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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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资料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2.1试验室工作制度检测工作质量目标:(1)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当完成数量与检测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质量第一。(2)首次检测无差错率达到98%,经复核后检测无差错率达99%,审核后发出的检测报告无差错率达100%。2.2抽样规定(1)抽样检测:按规定频率要求应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应按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进行取样与检测,检测结果应及时通知被抽检单位,并填写试验台帐。(2)样品标识分为以下四种状态:待检未经检验和试验;待定经检验和试验尚未作出判断;合格经检验和试验为合格;不合格经检验和试验为不合格;标识时须标明样品属上述哪种状态,同时应注明样品入库编号。2.3检测工作质量控制(1)检测依据:国家、行业、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规程,特殊情况,也可由业主提供检测要求。(2)检测人员:1)检测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检验员证后才能上岗操作;2)检测人员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正确性负责。(3)测前检查:1)检测人员应对样品规格、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确定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查与检测情况;2)检查仪器设备性能是否正常,是否在有效检定、校验周期内,并填写使用记录;3)对检测环境条件(温度、湿度等)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4)检测过程控制:1)在检测过程中,如首个试件(首次试验)不合格,应立即停止试验,再次对样品规格尺寸、受压面、检测仪器设备状态进行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测;2)在检测过程中,如多个试件(多次试验)不合格,应立即停止试验,报检测室主任。(5)测后检查:1)检测工作结束后,全部检测数据应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允许对被测件进行处理。需要留样的样品,检测人员试验完毕应负责留样,留样时应注明该样品的状态、入库编号和保存日期,同时与样品保管人一道办理移交手续,填写试验台帐中有关项目以备查验,样品保存期限到期时由保管人处理。水泥样品保留三个月,其它样品保留30天;2)检测人员对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被测件状态、环境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3)对检测仪器进行保养,恢复到起始状态,切断电、水源,打扫工作间环境卫生。2.4检测工作异常情况及处理(1)检测工作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试验标准进行,检测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1)首次测试超过平行(或允许)误差;2)首次测试未结束被测件破坏;3)重复测试数据散布太大;应停止检测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被测件是否符合要求,操作方法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分析原因,确定采取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检测,并记录备查。(2)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而中断检测并影响检测质量者,检测工作必须重新开始。(3)凡因检测仪器设备故障而中断检测,必须将损坏的仪器修复,经试用或检定合格后方准进行检测。(4)检测过程中样品损坏,无法得出完整的检测数据时,所有检测数据作废,重新取样进行所有项目的检测,检测数据以第二次检测的为准,禁止用两次检测数据拼凑检测报告。检测人员应分析异常情况产生原因,总结上报,交室领导处理。2.5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1)原始记录:1)原始记录不允许随意删改。如需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2)原始记录采用交通部或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表格,不能用铅笔填写。记录应清晰整洁,内容完整,有检测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字,复核人员一般为参加该试验者,并具有在本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历;3)试验台帐、原始记录要妥善保存,年终归类存档;各类原始记录应长期保存;4)原始记录一般不允许与检测无关人员、外单位人员查阅,确需查阅须经室领导批准,并填写查阅登记表。(2)数据处理:1)数据处理由检测人员进行, 复核人员进行复核。数据处理与复核不允许同一人进行;2)在检测过程中,应按技术标准或试验规程要求的精度如实记录原始数据,若规程中无要求,应按测试仪器显示精度读数和记录;3)全部测试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4)测试数据的计算、修约、有效位数及统计等应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试验规程执行;5)各项测试数据如超出允许误差范围,应重新进行检测。2.6检测报告(1)检测报告的填写:1)检测人员在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编写检测报告,并将报告编号填写在原始记录本上;2)检测报告要求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准确、签名齐全、文字简练、字迹清楚、结论正确;3)全部检测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4)检测报告的编号按材料种类(同原始记录要求)独立、连续编号,一页报告只能有一个报告编号。水泥分龄期填发检测报告时,其编号相同,但须在编号后按龄期的先后填上一大写英文字母A、B、C、 D等,以示区别;5)检测报告采用电脑打印,检测报告不得涂改。(2)检测报告的复核、审批及发送:1)检测报告由检测人员签名后,交复核人对委托单、原始记录、试验台帐、检测报告进行仔细复核,无误后方可签名,然后送技术质量保证负责人审核签名;2)在审核中发现错误,应由检测人员更改,审查人不得自行更改;3)经审核、加盖试验资料专用章后的检测报告,由资料员发送用户,并在报告单发送登记薄上签名登记。检测报告须留底件,由资料员保存,每年底归类存档,到工程竣工时移交主管部门。2.7检测工作质量保证制度2.7.1检测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试验检测人员证,无证人员不得从事试验检测工作。并不得出具试验报告。2.7.2试验仪器、仪表必须定期检定,精度要符合试验标准要求,使用前应调试准确,并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2.7.3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等)而中断检测工作并影响检测质量,检测工作必须重新开始,并记录情况备案。2.7.4若发生事故,要保护现场,按规定上报,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仪器设备正常使用。2.7.5试验报告应使用统一格式,全面执行法定计量单位,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试验数据。要求数据准确,字迹清晰。2.7.6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的审核工作,严格按检验报告审查制度执行。2.7.7接受省、市质量监督站及母体公司的监督,严格执行对比试验制度,以促进检测人员检测技术水平的提高,保证检测工作质量。2.7.8试验检测工作应当体现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试验检测全过程应当符合取样规定、样品管理规定、试验检测环境条件的检查规定、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检查规定、试验检测规程规范的保证规定、试验检测人员资格和技术素质的确认规定、工作纪律的规定、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试验记录规定、试验报告制度、职业守则、保密制度和安全制度。2.7.9现场取样应当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样品的运输及存放不得造成样品变质或损坏,样品信息和数量须保证不影响试验检测、并符合规范要求。2.7.10样品移交后应登记台帐、办理入库手续。需留样的,执行留样规定。样品移交试验人员时,执行盲样管理程序。2.7.11必须保证试验检测的环境符合规程、规范的要求。2.7.12试验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必须经检定,设备工作状态、精密度等须得到保证。试验检测使用的规程、规范必须是处于受控状态的、现行有效的、并且得到建设方和质监机构认可的。2.7.13试验检测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才可进行试验操作。贵重仪器、精密仪器的操作人员应当有专门的授权。2.7.14试验检测进行当中,试验人员必须严肃认真,严禁出现与试验检测无关的行为。2.7.15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随意性;不得出现违反规程、按照错误经验进行试验的行为。2.7.16试验记录应当体现量值溯源性,数据修约符合规程、规范的要求,字迹应当整齐清晰,引用的名词、术语应当规范,不得使用口头语或规范上没有的惯用语。2.7.17记录的修改应当遵守有关规定。空白处须加盖“以下空白”印章。2.7.18试验报告采用电脑打印,签名齐全,不允许代签。2.8标准养护室工作制度2.8.1标准养护室用于混凝土试块、水泥砂浆试块及无机结合料的标准养护。2.8.2养护条件需控制在:温度202,湿度大于95%,如超过偏差应及时调整。2.8.3室内悬挂“干湿温度计”定时查看,并做好每日至少两次的温湿度记录。2.8.4经常检查温湿控仪的工作情况,进出标准养护室应随手关门,以免造成室内的温度波动及湿度的损失。2.8.5经常清扫,保持清洁。2.9安全防火工作保证制度2.9.1仪器设备分别设专人负责管理,凡有火源的操作室及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应设置消防器材,以备应急之用。2.9.2为杜绝火源,禁止在操作间吸烟。2.9.3仪器设备建立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者必须严格执行。2.9.4凡不熟悉仪器设备操用规程又无人指导时,任何人不得擅自上机使用。2.9.5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是否正常,接地是否牢固,水,油路是否畅通,然后试运转,确认运转正常后,方能开始工作。2.9.6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带必要的防护用品。2.9.7昼夜工作的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运转情况,并做好运转记录,如有异常应及时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后方能继续工作。2.9.8汽油、洒精等易燃液体存放应远离电源、火源,做到少量存放,随用随取。2.10试验室“三废”处理制度2.10.1为保证试验工作的正常进行,切实加强试验室“三废”(废气、废渣、废液)的管理,保证试验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试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2.10.2“三废”处理工作是保护环境,保障试验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试验人员必须充分重视。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的工作,树立环境保护意识。2.10.3必须有专人负责“三废”的管理工作,试验室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本试验室的“三废”处理工作。2.10.4试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收集、保存,由专人负责安全保管并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处理。2.10.5鼓励和提倡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努力开展科学研究,用科学的方法对在试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处理,对能够回收再利用的,必须回收再利用,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2.10.6对试验人员进行有关“三废”处理必要性的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三废”的基本方法,协助领导做好“三废”处理工作。2.10.7严格禁止随意排放、抛弃、倾倒“三废”。对违反规定随意进行“三废”处理的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罚款;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要负法律责任。2.10.8三废”处理的一般原则:(1)废气的处理:1)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试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被空气稀释;2)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试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如氮的氧化物、二氧化硫等酸性气体用碱液吸收.可燃性有机废液可于燃烧炉中通氧气完全燃烧。(2)废液的处理:1)各试验室应配备储存废渣、废液的容器,试验所产生的对环境有污染的废渣和废液应分类倒入指定容器储存;2)酸性、碱性废液按其化学性质,分别进行中和后处理。使PH 达到在69 之间后排放;3)有机物废液,集中后进行回收、转化、燃烧等处理;4)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含有重金属的化学试剂进行实验。(3)废渣销毁:1)能够自然降解的有毒废物,集中深埋处理;2)不溶于水的废弃化学药品禁止丢进废水管道中,必须集中到焚化炉焚烧或用化学方法处理成无害物;3)碎玻璃和其他有棱角的锐利废料,不能丢进废纸篓内,要收集于特殊废品箱内处理。2.11不合格品处理制度2.11.1在试验检测中,出现的异常数据,样品存在有不合格嫌疑时应通知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2.11.2当数据出现异常,样品有不合格嫌疑时,应同时通知当事人到场见证。2.11.3不合格品检测结果应上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隐瞒。2.11.4不合格品不得擅自更换、销毁。2.12安全管理制度2.12.1非工作、试验人员禁止入内。2.12.2试验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2.12.3剧毒、有害化学物品的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派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2.12.4贵重电子仪器设备、物品每次使用后应锁入柜内或箱内。2.12.5无关人员不得动用室内一切仪器设备,严禁违章操作,若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者将追究其责任。2.12.6由综合管理员负责每天试验室门窗关闭上锁,节假日要贴上封条。2.12.7综合管理员不得随意离岗,若确因有事需要离开,应向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请假,并锁好门窗。2.12.8质量负责人将定期就试验室安全、卫生、管理、仪器的使用进行检查。若因管理、试验人员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将追究其责任。2.12.9现场取样和试验时,试验检测人员必须做好安全保护工作,进入工地时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配安全带。2.13样品留存管理制度2.13.1样品分类存放,样品桶、盒的规格大小应符合规定要求;2.13.2样品桶、盒的标识,按相应规范规定的样品留样标识的内容逐项填写;2.13.3各类工程材料按规范需及时留样存放,其数量应满足相应试验项目要求,需登记在留样记录本上;2.13.4未检测的样品与已检样品不得混杂。不同检测状态的样品必须分区存放,并有明确的标识。样品存放的环境条件必须保证样品不致变质或损坏。2.13.5检测前需留样的样品,由接样人登记、加标签并密封后并送入留样室保存。超过规范规定的留样期限后,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样品可以移出留样室。2.13.6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样品;2.13.7样品桶、盒放置要整齐美观;2.13.8注意环保和安全。2.14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的填写、归档、保管制度2.14.1所有试验均应有相应的试验检测原始记录;2.14.2检测原始记录作为试验数据来源、试验误差的分析判断,具有可追溯性,应严格按档案管理制度予以保存;2.14.3检测原始记录由各专业室试验检测操作人员负责填写,填写应采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清晰,内容准确完整;2.14.4检测原始记录的计算应按相关检测规程提供的公式进行计算;2.14.5至少有一名检测人员负责复核检测原始记录的填写和计算结果;2.14.6试验记录项目不能有空白,没有内容的填“/”并加盖“以下空白”印章;2.14.7计算结果的数据按检测数据修约规则和相关规程要求修约位数进行修约;2.14.8原始记录的数据有误时应在错误处划两条横线,更正后的数据记录于右上方,然后加盖更改人印章并签字。2.14.9试验检测记录经审核无误后,提交至综合管理员登录台帐并存档。综合管理员有权拒收签字不全、或者有明显错误的记录。记录的存放,必须保证不因受潮、污损而无法辨认。除接受检查外,任何人不得向外界泄露试验记录。2.15试验检测报告的填写、审核、批准制度2.15.1在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前须认真核对原始记录中的数据;2.15.2试验报告必须进行审核签认,审核内容包含检测环境、温湿度要求、检测数据、检测规程、检验标准等内容;2.15.3一经审核签发的试验报告均为有效报告,各签字人须对报告内容负责,签发后交由档案员保管和发出;2.15.4试验检测报告经审核无误后,提交至综合管理员登录台帐、盖章后存档。综合管理员有权拒收签字不全、或者有明显错误的报告。报告的存放,必须保证不因受潮、污损而无法辨认;2.15.5检测资料应由综合管理员专门保管;2.15.6试验检测报告必须能够再现量值溯源性,体现“样品保证-环境条件检查-仪器状态-试验检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过程的连续性和质量管理的一致性。2.16抽样制度2.16.1试验室负责对材料抽样,质量评定等工作。2.16.2非特殊情况抽取样品应由试验室派人前往抽取,否则无效。2.16.3抽样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抽样方法进行抽样,如实填写抽样报告单。2.16.3抽样人员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发现特殊制样的情况,抽样人员有权拒绝抽样,并将情况报告项目经理及主管部门。2.16.4检验样品一经抽取,不得更换。2.16.5抽样后应对样品及时组织试验,不得延误。2.17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2.17.1人员培训、考核是定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以不断提高人员的素质。2.17.2采用分散、集中、自学与讲课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2.17.3集中学习,有计划、有目的的对试验规范、规程、标准进行学习,对新颁布的试验规范、规程及时组织学习。2.17.4除定期参加上下级组织的试验操作培训外,本室人员每年举办一次试验项目操作培训,由试验工程师现场讲课操作展现,互相提高试验操作水平,培养新生力量。2.17.5对近期现行规范、规程组织全室人员及时学习和讨论,并及时贯彻实施,对新标准、新规范、规程做到试验人员个个熟悉。2.17.6结合本室的计量认证,组织学习质量手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2.18化学室工作制度2.18.1试验前应检查试验中所用到的所有仪器、试剂,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2.18.2试验仪器、试剂放置合理、有序,试验台要清洁、整齐。2.18.3试验人员试验前后均应洗手,以免沾污仪器试剂,将有害物质带出试验室。2.18.4试验人员要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程序,做到有条不紊。2.18.5对有毒、易燃、腐蚀性药品应严格保管,小心使用。2.18.6所有使用过的容器,应由操作者及时亲自洗净。2.18.7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电炉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2.18.8试验人员应掌握一般的防火、防爆、防毒知识及必要的自救常识。2.18.9试验结束,工作台面要及时整理,一切仪器、药品、工具要放回原处。有毒废物的废液应倒入废液缸,并定期妥善处理。2.18.10试验结束,检查水、电、门、窗,确保安全。2.19力学室工作制度2.19.1试验前应对本室的仪器设备、配件、电等检查一遍,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对环境温度有要求的试验项目前还要先调整室内温度。2.19.2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完全了解,包括配套的仪器及配件如何正确操作和保养。万能试验机、压力机应在其量程的20%80%范围内操作。2.19.3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程序,避免在试验过程中因查阅操作规程而导致试验操作不连贯。2.19.4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查明原因。2.19.5仪器设备定期保养,压力机、万能试验机、应力环等定期检定。2.19.6下班前,关闭所有门、窗、电等。2.20水泥室工作制度2.20.1试验前应检查本室所有仪器设备、配件、水、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2.20.2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仪器及配件性能完全了解,做好使用记录。2.20.3试验人员应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规程,避免在试验过程中查阅操作规程。2.20.4定期保养仪器,保持室内清洁,应注意计量仪器的检定期限。2.20.5试验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不低于50%,试验时应记录室温;湿气养护箱的温度应保证在201,相对湿度不低于90%。2.20.6试验用水泥、标准砂、拌和水、仪器和用具的温度应与试验室一致。2.20.7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熟悉试验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原始记录,不得弄虚作假。2.20.8试验结束后,应将振实台,搅拌机等设备擦洗干净,拆模后应将试擦洗干净并上油,摆放整齐。2.20.9试验结束,及时登记仪器设备使用台帐。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水、电。2.21土工室工作制度2.21.1每日上班对本室的仪器设备、工具、水、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2.21.2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仪器设备性能完全了解,做好使用记录。2.21.3试验人员在操作前应熟悉该试验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应避免一边试验一边查阅操作规程。2.21.4试验过程中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观察仪器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在砂浴电炉、烘箱中取放物品,带上手套以免烫伤。2.21.5土工击实应在专用的击实台上进行,筛分试验应注意筛孔尺寸。2.21.6使用天平称量或进行细料筛分等试验时,应避免吹风,必要时应关门窗及电风扇,以免造成称量不准或细颗粒损失。2.21.7在操信得过程中,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机,并查明原因。2.21.8试验完毕,应将所有的仪器擦干净,配件放回原处,较精密的仪器应入柜内或套上防尘罩,试验废料当日清理。2.22集料室工作制度2.22.1试验前应检查本室所有仪器设备、配件、水、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2.22.2试验开始前,应对室内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进行记录,对所使用的仪器及配件性能完全了解,做好使用记录。2.22.3试验人员应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规程,避免在试验过程中查阅操作规程。2.22.4使用天平称量或进行细料筛分等试验时,应避免吹风,必要时应关门窗及电风扇,以免造成称量不准或细颗粒损失。2.22.5试验结束后,及时清理室内环境卫生,确保清洁、干净,一切仪器、设备、工具要放回原处。离开时,应检查门、窗、水、电,确保安全。2.22.6定期保养仪器设备,应注意仪器设备的检定期限。2.23成型室工作制度2.23.2工作时间,未经许可,非操作人员不得入内。2.23.2室内不准存放与试验无关的物品,不准在室内做与试验无关的事。2.23.3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05,湿度大于50%,标准养护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大于90%,试验时要准确记录温湿度。2.23.4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2.23.5做配合比时,严禁用体积法选配材料,必须用重量法称量材料。2.23.6试验时应将拌和盘、铲、搅拌机等用水浸湿,试验结束后,应立即清洗、擦干、并堆放整齐。2.23.7将已编号的试件拆模后,立即放入标准养护室养护,试模要擦干净,装好,擦油并堆放整齐。2.23.8室内仪器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2.23.9严格按试验操作规程操作,并作好原始记录,不得弄虚作假。2.23.10注意室内砂、石储存的管理,不能混淆,并要保持室内环境的清洁。2.24沥青、沥青混合料室工作制度2.24.1试验前应检查本室所有仪器设备、配件、水、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2.24.2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仪器及配件性能完全了解,做好使用记录。2.24.3试验人员应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规程,避免在试验过程中查阅操作规程。2.24.4定期保养仪器,保持室内清洁,应注意计量仪器的检定期限。2.24.5做到测试数据准确、及时、不无故拖延试验日期,及时填写试验记录和报告,同时对试验操作和原始记录负责,试验过程中不擅离职守,不违章作业。2.24.6协助其他检测室完成检测任务,协助基层试验室搞好工地的自检工作。2.24.7参与临时性工作及突发事件及外检工作。 2.24.8参加完成各类检验检测工作。2.25现场检测室工作制度2.25.1根据检测要求及项目部施工进度,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安排现场检测计划。由相关试验员执行检测。2.25.2检测人员应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填写好设备出入库登记表,调试测试仪器,组织好分工,备足配件以防万一。2.25.3检测前应熟悉规程和评定标准,对检测全过程做到心中有数。2.25.4应按时到达测试现场,严格按规程和标准进行现场检测。2.25.5秉公办事,不受任何外界人为因素的干扰,出具报告应科学,准确、公正。2.25.6注意安全,现场检测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以免意外发生。2.26收样室工作制度2.26.1收样室管理人员在登记样品前,应根据其试验项目以及送样人提供的样品信息,初步判断样品是否满足要求,若不满足,可拒绝接样。2.26.2对样品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部位、样品名称、样品数量、样品状态、取样地点、试验项目、抽样人、登记日期等,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2.26.3样品登记后如无特殊保存要求,一般均先存放在来样室内。样品标识应放在样品的醒目位置,样品摆放应有序。2.26.4对已登记的样品及时将任务通知单下发到各部室完成试验检测。2.26.5每种样品尽可能一次取出,如需要分批做试验,应考虑每次取样是否具有代表性。2.26.6试验完毕后,如无特殊需要,应将剩余样品及时清理。需留样的样品,按留样制度移交留样室。2.26.7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来样室。2.27资料室工作制度2.27.1资料室用于存各种质量记录用表,仪器设备档案,检验测试档案和其它技术资料。2.27.2资料室的各种技术资料管理按相应的管理制度要求,并做到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方便查找。2.27.3有保密要求的资料柜必须上锁,钥匙由专人管理。2.27.4档案资料一般不允许外借,本室人员借阅,要在资料管理员处登记,并按时归还。2.27.5各种质量记录表,参考书籍的领用,资料员要登记,领取人签收。2.27.6资料室的清洁卫生由资料员负责,应保持通风干燥,严禁烟火。2.28化学药品管理制度2.28.1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2.28.2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2.28.3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2.28.4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内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2.28.5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6)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7)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8)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2.29试验检测文件管理制度2.29.1建设方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文件主要有:工作指令、工作联系单、下行文件、上行文件等;2.29.2所有试验检测文件均需由建设方试验室主任签发并盖章;2.29.3所有文件均需由相关人员进行传阅和阅办;2.29.4对于下行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联系单等指令性文件必须要有接收单位的处理结果(限期)回执并有接收单位负责人签字;2.29.5所有试验检测文件均需按文档资料管理办法进行管理。2.30检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2.30.1检测质量由技术负责人处理,并向建设方试验室主任报告处理结果。2.30.2自发出报告之日起受理申诉的有效期最长为3个月,超过有效期的申诉概不受理。2.30.3检测质量申诉包括以下2种:(1)被检测单位要求对检测结果作进一步解释;(2)被检测单位明确表示不同意检测结论;2.30.4检测质量争议处理程序:(1)办公室接到质量申诉后,交技术负责人处理;(2)技术负责人检查原检测报告,查阅原始记录本、检查仪器、检测方法、数据计算、处理、结论判断方法等,如确实无误,应发一份确认原检测报告正确有效的报告;如原检测报告有误,应将原检测报告作废,同时提出新的检测报告,对造成错误的直接责任者作适当处理;2.30.5若处理后申诉方仍持异议,可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裁定;2.30.6不可重复性试验,原则上不受理申诉;2.30.7有关检测质量申诉处理的全部资料作为技术档案保存。2.31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31.1仪器、设备验收:仪器、设备到货后,由综合部设备管理员会同有关人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资料员填写设备台账,不合格的产品,由综合部联系返修或退货。2.31.2仪器、设备使用:仪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并经计量检定合格后交有关人员使用。2.31.3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1)各检测室的仪器、设备分专管专用和专管共用两种管理形式;(2)专管专用的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即是保管人。专管共用的检测仪器、设备,保管人由建设方试验室确定,使用人在使用仪器、设备前应征得保管人同意,并填写使用记录本。使用前后应办理交接手续;(3)使用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暂定为1万元以上)者,均应经专门的培训并考核合格,才可上岗操作;(4)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的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如确需要挪动,事先应征得技术负责人同意。重新安装后的仪器、设备、应重新检定或校准;(5)仪器、设备保管人应负责所保管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清洗、换油工作。不用时,应罩上防护罩;(6)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从事与检测工作无关的其它工作;(7)仪器、设备除按周期进行计量检定外,还应进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检测工作要求;(8)全部仪器、设备的使用均应符合说明书的需求。2.31.4检测仪器、设备的维修:(1)检测仪器、没备的维修,由建设方试验室归口管理;(2)各专业检测组根据仪器、设备技术状态、故障情况,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由建设方试验室负责维修,维修情况列入设备档案;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应重新进行检定后,按检定结果分合格(绿)、准用(黄)或停用(红)三种标志,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更改;(3)材料试验机、疲劳试验机、震动台等试验设备的清洗、换油工作,由专业检测组的设备保管人员负责,并在设备档案详细记载。2.31.5仪器、设备的借用:(1)内部仪器的借用,由各室(组)自行商定并办理借用手续,但设备所有权的调动,应经建设方试验室主任批准;(2)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应经建设方试验室主任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归还时应由专人检查仪器、设备功能是否正常,零件是否齐全。2.31.6检测仪器、设备的降级和报废:(1)检测仪器、设备凡技术性能降低、功能丧失、损坏或达到规定使用期时,应办理降级使用或报废手续;(2)凡降级的仪器、设备由各专业测试室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由专门人员核定,经建设方试验室主任批准。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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