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中山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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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中山化工 编号:CZH/ECX 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控 制 程 序 持 有 者: 分 发 号: 受控状态: 2004年12月1日实施拟 制: 公 司 办 2004 年11月15日审 核: 蔡 安 邦 2004年11月18日批 准: 宋 星 星 2004年11月20日 会 签 栏更 改 栏部门会签人日期部门会签人日期更改内容更改依据更改人日期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1 目的制定并实施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确保对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以及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2 范围适用于公司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更改和实施。3 职责3.1 总经理负责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批准。 管理者代表组织制定环境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并监督和检查环境方针、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环境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 各部门负责环境方针、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具体实施。4 工作程序 环境方针 环境方针的制订总经理以提高环境水平为目的,针对公司实际情况,适当考虑相关方的要求,制定环境方针并形成文件,传达到全体员工。环境方针应确保:a) 适用于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与环境影响。b) 对持续改进、污染预防、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组织应遵守的其它要求作出承诺。c) 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d) 与公司的其它方针一致。4.1.2 环境方针的更改每次管理评审,均需对环境方针进行评价,确保其适宜性。当环境方针需要更改时,应经总经理批准,形成文件后重新向全体员工传达。4.1.3 环境方针的管理4.1.3.1 环境方针的制定、修改和评审,均需听取员工的意见;4.1.3.2 通过文件分发、会议和宣传栏待方式向全体员工宣贯环境方针;4.1.3.3 公司办负责对全体员工进行环境方针的培训,以确保对环境方针的充分理解;4.1.3.4 以适当的方式向公众公开环境方针,并保证相关方可获得环境方针。4.2 环境目标和指标4.2.1 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制订4.2 环境目标和指标制订的时机管理者代表每年管理评审之后组织各部门根据环境方针、本年度环境状况以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变更,制定新的环境目标和指标,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体系建立之初的环境目标和指标,由管理者代表根据初始评审结果,组织各部门制定,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传达和实施。4.2.1.2 环境目标和指标制订时应考虑的事项环境目标和指标制定时应考虑:本公司的环境方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重大环境因素相关方要求商业机会技术、财务及实施的可靠性预防为主和持续改进的精神应尽可能量化,并设置可测量参数将目标和指标细化到有关的职能部门为目标和指标的实现设置完成时间4.2.2 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更改在环境方针、相关法规及其他要求和环境管理方案的进度状况以及内外界因素(包括市场、产品、活动和服务发生变化等)等发生变更时,目标和指标应重新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环境目标和指标由公司办组织进行更改,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4.2.3 环境目标和指标的管理4.2.3.1 公司办组织各部门对所属员工进行目标和指标的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清楚公司及本部门的目标和指标,并付诸实施。4.2.3.2 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向相关方或公众公开本公司的环境目标和指标。4.2.3.3 按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的要求,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人员对环境目标和指标进行检查。要适时对影响环境目标和指标未达成的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4.2.3.4 每次管理评审均需对环境目标和指标进行评审,确保其适宜性。4.3 环境管理方案4.3.1 环境管理方案的编制4.3.1.1 环境管理方案编制的要求管理者代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根据环境目标和指标,制定环境管理方案,方案由环境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制定环境管理方案时,应考虑与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有关的作业场所、过程、设备、作业组织,包括人力资源。4.3.1.2 环境管理方案的内容环境管理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依据的环境目标和指标方法措施和技术手段责任部门预算经费和资源要求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4.3.2 环境管理方案的更改当因措施发生变更、目标和指标变化或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与运行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况需要更改环境管理方案时,由更改申请者以信息联络单形式交公司办会签,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办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更改。4.3.3 环境管理方案的评审:管理评审时均需对环境管理方案进行评审,确保其适宜性。4.3.4 环境管理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4.3.4.1 环境管理方案以文件形式发放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4.3.4.2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对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进度与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查,具体按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执行。4.4 公司办负责目标以及管理方案的相关审批及检查记录的存档。5 相关文件5.1文件控制程序5.2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6 记录6.1 信息联络单6.2 环境管理方案计划表CZH/EJL环境管理方案计划表NO.环境目标: 环境指标: 环境管理方案: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责任人项目配合部门项目财务预算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项目实施计划序号项目内容执行部门进度计划启动日期完成日期 浙江省长兴县中山化工 编号:CZH/ECX4.3.1-01-2004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持 有 者: 分 发 号: 受控状态: 2004年12月1日实施拟 制: 公 司 办 2004 年11月15日审 核: 蔡 安 邦 2004年11月18日批 准: 宋 星 星 2004年11月20日会 签 栏更 改 栏部门会签人日期部门会签人日期更改内容更改依据更改人日期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1 目的 识别、确定本公司的环境因素,从中判定出重要环境因素,制订文件、加以控制,并随着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变化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等情况,及时更新环境因素。2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覆盖范围内可控制或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与更新工作。3 职责3.1 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的领导工作与重要环境因素的批准。3.2 各部门负责识别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和涉及到的相关方的环境因素。公司办负责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归口管理,负责环境因素的适用性评审、更新、评价等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4 工作方法/程序4.1 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4.1.1 识别的范围4.1.3.1本公司生产农药的过程中包括生产、搬运、贮存、采购、销售、办公以及为生产服务的食堂管理的全过程环境因素的识别。4.1.3.2 为公司提供原材料的供应商以及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承包商、运输商及固废处理商等相关方环境因素的识别。4.1.3.3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未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识别环境因素时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l 对空气的污染,包括废气的排放(如尾气的排放、工业废气的排放等)l 对水体的污染,包括污水的排放(如生活污水的排放、工业污水的排放)及化学品泄漏等l 对土壤的污染,包括固废的排放、油品的泄漏、化学品泄漏、农药化肥的使用等l 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消耗,包括水、电、煤、油、纸等的消耗以及产品的各种原料的消耗l 对植物的影响:包括植被和生态破坏、绿化等l 对人的影响:包括噪声的排放、辐射的产生及潜在的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4.1.2 环境因素识别的方法:公司采用现场调查方式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4.1.3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步骤4.1.3.1体系建立之初由公司办组织成立环境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对全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发放环境因素调查表,各部门将本部门相关环境因素填在环境因素调查表上,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到公司办。公司办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和补充,将汇总的识别结果准备会议评价。4.1.4 重要环境因素评价依据l 有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情况l 改变其环境因素费用与技术是否成熟等情况l 相关方合理要求l 环境影响规模及其影响程度情况l 环境影响的发生频次l 环境影响的持续时间l 社会公众的关注程度l 以前的环境纠纷、投诉及事故4.2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 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准则符合下列情况时,可直接判别为重要环境因素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环境行为; b、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固废、有毒、有害化学品; c、潜在的泄漏、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环境影响。对符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环境因素,可根据重要环境因素评价矩阵进行定性的评价。环境因素评价的实施4.2.2.1公司办组织环境管理小组人员,采用会议形式对汇总的环境因素结果按判定准则予以评价。4.2.2.2评价过程中由公司办组织填写“环境因素评价登记表”,记录评价结果。4.2.2.3对评价结果确定后,填写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经环境管理者代表批准,由公司办办下发给相关部门。并为建立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及运行控制程序提供依据。4.3环境因素的更新4.3.1 每年底由公司办组织对环境因素进行一次重新识别与评价,评价方法按步骤。4.3.3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与评价,更新重要环境因素:l 管理评审要求l 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发生变化(如生产新产品,增加新设备,采用新工艺)l 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发生变化时l 相关方提出抱怨或合理要求时4.4公司办负责保存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过程中的有关记录。5 记录5.1 环境因素调查表 5.2 环境因素评价登记表 5.3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浙江省长兴县中山化工 重要环境因素评价矩阵-1评价项目影响大小违反法律、法规标准潜在危害健康或存在安全隐患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质 浪费资源、 能源影响企业形象受相关方关注可持续改进逐渐替代使用绿色产品较大影响严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并伴随高风险的后果。火灾、爆炸等;员工暴露于高毒性的环境中可能导致慢性疾病及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工作场所的噪声持续大于85db(A);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人员伤亡或残废);没有安全防护工具。连续排放大量的有毒物质;连续排放大量虽然无毒但有害的污染物;造成了严重的环境影响和损害。连续大量地使用水、电、油资(能)源;大量消耗原材料;作业中大量的能够再利用的副产品、原材料和其它资源没有做到再循环、再生、回用或回收。公司形象受到严重损坏;发生外部相关方投诉和严重关注(政府主管部门、当地团体或邻居:导致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干扰(如停产整顿)。当地生态环境有较小改善:很少回收利用较少使用绿色产品。中等影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对组织内部、产业规范或其它要求有轻度违反,风险后果小;新法规可能在一年内实施,将对组织产生较大影响。对化学品的暴露可能会导致轻微的生理反应(如头晕、头痛、眼睛和皮肤刺激);持续暴露于72-82db(A)的噪声环境中;产生较严重的后果(如暂时失去劳动能力);有防护用品。间断性、临时性或意外情况下排放少量的有毒物质;间断或意外排放中等数量的有害物质;产生了中等程度的环境影响。连续使用中等数量的水、电、油资(能)源;使用中等数量的原辅材料;所有资源及副产品没有回收,或不具备回收利用价值。收到企业内部员工的抱怨:生产经营受到中等影响(如特定活动或设备的暂停工)。当地生态环境有中等改善:回收利用率中等;部分使用绿色产品。 较小影响在正常条件下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环境方针要求;异常条件下也只会对行业规范有轻微违反。没有不适的生理反应;工作环境的噪声值低于75dB(A):没有产生显著的危害,不需要安全防护用具。偶尔或几乎不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环境影响很小或可以忽略。少量使用水、电、油原辅材料等资(能)源;绝大部分原料和副产品已经得到回收利用无抱怨记录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干扰。当地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回收再利用率高;水、电等资(能)源达到较小消耗量;全部使用绿色产品。浙江省长兴县中山化工 重要环境因素评价矩阵2类别环境因素分级违反法律、法规标准潜在危害健康或存在安全隐患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质浪费资源、能源影响企业形象受相关方关注可持续改进逐渐替代使用绿色产品较大影响中等影响较小影响注: 重要环境因素 一般环境因素 浙江省长兴县中山化工 编号:CZH/ECX4.3.2-01-2004 环境法律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持 有 者: 分 发 号: 受控状态: 2004年12月1日实施拟 制: 公 司 办 2004 年11月15日审 核: 蔡 安 邦 2004年11月18日批 准: 宋 星 星 2004年11月20日 会 签 栏更 改 栏部门会签人日期部门会签人日期更改内容更改依据更改人日期环境法律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1 目的为确定公司的环境活动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提供获取途径,并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程序。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和确认适用性的工作。3 职责3.1 公司办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和识别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发放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实施定期检查。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环境法律与其他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4 工作程序 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通常包括:国际公约国家环境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制度浙江省、湖洲市、长兴市环境法规、标准、行政规章制度其他政府部门(环保局、消防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环境法规及规范性的通知、公报和条例4.2 获取的途径及渠道公司办应经常与环保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保持联系,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通过互联网、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汇编、国家标准出版社新标准目录、中国环境报等报刊杂志、咨询机构、法律机构或相关方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与其它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4.3 法律与其他要求的选择与适用性确认4.3.1 公司办对获取到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判断是否适用。确定出适合本公司的法律与其他要求。4.3.2 编制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清单。4.4 法律及其他要求的实施4.4.1 公司办将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清单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审批通过后,以受控文件的形式发放到各职能部门。4.4.2 公司办将清单中相关文本复印或是对 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清单中文件进行针对性的摘编,编制成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摘要,以受控文件形式发放到各职能部门。4.4.3 各部门组织学习与本部门相关的适用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执行这些要求。 4.4.4公司办按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的要求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司的环境活动及表现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相符。4.5 法律及其他要求的更新4.5.1 当外来的环境法律与其他要求变化需要修改增加或作废时,公司办应及时修正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及其摘要。4.5.2过期或作废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摘要,由公司办及时收回,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管理。5 相关文件5.1 文件控制程序5.2 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5.3 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清单所列文件6 相关记录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清单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摘要法律法规遵循情况检查记录表 浙江省长兴县中山化工 编号: 环 境 信 息 交 流 控 制 程 序 持 有 者: 分 发 号: 受控状态: 2004年12月1日实施拟 制: 办 公 室 2004年11月15日审 核: 蔡 安 邦 2004年11月18日批 准: 宋 星 星 2004年11月20日 会 签 栏更 改 栏部门会签人日期部门会签人日期更改内容更改依据更改人日期环境信息交流控制程序1 目的建立有效的环境信息交流机制保证员工充分参与环境事务的管理,保证内外部信息得到及时和有效的交流。2 范围适用于内外部信息交流的管理。3 职责3.1 公司办负责环境信息交流的归口管理。 公司办、安全环保科、供应部、销售部等部门负责收集对应相关方的环境信息。 各部门负责工作范围内环境信息的传递和收集。4 工作程序4.1 信息的分类4.1.1 外部信息环保局、产品检查机构、认证机构等检查或监测的结果及反馈的信息;市场动态;相关方反馈的信息及投诉,相关方指顾客、工程合同方、供应商、运输公司和周围居民等;政策法规和标准类信息,如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等;其他外部信息,如各部门直接从外部获取的有关环境方面的信息。4.1.2 内部信息内部日常信息,指正常情况下的各类环境信息;内部异常突发信息,指活动中发生偏差的信息,如不符合信息;紧急信息,如火灾等紧急情况;其他内部信息,如员工的环境建议等。4.2 信息的交流信息可通过报告、记录、讲座交流、电子媒体或通讯等方式予以传递。4.2.1 外部信息的交流4.2.1.1 公司办负责认证机构检查结果及反馈信息的收集并传递到相关部门,安全环保科负责环保部门、消防安全部门等监测或检查结果及反馈信息的收集并传递到公司办及相关部门,当检查结果出现不符合情况,按照环境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执行。4.2.1.2 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类的资料信息由公司办负责收集、更新和整理。具体见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4.2.1.3 公司办、供应部、销售部、外贸部等部门负责与上级政府部门工程合同方、供应商、顾客和周围居民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对这些相关方传来的信息,各责任部门应尽快处理。如问题严重相关部门应及时将信息传达到公司办,环境管理者代表等有关部门。如是书面信息,直接将其复印件分发至相关部门;如是口头信息,则应将其填写在信息联络单上,复印后分发至有关部门。公司办及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针对相关方反映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具体按环境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执行。当相关方要求答复时,应将处理结果通告对方。4.2.1.4 各部门直接从外部获取的其他环境信息,以信息联络单的方式反馈到公司办等有关部门。 内部信息交流4.2.2.1 日常信息由各部门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收集并传递。4.2.2.2 异常不符合信息,由发现者填写信息联络单的方式交由责任部门处理。如问题严重则应将信息反馈到公司办和责任部门各一份。公司办据此适时向责任部门发出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单,具体按环境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4.2.2.3 火灾、伤亡等紧急情况,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4.2.2.4 其他内部信息,如员工对环境改进的合理化建议,提出者以信息联络单的形式反馈给公司办进行处理。4.3 信息的归档与保存4.3.1 各部门做好信息的接收、传递、分类和归档工作。4.3.2 公司办作为环境信息的管理部门,应做好信息的整理分类、保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的完整、可靠和可用。4.4 环境信息的公开4.4.1 对于可为公众所获知的信息,如环境宣传画、实况照片和环境绩效监测结果,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张贴在公司和部门的公告栏中,以提高员工的警觉性。4.4.2 当相关方想了解本公司的环境方针时,各对口部门应按要求及时发送环境方针给相关方。当相关方想了解本公司及其他环境信息时,各部门将信息传递给公司办,由公司办统一向管理者代表申请,经批准后由对口部门向相关方传递;若不批准,公司办应对相关方作出解释。5 相关文件5.1 环境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5.2 环境法律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5.3 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5.4 文件控制程序6 相关记录 信息联络单CZH/EJL信 息 联 络 单No. TO:发出部门:发出人: 发出日期:信息摘要:(主题:质量问题 环境问题 相关方投诉 事后备案 其他)此信息是否需要反馈(发出部门填写)反馈 无需反馈 其他处理措施:已发出“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单”给 (部门名称)。(此条款只供公司办采纳)。其他处理人/日期: 浙江省长兴县中山化工 编号:CZH/ECX4.-01-2004运 行 控 制 程 序 持 有 者: 分 发 号: 受控状态: 2004年12月1日实施拟 制: 公 司 办 2004 年11月15日审 核: 蔡 安 邦 2004年11月18日批 准: 宋 星 星 2004年11月20日 会 签 栏更 改 栏部门会签人日期部门会签人日期更改内容更改依据更改人日期运行控制程序1 目的对于重大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和活动进行控制,确保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实现。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的控制。3 职责 3.1 公司办组织确定本公司与重大环境因素有关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运行与活动。 各部门根据文件编制管理规定的要求编制有关的运行控制程序和作业文件。 各部门按相关程序或作业文件的规定做好本部门的运行控制活动。3.4 安全环保科负责废弃物的分类处置。4 程序4.1 运行管理的一般要求4.1.1 生产技术部在组织编写产品的工艺操作规程时,应包含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和环境事项。各生产车间应严格按照相应工艺操作规程进行生产。4.1.2 生产技术部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要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节约能、资源。4.1.3 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原料消耗的管理;动力设备科负责对公司的水、电、汽等能源进行管理,增设必要的能源计量仪表每月统计,对主能耗设备进行重点管理,确保能源充分有效地利用。具体详见能、资源管理程序。4.1.4各生产车间应加强对生产操作的控制,防止生产过程中因操作原因产生的废水、废气异常排放和滴漏,具体详见废水控制程序,废气控制程序,噪声控制程序。4.1.5 各部门按规定地点分类放置废弃物,由安全环保科统一进行处理。具体详见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4.1.6 生产技术部及动力设备科对生产环境进行管理,确保各作业区环境整洁,有适当的环境、安全标志,通道畅通,各类物品在定置区内堆放整齐。4.1.7 各部门负责人合理配备人、财、物等资源,依据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对环境因素进行控制;公司办、安全环保科按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随时检查各部门环境活动的控制情况。4.1.8 机修车间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控制,保证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设备在使用、维修和保养中应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的要求作好环境保护工作。4.1.8.1 固定设备的安装地面浇注混凝土进行防渗处理。设备在维修和保养过程中所废弃的油料必须放在器皿中,禁止随便排放;废弃零部件、带油手套应分类收集,按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及时处理。4.1.8.2 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设备,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对噪声采取隔音、吸音等措施防止噪声超标;对于漏、滴油现象采用集油槽予以收集。4.1.8.3 设备拆卸时,地面上应铺塑料布或纸张,防止滴漏油到地面上。4.1.8.4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或带病运转,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环境、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4.1.9 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对公司的油品、化学品按要求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见油品、化学品的管理程序。4.1.10公司办负责对公司新、改、扩建项目的管理,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做好项目前期、实施以及竣工期间的各项工作,具体见新、改、扩建项目管理程序。员工上岗前要经过培训。并通过培训强化其工作技能、质量意识、环境意识,具体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执行。4.2 环境控制点的管理公司在日常的环境管理中,对与重大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对其中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作业点,由公司办组织有关部门设置环境控制点,并对环境控制点作出明显标识,编制有关控制文件,按文件的要求进行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4.3 对于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中涉及重大环境因素的供应商、承包商或维护商等,公司依据相关方环境管理程序对其施加影响,使他们的行为符合程序和有关要求。4.4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上进行施工作业时,公司办应加强监督管理,将相关方要求告之作业人员,预防违反规定操作而引起的损失和环境污染。具体按相关方环境管理程序执行。4.5 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按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执行。5 相关文件5.1运行控制程序5.2废水排放控制程序5.3废气排放控制程序5.4噪声排放控制程序5.5固体废弃物管理程序5.6油品、化学品管理程序5.7能源资源管理程序5.8相关方环境管理程序5.9新、改、扩建项目管理程序5.10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5.11人力资源控制程序5.12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浙江省长兴县中山化工 编号: 废 水 控 制 程 序 持 有 者: 分 发 号: 受控状态: 2004年12月1日实施拟 制: 公 司 办 2004 年11月15日审 核: 蔡 安 邦 2004年11月18日批 准: 宋 星 星 2004年11月20日 会 签 栏更 改 栏部门会签人日期部门会签人日期更改内容更改依据更改人日期废水控制程序1 目的为了能对本公司所产生的废水进行有效管理,使排放的废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以确保排放的废水不会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控制程序。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生活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管理和处理。3 职责3.1 安全环保科负责公司废水的控制。3.2 各部门按废水控制的要求做好部门废水的控制,污水处理员负责对集中废水的最终处理。4 工作程序4.1 来源:本公司产生废水主要是:生产中产生的含化学品或农药的工艺废水及清洗废水、化学试剂废液、生活废水等。处理方式: 公司生产区废水实施清污分流。4.2.2 生产中产生的含化学品或农药的工艺废水、清洗废水经污水系统进入公司污水池。质检科化学试剂废液不得随意倾倒,有污水管道的倒入污水管道或用专门容器收集后送焚烧炉进行焚烧。4.2.4 各部门车间的洗涤废水通过各部门的下水管道进入公司污水池。 4.2.5污水池的水经浓缩处理后,浓缩液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浓缩蒸发冷凝水部分作回用,富余部分直接排放。4.2.6 各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4.2.7 食堂污水经隔油后排放。4.2.8 各间接冷却水实施冷却水循环系统,溢流水进入清水系统直接排放。4.2.9直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要求,直接排放。监测项目PHCODmg/L悬浮物mg/LBOD5mg/LNH3-N mg/L甲苯 mg/L标准值6-91007020154.2.10 污水焚烧炉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对废水处理设备进行检修,如废水处理设备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应根据污水池存储液位以及设备处理能力等情况进行判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停止废水排放,必要时应停产。若导致污水外排应向环保局报告。4.3 日常管理4.3.1 各办公室、各部门的洗涤,都使用无磷洗涤剂,利于环境保护。 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公司的污水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好查检记录,如有异常情况,依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生产车间对于化学品原料及农药液的潜在泄露情况要加强控制,机修车间定期对设备、管道进行现场巡查,避免管路、阀门出现异常而导致各类原料、农药液、废水跑、冒、滴、漏等情况的发生,减少对地面和水体污染,并做好巡查情况记录。4.3.4机修车间加强对传动设备的巡查,避免传动设备故障出现油的滴漏,对于已有滴漏的设备要求尽快维修,并将废油进行收集后统一处理。4.3.5 各生产车间在冲洗设备、地面、现场时应注意不得将冲洗水溅入清水系统,防止清水污染。4.4 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以及废油漆桶集中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丢弃。4.5 检测: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委托长兴县环保监测站,每年定期对本公司排放废水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若未达标,依环境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5 相关文件5.1环境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5.2污水处理操作规程5.3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6 记录6.1废水焚烧原始记录 浙江省长兴县中山化工 编号:CZH/ECX 废 气 控 制 程 序 持 有 者: 分 发 号: 受控状态: 2004年12月1日实施拟 制: 公 司 办 2004 年11月15日审 核: 蔡 安 邦 2004年11月18日批 准: 宋 星 星 2004年11月20日 会 签 栏更 改 栏部门会签人日期部门会签人日期更改内容更改依据更改人日期废气控制程序1 目的对本公司在各种环节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控制、管理和处理,以确保排放的废气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健康的影响。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的控制、管理和处理。3 职责3.1 安全环保科负责公司废气的管理。3.2 各相关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废气排放的控制。4 工作方法/程序4.1 本公司废气主要来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苯溶剂废气、胺类废气和化学原料粉尘、农药粉尘,分析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或刺激性气体,焚烧炉尾气、汽车尾气等。4.2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苯溶剂的废气、胺类废气的控制。4.2.1 合成生产过程中应注意运转设备的密封,及时加盖,减少甲苯及胺类原料的挥发。4.2.2 合成操作现场应加强通风。4.2.3 操作中应严格控制脱溶废气的冷凝温度,确保甲苯冷凝回收。4.3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原料粉尘和农药粉尘。4.3.1 生产投料时操作工对固体原料投放应注意减少粉尘飞扬。4.3.2 投料粉尘通过吸风装置进行粉尘收集,收集的粉尘送焚烧炉进行焚烧。4.3.3 产品烘干以及制剂加工过程中的粉尘经布袋除尘、水膜除尘装置处理,除尘器收集的农药粉尘经分类收集回用于制剂生产,水膜除尘产生的含农药废水进入污水池进行焚烧处理。4.4 焚烧炉尾气4.4.1 公司的工艺废水通过与柴油混合焚烧处理,焚烧尾气通过烟囱进行高空排放。4.4.2 焚烧尾气应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排放标准要求。4.4.3 操作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焚烧操作,确保燃烧完全,达标排放。4.5 质检科在使用挥发性较强的有害试剂时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各通风柜应保证通风正常。通风柜引出的废气用水吸收后排入污水系统。4.6.1公司办要求公司内汽车均使用无铅汽油,要求汽车排放的尾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4.6.2停车时应熄火,不允许怠速。4.6.3外单位车辆进公司要停在指定区域内,停车应熄火,不准怠速造成环境污染。4.7安全环保科定期对各废气排放点及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检查。4.8安全环保科负责委托长兴县环保监测站,每年定期对焚烧炉的焚烧尾气进行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若未达标,依环境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5 相关文件5.1.1 焚烧炉操作规程5.1.2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浙江省长兴县中山化工 编号:CZH/ECX 噪 声 控 制 程 序 持 有 者: 分 发 号: 受控状态: 2004年12月1日实施拟 制: 公 司 办 2004 年11月15日审 核: 蔡 安 邦 2004年11月18日批 准: 宋 星 星 2004年11月20日会 签 栏更 改 栏部门会签人日期部门会签人日期更改内容更改依据更改人日期噪声控制程序1 目的通过控制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生产和生活环境,保护职工劳动健康,保证周围环境和谐统一。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作业场所。3 职责3.1 产生噪声的相关部门负责噪声源的控制并提出有效合理的治理方案。3.2 安全环保科负责噪声污染的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4 工作方法/程序4.1 本公司噪声的主要来源是:冷冻机、鼓风机、引风机、离心机等。4.2 要注意设备的选购、安装与降噪。4.2.1 公司办、生产技术部、动力设备科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优先选购噪声小的生产设备及部件。4.2.2 机修车间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和投入运行等阶段要认真调试,严格控制机械噪声。4.2.3 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要评价对公司内噪声的影响,防治措施,在项目投产或使用前,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4.2.4 公司各部门应推广和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积极采用噪声低的环保设备,以减少噪声的污染。4.3 公司内噪声的控制。4.3.1 产生噪声的相关部门在设备启动时,要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防止操作不当而产生噪声。4.3.2 设备要定期进行检修、润滑,做到油路、气路、水路畅通,油标醒目,油量充足,使机器能正常运转,降低噪声。4.3.3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定时巡查,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时,要查明原因,若确系设备带病运转,要立即报告并进行检修。4.3.4 对强噪声源(如冷冻机、鼓风机、引风机)在规划时不靠近厂界,并采取一定减噪措施。4.3.5 在公司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鸣叭,防止产生噪声污染。4.3.6 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施工、维修或其它服务时,应尽可能减少噪声的产生,如有强噪声源,应采取防止或隔离措施以降低噪音。4.3.7 加强职工的环境意识培训,使其养成在日常生活、生产、活动或服务中轻拿轻放的工作意识,杜绝野蛮操作,尽可能减少噪声的产生。4.4 噪声的监测与监督检查。4.4.1 公司的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类标准,即昼间噪声在65分贝内,夜间噪声控制在55分贝。4.4.2 安全环保科每年请环境监测部门进行一次有关环境噪声的监测,并做好记录,若出现超标,公司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解决。5 相关文件5.1 GB12348-90工厂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6 记录环境监测结果报告 浙江省长兴县中山化工 编号: 固 体 废 弃 物 管 理 程 序 持 有 者: 分 发 号: 受控状态: 2004年12月1日实施拟 制: 公 司 办 2004 年11月15日审 核: 蔡 安 邦 2004年11月18日批 准: 宋 星 星 2004年11月20日 会 签 栏更 改 栏部门会签人日期部门会签人日期更改内容更改依据更改人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程序1 目的更好的保持环境,使本公司每一个员工做到清洁生产,防止危害固体废弃物污染本公司环境,特作规定。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固体废弃物的管理。3 职责3.1安全环保科是固体废弃物归口管理部门;3.2安全环保科联络相关方委托处理危险固体废弃物;4 工作方法/程序4.1 本公司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标准:有害:焚烧残渣、工艺废水蒸发浓缩残渣、废弃化学品、农药包装物、收集的含农药粉尘、废旧布袋、废油及含油回丝、手套等物品、废化学品、废日光灯管、废电池、废墨盒、墨粉、废旧石棉等保温材料等等。无害: 废旧零部件、废金属、废玻璃、废纸类、饮食废物(果皮类和肉食蔬菜类)。4.2 管理步骤4.2.1 由安全环保科编制公司固体废弃物清单并确定各类固废的处理方法。4.2.2在各车间内设置环保垃圾桶并做好标识,工作人员定点将无害固体废弃物放置于垃圾内。4.2.3 工艺废水经蒸发浓缩后产生含水率为30%的盐以及焚烧产生的盐残渣收集后送液碱生产厂家作为生产原料用,并做好转移记录。4.2.4 生产过程中以及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化学品以及分析中产生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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