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台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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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运输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电钳工配备规定 4第一节 组织机构 4第二节 各队电钳工的配备规定 4第二章 工作职责范围的划分 4第一节 机运队工作职责的范围 4第二节 机修队的工作职责范围6第三节 运输队的工作职责范围 8第四节 五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 9第五节 回收组工作职责的范围 10第六节 综采队机运工作职责的范围 10第七节 炮采队机运工作职责的范围 11第八节 掘进队、巷修队机运工作职责的范围 12第九节 通风队机运工作职责的范围 13第三章 电气管理办法 14第一节 电气设备线路检修规定 14第二节 停送电管理制度 14第三节 电机运行管理规定 15第四节 电缆管理 16第四章 设备管理办法 18第一节 设备的领用退库规定 18第二节 井下设备安装移交规定19第三节 使用设备的包机责任制20第四节 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及强制更换制度21第五章 配件管理办法23第一节 配件领发回收管理办法 23第二节 配件加工管理办法 24第六章 综采“三机”及机采机组的管理规定 25第一节 采煤机、液压支架、溜子使用管理规定 25第二节 “三机”使用中典型违章事例处罚规定 27第七章 皮带道与溜子机道的运行管理规定 28第八章 主要大型设备运行管理规定 30第一节 主扇风机30第二节 主排水泵30第三节 主皮带机运行管理办法31第四节 空气压缩机33第五节 锅炉34第九章 节能降耗管理规定34第十章 机运安全管理37第一节 指导思想及奋斗目标37第二节 机运事故追查管理办法37第三节 井下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管理规定38第四节 电气设备(含矿灯)防失爆管理41第五节 斜坡提升管理规定43第六节 平巷运输管理规定49第七节 关于运输工字钢和管道的规定53第八节 要害工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54第九节 安全隐患整改处罚规定及其他55第十一章 机运质标管理 56第十二章 其他管理规定 57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电钳工配备规定第一节 组织机构1、通风安全监察处内设立主管机运安全的机电组,对生产过程中的机运工作进行安全监察和管理,并协管机运质标工作;生产部设立主管机运业务的机运组,其职能为生产技术业务和安全管理,并主管机运质标工作,负责管理五小组;设立主要为采煤队服务的机运队;设立主要为掘进队服务和维护矿井大型设备的机修队;设立维护大巷和主斜坡运输系统的运输队;设立管理及检修电话通讯、单体、电缆、电器等的五小组;设立回收组,其职能为负责轨、管、线、电缆挂钩、溜子大链、刮板、连接环、工字钢等的回收管理,负责支护材料的修复和加工;设立综采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管理的综采队。2、各采掘队、通风队、巷修队应分别明确一名分管机运工作的队干,机运队、运输队、机修队分别设队长、书记和业务副队长。3、公司各队按其工作范围配备相应数量的电工、钳工、电钳工、起重工、钉道工和运转工等,负责本队机运业务工作。第二节 各队电钳工的配备规定1、各采煤队(综采队除外)配备电钳工34名;综采队配备电钳工1821名,各掘进队配备电钳工23名。2、各采掘队电钳工实行电、钳合一,业务上按电钳工工种的技术要求;电钳工行政上归各队管理,业务上由机运组指导和监督。第二章 工作职责范围的划分第一节 机运队工作职责的范围1、负责公司井下6KV供电系统及井下变电所(中央变电所除外,包括采区临时变电所、移变配电点等)的设备和缆线的运转、维护(综采队移变及负方电缆除外)、检修、安拆、运输等工作;负责变电所至各采煤队工作面机风巷配电点(包括馈电开关)的电缆敷设、回拆、维护工作;负责地面试车电源(配电所、变压器、高低压电缆)的维护、检修工作。负责全公司井下皮带机、刮板输送机(其中综采工作面溜子安装除外)的安装、伸缩(采掘队所管溜子除外)、回拆工作。2、负责回采工作面、新上采煤工作面、已形成但未生产的采煤工作面运煤系统、机风巷排水系统、机风巷提升系统的设备和管线的运输、安装、回拆工作和电水泵维护工作。负责采煤工作面回采期间自身所管设备范围内的排水、设备、管路的安装、维护、回拆及管理工作;负责采煤机、重型溜子、液压支架的运输工作。3、负责为掘进施工服务的溜子、皮带、给煤机等的运输、安装、维护、回拆工作;采掘队需更换或备用的溜子大件运送至机巷第一台溜子处,并交采掘队值班队干或班长验收签字。负责采煤队机巷溜子、开关回拆并运出至本队车间和负责回拆开关的主副方电缆、远控按钮、远控线并运出交五小组;负责转运缩出的溜子中部槽至地面或指定的存放点。4、负责回采面回柱绞车、乳化液泵站、喷雾泵及其开关、主副方电缆的运输、安拆工作和地面的检修工作。负责乳化液泵站(综采除外)的维护工作和各队供回液硬管的安装工作,负责乳化液硬管、综采喷雾管、回液管的回收工作。负责地面公用砂轮的检修、维护、更换等工作;负责清理、修复溜子大链、连接环、刮板等,负责本队所需用的电缆挂钩的制作工作。5、负责主运煤系统、公司指定的设备和缆线及为两个队服务的溜子的安拆、运转和维护检修工作;负责全公司运煤设备及其消防设施的安拆、转运工作;负责全公司主要石门段公用(两个以上的队)电缆的悬挂工作。6、负责全公司溜子、皮带、给煤机(或采区内手动放煤咀)的检修及其易损零配件的加工制作工作;负责为采煤队所需的金属件(如柱鞋等安全设施)的加工制作工作;负责处理采煤队无力处理的设备故障;负责采煤所用设备进出矿的上下车工作。7、负责主皮带机及其控制系统、K4给煤机及+220m清撒斜巷水泵、+220m清撒斜巷25KW内绞运转、维护、检修工作;负责地面煤仓系统(煤销公司的设备除外)皮带机、筛煤机、煤翻笼、给煤机、破碎机、选矸铸石溜子等设备的运转、维护、检修工作;负责煤仓皮带运输煤炭中的大块矸石选择工作。负责地面煤翻笼车场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工作。8、负责看管好本队运转设备范围内和公司临时指定的通讯系统、瓦斯监测系统、供水供风供电系统的设备和管线。9、负责公司因突击工程临时指定的有关工作。第二节 机修队的工作职责范围1、负责全公司地面高低压供电线路的维护、检修工作;负责全公司地面风井主扇风机及高低压配电室、井口变电所的运转、维护、检修工作;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及中央水泵房主水泵(包括降压站至中央变电所、井口变电所至中央变电所的高压电缆)的安装、运转、维护、检修工作,负责瓦斯抽放泵站配电室高低压设备及高压电缆线路。2、负责地面压风机及井口水股水泵、锅炉运转、维护、检修工作;负责地面矿灯房、主井吊挂人车的运转、维护、检修工作。负责S22水股、N24+384水泵房水泵及管路的运转、维护、检修工作;负责本队所有电水泵的安拆维护工作。3、负责全公司地面机关办公室(不包括队办公室、煤销公司、通风安全监察处办公室)、公共场所、路灯等照明线路的安装、维护、检修工作;不包括地面火车装煤车场照明、地面车场照明维护;负责供应科木工房设备维护。4、负责耙斗机、喷浆机、内绞及各种水泵的出井检修;及其易损零配件的加工制作工作。负责为掘进服务的40KW及以上的内绞的安拆、运输工作(不包括信号系统、运行警示系统)。负责为两个采掘队服务的25KW及以上内绞的检查、维护(包括信号系统、运行警示系统)工作;负责掘进、巷修、通风队所使用电水泵的维护,负责为掘进服务的40KW电动机及以上的水泵的运输、安装、回拆工作和负责3寸及以上排水管路的安装、回拆工作。5、负责全公司主供水、供风(包括地面压风、采区各水平石门、底板道、为两个及以上单位共用地段的)管路的安拆、运输、调整、维护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采掘队、巷修队所需的3寸及以上弯头、短接、过门管的加工和过门管的安装工作。负责大绞车道机车运输道的风水闸门的开、关工作和检查工作。6、负责水处理厂水泵及附属设备的运转、维护、检修工作;负责水处理厂水池清洗工作;负责全公司地面生活、生产用水管路的维护、检修工作;负责地面+521m水池的看守和水池清洗工作。7、负责地面职工澡堂(包括热水塔)的运转、维护、检修工作;负责地面职工澡堂(包括热水塔)、公司来宾浴室管路的维护、检修工作。负责冼衣机房的运转、维护、检修工作。8、负责处理掘进队(包括采煤队掘进)无力处理的设备故障;负责掘进所用设备进出矿的上下车工作。9、负责看管好本队范围内和公司临时指定的通讯、瓦斯监测、供水、供风、供电等系统的设备和管线。负责掘进队所需的金属构件加工,负责本队所需用的电缆挂钩的加工工作。10、负责公司因突击工程临时指定的有关工作。第三节 运输队的工作职责范围1、负责全公司1.2米及以上绞车的安拆、运转、维护、检修工作。负责本队自身范围内的所有内绞的运输、安装、维护、回拆工作。负责全公司架线机车和蓄电池机车运转、维护、检修工作。负责机车架空线维护、安拆、检查工作。负责全公司的各种大小矿车(包括平板车、花车、翻斗车)、平巷人车的修理、维护、检查工作。负责各类机车充电机的运输、安装、运转、维护、检查、检修和蓄电瓶的组装、维护、检修工作。2、负责全公司主提升道、架线机车和采区的主要运输巷、石门的轨道管理(包括检查、维护、安拆和巷道文明生产、清理水沟等)。负责综采工作面运架线路铺轨、回拆、转运工作。3、负责采区内的手动翻笼的运转、检查、维护等工作及其附近范围的文明生产。负责白果咀排矸系统的运转、维护、检修工作。负责大巷放煤咀及设备的运转、维护、检修工作。负责+250m卸载站的运转和维护工作。4、负责井上下供车管理工作(包括各用车点的供车、全公司各队煤矸运输和材料的运输工作)。5、负责大巷运输、采区主要斜坡提升的安全设施的维护、安拆、检修。负责全公司档车栏、阻车器、临时道岔、大小地辊的加工制作工作,负责主要材料上山的电缆悬挂工作,负责本队所需用的电缆挂钩的制作工作,负责地面车场照明系统的维护、检修工作。6、负责看管好大绞车道、大小机车运输道范围内和公司临时指定的通讯、瓦斯监测、供水、供风、供电等系统的设备和管线。负责绞车房变电所停送电的操作工作。7、负责公司因突击工程临时指定的有关工作。第四节 五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1、负责全公司所有电缆的管理,包括电缆的发放、电缆的地面试验和热补及编号、建立全公司的电缆台帐、回收电缆的入库验收、看守等工作。2、负责全公司出井的五小电器的修理。包括修理煤电钻综控、检漏继电器、综合电钤、各类按钮、低压磁力起动器。负责提供内绞地锚螺栓和绞车用的二极管及已刷红漆的警示灯。负责全公司所需电缆挂钩的加工制作。3、负责公司指定的电动机大修,负责维护公司范围内的单身宿舍照明及线路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各种变压器、电磁线圈的检修及绕制工作。4、负责全公司通讯设备(地面交换机房)及缆线维护、安拆、检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地面工业广场的监视系统设备、缆线的维护。5、负责风镐、风锤的锻钎工作;负责高压软管压接头工作。6、设备及五小电器检修好后,必须经机运组验收合格,才能入库,否则不计算工资。修理的废旧配件必须经机运组、回收组验收合格才能计算工资。7、负责三节棚、锚梁、锚杆等的加工制作、修复、整形等工作。8、负责本公司生产所需数量的单体支柱的及时检修并保证质量。9、负责公司领导临时指定的有关工作。第五节 回收组工作职责的范围1、负责三节棚、锚梁等的加工制作、修复、整形等的下达计划及考核工作。2、负责轨、管、线、电缆挂钩、溜子大链、刮板、连接环、工字钢等的回收管理和考核。3、负责五小组修理的五小电器、及小型加工件等的验收、库存、发放及建立台帐。4、负责公司指定的其他工作。第六节 综采队机运工作职责的范围1、负责综采配件检修、配件加工制作工作;负责机组、重型溜子、支架及附属配件的检修工作;负责移变、机组和重型溜子开关的检修工作;负责地面液压机的维护、检修工作;负责三机的出入井的装卸车工作;负责运输液压支架平板车的管理工作。2、负责工作面内设备安装;负责工作面所有设备和机巷顺槽第一台40T溜子(或转载机及附属设备)的运转、维护及部件的更换工作和机道的文明生产工作;负责机组、重型溜子电缆、开关的安拆、维护工作;负责本队所用移变及缆线(移变主方电缆除外)的维护、检修工作;负责机巷顺槽T溜子开关、电缆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机巷顺槽伸缩溜子工作,并将其链子、刮板、联接环运出交公司回收库;负责机巷回撤溜子的信号铃、信号线并运出交五小组;负责机巷缩溜子的中部槽运至机巷第一台溜子机身较宽处堆放。负责回撤工作面所有设备及装车。3、负责为本面服务的提升、排水设备及其管线的管理(包括运转、维护、检修、更换工作)。负责本面机、风巷风管的维护、管理工作。4、负责本面回柱绞车及其开关、电缆、远控、信号线的安拆、运转、维护工作。回撤的按钮、信号铃、信号线交五小组。5、负责乳化液泵站、喷雾泵的运转、维护、检修、更换工作和供回液管路的维护、回拆工作,回撤的硬管应转运至采止线以外交机运队;负责乳化泵站、喷雾泵的电气设备、缆线的检修、维护工作。6、负责回采期间风巷馈电开关至工作面段的开关、电缆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及时回拆闲置电缆、接线盒并运出交五小组。负责回采期间机风巷电话线回撤并运出交五小组的工作。7、负责看管好为该面服务和公司临时指定的通讯系统、瓦斯监测系统、供水供风系统的设备和管线。8、负责公司因突击工程临时指定的有关工作。第七节 炮采队机运工作职责的范围1、明确一位队干负责本队机运工作2、负责机巷及工作面的溜子的运转、维护及部件的更换工作和机道的文明生产工作。负责机巷馈电开关副方至工作面的全部开关、电缆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机巷缩溜子工作,并将其链子、刮板、联接环运出交公司回收库;负责机巷回撤溜子的信号铃、信号线并运出交五小组;负责机巷缩溜子的中部槽运至机巷第一台溜子机身较宽处堆放。负责工作面结束时将溜子的机尾、中部槽拆运至机巷或风巷;负责回撤工作面溜子的链子、刮板、联接环运出交公司回收库。3、负责为本面服务的提升、排水设备及其管线的管理(包括运转、维护、检修、更换工作)。负责本面机、风巷风管的维护、管理工作。4、负责本工作面回柱绞车及其开关电缆的运转、维护工作。负责回柱绞车的远控、信号及线的安拆、维护工作。回撤的按钮、信号铃、信号线交五小组。5、负责乳化液泵站的运转工作和供液硬管的维护、回拆工作,回撤的硬管应转运至采止线以外交机运队;负责乳化泵站的电气设备、缆线的检修维护工作。6、负责回采期间风巷馈电开关至工作面段的开关、电缆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及时回拆闲置电缆、接线盒并运出交五小组。负责回采期间机风巷电话线回撤并运出交五小组的工作。7、负责看管好为该面服务和公司临时指定的通讯系统、瓦斯监测系统、供水供风系统的设备和管线。8、负责公司因突击工程临时指定的有关工作。第八节 掘进队、巷修队机运工作职责的范围1、明确一位队干负责本队机运工作、负责变电所至本碛头所需电源电缆、开关的铺设、安拆、维护及检修工作。负责变电所至本碛头所需局扇专用电缆、开关、局扇的铺设、安拆、维护、检修工作(两个队共用碛头或局扇线路由使用队分月负责)。负责本队电气设备的短路保护、接地保护的安装维护检查等工作。负责本队电气设备及缆线的电气防失爆工作。负责本队风电瓦电闭锁的安拆、检查、维护工作。、负责为本碛头服务的25KW及以下内绞的运输、安装、回拆工作(包括电源、信号、红灯、阻挡系统),负责40KW内绞电源、信号、红灯、阻挡系统的安装、回拆、维护、检修工作;耙矸机、喷浆机、127V综控、水泵等设备及其电气设备和缆线的安拆、运转、维护、保养工作和及其基础施工工作;多队共用的25KW以下内绞由公司指定单位负责维护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斜坡提升和平巷运输的轨道、安全设施的安拆、维护、检查、检修工作。使用好挡车栏和阻车器。巷修队还负责采区巷道轨道(采掘队自身范围除外)的安装、维护、回拆、转运工作,工作面安装或其他工程所需轨道的安装、回拆、转运工作。负责两个队以上共用绞车道的轨道维护、检修工作。、负责采区石门至本碛头风水管路的安拆、悬挂、维护、检修工作。、负责看管好为该面服务和公司临时指定的通讯系统、瓦斯监测系统、供水供风系统的设备和管线。、负责公司因突击工程临时指定的有关工作。第九节 通风队机运工作职责的范围1、负责全公司的瓦斯抽放、打钻工作;负责地面抽放泵站的运转、维护、管理工作和井下、地面瓦斯管路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地面抽放泵站配电室的看守和停送电工作。2、负责全公司打钻、防火、灌注浆设备及管线的安拆、运转、维护、检修工作。3、负责采煤工作面机风巷防尘管路的安拆、维护工作;负责运煤系统及掘进头的防尘设施和消防主管路的安拆、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回采工作面机、风巷压风管路的安拆工作。4、负责全公司局扇的检修、管理工作;负责全公司局扇专用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协助采、掘队的局扇及其专用线的安拆、维护工作。负责各掘进头风电、瓦电闭锁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队所需用的电缆挂钩的制作工作。5、负责回收井下闲置的2及以下管路,并在地面清理、整形、理扣、堆放好,供各队领用。6、负责公司因突击工程临时指定的有关工作。第三章 电气管理办法第一节 电气设备及线路检修规定1、全公司(原则上每季度)停产检修通知下达后,各队按时填报本队停产检修计划(包括项目、工程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验收人)及材料、配件计划交至机运组,由机运副部长主持汇审确定后报供应科。2、对单台设备的检修或更换,各队应安排在非生产时间内进行,特殊情况需占用生产时间时,必须经调度指挥中心或值班领导同意后方能进行,否则按其经济损失大小处以50100元罚款(只对队干);在准备班检修采区主运煤系统设备前应由负责人向调度指挥中心请示,同意后方能进行,否则罚款50100元。第二节 停送电管理制度1、需停送高、低压电源的单位必须由各单位提前一天到生产部机运组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并经主管供电的技术员和分管供电的部长审批后送到调度指挥中心、安全信息站、35KV降压站等,方能由停送电负责人进行停送电,否则不准工作。2、在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包括临时变电所)或配电点停送电时,必须由工程负责人向调度指挥中心请示同意,停电后必须指定专人看守开关,否则禁止作业;在变电所或临时变电所停电时必须由专职或廉职的配电工按调度指挥中心的指令进行操作,其他人员禁止停送电操作。3、发生跳电事故后,施工队要求送电时应向公司调度指挥中心汇报且说明本线路经检查有无发现故障现象,6KV以下可由公司调度站值班员指挥送电,6KV应由供电技术员或机运部长指挥送电;防突头开关跳电后必须由施工队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能送电,禁止试送电,其他区域可试送电两次,操作人员发现本台设备故障引起跳闸应及时向公司调度站汇报。4、停电后,检修前检修人员应按规定进行验电、放电、做好保护接地后方能进行检修作业;检修后送电前应拆除保护接地。5、各变电所发生6KV电源失电后,各变电所值班员必须立即断开各开关手把且向公司调度站汇报,汇报时必须讲明哪些高压开关未自动跳闸,否则对值班员罚款50100元/次。第三节 电机运行管理规定1、各单位使用的电动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通风散热良好;若发现对设备不爱护造成浮煤、矸、杂物覆盖电机或电机无扇叶或电机扇叶损坏仍运行时,对责任者罚款50元/台次;若液力联轴器不使用合格的易熔合金塞罚责任者100元/台。2、每台电机都必须有可靠的过流短路保护,不得加大保护的整定值和加大保险丝或用其他材料代替保险丝。否则罚责任者200元/台。3、凡发现运行电机被水淋或有异响或严重过负荷或缺相运行而不及时停机处理者,对操作人员罚款200元/次。4、凡发现电机在甩掉漏电保护方式下运行时,分别对甩掉保护者和指挥者各罚款200元/次。5、损坏电机处罚规定:电机的绝缘、防爆性能损坏,按25元/KW对各单位进行处罚(经机运组鉴定是因电动机自身质量原因的不予处罚),其中队干占40%,造成电动机报废者按电动机原价进行处罚,其中队干占40%。第四节 电缆管理1、全公司10平方毫米以上的电缆由机运组统一管理,统一调拨,由五小电缆班分类编号,设立台帐,做好检修记录和动态使用记录。2、各队因井下生产需领用电缆时,应由队干或电钳班班长到公司机运组办理调拨单后到电缆班领取,由电缆班开出领条并由领取人签字;凡无调拨单不准发放电缆;特殊情况可由公司调度值班领导开出书面证明后到五小电缆班领取,但领用队必须在次日内到机运组、电缆班补办手续;不及时补办手续者将对责任者处罚50元/天累计计算。3、全公司各队不得私存电缆、保管电缆。闲置电缆必须及时拆除运出交电缆班,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元/天累计计算;各队必须加强现场电缆的使用管理,各类电缆必须按标准、设计进行辅设和悬挂(一线一钩,严禁用铅丝捆扎);凡一处电缆悬挂不整齐或用铅丝捆扎按20元/处罚款,一处未悬挂按50元/处罚款,若掉在水中或被煤矸、杂物埋时加倍处罚。各队必须落实使用电缆的看管责任和运送电缆的护送责任,凡因运输途中、使用中造成被盗,一律由责任单位按电缆原价进行赔偿。4、各队不得私自开断或损坏电缆,否则按50元/处处罚责任者;特殊情况必须请示分管部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报电缆班备案,对不及时向电缆班汇报者处罚20元/天,对开断的不用部分不交回电缆班者处罚责任者50元/次,并按电缆原价进行赔偿。5、各单位必须严格现场的电缆的维护管理工作,不得损坏电缆,凡损坏电缆视其责任进行50100元/处的处罚,并承担修复电缆的材料费60元/处。6、各队在拆搭火做线时不得超长剥缆,否则罚款50元/头。7、机采的1140伏电缆,使用队必须加强维护管理,否则工作面和机巷的电缆损坏一处罚款300元;若损坏电缆不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则加倍处罚。8、各队交回电缆时,必须经电缆班验收并开出收据,由交回队将收据交回机运组并消帐;因井下搬家交换战场时,必须由移交队向机运组提出移交申请,并由机运组组织移交办理手续和消帐,否则造成被盗由原单位负责原则赔偿。9、各队交回的电缆不得开断两端的做线头子,必须保留(特殊情况请示分管部长例外),否则按20元/根处罚,另计算丢失长度按电缆原价进行处罚。10、电缆班必须及时对出井电缆进行修补、编号、做试验;凡未编号打字电缆不得入井,凡发现无编号电缆入井对责任者罚款50元/根,井下现有无编号电缆必须限期更换;凡不合格电缆不准发放使用,否则对责任者处罚50元/根。11、电缆班必须掌握电缆的使用动态情况,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电缆的使用情况,每月25日必须向机运组填报全公司电缆使用动态和库存电缆表。12、电缆班必须对出井入库的电缆进行验收,凡发现电缆长度比入井时短0.4米以上时必须立即上报机运组,由机运组追查处理责任单位。第四章 设备管理办法第一节 设备的领用退库规定1、公司的机电设备由机运组统一管理,统一调拨。机运组负责建立全公司设备台帐,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建立全公司的设备图、牌、板并与实际相符。每月25日由机运组向有关领导呈报设备使用动态表。2、各类水泵、内绞、喷浆机、耙矸机由机修队提供;回柱绞车、乳化液泵站、刮板运输机、QCZ83-120、QCZ83-225、馈电开关由机运队提供;蓄电池机车、各种道岔、道座、地滚等由运输队提供;127V综控、检漏继电器、QC83-80开关、QC83-80N开关、风镐、风钻、各类电动机、大小接线盒、综合电铃、各类按钮、各类线圈、各类控制变压器等由五小组提供;机采和综采的“三机”及300A真空开关、配件、移变由综采队提供;打钻钻机、局扇、防火灌浆设备、煤层注水泵及其开关由通风队提供。3、各队因工作需要领用设备时,必须在机运组办理调拨单后至指定队领用,禁止无调拨单发放设备,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元/次。特殊情况必须经调度值班站长开出书面证明后方能发放,并由领用队在次日内至机运组补办调拨单,未及时补办手续对领用队罚款50元/台。领用公司库房设备的队应提前一周报出书面计划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机运组办理。在生产部各单位领用设备的队必须提前三天报出书面计划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机运组办理。4、领用入井设备必须由领用队进行质量验收并试车,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方能入井使用;否则因质量验收不认真造成的后果由领用单位自行负责。电器设备必须有防爆合格证,由检修单位的电气防爆检查员检查后贴上,否则不得入井。5、使用完毕的设备必须由使用队及时向机运组汇报,由机运组决定是否拆除,若决定拆除时由该队按时拆运出井退交指定的单位,退交后由接收队开出收据,退交队将收据送至机运组消帐;若要求拆除的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回收交指定单位,对本队队长处罚100元/台次;回收出地面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加倍处罚责任单位队长。若决定不拆时施工队提出申请,机运组牵头组织由该队移交至另一单位。退库和移交设备必须零部件齐全,否则由该队负责按设备原价赔偿。6、凡退交设备在运输途中或使用中因责任原因造成损坏时,由责任单位按设备或部件原价进行赔偿。7、严禁私自出售、转借设备或配件,否则必须由责任单位负责追回设备或配件,并对责任者处罚500-2000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各队必须加强对本队使用中、运输中、库存的设备看管,防止被盗和损坏,否则由责任单位负责追回或按其原价进行赔偿,并对责任单位的队长、书记各罚款100元。8、各类设备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量的备用台数,多余或闲置设备应及时退库。各使用地点应进行优化,尽力减少设备占用台数。公司每季对设备管理的有功人员进行适当的奖励。第二节 井下设备安装移交规定1、安装的设备或使用结束后待拆的设备或某单位因搬迁头面需移交至另一单位使用的设备必须由安装或使用的队提前一天填写好移交设备及材料清单后书面向机运组请示移交,机运组接到报告后组织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至现场进行验收移交。验收完毕,移交接收双方负责人在移交单上签字,移交方能有效。否则设备由原单位负责管理。2、新安装的设备必须按设计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安装;移交时机运组和接收单位严格按设计和完好标准进行质量验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由安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对无法整改的问题由机运组现场裁定更换设备或保留该问题。3、新安设备移交后由接收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和看管,但移交单位必须负责在试运转72小时期间派电、钳工值班,并对新安设备、管线进行调试、完善和处理故障。4、回拆设备移交时,设备的零部件、附属装置、配套的缆线五小件等应齐全,且无非磨损方面的损坏,否则由移交单位按其损坏或丢失件的原值进行赔偿。5、若已通知移交双方的任意一方无故未按时到达现场进行移交时,对未到方罚款100元,若是接收方未到则算设备已移交并从当班开始由接收方负责看管和管理,过后一切后果自负。第三节 使用设备的包机责任制1、各队必须落实分级、分片、分台件、分工种的包机责任制;每台设备都要实行以包安全运转、包维护、保养、包配件准备、包故障排除和设备完好为内容的包机制;分别落实值班司机和维修工的责任。否则因责任不落实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队干承担。2、大型设备实行分部件、分工种的包机制;移动设备实行分台或分片的包机制。3、包机人应参加设备的移交和验收并及时挂牌留名,挂牌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和用途以及包机人姓名。4、包机人必须对有规程规定的设备和无规程规定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检修,若自己处理不了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5、包机人对所包设备的完好、安全运转负责,如因未尽职而造成设备不完好或发生设备安全事故,要追究包机人的责任。6、机运队必须加强皮带运输机的胶带的保护工作,确保主系统胶带运煤量在万吨,机巷胶带运煤量在万吨以上。若运煤量超过考核量则按每超1万吨奖机运队1元/米(胶带);未达到要求将对责任队进行处罚(处罚金额经仲裁决定)。7、运输队、掘进队必须加强各台绞车钢绳的保养工作,确保钢绳达到使用周期(18.5mm及以下钢绳周期为个月,18.5mm以上为12个月)。凡公司投入的钢绳达不到使用周期将对责任队进行处罚,超过使用周期将适当奖励。第四节 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及强制更换制度1、各队的设备必须落实维护检修责任,做到定期检查检修强制更换易损件或部件或整机,确保设备使用好、维护好、管理好,发挥最大效能。2、各类设备必须按其说明书的要求认真开展班查日检工作(日检包括设备运转声音、温升、润滑油量正常否和安全保护装置、联接件齐全可靠否);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工作(周检包括日检全部内容和设备完好及检查润滑油质油量并适量注油(脂)。3、使用设备运行时间超过使用周期后必须进行更换或现场检修。全公司各种设备的使用周期见表一。4、机运队、运输队、机修队、通风队、五小组必须为本队负责范围的设备,为全公司做好备用设备的检修工作,将拆除运出井设备及时检修,检修好后经机运组验收后由本队妥善保存以备随时调用。否则无故无备用设备造成影响生产将追查该队的责任,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次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规 定 的 设 备 使 用 周 期 表 (表一)设备名称设备类型使用周期承修单位备注局部扇风机JBTA和YBT系列6月通风队耙斗装岩机P-308月机修队喷浆机转五6月机修队刮板运输机SGW-40T一个面机运队回柱绞车JH-8、14一个面机运队乳化液泵站XRB2B-80/200一个面机运队内绞JD-11.4、25、4024月机修队抽出式局扇3月通风队防爆磁力(真空)起动器QC83、QCZ83系列12月五小、机运防爆馈电开关DW80-200、35012月机运队煤电钻、信号照明综保ZZ8L-2.5II12月五小组第五章 配件管理办法第一节 配件领发回收管理办法1、各队所需配件或专用工具,必须在上月二十五日前写出书面计划经队长审核签字,机运副部长审批(金额较大且需公司支付费用者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科采购。2、综采、专项工程的配件和专用工具由机运组统一管理,各单位需领用时,由各队写出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机运组与供应科联系发放。3、各队在领用配件时必须以旧换新(旧配件杉司库房不需回收的必须交生产部回收组),否则不予发货,特殊情况可先领用但必须限期三日内退交旧件,以便复用,否则超期未退罚款50-100元/日,若造成丢失按原价扣回材料费。4、采煤队的溜子中间部分的回收按月回采推进度计算配件应回收量,其他配件的应回收量以移交清单为准,全公司各类配件的回收率应达到表二之要求,回收的配件由各队运出地面交库,公司回收库开出收据,再由交回配件队将收据交回机运组消帐。各类配件回收考核表( 表二)配件名称回收率%折旧系数配件名称回收率%折旧系数配件名称回收率%折旧系数溜槽1000.9护座护板1000.9机组配件1000.9园环链1000.5铜铝件1000.9机组拖拽链1000.9联接环800.4半园滚筒1000.9电缆挂钩1001.0溜子链轮1000.5锥销950.4绞车刹带1000.9溜子刮板900.6溜子尾轴1000.7乳化液泵硬管1000.9开关变压器1000.9机组防尘软管950.5耙矸机滑轮1000.8液力联轴器1000.9溜子联接螺栓900.8各类电子插件1000.9钢轨1000.9道螺丝、道夹板98道钉951.0电缆挂钩981.05、若有回收率达不到表二的要求的单位则按超丢数量的原价乘以折旧系数进行赔偿或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其中队干赔偿金额的30%。6、各队应积极开展旧配件、材料的修复利用工作,鼓励各队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修复配件加以复用。公司对修复利用的有功人员经核定后按其增值的5-20%进行奖励。7、各队原则上不存放备用配件,机运组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各队库房和车间,凡发现不常用的备用件和常用的备用件超过规定数量部分一律没收并对队和罚款50元/件。8、各队回收的五小件一律交五小组,由五小组对其修复,机运组、回收组验收其数量。9、配件加工领用规定:各队在运输、机运、机修、五小组领取的配件只支付材料费,其单价由机运组、分管部长统一核定后执行。10、机运队、运输队、机修队、五小组必须为本队负责范围的设备为全公司做好易损零配件的备用件加工,交公司规定地点妥善保存。否则因无故无备用加工件造成影响生产将追查该队的责任,对责任单位处罚50元/次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二节 配件加工管理办法1、各队凡需送外加工零配件,必须经机运组或机运部长同意并到经营部办理加工委托单后方可送外加工,并返回帐单。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该队自行承担。(机运、运输、机修、综采、五小组可由机运组指定专人负责加工)2、凡厚度在5mm以下和直径在25mm以下的材料整形或平整的加工应自行处理不准送外加工;凡钻孔直径在25mm以下攻丝在M20mm以下(反扣螺牙除外)由公司五小组加工,凡加工长度在100mm以上的管子短接由公司五小组加工。3、凡加工大型或数量超过50件或非常用件者,应由加工单位提供图交机运组、分管部长审核后方可送外加工。4、凡在生产部能自行加工的加工件不得送外加工,否则由责任队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对责任者罚款50元/件。第六章 综采“三机”及机采机组的管理规定第一节 采煤机、液压支架、重型溜子使用管理规定1、综采队队长、支部书记是机组、液压支架、溜子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机采工作中“三机”的使用负全面管理责任。2、跟班队干应对当班“三机”使用负现场管理责任,当班班长、采煤司机、支架工对当班设备使用负直接责任。3、综采队干、班组长、采煤司机、支架工、维护人员必须掌握采煤机、支架、溜子等设备使用负直接责任。4、加强综采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严格按该面设备的班检、日检、周检规定开展检查、检修、保养工作。每天检修班由机运副队长或检修班班长分别落实专人对“三机”、移变、乳化液泵站进行定点、定部位的检查、检修、注油等工作,检修班时间不得少于5小时,并将检查、检修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且要求将机组试车时的油压(高压、低压、背压)值向公司调度站汇报,否则少一次汇报罚款20元,假汇报加倍处罚。5、实行定期摇测机采、综采电气设备及缆线绝缘制度,要求每周必须摇测一次并做好记录,特别潮湿的环境应每天摇测,否则少一次罚款50元。6、实行设备故障和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采煤机出现的每次故障必须由综采队机运队干组织分析追查,检修和操作人员必须参加,找出原因和今后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备查,否则对队干罚款100元/次;设备部件、配件因非正常磨损而损坏时必须由值班队干立即向调度站汇报,并在当日内由综采队干组织(机运组参加)追查落实责任,未及时汇报或未组织追查对队干罚款200元/次。7、实行定期强制更换超过使用周期的机组组件制度,要求超过使用周期的组件应出井检修。8、严格油脂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五定”进行注油并定期检查,要求每班由司机检查各部油量;每个检修班由检修人员检查各部油量;每周由机运副队长检查各部油质油量。9、综采队必须加强“三机”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主要组件达到使用周期。若达到使用周期可按表三进行奖励,否则由使用队按其剩余残值进行100%的赔偿。综采“三机”部件使用周期表(表三)序号设备型号设备部件单价(元)规定周期超周期奖励金额1机组主泵60万吨200元/万吨2马达20万吨100元/万吨3辅助泵30万吨100元/万吨4调高油缸10万吨100元/万吨5630溜子液力联轴器一个面50元/万吨6链轮轴组20万吨50元/万吨10、实行综采成本及消耗月分析制。每月由综采队提供原始数据,在次月10日内由机运组、经营部进行统计分析;机运组负责统计电力、配件、用水量、租金、加工费等;经营部负责统计材料(油脂消耗单列)、工资。第二节 “三机”使用中典型违章事例处罚规定1、机组凡无冷却水或水量达不到冷却机组的目的而开机者,给予罚款100元/次;2、将机组调速手柄用铅丝固定开机者给予罚款50元/次;3、截齿掉五颗以上或截齿被磨损五颗以上未及时装换上而继续割煤者罚款50元/次;强力滚筒不能差截齿割煤,否则罚款50元/次;4、更换截齿、停机检修或检查,没有将调速手把打到零位,拉开离合器或没有将采煤机电源开关打到零位锁好者,罚款20元/次;5、采煤机不按规定加油,混用油脂或缺油开机者罚款50元/次;6、采煤机机身温度超过70摄氏度及以上未停机者罚款50元/次;对甩掉采煤机保护继续使用的责任者罚款200元/次。7、凡采煤机缺少一颗主要联接螺栓或松动起不到联接稳固作用而未及时停机处理者罚款50元/次;液压打紧螺栓必须每月用手压泵加压一次。8、工作面煤层倾角大于15度未采取防滑措施或防滑装置失效又未停机处理者罚款100元;9、将机组专用油用于其它设备者,按油脂的原价赔偿;10、凡每班未对移变进行检查试验情况向公司调度汇报者,对责任者罚款50元/次;11、凡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导致发生事故而造成损失者,必须由队组织追查,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12、乳化泵站工作压力必须达到30MPa以上,泵站司机不得脱岗,更不得无人驾驶,否则罚款50元/次。管路无漏液现象,管路漏液未及时处理罚款100元/处。13、液压支架维护检修时,要逐架检查支架的联接件是否齐全,紧固,活柱、缸体有无损伤、变形,检查阀类、管接头、立柱等密封部位,要求密封良好,不漏液、不串液。出现漏液罚款50元/处。 14、支架升架时,要注意侧护板伸出情况,防止升架损坏侧护板或出现压架,爬架现象。否则罚款100元/架次。工作面严禁超高,使支架不接顶而造成倒架,同时也要防止因采高过低而压死支架。15、检修采煤机必须按检修质量标准执行,检修完成后必须试运转,出现检修质量问题罚责任人50元/次,当班队干50元/次。每班交班前必须将采煤机上的煤矸打扫干净,否则对采煤机司机罚款50元/次。第七章 皮带道与溜子机道的运行管理规定1、溜子机道的管理办法按杉木树矿业有限公司标准化溜子机道试行标准考核办法执行。2、凡是新安装的皮带机机道、溜子机道的所有设备,必须检修后才准安装,没有检修的设备投入安装,每台设备按100元处罚,其中队干承担50%的罚款,以机运组开工验收为准。皮带机和溜子必须安设联系信号,皮带机还必须安设综合保护(速度、烟雾、温度)和消防火设施(灭火器、超温洒水、消防水管),否则不许验收投用。皮带机要按设计安装,中心线无偏差,上托辊的间隔与设计的偏差不得大于100毫米;下托辊、防偏托辊、支撑架的间隔与设计的偏差不得大于200毫米;溜子安装必须按标准进行,做到平、直、稳;设备要完好,配件要齐全,电缆悬挂要符合规定的标准。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验收,不合格的将给与处罚。3、无专项措施或不执行措施规定,用溜子回拆支柱、设备,运送设备、材料;强行起动溜子或乱开反车,对责任者一次按50200元处罚。禁止用皮带运送材料、设备及杂物,发现一次违章按400元及以上对责任人进行处罚。4、溜子尾轮不转、飞链、漏链;中部槽严重倾斜、损坏;弯曲刮板或缺刮板超过3%;机尾无稳柱等,不停机处理,不安全状况下运行,一次(处)按50元处罚。溜槽内大矸、支柱、材料不捡出;溜子( 皮带)搭接长度、高度不够等,每处按50元处罚;溜子无回煤坑,每缺一个处罚200元,有回煤坑但不清理处罚100元,回煤坑清理不彻底,每个处罚50元。且每台溜子必须保证二个回煤坑。5、在溜子、皮带运转期间清理机头、机尾浮煤矸、杂物,一次按50元人处罚。皮带机尾滚筒被煤埋没运行,一次处罚责任者50元,处罚责任队当班队干100元/次。6、 皮带清扫器磨损超规定;两边拉紧钢绳松驰; 皮带跑偏、打滑;斜坡皮带防跑车的刹车制动装置不起作用;使用木棒或其它材料阻止皮带跑偏,一处按100元处罚。不转动托辊超3%,按50元/个处罚,其中队干承担50%的罚款。7、运输设备的电机、减速箱被浮煤、杂物盖埋,影响设备散热,一处按50100元处罚。各种电动机缺风扇叶子或被损坏;采用钢、铁材料制作叶片,一处(次)按50100元处罚。8、 皮带运输机;全公司井下、地面机房、峒室、车间,凡消防火装置、设施不齐全,不符合规定,一次按50 200元处罚。第八章 主要大型设备运行管理规定第一节 主扇风机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制度2、切实做到“四不、二必须”“四不”:主扇风机不完好不开车;声音、温度不正常不开车,当运行中的设备不正常时,应及时换机并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不准在机房内吸烟,围火取暖,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不准打盹、睡觉、擅离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二必须”:必须持证上岗;操作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凡一项未做到对司机罚款30元,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对责任队罚款2001000元(队干承担20%),对责任者另行追查处理。第二节 主排水泵1、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及有关制度;2、保证在用和备用水泵台台完好,待修水泵及时检修;3、切实做好“五不”,“二必须”:“五不”:水泵不完好不开车;声音、温度、水压、水量、电压、电流不正常、管路堵塞不开;在运行中不得有漏水、漏电、漏油现象;不准开空车;不准打盹、睡觉、擅离工作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二必须”:压力表必须定期校验;必须持证上岗,精心操作。凡一项未做到对司机罚款50元,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对责任队罚款2001000元(队干承担20%),对责任者另行追查处理。在天气恶劣有可能突然停电的时段,不得开大水泵,由值班调度员和当班队干及时通知水泵司机。第三节 主皮带机运行管理办法为了加强主皮带管理,防止主皮带出现故障,延长主皮带的使用寿命,确保安全运输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一、检查检查各部位紧固件,联接件应齐全牢固,各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检查各种仪表指示应正确。检查驱动滚筒导向滚筒有无开焊或开胶。检查电机、减速器的温度和驱动滚筒的轴承温度不超限,其声音应正常。经常观察皮带上的煤炭情况和下煤斗情况及清扫器的清扫状况。检查皮带有无损伤。2、电钳工的检查电工每周二、五对电控部分的接触器、继电器、电阻、电动机的滑环碳刷等进行检查。钳工每周二五检查各联接件是否齐全可靠,各传动部分是否灵活,驱动滚筒、导向滚筒、支承滚筒、尾滚筒是否有开焊或开胶,轴承的油质油量是否合格,轴承磨损是否超限。消防火设施是否齐全可靠。托辊修理工每天对皮带的上下各种托辊及支承架进行检查。3、管理队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检查。4、生产部、安技部每月组织检查考核一次。二、修理1、运转司机或其他检查人员发现主皮带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机,将异常情况报告给调度指挥中心和队值班室。电流电压指示不正常。电机、减速器、滚筒轴承温度超限。皮带跑偏或有撕裂。电控部分故障严重。2、驱动滚筒、导向滚筒、支承滚筒、尾滚筒每月必须至少一次打开盖检查轴承的油量、油质和轴承磨损情况。3、电控部分的交流接触器和其它继电器每旬必须至少一次检查,打磨触头触点。4、电动机每半年开盖清扫一次,电动机轴承每年清洗或更换轴承一次。5、每两年对主皮带全面大修一次。6、每年对各种托辊全面检修一次。三、注意事项1、主皮带停机8小时后要对减速器的一轴加油。2、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重车停机。3、K4给煤机运行期间,K4给煤机下方和主皮带机尾不能有人行走或逗留。4、主皮带运行期间除托辊检修工和安全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主斜井皮带巷内。5、主斜井出现着火现象应迅速将机尾人员撤离后,迅速关上主斜井+450、+250联巷风门、+250清撒巷风门,防止有害气体进入+250大巷和采区。6、无证人员严禁开动主皮带。7、认真做好主皮带的有关记录。四、奖惩:1、未按规定检查或检查不完善,罚款2050元。2、超过要求时间对主皮带进行检查,罚款50200元。3、不遵守主皮带管理的有关规定者,罚款2050元。4、钢丝绳芯胶带破损露钢丝绳没有及时修复,罚款50元/次。5、皮带机一个托辊已损坏或不转,罚款3050元,一个托架已损坏不及时修复,罚款3050元。6、主皮带一个季度保持设备完好、安全运转、文明生产时,可给予管理单位适当奖励。第四节 空气压缩机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制度。2、坚持做到“五不”“五必须”。“五不”:压风机不完好不开车;声音、温度、油压、油量、电压、水量、风压不正常不开车;保险阀、调压阀不可靠不开;在运行中不得有漏风、漏油、漏水现象;不准打盹、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五必须”:压力表必须定期校验;必须有可靠的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必须持证上岗,精心操作;必须随时观察机器运转、温升等情况;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凡一项未做到对司机罚款30元,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对责任队罚款2001000元(队干承担20%),对责任者另行追查处理。第五节 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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