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就业规则员工手册公司制度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237857 上传时间:2020-04-21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10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就业规则员工手册公司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就业规则员工手册公司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就业规则员工手册公司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上海XX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就业规则2012年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人 事第三章 劳动纪律第四章 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章 工资和奖金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 职业培训第八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九章 处分第十章 劳动争议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上海XX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西昌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统一制定并适用本就业规则。 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本就业规则和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认真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互相尊重,同心同德,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就业规则适用于公司和员工。员工与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应的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第三条 员工的范围 公司员工包括:1. 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2. 在公司工作的已退休人员;3. 在公司工作的非全日制人员;4. 接受公司的外包委托,在公司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第二章 人事第四条 工种和职务员工的工种和职务按照公司另行制定公司内部组织规则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予以确定,公司内部组织规则作为本就业规则的附件。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和岗位合同组成,岗位合同约定员工的工作能力不能满足现有岗位的要求的情形下,公司予以调整的第二工作岗位以及该第二工作岗位的劳动报酬。第五条 录用 年满十八周岁、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并通过公司面试和体检的人员由公司录用。第六条 被录用者应递交的材料 被公司录用的人员在被公司录用后七日内应当向公司递交下列材料: 1. 劳动手册原件(第三条第2款和第3款人员除外)2. 原工作单位退工单原件(无原工作单位员工及本规则第三条第2款和第3款人员除外)3. 身份证复印件4. 近期体检报告和无犯罪证明记录5. 最高学历复印件6. 各种资格复印件7. 个人简历 前款第1、2、3、4、5、6项材料的原件应当交公司确认。员工的个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款规定的材料中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员工应当在变更后七日内向公司报告变更内容。员工入职当日应当完整填写公司规定的人事资料表。第七条 雇佣形式 公司对于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被录用人员,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被录用人员的使用形式,依照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办理。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1. 劳动合同期限2. 工作内容3.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 劳动报酬5. 劳动纪律6.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8. 公司和员工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期限采用固定期限,期限的长短由公司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协商决定。公司录用的当年应届毕业生,每年的7月1日前进公司的属于实习期,经实习考核,公司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第十条 试用期 被录用员工的试用期的长短依照公司与员工的约定,试用期算入工龄。被录用员工的试用期间,由公司对其作出评估,评估按照新员工试用考评表的要求,对其专业表现、绩效表现、敬业精神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按照以下规定办理:1、 符合录用条件者,正式录用;2、 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予以辞退;试用期间,员工由于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有违反业务操作规程等行为的,经其所在部门报告,公司可以立即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该员工的工资支付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第十一条 原单位的退工手续被录用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办妥在原单位的退工手续。属于本规则第三条第2款和第3款人员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根据公司和员工的合意,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公司根据业务以及工作的需要,有权单方面调换员工的职务和工作地点,但该调动应当基本与原职务和劳动条件相符合。员工承诺同意公司作出的调动决定。公司可以根据岗位合同的约定,调整员工至新的岗位工作,并且按照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计发劳动报酬。第十三条 合同的续订和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根据公司和员工的合意可以续订。但是,一方如无续订之意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第十四条 合同的合意解除 根据公司和员工的合意,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十五条 公司的单方解除权 员工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或者符合本就业规则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公司可随时单方面地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5. 在公司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修改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六条 公司的合同解除预告 员工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而单方面地解除劳动合同。1.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和员工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十七条 人员的裁减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时,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程序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第十八条 公司单方解除权的限制 员工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 患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2. 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是,员工有本就业规则第十五条情形之一的,公司依然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九条 员工的合同解除预告 员工如在三十日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则可单方面地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助公司做好交接工作。但是,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二十条 员工的单方解除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的;2. 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 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 在员工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修改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一条 解除合同时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根据本就业规则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二十条(第1项除外)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将依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第二十二条 医疗补助费 公司根据本就业规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费。第二十三条 退休 公司实行国家规定的退休制度。 公司可以聘用已退休员工。第二十四条 事务移交和债务清算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员工须根据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向公司移交工作,归还公司物品,如对公司负有债务,则须和公司结清。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公司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公司发放离职当月工资。 第二十五条 退工手续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公司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及时为离开公司的员工办理退工手续。第三章 劳动纪律第二十六条 劳动纪律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下列劳动纪律:1. 遵守劳动时间,不得擅自缺勤、迟到、早退或者擅离工作岗位;2. 服从上级主管的各种工作指示和命令,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3. 不得从事超越自己权限的行为,如果确实需要从是越权行为的,应当及时通过电话等通讯手段,联系上级主管或者总经理,并听从其指示;4. 未经上级主管许可,不得擅自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发送文件、电子邮件等。所有对外发送的电子邮件都须使用公司的电子邮箱,并且须抄送所属主管和总经理;5. 禁止在公司的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或者在工作时间利用即时通讯工具与外界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联络。6. 维护公司的良好工作风气,未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不得接受来自客户或与公司有业务的关系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赠与、招待、金钱,或者向其借款、借物。出于礼节等原因收到的礼品或者礼金,应当交公司统一处理;7. 维护公司的形象,不得在公司从事与公司无关的集会、宣传、散发文件、张贴告示以及其他的类似非职务行为;8. 严守公司的秘密,无论在职还是离职,均不得将公司及客户的秘密或未经公开发表的事项泄露给他人;公司秘密的范围依照本就业规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9. 忠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10. 遵守公司的包括本就业规则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11. 劳动时间内禁止办私事;12. 杜绝法律上禁止和不道德的行为。13. 员工不应在工作时间从事任何影响其工作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14. 员工不得参与任何被公司视为竞争对手组织的活动或直接参加被公司视为竞争对手的组织。员工无法确认的,应当事先向公司查询。15. 员工不得转移公司财物、资金、器材或服务。未经允许取走公司物料、器材、或供给品将被视为盗窃行为。由于疏忽或失职造成公司财产损坏、损失或被第三方盗走,应由相关员工负责赔偿。员工负责公司场所内的个人财产的安全,对私人物品的丢失,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第二十七条 遵守义务 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劳动纪律的遵守与否作为员工的职务、工资以及奖金等评定的基准之一。第二十八条 违反劳动纪律时的处理 员工违反本就业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劳动纪律的,公司对其作出的处理适用本就业规则第十章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公司秘密的范围 公司秘密如下列所示:(1)公司在管理服务中所创造的模式,运行的程序、理念以及具体的操作方法;(2)有关公司市场开发的相关方法和程序;(3)公司拥有的未被公开的各种信息;(4)公司拥有的客户名册和相关资料;(5)涉及公司经营的其他未被公开的秘密;(6)在工作中所得到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关于合作伙伴在内的第三者的情报和其他秘密。 公司另行制定保密规则,并且与掌握保密信息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员工应当一体遵守。第四章 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一节 劳动时间和休息考勤公司对员工的上下班实行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时,应当按照公司的考勤制度进行考勤。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出现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公司扣除当日全勤津贴(年假,公假,出差,婚丧假除外)。以上均由考勤记录计,按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为准,日全勤=全勤津贴/21.75 。平均每月工作日为21.75依据劳动保障部20083号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第三十条 劳动时间 员工每周基本劳动时间为四十小时。第三十一条 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时间 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时间分别为: 上午:上午9:00-12:00 下班:下午13:00-18:00休息:午餐60分钟每个部门在午餐时应当轮值一名员工留守接听电话,留守人员可以于12:00前或者13:00后用餐,但以不影响当日工作为原则。为员工出勤便利,公司同意员工在正常出勤时间30分钟范围内机动,但迟于9:00到岗的,下班时间应当顺延,以确保工作时间满8小时。上述休息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上级主管或者员工可以作相应调整。公司不同部门对作息时间另有规定的,由各个部门自行确定,员工应当遵守。公司根据业务上的情况,可以变更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时间。第三十二条 加班1. 公司由于经营需要,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让员工加班。公司根据法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但基于任务迫切性而需要员工加班时,将优先采用调休方式补偿,除非因特殊状况无法补休时,经事业部最高主管认可后使能以加班费方式代之。日常工作日加班时间的规定:公司考虑到员工的健康及工作的质量,要求员工加班前先行就餐。公司认定的加班时间从18:30pm 起算。2. 公司要求员工加班的,员工在收到加班要求时应当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由主管签字确认。3. 员工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当事先向直接上司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登记表并取得事业部最高主管的签字许可。未经许可自行加班的,加班时间无效,公司不予支付加班工资。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员工自己提出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情况。第三十三条 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工作 公司经与员工协商后,可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的,公司给予调休或者根据法律的规定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公司根据法律的规定支付工资。第二节 休息日和休假第三十四条 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1 公司给予员工每周2天的休息日。2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法定节假日执行。第三十五条 休息日的变更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情况,可以变更前条第一款规定的员工休息日。第三十六条 临时歇业 由于业务上的情况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公司的经营无法正常进行的,公司可以临时性地实施全部或者部分歇业。歇业期间,公司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支付员工生活保障金。第三十七条 带薪年休假 员工根据国家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以自然年为单位,上一年度未休完的带薪年休假不能在本年度延续享受。员工有未休完的带薪年休假的,不得向公司提出事假申请。 第三十八条 带薪产假 已达法定结婚年龄并且已婚的女员工所享受的带薪产假等的具体待遇和条件等以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为准。第三十九条 特别带薪休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享受特别带薪休假。(一) 本人结婚休假:男子未满二十五周岁、女子未满二十三周岁的场合,三日;男子二十五周岁以上(包括二十五周岁)、女子二十三周岁以上(包括二十三岁)的场合,十日(限初婚)。(二) 子女结婚休假:一日(三) 配偶生育休假:三日。(四) 父母(包括养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的休假:三日。(五) 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时的休假:一日。(六) 法律规定的其他场合:特别带薪休假时间依照法律规定。 本条规定的特别带薪休假以一次性享受为限,不得分开享受。第四十条 各种带薪休假的手续及费用依照第三十七条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应当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休假三日以上的,应当至少提前两周向公司提出申请。员工未提出申请的,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员工在指定的日期享受带薪年休假。 员工新入职公司的,在入职后半年内不得享受带薪年休假。依照第三十八条享受带薪产假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 依照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享受婚假的,应当自领取结婚证后半年内享受完毕。 擅自享受休假的处理 员工无正当理由未经公司同意而擅自享受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休假的,按旷工处理。第三节 出勤、出差、病假、产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因私外出和会面第四十一条 出勤 员工上班和下班,除正常在公司出勤外,按以下规定执行:1. 员工上下班应当亲自打卡考勤,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的委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照旷工处理。2. 直接外出:因业务需要影响正常上班时间出勤的,必须事先将其理由和预定时间向所属主管申报并取得许可。3. 直接外出:因业务需要外出,工作结束时已无法在下班时间前回公司的,必须事先向所属主管申请并取得许可。4员工累计一个季度(三个月)无病假事假并且无迟到者,公司每季度向该员工发放全勤奖。此处季度按照公历的自然季度计算。第四十二条 出差1.国内出差:(1) 因业务需要国内出差的,须事先向公司总经理申请并取得许可,或由公司总经理委派。(2) 按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的,必须向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真实、相符的发票和明细表。2.国外出差:(1) 因业务需要去国外出差的,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2) 在外费用按有关规定核定、申请并报销。3.出差报销(1)出差津贴=(底薪/30天*出差天数) (2)出差伙食津贴副经理(含)以下人员 每人RMB 80元/天;与经理以上主管出差,若与主管出差,若与主管、客户一同用餐时,则午餐贴(早:RMB 10 元;午:RMB20元;晚:RMB 30元)(3)经理级以上费用实报实销第四十三条 病假、产假及其待遇1患病或者非工伤的医疗期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按其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按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设置。员工在公司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2医疗期间的待遇(1) 员工在医疗期内的各种待遇,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2) 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员工,公司按照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为本人工资的60%;连续工龄满2年以上、不满4年的,为本人工资的70%;连续工龄满4年以上、不满6年的,为本人工资的80%;连续工龄满6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本人工资的90%;连续工龄满8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100%。(3) 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员工,公司按照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为本人工资的40%;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为本人工资的50%;连续工龄满3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60%。3产前产后休假及产前产后休假工资女员工享受下列特别休假。(1) 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2) 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每天应当给予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可以晚到公司也可以提前离开,但应当得到主管的同意),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并经单位批准后,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产前假期间的工资为其原工资收入的80。(3) 女员工享受产前15天产后75天共计90天的休假。难产或生双胞胎的,追加15天产假。难产时应提交医生证明。(4) 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15日。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流产者,给予产假42日。(5) 女性员工生育第一个子女,且属于晚育的,应当另行给予30日晚育假。(6) 女员工被医生证明怀孕时,必须在7天内向上级提交以下文件。怀孕通知以及准备休产假的申请书。由医生出具的怀孕证明和预产期的说明。(7) 公司可能批准女员工自行选择的产前休假的开始日期,但该日期应在预产期前的两周到四周之间。并且,在实际休假至少一个月前,员工应向上级提交休产假的书面申请。(8) 若实际的分娩日期早于或迟于预产期,该女员工应在实际分娩日期后7天之内电话通知其上级。并且在重新上班后2个工作日之内将医生出具的记载分娩日的医疗证明提交给上级。(9) 女员工产前产后,如果非因妊娠需要请病假的,公司根据第32条规定提供医疗期待遇。(10) 如果女员工需要根据本条的规定休假,应在其重新工作的2个工作日内将规定的申请表及医生出具的治疗证明和病假证明一同提交上级。若女员工休产假超过应享受的天数或者未办理申请手续的,原则上这些休假应视为缺勤并扣除工资和职务津贴。另外,公司还可能给予员工纪律处分。(11) 在休产假期间未经公司事先许可,为其它公司工作的,公司不向该女员工支付产前产后休假的工资。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本条所述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基本工资计算。本条规定以上海市的标准作为计算依据,员工的工作地点在上海市以外的地区的,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办理。第四十四条 事假员工因私事而无法出勤的为事假。员工当年度尚有带薪年休假未休完的,员工申请事假的,公司首先从其带薪年休假中扣除。 员工向公司申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三日向公司递交写有事假理由和事假预定天数的申请书。 公司在收到员工递交的书面事假申请书后,决定是否许可。由于情况紧急而无法事先向公司申请事假而缺勤的,应在休假后三日内向公司补交事假申请,并说明理由。公司在认为理由成立的情况下,对该缺勤予以追认为事假。否则,该缺勤按旷工处理。 员工在一年中累计事假天数不得超过七日。 事假期间的工资不予支付,但公司按照本条第二款的约定扣除带薪年休假的,按照带薪年休假的规定办理。第四十五条 旷工 无任何正当理由擅自不出勤的为旷工。 旷工期间的工资不予支付,同时公司根据本就业规则第九章的规定对旷工的员工作出相应的处理。第四十六条 迟到、早退、因私外出 员工事先知道需要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必须事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公司的许可。 经公司事先许可或者有正当理由并且事后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公司认可的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按事假处理。 因不可预知、无法避免的原因引起的迟到,视为正常出勤。但应当向公司递交书面的相关说明。 未经公司事先许可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擅自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工作时间开始后30分钟至60分钟内抵达公司的视为轻微迟到,超过60分钟但在120分钟内抵达公司的视为严重迟到。迟到12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 一个月内累计三次轻微迟到视为一次严重迟到,严重迟到的一般员工扣50元,主管以上员工扣100元。 在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离开工作岗位的,一般员工扣20元,主管以上员工扣50元。因私外出时间在一小时内的,视为一小时;超过一小时不满四小时的,视为半日,超过四小时以上的,视为一日。第四十七条 非工作会面 员工必须尽量避免劳动时间内的非工作会面,确需会面时,必须征得上级主管的同意。未经许可而擅自会面的,按半日事假处理。第五章 工资和奖金第四十八条 工资制度的制定 公司按照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公司可以根据法律另行制定工资规则,工资规则由总经理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公布之行。工资规则公布施行后,有关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等事宜,均适用工资规则的规定。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第四十九条 制度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保障员工的健康。第五十条 设施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并向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一条 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遵守 员工必须在充分熟悉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第五十二条 禁止上班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禁止其上班,禁止上班期间的该员工的工资按病假工资支付。1. 患精神病未治愈的;2. 患传染病未治愈的;3. 携带传染病毒并有传染可能的;4. 患有可能影响其他员工健康的其他疾病未治愈的。病假工资参照第四十四条第二条规定。第七章 职业培训第五十三条 职业培训规则 公司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由总经理制定职业培训规则后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第五十四条 培训协议的签订 公司按照职业培训规则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安排员工参加职业培训或者脱产培训学习的,由公司与员工另行签署培训协议。第八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五十五条 养老保险 公司根据法律、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通过人事代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其中个人负担部分由员工自己负担。第五十六条 失业保险 公司根据法律、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通过人事代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失业保险,其中个人负担部分由员工自己负担。第五十七条 公积金 公司根据法律、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通过人事代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公积金,其中个人负担部分由员工自己负担。第五十八条 医疗保险 公司根据法律、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通过人事代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其中个人负担部分由员工自己负担。第五十九条 医疗期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依照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第六十条 午餐津贴,交通津贴 公司向员工支付午餐津贴,交通津贴的事宜,应当在公司制定的工资规则中加以规定,并依照执行。第六十一条 祝贺金、慰问金 有关公司向员工支付祝贺金、慰问金的事项,由公司另行作出规定。第九章 表彰第六十二条 表彰的种类公司对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予以表彰。公司表彰的种类包括:嘉奖、评选年度优秀员工。第六十三条 表彰的对象公司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给予表彰,表彰的类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1. 长年以来忠实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2. 品行端正、精通业务、热心工作,堪称模范的;3. 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公司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4. 检举、纠正公司内的不正当行为或工作方式,避免公司重大损失的;5. 检举危害公司的不正当行为的;6. 将事故或灾害防范于未然,或在发生事故或灾害时,有特别功劳的;7. 公司认为需要特别嘉奖的其他情形。获得嘉奖或者年度优秀员工表彰的员工,公司另行予以奖金或者提薪的奖励。第十章 处分第六十四条 处分的种类 公司对于违反本就业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有权作出下列处分:1. 训诫:将训诫处分公告于公司的告示板,并以书面形式向本人发函,以督促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引起充分注意。2. 辞退:从处分生效之日起,解除与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的劳动合同。本章所称的严重后果,是指损失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元或者虽然未达到人民币5000元,但造成公司管理混乱,信誉受损等的情形。第六十五条 训诫 员工违反本就业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根据该行为的情节轻重,按照劳动法的程序,给予训诫处分。1. 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外出三次的;2. 工作时间着装仪容有损公司形象,经公司指出后未予改正的;3. 委托他人代为考勤或者代他人考勤的,修改考勤记录;4. 不服从上司指示或者命令或者消极怠工的;5. 未经许可在公司内进行与公司业务无关的集会、宣传以及从事帖纸、揭示、散发传单等行为的;6. 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事与来访者会面或者带领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工作场所的;7. 因胁迫、侮辱等行为给他人带来痛苦的;8. 向公司提供虚假报告或者申告的;9. 酒后出勤的(出席业务招待宴会的除外);10. 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打私事电话或者发送私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使用即时通讯工具的;11. 未经许可,使用公司制定办公设备以外的设备的或者允许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公司办公设备的;12. 损坏或者丢失公司财务(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工具、发票、档案等),但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13. 擅自使用或者复制、变更公司的设备,私配公司钥匙,密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14. 在公司电脑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或者非法软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15. 在公司内从事赌博行为的;16. 在公司内有暴力行为,但未造成后果的;17. 服务态度恶劣被客户或者相关人士投诉达一次的;18. 探听、传播小道消息,同事隐私或者搬弄是非的;19. 拾遗不报的;20. 工作时间睡觉、看报刊杂志以及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利用任何工具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的;21. 骚扰或者侮辱同事,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2. 参加或者有意煽动罢工或者集会的;23. 怂恿他人从事在公司内被禁止的行为的;24. 其他违反本就业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或者给公司带来损害的行为,但尚不足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给予员工上述处分,员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具结悔过。第六十六条 辞退处分 员工违反本就业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按照劳动法的程序,根据本就业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连续旷工三日或者连续三十日内累计旷工四日或者在任意连续十二个月内旷工日数累计达十二日的;1. 未经许可将公司机密泄漏于他人或者公开于众的;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 不服从上司的指示或者命令,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4. 策划、组织罢工,组织其他员工消极怠工,对公司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5. 未经许可将公司物品携带出公司的;6. 在公司内有盗窃行为的;7. 损坏或者丢失公司财务(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工具、发票、档案等),造成严重后果的;8. 擅自使用或者复制、变更公司的设备,私配公司钥匙,密码,造成严重后果的;9. 在公司电脑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或者非法软件,造成严重后果的;10. 服务态度恶劣被客户或者相关人士投诉达三次的;11. 骚扰或者侮辱同事,造成严重后果的12. 对他人行使暴力并造成他人伤害或者财物损失的;13. 收受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公司或者个人的财物的;14. 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为他人与公司的客户进行交易,谋取私利的;15. 利用公司设施、设备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业务的;16. 根据本规则第六条的规定,向公司提交的文件或者根据公司的要求提交得其他文件有虚假陈述的;17.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或者刑事拘留或者被劳动教养的;18. 在任何连续十二个月内受到公司基于第六十五条规定作出的处分达到两次及以上的;19. 其他违反本就业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或者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害的行为,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给予辞退处分的;20. 具有本就业规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的行为拒绝具结悔过的。第十一章 劳动争议第六十七条 协商原则 公司内部发生劳动争议,首先由公司和员工通过协商解决。第六十八条 仲裁和诉讼 公司和员工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劳动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 赔偿责任一 公司因违反本就业规则或者劳动合同而给员工带来损害的,公司对该员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七十条 赔偿责任二 员工因违反本就业规则、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而给公司带来损害的,除接受公司各种处分外,还必须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三章 附则第七十一条 公司的规章制度本就业规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经员工代表讨论后,经董事会审议,由总经理以通告方式予以公布。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应当由公司行政部发放给每一个员工,并经员工讨论后签字确认。本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适用本规则,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与本规则有冲突的,优先适用该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七十二条 (修改或废止)本就业规则修改,应当由董事或者公司总经理提议,经董事会批准后,经员工讨论并签字确认后,由总经理予以公布。第七十三条 (施行)本规则于20xx年 月 日起由总经理公布实施。本规则如因环境或政府政策的改变而必须修正时,将另行修正公告。 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ppt课件设计制作,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公司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2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