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二轮复习 专题二十四 法律救济 考点一 非诉讼解决纠纷与诉讼解决纠纷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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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二十四 法律救济考纲要求考点考试内容与要求高频考点非诉讼解决纠纷与诉讼解决纠纷1.不打官司解决纠纷:调解(a);仲裁(b);行政复议(b)2.心中有数打官司:诉讼与诉讼权利 (a);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b)1.仲裁2.行政复议3.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诉讼的基本程序和证据1.诉讼的基本程序:管辖(b);起诉与受理 (a);开庭审理(a)2.用证据说话:诉讼证据及其种类 (a);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b)1.管辖2.起诉与受理3.诉讼证据及其种类4.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考点一非诉讼解决纠纷与诉讼解决纠纷问题导思知识梳理1.什么是调解?调解应遵循哪些原则?(1)含义:调解就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2)遵循的原则: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2.什么是仲裁?它有什么特点?仲裁的基本制度有哪些?(1)含义: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就是仲裁。(2)特点:便捷、经济,影响也更小;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3)基本制度: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3.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应坚持什么原则?(1)含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行政复议的原则: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4.什么是诉讼?诉讼的种类有哪些?(1)含义:诉讼又称“打官司”,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2)种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5.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有哪些?(1)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2)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公民有上诉的权利1区分调解与和解调解和解法律地位不同在有关组织、机关、机构、个人或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不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民事纠纷一般发生在民事诉讼中法律效力不同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审判职能作用下所达成的法律文书,一经当事人签收或签字后,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但不具有与判决、调解书同等的法律效力2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诉讼管辖不同协议管辖强制管辖裁庭和审判庭组成方式不同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审理不同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实行公开审理制度不同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1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有法律效力。纠错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都应当遵守,但不具有法律效力。2仲裁就是调解。没有法律效力,完全靠当事人自觉履行。纠错仲裁和调解都是解决纠纷的方式,人民调解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非诉讼方式的理解例1(2016杭州模拟)某企业个人刘某,与同事李某因工作发生纠纷并动起手来,被其他人劝止。次日,市中区公安分局根据李某举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刘某殴打李某,将李某打成轻伤为由,作出对其罚款200元的处罚。刘某认为打架是李某先挑起来的,且自己也被打伤,这些均有证人和自己的医疗记录为证,对公安分局的处罚不服,随后向市公安局申请()A调解 B仲裁C行政复议 D起诉答案C解析公安分局的处罚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刘某对此处罚不服,可以向它的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选C。调解、仲裁都是由调解员和相应民间组织进行的,市公安局是行政机关,A、B不选;起诉的受理机关是法院,D不选。变式训练1(2016杭州期末)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某一合同纠纷进行仲裁,达成和解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后乙公司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其义务。甲公司应如何解决此纠纷()A甲公司可以依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B甲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C甲公司既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重新申请仲裁D甲公司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恢复仲裁程序答案A解析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因此,选A。对基本诉讼权利的理解和判断例2(2015浙江10月选考)2015年4月,山东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认定被告人季建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季建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下列对材料信息的认识正确的是()A公开审判是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B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重要诉讼权利C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D只有高级党政干部犯罪才坚持公开审判答案B解析公开审判是诉讼法中贯穿的基本原则而不是基本权利,A错误;材料中的判决是一审判决,只有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才是终审判决,C错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可以不公开,D观点错误。变式训练2【加试题】(2016浙江10月选考)A县小王和B县小张曾经是男女朋友。两人分手后,心存怨气的小张把小王不宜公开的照片上传到微信朋友圈。小王深受困扰,要把小张告上法院。为此,小王()A应向A县或者B县法院提起诉讼B须聘请律师为诉讼代理人C可把精神伤害赔偿作为一项诉求D应以肖像权受侵犯为案由答案C解析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因此小王应向小张所在地B县法院提起诉讼,A项不选;公民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但不是必须聘请律师为诉讼代理人,B项不选;小张把小王不宜公开的照片上传到微信朋友圈,侵犯的是小王的隐私权,而不是肖像权,D项不选。小王可把精神伤害赔偿作为一项诉求,C项正确。命题感悟非诉讼方式、对公民基本诉讼权利的理解是重要的命题点。非诉讼方式常通过案例考查对三种方式的理解,公民基本诉讼权利主要考查对各种权利的理解,以及侵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命题形式看,既有选择题,也有综合题。一、选择题1(2015宁波模拟)甲厂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发生争议由仲裁机关仲裁。后甲厂违约,乙厂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该仲裁机关接受了申请并立案,向甲厂发出了通知书。甲厂拒绝接受仲裁,向本地法院起诉。则该合同纠纷应该由谁解决()A仲裁机关 B人民法院C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 D双方协商解决答案A解析材料中的合同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仲裁机关仲裁,故乙厂申请仲裁是合理的;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甲厂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所以,选A,排除B、C、D。2调解和仲裁都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下列关于二者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二者都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社会公德,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B仲裁比调解更加便捷、经济C二者都设立了专门机构解决纠纷D对调解和仲裁裁决不服,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答案C解析A项中社会公德不是仲裁的调解依据;B项中仲裁比诉讼更便捷、经济;D项中对调解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A、B、D不选,答案为C。3(2016浙江联考)孙某拒不履行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的决定,县人民政府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拆除房屋的决定被认定违法。下列有关谁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A应当由县人民政府进行行政赔偿B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司法赔偿C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个人负责赔偿D应当由孙某负责赔偿答案A解析材料中政府决定强制拆除孙某的房屋是行政行为,这一决定被认定为违法,故其赔偿主体就是县人民政府,选A,排除B、C、D。4在法院审理案件时,为保护公民的诉讼权利,首先会告知原告和被告双方依法可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仲裁上诉A BC D答案B解析不属于公民在诉讼中应有的基本权利;符合题意。5(2016浙江4月选考)2015年夏以来,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A BC D答案B解析李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通过诉讼活动实现自己的权利,所以李某直接诉至人民法院是正确的,合法的,符合题意;仲裁是争议双方根据已达成的仲裁协议进行裁判,不选;民事诉讼中公民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刑事诉讼中,公民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而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案件,选,排除。故选B。二、综合题6王某与李某系邻居。因王某“五一”要结婚,所以重新装修房屋。王某为了赶进度,要求装修工人日夜装修,而装修产生的噪音影响了李某一家的休息,李某多次与王某协商未果。一日晚上七点,王某又指挥装修工在墙上打眼,产生了很强的噪音,李某遂找到王某理论,双方由此发生争议,引来邻里数十人围观,众人纷纷劝说双方忍让。王某恼羞成怒,当下指使装修工冯某打了李某几个耳光,并且告诉围观的人少管闲事。李某遭此羞辱之后,神经受到严重刺激,神经衰弱加重,不能正常生活、工作,所在企业因此将其辞退。治病、休养、生活无来源,使李某身心、财产俱遭损伤。结合上述材料分析,本案中李某可以采取哪几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答案(1)李某可以通过让步与王某达成和解,互谅互让,解决纠纷。(2)李某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李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王某的行为构成噪音侵害和名誉侵害,李某可以要求王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4)李某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请求法院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并可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7张亮与何芳系邻居,2015年11月两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亮把自己的一套l00平方米的楼房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何芳,房款分两次付清。在何芳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张亮提出房价过低,要求解除合同,但遭到了何芳的拒绝,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在法庭审理前,张亮了解到主审法官与何芳的父亲是好朋友,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2016年1月,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张亮要履行合同的约定。张亮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亮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两个月以后,他想再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对此他追悔莫及。(1)张亮申请法官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2)张亮因忙于生意而失去了他在本案中的哪项基本权利?答案(1)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他回避。本案中主审法官与何芳的父亲是好朋友,这有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张亮有权申请主审法官回避。(2)张亮在本案中丧失了上诉权。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判决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上诉期超过l5天,判决就已经生效,因此张亮在本案中丧失了上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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