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物业消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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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物业管理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切实加强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履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具体要求,落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嘉峪关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和宏业(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3.术语和定义3.1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3.2消防安全责任人指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3.3消防安全管理人指社会单位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4.职责4.1公司经理4.1.1公司经理是宏大物业管理分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我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全公司的消防安全状况承担领导责任;4.1.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4.1.3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4.1.4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1.5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4.1.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1.7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员队伍和义务消防队;4.1.8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4.2公司党委书记4.2.1宣传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消防安全职责;4.2.2督促党群部门管理人员深入现场了解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4.2.3安排、布置、检查政工部门和基层党支部做好消防管理的宣传报道工作;4.2.4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青安杯”活动;组织领导或督促消防专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4.2.5负责组织编写、修订消防系统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标准。4.3公司副经理4.3.1协助经理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对所分管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4.3.2及时研究解决分管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各类问题;4.3.3对分管单位(部门)发生的火灾事故负领导责任。4.4安全管理部部长4.4.1安全管理部部长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4.1.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4.1.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4.4.1.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4.1.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4.4.1.5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4.4.1.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4.4.1.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4.4.1.8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4.2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4.2负责制定、修改、监督实施本管理规定。4.4.3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公司内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就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4.5部门/作业区领导职责4.5.1部门、作业区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承担领导责任;4.5.2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4.5.3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4.5.4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4.5.5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4.5.6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4.6部门/作业区安全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职责4.6.1部门、作业区安全员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6.1.1拟订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6.1.2组织制订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4.6.1.3组织实施本单位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4.6.1.4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4.6.1.5组织管理本单位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4.6.1.6在本单位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4.6.1.7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6.2应当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6.3接受并配合公司及上级机关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4.6.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4.6.5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4.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为我公司的专职消防队队员,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应当履行以下职责:4.7.1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4.7.2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队报警,并启动有关消防系统进行灭火自救,同时将情况报告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或其他人员;在报警的同时,要首先通知区域进行疏散撤离;4.7.3不间断值守岗位,认真填写有关设备运行情况记录,熟悉设备系统的情况及对应的部位,一旦出现报警等情况,应当立即前往查验并记录;4.7.4每天对系统进行一次运行自检,并将自检情况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法人;4.7.5要对设施设备的外观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和脱落等情况要及时修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4.8职工4.8.1全体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职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4.8.2工作(生产)时要善于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果断措施加以防范,及时上级汇报,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4.8.3凡公司规定的防火要害部门一律不准随意进出;4.8.4积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通道,器材分布,发生火情服从指挥,积极参加扑救;4.8.5所有消防设备、器材为扑救火灾之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动用、挪动或另作它用,定期进行检查,对责任区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数量和完好有效情况负责,保证卫生清洁。5.管理内容及要求5.1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发展的总体规划,使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发展相适应,各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公司消防安全。5.2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对下属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5.3公司任何部门、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5.4公司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制安全教育规划,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员工的消防意识。5.5公司所属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5.6各部门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二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5.7防火委员会工作制度5.7.1定期召开防火安全例会,考核各单位、部门防火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5.7.2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5.7.3研究确定本公司关键部位、重点岗位的防火计划及消防管理工作安排。5.7.4处理各类违章、违纪人员和行为。5.7.5做好防火安全会议记录。5.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8.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必须报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新建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要求设置公共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安全管理部备案。5.8.2在公共场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安全管理部备案。5.8.3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并遵守禁火区域动火管理规定,按要求办理动火证。5.8.4举办大型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按公安消防部门规定办理审批手续。5.8.5任何单位、个人不准违章用电、不准私自接线、不准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故障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修。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5.8.6公司安全管理部在消防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火灾隐患的,应当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执行。5.9消防安全例会制度5.9.1消防安全例会主要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5.9.2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参加。5.9.3公司级消防安全例会每月一次,于每月第四周星期四下午组织召开。5.9.4消防安全例会由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汇报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火灾隐患检查和整改情况、消防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情况等;消防维保单位汇报当月消防维保情况。5.9.5消防安全例会由安排专人做好会议纪要。5.9.6各单位消防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可与单位周工作会议或班组周一安全活动会同步进行,要求必须做好会议记录。5.10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10.1公司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5.10.2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5.10.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每半年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10.4各单位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5.10.5各单位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10.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5.10.8煤气气柜运行、公众聚集场所、高层住宅楼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5.10.9各单位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5.10.9.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10.9.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5.10.9.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5.10.9.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11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5.11.1各单位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要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消火栓应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消防器材登记台账,始终保持帐物一致。5.11.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维保单位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5.11.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5.11.3.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5.11.3.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5.11.3.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5.11.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5.11.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5.11.4消防器材管理:5.11.4.1公司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组织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5.11.4.2公司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5.11.4.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部门领导。5.11.4.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5.11.4.5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对于人为损坏或当班期间丢失的消防器材,当班人员或管理责任人负责按价赔偿,并给予经济处罚。5.11.4.6防火架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要设小标语牌,防火工具不得任意乱拿乱放。5.11.4.7对于已失效的灭火器材,必须集中存放,统一上交。严禁摆放在防火部位处。5.11.4.8不得随意搬迁、挪用消防器材。5.11.4.9严禁拆卸消防器材部件。5.11.4.10因消防器材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延误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5.12防火检查制度5.12.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检查制度。5.12.2公司安全管理部每月对各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并做好记录。5.12.3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5.12.4安全管理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单位,各单位负责人应将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时通知相关班组,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5.12.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5.12.7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5.12.8各级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5.12.8.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5.12.8.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5.12.8.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5.12.8.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12.8.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5.12.8.6员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5.12.8.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5.12.8.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5.12.8.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5.12.8.1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巡查情况;5.12.8.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5.12.8.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5.13消防重点单位防火巡查制度5.13.1消防重点单位应当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原则上每两小时一次),其他非重点单位应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5.13.2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5.13.2.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5.13.2.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5.13.2.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5.13.2.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13.2.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5.13.2.6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5.13.2.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5.13.3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5.13.4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5.13.5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5.14火灾隐患整改制度5.14.1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5.14.2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5.14.2.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5.14.2.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5.14.2.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5.14.2.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14.2.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5.14.2.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并按规定处罚;5.14.2.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5.14.2.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5.14.3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5.14.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报告安全管理部,并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部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5.14.5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责任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责任人报告。5.14.6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管理部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5.14.7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本公司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公司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报告。5.14.8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5.15煤气防火安全规定5.15.1煤气设施周围严禁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5.15.2煤气危险区域内(包括三万、五万立焦炉煤气院内)禁止火种进入,禁止吸烟。5.15.3煤气区域内制做工件需动火时,必须在准许动火区内进行。5.15.4凡需在煤气设备设施上动火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动火票制度,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煤气设备、区域持动火票作业时必须在煤气防护站人员监护下进行。5.15.5闲杂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煤气危险区域。5.15.6煤气危险区域防火标志、危险源点标志必须悬挂在醒目的位置且有专人负责。5.16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5.16.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5.16.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5.16.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5.16.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5.16.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5.16.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5.16.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5.1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5.17.1各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报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5.17.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5.17.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5.17.4各单位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5.17.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5.18火灾接警处警程序5.18.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一经确认,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首先立即通知所有在场工作人员,同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5.18.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向公安消防报告火灾,讲清楚着火的地点位置、火灾情况、燃烧程度、是否有人员被困其中、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属地上还是地下建筑,并留下联系的电话号码,必要时到外面迎接消防车准确到达位置;5.18.3区域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程序规定视有无人员伤亡及人员被困等情况决定是否打电话报告医疗救护部门,需要时拨打“120”电话,报告清楚火灾地点或位置、伤亡人数及伤亡人员的状况以及其他需要准备的特殊器材,如担架、氧气袋等;如情况特殊时,还应及时通知辖区的公安派出所或公安“110”到场,对现场秩序进行维护。5.19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急程序5.19.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5.19.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5.19.3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5.19.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5.19.5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5.19.6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5.19.7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5.20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5.20.1公司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成员,各单位义务消防员接受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指挥。5.20.2义务消防员应在各单位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5.20.3各单位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5.20.4各单位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5.20.5各单位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5.20.6各单位义务消防队应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6.考核6.1主管经理根据本规定对公司安全管理部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6.2各作业区(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安全管理部进行考核。6.3班组消防安全工作由各作业区(部门)考核。6.4各级消防安全工作效果列入安全评比内容,并与岗绩挂钩。7.相关支持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火区域动火管理规定8.记录8.1各种消防检查记录、消防设施(如:火灾报警器、自动灭火器等)运行记录由使用单位填写保存,保存期限三年。8.2安全管理部、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消防安全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消防监控室按照要求填写防火巡查记录,消防监控室同时按照要求填写高层住宅消防系统日运行登记表(每两小时一次)。9附表/附录宏大物业管理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宏大物业管理分公司消防器材配置登记表宏大物业管理分公司 防火巡查记录 高层住宅消防系统日运行登记表宏大物业管理分公司防火检查记录宏大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公司同市消防局签订的“嘉峪关市2011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制定本考核细则。一、消防安全管理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作业标准制定和落实情况。没有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作业标准;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500元,并否决其当月安全津贴;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作业标准等失控问题,考核上述责任人员100元/人,并否决当月安全津贴50。2、防火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没有防火档案;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500元,并否决其当月安全津贴;未及时修订每1项;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50元;3、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灭火演练。无预案;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200元,并否决其当月安全津贴50%;每半年未组织职工演练的;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100元;4、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作业区内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人不明确,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400元,并否决其当月安全津贴;责任制不落实,1项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50元;5、每日防火巡查制度的实施和巡查记录。未实施;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100元;班长、责任人每人400元,并否决其当月安全津贴;巡查缺少记录或记录不真实,1次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20元;班长、责任人每人50元;6、义务消防组织的组建情况。未成立义务消防队,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300元,并否决其当月安全津贴50%;二、消防设施和器材1、消防设施、电器线路定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情况。未按照规定及时检测消防设施、电器线路和器材,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100元;班长、责任人每人500元。检查、维修工作每月不落实的1次,分别考核作业区安全员、班长、责任人100元。2、消防灭火器材的配置和有效使用情况。未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数量每少1具,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班长、责任人50元。没有定期检查记录,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50元;班长、责任人200元。消防设施安装、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分别考核作业区安全员、班长、责任人每人100元。无专人保管的分别考核作业区安全员、班长、责任人每人100元。3、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疏散通道不畅通;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50-200元;班长、责任人100-500元/处。 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50元;班长、责任人每人200元。4、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应急照明设施的配置和有效使用情况。无配置,每少一处,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50元。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处,分别考核作业区安全员、班长、责任人每人100元。不能自动切换的每处,分别考核作业区安全员、班长、责任人每人100元。三、办公场所、物业小区建筑物防火1、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物耐火等级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物耐火等级一项不符合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100元;班长、责任人200元。2、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必须保证完好有效,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1年以上的必须进行检测。不能完好有效使用的,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100元;班长、责任人每人500元。未定期组织检查的少一次,分别考核作业区安全员、班长、责任人每人50元。使用1年以上未检测,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50元;班长、责任人200元。3、落实对人员密集场所疏散设施人防、技防措施。人员密集场所第二安全出口不安装逃生门锁的,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100元;班长、责任人每人400元。四、火灾隐患1、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情况,消防火灾隐患情况。每月检查一次,每少检查一次,分别考核作业区安全员、班长、责任人每人50元。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的每一项,分别考核作业区安全员、班长、责任人每人50元。2、单位存在重大隐患火灾隐患情况。不能按期整改的,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400元。整改不彻底一项,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每人50元;作业区安全员、班长、责任人每人100元。3、受理群众、社会团体举报、投诉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举报、投诉查证属实一起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100元。举报、投诉经查证未整改的,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100元;班长、责任人每人300元。五、发生火灾事故1、火灾事故。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班长、责任人1000-5000元。并依据市消防局和公司1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及领导的刑事责任。发生一起一般火灾事故的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班长、责任人500-1000元。2、行政处罚立案查处一起,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班长、责任人2000元。六、消防宣传培训 1、消防安全负责人、职工及重点工种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消防安全负责人未经消防安全培训的,考核责任人200元。每半年未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每人50元;作业区安全员、班长、责任人每人100元。重点工种人员未取得培训证,少一人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20元。职工对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不了解一人次,分别考核作业区安全员、班长、责任人每人50元。2、每半年至少组织单位职工群众开展1次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配合市公安消防部门,认真组织参加全市范围内的各种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未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每少一次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150元。3、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标语、消防安全警示牌、消防宣传黑板报、消防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未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标语、消防安全警示牌、消防宣传黑板报、消防宣传栏的,分别考核作业长、支部书记、作业区安全员每人400元。七、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单位做到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标识设施设置规范,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标准。未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标准,标准化管理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施行一票否决,目标责任书考核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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