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中心及值班宿舍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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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建设工程 生活服务中心及值班宿舍工程招标编号:G1200140230资格预审文件招 标 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8月目 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41招标条件43申请人资格要求44资格预审方法4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7发布公告的媒介58联系方式5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6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101.1 项目概况10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0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0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01.5 语言文字111.6 费用承担112. 资格预审文件11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11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11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11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11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11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11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12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2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2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3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135.1 审查委员会135.2 资格审查136. 通知和确认136.1 通知136.2 解释136.3 确认13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138. 纪律与监督138.1 严禁贿赂13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138.3 保密138.4 投诉14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15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51.审查方法162.审查标准162.1初步审查标准162.2 详细审查标准163.审查程序163.1 初步审查163.2 详细审查16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164. 审查结果164.1 提交审查报告16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16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17一、资格预审申请函2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1授权委托书22三、联合体协议书(本次资格审查不采用)23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24五、项目管理机构25项目总承包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简历表25项目工程施工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简历表26六、近年财务状况表27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8九、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31十一、其他资料33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建设工程 生活服务中心及值班宿舍工程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建设工程生活服务中心及值班宿舍工程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发改基201211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重庆市、民航局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2:2:6 。招标人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建设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建设工程生活服务中心及值班宿舍工程2.2工程地点: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2.3建设规模及内容:值班宿舍(约3万平方米)、职工食堂(约4千平方米) 、体育馆(约3千平方米)、足球场(1个)、羽毛球场(16个)、篮球场(8个)、网球场(4个)、小区道路及其配套设施(若干)。2.4招标范围: 值班宿舍(约3万平方米)的土建、装饰、机电安装、供水供电等;职工食堂;室外小区道路、市政设施等;活动中心小区内的体育馆、带400米跑道的标准足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篮球场、停车场、市政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5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6月30日 施工总工期:598日历天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 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重庆市建委办理分公司注册的单位。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2007年以来完成类似混凝土结构工程(单体工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并验收合格 ;自2007年以来累计总承包完成不少于20万平方米类似工程并验收合格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3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2 本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关注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5.3 本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支付。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申请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5.4投标人如对资格预审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2年8月17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24日10 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递交窗口以当日交易中心信息公示屏上的安排为准)。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重咨大厦17楼1702室联 系人: 孙先生 联 系人:孙先生 电 话:023-67153822 电 话:02363875872 传 真:023-67823074 传 真:02363653051 2012年8月13日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23-6715382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重咨大厦17楼1702室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23638758721.1.4项目名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建设工程生活服务中心及值班宿舍工程1.1.5建设地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内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重庆市、民航局和企业自筹。资金性质为:国有独资。1.2.2出资比例2:2:6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值班宿舍(约3万平方米)的土建、装饰、机电安装、供水供电等;职工食堂;室外小区道路、市政设施等;活动中心小区内的体育馆、带400米跑道的标准足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篮球场、停车场、市政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1、土建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6月30日。施工总工期: 598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1)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施工企业的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在投标时也须提供)。2.财务要求经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公司2009年2011年之间财务报表,有实现盈利(即净利润大于零),3.业绩要求2007年以来完成类似混凝土结构工程(单体工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并验收合格;自2007年以来累计总承包完成不少于20万平方米类似工程并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具有 壹 级 房屋建筑 类注册建造师资质及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三年以上,并应在投标人单位参保养老保险)(2)2007年1月至今在 1 个及以上类似已完工合格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经历(类似合格工程是指: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3)项目经理不得再其他在建工程任职,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此项内容按照渝建招发20123号文的相关规定资格预审时对照资格预审申请书上的拟派项目经理在“6.其他要求(1)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民建或类似专业 高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参保养老保险)2007年1月至今在1个及以上类似已完工合格工程中担任技术负责人经历(类似合格工程是指: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2)工程施工管理机构(持有效证件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5人,质检员不少于3人,安全员不少于3人,材料员不少于2人,预算员不少于2人。以上人员均应具备其专业对应的上岗证、资格证,并应该在投标人单位参保养老保险。(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提供满足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标准的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特别提醒:在本次资格审查时,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满足以下要求:根据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规定,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包括资格预审),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应取得市城乡建委颁发的在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且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证和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重庆市市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包括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须将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证、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备案人员名单及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并准备原件(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人的身份证外,其余人员的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备查,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资格预审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或由投标人授权的代理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合格后进行投标时,必须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到场),递交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第3.2条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人在收到资格预审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2年8月17日12 :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本项目质疑区提交质疑。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1、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后,在申请截止日3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申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修改;2、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都将在()网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申请人均产生约束力;2.2.3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不管申请人是否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1、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后,在申请截止日3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申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修改;2、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都将在()网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申请人均产生约束力;2.3.2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不管申请人是否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1.1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无3.2.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 2009年-2011年)3.2.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五年(2007年至今)3.2.7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年份要求近五年(2007年至今)3.3.1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本章申请人须知3.3.1款执行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4份(一正三副),电子版2份(光盘一份,U盘一份)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封面不编)4.1.1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全称: (加盖公章)在2012年8月24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1申请截止时间2012 年8月24日10时00分4.2.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递交窗口以当日交易中心信息公示屏上的安排为准)4.2.3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5.1.2审查委员会人数审查委员会构成: 9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 3 人,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6 人。5.2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将对所有在截止时间前递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评审。所有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第2.1款、2.2款各项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将被邀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凡有任何一项不能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其资格将被认为不合格。6.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2012年8月31日(北京时间)6.3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2012年8月31日(北京时间)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电子版2份,光盘一份,U盘一份,光盘和U盘上须标示申请人单位名称,并装入密封文件袋中。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申请资格预审;(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公正的;(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 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 2.3 款对资 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形式形式,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形式将澄清内容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项目管理机构(6)近年财务状况表;(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8)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9)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0)信誉申明;(11)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1.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 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2.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业主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规模,申请人的施工内容、规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复印件(业主证明文件的原件装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2.6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表明序号。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按前附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8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应出具该所有管理人员在本单位近半年(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特别提示:以上资料的各种证件在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必须携带原件(除项目班子人员的身份证外)以备查验,否则申请人的资格预审将被拒绝。申请人一旦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所报的项目班子成员在投标时不允许更换。投标开标时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B证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以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须递交,第一中标候选人以上证件进行押证管理,并在合同履行完成后退还(其中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由城乡建设委员会实行押证管理)。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3.3.1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装入投标人自制的文件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 人有权不予受理。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 审查委员会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 资格审查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 通知和确认6.1 通知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6.2 解释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6.3 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8. 纪律与监督8.1 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 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8.3 保密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8.4 投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因素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2.1初步审查标准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编制符合第二章3.3.2、3.3.3项的规定。联合体申请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文件的签署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申请文件规定。委托代理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人员,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申请文件规定的格式。2.2详细审查标准必要合格条件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附加合格条件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1.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2.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2 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3.2 详细审查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4. 审查结果4.1 提交审查报告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目 录一、资格预审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本次资格审查不采用)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五、项目管理机构六、近年财务状况表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八、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九、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十、信誉声明十一、其他资料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 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第三跑道和东航站区建设工程综合交通枢纽土建施工及项目管理总承包工程招标的投标资格。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第三跑道和东航站区建设工程新建综合交通枢纽土建施工及项目管理总承包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 请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预审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预审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资格预审文件一并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另手执一份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本次资格审查不采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和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施工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应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材料的复印件; 五、项目管理机构项目总承包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 龄学历职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相关专业上岗证书)、身份证;申请人应出具该项目管理人员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明细证明(养老保险证明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项目工程施工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 龄学历职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相关专业上岗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应出具该项目管理人员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明细证明(养老保险证明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六、近年财务状况表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主体结构验收表)或各方签字确认的交工验收证明或验收纪要的复印件、业主证明材料,其中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主体结构验收表)或各方签字确认的交工验收证明或验收纪要和业主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业主证明材料作为补充资料必须明确建设项目、项目规模、投标人施工部位和规模、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如不明确,投标人的该项目对应的相关人员的业绩将不予认可或者存在被拒绝的风险。如证明材料中的内容不统一,其中的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或主体结构验收表)或各方签字确认的交工验收证明或验收纪要为准,其余以业主证明材料为准,同时必须出具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和监理确认的项目规模、人员变更等证明材料原件。以子公司名义承接的工程可作为总公司的业绩;以总公司名义承担的工程必须出具总公司与申请人签订的合同或总公司出具的施工委托书或施工协议书以及项目业主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施工的项目是群体工程,且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未明确每幢建筑的具体类型和面积指标,则业主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明确。八、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九、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分包人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电 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 要 内 容预计造价(万元)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注:应附分包人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提交原件,以便核验。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十、信誉声明注:1.由申请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信誉要求为附加合格条件,招标人要求必备时申请人必须响应。 十一、其他资料投标人还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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