,没有做好防护或提出警告;(2)、在不安全的速度下操作;(3)、使用不安全的设备或不安全地使用设备;(4)、处于不安全的位置或不安全的操作姿势;(5)、工作在运行中或有危险的设备上。3每缺一类风险和隐患辨识的,扣1分;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类扣1分;作业人员不清楚风险及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1分。下列危险作业实行许可制度 ,并执行工作票制。并有专人进行监护和管理。(1)危险化学品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作业;(6)其他临时性的有可能危害作业者本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危险性较高的作业。3未执行的,不得分;工作票中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不全的,按每类工作票扣1分;授权程序不清或签字不全的,扣2分;工作票未有效保存的,扣2分。七、作业安全7.2作业行为管理特种设备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按期进行复审。3有一人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各生产岗位作业人员按各岗位操作规程要求,按正确的作业程序进行作业。20作业人员操作程序不正确,一处扣1分。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检维修时应实行挂牌操作制度;电器设备检维修、倒闸、停送电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和挂牌制度3未执行的,不得分;未挂操作牌就作业的,每处扣1分;操作牌污损的,每个扣1分。7.3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 建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和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2893)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3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未告知危险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的,每处扣1分。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以及厂区内的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3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有明显的标志和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测。2无标志的,每处扣1分;无防护措施的,每处扣1分;未定期检测的,不得分。七、作业安全7.4相关方管理建立有关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明确双方权责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3 以包代管的,不得分;未纳入甲方统一安全管理的,不得分;未将安全绩效与续用挂钩的,不得分;名录或档案资料不全的,每一个扣1分。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4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相关方的,除本条不得分外,加扣6分;承包协议中未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的,每项扣1分;未执行协议的,每项扣1分。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甲方应统一协调管理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6相关方在甲方场所内发生工亡事故的,除本条不得分外,加扣4分;未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的,每一个扣1分;风险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操作性的,每一个扣1分;未对其进行安全绩效监测的,每次扣1分;甲方未进行有效统一协调管理交叉作业的,扣3分。7.5变更建立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管理制度。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对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的变更制定实施计划。3 无实施计划的,不得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项扣1分;变更中无风险识别或控制措施的,每项扣1分。对变更的设施进行审批和验收管理,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所产生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5无审批和验收报告的,不得分;未对变更导致新的风险或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的,每项扣1分。变更安全设施,在建设阶段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在投用后应经安全管理部门书面同意。重大变更的,还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 未经书面同意就变更的,每处扣1分;未及时备案的,每次扣1分。小计160八、隐患排查8.1隐患排查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4 无该方案的,不得分;方案依据缺少或不正确的,每项扣1分;方案内容缺项的,每项扣1分。 按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10 未按方案排查的不得分;有未排查出来的隐患的每处扣1分;排查人员不能胜任的每人次扣1分;未进行汇总总结的扣2分。 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5 无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的,不得分;无隐患评估分级的,不得分;隐患登记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扣1分。8.2排查范围与方法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5 范围每缺少一类,扣1分。 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5 各类检查缺少一次,扣1分;缺少一类检查表,扣1分;检查表针对性不强的,每一个扣1分;检查表无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每次扣1分。8.3隐患治理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15无该方案的,不得分;方案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每项隐患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隐患治理工作未形成闭路循环的,每项扣1分。 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5 未进行验证或效果评估的,每项扣1分。 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2无统计分析表的,不得分;未及时报送的,不得分。8.4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3 无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不得分;未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实现对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报的,扣2分;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统的,扣1分;未对预警系统所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的,扣1分;未每月进行风险分析的,扣1分。小计56九、危险源监控9.1辨识与评估建立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少一项内容要求的,扣1分。 按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设施或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包括企业确定的重大危险源)。10 未进行辨识和评估的,不得分;未按制度规定严格进行的,不得分;辨识和评估不充分、准确的,每处扣2分。9.2登记建档与备案 对确认的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3 无危险源档案资料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扣1分。 按照相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向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2 未备案的,不得分;备案资料不全的,每个扣1分。计量检测用的放射源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许可证。3未办理许可证的,不得分;每少一个许可证,扣1分。9.3监控与管理 对重大危险源(包括企业确定的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 20 未监控的,不得分;有重大隐患或带病运行,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除本分值扣完后外,加扣20分;监控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不全的,每项扣1分。 在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6 无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扣1分;内容不全的,每处扣1分;警示标志污损或不明显的,每处扣1分。相关人员应按规定对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2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不得分;检查未签字的,每次扣1分;检查结果与实际状态不符的,每处扣1分。小计48十、职业健康10.1职业健康管理建立职业健康的管理制度。2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扣1分。 按有关要求,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5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有一处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扣1分。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4 未进行员工健康检查的,不得分;未进行入厂和离职健康检查的,不得分;健康检查每少一人次的,扣1分;无档案的,不得分;每缺少一人档案的,扣1分;档案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资料,扣1分。 对职业病患者按规定给予及时的治疗、疗养。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应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5未及时给予治疗、疗养的,不得分;治疗、疗养每少一人的,扣1分;没有及时调整职业禁忌症患者的,每人扣1分。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存入档案。3 未定期检测的,不得分;检测的周期、地点、有毒有害因素等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结果未公开公布的,不得分;结果未存档的,一次扣1分。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和必要的泄险区。3无报警装置的,不得分;缺少报警装置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每处扣1分;无应急预案的,不得分;无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的,不得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各种防护用具,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3 未指定专人保管或未全部定期校验维护的,不得分;未定期校验和维护的,每次扣1分;校验和维护记录未存档保存的,不得分。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的日常监测及维护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3 未指定专人负责的,不得分;人员不能胜任的(含无资格证书或未经专业培训的),不得分;日常监测每缺少一次,扣1分;监测装置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处扣1分。 生产作业环境应符合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2007)的相关要求。3监测报告上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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