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配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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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配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资中县配龙镇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24资中县配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编制单位:资中县配龙镇人民政府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资中县国土资源局规划技术编制单位:成都科地国土资源研究所规划编制时间:二一一年四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3第一节 土地利用情况3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点3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4第二章 规划目标4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4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4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5第一节 调整原则5第二节 调整方案6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7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7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8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8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9第五节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9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分区管制规则10第一节 土地利用分区10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13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15第七章 近期用地安排16第一节 耕地保护任务及措施16第二节 建设用地控制任务和措施16第三节 土地整治任务17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7第一节 法律措施17第二节 行政措施18第三节 经济措施18第四节 技术措施19附表:20表1. 配龙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0表2. 配龙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21表3. 配龙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21表4. 配龙镇土地整治规划表22表5. 配龙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22表6. 配龙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23说 明25第一章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26第一节 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26第二节 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27第二章 规划修编的基本情况27第一节 规划修编过程27第二节 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原则28第三章 规划数据说明30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基数30第二节 社会经济及人口数据31第四章 文本主要内容说明32第一节 规划主要指标说明32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33第三节 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及弹性34第四节 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36第五节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36第六节 土地整治37第七节 村土地利用控制37第五章 规划协调论证与公众参与38第一节 与相关规划的协调38第二节 公众参与39前 言配龙镇地处资中县西北部,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042759至1043317,北纬295458至295830。东临资阳市碑记镇,西临仁寿县新店乡,南临本县龙结镇,北靠本县发轮镇。全镇辖21个行政村。2005年末总人口27218人,其中:农业人口26473人,非农业人口745人。全镇国内生产总值7066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2596元。幅员面积41.17平方公里,本镇属中浅丘陵,山势不高,相对高度20至40米,山与山之间一般不连接,形成许多低矮山丘,区内主要土壤类型为水稻土和紫色土,土质适于发展农业。为了加强全镇土地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协调各业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为全镇土地的利用与管理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依据,促进全镇国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控制和指导下,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编制资中县配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阐明了配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背景,明确了土地利用战略定位与目标,制定了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方案,划定了土地利用分区,制定了分区管制规则,确定了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安排了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协调了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提出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二、国家政策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2、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四、相关规划1、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配龙镇小城镇规划。五、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调查评价成果资中县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成果。规划期限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远期目标年。规划范围为配龙镇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第一节 土地利用情况配龙镇土地总面积4116.89公顷。2005年全镇农用地面积2526.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37%;建设用地454.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04%;其他土地1135.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59%。农用地中,耕地1396.8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5.29%;园地177.4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02%;林地359.6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4.23%;其他农用地592.7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3.46%。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426.8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93.95%;交通水利用地27.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9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2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06%。其他土地中,水域131.51公顷,占其他土地的11.58%;自然保留地1004.35公顷,占其他土地的88.42%。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点根据配龙镇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其土地利用特点如下:一、全镇人均占有土地面积0.15公顷;人均占有耕地面积0.05公顷。 二、全镇土地利用率72.41%。三、全镇土地垦殖率62.31%。四、全镇森林覆盖率8.73%。五、全镇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面积156平方米。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一、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粗放,分布零散,土地整理潜力较大。二、区内地形相对高度小,多呈馒头山势,土地利用率较低。三、植被稀少,森林覆盖率较低。第二章 规划目标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优先安排城镇用地,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提升城镇的集聚规模,促进快速交通的发展,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统筹城乡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为配龙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用地保障。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一、约束性指标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05年耕地保有量为1396.88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1396.88 公顷。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264.1公顷。2、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指标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426.89公顷,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37.39公顷以内。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3.19公顷,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3.69公顷以内。3、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规划到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4公顷。4、土地整治控制指标规划到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28公顷。(二)预期性指标1、园地:规划到2020年,园地面积177.41公顷。2、林地:规划到2020年,林地面积359.61公顷。3、建设用地: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466.86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12.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面积10公顷。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一节 调整原则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在充分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科学预测各业用地;2、以供给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3、盘活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4、注重土地管理,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根据土地管理的目标和任务,为保障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结合配龙镇实际,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方案。第二节 调整方案一、农用地2005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2526.67公顷,规划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4628.08公顷,规划期内减少42.86公顷。其中,规划到2020年,耕地面积为1396.88 公顷,与比基期年没有变化;园地面积673.16公顷,与比基期年没有变化;林地面积359.61公顷,与比基期年没有变化;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80.27公顷,比基期年减少12.5公顷。二、建设用地2005年建设用地面积为454.36公顷,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466.86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2.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437.39公顷,比基期年增加10.5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29.2公顷,比基期年增加2公顷。三、其他土地2005年其他土地面积为1135.86公顷,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1135.86公顷,规划期内保持不变。配龙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表1。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按照配龙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战略,提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规模布局和管控措施,合理安排各项用地。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配龙镇耕地保有量分别为1396.88公顷和1396.88 公顷。各村均有分布,加强对耕地开发的管理等,严格按照年度土地开发利用计划使用耕地;在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外严格控制使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积极开发耕地后备资源,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采用生物、化学、物理等多种措施提高耕地质量。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配龙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264.1公顷,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为1288.66公顷,多保护24.56公顷。多保护的基本农田用于在规划期内不确定性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包括交通、水利、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污染企业搬迁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占用基本农田。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 “五不准”规定;严格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用地审批管理;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进行质量的改造;实行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违反规定破坏基本农田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配龙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见表2。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为了保证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同时提高建设用地的集约节约水平,规划到2010年配龙镇城镇用地10.9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13.7公顷,到2020年城镇用地21.4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13.7公顷。农村建设用地在全镇各村均有分布,中心村分布较多。根据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用地的征用;村庄应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制定建设规划;鼓励对闲置的农村居民点进行复垦,改造旧村、建设新村。配龙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见表3 。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农村安全饮水、沼气、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等建设,加强通村公路、桥梁等交通建设,加强农民新村和扶贫新村建设;加强文教、卫生、城市道路、专业批发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小城镇承载能力,改善投资环境。交通项目:发配路。其他项目: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敬老院、中心村、村级活动中心、村卫生室、集中供水站。配龙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见表5。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天然草地和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沼泽、滩涂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规划期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部分未利用地的比例要保持相对稳定。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支持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以较大面积的森林、草地和基本农田作为绿心和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土地生态安全屏障。第五节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期内,配龙镇应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规划到2020年,整治补充耕地目标为15公顷。20062020年,拟在配龙镇的田家、观音、飞凤、叶家、大水实施土地整理项目,预计新增耕地面积63.29公顷。管控措施:依法实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划要求,依法实施土地整治;规范管理。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监督考核。根据土地整治年度实施计划安排,县镇人民政府定期对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配龙镇土地整治规划见表4 。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分区管制规则第一节 土地利用分区按照土地利用的不同用途,将全镇划分为七种用途区,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地区土地面积1288.6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3%。基本农田各村均有分布。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他非农建设项目。在不突破多划的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下,列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不再补划,简化相应用地报批程序。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地区面积1907.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34%。主要分布在各村均有分布。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地区面积10.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7%。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瞿家村、大沟村。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四、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地区面积414.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07%。各村均有分布。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村镇体系建设规划;区内村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五、独立工矿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独立于城镇村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的区域。本用地区面积2.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5%。主要分布于瞿家村、佛耳岩村、枣树村、高宝村。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坍塌、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六、林业用地区本区域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林业发展。本用地区面积358.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2%。各村均有分布。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鼓励林业用地区内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化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配龙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见表6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一、允许建设区1、空间区域允许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预期用地区。允许建设区规模42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9%。范围主要包括城镇和中心村建设等地区。2、管制措施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限制建设区1、空间区域限制建设区是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限制建设区规模3555.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36%。主要任务是强化生态保护与整治,引导人口向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转移。2、管制措施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结合各村实际,确定各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并与建设用地布局、土地整治安排相衔接,确定耕地保护地块,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按照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控要求,确定各村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合理确定拆除、保留和适当扩大的村庄规模和范围,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统筹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建设用地。一、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全镇规划期末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396.88公顷,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288.66公顷。依据全镇所辖各村规划基期年的耕地保有量情况、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增量情况以及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水土保持建设等规划利用情况,科学合理的将县级的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分布至各村。二、各类建设用地新增及规模控制指标对乡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指标主要包括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三大强制性控制指标。按照本次规划的用地安排,至2020年末,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67.89公顷。其中2020年末的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62.3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3.87公顷以内。规划按照村镇的发展用地需求及重点建设项目的布局情况,结合上级下达资中县的城镇工矿控制规模,合理安排各村镇的城镇发展用地指标及采矿用地、独立建设用地指标。各村须严格按照规划分解下达的各项建设用地控制规模,科学实施城镇工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的新增用地安排。第七章 近期用地安排根据配龙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城乡建设部署和土地供求状况,对近期土地利用做出安排,重点确定近期耕地保护、建设用地控制、土地整治等任务和措施。第一节 耕地保护任务及措施规划到2010年,配龙镇耕地保护面积为2057.05公顷。其保护措施有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二是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三是严格耕地保护执法;四是严格执行城市用地规模审核制度;五是建立有效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六是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系统;七是引入耕地保护的社会监督机制。第二节 建设用地控制任务和措施规划到2010年,配龙镇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454.36公顷。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实行用地规模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项目服从城镇总体规划的“双重”管理,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逐步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发展向内涵挖潜转变,才能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第三节 土地整治任务规划近期内,配龙镇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大水、田家、飞凤、观音、叶家,整理规模917.6公顷,预计新增耕地63.29公顷。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 法律措施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本规划经资中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报四川省人民政府备案后即正式执行,配龙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目标的检查和考核机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依据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对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查报批,并由县、镇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许可。第二节 行政措施健全规划实施的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建立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公示制度,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用地、依规用地意识。健全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实施规划必须以落实上级有关硬性指标为前提,将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公众参与、公示制度。广泛征询社会公众和土地权利人意见,将公众参与制度贯穿规划评价、规划实施、规划监测的全过程,保证政府决策的透明性和规划的顺利实施。将规划方案成果、规划实施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提高公民依法用地、依规用地意识。加强舆论宣传,严格禁止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第三节 经济措施建立规划目标实施的激励机制,保障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形成耕地保护与节约集约用地的经济激励机制。加大土地整治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耕地开垦专项基金、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专项基金,加大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整理力度,稳步开展农村居民点复垦,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完善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给予农民在农业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生产性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条件,保障耕地种植财政补贴,引导农民加大耕地改良投资,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利益调节机制。健全和完善土地有偿出让制度,规范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第四节 技术措施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实施管理的技术水平。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运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技术、卫星定位技术等手段,建立规划实施动态反馈与调控机制,促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现。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系统的规划实施动态分析、监测、预测、预警功能,实现规划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升社会服务水平。附表:表1. 配龙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 类基期2005年近期2010年目标2020年2005-2020年面积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4116.891004116.89 1004116.89 100农用地耕地1396.8855.291396.8855.291396.88 55.560园地177.417.02177.417.02177.417.060林地359.6114.23359.6114.23359.6114.30牧草地0000000其他农用地592.7723.46592.7723.46580.27 23.08-12.5农用地合计2526.6761.372526.6761.372514.17 61.07-12.5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10.932.5610.932.5621.434.910.5农村居民点413.796.91413.796.91413.794.580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260.532.260.532.26 0.520小计426.8993.95426.8993.95437.39 93.6910.5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铁路用地0000000公路用地23.1585.1123.1585.1125.1586.132港口码头用地0000000水库水面3.6713.493.6713.493.6712.570水工建筑物用地0.381.40.381.40.381.30小计27.25.9927.25.9929.26.25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270.06 0.270.060.27 0.06 0建设用地合计454.3611.04454.3611.04466.86 11.34 12.50 其他土地水域131.5111.58131.5111.58131.5111.580自然保留地1004.3588.421004.3588.421004.3588.420其他土地合计1135.8627.591135.8627.591135.8627.590表2. 配龙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单位:公顷,%基期耕地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净增(+)减(-)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近期1396.8800000000001396.881288.66 规划远期1396.88151500015401101396.88 1288.66 规划期1396.88151500015401101396.88 1288.66 年均增减1.00 1.00 0 001.0 0.3 00.73 0.0 表3. 配龙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单位:公顷项 目规划近期规划远期规划期合计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00010.50 4.80 4.00 10.50 4.80 4.00 1、城镇00010.50 4.80 4.00 10.50 4.80 4.00 2、农村居民点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二、交通用地0002.00 0.00 0.00 2.00 0.00 0.00 三、水利设施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四、其他建设用地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总计00012.50 4.80 4.00 12.50 4.80 4.00 年均占地0 0 0 1.25 0.48 0.40 0.83 0.32 0.27 表4. 配龙镇土地整治规划表单位:公顷类 型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合计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1500015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000003、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土地开发)00000合 计1500015表5. 配龙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村(镇)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1、交通发配路改建2009-20202、其他垃圾处理场新建2009-2020污水处理厂新建2009-2020敬老院新建2011-2020中心村新建2011-2020村级活动中心新建2011-2020村卫生院新建2011-2020集中供水站新建2011-2015大沟村一社表6. 配龙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单位辖区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三树村234.2369.98 29.87132.68 56.650026.4211.28005.05 2.160.10.04楼房村186.7226.21 14.03133.92 71.720017.599.42004.60 2.464.42.36碾米村208.2825.32 12.16157.08 75.420018.378.82001.87 0.95.642.71瓦窑村145.8224.04 16.48103.43 70.930010.797.4005.05 3.462.511.72白泥巴厂村182.8855.90 30.5796.03 52.510018.9610.370011.08 6.060.910.5宝华村256.2467.68 26.41127.89 49.910019.877.750023.56 9.1917.246.73瞿家村296.2108.17 36.52107.61 36.332.150.7332.4510.961.550.5230.46 10.2813.814.66叶家村155.8266.22 42.561.82 39.670019.0912.25008.68 5.570.010.01大沟村149.0428.37 19.0486.53 58.068.785.8913.068.76004.20 2.828.15.43柏坝村121.4327.35 22.5376.91 63.330013.2710.93003.30 2.720.60.49佛耳岩村91.6925.69 28.0247.11 51.38008.28.940.170.1910.24 11.170.280.31大水村141.752.36 36.9556.26 39.70017.712.490011.65 8.223.732.63田家村183.1363.82 34.8550.57 27.620015.578.50034.24 18.718.9310.34飞凤村178.1557.02 32.0175.35 42.290020.2911.390023.38 13.122.081.17观音村258.870.03 27.06121.59 46.980026.7310.330032.66 12.627.793.01枣树村338.56153.60 45.37105.44 31.140035.9510.620.280.0828.37 8.3814.924.41新观村231.76112.36 48.4862.18 26.830025.7611.110022.07 9.529.394.05赵坝村213.3488.81 41.6383.75 39.260021.039.860016.63 7.83.121.46高宝村235.7270.05 29.72107.24 45.50025.6810.890.140.0622.64 9.69.974.23碓丘村162.6450.40 30.9952.47 32.260013.18.050041.54 25.545.133.15青冈村144.7145.28 31.2961.76 42.680014.5310.040.120.0817.70 12.235.323.68乡(镇)合计4116.861288.66 31.31907.62 46.3410.930.27414.4110.072.260.05358.978.72133.983.25资中县配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 明(20062020年)资中县配龙镇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39第一章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第一节 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一、保障了镇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上轮规划实施期间,有效地保障了场镇、集镇建设和交通运输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工程的用地需求。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化率均有增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了快速稳定增长。二、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基本确保了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上轮规划执行期间,正确处理了“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问题,在努力保障建设用地的同时,充分贯彻了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的基本国策,保障了粮食安全,确保了全镇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三、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上轮规划实施以来,保障了农业生产需要,“四荒”资源得到适度开发,林木覆盖率有所提高,同时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城镇环境明显改善。有效的防止了山体景观地貌遭到破坏、植被被毁、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等一系列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了配龙镇的自然地理景观。在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建设和保护、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和产业结构局部调整后,全镇水土流失减少,大气污染指数降低。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第二节 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一是规划缺乏弹性,上轮规划在方案编制时以刚性为主,弹性不足,不能适应快速城镇化和工业化形势下的土地利用要求。二是规划实施的权威性还不够,规划执行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和部分领导干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要性的认识不足,耕地保护的意识有待提高。第二章 规划修编的基本情况第一节 规划修编过程一、前期准备阶段1、成立修编领导小组成立由配龙镇主要领导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镇其他部门协同参与的配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修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2、制定修编工作方案成立由国土资源研究所与资中县国土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配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课题组,制定修编工作技术方案。3、收集规划修编资料规划修编课题组编制人员分别于2007至2010年不同时段对配龙镇进行实地调研工作和更新资料收集,主要收集资料包括资中县配龙镇 “十一五”发展规划、四川乡镇信息系统年报(配龙镇2005年)、资中县配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等。二、规划编制阶段1、协调论证阶段。对前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结果及各部门专项规划内容进行汇总和综合,作为大纲编制的基础和依据。根据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下达的指标,在分析土地供需的基础上,结合乡镇调研、相关部门规划、领导座谈等,对初步规划目标进行可行性分析,确定配龙镇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各项目标,确定土地利用重大空间布局。2、方案拟定阶段。根据上级规划的要求和本级规划目标列出推荐方案,并形成大纲成果。3、征求意见阶段。提请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修编咨询委员会,对大纲提出修改意见。4、规划审查阶段。将经征求意见修改后的大纲提交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评审,并根据审查意见形成正式成果,上报资中县人民政府审查。第二节 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优化区域空间布局,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促进全镇经济全面发展。二、基本原则1、服从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严格落实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特别是要完成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指标不能突破资中县下达的约束性指标。2、协调生态建设与土地利用的关系。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合理配置各类用地。建设良好的土地生态系统,使配龙镇成为宜居、宜产的小城镇。3、严格保护耕地,提高耕地质量。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粮食安全目标。积极开展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提高耕地质量。4、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认真贯彻“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将农民新村的建设与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置换相结合。5、优先保障重点区域与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与城市规划相衔接,按照配龙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战略,优先保障重点区域用地需求;结合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重大项目用地。6、公众参与和技术分析相结合。规划编制过程中,与各个部门广泛协调,在农村居民点集中建设方面充分征求农民意愿,体现了公众参与的原则。邀请技术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在人口与社会经济预测、土地供需平衡、规划方案优选等方面,采用了多种技术方法,使规划具有预见性和科学性。第三章 规划数据说明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基数一、数据核定以2005年配龙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将配龙镇土地利用变更数据与“县级采用基础数据”的相关数据进行衔接。通过收集配龙镇1997至2005年的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退耕规模、布局资料,调查过程中有关基本农田数量、分布及坡耕地面积、评价和分布等统计资料,上轮规划实施期间配龙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料等,进一步核定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二、规划基数转换根据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件要求,在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适用)基础上,根据规划管理需要,进行土地规划分类基数转换,将配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分到二级类,形成规划分类体系的基础数据。基数转换时,考虑统计口径、方便(规划)协调、有利于实施管理等因素,将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中的过渡期现状分类体系按照规划基数分类体系进行了归并和细分,具体如下:1、农用地转换。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归并或细分的基础上,分别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相应地类。灌溉水田和望天田合并为水田,水浇地和菜地合并为水浇地;果园、茶园等园地合并为园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合并为其他林地;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合并为坑塘水面;2、建设用地转换。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归并或细分的基础上,分别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相应地类。独立工矿用地具体转换方法如下: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地形图进行判读,初步确定独立工矿用地的性质;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查、踏勘将附属于城镇的独立工矿用地纳入建制镇,附属于各乡镇的农村中小学用地调整为农村居民点;参考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初步成果,将独立工矿用地中的采矿用地划分出来;其他独立工矿用地划入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同时,根据调查将原特殊用地中的旅游、风景名胜等的建筑用地转换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其余仍作为特殊用地。3、其他土地转换。荒草地、裸土地、滩涂、河流水面等其他地类,分别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相应地类。基数转换后,土地总面积以及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面积保持不变,仅三级地类发生变化。基数转换符合上级关于基数转换的要求,转换后的数据可作为本次规划修编的基础数据使用。第二节 社会经济及人口数据一、数据来源此次规划修编中,资中县配龙镇 “十一五”发展规划、资中县配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2005年乡镇信息系统年报等资料均采用由政府和部门批准实施的规划文本和资料。人口现状数据来源于2005年乡镇信息系统年报,并对来自不同职能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判断。经济社会数据主要来自1997至2005年资中县统计年鉴以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二、数据整理针对收集的资料多,来源广泛,数据量大,部分资料时间、口径等有所差异的特点,在整理数据过程中,凡是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的,均经过多次查证;查证把握不准的,由部门协商或者专家审核确定。因此,规划中采用基础和预测数据资料具有权威性和准确性。第四章 文本主要内容说明第一节 规划主要指标说明规划指标分为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是为保护资源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测,规划期内应该实现的指标。一、指标控制规划所确定的各项规划指标是在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给配龙镇的土地利用指标的指导下,结合配龙镇实际进行供需分析,经规划协调后确定。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等约束性指标严格按照上级规划努力实现。园地、林地、牧草地、建设用地总规模等预期性指标按照上级规划尽力完成。二、指标分解1、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结合现有的天然林保护、绿化带建设等规划,在配龙镇境内的河流沿岸、水库周围布局生态屏障,营造绿化带与绿化区;在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的两侧布设绿色通道。2、协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根据收集到城建、水利等部门的规划方案,根据反复协调,确定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占地面积。根据资中县农用地分等定级等资料,结合近几年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情况以及城镇发展趋势,将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优先划定为基本农田。3、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根据配龙镇发展的客观实际和发展战略,结合相关城建规划,优先保障城镇发展用地,综合考虑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镇城镇面积,统筹平衡其他村用地指标。通过对配龙镇各个村的实地调查,并且对各个村村民大会讨论确定的中心村布局、规模进行统计分析,结合居民点布局适宜性分析,确定各村庄农村居民点指标分解方案。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原则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在充分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实事求是预测各业用地;2、以供给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3、盘活存量土地,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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