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制度案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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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制度案例题【案例 1】2004 年 2 月 7 日林某出资 5 万元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在填写设立申请书时,林某注 明其出资为家庭共有财产,并将企业名称定为“ A 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在纠正了林某的错误之后,为其颁发了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该企业为A 企业。林某聘请邓某管理A企业事务,同时规定,邓某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 3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林某 同意。2005年5月6日,邓某以A企业的名义向甲购入价值 4万元的货物,甲不知道林某 对邓某权利的限制。2005年10月9日,林某决定解散 A企业,经查,A企业资产总计6万 元,林某的妻子独立经营一食杂店资产价值 2万元, 此外, 林某别无其它可执行的财产及债 权。 A 企业在解散前欠缴税款 1000 元,欠邓某工资 2000 元,欠社会保险费用 3000 元,欠 张某 10 万元债务。答复以下问题:(1)指出林某在填写设立 A企业申请时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林某的错误是他所设立的企业名称中不应使用“有限责任字样,因为该企业 是个人独资企业,根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 ?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 限、“有限责任及“公司字样,因为与其责任形式不相符合。(2) 邓某在2005年5月6日以A企业的名义向甲企业购入 4万元货物的行为对 A企业是 否有效?并说明理由。答:有效。因为甲是善意第三人,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 ?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被聘用人员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说明A企业解散时应以哪些财产清偿债务,按照什么顺序清偿。答:应领先以A企业财产6万元清偿,当 A企业财产缺乏以清偿债务时,应以林某 的家庭共有财产包括林某妻子独立经营的食杂店价值 2 万元清偿,因为林某是以家 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清偿顺序: 邓某的工资 2000元及社会保险 费3000元;税款1000元;欠张某债务 10万元。4如果张某的10万元债务不能全部得到清偿,A企业解散后,林某是否还负有清偿责任?答:A企业解散后,张某尚未得到清偿的债务,林某仍有持续归还责任。但是如果张某在连 续五年内未向林某提出偿债请求,林某的偿债责任消灭。【案例 2】王某决定出资办一小型食品厂, 于是说服全家人, 用其家庭财产 8万元出资。向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申请登记时,在投资人栏目中王某注明为个人财产, 企业名称为好味食品公司。 工商部门指出 其中的错误。王某更正后,于 2002年 2月 6日予以注册登记。企业成立后,王某聘请吴某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但凡吴某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 2 万元以 上的合同,须经王某同意。 2002年3月 2日,吴某未经王某同意,以好味企业的名义向甲企业购入 一批价值 2 5 万元的劣质货物。吴某受聘好味企业后,一直背着王某从自己与他人合伙开办的糖 厂进货,从中获利,直至企业解散时才被发现。2002年 9 月,好味企业发生亏损,欠乙公司的到期债务无力归还,王某决定解散企业。 答复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1) 好味企业为何种形态的企业? 答:好味企业是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2)好味企业在设立过程中的错误之处有哪些?答:错误有:?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 也可以家庭财产出资,以家庭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 上予以注明。题中王某是以家庭财产出资而登记时注明为个人财产,不合法。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 “有限责任及“公司字样,因为与其责 任形式不相符合。王某企业名称为“好味食品公司不合法。(3)吴某以好味企业的名义从甲企业购物的行为是否有效?答:受托人吴某以好味企业的名义从甲企业购物的行为无效,因为根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 ?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被聘用人员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而甲企业出售的是伪劣货物,不属于善意第三人。(4)吴某从其与他人合伙开办的糖厂进货的行为是否合法?答:不合法,是未经投资人同意的关联交易,所以不合法。5好味企业应如何归还乙公司的债务?好味企业解散后,债权人乙公司尚未得到清偿的债务 怎么办?答:好味企业应先以企业财产还债, 如果企业财产缺乏以清偿债务时, 应以王某的家庭共有 财产清偿,因为王某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好味企业解散后,王某对企业的债务仍有持续归还责任。但是如果乙公司在连续五年内 未向王某提出偿债请求,王某的偿债责任消灭。【案例 3】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 A 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 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1) 7月,A合伙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2) 8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转 变为普通合伙人。(3) 9 月,甲、丁提出退伙。经结算,甲从合伙企业分回 10万元,丁从合伙企业分回 20 万元。(4) 10 月,戊、庚新人伙,戊为有限合伙人,庚为普通合伙人。其中,戊、庚的出资均为 30 万元。(5) 12月,B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到期,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 40万元。要求:根据 ?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分别答复以下问题:(1) 对于缺乏的 60 万元,债权人 B 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甲清偿全部的60 万元 ?并说明理由。答:债权人 B 银行可以要求甲清偿全部的 60 万元。根据 ?合伙企业法 ?规定,普通合 伙人退伙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2) 对于缺乏的 60 万元,债权人 B 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乙清偿全部的60 万元 ?并说明理由。答:债权人 B 银行可以要求乙清偿全部的 60 万元。根据 ?合伙企业法 ?规定,普通合 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 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当无限连 带责任。(3) 对于缺乏的 60 万元,债权人 B 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丙清偿全部的60 万元 ?并说明理由。答:债权人 B 银行可以要求丙清偿全部的 60 万元。根据 ?合伙企业法 ?规定,有限合 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 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当无 限连带责任。(4) 对于缺乏的 60 万元,债权人 B 银行能否要求退伙人丁清偿全部的60 万元 ?并说明理由。答:债权人 B 银行不能要求丁清偿全部的 60 万元。根据 ?合伙企业法 ?规定,有限合伙人退 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 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 的财产承当责任。在此题中,由于有限合伙人丁在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分回20 万元,因此,债权人B银行只能要求丁清偿 20万元。(5) 对于缺乏的 60 万元,债权人 B 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戊清偿全部的60 万元 ?并说明理由。答:债权人 B 银行不能要求戊清偿全部的 60 万元。根据 ?合伙企业法 ?规定,新入伙 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当责任。(6) 对于缺乏的 60 万元,债权人 B 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庚清偿全部的60 万元 ?并说明理由。答:债权人 B 银行可以要求庚清偿全部的 60 万元。根据 ?合伙企业法 ?规定,新入伙的“普 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案例 4】2005 年 1 月,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 人民币 5 万元出资, 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 8 万元出资, 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 4 万元出资; 各 合伙人按一样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 2005 年 6 月向 银行贷款人民币 5 万元,期限为 1年。2005年 8 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 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2005 年 9 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 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 2006 年 5 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 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 3 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 2006 年 6 月,银 行贷款到期后, 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 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 遂向甲要求归还全部贷款, 甲称自己早已退伙, 不负责清偿债务。 银行向丁要求归还全部贷款, 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 入伙前发生的, 不负责清偿。 银行向乙要求归还全部贷款, 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 例清偿相应数额。要求:根据以上事实,答复以下问题:(1) 甲、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答:甲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退伙对基于其退伙前的 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 承当无限连带责任。 因此, 退伙人甲应当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 贷款承当无限连带责任。 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 合伙人之间的分 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 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 数人承当全部清偿责任, 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丁的主张不能 成立。根据 ?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2) 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答:根据?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当首先用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 合伙企业财产缺乏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当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 未清偿企业债务便分配财产, 是违法无效的, 应退还已分得的财产用于清偿银行贷款, 缺乏 的局部,由甲、乙、丙、丁承当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对乙、丙、丁来说,应按合伙协议的约 定平均分担合伙企业债务。因为 ?合伙企业法 ?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亏损分担, 按照 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 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此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所以对于内部合伙人, 应按约定的比例分担债务。案例 5】2006 年 1 月,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 议。合伙协议的局部内容如下: (1) 甲以货币出资 10 万元,乙以机器设备折价出资 8 万元, 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 6 万元,丁以货币出资 4 万元; (2) 甲、乙、丙、丁按 2:2: 1:l 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当风险; (3) 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合伙 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实:(1) 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 于 2006 年 4 月单独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 A 担任 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 B 公司提供担保。(2) 2006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C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C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成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力。(3) 2007 年 1 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7年 2 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新入伙,戊出资4 万元。 2007 年 3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 C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 8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经营管理人员A共同承当连带清偿责任。甲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 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 拒绝承当清偿责任。 戊以自己新人伙 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当清偿责任。A那么表示自己只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当责任。(4) 2021年1月,合伙人乙在与 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 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于2021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 D公司胜诉。D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根据以上事实,答复以下问题:(1)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 ?并说明理由。答:甲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 ?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以合伙企业 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 必须经全体合 伙人一致同意。(2) 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 C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 ?并说明理由。答:代销合同有效。根据 ?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 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此题中, 虽然甲超越了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但C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代销合同有效。(3) 甲拒绝承当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答: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 ?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比 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 的一人或者数人承当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 别追索。(4) 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丁向 C公司归还了 8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 ?追偿的数额是多少 ?答: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 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丁向C公司归还了 8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合伙人甲、乙、丙、戊进展追偿,追偿的数额为8万元。(5) 戊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答:戊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 ?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 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 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6) 经营管理人员 A 拒绝承当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答:A的主张成立。A不属于合伙人,他只是合伙企业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而且此债务又不是他的过错造成的,因此他无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 任。(7) 合伙人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展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答: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 ?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属于当然退伙,当然退伙以法定事由实际 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8) 合伙人丁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 ?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 答:合伙人丁属于通知退伙。根据 ?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合伙人通知退伙应满足以下条件: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人退伙不会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 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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