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文本(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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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本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开发建设天津滨海新区,促进天津市的经济发展,更好地发挥港口城市对内陆地区发展的带动和服务作用,配合天津市工业战略东移,培养新的经济生长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有关法规,结合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条 按照天津市委、市人民政府“用十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滨海新区”的要求,从滨海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编制面向未来、面向世界,既具有先进性、超前性、又切实可行的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方案。 第三条 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全面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规划方案要留有余地,发展指标要有一定弹性。 第四条 滨海新区是由塘沽地区(包括塘沽城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天津港保税区)、汉沽城区、大港城区和海河下游工业区(包括东丽和津南的部分土地)组成,面积350平方公里。 第五条 规划期限:近期2003年,远期2010年,远景21世纪中叶。第二章 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目标和发展策略 第六条 到2010 年,把滨海新区建设成为中国北方经济发展的“龙头”,具有国际化程度高、技术含量高、聚集效益高的现代化工业基地,具有自由港功能、与国际接轨的先行区,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的标志区。 第七条 规划期内滨海新区发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 阶段为19942003年。基本建成天津滨海新区,率先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市的比重达到 40%以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万元左右,三次产业比例调整到1:61:38,高新技术产业初具规模,形成大型工业基地的框架,建立起广泛的国际国内联系,外贸出口总值达到全市的50%以上,10年实际直接利用外资达到125亿美元,投资总规模达到2500亿元左右,其中基础设施占1/3左右,形成现代化经济新区的功能布局。第二阶段为2004-2010年建成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和大型工业基地,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市比重达到50%,三次产业比例调整到0.5:54.5:45,外贸出口总值占全市的60%以上。 第八条 实现科技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坚持实施“科教兴市”的战略,优先发展科技和教育,把滨海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进一步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建立科技经济一体化格局,使新区的科技综合实力和教育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到2003年,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总值占新区工业的40%左右,新区重点行业综合技术达到国际水平。到2010年使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新区工业的支柱。 第九条 根据天津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东移的战略部署,滨海新区要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建设以天津港、开发区、保税区为骨架,以现代工业为基础,以外向型经济为导向,形成行业集中布局,工艺装备先进,生产流程衔接,能源和服务设施统一配套,投入少、制造成本低,体现聚集效益的现代化工业基地。 第十条 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继续保持居民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改善住房条件,2003年新区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0平方米,人均住宅使用面积达到15平方米,住宅热化率达到70%左右,气化率达到95%左右。到2010年新区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2平方米,人均住宅使用面积达到19平方米,基本实现一户一套住宅,住宅热化率达80%,气化率达98%。 第十一条 加快滨海新区与国际经济接轨的步伐,超前建设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和对我国北方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到2003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框架,到2010年形成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相互配套的基础设施体系。 第十二条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进步,加快公共设施建设。实现经济与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十三条 按照生态城市的标准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发展建设滨海新区,使滨海新区成为经济繁荣,服务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经济新区。第三章 城市性质、规模 第十四条 天津滨海新区的城市性质:滨海新区是现代化的工业基地、现代物流中心和国际港口大都市标志区。 第十五条 1999年滨海新区常住人口89万人,流动人口24万人。到2003年,预计常住人口发展到110万人,其中塘沽地区60万人,大港城区26万人,汉沽城区14万人,海河下游工业区10万人;流动人口预计发展到30万人。到2010 年,滨海新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65万人以内,其中塘沽地区100万人,大港城区33万人,汉沽城区16万人,海河下游工业区16万人;流动人口预计达到40万人(见表一)。 第十六条 1999年滨海新区建成区面积132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48.3平方米/人,到2003年,滨海新区城市建设用地发展到144平方公里左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31平方米/人;2010年发展到165 平方公里左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0平方米/人。滨海新区重点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控制在350平方公里内(见表二)。第四章 城镇布局 第十七条 滨海新区城镇布局是天津市市域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市一条扁担挑两头布局结构的东半部分。 第十八条 滨海新区城镇发展布局的思路是按照天津市市域城镇发展战略,从满足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出发,高标准建设职能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相互连系方便,环境优美的城镇布局。 第十九条 滨海新区的城镇按照发展需要,规划为1个中心城区、3个外围城区、3个中心城镇、14个一般建制镇。其中中心城区和外围城区组成了滨海新区城区,形成一心三点式组合形布局结构。 第二十条 塘沽地区是由塘沽城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等几部分组成。塘沽地区位于滨海新区的中心位置。 第二十一条 外围城区包括大港城区、汉沽城区和海河下游工业区,各城区主要担负着行政职能和不同的工业生产职能。 第二十二条 中心城镇包括汉沽区的杨家泊、大港区的太平村、小王庄。中心城镇的发展建设着眼于加强城乡间的联系,促进乡镇企业集中发展,形成规模聚集效益,吸引农业剩余劳动力,促进本地区城市化进程。第二十三条 一般建制镇由塘沽区的新城、宁车沽、河头、驴驹河、中心桥,大港区的上古林、沙井子、徐庄子、中塘、赵连庄,汉沽区的双桥、大田、蔡家堡、后沽等镇组成。一般建制镇要根据新区发展的需要成为连接城乡的纽带,通过迁村并点,发展城镇经济,建设农、工、贸一体化的新型城镇。第五章 城市用地布局 第二十四条 滨海新区是天津市重要的经济发展区,以塘沽地区(包括塘沽城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天津港保税区)为中心,向汉沽城区、大港城区和海河下游工业区辐射,形成“一心三点”组合型城市布局结构。 (一)塘沽地区由港口与保税综合区(自由港区)、高技术产业与金融商务综合区、文化生活与服务配套综合区组成,建成以港口为龙头,以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金融、现代物流产业为主导,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齐全,对内对外高度开放的标志区。 (二)汉沽城区由汉沽行政商贸生活区、汉沽化学工业区组成,成以海洋化工与精细化工为主,水产养殖、果品等农副产品加工业为辅的综合性城区。 (三)大港城区由大港行政商贸生活区、石化工业区、开发小区、中塘星火技术园区和大港油田中心区组成,建成以石油化工为主,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工业城区。 (四)海河下游工业区由冶金加工区、葛沽综合工业区和军粮城绿色农业园区组成,建成以现代冶金加工业和轻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区。 第二十五条 滨海新区城市发展备用地的规划要充分发挥滨海新区拥有大量闲置非农土地的优势,尽量不占耕地 。 (一)将塘沽地区的西北部规划为高教科研、大型文体娱乐、高技术产业为主的城市发展备用地;保税区以北、海滨大道以东的滩涂和盐田规划为天津港北疆港区发展备用地;大沽沙航道以南,海滨大道以东围海造地为临港工业区发展备用地。 (二)汉沽城区南部的国有荒地规划为以精细化工为主的工业发展备用地。 (三)大港城区南部的国有荒地规划为以石油化工为主的工业发展备用地,万象路以北规划为高教科研为主的城市发展备用地。 (四)海河下游工业区无瑕街东部规划为以冶金加工业为主的工业发展备用地;葛沽镇南部规划为综合性工业发展备用地。 第二十六条 重点开发建设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贸易生活区和塘沽城区,形成滨海商贸金融、文化等大型公共设施聚集的标志区。其它各城区商贸服务中心,作为二级公共设施服务于本城区。 (一)以塘沽地区为重点,完善滨海新区公共设施。在河北路以西、高速公路以南规划建设会展中心、艺术博物馆、科学馆等大型公建设施;完善滨海陶瓷批发市场,远期发展为北方最大的建材批发市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贸易生活区内规划建设金融、贸易、保险、信托等机构及医疗中心等各类公共设施。文教、体育、卫生等配套设施采用均衡布局方式,在各生活居住区内建设。 (二)汉沽城区重点开发新开路以西,一经路以东,文化街以南,太平街以北的区域,完善以新开路为主的商贸金融行政中心,建成以牌坊街和新华路为主的商业街,以现有文教、卫生、体育设施为基础,完善文化娱乐配套设施。 (三)大港城区沿胜利街布置商业娱乐文化等服务设施,形成区级商业文化中心;沿世纪大道两侧重点安排现代商务设施;在津歧公路东侧,结合上古林一条街建设大型水产批发市场;迎宾街一带为区级行政文化中心;大港油田在生活区内集中建设商业、文化、娱乐、教育等配套设施。 (四)海河下游工业区结合海河南北两岸的市场需求和用地适当安排公共服务设施。 第二十七条 根据滨海新区总体布局,进行住宅规划建设,新区住宅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以多层为主。另外,根据城市景观建设需要,可适当集中布置少量高层住宅,以形成高低错落、变化丰富、景观优美的城市轮廓线。 (一)塘沽地区规划建设开发区生活居住区,主要布局在海滨大道以西,泰达大街以南开发区金融商贸生活区内。塘沽城区内住宅建设要新建与旧区改造相结合,规划建设春园、东沽、西沽、新港、北塘、新村、工农村等小区,合理安排配套设施,提高绿化水平,为居民提供舒适的生活空间。 (二)汉沽城区规划建设汉沽、寨上、河西三片居住区,充分考虑蓟运河将城区分为东、西两个地区的特点,合理安排三片居住区的配套设施,方便居民就近生活需要。 (三)大港城区规划建设大港、油田、中塘三个居住区。油田居住区集中在油田二、三号院;中塘居住区要按照小城镇规划,结合迁村并点集中建设;大港居住区规划在北围堤路以北和李港铁路以北分别新建福苑里和兴旺里两片示范小区。居住小区内规划建设区级生活配套设施,方便居民生活。 (四)海河下游工业区规划建设葛沽镇居住区,主要安排海河下游海河以南葛沽镇。规划建设津塘公路以北,京山铁路以南的无瑕街居住区,主要服务于海河北岸冶金加工区及无瑕街迁村并点居民。 第二十八条 大力发展高技术、外向型为主导的现代工业。以建立体现集聚效益的现代化工业基地为目标,逐步调整产业布局,满足我市工业战略东移的总体布署,形成以高新技术为先导,化工、冶金为基础,出口加工工业发达、产业关联紧密、布局合理的新型工业结构。按照产业类型将滨海新区规划为六个功能区。 (一)高科技产业和加工工业区-包括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和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形成高技术、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技术密集型工业基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建成以现代工业为基础,高新技术、外向型为主导的工业基地。现已开发24平方公里,区内还有9平方公里发展备用地。 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全国第一个国家级的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批准占地面积15平方公里在原塘沽开发小区的基础上,起步区开发面积已达4.6平方公里,外向型产业功能区尚有20平方公里发展备用地。 (二)港口自由贸易区-包括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北疆港区、天津港南疆港区、海河港区、天津港南疆散货物流中心,形成以商品进出口保税加工基地、货物能源储运基地、物流分拨集散基地为主的自由贸易区。充分发挥国家赋予保税区独特的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出口加工三位一体的政策优势,建成国际贸易交易中心和国际物流集散分拨中心,成为中国北方最大的国际贸易窗口和国际物流大进大出的绿色通道。加快港区一体化进程,向自由港目标迈进。现已开发了18.8平方公里,尚有35.6平方公里发展备用地。天津港南疆散货物流中心:为充分发挥南疆港区能源散货码头运输功能,规划在南疆港区西南部建设具有储运矿石、煤炭和液体化工产品和交易、加工、分拨等功能,占地面积约12平方公里的天津港南疆散货物流中心,规划起步区为5.56平方公里。 (三)临港工业区-充分利用滩涂和天津港的交通优势,建设产品和原料需要大进大出的重化工工业基地。 规划在海河入海口,南疆港区以南,海滨大道以东,向海湾延伸填海造地,建设临港工业区,一期规划围海造地约20平方公里,以满足大进大出型工业项目发展所需建设用地。 (四)海洋化工区-在天津化工厂和汉沽开发小区基础上往南扩展,利用国有荒地规划为以精细化工为主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化学工业区。建设以海洋化工为基础,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有机结合,技术先进的海洋化工基地。现已开发约4平方公里,尚有发展备用地约10平方公里。 (五)石油化工区-建成以石油化工为主,外向型经济与新兴产业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工业基地。现有炼油、乙烯、聚脂、化纤等大型石化企业占地面积约8平方公里,北围堤路以南的约10平方公里国有荒地为石油化工及下游产品生产项目发展备用地。 (六)冶金加工区-包括无瑕街和葛沽镇。依托大无缝、三煤气等现有条件,建设优质钢材热加工产品生产基地和冶金铸造基地,现已建成5平方公里。 无瑕街东部确定为以冶金铸造和热加工为主的工业发展备用地;葛沽镇南部确定为以机械、轻工、中小企业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发展备用地,两处共计11平方公里。 第二十九条 滨海新区仓储业为适应未来国际亿吨大港的需求,规划建立以集疏港中转储运为主,相对集中的仓储库区,逐步调迁与城市生活区相混杂,干扰居民生活的货场站点。规划大型工业时要配备适当的仓储用地,并规划货运与城市客运分离的运输路线。 (一)塘沽地区利用港口的交通枢纽优势,大力发展仓储业。结合天津港区布局,在塘沽地区北部建设北塘西仓储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货运站,在塘沽地区南部建设邓善沽仓储区和南疆港仓储区,在塘沽地区西部建设普利达北仓储区,并内设铁路专用线。 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货运站承担区内物资的中转、联运和货运代理,并具备报关、联检功能。 2、塘沽地区结合北塘西编组站规划建设北塘西仓储区,作为天津港北部集疏港中转基地。 3、 邓善沽仓储区主要为南疆港区集疏运和过境、中转运输服务。 4、塘沽地区西部邻近津塘公路和规划塘沽中环线的普利达仓储区,做为天津港集疏港中转仓库用地,以存储陶瓷、建材为主,兼做集装箱配送货物等业务。 5、南疆港仓储区建成以储存煤炭、液体化工产品、石油、矿石等大宗散货为主的中转仓库区。同时在南疆港西南部建设以煤炭、原油存储、交易为主的散货集疏运中心。 (二)汉沽城区以其东南部邻近汉北公路西侧现有仓库为基础,合理进行调整,向集中布局、规范化发展,另外结合汉沽港的开发,预留集疏港储运备用地。 (三)大港城区以津歧公路两侧现有的仓储为基础,在板桥站以北、万家码头编组站以南和李港铁路、津歧公路的大港货运站附近,重点发展为大港油田和石化基地配套的仓储业。 (四)海河下游工业区的仓库用地主要布置在海河沿线的码头区附近。第六章 城市生态环境 第三十条 用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指导滨海新区城市发展建设,逐步将城市布局、城市景观设计与城市人工生态系统设计有机结合起来,特别加强保护大港水库、东丽湖、官港水库等湿地生态环境,严格控制随意填垫水面,保护滨海新区生态平衡,促进滨海新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十一条 配合天津市生态城市建设,建设高质量的滨海新区城市人工生态系统。根据城市物质和能量的输入总量,逐步建设与其相适应的固体废弃物、污水及各种废气处理设施,使进入城市的物质和能量,产生最大经济效益和不损害城市生态环境,同时大力建设与城市功能和自然条件相适应的绿化系统。 第三十二条 根据滨海新区总体布局和功能分区,遵循环境基础的一致性,环境影响的相似性,环境对策的同一性等原则,将滨海新区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包括滨海旅游度假区、贝壳堤古海岸、大港、七里海湿地生态保护区、黄港一库、黄港二库、北塘水库、芦苇场湿地保护区等)、一般保护区(包括塘沽地区生活商贸区、汉沽城区、大港城区、油田生活区)、清洁工业区(包括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北疆港区、天津港保税区、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污染控制区(包括天津港南疆港区和散货物流中心、大港开发小区)和环境综合整治区(包括汉沽化学工业区、塘沽海河南岸工业区、大港石化工业区、海河下游工业区)等五种不同环境类型区域。 第三十三条 根据环境规划和不同的区划功能,按照不同规划年限制定环境质量保护目标。 (一)大气环境 2003年以前,重点保护区执行国家一级标准。一般保护区中的塘沽地区、汉沽城区、大港城区(包括油田生活区)和清洁工业区、污染控制区中的天津港北疆污染控制区执行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综合整治区执行国家三级标准。2003年至2010年期间,重点保护区继续执行国家一级标准。一般保护区、清洁工业区和污染控制区严格执行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综合整治区严格执行国家三级标准。 (二)水体环境 2003年以前,海水水质重点保护区执行国家一类水质标准。污染控制区执行国家二类标准。环境综合整治区执行国家三类标准。陆域水面重点保护区执行国家三类标准。一般保护区(除海河外)、清洁工业区、污染控制区执行国家四类标准。环境综合整治区和海河执行国家五类标准。环境综合整治区工业废水排放,严格控制在国家排放标准之内,消除污染扰民的现象。2003年至2010年期间,海水水质重点保护区执行国家一类标准。污染控制区执行国家二类标准。环境综合整治区执行国家三类标准。陆域水面重点保护区,执行国家二类标准。一般保护区、清洁工业区、污染控制区严格执行国家四类标准。环境综合整治区中的汉沽南部地区及独流减河执行国家四类标准。塘沽南岸、石油化工区、海河下游工业区等执行国家五类标准。工业污染排放严格控制在国家排放标准之内。 (三)噪声防护 到2010年,重点保护区执行国家0类标准。一般保护区、清洁工业区、污染控制区等执行国家二类标准。环境综合整治区执行国家三类标准。 (四)城市垃圾排放要不断提高无害化处理率,到2003年要解决重点地区的无序排放,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到2010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滨海新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规划建设汉沽垃圾处理场,改扩建现有的大港区垃圾处理场,压缩现有的塘沽地区垃圾处理场,关闭现有的汉沽区垃圾处理场,搬迁新港垃圾处理场。以海河为界,新建汉沽区垃圾处理场,服务于汉沽区、塘沽地区海河以北的区域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区。改扩建后的大港区垃圾处理场,服务于塘沽地区海河以南的区域和无瑕街、葛沽镇、大港区等。规划在塘沽地区海河南北各建一个中型垃圾中转站。新建垃圾处理场本着高起步的原则,实施垃圾的综合处理,除处理生活垃圾外,还具有医疗垃圾、涉外垃圾焚烧处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等功能。 第三十四条 建设滨海新区完善的高质量绿化系统。到2003年,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平方米,绿地率达到18%,绿化覆盖率达25%。到2010年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绿地率达到30%左右,绿化覆盖率达到40%左右。 第三十五条 以流经滨海新区的海河、蓟运河、独流减河为绿化自然风景线,在各城区外围、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建立具有园林功能与防护功能相结合的防护绿带。种植沿海防护绿带,加强道路、铁路、高压走廊及河流两侧林荫带建设,充分利用区内河湖水系成网、濒河临海的优势,结合历史遗迹和独特的生态环境,开辟多类型风景区、风景林和生产绿地,使新区融于绿色环抱之中。 (一)塘沽地区在现有2个区级公园基础上再规划新建11个二级公园,规划建设一批居住区级公共绿地。沿海河、黑潴河、大沽排污河、京津塘高速公路、海滨大道、河北路、北环路、津沽二线、南海路、津塘公路、上海道、京山线等两侧布置绿带,宽度为20-50米,形成区内绿化骨架。 2010 年,规划公共绿地将达到100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绿地率30%,绿化覆盖率40%。 (二)汉沽城区完善现有公园绿地,充实内容,提高水平,建成河西公园规划预留的三个分区及现有街坊内预留的10处绿地。完善沿蓟运河、营城和汉沽城区段7公里的滨河绿地,建设营城北、崔庄南防护林带。 到2010年,该区公共绿地将达到16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绿地率30%,绿化覆盖率40%。 (三)大港城区建设独流减河绿化风景线及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的防护绿地,搞好北部城区中心地带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和南部大港油田中心区绿化,新建居住区绿地建设要与居住区同步实施。 到2010年,该区公共绿地将达到33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绿地率30%,绿化覆盖率40%。 (四)、海河下游工业区在区内各居住组团与工厂、企业间均设置500-1000米宽防护林隔离带,以降低工业生产对居住区的干扰和污染。到2010年,该区公共绿地将达到16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绿地率30%,绿化覆盖率40%。第七章 历史文化古迹保护和城市景观 第三十六条 对新区历史文化遗存资源进行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开辟旅游资源,不断充实新区城市文化内涵。 促进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以塘沽地区为重点,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控制保护区周围的建筑高度、体量和风格。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大沽口炮台遗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黄海化工研究社旧址),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塘沽区第一个中国共产党支部旧址、北洋水师大沽船坞旧址、塘沽车站旧址、潮音寺、药王庙等),要结合各文物保护单位性质,开辟各具特色的旅游观光景区、景点。 第三十七条 充分发挥滨海新区濒河临海、水系成网、坑塘密布的优势,并以海河为轴线,结合历史遗迹和独特的生态环境,开辟多种类型的旅游风景区。 重点开发建设的景区有:天津海滨旅游度假区、天津世界海洋文化广场、大沽口炮台公园、北塘渔村游览区、官港森林公园、东丽湖旅游度假区、黄港湖生态旅游度假区、葛沽民俗旅游区、天津国际赛车场、汉沽营城湖风景区等。 第三十八条 在津塘公路、京津塘高速公路、津北公路、津港公路、津沽公路、津沽二线等主干道两侧布置20-50米宽的绿带,构成滨海地区的绿色框架。同时以塘沽地区的新港四号路、京津塘高速公路、海滨大道,汉沽城区的新开路、大港城区的世纪大道(板厂路)、迎宾街等为主,建设成滨海新区优美的城市景观带。第八章 岸线和海域利用 第三十九条 滨海新区岸线包括海岸线和河湖岸线。海岸线和海域的开发利用要重点保证港口、滨海旅游区开发、海水养殖及特殊行业的要求,综合考虑海岸线、海域开发利用与陆域开发的相互关系。河湖岸线的开发要协调好生活岸线与生产岸线的关系。海岸线、河湖岸线的开发要遵循集约开发、规模使用的原则,开发与保护兼顾的原则。第四十条 塘沽地区海岸线首先要保证天津港的建设用地,及未来港区发展备用地,保证临港工业区和海滨旅游度假区及其它海滨旅游点用地,协调好河道排洪及各种岸线利用之间的相互关系。第四十一条 大港区要做好利用海岸沿线适度开发海滨旅游项目前期论证和规划工作,处理好岸线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第四十二条 汉沽区要重点保证海洋养殖的岸线利用,做好利用浅海、滩涂养殖的统一规划,提高岸线利用效益,促进汉沽区做为天津最大海水养殖基地的建设,适度开发海滨旅游点及港区建设。第四十三条 海河、蓟运河等河湖岸线的开发应重点保证生活岸线的利用,特别是塘沽境内海河段岸线,要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进行开发、利用生产岸线的开发应依据岸线统一规划,协调好与生活岸线及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第九章 城市对外交通 第四十四条 对外交通要形成以港口和铁路为枢纽,公路为骨架,海陆客货运输枢纽站联成一体,适应物流和人流中转集散需要的综合运输体系,为国内外的贸易往来,人员交往服务,成为对内外交通最便捷区域之一。 第四十五条 为促进天津中心市区和滨海新区的协调发展,大力加强天津中心市区和滨海新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在天津中心市区和滨海新区之间建设方便快捷、结构合理的交通走廊。 第四十六条 铁路系统规划要适应形势的发展,进一步加强与相邻铁路枢纽的联系,全方位满足经济建设对铁路运输的需求,为现代化港口城市服务。铁路运输要把提高枢纽编组能力和区间通过能力作为今后铁路发展的战略重点。进一步提高现代化运输装备和自动化管理水平。 第四十七条 铁路建设规划增加铁路集疏港的西部通道,在塘沽地区西北部建设铁路北塘西编组站,其规模近期为一级三场,远期为双向三级六场。在南疆港区修建疏港铁路。为增加新区货运的集疏能力,新区内部修建部分联络线。 第四十八条 实施铁路枢纽东南环线,完善西南环线建设,规划均预留复线条件。 (一)修建南疆港区至南环线(从南疆沿大沽排污河至南环线)的南疆支线,打通铁路南环线至北塘西编组站之间的通道,实施南环线与北环线的联络线,并在大沽设港前编组站。另外建设规划港区内散货作业区编组站和石化专用铁路装卸区。 发挥港口优势,建设天津港1000万吨煤下海的铁路通道。在蓟县规划建设大秦线至津蓟线的联络线,形成大秦线经联络线入津蓟线,再经北环线、东南环线、地方铁路过南疆大桥进入南疆港区,构成煤炭下海通道。 (二)规划建设天津港第二编组站以及天津港进港三线、四线。扩建进港一线和二线为复线。港区内规划建设第六至第十分区车场以及联络线,使港区内形成铁路环线。 第四十九条 开辟京九铁路与天津港的直接通道。将港口与南北运输大通道京九铁路直接连通,以减轻南仓编组站的压力,同时增强港口的集疏运能力。规划利用津霸联络线跨京山铁路的上行客车疏解线,再经新建北仓北至大毕庄联络线(不经过南仓站)与北环线相接,通过港一线、港二线及规划港三线可进入北疆港,通过东南环线及南疆支线可以到达南疆港。同时配套建设东大沽及港前三角地的机务准备站。另外,在黄骅港未建成或未达到设计能力前,该通道还可作为神木煤经朔黄线、津霸线引入天津港的路线。 为适应汉沽发展修建南堡支线,增加滨海新区与京沈线的通道,提高该地区的物资进出运输能力。为加强津塘港之间的铁路联系,开行天津港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沽中心市区北京快速旅客列车。规划在胡家园立交桥,京山线北侧修建客车准备场和机车整备厂。远期规划津(天津)保(定)大(同)线和神黄线至天津港的联络线,以改变港口与其西部纵深腹地间无铁路联系的状况。 第五十条 根据天津港的特色和优势,将天津港建成以货运为主、客运为辅的具有现代化设施及管理水平的国际贸易主枢纽港。到2003年,货运吞吐量突破1.0亿吨,集装箱运量达到220万标箱,到2010年货运吞吐量达到1.2-1.4亿吨,集装箱运量达到400万标箱的国际先进的综合性现代化港口。 在港口功能上要向包括工业港、贸易港、能源港和集装箱中转港等在内的综合性大港方向发展。继续研究建设符合国际惯例的保税港区,实现保税区与港区的一体化管理。要强化天津港的主枢纽地位,即:继续强化商业港功能,加速形成能源港功能,以此带动滨海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并以其相互之间愈来愈紧密的经济联系,形成以港口为依托的港口经济区。规划开发建设临港工业区,充分发挥港口综合功能。 第五十一条 完善以港口为中心的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和管道五种方式的综合运输体系,确保疏港交通畅通无阻。进一步加快深水航道和深水泊位及码头建设的步伐,港口管理继续向大型化、专业化、信息化方向发展。第五十二条 天津港规划用地包括北疆港区、南疆港区和海河港区及北塘港区、汉沽港区。建设以集装箱和大件散货码头及客运为主要功能的北疆港区,规划用地为32平方公里,完成东突堤集装箱码头及件杂货泊位的改造,新建北大防波堤和北大围埝。 建设以能源及散货专用码头为主要功能的南疆港区,规划总用地约20平方公里,规划岸线长约15公里,陆域纵深约1.5公里。新建10-15万吨级深水大型散货泊位及煤码头二期工程。规划一期开辟10万吨级深水航道,发展大宗散货运输。 按照“闸上保水、闸下通航”的原则,规划期间要完成二线船闸的建设,以保证海河闸上保水、闸下通航,重点加强海河二道闸以下海河两岸的码头和航道建设,逐步完善海河港区的建设。规划在东沽地区建设渔业港区。北塘港区规划方向是发展旅游港。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促进海洋旅游项目的发展。 配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小区建设,规划在汉沽区建设汉沽港区。 继续完善港口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 第五十三条 进一步完善以铁路、公路及管道为主的集疏港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铁路进港第三通道,打通港口与西部腹地的直通铁路联系,开辟运煤专用线。建设海滨大道、津滨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及津塘二线公路,改造津沽公路、津塘公路、津北公路、杨北公路。 第五十四条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位于天津中心市区与滨海新区之间,根据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滨海新区可以利用现有机场发展民航运输,不再另建第二大型机场。规划扩建改造候机楼和机场跑道,建设航管楼和机场高速公路联络线。加快空港国际物流运作区建设。推进京津地区航空一体化进程,积极开辟国内、国际新航线,扩大吞吐能力,使机场成为以货为主,客货兼容的中国北方航空货运中心。远期考虑在机场东侧预留第三条跑道位置。 第五十五条 加强滨海新区对外公路与国道系统的沟通,除与现有的京津塘高速公路与国道主干线京沪公路联系外,另规划新建唐津高速公路,贯穿滨海新区海河南北。 为加强新区与天津市其它地区的联系,提高集疏港能力,规划新建、拓宽、改造港塘公路、海滨大道、津沽公路、汉北公路、津汉公路、芦汉公路、蓟塘公路。 同时为解决疏港交通与塘沽地区内部交通的矛盾,利用海滨大道、南营路、杨北路、黑潴河路、津沽二线的一部分形成塘沽地区外环线,使进出港车辆通过外环线进入港区,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第五十六条 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宽度100米,一级公路红线控制宽度6080米,二级公路红线控制宽度4060米。高速公路与其它各级公路相交均采用立体交叉。 第五十七条 公路客运系统的规划要适应公、铁分流的需要, 发挥逐步形成的地区高速公路网的优势,在对长途客运量的现状分析与预测的基础上, 结合天津市公路主枢纽总体布局规划,规划在天津港客运站附近建立滨海新区客运总站。在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各规划新建一个二级客运站与现有的客运站一起形成四通八达的公路长途客运网络。 第五十八条 为加强滨海新区与市区的联系,规划建设轻轨,其规划线位由天津中心市区出外环线后,沿津塘公路经东丽区、塘沽区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在塘沽地区建设轻轨环线与之衔接。 第五十九条 城市客运系统坚持以发展公共交通为主。 (一)规划在塘沽地区共安排30条公交线路,其中现状线路22条,规划新辟线路8条,线路总长度为420公里,路网长度为382公里,路网密度为3.82公里/平方公里。 (二)在各城区内的繁华商业街及各大居住区设置公交专用路及公交专用车道。塘沽地区安排公交专用车道主要道路有:河北路、上海道、新华路、杭州道、新港二号路、南海路。 第六十条 货运系统要充分发挥公路运输“门到门”短途运输的优势,鼓励发展专业化运输车队。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邓善沽、大港、汉沽等建设以集疏港为主的货运枢纽,提高货运中转能力,要使滨海新区的公路系统成为疏运方便、高速、高效的现代化集疏运网络。 第六十一条 滨海新区货运道路系统中塘沽地区范围内东西向的货运道路包括津塘公路、津沽公路、津沽二线、津北公路,其中津塘公路作为客货两用干道通过市区中心,应考虑对津塘公路上的交叉口进行封闭处理,另外应对货运出行时间给予规定,避免其高峰时间与客运高峰时间重叠。南北向的规划货运专用道路包括:海滨大道、黑潴河路、河北路。滨海新区其它几个城区(汉沽、大港、海河下游工业区)由海滨大道、津港公路、塘汉路、津塘路相连。 第六十二条 塘沽地区货运场站以向外疏散、集中布设为原则进行布局。在海河以南,津沽公路、津沽二线两侧集中选址大型货运场站。在海河以北原津塘公路两侧的货运站逐步外迁,结合天津港北港池规划,沿杨北公路以及铁路北环线附近集中设置货运场站。规划在大港和汉沽建设货运站。第十章 城市道路交通 第六十三条 滨海新区由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联接各个城区,形成滨海新区的交通骨架。各城区城市交通由主次干道及支路承担。疏港交通与城市交通分离,以唐津高速公路、京津塘高速公路、津滨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津沽二线)、海滨大道为疏港主要通道,形成通畅的货运走廊。 第六十四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网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城市道路系统结构和布局。建成以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为主骨架,次干道、支路为补充,功能完善、快捷、方便,具有相当容量的城市道路系统。 采用较高等级的道路沟通组团间的联系,组团内部交通则利用较低等级的道路承担。根据城市用地布局,规划道路系统强调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实现城市用地合理布局。老城区以现状自由式路网为基础逐步改造,新区以方格形路网为主。道路等级划分为城市快速(高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四个等级。 第六十五条 道路网布局强化津塘之间交通走廊的功能与作用,同时增加跨海河的南北向交通通道。 干道路网结构规划为六纵六横,六纵从东向西分别为:海滨大道 、南海路、河北路(含河南路)、中环路(西环路)、黑潴河路(外环路) 、唐津高速公路。六横从北向南分别为:杨北公路 、京津塘高速公路 、津滨高速公路 、津塘公路 、津沽公路 、津沽二线(津晋高速公路)。 疏港交通以东西向为主,所以东西向的干道等级较高,在六纵六横的干道网中东西向高速公路有4条,南北向1条。为改善城市交通,塘沽地区规划三个环线路,分别是外环线路、中环线路和内环线路。另外,规划还有若干条主次干道和支路共同组成该地区的路网。根据道路等级、交叉口交通量及交叉口周围环境进行交叉口规划,其规划立交50个(包括已建成11个),并封闭一些次要路口,保证快速路的快速、安全、畅通。 第六十六条 快速路的标准和要求: 快速路为6-8条车道,红线宽度为60-100米,设计车速为6080公里/小时。 快速路与快速路、主干道和流量较大的次干道相交时均设置立体交叉,快速路与主次干道构成干道系统。 第六十七条 主干道的标准和要求: 主干道为4-6条车道,红线宽度为40-60米,设计车速为40-60公里/小时。 在交通流量集中、干道等级较高的路口建立交桥,共规划41处立体交叉桥。第六十八条 次干道的标准和要求:次干道为2-4条车道,红线宽度为30-40米,设计车速为3040公里/小时。一般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合行驶。次干道作为与主干道衔接的集散路,主要为各分区的交通服务,在分区内起干线道路的作用。 第六十九条 自行车交通的平均出行距离约为3.5公里,平均出行时间为23分钟,基本上属于中短距离内的出行,规划以区域性的自行车道路系统为主。 规划自行车道路网将由独立设置的自行车专用路、主次干道两侧的自行车道、城市支路和小区路共同组成一个能保证自行车连续行驶的网络。 第七十条 规划安排5处交通集散广场(塘沽火车站广场、规划新建客运码头广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广场、大港车站广场、汉沽车站广场)和8处游憩集会广场(老客运码头广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达广场、于家堡广场、河滨公园广场、大港世纪广场、汉沽中心广场、会展中心广场、新时代广场)。第七十一条 塘沽地区到2010年规划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路网规划范围200平方公里,共规划道路91条(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道路总长749公里,道路总占地面积37平方公里,规划干道网密度3.75公里 /平方公里,干道面积率为18.5%。到2010年,汉沽城区规划建设用地16平方公里,路网规划范围16平方公里,共规划道路26条(包括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形成一环九射道路网,道路总长66.34公里,道路总占地面积2.52平方公里,规划干道网密度4.15公里/平方公里,干道面积率15.75%。到2010年,大港城区规划建设用地33平方公里,路网规划范围70平方公里,共规划道路18条(包括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形成五横五纵道路网,道路总长190公里,道路总占地面积4.08平方公里,规划干道网密度3.74公里/平方公里,干道面积率18.5%。到2010年,海河下游工业区规划建设用地16平方公里,路网规划范围24平方公里,共规划道路14条,形成四横两纵道路网,道路总长85公里,道路总占地面积3.5平方公里,规划干道网密度3.2公里/平方公里,干道面积率12.5%。 第七十二条 建立符合道路网等级的不同层次的带状协调控制系统。首先在主干道系统形成带状交通控制系统,逐步过渡到面控系统,结合道路条件推行单向交通、机动车专用道、自行车专用路,逐步实现交通分流,严格控制进入繁华区的交通总量。 第七十三条 建立滨海新区城市交通指挥控制中心。在中心区主要地段,要建立计算机自动监测系统、区域控制系统、交通诱导系统、故障处理系统和自动化指挥控制系统,利用现代化的交通管理设施,控制和疏导交通流量。加强交通法制、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化、规范化的交通管理水平。 第七十四条 合理布局停车场, 服务半径一般为200-500米,以方便就近停放。根据各交通小区停车需求量,确定停车场分布规划。 根据交通需求建设足够数量的社会停车场地。对新建、改建的各类建筑严格按照“天津市停车场(库)规划设计规则(试行)”(DBJ29-6-94)配建足够数量的停车场地。第十一章 城市供排水 第七十五条 滨海新区供水水源主要是引滦水,其次是宝坻地下水,宁河岳龙地下水,当地地下水和北塘水库水, 远景增加南水北调引江水。目前已有供水水资源量共计26949万立方米/年,其中引滦水20280万立方米/年,宝坻地下水3285万立方米/年,北塘水库水1000万立方米/年,当地地下水可开采量共计2384万立方米/年。 第七十六条 滨海新区规划人均生活用水指标,近期245升/人.日,远期为330升/人.日,工业用水为0.81.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日。2003年规划年需水量27880万立方米/年,2010年56893万立方米/年。 第七十七条 滨海新区各城区均为独立供水系统,水厂规模要向中大型发展。规划新建塘沽河南水厂,扩建塘沽四水厂、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汉沽河东水厂、大港水厂、油田中心区水厂,结合临港工业区建设新建临港水厂。积极建设供水管网,对原有供水设施加强维护、挖潜、改造、完善供水系统,并逐步实施分质供水系统。 第七十八条 要充分合理地利用引滦水,合理开采使用地下水,积极开辟新的地下水源,大力开展海水利用工程,加大污水处理后回收利用力度,处理后污水回用于工业和绿化等;要在居民区大力试验、推广分质供水,逐步实现居民用水“双管化”,将滨海新区 建设成节水型城市。 第七十九条 滨海新区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体制,结合旧城区改建逐步将现合流制改为分流制。 排水标准:生活污水排放量2003年按220升/人日,2010年按297升/人.日考虑,规划污水排放量一般地区不大于1.0升/秒公顷,商贸金融中心1.5升/秒公顷,高耗水工业区2.2升/秒公顷。 雨水量采用天津市新暴雨强度公式计算。其中设计频率,一般地区采用一年,城区中心、车站、广场、地道等主要地段采用两年,径流系数一般采用0.6,重点地区0.9。 第八十条 合理布置排水系统,塘沽地区布置为天津港南疆港区、天津港北疆港区、天津港保税区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新河、河南七个污水排放系统。汉沽城区布置为河西、营城污水排放系统。大港城区布置为城区、油田中心区和石化区污水排放系统。海河下游工业区布置为大无缝、海河北岸和海河南岸污水排放系统。 在各排放系统内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厂,新建塘沽河南、新河、北塘、汉沽营城、大港等5个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105.5万立方米/日,滨海新区污水处理率2003年达到52%,2010年污水处理率达到94%。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分别排入蓟运河口、港区港池、黑潴河、大沽排水河、渤海。雨水就近排入河道,分别经永定新河、海河、黑潴河、杨北干渠、蓟运河、独流减河等再排入渤海。对各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河道的多种功能,汛期以排泄沥为主,解决蓄、排的矛盾。 工业排水必须雨、污分流,有毒、有害废水必须进行预处理,达标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对有地面污染的工业区雨水还需经处理后才能排入污水管道。第十二章 城市能源 第八十一条 能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之一,滨海新区在利用煤、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同时,要配合新区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探索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潮汐能、核能等清洁能源。 第八十二条 滨海新区电网是天津市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电网规划要从滨海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面向21世纪,具有先进性、超前性,要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要求相适应。 第八十三条 滨海新区2003年最大供电负荷125130万千瓦。2010年最大供电负荷290-320万千瓦,其中塘沽城区120-130万千瓦,汉沽城区50-56万千瓦,大港城区65-70万千瓦,海河下游工业区54-58万千瓦。 规划新建大港二站电厂、滨海电厂,结合临港工业区建设,规划一座百万千瓦以上的大型热电厂,扩建大港电厂,改造军粮城电厂,到2010年电厂总装机量达到488万千瓦。 第八十四条 加快500千伏网架建设,建设滨海500千伏变电站,加强完善新区220千伏电网受电主系统,形成环网结构。 到2010年,建设滨海、东丽500KV变电站,规划建设葛沽、鄱阳路、茶淀、海门、金角西、临港、中心庄、黄港、河口220KV变电站,扩建民生村220KV变电站,规划建设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2#、兴塘2#、蔡家堡、港东、田庄子、北塘、南疆110KV变电站。对供、配电网进行彻底改造,满足滨海新区电力需求的增长,简化电压等级,减少降压层次。城区中心区尽量采用电缆供电方式。 第八十五条 滨海新区以天然气为主导气源,在天然气管道达不到的区域发展液化石油气。坚持安全可靠和稳定的供气方针,扩大燃气在居民生活、公共建设、工业交通等各方面的应用范围。 第八十六条 滨海新区建设完善的天然气高压供气气网体系,实现渤海油田、陕甘宁气田、俄罗斯气田、大港油田高压联网,做到各油气田间互相调度,互相补充为本市和滨海新区供气。 规划塘沽地区、汉沽城区、大港城区、海河下游工业区四个供气分区。除海河下游工业区的部分企业由第三煤气厂供应外,滨海新区供气气源以天然气为主,在管道气达不到的地方,用液化石油气作为补充气源。在各个区域,建设中、低压管网供气系统。 积极建设渤海油田二期天然气输气工程;与市区一起建设俄罗斯气天津市输气干线;建设渤海油田、陕甘宁气田、俄罗斯气田、大港油田的联网管线。在各个区域建设分输站、储配站、高中压管道工程,搞好旧管网改造工程。 到2003年滨海新区需供天然气总量0.68亿立方米/年,液化石油气8.16万吨/年,新区气化居民用户34.4万户,气化率达95%。到2010年,需供天然气总量3.79亿立方米/年,液化石油气6.15万吨/年,2010年新区气化居民户数48.4万户,气化率达98%。 第八十七条 滨海新区供热热源以热电联产为主,区域锅炉房为辅,充分利用工业余热和地热,逐步改变以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争取改燃煤为天然气或电厂抽气供热。 第八十八条 新区规划为四大供热区,即塘沽地区、汉沽城区、大港城区和海河下游工业区。其中塘沽地区供热区又分为十个供热小区,汉沽供热区又分为三个供热小区,大港供热区又分为六个供热小区。 2003年新区热化率达70%,2010年新区热化率80%以上。各城区供热管网采用架空与地下敷设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完善供热管网系统。第十三章 城市信息基础设施 第八十九条 积极建设邮政通讯网,形成局所分布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迅速方便,覆盖全区的邮政服务系统。2003年,邮政局将达到80处,2010年达到100处。 第九十条 加强滨海新区电信网的总体建设,形成布局合理、汇接灵活的多层次、多手段、数字化的本地网,不断扩展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的多种功能,2003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先进水平,为2010年以后发展成为具有发达国家水平的现代化电信网奠定基础。 到2003年,市话局总数达到34个,全区电话交换机容量达56万门,话机普及率达55部/百人,主线普及率达到33线/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达35部/百人。到2010年,市话局总数达到36个,全区电话交换机容量达90万门,话机普及率达71部/百人,主线普及率达到41线/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达53部/百人。 2003年前完成塘沽汉沽和塘沽大港两条光纤第二物理路由建设;新建汉沽天津和汉沽宝坻天津两条24芯光纤传输路由。 规划建设12个移动通讯交换系统,在保税区内新建移动通讯大楼。 第九十一条 加速建设滨海新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以光纤为主,高速传输数据宽带网,实现滨海新区信息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目标。第十四章 防灾规划 第九十二条 加强防灾信息系统的建设及大型防灾工程建设和城市重点工程的防灾设施建设,建立新区防灾指挥中心。 第九十三条 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体系。按照现代化经济新区的要求,提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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