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危险源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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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水运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研究一、前言近年来,我国水运行业发展迅速,水运工程建设突飞猛进。2006年我国沿海港口(内河港口)新(扩)建码头泊位183(164)个,新增吞吐能力 36148万t(7870万t),其中万t级以上泊位111(13)个。全年新增及改善内河航道里程383km。“十一五”期间我国已将加快水运发展摆在 更加重要的位置,水运基础设施呈现出新一轮的建设高潮。在繁重的建设任务面前,水运工程施工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面临的任务也更加艰巨。二、水运工程施工特点水运工程施工期通常较长,施工环境恶劣,而且大多属于野外作业和水上作业,受地形、地质、气候影响极大,安全隐患多。水上作业施工时,常需要多工种 交叉作业,施工船舶和大型起重机械较多,工作面狭窄,同时水运工程受台风、洪水、风暴潮、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更为突出,因此极易引发物体打击、车辆伤 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等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近年来,随着船舶向大型化发展,水运工程向深水、远离岸线区域转移,专业化码头越来越多,改扩建码头工程和危险货物码头工程亦越来越多,内河航运枢 纽工程比例逐步上升,工程难度和施工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安全问题更显突出。因此水运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具有点多、面广、影响因素复 杂、辨识不易,以及容易发生人员和财产重特大伤亡及损失的事故。三、国内外危险源辨识的发展为了减少事故并减小事故发生造成的伤害和损失,世界上很多国家都相继建立了适合本国国情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危险源辨识标准。例如欧盟1982年 颁布了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EECDirective8250),简称塞韦索法令,1996年又颁布了塞韦索法令。美国1970 年通过了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SHAct),1990年又提出了过程安全管理标准(RMPR),对危险源辨识、严重度分级和控制措施做了规定。另 外在国际劳T组织(ILO)的支持下,一些国家也建立了国家重大危险源辨识和控制系统1。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分析,并初步在生产实际中加以应用。进入90年代,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由于安全监管工作没有及 时跟上,导致后期安全事故多发。2002年6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正式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目前,我国交通水运建设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有的已经制定了一些危险源管理办法和规定,但各地制定的办法和规定基于的标准不同,因此 这些办法和规定也不统一。四、水运工程施工危险源定义41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定义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和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 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WillieHammer定义危险源为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致因种类繁多2, 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危险源存在于确定的系统中,不同的系统 范围,危险源的区域也不同。根据上述对危险源的定义,危险源应由3个要素构成: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是指一旦触发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损 失大小,或者说危险源可能释放的能量强度或危险物质量的大小;危险源的存在条件是指危险源所处的物理、化学和约束条件状态。重大危险源国际劳工大会定义为:不论长期地或临时地加工、生产、处理、搬运、使用或储存数量超过临界量的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或多类危险物质的设施 (不包括核设施、军事设施以及设施现场以外的非管道的运输)。我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将“重大危险源”定义为长 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该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 织。42水运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定义鉴于水运工程施工的特点,水运丁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应区别于一般的危化品T业企业或组织的重大危险源。水运丁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属于建筑施工项目重大危 险源辨识,但由于水运工程施工大多是水上、水下或者临水作业,施工船舶和机具也多,与一般的房建、道路和市政等施工项目重大危险源存在的部位、方式也不完 全相同。因此有必要制定水运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从而有利于水运工程行业危险源普查、辨识和评价工作的展开。危险源辨识要考虑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局部修订(JTJ221-98)(简称标准)分项分部划分,但标 准中分项分部名称是基于构件质量评定划分的,危险源辨识还要考虑施工过程的作业船舶、机械设备、施工流程、工艺特点、交叉作业和施工辅助作业等因素。因 此将水运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定义为:在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活动或工序。五、水运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依据目前为止,对于水运工程施工以及其他建筑类行业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尚未提出明确标准和定义。对水运工程施工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主要依据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工程需要编制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 施。在水运工程施工项目中,依据其一旦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严重程度来划分事故性质。根据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 务院令493号),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等4级。在水运工程施工领域,将可能导致较大事故及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危险作业工序称之为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一般事故称为一般危险源。这样划分对于区分 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以及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管理都具有重大意义。六、危险源的辨识方法许多系统安全评价方法,都可用来进行危险源辨识。常用的危险源辨识方法大致可分为2大类。61直观经验分析法适用于有可供参考先例、有以往经验可以借鉴的建设项目;不能应用于没有可供参考先例的新开发系统。1)对照、经验法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对系统危险源进行辨识的方法。2)类比方法利用相似工程系统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劳动安全卫生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对象的危险源。62系统安全分析法系统安全分析法即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方法的部分方法进行危险源辨识。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系统、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ETA)、事故树(FTA)、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等。水运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应遵循以下原则:1)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应用以上方法进行分析。2)从可能导致火灾、爆炸和中毒等危险物质和工序出发,进行分析3。七、危险源的分类目前我国关于危险源分类方法,有按生产过程危险分类、按照有害因素分类以及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等方法。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 码(GBT13861-1992)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6大类,分别是:1)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2)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3)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4)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5)行为性危险、有害因 素;6)其他危险、有害因素。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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