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盘点制度及管理办法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441840 上传时间:2020-04-2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资产盘点制度及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资产盘点制度及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资产盘点制度及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资料实物资产盘点制度及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加强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实物资产盘点程序,确保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天蓬集团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各事业部、各部门分管的下列资产的盘点:2.1 存货,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包装物等;2.2 固定资产;2.3 其他财产,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等。集团所属各事业部、子公司应按本制度规定进行细化,制定适合各单位自身的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三条 管理部门: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起草、修订及报批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财务部。本制度的实施情况由集团公司督查小组负责监督。第四条 审批部门:本制度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方为有效。修订的审批权限亦同。第二章 管理细则第五条 盘点方式5.1 年终盘点5.1.1 存货:由仓管员、具体负责部门人员会同财务部于每年12月31日时,实施全面盘点一次。5.1.2 固定资产:由分管部门会同财务部于每年12月31日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5.1.3 其他财产:由财务部负责人与出纳等实物资产保管人员共同盘点。5.2 月末盘点 月末所有存货及其他财产,原则上应由仓管员、分管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实施全面盘点,下列存货因品种较多,可采用抽查方式:5.2.1养殖事业部兽药5.2.2浙江迪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零部件5.2.3其他集团公司认为须采用抽查方式的存货对采用抽查方式进行盘点的存货,应遵循每次每一仓库抽查的品种数不得少于20种、抽查的品种的选择应符合重要性原则、且每次抽查的品种不重复的原则。 5.3 不定期抽点 对存货及其他财产集团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做不定期抽点,各分管部门必须配合。年终盘点的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于次年的1月5日之前完成;月末盘点时间为每月月末最后一天,最迟不得超过次月1日。第六条 盘点小组人员的构成与职责6.1 盘点负责人: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人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处理。6.2 盘点人:为实物资产保管人员,负责点计数量。6.3 监点人:分为数量监点人和实物状态监点人,具体如下:6.3.1 数量监点人:由财务部指派,负责监盘并记录,并与盘点人核对,确认点计数量无误。6.3.2 实物状态监点人:视不同实物资产由品控人员或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检查及确认实物资产的使用状态及资产状态。6.4 协点人:由分管部门指定,负责盘点过程中的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第七条 盘点前准备事项7.1 组织准备:由盘点负责人牵头于每次盘点前,事先按照盘点种类、项目,组成一个由实物资产保管人员、会计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盘点小组。7.2 盘点用具准备:实物资产保管员准备盘点用具,财务部负责准备相关盘点表格。7.3 盘点对象准备:实物资产保管人员应按下列要求对本次拟盘点的实物资产进行整理准备7.3.1 存货的堆放,应摆放整齐、分类排列,并置标示牌。7.3.2 现金、有价证券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7.3.3 各项账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7.3.4 各项实物资产账册应于盘点基准日前登记完毕,并提供一份实物资产账存报表。7.3.5 盘点期间已验收但未办妥入账手续的物料,应另行存放,并予以标示。7.4 分管部门负责人负责协点人的安排及其他盘点现场协调工作。第八条 盘点要求8.1 全面盘点要求8.1.1 盘点负责人应在每次盘点前负责召集各部门参与盘点人召开盘点协调会,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做好盘点准备工作并参与盘点。8.1.2 盘点期间除紧急情况外,应暂停实物流动,以利于盘点顺利进行。8.1.3 年终或公司认为必要时的盘点,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全盘时,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后,采用适宜的方式。8.1.4 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具,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实物资产数量,应认真确定,盘点后不得更改。8.1.5 盘点物品时,监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及实物资产使用状态及实物资产状态,详实记录于实物资产盘点表,该表一式五份,经查无误后盘点参与人在该表上签名确认,一联盘点人存查;两个监点人各存一联;一联实物资产分管部门负责人据以进行实物资产分析处理;剩余一联送交集团督查指导小组组长,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须重点查核。8.1.6 盘点实物资产时,对账面没有实际有的实物资产也应列示于实物资产盘点表的实存数量栏中。8.2 不定期抽点要求8.2.1 由公司财务部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8.2.2 抽点日期及抽点项目,不应事先通知相关经管部门。8.2.3 不定期抽点,应填列实物资产盘点表,实物资产盘点表的联次及填送要求同前。第九条 盘点账务处理及盘点分析处理报告9.1 公司实物资产保管员应根据办妥手续的实物资产盘点表中所列盘盈(亏)数量进行相应实物资产台账处理;公司财务部根据表中所列盘盈(亏)金额进行相应账务处理,财务部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先将盘盈(亏)金额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并经公司总经理(或期授权人员)批准后(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还需在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再将待处理的净收益(或净损失)区分不同实物资产转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相应科目。9.2 实物资产分管部门负责人收到办妥手续的实物资产盘点表后,应根据表中所列情况召集相关人员(至少应包括:各事业部、子公司、部门一把手,实物资产分管负责人、财务部分管会计、实物资产保管人员等)对实物资产进行深入地分析,包括盈亏、使用状况、资产状况等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于次月10日前向集团督查指导小组上报资产盘点分析报告表(后附账实不符;使用状态为“不需用”;资产状态为“报废”、“过期”、“待修”、“超储”的实物资产清单),集团督查指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将资产盘点分析报告表报集团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对决定后的处理意见进行监督和跟踪。第十条 盘点注意事项10.1 所有盘点参与人员(即盘点小组成员,不含协点人,下同),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必须深入了解。10.2 所有盘点参与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盘点负责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原因应事先报经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10.3 所有盘点财物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在盘点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实物资产的移动。10.4 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的相关栏目若需修改,均须经有关盘点参与人员签认始为生效,否则应追究其责任。10.5 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计量的确实资料为依据,不得猜想数据或伪造数据。10.6 盘点全过程中所有盘点参与人员均应接受盘点负责人指挥、监督。10.7 盘点时各分管部门一把手必须到场。第十一条 考核条款11.1 公司各实物资产分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如未造成公司损失的,每次酌情扣罚50元-300元绩效工资;造成损失的,除全额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外,还应对损失部分照价赔偿。在上述经济处罚的基础上,可比照员工手册“惩罚”条款并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等行政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11.1.1 因漏账、错账或账面记载不清导致实物资产账实不符者。11.1.2 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调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11.1.3 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批准而擅自移转、出租、出借或废损不报告者。11.1.4 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被窃、损坏、报废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者。11.1.5 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情形。11.2 其他盘点参与人(包括实物资产分管部门一把手、实物资产盘点负责人、监点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每次酌情扣罚50元-300元绩效工资,同时比照员工手册“惩罚”条款并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等行政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10年12月16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本制度如在实施过程中有不适宜之处可进行相应修订。第十四条 本制度相关的表单详见附件。 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