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就业协议书发放和管理办法,为维护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使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一、协议书的领取,第一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称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是我院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的依据。第二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发放时间为每年的11月,由就业中心统一发放,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第三条每份协议书都打有一定位数编号,协议书编号与毕业生一一对应,每个毕业生只有属于自己一个编号的三份协议书。,第四条协议书不得复制,不得转让他人,凡复制或转让他人使用的,由于转让使用造成他人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的,转让者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分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方予受理:,1、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2、补发协议书的时间定在每年4月20日之后;3、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上。第六条受损协议书的更换:毕业生领取的协议书如有印刷问题,或不慎损坏,须将原件交至各分院负责就业的老师,统一到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更换手续。,二、协议书的填写,第七条协议书中各项内容如实填写,培养方式栏填写“统招”、“定向”。“意见”栏填写毕业生的应聘意见,“电话”填写单位随时能联系到的常用电话,并在毕业生签名处签名,注明日期。第八条单位填写时应提示将各栏字迹填写工整,尤其是“单位隶属”栏、“所有制性质”栏、“单位性质”栏、“邮政编码”栏,“档案转寄详细地址”要详尽填写,应填写单位的机要接收地址,以便毕业生档案及时寄往该单位。第九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提出其他附加协议(如违约金、以后考研等问题)时,请在协议书上注明,并由单位签字或盖章、毕业生签字,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三、签订协议书,第十条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前,要认真了解和掌握国家就业政策和规定,要认真研究协议书中的条款内容。第十一条协议书的签定程序为:填写自己基本内容交用人单位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及用人单位意见分院就业办签章登记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章登记将一份协议书交至分院就业办公室备案。第十二条就业协议在学生签字、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分院签章、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章后生效,应及时交至就业中心,列入学生就业方案。,第十三条若用人单位由于某些原因需学校先签章,核实无误后,毕业生自己申请,持此申请到各分院盖章后再到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签章手续。签章手续办理完毕后若协议书遗失,必须持用人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学生写协议书遗失申请书,在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补发协议书。第十四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其他约定的,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应以书面形式确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以口头协议形式约定权利义务的以及涉及到就业政策或要求学校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校不予承认。,第十五条对于无用人自主权的民企及外资等单位,除了用人单位须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还必须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以示同意录用。第十六条每一位毕业生只能签订一份就业协议书,在未经学校认定所签协议书无效或失效。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除认定先签约为有效外,其他一律按违约处理。,第十七条凡签约到国家和地方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城市或行业就业的非本地生源,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后,学校方可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第十八条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四、违约处理,第十九条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1、损害了签约单位的利益;2、影响学校的声誉和信誉;3、影响其他毕业生的顺利就业。第二十条就业协议书签订生效后,一般不允许违约,因特殊情况其中一方提出违约的,须经学校和另一方同意后才能办理违约手续,并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违约一般手续如下:,1、和签约单位取得联系,征得签约单位谅解同意,由签约单位出具书面解除协议的函,并将就业单位所持协议书要回;2、自己写出详细书面违约理由及重新领取协议书申请;3、持违约理由及书面申请、单位解除函和已签三份协议书及分院意见到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办理违约手续,一个月后领取新协议书,相关材料交由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保存;4、和新单位签约。,第二十一条本人签字、单位签字后但学校未签章的协议书视为有效协议,毕业生违约时参照第二十条执行。第二十二条报考专升本、研究生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将报考专升本、研究生的有关事宜告知用人单位,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就业协议书上标注“该学生已报考专升本(或研究生),若被录取本协议书失效”字样,并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通过专升本、研究生考试被录取后,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取得谅解,将协议书从单位要回全部交回就业中心,并向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示有关书面证明。,未与用人单位约定专升本、考研事宜或毕业生本人私自标注了“该同学已报考专升本、研究生,若被录取本协议书失效”字样的,弄虚作假者,按违约处理,并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三条未与单位签约并考取专升本、研究生的同学应尽快将协议书交还就业中心,调档时应持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到就业中心办理调档手续,并将就业协议书交回,不交回协议书者将不予办理调档手续。,第二十四条在规定的时间未上交签约协议书,且没有办理户口、档案挂靠(或托管、代理)手续的毕业生,学校视为无接收单位,其就业报到证将转回生源所在地。第二十五条未签定的协议书在毕业后两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对本办法中未尽事宜,由院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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