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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九年级政治 第三节科教兴国的重托第二课时教案 湘师版教学设计与课后反思教学目标:1、情感、态度、价值观:感受教育在综合国力的形成中的基础地位;体会我国面临的发达国家教育方面占优势的压力;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自身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2、能力目标:通过分析教育是如何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影响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探究我国教育的现状,学会分析我国教育与发达国家、地区间的差距。3、知识目标:了解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到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教育上的差距;认识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教育是发展科技和培养人才的基础。教学重点难点重点:了解教育是一种力量;认识到我国教育的严峻形势;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自身素质。难点:面对发达国家在教育上的优势压力,如何增强自身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并落实到实际行动。注:由于本课时内容主要是讲述教育方面的,是第二节的延续,所以提到第三节的前面,作为第一课时。教学方法教法:情境教学法、案例分析法、讲解法。学法:活动探究法、讨论法。教学模式:走进生活明确观点深入体验学会运用教具使用:多媒体教学过程:一、导入:展示材料:温总理痛心坦言的一段材料。(投影显示)温总理说:“我听到一个例子感到很痛心。我们出口的DVD一台大约40美元左右,可是要交专利费21美元。我们的药品,人离不开啊,90%以上都是国外专利;我们的数控机床70%以上都是国外专利;我们的汽车90%都是合资企业或者是国外品牌。” 温总理指出,在科技转化方面应该有紧迫感,得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有自己自主的创新能力,还有能同国际竞争的名牌产品。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中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就不会有很大改变。引出:当今世界,竞争激烈,焦点在科技,关键在人才,基础在教育。科教兴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同时学习科教兴国的知识(P63信息平台)。二、学习新课:珍惜受教育的权利问题随想投影放牛娃的愿望 同一片天空思考:看了上述对话,你有何感想?归纳:从这段对话中我们可以发现,由于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贫困地区的人们陷入了一代又一代的贫困循环怪圈(放牛-讨媳妇-生孩子),因此我们应该珍惜受教育的机会,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一)、受教育权思考讨论:我国宪法四十六条的规定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赋予公民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那么,什么是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有哪些权利?(投影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我国采取哪些措施保证这一权利的实现?(为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国家采取了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一系列措施,特别是为公民享有受教育权提供法律保障、物质保障和师资保障。法律保障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可靠保障;物质保障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物质基础;师资保障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重要条件。)为什么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解析)(教育能为人一生的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受教育能改变我们的生活和命运,是每个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要求。因此,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关于我国义务教育的相关知识,如义务教育的特征、年限、容易把受教育误解为只是一种权利等问题?特别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本特征。以下我们通过信息补充了解相关资料,让我们对九年制义务教育有一个完整的认识:信息平台:(投影显示)补充材料1:关于九年制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的事例。补充材料2:我国教育的成就,九年制义务教育具有 (普遍性)补充材料3:1996年底,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和财政部三家联合颁布了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只缴杂费,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缴借读费,除此之外,未经三家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P6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郑重承诺,从xx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议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性)针对受教育不仅是个权利的问题,过渡到:(二)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就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受教育既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有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各抒己见:展示:父亲不让女儿读书,少女与父对公堂(投影显示)学生讨论回答:(1)孩子上不上学只是个人的私事吗? (2)如果是谢友兰自己不想上学,她就可以不上学吗?进一步说明:受教育不仅是公民的权利,也是义务。开动脑筋阅读教材P64金靖和特殊学生的故事,想一想:1、这些小孩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这些小孩会给金靖怎样的回答?2、你怎样理解这位重新回到教室的学生的做法?你能设想一下这群小孩和这位特殊学生的将来吗?3、假如这些小孩在你的身边,你会伸出援助之手吗?你将怎样帮助他们?目的让学生明白,我们现在拥有的受教育权是多么的可贵,我们要珍惜,要充分享受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三)学以致用小明是某校初三,面临初中毕业,班上的同学都在认真地复习迎考,他却整日无所事事,经常迟到旷课,违反校规。当同学、老师、家长为他着急和担心时,他却满不在乎地说:“我是未成年人,应该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还有义务教育法必须保证我初中毕业,所以我才不担心呢!”学校经过多次对他的教育无效,最后对小明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分组组讨论)分析:1、请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他的言行。2、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3、假如你是小明的好友,请帮助他制定正确的行动计划。归纳:小明应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努力学习。义务教育法具有强制性,小明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认真完成学业,遵守校纪校规。小明只有认真学习,立志成才,才能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学校的做法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小明的受教育权。小明应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可以(四)、知识梳理(小结,由学生概括补充,投影响显示)1、受教育权含义: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 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 的权利。重要性:在当代,公民只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才能掌握知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更好地参加国家与社会的各项生活。为确保受教育权的实现,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提供了 和 保障。如:法律保障有: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宪法 物质保障有: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全免学费、增加教育投资、助学贷款等等。2、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3、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中学生应当覆行的基本义务有: 应当覆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应当覆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应当覆行、 、 。4、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运用法律武器,采用合法的方式,如:自己据理力争;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请求他人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五)课后延伸:就当地情况,了解收集侵害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不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的现象。(六)、备课反思:因为第二节第二课时讲述的是教育的现状,而第三课时第二目也是关于教育的,所以从教育的现状直接到“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前后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更为顺畅,不知这样的设计是否妥当,与各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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