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材料项目风险管理方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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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泓域/血液净化材料项目风险管理方案血液净化材料项目风险管理方案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3二、 产业发展现状3三、 必要性分析5四、 公司基本情况6五、 重置全价的估算8六、 功能性损耗的估算9七、 财产的类型10八、 财产中的权益10九、 退休计划的主要类型14十、 中国的企业年金计划16十一、 美国的社会保险22十二、 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7十三、 投资方案38建设投资估算表40建设期利息估算表40流动资金估算表42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43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44十四、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45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46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47利润及利润分配表49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51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54一、 产业环境分析综合分析,“十三五”时期,我市发展既面临着现实而严峻的挑战,更具备转型升级、加速崛起的物质基础和政策环境。面对新形势、新阶段、新要求,只要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发挥优势、奋发作为,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魄力突破短板、破解难题,努力在压产能、调结构和“稳增长”上找准平衡点,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把挑战转化成发展契机,把压力升华为发展动力,就一定能够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胜利,加速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和建设现代化沿海强市目标。二、 产业发展现状政策体系持续完善。2018年12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全面推动了以平台为代表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和生态构建。2020年11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做强做大数字产业的若干意见,对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和“5G+工业互联网”作出重要部署。2021年,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撑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实施意见,就推动新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平台建设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全省建成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20个,其中企业级平台93个、行业级平台21个,区域级平台6个。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26个,分布在机械、软件、电子信息、有色、电力、轻工等行业领域。树根互联、中科云谷、中电互联等平台进入全国工业互联网平台前30强。主要工业互联网平台研发工业APP超过1.1万个,沉淀工业机理模型超过10000个,连接工业设备超过290万台。融合应用不断深化。“十三五”期间,我省坚持把工业互联网作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关键,全省工业APP创新应用企业的关键业务环节工业技术软件化率超40%,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76.1%。工业互联网在重点行业加速实现融合应用,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加速推广,涌现了一批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十三五”期间,全省加快推进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全省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36.6万个,居全国第8位。累计开通5G基站2.9万个。全省建成窄带物联网(NB-IoT)基站7.8万个。工业互联网电子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上线,全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城域网、接入网、LTE网络、DNS域名递归解析系统的IPv6改造完成,初步建成了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增强。“十三五”期间,建设了覆盖全省重要工业企业节点的工业互联网安全检测平台,通过对重要基础信息和安全事件信息全时开展检测扫描,实现覆盖全省联网工业企业8000余家。推动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全省16家试点企业完成了自主定级、定级核查、安全评估。推动全国第2家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落户长沙,努力打造国内领先的网络安全产业集聚区。“十三五”期间,我省工业互联网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就,但依然存在融合应用水平和产业供给能力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工业互联网在制造业中的应用水平和整体渗透率依然较低,高水平应用集中在大型企业中,中小企业应用还集中在信息系统建设与设备联网层面,总体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工业互联网产业供给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匹配行业应用需求,专业服务能力和协同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三、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四、 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未来,在保持健康、稳定、快速、持续发展的同时,公司以“和谐发展”为目标,践行社会责任,秉承“责任、公平、开放、求实”的企业责任,服务全国。展望未来,公司将围绕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在“梦想、责任、忠诚、一流”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围绕业务体系、管控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重塑,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及业务模式的创新,加强团队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供应链管理平台。(二)核心人员介绍1、肖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孟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9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03年2月至2004年7月在xxx股份有限公司兼任技术顾问;2004年8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3、廖xx,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4、廖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11月至今任xxx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5、覃xx,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xxx有限公司;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五、 重置全价的估算1.加和法这种方法按照资产成本的构成,以现行市价为标准,计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全价。首先,将资产按成本分为若干组成部分,再确定各组成部分的现时价格,然后加总得出待评估资产的重置全价。其中,直接成本指的是购置全新资产的全部支出中可直接计入购置成本的支出。如果是自制资产,直接成本包括生产过程的费用、安装费用和按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如果是外购资产,直接成本则包括该资产按现行市价的购置费用、设备安装所需的材料费和人工成本等。间接成本是指购置全新资产的全部支出中不能直接计入成本的支出,如管理费用、设计制图费用等。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间接成本的估算,通常对间接成本按直接成本的一定比例进行估算,或者将人工成本乘以一定的分配率,这里的分配率是指一元人工成本应分摊多少间接成本,它可以根据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到。2.功能价值法资产功能与资产成本之间一般都存在着线性关系或指数关系,功能价值法即基于这种关系,选择与被评估资产具有相同或相似用途、性质的参照资产,按照被评估资产与参照资产的生产能力的比例来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全价。3.物价指数法物价指数法又称为价格趋势法,它利用统计预测,通过价格变化趋势等指标,对被评估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使之变为估算资产的重置全价。六、 功能性损耗的估算功能性损耗是一种无形损耗,它是指由于科技进步造成的贬值。要确定资产的功能性贬值,首先要选取可比资产,可比资产比待估资产要更新、效率更高、更能节约原材料或能源。其次,确定待估资产在一年中较可比资产的营运损失,即确定可比资产在一年的营运中比待估资产多节约的费用或是多增加的产出量的价值,这可视为待估资产在尚可使用年限内每年超额支出的产品生产成本或是功能性贬值的数额。最后,估测出待估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从而计算出待估资产在剩余年限内年功能性贬值的折现值。七、 财产的类型财产的含义要比实物资产或有形资产的范围大得多,它是指一组源自某项有形的实物资产的权利或者是关于该有形的实物资产的某一部分的一组权利,只要这项实物资产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财产所指的实物资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两类。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在土地上生长、建造或固定的任何实物”,动产是指“除不动产之外任何被拥有的财产”。不动产通常包括:土地,土地上的湖泊、河流、地下水、矿藏、景观以及动植物等、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动产则包括除此之外的其他物品,如货币、机器、设备和用品、原材料、生产流程中的未成品、成品、重要文件、运输工具等。八、 财产中的权益财产对应于相应的权益,只有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益的个人或组织才可能因财产损毁而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在识别和评估企业商业活动中所涉及的财产风险暴露时,必须了解与财产有关的各种权益,这样才能对潜在的财产损失进行评价。财产合法权益的拥有者主要有以下几类:1.所有者所有者对财产的拥有分为独家所有和部分所有两种。最清楚的财产权益就是单一所有。所有者要承受财产遭受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时间因素损失。如果企业只拥有某项财产的部分所有权,那么它就只承担该项财产相应比例的部分损失。2.持有担保品的债权人持有担保品的债权人包括:抵押品的受押者;处于留置权限制下的制造商;因运输费用或存储费用而拥有货物留置权的运输公司或仓储公司;在有条件的销售合同中,因购买货款未付足而留置不动产的卖主等。持有担保品的债权人对于用作贷款保证的财产拥有一定的权益,因为这项财产的损毁会影响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赔的能力。一旦担保品损毁,债权人承担的损失并不是这项财产的价值,而是贷款的未偿额。另一方面,从信贷中得到的收益是潜在收益。3.卖方和买方在无条件销售合同中,当财产损毁或灭失时,拥有法定所有权的一方就会承担损失,另一方面,其潜在的收益就是销售利润。很多情况下,买卖合同中都规定了什么时候财产所有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例如,在以离岸价格、成本加运费价或到岸价格成交的合同中,当货物越过船舷或装上船只,所有权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在以装运港船边交货价成交的合同中,当货物由卖方运送至停泊于装货港的载货船船边时、达到其装货用具所能达到的范围内或搬入码头仓库时,货物所有权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在以目的港船边交货价成交的合同中,当卖方将货物运送到目的港,在船边交给买方时,货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在所有权转移前后,同一财产属于不同的所有者,财产发生损毁时,损失的承担者也不同。4.承租人承租人并不拥有其所使用的财产,但在规定时期内继续使用该财产有着受法律保护的权益。承租人也有义务在期满后归还该财产。承租人的这些权利和义务一般都在租赁协议中有所规定。由于承租人对于财产的这种特殊的角色,他一般不会面临财产风险暴露,但有三种例外情况值得注意:首先,承租人应对由于自己的过失而造成的财产损失负责。例如,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要负责修复或赔偿;如果擅自拆改房屋、设备等财产,要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其次,某些情况下,承租人对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也要负责。例如,有些租赁合同中就规定,承租人将财产归还给出租人时,其财产状况应与接收时的状况一样好,损耗除外。这就意味着承租人除了要对因自己疏忽造成的损失负责以外,对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也有责任。当然,承租人也可以通过合同条款将这些责任转移给出租人。最后,承租人在使用租赁财物时,可能会对其进行改善,以从中获得某种利益。例如,商场承租人可能会在所租场所内安装玻璃橱窗以陈列样品,餐馆承租人可能会将所租场所分割为多个小房间。大多数租约都规定,出租人对承租人所进行的改善不负责任。在租赁期,承租人对这部分财产具有所有权权益。如果这些改善是可以搬迁的,那么如果改善发生损失,则损失视同承租人在租赁场所放置的其他动产;如果这些改善不能搬迁,则一旦发生损毁,承租人的损失就取决于这些改善在租约剩余期限内的价值。此外,如果租约可以展期,还可以使用重置成本法来评估承租人的损失。5.受托人受托人是指按照委托合同从另一方(委托人)那里取得财产的人。他暂时拥有属于他人的财产,如洗衣店、仓库、修理厂等,他们对属于别人的财产进行清洗、保存和维修。受托人对财产损失所承担的责任通常取决于受托物的性质。一般来说,受托人对所保管的财产有合理注意的责任,他对由自己的疏忽引起的损失要负责。因此,对于托管财产,受托人所面临的风险实际上是一种责任风险,只是由于承担这一责任的代价等于财产的重置成本,因此风险管理人员在评估受托人所面临的这种风险时会视为受托人拥有这些财产。6.所有者代理人受托人如果愿意承担所托财产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则受托人就成为财物所有者的代理人。当受托人成为所有者代理人后,他不仅要对由自己的疏忽引起的损失负责,还要对由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负责。当然,此时他对所托财物也享有了某些权益。九、 退休计划的主要类型企业养老金有两种类型可供选择,一种是确定缴费计划,一种是确定给付计划。1.确定缴费计划如果企业养老金是确定缴费型的,则单位每年为员工缴纳的费用事先确定,一般为员工薪金的一定比例,同时,员工也负担薪金一定比例的缴费。确定缴费计划只限定缴纳的费用,员工退休时所得的给付则是不确定的,要根据退休基金在其退休前的投资收益而定。投资回报高,则员工的退休给付多,投资回报低,则员工得到的给付就低。投资的风险完全由员工承担。员工退休时,退休基金及其收益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用来购买年金,为其提供退休之后每月的固定给付,直至死亡为止。2.确定给付计划确定给付计划中员工退休后所得的收益是单位事先承诺的。一般情况下,单位根据确定的承诺支付额决定出资额,有的时候员工也会被要求承担一部分缴费。由于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退休基金累积的数额和事先的承诺就可能有差别,如果退休基金没有达到承诺的收益,单位就要承担这种投资风险。也就是说,确定给付计划和确定缴费计划的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前者由单位承担投资风险,后者由员工承担投资风险。在确定给付计划中,最终给付的具体数额基于某个公式,其中工作年限和员工最后几个服务年限内的薪水一般会起决定作用。基于员工的最后薪金,在这种退休计划中,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换了工作,就可能会影响退休金的数额,有的时候影响还会很大。因此,只在一个单位工作,会得到更多的退休金。十、 中国的企业年金计划1.建立企业年金的意义首先,建立企业年金是职工退休后享受较高水平生活保障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过重的历史欠账、现行退休金高替代率以及由此导致的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等,造成目前企业和职工缴费压力增大。但职工退休后实际退休费又不高,仅依靠基本养老保险金难以提供较充足的退休保障,而由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财政负担已经过重,指望国家提供全部的较高水平的养老金不现实,也不符合养老保障体系发展的国际趋势。根据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国家提倡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使职工在得到基本养老保险金保障的同时,又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辅助,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将逐步降低,企业年金在养老体系中所占的比重会逐步升高,替代率比例也会提高,因此,企业年金在我国未来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其次,建立企业年金是企业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增强凝聚力的重要手段。有资料显示,北美、欧洲等发达国家已经广泛建立了商业化的企业年金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些国家又将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员工个人职业生涯设计、激励性分配及老年生活保障结合起来,使企业与员工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外的成功经验说明,企业年金的一大优势就是将企业利益同个人利益长期有机结合在一起,对激励人才、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强化本企业人力资源优势,确保企业高效健康发展确实能起到重要作用。我国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在不断深化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今天,借鉴国外经验,加快完善企业年金体系,对提高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最后,发展企业年金是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促进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途径。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发展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并不矛盾,而是可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企业年金需要商业化的运作方式,企业年金的经营应该交给多元化市场主体,实行商业化运作,并在市场上形成竞争机制。商业运作形成的市场竞争将推动企业年金的专业化经营,由此带来更好的服务和更高的效率。因此,发展基本养老保险与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同时进行,这将有助于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2.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历程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0和个人储蓄养老三个支柱组成。这基本构成了一个人退休后收入保障的“三大块”,即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企业提供的补充性养老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其中,前者由国家强制执行,后两者则是自愿购买。但在以往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水平偏高,达到85%90%。由于中国养老保险体系建立较晚,吸纳资金有限,许多以前没有缴纳保险基金的退休职工都要依靠养老保险基金来支付退休金,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背负了上万亿元的隐形负债,债务和资金“缺口”严重。因此,迫切需要调整三个支柱的结构,需要其他资金来源弥补职工退休收入的不足,补充建立私人养老保障机制。1991年,在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1994年,劳动法规定: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将其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200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并提出: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虽然在制度上已经建立,但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运行多年但进展缓慢,无论从占GDP的比重、员工参与率还是替代率,都与全球尤其是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在中国整个养老保障体系中,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作用非常薄弱。数据显示,到2010年年底,中国的养老金总资产2万多亿人民币中,政府养老金占比89.5%,企业年金10.5%,个人退休账户几乎没有。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年末,全国只有3.71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为1335万人,粗略计算,建立年金计划的企业数仅占当时企业总数的0.31%,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人数仅占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5.19%,占就业总人数1.51%。从规模来看,2011年企业年金资产占我国GDP的比重仅为0.76%,而全球企业年金占全球GDP的比重约38%。2013年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提出:“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3.中国企业年金的制度2004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20号令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联合签署了23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这标志着企业年金在我国已进入实质性的发展阶段。(1)企业年金的建立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第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第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第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但与基本养老的强制参加原则不同,企业年金的建立完全由企业自愿决定。(2)缴费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对于缴费水平、执行办法等由企业自主决定,但规定了上限额度,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鼓励职工少缴、企业多缴。(3)基金的积累与管理企业年金采取确定缴费型完全累积方式,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职工在职期间为企业做出的贡献越大,所获得的养老收入水平就越高,使职工个人业绩得到了体现。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受托人可以是企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也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受托人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机构作为账户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年金账户;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受托人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企业年金基金。(4)支付水平与分配办法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5)递延纳税政策递延纳税是指在年金的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也称EET模式O。EET模式是西方发达国家对企业年金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模式。OECD国家中,法国、德国、美国、日本等多数国家均选择了EET模式。2013年12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称,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这一政策对企业年金将产生激励和推动作用。十一、 美国的社会保险美国没有全民的社会保险,最主要的一项社会保险计划就是以达到一定收入水平的劳动者为主的老年、遗属、伤残和健康保险计划。该计划包括两部分,一是为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及特定的65岁以下伤残人员服务的联邦健康保险计划,二是为退休人员、死亡工人的受抚养人和伤残人员提供保险的老年、遗属、伤残保险计划。1.联邦健康保险计划联邦健康保险计划是美国联邦政府于1965年根据社会保障法设定的,为65岁及以上并领取OASDI退休金或铁路退休金的老人提供的医疗保障,1972年的一项修正案将保险范围扩及永久性和两年以上的残疾人,以及处于肾病末期的患者。这个计划为保险对象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健费用,给付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现金补助,罗德岛、加利福尼亚、新泽西、纽约和夏威夷五个州及波多黎各实行了这种计划,补助的金额为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另一种,也是覆盖面比较广的一种是医疗补助,包括A和B两个部分,A部分是住院保险,B部分是补充医疗费用保险,是与就诊有关的保险。在A部分的保障下,承保对象第一天住院的费用自己负担,以后的费用就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它为被保障者每次生病提供最多90天的住院费用,90天以后,病人自付费用的1/2,此外,它还提供最多100天的熟练护理服务,以及一些特定的家庭健康照顾服务和疗养院服务。B部分涉及门诊、急救服务、其他由医生开处方提供的医疗和健康服务等。该部分每年有100美元的自付额,超过100美元的费用可以得到80%的支付,但不包括大部分处方药。A部分的保费来自工薪税,受益人缴纳工资的1.45%,雇主缴纳工薪总额的1.45%,自营业者缴纳收入的2.9%。1.45%税率的最高征税工资上限为13万美元。B部分则是由受益人按月缴纳保费,雇主不用缴纳。保费的数额每年都会根据整个计划的成本进行调整,如1998年月保费为43.8元。受益人缴纳的保费能够承担全部成本的25%,其余75%主要来自财政收入。2. 老年、遗属、伤残保险计划(1)保障对象OASDI计划是一种社会养老保险计划,即基础养老金,根据1935年社会保障法制定。OASDI的保障对象最初只是工商业员工和雇主,1950年扩大到军人、农场工人、个体,工商业者,以及部分地方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参加者的收入必须达到一定水平。该计划的实施范围占到整个劳动行业的95%以上,受益人数达1.44亿人,1997年领取养老金的人数达到4000万人。其余5%是一些临时雇佣的农场劳动者、家庭内部劳动者、年收入不满400美元的个体经营者等。OASDI对于工商业者来说是强制性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员工、教士可自愿参加,铁路员工、联邦员工有专门的退休养老制度。(2)支付条件OASDI计划包括老年养老金、伤残养老金和遗属养老金三种。老年养老金的支付条件是有一定的工作收入并且积累了一定的受保时间0,退休后达到支付开始年龄。确定保障的基本度量单位是季度。例如在1998年,一个员工的年收入中,每700元可以获得1季度保障,相当于积得1分2,每年最多可得4分。根据出生时间不同,对退休者的得分要求也不同。1929年及以后出生者,要求有40分(即缴足40个季度的保险费);1929年以前出生者,则每早1年递减1分。达到得分要求才属于完全受保,从而有资格享受养老金。2000年之前,退休后的正常支付开始年龄为65岁。之所以定在65岁,是因为早先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者认为,规定60岁退休将会导致巨额社会保障金支出,而70岁退休又不能很好地解决失业问题以及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于是便采取了这种折中态度。随着人的预期寿命不断增加,1983年的一项国会立法不得不对最初确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做出逐渐延长的相应规定。这一规定从2000年开始执行,到2027年分阶段提高到67岁。除了正常退休年龄之外,还有提前退休和推后退休两种情况,养老金的数额也会相应减少或增加。如在目前的改革阶段,66岁退休领取全额(100%)养老金,6265岁属提前退休,此时也可以领取,只是要打一定折扣,62岁退休可领取75%的养老金,63岁和64岁则可分别领取80%和86.67%,65岁可领取93.33%的养老金。如果确因健康原因而无法继续工作,不得不提前退休者,可以申请残疾津贴,相当于全额养老金。而6770岁属推后退休,每推后一年,养老金的数额都会增加一定的百分比。退休养老金不仅发放给退休老人,也惠及符合条件的配偶。配偶达到或超过62岁,或不足62岁,但有不满16岁的受抚养子女或残疾子女,如果自己的养老金数额更低,则可以获得受保人年金50%的给付。伤残之后经过一年的观察仍然不能从事有收益工作的人,或最终死亡者,如果满足受保条件,即可获得伤残养老金或遗属养老金。此时受保人从21岁起每年必须至少缴纳1个季度保险费,最高缴纳40季度,或发生残疾以前缴足20季度保险费。对于青年人或盲人,限制更少。伤残工人受抚养人获得给付的条件和退休给付类似。遗属养老金的支付条件包括:配偶不足60岁,并有不满16岁的受抚养子女或残疾子女(养老金的75%);配偶达到或超过60岁(65岁时100%);5059岁的伤残配偶(养老金的71.5%);未婚受抚养子女(养老金的75%);达到或超过62岁的父母(1人,82.5%或2人150%)。此时,死亡的受保人必须是年金领取者;或者自21岁起每年至少缴纳1个季度保险费,最高缴纳40季度;对于孤儿则放宽条件,只要在死亡前13季度内缴纳了6季度保险费即可。(3)支付额满足完全受保条件必须是缴纳了40季度的保险费,如果超过这个限度,并不会对养老金的支付标准产生影响。OASDI的支付额是在指数化月均收入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指数化月均收入是将受保人到达指数化年2以前的各年社会保障税的应纳税收入按国民平均工资增长率加以调整。基本保险金额要根据几个方面的调整才能成为最终的给付金额。首先,将当年的消费价格指数与前一年的CPI进行对比,与第二年1月份进行保险金额的调整,避免因通货膨胀而降低购买力。其次,对一个家庭的养老金支付额,在每个收入区域里设定了PIA一定比率的上限,防止过度支付。另外,在领取养老金时,领取人如果还得到一定的其他收入,那么根据每个领取人的年龄,养老金要进行调整。(4)保险费养老金的保险费主要来自工薪税,其中员工按年薪的6.2%缴纳OASDI税,个体经营者缴纳收入的12.4%,雇主缴纳工薪总额的6.2%,直到规定的最大年薪税基。对于员工来说,除了6.2%的OASDI税以外,社会保险方面还要缴纳1.45%的联邦健康保险计划A部分的保险费,即OASDHI税一共为7.65%。这些保险费和雇主资助的养老金中确定缴费计划(详见第四节)的免税缴资不同,它们是从税后收入中支出的。养老保险基金由联邦政府卫生与公共服务部所属的社会保险署管理,支付时根据AIME,分三段按不同比例计发养老金。按照这种累退比例的计发办法,美国低收入阶层(年收入1.2万美元以内)的养老金大体相当于过去工资的54%,中等收入阶层(年收入,2.5万美元)大体相当于42%,高收入阶层(年收入4.7万美元以上)仅相当于24%。十二、 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有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三种类型。这三种方式的最大不同在于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通货膨胀的抵御能力不同。(1)现收现付制绝大多数工业化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险最初都是采用现收现付制来筹集资金。所谓现收现付制,顾名思义,就是现在筹集的资金,现在就支付出去。现在筹集的资金来源于当前正在工作的人员,现在支付的对象是已退休人员。当前的在职人员退休后,他们的养老金则由那时的在职人员缴纳,因此,这种模式也称为“代际赡养”。在这种制度下,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率基于短期平衡原则,具体数额由当前退休人员所需的养老金决定,即在一个较短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社会保险的收入仅仅满足本预算期内的支出需要,不为以后时期留存积累资金。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不存在养老基金的投资与增值问题,减少了由于通货膨胀和战争等严重灾难导致的养老金贬值的风险。但采取现收现付方式的基本前提是:人口增长相对稳定,劳动力成长速度和退休人员增长速度基本一致。而在当前普遍的老龄化趋势下,现收现付制就会面临巨大的危机,因此,许多原来实行这一模式的国家都在进行改革。(2)完全积累制完全积累制遵循的是“同代自养”原则,即每一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从开始工作起就逐月缴纳保险费,与现收现付制不同,这些保险费并没有支付给他人,而是放入缴费人的个人账户中进行投资,直到缴费人达到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时,即可从自己的账户中提取资金。由于缴纳的保险费是为了若干年后投保人自己领取,因此缴费率基于长期(几十年至一百年)收支平衡原则,先预测每个人晚年所需的养老金数额,然后确定一个相对稳定的收费率。完全积累制能够适应人口结构的急剧变化,不会受到人口老龄化的影响,而且能够刺激个人缴费的积极性,减弱提前退休的倾向。但是,由于投资时间较长,能否保值甚至增值就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很容易受到经济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影响,同时也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难度。(3)部分积累制部分积累制是介于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之间的一种模式。当期筹集的资金一部分用于支付已退休者的养老金,另一部分为在职者积累起来,用于他们今后的养老。部分积累制既能满足一定时期(510年)的支出,又留有一定积累资金,因此,它不仅能够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劳动力社会负担的变化,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完全积累制下的投资风险。由于只是部分积累,退休者的养老金只有一部分来自个人账户的资金,即使个人账户投资收益不佳,损失也不会很大。2.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挑战当前,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其主要原因之一是战后生育高峰一代的老龄化,而近年来生育率的下降与寿命的延长又加速了这种趋势。全球范围内的人口老龄化,对很多国家实行的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制度造成了极大的冲击。经济学家指出,如果不进行改革,欧洲、亚洲和拉丁美洲的养老金体系将在10年至20年间发生严重的财政危机。中国的老龄化压力也很大。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人口为1.1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8.87%,而014岁人口与10年前相比比重则下降了6.29个百分点。未来数十年,中国老龄化程度会进一步加剧,预计2040年,65岁及以上人口将达到3.12亿。0随着老年人人口比重增加,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数逐年增加,而纳税人口却在减少,供需缺口越来越大,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面临严峻的挑战。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许多国家已经提出了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并着手实施,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生产率提高生产率虽然有助于经济增长,但由于劳动力数量减少,因此提高生产率本身不足以抵消退休人员增多带来的影响。(2)提高个人对养老金的缴纳金额如果要坚持许多国家现在采用的现收现付制,为了保证越来越多的退休者的养老金供给,在职者就要缴纳更多的保险费。许多国家的改革拟采取的做法就是增加个人缴费数额。但有专家预测,在有的国家,为了维持养老金水平不变,几十年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能会占收入的50%,如此高的缴费率将是在职工作者无法承受的,他们会认为不公平,由此产生代际矛盾。(3)延迟退休年龄延后退休既可以缓解由于出生率下降带来的劳动力不足的状况,又可以使这些人推迟领取养老金,现在许多国家的系列改革措施中都涉及推迟退休年龄。在这方面,芬兰被看作是鼓励工人延长工作年限的成功典范。芬兰原来采用的是欧洲通用的调整工业结构与缓和高失业率的提前退休政策,这使得芬兰人的平均退休年龄仅为56岁。1998年,芬兰政府的特别工作小组启动了包括40个计划在内的国家老龄工人项目,旨在增加55岁至64岁劳动力的数量。2004年,芬兰平均退休年龄已从1997年的56.6岁增至59岁,而55岁至64岁人口的就业率也从36%跃至50%。(4)改革现收现付制将现收现付制改为部分积累制或完全积累制,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最彻底的办法,但其成本也较高。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尝试对现收现付模式进行改革,1997年,政府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正式确定了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混合型养老保险体制。3.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可以大体分为两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的以国家统筹和企业养老为特点的国家养老模式阶段,以及改革开放时期的“统账结合”模式阶段。(1)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中国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为了适应产品经济和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的要求而建立的,是典型的计划经济的产物,可以称为国家养老模式。在1951年至1984年的国家养老模式阶段中,又可分为两个阶段:首先,1951年至1969年是国家统筹阶段,1978年至1984年是企业养老阶段。1951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保障法规,该条例对保险费的征集、管理和发放、保险项目和标准,以及执行与监督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当时建立的是企业全部缴费、全国统筹的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制度规定企业按工资总额的3%缴费,其中30%上缴中华全国总工会,建立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委托中国人民银行代理监管,用于社会调剂,70%留在企业工会,用于退休金的支付。退休给付依据工龄、工种和职工退休前工资水平等规定,采取待遇预定型给付方式,替代率为35%60%,此后经调整为50%70%。在此之后,又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至1969年,我国城镇已经基本上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养老保险体系,也奠定了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养老保险的基本框架。这一阶段的特征是国家、单位共同保障,个人无需缴费,保障的覆盖范围广泛,替代率高,财政负担重。1969年至1978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已经初步建立的养老保险体系遭到破坏。1978年6月,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即著名的104号文件),针对“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和过去制度中的缺陷,重新规定了离退休的条件及待遇标准,养老保险体系重新被建立。1978年至1984年是企业养老阶段,企事业单位自己负责本单位的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金的筹集与发放。当时离退休人员数量少、比重小,老年保障的压力不大,退休者能够及时足额地领到自己的退休金,国营企业职工退休金可以达到退休前工资额的70%左右,集体企业职工退休金为退休前工资额的40%60%但是,传统养老保险制度的弊端在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以后日益显露出来。首先,这种由单位和企业办养老保险的制度安排,不仅使企业的经济负担日益沉重,而且将职工与企业死死地捆在了一起,职工将终身在一个企业工作,退休以后从这个企业领取退休金。在企业不断吸收新职工的情况下,职工队伍越来越庞大,退休职工的队伍也越来越庞大,使得企业不堪重负,生产成本增加,竞争力减弱。其次,传统养老保险基本上只针对国有企业,而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民营经济、私营经济以及“三资”企业等则被排除在外,这说明这种制度已经不适合时代发展的需要。最后,传统养老保险采取的是现收现付制模式,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提高缴费率的压力越来越大。(2)改革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与发展,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进行改革。从1985年起(少数地区从1984年起)各地纷纷进行了重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的试点,恢复养老金在市县一级或行业内部实行社会统筹。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指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根据支付费用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统一筹集。确立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三方共同担负费用的原则和基金筹集实行“部分积累”的模式,并提出今后要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金制度,提出由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向基金制过渡。1995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法0,以及资金来源多渠道和保障方式多层次的目标。但其中推荐的两个具体操作方案差异较大,在执行中造成了一定混乱,从而政府不得不重新统一制度。1997年,政府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一文件在缴费和养老金的领取等方面做了统一规定。首先,企业按一般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比例逐年增加,最终达到8%。其次,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最后,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则可在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这标志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初步建立了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混合型养老保险制度。但是,新的制度运行了几年后,社保基金出现了巨额缺口。据报道,2011年中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额为2.5万亿元左右,而实账部分仅为2703亿元左右,“空账”达到2.25万亿元,2013年则超过2.6万亿元。实际上,这是中国社保制度所必须承担的转轨成本的一部分。这是因为,在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确立之前,企业员工基本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因此现有的养老保险基金中也就没有这部分职工的个人账户部分,他们退休后的养老金需全部来自社会统筹部分。但在养老保险制度设立之后,仅靠统筹账户不足以应对当期发放。虽然财政已经对养老保险进行了大量补贴,从1997年起,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累计补贴金额达1.2526万亿元,但各地财政实力不同,多数地区不得不在实际上采用了现收现付制的方法,即挪用个人账户的资金,用正在工作的一代人合计缴纳的28%的月工资来支付现有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个人账户仅仅记账。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从2000年开始了“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此外,2005年11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纳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截至2011年年底,参与试点的辽宁、江苏、山东等13个省份共积累个人账户基金2703亿元,但其与记账额之间的差额,仍达到2.23万亿元。截至2012年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为3.04亿,2011年增加了7.17%,但增速慢于上一年的10.44%。其中参保职工人数为2.3亿,比上年增长6.57%,增速回落了4.58个百分点;离退休人员数量为7445.68万,比上年增长9.07%,增速提高了0.81个百分点。缴费人员增速下降,领取养老金人数增速上升,这一增一减导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赡养率由2011年的31.65%上升到32.4%。201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达到29543亿元,比2011年增加了18.84%。同时,试点了许多年的个人账户做实工作推进艰难,2012年13个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省份中,基金收入共计722亿元,累计做实个人账户基金收入为3499亿元。201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额为23941亿元。0由此看出,空账问题仍然是一个隐患。十三、 投资方案(一)投资估算的依据本期项目其投资估算范围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估算的主要依据包括: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3、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规定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6、企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7、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二)项目费用与效益范围界定本期项目费用界定为工程费用和项目运营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项目效益界定为运营期所产生的各项收益,并严格遵循财务评价过程中费用与效益计算范围相一致性的原则。本期项目建设投资30807.6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三个部分。(三)工程费用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生产准备费、其他前期工作费用,合计25915.11万元。1、建筑工程费估算根据估算,本期项目建筑工程费为14100.95万元。2、设备购置费估算设备购置费的估算是根据国内外制造厂家(商)报价和类似工程设备价格,同时参照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和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规定的相应要求进行,并考虑必要的运杂费进行估算。本期项目设备购置费为11160.90万元。3、安装工程费估算本期项目安装工程费为653.26万元。(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本期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4083.52万元。(五)预备费本期项目预备费为809.02万元。建设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他费用合计1工程费用14100.9511160.90653.2625915.111.1建筑工程费14100.9514100.951.2设备购置费11160.9011160.901.3安装工程费653.26653.262其他费用4083.524083.522.1土地出让金2069.482069.483预备费809.02809.023.1基本预备费357.40357.403.2涨价预备费451.62451.624投资合计30807.65(六)建设期利息按照建设规划,本期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其中申请银行贷款15300.11万元,贷款利率按4.9%进行测算,建设期利息749.71万元。建设期利息估算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合计第1年第2年1借款1.1建设期利息749.71187.43562.281.1.1期初借款余额7650.0551.1.2当期借款15300.117650.067650.061.1.3当期应计利息749.71187.43562.281.1.4期末借款余额7650.05515300.111.2其他融资费用1.3小计749.71187.43562.282债券2.1建设期利息2.1.1期初债务余额2.1.2当期债务金额2.1.3当期应计利息2.1.4期末债务余额2.2其他融资费用2.3小计3合计749.71187.43562.28(七)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是指项目建成投产后,为进行正常运营,用于购买辅助材料、燃料、支付工资或者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流动资金测算一般采用分项详细测算法或扩大指标法,根据企业流动资金周转情况及本项目产品生产特点和项目运营特点,该项目流动资金测算参照同行业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合理周转天数,采用分项详细测算法进行测算。根据测算,本期项目流动资金为6643.31万元。流动资金估算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1流动资产0.0046116.0252264.8361488.031.1应收账款0.0020752.2123519.1727669.611.2存货0.0016140.611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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