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澄江镇上马台村母亲水窖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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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澄江镇上马台村母亲水窖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次)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2018-YRDCQ1804017招 标 人: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编制人:江 锋 资格(章)渝建招证2014056号审核人:袁睿聪 资格(章)渝建招证201100070号 二一八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1. 总则- 21 -2. 招标文件- 23 -3. 投标文件- 24 -4. 投标- 26 -5. 开标- 27 -6. 评标- 27 -7. 合同授予- 28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9 -9. 纪律和监督- 2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3 -1. 评标方法- 38 -2. 评审标准- 38 -3. 评标程序- 3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77 -第六章图纸- 78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79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80 -一、投标函部分- 82 -二、商务部分- 93 -三、资格审查资料- 9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北碚区澄江镇上马台村母亲水窖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编号:087537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碚区澄江镇上马台村母亲水窖巩固提升工程已由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以北碚水【2018】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北碚区澄江镇上马台村母亲水窖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次)2.2建设地点:澄江镇上马台村2.3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水源工程:更换小桥水库取水点取水闸阀(原闸阀为DN100铸铁闸阀,更换为DN200铸铁闸阀)。(2)输水工程:将原小桥水库至菜籽沟水库加压泵站DN160PE引水管道更换为DN200PE管(承压1.25Mpa),长950m;改造菜籽沟水库抽水泵房35m,设置容量100KVA专变,更换抽水设备(型号为:150S100型单级双吸离心泵;配电机YE3-2-75;一用一备)。(3)净水工程:对原母亲水窖厂区进行系统性升级改造,拆除原老旧沉淀池及过滤池。新建网格絮凝沉淀池一座(处理量1400m/d);重力式无阀滤池一座(处理量1400m/d);加氯加药间一栋(109.6m)配置自动加氯加药设备一套;厂区内工艺管道改造;厂区环境升级改造;新建厂区排水系统;厂区配电及监控系统;新设置厂区自用水系统。(4)配水工程:更换母亲水窖供区范围内所有供水主管,覆盖范围包括烽火山社、上马台社等共计30个社,6810人,工程配水管线全长4410m,其中DN180管道长580m, DN160管道长460m,DN140管道长730m, DN110管道长750m, DN90管道长1890m。所有给水管道均为PE100管材(承压1.6Mpa)。本项目总投资约290万元。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须完成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工程与配水管网工程DN90以上(包含DN90)建设。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资质,并承担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近三年(指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50万元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管网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8 年7月3日起,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不采用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5. 投标截止与开标的时间及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18 年7 月 25 日 09 时 00分至 2018 年7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接受投标文件;5.2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7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5.3投标和开标地点: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5.4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82262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12-3联系人:袁老师电 话: 023-636709582018 年7 月2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人民政府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023-68226290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12-3联系人:袁老师电 话: 023-636709581.1.4项目名称北碚区澄江镇上马台村母亲水窖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次)1.1.5建设地点澄江镇上马台村1.2.1资金来源市级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己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须完成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工程与配水管网工程DN90以上(包含DN90)建设。1.3.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度均不亏损。(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的复印件。)3.业绩要求 近三年(指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50万元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管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4.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1)被本市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3)被本市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应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注:1)投标人应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主动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是否有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一天的查询报告均为有效,查询报告时间为查询之日起的前两年。投标人收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后,须将原件送交评标委员会,并将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原件待评标结束后返还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项目经理近三年(指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50万元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管网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的名称则需要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月-2018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具体格式及内容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八)无在建承诺书)。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承诺书进行复核,如果中标候选人提交了虚假资料,或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身份证信息必须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识别,否则将被废标; (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月-2018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2)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 1 人, 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质检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且各主要管理人员一人一岗不能相互兼任。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除外)、身份证复印件、2018年1月-2018年6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需提供有效的造价员上岗证或有效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2018年1月-2018年6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且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职工。7. 特别提示: (1)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2)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会结束之前将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提供原件的具体要求见本条第二款,身份证原件的提供按本特别提示第3条规定办理)一次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对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查,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未提交原件的,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投标资料的原件备查:投标人(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财务审计报表原件、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拟派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中的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需提供有效的造价员上岗证或有效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原件、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安全员提供上岗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提供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原件、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投标人所在地政府或社保部门实施了取消在养老保险证明上加盖鲜章的政策,养老保险证明则可不加盖社保部门的鲜章,但必须提供当地政府或社保部门的发布的明确不再加盖红色公章内容相关政策文件的复印件或网上截图,否则将按废标处理。其他投标人提供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中必须加盖社保部门的鲜章,且只能为社保部门的印章,其他部门出具的无效,若是网上打印的养老保险证明未加盖社保部门的鲜章,将按废标处理。 养老保险证明中必须含身份证号,社保号。 (3)身份证要求所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必须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识别,阅读器无法识别的,在开标会现场发现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发现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涉嫌伪造证件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认定处理。开标会现场将核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并在开标会结束之前与其他投标资料原件一次性提交,交由评标委员会核验。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已在开标环节核验,评标环节不再核验身份证原件)及主要管理人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资料中提供盖有投标人单位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4)严禁投标人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进一步核查投标文件真实性,若在合同签订前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报送行政监督部门查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按合同约定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应上报行政监督部门纳入不良记录,并按相关规定查处。(5) 招标人将在中标结果公示时同步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所有业绩(含企业及人员业绩)。若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材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违反自行承诺条款任意一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各投标人应将信用承诺书放入投标函部分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准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8年 7 月 9 日 9 时 00 分前请在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招标人在2018年 7 月10 日17 时 00 分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并上传至“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1.11分包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2018年7月9日9:00时前请在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7月25 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注: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 09 时 00 分。2.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人在2018年 7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上传至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人在2018年7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前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上传至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参照规范及定额: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重庆市中小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及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1年版)的通知(渝水基201197号)、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渝水基200556号)、重庆2008工民建预算定额、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水基201197号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重庆市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渝水2016151号)、根据重庆市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公布重庆市水利工程2017年第一期人工费价格信息的通知(渝水造价20176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并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招标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3、材料采购及价格:本工程所需材料由投标人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采购,所选材料的产品质量均不得低于本工程的设计要求;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及建筑材料参考重庆造价信息2018年第3期材料价格。4、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5、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总价最高限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投标总报价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本工程各工程量清单子项报价或总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该子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价差、税金以及本招标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费等所有费用。7、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为:19189.04元,投标报价时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金额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按废标处理。结算时,严格按重庆市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安全生产监督局发布渝水基200928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按1.5%进行结算。8、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9、本工程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91680.30元。参与评分的 5 项主要工程量清单项详见第八章投标函部分中“(六)参与评分的5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即为对应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总报价最高限价和工程量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必须随身携带并与投标资料原件一同提交评标委员会核查。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在缴入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全额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时间以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如评标委员会核验中发现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的账号与企业基本帐户的账号不符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超过缴入截止时间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符合规定数额的;未一次性全额缴纳的;投标人未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北碚区澄江镇上马台村母亲水窖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次)”或“上马台村母亲水窖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次)”(简称)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投标保证金无效,一律按废标处理。1、金额: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述指定账户之一:(1)收款单位: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2)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北碚支行账号:01100144100000351275开户银行:建行重庆北碚城南支行账号:50001090041052507149-000466开户银行:工行重庆朝阳支行账号:9558853100004456186开户银行:重庆农商行北碚支行城南分理处账号:07040401200100033530000693、缴入截止时间: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北碚区澄江镇上马台村母亲水窖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次)”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为:“上马台村母亲水窖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次)”)。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单位基本账户。(2)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送区交易中心备案,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退还至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基本账户。7、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投标人被招标人及监督部门查实具有弄虚作假及围标串标行为的。(5)违反信用承诺书有关条款的(6)投标人或中标人因上述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1.4.1项和第3.5.1项至3.5.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指2015年6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日前二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商务部分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光盘二张。(格式为Excel格式,光盘不分正副,二张光盘的填报数据应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纸质版可不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电子版需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资格审查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注:1、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中标人另提供2套签字盖章齐全的投标文件包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商务部分不含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给招标人。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从目录页开始逐页连续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从目录页开始逐页连续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 “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 “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包括商务部分电子光盘2张,光盘应粘贴光盘专用贴,光盘贴上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封装,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开标现场发现的当众退还。注:若投标文件袋无法全部装入的,可以增加相应的投标文件袋,但必须符合上述各相应资料袋的封装要求。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北碚区城南大学科技园冯时行路308号三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北碚区城南大学科技园冯时行路308号三楼)。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招标人主持会议并宣布会场纪律;(2)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和代表。(3)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代理人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核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外地入渝企业参与投标的,入渝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入渝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或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且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市内、外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原件,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注册证、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以上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原件不能在现场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识别的,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投标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上的签发机关、有效期限、姓名、住址、公民身份号码信息与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供的相对应的身份证明材料上所显示的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人将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为1人,委托代理人可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在核验投标人身份程序结束时,投标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5)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6)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7)公布最高限价;(8)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由投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P值,并签字确认;(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2)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 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履约担保金提交时间:接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并在签定施工合同前, 将履约担保转账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规定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重新确定中标人。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条款。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在中标公示期内,由招标人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到北碚区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10.2相关费用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以中标金额按相关规定缴纳农民工保证金,按发包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供发包方办理发包方的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纳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10.3中标公示 本中标公示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标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报价中,不单列。10.5特别说明1、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中标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在签订合同时全部到位,若投标人在中标后不能按照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放入资格审查资料中),并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重新确定中标人。2、中标人在施工期间须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人员,并自行协调施工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道、对周边小区产生干扰而引起的周边矛盾等,按期推进项目进度,不得因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中标后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0.6交易服务费本工程的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按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623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10.7投标人业绩一览表电子版份数:1份(光盘),格式:word或Excel,光盘袋上注明单位名称,并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10.8工程款支付1、本工程发包人不付备料款或预付款;2、承包人在完成工程量50%后,由监理和发包人审定后,发包人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3、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完成资料审核交档(8份)并工程结算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4、办理竣工结算审计后60天内付至审定总价款的97;留3作质保金待质量缺陷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最终结算价以国家审计为准。10.9结算原则结算总价中标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设计变更等+临时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合同约定其他费用。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四份),并按要求附详细证明文件,监理人应在28天内完成复核,并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30天内完成审批并支付给承包人。10.10低价风险担保1、低价风险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2、低价风险担保金如下:若中标人的中标价格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中标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提供最高限价的85%与中标价差价金额的3倍作担保。计算公式为:低价风险担保金额=招标人最高限价0.85-中标价(金额为零或负值则不需提交)X3(倍数)3、递交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 将低价风险担保金转账到招标人指定账户。4、低价风险担保金与招标人要求中标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能互相冲抵。5、中标人不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金,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重新确定中标人,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领取中标通知书后,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金,不予退还,并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重新确定中标人。7、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在进场后以中标价格过低无法实施等理由故意拖延工期,在施工现场恶意违约,招标人可立即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与低价风险担保金,不予退还。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低价风险保证金,中标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招标人有权不退还低价风险保证金。10.12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在“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及诚信体系专栏”()注册用户(需上传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耗时约10分钟),以保证评标结果公示需要。此要求不作为禁止投标和否决投标的条件。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在重庆市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 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和区政府相关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1.12 偏离不允许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若有疑问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不论是否下载招标文件的答疑或澄清通知,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的全部内容。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2.3.2 各投标人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参与评分的5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表(5)信用承诺书(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商务部分电子光盘);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及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文件,仅需提交电子文档。(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凡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投标人被招标人及监督部门查实具有弄虚作假及围标串标行为的。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随身携带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以下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 “主要人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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