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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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2-2015年)为科学利用林下土地和空间,建立以林业为主体,种植、养殖相配置,多层次、多时序、长短效益相结合,农林牧协调发展的复合经营体系,提高单位面积土地产出率,加快兴林富民步伐,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甘办发20123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一、林下经济发展现状林下经济,是指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充分利用林下自然条件,选择适合林下生长的微生物和动植物种类,合理开展种植、养殖、采集、森林旅游和林产品加工,从而实现农、林、牧资源共享,产业优势互补,生态、经济可持续循环发展的绿色、环保、健康、安全、节约型循环利用的经济模式。(一)基本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县88.84万亩林地中,适宜发展林下经济的面积有43.77万亩。止2011年底,全县林下经济总产值898.5万元,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农户4203户。其中林业用地林果业种植面积0.15万亩,林果产量1875吨,年产值562.5万元;以退耕还林为主的林下种植面积1.26万亩(主要种植紫花苜蓿、红豆草),涉及农户4200户,年产值283.5万元;发展林下养鸡1.7万只,年产值42.5万元,养鸡农户2户;兴办森林农家乐1户,年收入10万元。(二)有利条件。1、林下养殖有基础。部分乡镇依托退耕还林工程后续产业发展和封山禁牧的实施,大力发展优质牧草,舍饲养牛、养羊,推进草畜一体化,为农民开辟了新的增收渠道。2、林下种植有潜力。华岭、陇山等乡镇的林下野生菌、山野菜、野生药材等资源较为丰富,当地农民有采挖、贩卖野生药材、山野菜、天然食用菌的习惯。在该地区采取林草、林药、林菜、林菌模式,发展林下种植业,具有较大的潜力。3、林下休闲、生态农家乐悄然兴起。发展林下休闲、生态农家乐、森林人家等森林生态旅游服务,已被城区、林区周边群众认可,前景看好。4、林木种苗成效初显。全县农户抢抓林业生态建设发展机遇,从事苗木种植的热情异常高涨,碧玉、华岭等乡镇部分村的育苗农户的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半以上。(三)不利条件。全县林下经济发展总体上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1、集体林资源总量不足。全县大多数林地为生态公益林,投入大、产出低,农民对林业生产的依赖程度较低,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不高。2、林下经济模式和品种单一,发展规模小。全县发展林下经济有林下养鸡、林下牧草种植等,规模小、存栏量及产量较小。以栽植文冠果、沙棘、山杏等为主的低质林提升改造,由于经营管理未能跟上,经济效益差。而具有一定资源优势、经济价值较高的林下种药、种山野菜、野生食用菌等尚未开发经营,全县林下经济发展任重道远。3、管理水平不高,科技含量低。在种养过程中,尤其是养殖方面,大多沿用传统的养殖方式,对科学养殖技术掌握不够,致使饲养成本高、效益差,不能适应市场需求。4、政策扶持不力。林下经济发展涉及多个部门,由于缺少联动机制,项目和资金扶持力度不够,技术指导、种苗保障、加工销售、金融信贷等相关服务比较薄弱,在发展新模式、引进新品种、发展深加工和延伸产业链条等方面滞后。二、发展林下经济的必要性林下经济具有投入少、见效快、易操作的特点,对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城乡居民绿色消费需求、实现“兴林富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发展林下经济是巩固和发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的客观需要。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建立林下种、养和生态旅游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把单一林业引向复合林业,有利于农民在较短时期内获得经济效益,进一步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步伐,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更好地保护生态建设成果,全面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二)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是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全县有林改面积88.84万亩,丰富的林地资源为全县发展林下经济创造了良好条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不仅可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而且可带动农村交通运输、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有效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是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迫切要求。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探索和推广林农牧相结合的林间种植、养殖模式,不仅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林农争地的矛盾,而且可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民长期增收与短期增收的有效结合,进而为林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促进造林绿化、资源保护和林产品加工等林业一、二产业发展,形成林业经济的循环发展模式。三、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效益林业为核心,以兴林富民为宗旨,充分发挥林地资源优势和林荫空间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使林、农、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通过典型示范、政策扶持、科技支撑、企业带动,实现农民收入和森林资源“双增长”。四、基本原则(一)生态优先,统筹兼顾。坚持生态优先,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推动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统筹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良性互动。(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林龄、林地及其空间环境条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科学规划,多元发展,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菜则菜、宜药则药、宜菌则菌、宜草则草、宜禽则禽,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发展适合本地特点的林下经济。(三)示范带动,稳步推进。在合理经营的基础上,加强示范基地和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注重科技含量,提高收益率,发展中注重强化龙头企业,基层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引导规模化发展。(四)市场推动,政府引导。瞄准市场需求,积极引导农户发展产销对路的林下产业,力求获得最大经济效益。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计其功,合力引导林下经济产业科学发展。(五)科技创新,优质高效。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大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指导力度,增强林下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实现优质、高产、高效。五、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到2015年,力争全县从事林下经济发展的农户达到1万户以上,占参与林改农户的13.7%;产值达到8058.6万元;培育一批发展林下经济的突出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造一支思想作风和业务技术比较过硬的林下经济管理和科技工作队伍,指导好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生产基地,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产品竞争能力;积极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形成“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林下经济生产经营格局。(二)年度目标1、2012年:启动实施全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林业用地林果业种植面积达到0.25万亩,林下种植面积达到1.46万亩,建设良种苗木基地0.09万亩,林下养鸡达到4.5万只,林下养蜂240箱,舍饲养羊、养牛达到0.03万只(头),利用森林生态旅游兴办森林人家、农家乐达到2户,发展餐饮、商品零售业3户,兴办林下产品加工企业1个,全县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1454.21万元,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农户达到5115户。2、2013年:林业用地林果业种植面积达到0.3万亩,林下种植面积达到1.73万亩,建设良种苗木基地达到0.19万亩,林下养鸡达到6万只,林下养蜂达到540箱,舍饲养羊、养牛达到0.12万只(头),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旅游景点1处,兴办森林人家、农家乐达到9户,发展餐饮、商品零售业达到7户,兴办林下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个,全县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2920.25万元,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农户达到6106户。3、2014年:林业用地林果业种植面积达到0.5万亩,林下种植面积达到2.42万亩,建设良种苗木基地达到0.35万亩,林下养鸡达到11.34万只,林下养蜂达到940箱,舍饲养羊、养牛达到0.27万只(头),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旅游景点达到2处,兴办森林人家、农家乐达到20户,发展餐饮、商品零售业达到18户,兴办林下产品加工企业达到3个,全县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4974.85万元,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农户达到8575户。4、2015年:林业用地林果业种植面积达到1万亩,林下种植面积达到3.16万亩,建设良种苗木基地达到0.57万亩,林下养鸡达到16.92万只,林下养蜂1640箱,舍饲养羊、养牛达到0.45万只(头),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旅游景点达到3处,兴办森林人家、农家乐达到29户,发展餐饮、商品零售业达到19户,兴办林下产品加工企业达到5个,全县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8058.6万元,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农户达到11035万户。六、规划布局(一)林下禽类养殖区。在平襄镇、义岗镇、陇山乡、陇阳乡、襄南乡、碧玉乡和鹿鹿山国有林场,重点发展林下养鸡。(二)林下种草和畜牧养殖区。在平襄镇、义岗镇、马营镇、常河镇、北城乡、陇阳乡、寺子乡、陇山乡、襄南乡、李店乡、三铺乡、华岭乡、什川乡重点发展林下种草和舍饲养牛、养羊。(三)林下药材种植区。在平襄镇、义岗镇、什川乡、碧玉乡重点发展林下药种植。(四)林果种植区。在平襄镇、榜罗镇、常河镇、鸡川镇、新景乡、陇川乡以树种改优为主,种植苹果、核桃、梨、花椒等。(五)林下育苗区。在平襄镇、马营镇、华岭乡、陇阳乡、碧玉乡培育云杉、侧柏、刺槐等适生乡土苗木。七、主要发展模式和经营模式(一)主要发展模式1、林果模式:以树种改优为主,通过营造经济林或生态经济兼用型树种,开展低质林分提升改造,增加农民收入。种植苹果、梨、山杏、仁用杏、花椒、大果沙棘、文冠果等树种。2、林草模式:分区域在适宜地区的幼林地或郁闭度70%以上的林下种植牧草,为养殖提供优质饲料。主要种类有紫花苜蓿、红豆草、三叶草、黑麦草、箭射豌豆等饲草。3、林药模式: 充分利用郁闭林地,分区域在适宜地区林下种植较为耐荫的药用植物,实现以种养林的良性循环。主要种类有当归、党参、黄芪、柴胡、板蓝根、甘草、防风等中药材。4、林粮(经)模式:在树木栽植后1-3年内,林地未郁闭前,在林地间作套种豆类、胡麻、洋芋、疏菜等农作物,也可合理进行苗木繁育。5、林畜模式:在林下可规模饲养羊或牛,实行放养与舍饲养殖相结合,饲草、饲料来源广。技术易掌握,市场前景好,是林畜养殖的重要模式。也可在林间试养梅花鹿等特种动物。6、林禽模式:选择在已郁闭的林地,饲养三黄鸡、乌鸡、珍珠鸡、鸭等,饲料粗放充足,常年可养,技术简便易行,群众乐于接受,自然放养、圈养和棚养均可。7、林蜂模式:充分发挥林区植物种类多,花源丰富的资源优势,引导农户发展林下养蜂。8、林游模式(森林旅游):充分发挥林区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生态良好的优势,利用森林景观、自然环境,兴办森林人家和农家乐,发展森林旅游。围绕森林旅游,开发旅游产品,发展餐饮、住宿、商品零售等服务业。引导群众通过开办林家客栈,做绿色餐饮,卖绿色食品,培育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康复疗养为主的森林生态旅游产业。9、林下产品经营加工: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利用林下产品资源,大力发展山野菜、林木种子、中药材、果品采集、藤条编织、畜禽屠宰等产品加工、贮藏、包装、流通和销售业,拉长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和综合经济效益。(二)主要经营模式1、“企业+基地+农户”模式。以龙头企业为基础,利用企业的技术、资金、营销市场等资源,在示范基地的带动下,与农户签订种养合同。由专业公司提供良种(原料)、技术、产品回收,农户负责提供林地和劳务,收入稳定可靠,是林下经济发展的方向和主导经营模式。2、“农民专业协会+农户”模式。按照专业分类,组建各种养殖、种植协会、由协会给分散的农户提供市场信息和技术培训,通过中介组织使农民整体进入市场,按照客户的要求标准、规格、品种、数额等,采取预约生产的经营模式,由农户定量种养,可以最大限度地帮助群众规避市场风险。3、“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协会)”模式。由农户自发组织成立专业合作社或信贷担保(联保)协会,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种养品种、营销市场等,采取联手经营,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解决个体发展起步资金问题和市场生产经营问题。八、工作重点(一)科学编制规划,积极稳妥推进。森林资源禀赋差、缺林少树,生态环境脆弱,破坏容易恢复困难是全县林业的主要特征。发展林下经济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各乡镇要结合县上总体规划,根据各自自然条件、林地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等,科学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农业科技推广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科学合理地确定发展方向、主攻重点和开发模式,多角度、深层次地发掘林下经济的发展潜力。(二)深化制度改革,创新运行机制。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深入查找和整改主体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主体改革成果。要着力推进管护制度改革,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着力推进财政支持林业发展制度改革,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着力推进林业投融资制度改革,让农民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着力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经营林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探索各种高效运行机制,灵活整合政府、企事业、社团及专业合作组织等各种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群众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形成联合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共同推动林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三)加强科技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县林业、农牧、科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林下经济科技服务。大力开展科技培训,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实用技术指导,充分发挥科技在林下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引领、突破和带动作用。积极搭建企业、农民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推进科技协作,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林下经济发展格局。积极引进、培育和推广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新品种、新技术,不断提高林下经济产量和质量。研发林产品采集加工新技术、新工艺,延长林下经济产业链,提升产业水平和产品附加值。(四)强化合作组织,推进集约经营。在充分尊重农民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以资金和技术为纽带,按照“群众自愿、民主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建立各种形式的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紧密连结起来,有效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对接问题。加强市场研究,建立市场预警机制,提高林下经济产业化组织程度,在标准化建设设计、统一供种(苗)、联合采购、联合销售、加工增值、贮存运销、科技推广、资金筹措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不断增强农民发展林下经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五)壮大龙头企业,扶持带动农户。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进和培育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大力扶持,努力营造企业带大户、大户带小户,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发展局面。支持企业以产权为纽带,开展多形式的资产重组。引导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发展林产品、林下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对具备发展潜力、符合贷款条件的成长性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给予贷款支持,财政部门应给予相应的贷款贴息,争取在“十二五”末,培育、扶持一批林下经济产业化龙头企业。九、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财政、林业、农牧、扶贫、畜牧、科技、人行、农行、信用联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发展林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县发展林下经济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和协调。县发改部门要将林下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通过项目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县农牧、畜牧部门要把林下经济作为发展农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县扶贫部门要把林下经济纳入产业扶贫开发范围,在扶贫资金上给予一定倾斜支持;县交通、水务、供电、电信等部门要把林下经济重点地区和示范区的道路、供水、电网、通讯建设纳入各自行业发展规划,帮助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县农牧、科技、林业、畜牧等部门要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指导好林下种植、养殖和林下产品加工;县林业部门要整合有关林业建设项目和发展资金,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投入,准确掌握林下经济发展动态,及时发布信息;县内保险企业要按照林下经济发展的需要,研究探索为林下经济提供保险服务的有效途径;县地税部门要比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对林下经济产品免征增值税。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坚持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责任、推进措施、任务落实“五到位”,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部门每年要安排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奖励和银行贷款补贴的办法,鼓励发展林下经济。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产业开发、结构调整、畜牧养殖、林果种植、扶贫开发、科技推广等项目资金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打捆使用的原则,集中支持林下经济,切实发挥资金投入导向。县人行、农行、信用联社要根据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加大对发展林下经济的信贷扶持,允许农户采取抵押、村委会担保或多户连保等办法获得贷款,搞好资金监管。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农民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辅助、政府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三)深入宣传动员,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通过技术讲座、科普宣传等方式,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及成功典型进行全面、深入、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部门要根据自已的行业特点,成立专业技术服务队,对农民技术骨干和示范户进行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把实用技术送到田间地头。紧紧围绕林下经济,积极大胆引进推广适宜全县的林间种植、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市场行情,及时提供市场信息,帮助群众与外地大型企业签定购销协议,减少市场风险,使全县林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附表:通渭县林下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统计表主题词:林业 林下经济 规划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通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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