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施工预结算管理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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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装修施工企业预结算管理作 业 指 导 书作者:张志中目 录封面1目录2一、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251.1、图纸分析工作内容251.2、现场勘查工作内容251.3、分析与勘查效果251.4、分析与勘查工作程序251.5、分析与勘查工作时效26二、编制审核“项目成本计划书”272.1、编制依据272.2、编制、审核程序272.3、编织、审核时效28三、编制、审核商务标293.1、编制及审核程序293.2、编制及审核时效293.3、工程量计入及要求303.4、单价组成及计入30四、工程变更及增减项签证324.1、签证编制及报签324.2、签证编制、审核及审批时效324.3、变更及增减项费用的形成条件324.4、变更及增项材料审核及采购324.5、材料计划的编制及审核时效334.6、人工费审核及确认334.7、工程量及人工费单价计入33五、工程报表编制及进度款支付355.1、在施工程月报表编制及审核程序355.2、在施工程月报表编制及审核要求355.3、月度工程进度款审核及支付355.4、月度工程进度款审核及支付要求36六、结算资料整理 38七、结算文件编制 397.1、对发包商(甲方)结算397.1.1、结算资料的整理与审核397.1.2、结算文件编制397.1.3、结算文件编制时效417.2、对分、清包商(甲方)结算427.2.1、结算程序427.2.2、结算文件的组成427.2.3、现场测量要求427.2.4、结算文件审核要求427.2.5、结算文件编制要求43(A、投标阶段)一、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1.1、图纸分析工作内容1.1.1、平、立、剖及节点图纸是否齐全;图纸比例、尺寸标注是否准确。1.1.2、工艺做法描述是否清楚;是否具备可操作性。1.1.3、材料描述是否清楚;材料(材质、品牌、规格)采购难易程度,有无替代品。1.2、现场勘查工作内容1.2.1、现场结构与图纸是否相符;柱体、管道井、消防箱与图纸有无差别。1.2.2、现场尺寸与图纸是否相符。1.2.3、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有无施工障碍。1.2.4、垂直运输方式,垃圾清运方式及距离。1.2.5、电源、水源是否到位。1.3、分析与勘察应达到的效果附工程变更及增减项预算分析表1.3.1、确定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是否相符;确定施工顺序;制定变更方案;确定因施工条件所产生的费用。1.3.2、确定工艺做法及材质;确定中标后的变更量价。1.3.3、确定临建方案;确定临建工程量及费用。1.3.4、确定大料堆放场地及办公、生活和库房场地;确定因材料堆放应产生的费用。1.3.5、确定因工程量清单漏项,后期制作中必须增加的项目工程量及造价。1.4、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工作程序1.4.1、预算员负责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执行,并对实施和执行结果负责(总责任的60%)。1.4.2、项目经理对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工作的实施效果负管理、审核责任(总责任的30%)。1.4.3、预算主管对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工作的实施效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10%)。1.5、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工作时效1.5.1、从收到投标图纸的第二天开始。1.5.2、预算员进行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按实际情况临时确定(5000万以上工程正常用时4个工作日计32小时);项目经理审核2个工作日(16小时);设计主管审核2个工作日(16小时)。1.5.3、项目经理与预算主管采取同时交叉审核,总用时不超过2.5个工作日(20小时)。二、编制、审核“项目成本计划书”2.1、编制依据2.1.1、项目成本计划编制之前,预算员需会同施工员、深化设计师对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资料进行整理,并对照招标文件相关说明,认真计算出“分析与勘察应达到的效果”条款中要求的各种数据。2.2、编制、审核程序2.2.1、“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编制及审核(责任度100%)2.2.1.1、预算员依据“2.1”条工作结果,负责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并对清单项数量的正确性负责(总责任的30%)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2.2.1.2、施工员对预算员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 进行初审,并对清单结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40%)。2.2.1.3、项目经理对经施工员初审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 进行审核,并对清单结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15%)。2.2.1.4、预算主管对经项目经理审核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 进行复审,并对清单结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15%)。2.2.2、“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报价”编制及审核(责任度150%)2.2.2.1、采购员负责按预算员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提供各种自购材料和专业分包材料的市场采购单价,并对材料单价的正确性负责(总责任的50%)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报价项目部编制。2.2.2.2、工程部清、分包管理专员负责按预算员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提供各工种劳务清包市场单价,并对劳务清包单价的正确性负责(总责任的50%)。2.2.2.3、采购主管对采购员及清、分包管理专员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报价” 进行初审,并对报价结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40%)。2.2.2.4、工程部经理对经采购主管初审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报价” 进行审核,并对报价结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20%)。2.2.3、“项目成本计划书”编制及审核(责任度100%)2.2.3.1、预算员根据 “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 采购员、清、分包管理专员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报价”,编制“项目成本计划书”;并对“项目成本计划书”的正确性负编制责任(总责任的30%)附项目成本计划书项目部编制。2.2.3.2、施工员负责对预算员编制的“项目成本计划书”进行初审,并对其正确性和可操作性负初审责任(总责任的30%)。2.2.3.3、项目经理负责对经施工员初审的“项目成本计划书”进行审核,并其正确性和可操作性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20%)。2.2.3.4、预算主管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审核的“项目成本计划书”进行复审,并对其正确性和可操作性负复审责任(总责任的10%)。2.2.3.5、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和预算主管审核的“项目成本计划书”进行核准和审批,并对其正确性和可操作性负核准责任(总责任的5%)和审批责任(总责任的5%)。2.2.4、“项目成本计划书”的编写、初审、复审、核准、审批时效2.2.4.1、预算员编制3个工作日(24小时);采购员、清、分包管理专员价格询查及提供2个工作日(16小时);项目经理初审1个工作日(8小时);预算主管复审1个工作日(8小时);副总核准1个工作日(8小时),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8小时)。三、编制、审核商务标3.1、编制及审核程序(责任度100%)3.1.1、预算员负责编制商务标书,并对标书质量负编制责任(总责任的30%)。3.1.2、施工员负责对预算员编制的商务标书进行初审,并对标书质量负初审责任(总责任的15%)。3.1.3、项目经理负责对经施工员审核的商务标书进行复审,并对标书质量负复审责任(总责任的15%)。3.1.4、预算主管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复审的商务标书进行终审,并对标书质量负终审责任(总责任的25%)。3.1.5、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负责对经预算主管终审的商务标书进行核准,并对标书质量负核准责任(总责任的10%)。3.1.6、总经理负责对经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核准的商务标书进行审批,并对标书质量负审批责任(总责任的5%)。3.2、编制及审核时效3.2.1、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预算员编制6个工作日(48小时);施工员初审2个工作日(16小时);项目经理复审2个工作日(16小时);预算主管终审2个工作日(16小时);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核准1个工作日(8小时),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8小时)。3.2.2、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预算员编制4.5个工作日(36小时);施工员初审1.5个工作日(12小时);项目经理复审1.5个工作日(12小时);预算主管终审1.5个工作日(12小时);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核准1个工作日(8小时),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8小时)。3.2.3、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预算员编制3.5个工作日(28小时);施工员初审1个工作日(8小时);项目经理复审1个工作日(8小时);预算主管终审1个工作日(8小时);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核准1个工作日(8小时),总经理审批0.5个工作日(4小时)。3.3、工程量计入及要求3.3.1、商务标工程量计入的主要依据为甲方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商务标书中的所计入的工程量必须与清单工程量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改动,否则即为废标。3.3.2、当实际工程量大于清单工程量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选择下述办法之一进行处理:1、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范围内报价一次性包死的,可将超出工程量总造价分摊计入清单工程量单价。2、招标文件要求按清单工程量报价,超出或减少部分结算中据实调整的,可将超出工程量列入后期变更项目。3.4、单价组成及计入3.4.1、综合单价组成3.4.1.1、商务标书计入的综合单价由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项目管理经费)、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组成。3.4.2、单价计入3.4.2.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项目管理经费按“项目成本计划书”核算的实际制作成本乘以1.08(或按总经理办公会临时决策)计入。3.4.2.2、管理费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按总经理办公会临时决策计入。3.4.2.3、规费按人工费合价乘以1.4451或按总经理办公会临时决策计入。3.4.2.4、利润按成本费用合价乘以1.085或按总经理办公会临时决策计入。3.4.2.5、税金按税前造价合计乘以1.0341计入。3.4.2.6、施工措施费依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计入。3.4.2.7、总包服务费、甲控材料采管费及甲方提取的其他费用,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计入。3.4.2.8、主材为甲供或三方合同(甲方、施工方、供货商)时,材料价按甲方指令价计入,材料保管及损耗费按3.5%(或招标文件规定)计入,辅助材料、人工费按3.4.2.1款计入,其他取费按3.4.2.7款计入。四、工程变更及增、减项签证4.1.、签证编制及报签(总责任的100%)。4.1.1、预算员负责编制工程变更及增、减项“工程签证单”,并对其完整、准确性负编制责任(总责任的30%)。4.1.2、施工员负责对预算员编制的“工程签证单”进行审核,并对其完整、准确性负初审责任(总责任的30%)。4.1.3、项目经理负责对经施工员审核的“工程签证单”进行核准,并对其完整、准确性负核准责任(总责任的20%)。4.1.4、资料员负责“工程签证单”对甲方的送达及签字跟催,并对其负送达和跟催责任(总责任的10%)。4.2、“工程签证单”的编制、审核、审批时效4.2.1、施工员编制0.5个工作日(4小时);预算员审核0.25个工作日(2小时);项目经理审批0.25个工作日(2小时);从接到甲方指令到资料员将“工程签证单”送交甲方相关单位核准签字,整个过程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12小时);从资料员将“工程签证单”送交甲方相关单位核准签字到“工程签证单”返回项目部,整个过程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16小时)。4.3、变更及增减项费用形成的必备条件4.3.1、必须有甲方或甲方委派的专业部门或人员(简称甲方)签发的“通知”或“指令”。4.3.2、必须有依据甲方“通知”或“指令”绘制的并经甲方签字认可的深化设计图纸。4.3.3、必须有依据深化设计图纸编制并经建设单位、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工程签证单”。4.4、变更及增减项材料审核及采购4.4.1、施工员负责依据“深化设计图纸”及“工程签证单”编制材料计划。4.4.2、预算员负责对施工员编制的材料计划进行初审。4.4.3、项目经理负责对经预算员审核的材料计划进行确认后,附“深化设计图纸”及“工程签证单”报预算主管复审。4.4.4、预决算主管复审无误后,报送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 4.4.5、总经理审批后,资料员须将材料计划复印,正本存档,复印件转送采购员作采购依据。4.5、材料计划编制、初审、确认、复审、核准和审批时限4.5.1、施工员编制材料计划1个工作日(8小时),预算员初审0.25个工作日(4小时),项目经理确认0.25个工作日(4小时),预决算主管复审0.25个工作日(4小时),副总经理核准0.25个工作日(4小时),总经理审批0.25个工作日(4小时)。4.6、变更及增减项人工费审核及确认(总责任100%)4.6.1、变更及增减项人工费编制、审核及确认依据为“清包工程签证单”附清包工程签证单项目部编制。4.6.2、“清包工程签证单”由清包施工队负责编制。4.6.3、施工员负责对清包施工队编制的“清包工程签证单”进行初审(总责任的50%)。4.6.4、预算员负责对经施工员审核的“清包工程签证单”进行复审(总责任35%)。4.6.5、项目经理负责对经预算员复审的“清包工程签证单”进行审批(总责任15%)。4.7、人工费单价和工程量计入4.7.1、人工费单价计入:合同内已包含的项目按合同单价执行。合同内未包含的项目,可参照定额或其他合同单价,由清包商、预算员、项目经理、质量主管和预算主管协商确定。4.7.2、计算人工费的工程量,不得大于与甲方签订的“工程签证单”数量。4.7.3、“清包工程签证单”没有甲方签证依据的,必须由施工员注明未取得甲方签证的原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方可作为结算依据五、工程报表编制及进度款支付5.1、在施工程月报表编制及审核程序(责任度100%)5.1.1、在施工程月报表分为两种,即“月度计划报表”和“月度产值报表”。5.1.2、预算员负责编制“月度计划报表” 和“月度产值报表”(总责任的40%) 附月度计划报表月度产值报表。5.1.3、施工员负责对预算员编制的“月度计划报表” 和“月度产值报表”进行审核(总责任的40%)。5.1.4、项目经理负责对经施工员审核的“月度产值报表” 和“月度产值报表”进行核准和签发(总责任的20%)。5.2、在施工程月报表编制及审核要求5.2.1、“月度计划报表”必须根据施工进度总计划及实际施工情况编制,计划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必须对计划时间内的各项工作起指导、控制作用。计划在每月28日由资料员分别报送工程部经理、市场部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和总经理。5.2.2、“月度产值报表”必须根据计划时间内已经完成并经质量监督员验收合格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编制,报表内容必须真实,必须对总体工程进度起指导、控制作用。报表在每月28日由资料员分别报送工程部经理、市场部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和总经理。5.3、月度工程进度款审核及支付(责任度100%)5.3.1、“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量清单”由清包商负责编制附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量清单。5.3.2、施工员负责对清包商编制的“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量清单”进行确认(总责任35%)。5.3.3、预算员负责对经施工员确认的“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量清单”进行初审,并负责编制“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 (总责任30%) 附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5.3.4、项目经理负责对经预算员审核的“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量清单”和预算员编制的“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复审(总责任20%)。5.3.5、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复审的“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量清单”和“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核准(总责任10%)。5.3.6、总经理负责对经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核准的“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批(总责任5%)。5.3.7、月度工程进度款确认、初审、复审、核准和审批时效:施工员确认一个工作日(8小时);预算员初审工程量并编制“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两个工作日(16小时);项目经理复审一个工作日(8小时);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核准一个工作日(8小时);总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8小时)。工程款在总经理审批后三个工作日(36小时)内由财务部支付给清包施工队。5.4、月度工程进度款审核及支付要求5.4.1、“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必须根据当月已经完成并经质量监督员验收合格(附质量确认单)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编制,工程量项目名称与“月度产值报表”相同的,填报数据必须吻合。5.4.2、报表数据必须真实、有效,所报工程量应构成一个分项工程。虚报进度款,按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未按时提报进度款者,当月不予支付。5.4.3、施工中因变更原因,致使工程量单价发生变化时,变更后单价增大,按原合同单价执行,变更后单价减少,按变更后单价执行。变更项目的进度款审核与支付按合同内工程执行。5.4.4、合同外增项工程,在变更成本批准前,不支付进度款。特殊情况需支付进度款的,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呈报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付款。六、结算资料整理6.1、工程项目完工并经公司内部预验收及竣工总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预算员会同资料员、施工员整理、汇总施工过程中支持结算的相关资料(其中包括竣工图纸、工程签证单、甲方指令、设计变更记录、工程洽商记录、工作联系单等有效文件),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附结算资料汇总统计表6.2、工程项目完工并经公司内部预验收合格后10天内,由采购员、库管员整理、汇总施工过程中材料采购台帐、材料采购合同及库房收、发、存明细帐,并报项目经理进行审核。附工程材料收、发、存统计表6.3、预算员根据经整理、审核的各种有效资料,进入结算件初稿编制阶段。七、结算文件编制7.1、对发包商(甲方)结算7.1.1、结算资料的整理与审核7.1.1.1、熟悉、掌握有关工程结算的资料文件,确定其是否是支持结算的有效文件。7.1.1.2、审查结算资料文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抽查工程量是否准确、审核“工程签证单”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缺项、漏项;单价、总价合计数字是否准确。7.1.1.3、审查入件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价格,结算资料是否满足结算要求。7.1.1.4、审查前后报送的资料数量、单价是否一致,是否达到工程项目及公司经营利润要求,是否有重复计算等。7.1.2、结算件编制7.1.2.1、工程量计入及要求7.1.2.1.1、结算件工程量计算的主要依据为深化设计师绘制、施工员审核、项目经理核准并经监理公司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竣工图”和施工过程中已经取得的“工程签证单”。7.1.2.1.2、进入结算件编制前,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都必须对竣工图纸所标示的工程量进行核算,核算出的准确工程量为编制、核查结算工程量的最终依据。7.1.2.1.3、计算图纸工程量时必须认真、仔细的对图纸进行反复察看和研究,直至掌握、了解图纸所标示的材料及工艺做法;对图纸标示不明确或个人理解不确定的项目或内容,必须与深化设计师进行沟通,直到完全清楚明白为止。7.1.2.1.4、以竣工图结算形式进行结算的,结算件直接计入竣工图工程量;以增减项形式进行结算的,除直接计入工程签证资料(包括工程签证单、甲方指令、设计变更记录、工程洽商记录、工作联系单等有效文件)所签证的工程量外,还必须将此工程量与已核算的竣工图工程量进行核对,签证数量大于竣工图工程量的,以签证数量为准,签证数量小于竣工图工程量且综合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应查明原因并报告项目经理进行补充签证。无法作补充签证的,应列出书面说明,由项目经理先后报送总工程师及总经理批示。7.1.2.1.5、因施工员疏忽,项目经理监管不力而造成变更或增项工程漏报漏签且综合价值在5001元以上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补签签证手续,无法进行补签手续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理和施工员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7.1.2.2、单价组成、计入及要求7.1.2.2.1、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及增减项目,凡材料、工艺做法与商务标相同的,直接计入商务标单价。7.1.2.2.2、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及增减项目,材料、工艺做法在商务标中未涉及的,材料价格按实际采购价上浮15%计入,人工费按市场价计入,其他取费按商务标组价标准(或天津市最新版定额标准)计入。7.1.2.2.3、主材为甲供或三方合同(甲方、施工方、供货商)时,材料价按甲方指令价计入,材料保管及损耗费按3.5%(或招标文件规定)计入,辅助材料、人工费按实际发生额上浮10%计入,其他取费按商务标组价标准(或天津市最新版定额标准)计入。7.1.2.3、结算文件编制、审核、审批程序7.1.2.3.1、预算员在结算件编制完成后,将结算件连同书面编制说明和相关意见,报项目经理进行初审。7.1.2.3.2、项目经理审核后,填写审核意见,并转送预算主管复审;预算主管复审无误后,填写“对外结算报价审批单”,进入审批程序附对外结算报价审批单。7.1.2.3.3、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后的结算件,返回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和预算员报送建设单位及造价咨询公司。7.1.2.4、结算谈判及确认7.1.2.1、结算文件报送甲方后,预算员必须跟踪其结算审核情况,积极配合造价审核单位,并提供对方所需要的相关补充资料。7.1.2.2、预算员在跟踪审核过程中,须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进行汇报,并根据项目经理的指示及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结算谈判工作。7.1.2.3、对造价审核单位出具的结算审核文件,预算员必须仔细认真地进行查阅、核实,并与结算送审文件进行核对,如有差错,需了解其中原因,继续与造价审核单位协商并报告项目经理做妥善处置。7.1.2.4、结算文件审定后,预算员须将审核结果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由项目经理报送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由项目经理会同造价审核单位和甲方代表在最终结算审核文件上签字确认。7.1.3、结算文件编制时限7.1.3.1、工程总结算额在500万元以内或建筑面积在3000以内的,结算文件编制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1000万元以内或建筑面积在6000以内的,结算文件编制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3000万元以内或建筑面积在10000以内的,结算文件编制时间不超过35个工作日。3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的,结算文件编制时间不超过45个工作日。公司有特殊要求时,按特殊要求执行。7.1.3.2、工程结算文件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结算资料漏项漏报时,由预算员负责同造价审核单位沟通并补报。因特殊原因无法补报的,综合价值在10000元以内的给予警告处分。综合价值在10001-20000元以内的给予记小过处分,综合价值在20001元以上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或除名。责任认定标准以责任人签字确认为准。大过处分或除名时,项目经理负连带经济责任。7.2、对分、清包商结算7.2.1、结算程序(责任度100%)7.2.1.1、工程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经理签发“工程结算通知单”附工程结算通知单。7.2.1.2、以“工程结算通知单”签发日期为准,一个月内,由预算员汇总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和增减项签证项目及数量,并根据合同约定量价作出结算件,合同未约定的给出量价结算意见(总责任的40%)。7.2.1.3、施工员负责对预算员编制的结算件进行初审(总责任的30%)。7.2.1.4、项目经理负责对经施工员初审的结算件进行审核(总责任的15%)。7.2.1.5、预算主管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审核的结算件进行复审(总责任的15%)。7.2.2、结算文件的组成7.2.2.1、结算文件包括:项目经理签发的“工程结算通知单”、预算员编制的“工程分包结算书”(附电子版及计算式)、“工程签证单”、“工程竣工验收单”及现场测量清单和其他可能产生经济问题的说明文件附工程分包结算书工程竣工验收单现场测量清单。7.2.3、现场测量要求7.2.3.1、现场测量清单由施工员、预算员、清包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完成,测量内容包括合同内、合同外的所有已完工程。测量复核的最终结果须由参加测量的人员签字确认。测量复核中如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予以除名,属工作失职者,将根据情节给予警告、小过、大过或除名处分。7.2.4、结算文件审核要求7.2.4.1、预算主管根据合同约定及现场相关的证明文件,对结算文件进行复审。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是否按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和工期完工。2.结算单价是否遵守合同约定。3.施工内容是否完整,工程量是否准确。4.签证单是否合理,是否有单价调整。5.是否有违约而产生的经济问题。6.变更及增减项单价是否合理。7.其他需要审核的问题。 7.2.4.2、预算主管在对结算文件审核中,对项目和价格不能确定的,可组织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和清包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协商确定。对于结算文件中工程量不符、单价错误等明显失误,可责成施工员、预算员采取补救措施。无法补救的,可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提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7.2.4.3、项目经理、预算主管对变更及增减项目的审核,应以实际发生为基础,以相关签证及证明材料为依据,重新确定结算价格并报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后生效。7.2.4.4、预算主管通过对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后,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报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后作为付款依据。 7.2.4.5、结算编制时效:自总经理签发“结算通知单”之日开始,专业分包工程费用(人工费)100万元以内的10天,101-300万元以内的20天,301万元以上的30天。7.2.5、结算文件编制要求7.2.5.1、结算编制及审核人员须精益求精、认真仔细,应以公司利益为前提,如实、合理的开展结算工作,力求结算数据准确合理。因粗心大意等失误造成结算数据不准确并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或人事纠纷的,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以下处分或处罚。7.2.5.2、单项工程量误差超过3% 的给予警告处分,超过4%的给予记小过处分,超过5%或以上的给予记大过处分。7.2.5.3、结算单价明显高于合同约定或合理范围且属弄虚作假的, 1.合计价值5000元以内给予警告处分。2. 合计价值10000元以内给予记小过处分。3.合计价值20000元以内给予记大过处分。4. 合计价值20001元以上的给予除名。责任认定标准以责任人签字确认为准,已造成实际损失且无法追回的,由责任人赔付,责任人无能力赔付的,公司有权决定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7.2.5.4、跨年度工程可做跨年度结算,根据当年完成的工作量情况,按以上原则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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