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运行维护规程移动通信网络分册-核心网设备篇-智能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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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规程移动通信网络分册核心网设备篇移动智能网设备(试行)中国联通集团移动网络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三月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8页 共18页目 录第一章 通则3第二章 运行维护组织体系及职责界面3第一节 维护组织机构及职责3第二节 维护界面划分5第三章 维护作业计划6第四章 故障管理8第五章 质量管理11第六章 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管理11附录1:故障处理流程图14附录2:故障上报简要书面报告15附录3:故障上报表16附表1:故障统计月报表17附表2:智能网设备作业计划大纲及执行记录表17第一章 通则第1条 中国联通移动智能网是指在移动话路和信令网上增加智能网功能单元,包括SSP(业务交换点)、SCP(业务控制点)、SMP(业务管理点)、业务生成环境(SCE)、SMAP(业务管理接入点)、VOMS(充值中心)、IP(智能外设)等,将业务控制功能从传统的交换功能中分离出来,使网络能够灵活方便地提供新业务,以适应用户的需求。第2条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联通移动智能网设备(包括 SCP、SMP、SMAP、VOMS、独立SSP/IP、SACP、PDSCP等功能实体)、智能网网管系统(包括服务器、工作站、PC机、网络接口设备等)、智能网配套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话单服务器、前端消息接口机等)、智能网附属设备(包括电源、地线、配线设备、MODEM设备、测试仪表、工具、备品备件等)。第3条 为了规范中国联通移动智能网的维护管理工作,提高中国联通移动智能网的通信服务质量,保证其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提高维护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规程,作为组织、管理中国联通移动智能网的依据。第二章 运行维护组织体系及职责界面第一节 维护组织机构及职责第4条 中国联通移动智能网的维护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总部统一领导下,总部及各省公司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移动智能网的维护管理工作。第5条 总部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主要职责为:1. 负责制定移动智能网的维护管理规程,监督各省对于维护管理规程的落实情况,对各省的维护工作给予指导。2. 负责制定移动智能网质量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检查和分析移动智能网的运行质量,组织考核评比。3. 负责中国联通移动智能网重大故障和重大安全事件的管理,并对各省重大故障的处理进行督办。4. 协调解决移动智能网设备维护、故障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5. 分析移动智能网全网的运行情况,组织、指导智能网全网的优化调整工作。6. 负责中国联通移动智能网设备、软件、版本升级、局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7. 负责制定中国联通移动智能网的网络组织、路由原则、局数据原则和全网业务的网络实施方案。8. 组织制定移动智能网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全网应急演练,指导并检查各省公司制定省内移动智能网的应急方案。9. 负责监视全网智能网的运行情况,并对各省重大故障的处理进行督办,协调各省分公司智能网关联故障的处理。10. 参与全国性工程的验收工作。11. 负责组织各级维护人员的技术、业务交流与培训。第6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省级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主要职责为:1. 贯彻总部移动智能网维护管理规程,根据本省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维护管理实施细则。2. 负责落实总部移动智能网运行质量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建立质量分析制度和质量监督体系。3. 负责省内移动智能网的安全工作,按照总部制定的原则制定省内移动智能网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定期演练。4. 负责制定本省移动智能网网络结构、路由原则和省内业务的网络实施方案,负责定期分析省内移动智能网的网络运行状况,做好网络预警工作,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改造、优化措施。5. 在总部的指导下,负责做好本省移动智能网的设备、软件、局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6. 负责属地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资源调度、软件装载、版本升级、局数据制作等工作。重大故障和严重故障需按要求向总部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报告。7. 参与省内移动智能网设备工程的验收测试工作。8. 定期组织本省维护技术人员的交流和培训工作。第7条 移动网络公司各地市级运行维护部门职责:1. 贯彻落实省公司制定的移动智能网维护管理实施细则。2. 承担属地设备的现场维护职责。3. 完成省公司委派的其它各项任务。第二节 维护界面划分第8条 移动智能网与信令网的维护分工界面:移动智能网设备到信令网的接口内侧设备归属移动智能网,由移动智能网维护专业负责。第9条 与传输系统的界面(含同步网):以移动通信网局房设备的DDF/ODF为界,DDF/ODF外侧属传输系统维护范畴,DDF/ODF(含)内侧属智能网维护范畴。第10条 与动力、环境系统的界面:以移动通信网局房配电设备为界,动力机房至移动通信网局房配电设备第一受电端子间的电力线(含第一受电端子)属动力、环境系统维护范畴,该端子以后部分属智能网维护范畴。第11条 智能网与其他系统(短信中心、业务支撑平台等)的界面,以相连的本网设备接口为界,以外属于其他系统范畴,以内属于智能网范畴。 第12条 移动智能网在增加节点、进行重大局数据修改或实施软件版本升级计划前,必须根据界面划分,事先通报相关专业及部门,在相关专业及部门的协助下完成上述工作。第13条 各省根据以上维护界面划分制定具体的划分细则,对于本分册没有涉及的设备,各省移动运行维护部门根据本省实际情况与主体公司协商确定,严禁出现无维护责任设备。第三章 维护作业计划第14条 各省应按照总部要求进行智能网设备作业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并可在本作业计划大纲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相应的维护作业项目,作业计划周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频度不得低于下表所列,以确保能够对所维护管理的设备进行定期的预防性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存在的问题。第15条 移动智能网运行维护项目及周期:维护项目维护子项目作业内容周期备注执行记录表告警显示及处理实时值班记录设备巡视日常监测硬盘和CPU使用情况 日ZN-01系统事件日志检查主要进程和自动运行脚本检查系统重要单元状态检查 信令链路状态检测 各类智能网业务统计数据的采集系统软硬件检测 数据备份数据备份数据库日志备份周保证连续ZN-02话单备份原始话单备份周操作数据备份SMP操作记录备份月至少保存半年数据备份VOMS充值话单备份日进行VOMS充值话单的备份,并检查是否总部业务支撑系统部的接口机上正确生成充值话单文件。数据备份VOMS充值卡数据备份日进行充值卡原始数据的备份数据备份用户数据备份日若遇到重大的数据调整应及时备份数据备份数据库数据备份月若遇到重大的数据调整及节假日应及时备份系统数据备份系统全备份半年系统调整、软件版本升级时应进行全备份。用户服务功能测试非语音类测试短信扣费、数据扣费、月租扣费等月ZN-03特服测试充值及业务管理号码月听基本录音通知短号码测试在智能网内开放的短号码月各省根据本省短号码实际开放情况,选取重要短号码进行测试ZN-04详细呼叫及特殊业务呼叫测试智能网业务详细呼叫测试月具体测试内容见详细呼叫测试表,各分公司应根据自身费率情况适当增加相应的测试项目ZN-05漫游拨打测试省内漫游季直辖市可以不执行该项目。ZN-06漫游拨打测试省际漫游半年ZN-06局数据管理局数据核对全网局数据管理半年全网数据核查以总部下发的相关文件为依据ZN-07系统倒换倒换测试主备倒换测试半年根据省内设备实际情况,原则上每年二次,可结合系统升级。ZN-08安全管理系统帐号监控操作系统帐号清理检查半年ZN-09操作系统帐号权限检查半年操作系统管理员帐号口令检查及修改季操作系统管理员帐号权限检查季操作系统管理员帐号操作日志检查季应用系统帐号清理检查月应用系统帐号权限检查月应用系统管理员帐号口令检查及修改半年应用系统管理员帐号权限检查半年应用系统管理员帐号操作日志检查半年应用系统临时帐号清理检查半年应用系统临时帐号操作日志检查月网络及设备安全防护定期检查并清除各终端上的计算机病毒月ZN-10防火墙连通性检查月防火墙策略检查月防火墙日志检查月第16条 作业计划大纲详细内容及执行记录表见附表。第四章 故障管理第17条 故障处理中的职责划分:1. 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移动通信网全网故障管理工作。故障发生时,负责指挥调度和协调处理工作,随时与省级分公司及有关各方进行沟通,掌握事态发展,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理,恢复通信。2. 各省级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应为地市分公司制定故障管理办法。故障发生时,负责指挥调度及现场处理,组织地市级分公司对故障进行抢修并负责及时向总部报告故障的原因和处理情况。每月应对移动通信网故障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和汇总,并随月报上报至移动网络公司。3. 各地市级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直接负责通信故障的现场处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故障管理办法,服从省级运行维护部门的指挥和调度。每月应对移动通信网故障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和汇总,并上报至省级运行维护部门。第18条 故障分类:1. 业务故障:由于移动智能网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局数据设置错误、互联互通故障、人为差错等各种原因,造成移动智能网相关业务质量下降甚至中断。2. 设备故障:移动智能网的主备用设备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对业务正常的运行造成隐患,但尚未影响业务。3. 在业务故障和设备故障同时出现的情况下,定义为业务故障。第19条 故障级别分为重大故障、严重故障和一般故障三级。第20条 移动智能网的重大故障: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智能业务故障,影响移动智能网用户基本语音通话超过10万用户*小时话音通信中断,或超过20万用户*小时单向通信中断(不能主叫或被叫)。 第21条 移动智能网严重故障: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智能业务故障,影响移动智能网用户基本语音通话不超过 10万用户*小时话音通信中断,或不超过20万用户*小时单向通信中断(不能主叫或被叫)。第22条 移动智能网一般故障:定义:除重大故障和严重故障外的其他故障为一般故障。第23条 故障上报要求1. 树立全程全网的故障处理观念,建立故障逐级上报制度。各级维护单位应当按照本规程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报告重大故障状况,严禁弄虚作假。2. 发生重大故障时,各级移动网络运行维护部门应按规定立即逐级口头上报至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立即组织排障工作;故障处理结束后2日内提交包括故障现象、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整改措施等内容的书面故障专题报告。同时每月将本月发生的重大故障进行汇总以月报方式上报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重大故障发生后,各省级分公司在按规定向移动网络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行业规定的要求,向当地政府通信主管部门报告故障情况。3. 发生严重故障时,各地市级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必须立即向各省级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上报,后者应立即组织排障工作,同时故障确认后30分钟内将最新情况上报至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故障处理结束后5日内提交包括故障现象、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整改措施等内容的书面故障专题报告上报至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同时每月将本月发生的严重故障进行汇总以月报方式上报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4. 发生一般故障时,各省级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负责网络故障的处理、分析、统计,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并以月报方式上报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第24条 为保证发生重大故障或业务中断时,业务能够迅速恢复,各级移动网络运行维护部门应制订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具备可操作性,并应根据网络情况不定期进行修改完善。第25条 故障处理流程见附录1。第26条 故障处理原则及要求:1. 故障处理的的总原则是“先抢通,后修复;先核心,后边缘;先本端,后对端;先网内,后网外,分故障等级进行处理”。当两个以上的故障同时发生时,对重大故障、影响重要大客户的故障等予以优先处理。2. 发生故障时,各级移动网络运行维护人员应遵循发现故障、确认故障、派单、处理、回单、确认修复和销障等流程,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及时处理。对于严重故障,应安排技术骨干前往处理;对于重大故障,相关单位领导应到现场指挥抢修。3. 移动网络运行维护人员在处理故障时,未经上级运行维护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对交换机、基站控制器等关键设备进行重启,以免造成更大范围的影响。4. 移动网络运行维护人员在处理故障时,必须对现场各种告警信息、故障显示、故障记录报告等进行认真分析处理,应不影响正在通话的用户或任意扩大影响范围,并严格按照各设备厂商提供的故障诊断手册、设备操作手册等规定的命令和操作方法进行处理。5. 运维管理部门应根据所维护的设备,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或预案,每个维护人员均应熟悉其操作步骤和方法,根据故障的不同等级作相应的处理,尽快消除故障、恢复业务。第27条 故障历时管理:1. 故障历时是指从故障发生时起,到恢复通信时止的总时长(以分钟为单位),各分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分解故障处理段落的时限。2. 故障处理历时指从接到派修单时起,到恢复通信时止的总时长(以分钟为单位)。3. 采用集中监控、无人值守的机房发生硬件设备故障时,对其故障处理历时的考核,可另加赴途时间,并且应对途中时间段进行跟踪考核。4. 网络监控部门发现告警信息,应监督各级设备维护部门及时处理故障。第28条 移动专业运行维护人员在处理故障时,未经上级运行维护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对交换机、路由器等关键设备进行重启,以免造成更大范围的影响。第五章 质量管理第29条 为完善对移动智能网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应建立各级质量检查体系。做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层层到位,把好质量关。第30条 总部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组织建立移动智能网的质量分析制度。1. 总部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定期汇总全网移动智能网运行质量、网络性能等指标,进行移动智能网运行质量分析,督促各省不断提高移动智能网网络运行质量。2. 省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门负责汇总整理本省移动智能网运行质量、网络性能等指标,进行质量分析,并将运行质量情况定期上报总部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第31条 移动智能网主要性能指标:1. 忙时CAPS数2. CPU日平均和峰值负荷3. 内存日平均和峰值利用率4. 数据库空间占用率5. 主机IO繁忙度6. 忙时信令链路负荷7. 磁盘使用率第32条 对各项运行维护指标的考核标准以当年运行维护考评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准。第六章 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管理第33条 仪器仪表配备:移动智能网设备相关维护工具的配备可由各级运行维护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以满足实际运维工作需要。第34条 备品、备件及常用材料是保证移动智能网设备运行维护工作正常进行的物质基础,各省应加强备品备件的管理,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建立电子化管理备品备件库。第35条 所有运行维护用备品备件和材料都应列入维护管理范围,管理的要求如下:1. 数量和种类配置齐全。2. 确保版本、性能和功能正常。3. 使用有登记,损坏、返修有记录。4. 帐物相符。第36条 备品、备件及常用材料入库要登记造册,备件的升级、报废等,由专人负责,建立合理的领用制度。第37条 运行维护人员因检修设备需要领取备品、备件及材料时,必须先登记。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事后须及时补填登记。第38条 备品备件和材料要有专门地点存放,对特殊要求的备品、备件应放置在规定要求的环境内。第39条 备品备件和材料由运行维护部门统一调配,应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用、分散存放的原则,重要模块尽量存放在现场。第40条 应定期检查备品备件和材料的可用性,版本与现网不一致应尽快通知设备厂商升级。第41条 备品备件和材料贮备的种类、数量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1. 足以保证网络畅通,确保取用及时快速;2. 备品备件和材料的昂贵程度;3. 备品备件和材料的易损性。附录1:故障处理流程图附录2:故障上报简要书面报告报告单位(盖章):报告时间: 主送: 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状况: 联系人: 职务:电话:事故影响范围: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事故初步处理措施:说明:附录3:故障上报表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故障上报表中国联通 分公司 填写人: 签批: 故障发现人起始时间故障地点故障受理人通知时间故障处理人员结束时间故障历时故障级别故障影响范围及现象故障原因分析处理过程吸取的教训及整改措施备 注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附表1:故障统计月报表附表2:智能网设备作业计划大纲及执行记录表第 18 页 共 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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