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历年主观题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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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历年主观题总结一、简答:十年简答题总结年份总则分则2013(非法)简述因缺乏共同故意从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简述诽谤罪的构成要件2013(法论)试论累犯的构成条件2013(法)简述刑法中法条竞合的概念及其处理原则简述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2012(非法)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2012(法论)简述我国刑法对死刑适用的限制2012(法)简述犯罪未遂的特征与类型简述逃税罪的构成要件2011(非法)简述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简述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2011(法论)试论犯罪既遂的认定2011(法)简述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方式2010(非法)简述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简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2010(法论)试论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认定2010(法)简述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和构成特征简述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2009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行贿罪成立条件2008刑罚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概念和相互关系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2007总则中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2006撤销缓刑的事由及法律后果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别2005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和法律后果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异同2004教唆犯的概念和处罚原则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异同2003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数罪并罚的概念和特征20021、犯罪未遂的特征和处罚原则2、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既遂的关键区别20011、不作为犯罪行为人的义务来源2、犯罪集团的成立条件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特征20001、犯罪的基本特征2、一般自首的概念与成立条件3、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构成特征二、辨析2013常言道不知者,不为罪请结合我国刑法学中的认识错误理论加以辨析2012请对无行为就无犯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2011请对刑法中的不作为就是身体处于静止状态的行为方式这一说法进行辨析。2010实施同样行为就应当以同样的罪名处罚,对这一说法进行辨析。2009请根据有关刑法原理和规定,对无罪过就无犯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2008请对因为刑法分则没有规定见危不救罪,所以见危不救行为不构成犯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2007请对犯罪既遂就是行为人实现了预期的犯罪目的或者造成了犯罪结果这一说法进行辨析。2006请对只要构成数罪,就必须实行数罪并罚的说法进行辨析。2005请对凡教唆他人犯罪的一律以共犯论处进行辨论。2004请对所有的教唆犯都是主犯进行辨析请对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的,就不认为是犯罪进行辨析三、法条分析题罪名及对应法条所考问题附条文2013犯罪中止犯罪过程的含义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含义如果行为人将被害人砍成重伤后,放弃杀人意图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死亡结果的放生,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应如何认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2012264盗窃罪财物的外延如何界定盗 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多次盗窃如何理解携带凶器盗窃如何理解2011第384条第1款规定:挪用公款罪(1)条文中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哪些人员?国 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 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2)条文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哪些情形?(3)条文中不退还应如何理解?201026条第一款:主犯(1)试说明犯罪集团的成立条件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2)主犯和首要分子的区别(3)主犯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2009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1)本条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应如何理解本条中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3)以本条所规定的方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应如何进行处理?简要说明理由。2008263条:抢劫罪(1)条文中其他方法应如何理解?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2)条文中入户抢劫应如何理解?(3)条文中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如何理解?(4)条文中持枪抢劫是否应当包括持假枪抢劫的情形?为什么?2007234:故意伤害罪(1)本条第1款中伤害的程度要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既遂)、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3)本条第2款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试举例说明。(4)如果甲故意致他人重伤但未造成严重残疾,根据案情应予减轻处罚的,对甲应如何判处刑罚?2006239条:绑架罪(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的含义应如何理解?以勒索财务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务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本条规定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的含义应如何理解?(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为什么?(4)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动婴儿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005266条:诈骗罪(1)请用犯罪构成理论分析该条确认的犯罪构成。诈 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该条中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含义是什么?(3)该条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是什么?(4)假如甲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法官却判处甲八年有期徒刑,作出这种判决的依据可能是什么?2004133条:交通肇事罪(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罪状的描述类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3)本条所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四、案例分析题(略)关于凯程: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平衡:找到工作、生活、家庭的平衡点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4 / 4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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