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行政审批项目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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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枪持枪证核发审批流程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公务用枪持枪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省人民政府令268号68项1、公务用枪持枪证申请审批表、公务用枪枪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持枪人员培训考核的证明材料;3、金融、保安服务公司、军工等守护押运单位还需提交守护、押运岗位数量、人员名单及运钞车辆名单;4、规定的信息录入电子文档。申请单位填写公务用枪审批登记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省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核发公务用枪持枪证、公务用枪枪证20个工作日不收费民用枪支配售许可证件核发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民用枪支配售许可证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省人民政府令268号72项1、申请报告;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材料。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储存库设计图表以及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4、组织机构设置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的说明;5、确保枪支(弹药)安全的规章制度。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县(市、区)市(州)级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省级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核发民用枪支配售许可证自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不收费枪支运输许可证核发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枪支运输许可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省人民政府令268号73项1、同意配置枪支的批准文件;林业部门核发的狩猎证或批准文件;2、调拨枪支弹药的批准文件;3、运输路线图,时间表,押运人员姓名;4、单位介绍信,申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与公示5个工作日不收费对入境枪支支持证件换发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对入境枪支支持证件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省人民政府令268号74项1、申请;2、入境地边防检查站核发的枪支携运许可证件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治安昨三大队提出申请。2、治安管理处三大队受理:(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件凭证,并当场或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3、内部审批;治安管理处三大队大队长签署意见分管处长审批。(不属公示内容)4、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即时换发持枪证件。不予批准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条件具备当场办理不收费营业性射击设立及配置射击运动枪支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营业性射击设立及配置射击运动枪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省人民政府令268号69项1、民用枪支持枪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依法成立或设立的证明材料或者身份证明;3、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回执)或者购置枪支的证明材料;4、持枪人员培训考核的证明材料;5、规定的信息录入电子文档。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填写民用持枪审批表表格一式三份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后上报市(州)级公安机关或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核发民用枪支持枪证(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所持有民用枪支持枪证由省级公安机关核发)。自受理后2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不收费狩猎配置猎枪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狩猎配置猎枪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省人民政府令268号70项1、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证明材料;2、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身份证明。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后上报市(州)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自受理后2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不收费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省人民政府令268号68项1、书面申请;2、区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特许猎捕证。(一)省内: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提出申请。2、分局治安大队受理:(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件凭证,并场或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3、分局治安大队审查有关材料,上门核实其用途。4、内部审批: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分管局长签署初审意见治安管理处三大队审核分管处长审批。(不属公示内容)5、符合许可条件的,自做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民用枪支配购证件;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二)省外:由治安管理处受理报省厅治安总队核发证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收费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集会、游行、示威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集会、游行、示威申请(须载明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2、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是本市人);3、参与集会、游行、示威人员的身份证明。受理申请县(市)公安机关审查、许可或不予许可3个工作日不收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1、要求开办的申请报告;2、凡属单位经营的,应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3、消防部门许可;4、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5、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6、其他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暂住证等)复印件;7、治安管理制度及职责;8、营业场所平面图。受理申请辖区派出所签署意见县(市)局审批发证15个工作日10元/证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1、申请报告;2、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3、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股东身份证明及复印件;5、其他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暂住证等)复印件;6、安全保卫制度;7、营业场所及四邻平面图;8、主要技术设备名称一览表。受理申请辖区派出所签署意见县(市)公安局审批颁证15个工作日10元/证机构印章刻制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机构印章刻制审批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条例1、刻制单位的申请报告;2、刻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批准文书;3、底样及委托刻制之机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县(市)公安局审批公安机关许可15个工作日10元/证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国务院对确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1、经营单位的申请报告;2、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文件;3、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4、经营场所的平面图;5、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柜、箱的设施资料说明;6、消防安全许可复印件;7、各种规章制度及职责;8、法人代表、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9、法人代表、从业人员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刑事处分证明。受理申请审核相应文件经县(市)公安机关审核并报经省公安厅批准县(市)公安机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7个工作日(省厅审批后)10元/证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等准印证明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等准印证明印刷业管理条例1、申请报告;2、主管单位签署意见;3、申请人(法人、其他组织)的企业代码证(或工商执照)复印件。受理申请审核相应文件证明承印单位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审批办理准印证明3个工作日不收费戒严期间特别通行许可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戒严期间特别通行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1、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发布戒严令;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戒严,由国家院决定,总理发布戒严令;3、由戒严实施机关制发特别通行许可证。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内部审批符合许可条件的,自做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件;不符合许可条件,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符合许可条件的,自做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件;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收费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使用许可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使用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办证申请;2、主管部门批文;3、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平面图和四邻距离图,使用爆炸物品现场平面图和现场四邻距离图,标明临时存放爆炸物品点的位置;4、保管员、安全员、押运员、爆破员的基本情况说明和证件的复印件;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消防、安全防护器材、设施;7、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受理申请县(市)公安局审批发证15个工作日使用证20元/证;购买证2元/证民爆站、爆破队组建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民爆站、爆破队组建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发19845号);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第98项1、乡、镇人民政府或大型厂矿企业的批准性文件;2、专用库房资料、包括防雷、防火等证明文件;3、从业人员花名册;4、内部安全管理制度。1、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大型厂矿企业向分局治安大队提出申请。2、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受理:(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件凭证,并当场或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3、内部审批: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现场勘验,从业人员审查,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考核,由大队长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4、符合许可条件的,核发申请单位许可证件;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收费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第111项1、供货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烟花爆竹储存许可证,所住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2、购货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烟花爆竹储存许可证,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3、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烟花爆竹储存许可证,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所在地公安部门核发有效的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员作业证;4、省级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为每个品种烟花爆竹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每个品种烟花爆竹的最小包装外观照片一张及燃放效果描述文字材料一份;5、从外省市往本市运输烟花爆竹的,持供货单位与购货单位签订的订货合同(含烟花爆竹的具体品名、数量),或市政府批准举行焰火晚会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文件,及运输爆炸物品申请表提出申请;6、承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承办人身份证。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变更与延续:不准予变更和延续受理后1个工作日不收费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第112项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受理审查决定告知与送达3个工作日不收费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1、申请报告;2、人员政审资料及资质;3、弩的品种、型号和数量说明;4、规定的信息录入电子文档。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申请是否具有申请资格;组织人员实地勘查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后2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不收费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第118项1、活动方案和说明;2、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活动时间、地点、人数、规模、内容及组织方式;安全工作人员情况、数量和任务分配、识别标志;场地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情况;入场票证的管理、查验措施;场地人员的核定容量;迅速疏散人员的预备措施;3、场地管理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等;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须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应当同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与公示30个工作日不收费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申请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办理机构及实有人数是否收费及标准1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治安大队不收费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治安大队不收费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一、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计审核需提交的材料:1、人员培训合格证(经公安厅组织培训合格的,含GB50348国家标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2、工程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和合同复印件;3、按规定应出具的有关风险等级证明复印件;4、系统初步设计方案;5、选用器材设备的种类、型号、数量及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复印件;6、器材布置平面图、中心设备布置图、系统联线图;7、管线敷设图;8、系统费用预算报告(含系统检测费);9、系统周边环境及建筑图。10、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论证审核登记表11、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论证整改承诺书12、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论证通过通知书二、邮政局(所)安全防范工程验收需提交的材料:1、安全防范工程合同复印件;2、建设单位的设计任务书复印件;3、按规定应出具的有关风险等证明原件;4、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复印件;5、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论证审核登记表复印件;6、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论证整改承诺书复印件;7、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论证通过通知书复印件;8、系统竣工报告、系统试行报告、系统初验报告、系统检测报告、系统使用操作人员培训情况报告。9、安全防范设施(工程)验收意见书10、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承诺书一、受理权限:1、投资额10万元以下的,由县公安机关负责受理。2、投资额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由市、州、直管市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武汉市辖区内投资额50万元以下的由市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负责受理。3、投资额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受公安部委托100万元以上)的由省厅技防办负责受理。二、受理:1、受理机关接到行政申请后,就申请事项是否需要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以及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内容填写是否正确等事项进行初步审查。2、经初步审查,受理行政许可的,出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凭证。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无需出具受理凭证;经初步审查,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的,应当口头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人要求书面决定的,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3、对通过信函、电报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受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分别情形作出处理,并通知申请人。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受理。三、审查和决定:(一)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计 1、受理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维修的单位以及技术专家(省厅受理的应组织所在地的技防管理部门参加)召开设计方案论证会,并填写湖北省安全防范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论证审核登记表;2、安全防范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论证通过的,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维修的单位应根据论证小组的建议和要求,填写湖北省安全防范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论证整改承诺书,受理单位应办理湖北省安全防范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论证通知书。论证不通过的,设计、施工和维修的单位应根据论证意见予以整改,并重新申请论证。3、经省厅技防办组织论证的设施(工程),设计、施工和维修的单位在施工之前应带湖北省安全防范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论证通知书到设施(工程)所在地市、州、查管市公安局技防办登记备案。(二)邮政局(所)安全防范工程验收:1、受理单位自接到设计、施工和维修的单位报送的文件资料之日起,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维修的单位及技术专家召开竣工验收会,并填写安全防范设施(工程)验收意见书;2、系统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维修的单位应根据验收小组的建议和要求,填写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承诺书后,受理单位应办理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发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设计、施工和维修的单位应根据验收意见予以整改,并重新提出验收申请。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定并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不予许可理由,并将申办材料一并退还申办人员,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15个工作日不收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前,申请人应当填写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并附以下材料:1、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准文件;2、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3、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4、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5、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者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复印件;6、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7、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8、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工程验收:1、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2、安全防范建设工程正式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资料;3、安全防范建设工程竣工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4、安全技术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二级风险等级以上的技防工程)。申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 、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治安(内保)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查;公安机关治安(内保)部门应当在收到专家组意见后的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分管负责人审批。本级公安机关分管负责人应当在5日内提出审批意见。不收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是否收费及标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第114项1、生产登记申请书;2、营业执照;3、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标准;4、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者鉴定证明。1、经销单位到公安厅技防办提交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审批申请书及以下文件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4)公安部安全技术防范质检中心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5)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复印件;(6)进口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持有国家质检总局出具的进口产品商检报告或海关商检部门出具的进口证明复印件。2、公安厅技防办在5日内完成提交材料的审查,审查合格的,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审批申请书上签署审批意见,发给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登记证。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退回申请人。地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生产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省级公安机关复审;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行政许可项目申请表填表单位(盖章):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年 月 日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办理机构及实有人数是否收费及标准1户口迁移证核 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22条治安大队5元/证2户口准迁证核 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22条治安大队5元/证3暂住证核发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治安大队5元/证4民用船牌、船民证、临时船民证公安部关于重新统一内河(船舶户口簿)、(船民证)、(临时船民证)的通知治安大队民用船牌10元;船民证、临时船民证2元/证(塑封5元) 5居民户口簿核发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项治安大队插页式每本7元;装订式每本6元;更换内芯每页0.2元;集体户口簿每本30元6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3条、第17条治安大队不收费7居民身份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治安大队申领20元/证;补证40元/证;临时身份证10元/证填表人:张 勇 联系 :6228216 单位负责人;邓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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