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许可权力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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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许可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权运行流程图1张材料不全收件、受理责任科室:局渔业产业股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依法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退还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初审责任科室:局渔业产业股办理时限:5日制作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会同有关单位人员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责任科室:局渔业产业股办理时限:15日书面通知申请人补充证明材料,听取陈述申辩意见。注:补充材料及所听取陈述申辩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不符合符合分管局领导审核,发放、登记造册。责任科室:局渔业产业股办理时限:6日办结反馈责任科室:局渔业产业股申请人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或东山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东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材料齐全补正后符合申 请申请材料1、育苗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有资质的水质检测部门出具的育苗场水质检测报告,水质应符合渔业用水标准;3、育苗场负责人(法人)身份证;4、技术员的技术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承办科室:局渔业产业股电话:13605000572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1.水产苗种生产的审批流程图二、行政处罚权运行流程图4张1.渔业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温馨提示:一、简易程序只适用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二、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行政处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自知道行政处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调查取证1、两个人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一起执法,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2、当场查清违法事实,收集和保存必要的证据。口头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享有陈述、申辩权。进行案件调查制作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予以复核。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副本报行政处罚机关备案归档。承办科室:大队巡查中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3009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2.渔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7日内予以立案,并制作案件审批表报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抽样取证,制作抽样取证凭证先行登记保存,制作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7日内作出处理暂扣捕捞许可证、渔具或渔船,制作物品暂扣单。专业性问题由法定部门鉴定。其他证据现场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案件调查结束,制作案件处理意见书报批。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查案件材料,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由处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制作处理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有陈述、申辩权。符合听证条件的,还应告知有听证权。当事人3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组织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在水上,当事人当场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权。利。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经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三个月内不能办理完毕的,报上一级行政处罚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年。听取当事人陈述 、申辩、并予以复核。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对公民罚款超过3千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超过3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事人要求组织听证。执行处罚决定结 案承办科室:大队巡查中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3009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3.海洋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温馨提示:一、简易程序只适用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二、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行政处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自知道行政处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调查取证1、两个人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一起执法,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2、当场查清违法事实,收集和保存必要的证据。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复核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报大队领导同意、主管局领导同意执行处罚决定制作当场海洋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并应当告知当事人,如果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制作结案报告,结案承办科室:大队海监股电话:0596-5623009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4.海洋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制作案件立案审批表报批。股室负责人审核,大队分管领导核准,主管局法制部门审查,主管局领导审批同意。 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表明身份,调查违法情况,收集和保存必要的证据。责令停止经批准的海底电缆管道海上作业、责令停止经批准的涉外海洋科学研究活动、责令停止经批准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或者生产、使用以及其他责令停止经批准的作业活动的;吊销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的;对个人处以超过50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超过50000元罚款等海洋行政处罚的。自爱案件调查终结后十日内举行会审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制作行政处罚意见审批表报批。责任科室:海监股股室负责人审核,大队分管领导核准,局法制部门审查,局领导审批同意。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符合听证条件的,还应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制作之日起三日内送达)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经大队分管领导核准,主管局领导批准。进入听政程序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七日内送达) 承办科室:大队海监股电话:0596-5623009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 制作结案报告,结案执行处罚三、行政强制权运行流程图6张拒不改正的,可以暂扣、封存其使用的工具和物品。时限:15日1.海洋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流程图发现违法使用海域、围海、填海等违法行为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5日内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承办科室:大队海监股电话:0596-5623009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2.暂扣捕捞许可证、渔具或渔船流程图海上执法相关科室、单位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捕捞渔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因在海上当场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暂时扣押捕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相关科室有关人员当场出具暂扣收据回港后依法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由相关科室报告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大队巡查中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3009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3.制止出售、扣押、销毁苗种流程图相关科室两个人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检查人员一起执法,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发现违法行为,当场查清违法事实,收集和保存必要的证据。当场作出制止出售扣押苗种作必要技术处理或者监督销毁给他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办科室:大队巡查中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3009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4.强制清除渔港内废旧船舶等废弃物流程图接到群众举报或发现有在渔港内弃置废旧船舶,倾倒淤泥、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违规行为。责令5天限期清除,并予以警告。逾期不清除的,组织人员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并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承办科室:大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相关科室两个人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检查人员一起执法,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5.禁止渔港内的船舶离港、停航、改航、停止作业流程图发现: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2、处于不适航或者不适拖装态的;3、发生交通事故手续未清的;4、未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交付应当承担费用,也未能提供但保的;5、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认为有其他妨害或者可能妨害海上交通安全的情况;6、处于不适航或者不适拖状态的;7、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有关手续未办结的;8、经认定存在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9、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行政责令书,当场口头通知或者3日内送达行政责令书承办科室:大队巡查中队电话:0596-5623009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相关科室两个人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检查人员一起执法,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做好笔录,收集相关证明证据和材料6. 对发生事故且对海上交通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渔船设施采取强制性处置措施流程图发现渔港内的船舶,设施发生事故,对海上交通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问题报告分管领导,经分管理领导批准同意。责任科室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消除船舶或设施对海上交通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承办科室:大队巡查中队电话:0596-5623009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四、行政征收权运行流程图2张1.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流程图征收原有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金征收新批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金根据市政府批文,送达海域使用批准通知书。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送达海域使用金缴款通知书通知用户单位缴交海域使用金承办科室:资源环保股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用海单位按通知书要求缴交海域使用金用海单位根据批准通知书的要求缴交海域使用金审查缴款凭证,进行缴款确认。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审查缴款凭证,进行缴款确认。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承办科室:局资源环保股电话:13605000573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2.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流程图在管辖的水域、滩涂采捕和收购天然生长和人工增殖的水生动植物及利用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的单位和个人执法大队一楼行政服务窗口,由主办人填写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书申请人到缴费中心交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申请人将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书(回执)交于行政服务窗口主办人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证件承办科室:大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五、行政确认权运行流程图8张1-1.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流程图申 请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填写完整的渔业船舶(国籍)登记申请表;2、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合法文件;3、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船舶技术证书;4、船舶照片三张(左弦、右舷、船尾);5、海洋捕捞渔船还应交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原件和复印件。收件受理承办科室: 大队渔政渔监股办理时限: 现场收件审查核准对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许可发证承办科室: 大队渔政渔监股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符合许可条件不符合许可条件退还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县海洋与渔业局或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东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立卷归档承办科室:大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1-2.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流程图申 请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填写完整的渔业船舶注销登记申请表;2、渔业船舶所有权转移或渔船灭失、(失踪)、损毁情况的书面报告及证明;3、原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4、原渔业船舶(国籍)登记证书;5、原船舶航行签证簿;6、捕捞渔船还应提供原渔业捕捞许可证或渔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收回捕捞许可证的证明;、船舶所有人或共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收件受理承办科室: 大队渔政渔监股办理时限: 现场收件审查核准对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许可发证承办科室: 大队渔政渔监股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符合许可条件不符合许可条件退还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县海洋与渔业局或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东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立卷归档承办科室:大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2.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流程图申 请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填写的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表;2、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建造中的渔业船舶建造合同;3、抵押书面合同(附带主合同即借款合同);4、抵押权人及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5、抵押权人或抵押人属法人,法人代表未能亲自到场的,应提供法人代表出具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抵押物属共有的船舶需提供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收件受理承办科室: 大队渔政渔监股办理时限: 现场收件审查核准对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许可发证承办科室: 大队渔政渔监股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符合许可条件不符合许可条件退还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县海洋与渔业局或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东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立卷归档承办科室:大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3.渔业船舶租赁登记流程图申 请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给中国籍法人或公民的,应提供:1、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填写完整的渔业船舶租赁登记申请表;2、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渔业船登记证书;3、租赁合同;4、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船舶技术证书;5、租赁捕捞渔船还应提交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批准承租人租赁该捕捞渔船的证明文件。(二)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给境外的,提供:1、出租人填写完整的渔业船舶租赁登记申请表;2、前款第2、3、4项规定的文件或证书;3、租赁捕捞渔船还应提交捕捞许可证或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收回捕捞许可证回执证明。收件受理承办科室: 大队渔政渔监股办理时限: 现场收件审查核准对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许可发证承办科室: 大队渔政渔监股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符合许可条件不符合许可条件退还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县海洋与渔业局或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东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立卷归档承办科室:大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4-1.渔业船舶(国籍)登记流程图申 请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填写完整的渔业船舶(国籍)登记申请表;2、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合法文件;3、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船舶技术证书;4、船舶照片三张(左弦、右舷、船尾);5、海洋捕捞渔船还应交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原件和复印件。收件受理承办科室: 大队渔政渔港监督股(大队一楼服务厅)办理时限: 现场收件审查核准地对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许可发证承办科室: 大队渔政渔监股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符合许可条件不符合许可条件退还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县海洋与渔业局或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东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立卷归档承办科室:大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4-2.换发渔业船舶(国籍)登记证书流程图申 请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填写完整的渔业船舶(国籍)登记申请表;2、原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原件;3、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收件受理承办科室: 大队渔政渔港监督股(一楼服务厅)办理时限: 现场收件审查核准对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许可发证承办科室: 大队渔政渔港监督股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符合许可条件不符合许可条件退还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县海洋与渔业局或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东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立卷归档承办科室:大队渔政渔港监督股电话:0596-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4-3.渔船(国籍)变更登记流程图申 请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填写完整的渔业船舶变更登记申请表;2、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3、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船舶技术证书;4、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5、变更海洋捕捞渔船主尺度、吨位和主机的,应还交验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原件和复印件;、船舶所有人或共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收件受理承办科室: 大队渔政渔港监督股办理时限: 现场收件审查核准对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许可发证承办科室: 大队渔政渔监股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符合许可条件不符合许可条件退还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县海洋与渔业局或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东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立卷归档承办科室:大队渔政渔港监督股电话:0596-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4-4.渔业船舶国籍注销登记流程图申 请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填写完整的渔业船舶注销登记申请表;2、渔业船舶所有权转移或渔船灭失、(失踪)、损毁情况的书面报告及证明;3、原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4、原渔业船舶(国籍)登记证书;5、原船舶航行签证簿;6、捕捞渔船还应提供原渔业捕捞许可证或渔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收回捕捞许可证的证明;、船舶所有人或共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收件受理承办科室: 大队渔政渔港监督股办理时限: 现场收件审查核准对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许可发证承办科室: 大队渔政渔港监督股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符合许可条件不符合许可条件退还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县海洋与渔业局或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东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立卷归档承办科室:大队渔政渔港监督股电话:0596-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六、监督检查权运行流程图11张1.行政复议流程图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可延长30日)申请人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复议申请的经复议机关审查或同意后制作复议终止通知书审查发现受理不当的案件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书副本及提出答复通知后10日内提交答复及相关证据、依据材料,复议机构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及适当性进行审理5日内审查,符合复议法规定但不属本机关受理的,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机关提请或按规定转送5日内审查,不符合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审查合格的7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及提出答复通知书。并可决定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申 请(口头或书面) 条件:1、申请主体符合要求;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请求明确事实存在;4、属于复议申请范围;5、不超60日申请期。符合复议法规定的可对抽象行政行为一并提出审查申请 承办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制作决定书并送达相关单位或个人 2. 海洋行政监督检查流程图2人(含2人)以上着装整齐的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对用海行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巡航监视查阅资料上门了解情况立案调查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承办科室:大队海监股电话:0596-5623009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3.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监督检查流程图根据需要或上级有关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配合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承办科室:大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4.对渔业船舶安全的检查流程图不符合条件符合条件根据需要或上级有关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进出渔港的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依照规定办理签证签证机关:渔港监督签证站进入行政处罚程序责令限期改正、消除安全隐患,发行政责令书。责任科室:检查机构承办科室:大队巡查中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3009、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5.对从事捕捞、养殖、购销等各种渔业活动及其渔业证件、渔船、渔具、捕捞方法、渔获等的检查流程图根据需要或上级有关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工作人员:2人及2人以上出示执法证件,着装整齐,对渔业活动、渔船证件、渔船捕捞方法等检查。合法、完整、符合要求的渔船给予放行。对不合法、证件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给予采取行政强制或行政处罚措施。承办科室:大队巡查中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3009、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6.对同渔港监督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渔港设施的使用、通往、建设、交通安全秩序的监督流程图根据需要或上级有关要求,组织执法人员检查渔港设施的使用维护、建设和交通安全秩序承办科室:大队巡查中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3009、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发现违法违规,责令限期改正、消除安全隐患,发行政责令书未改正的进入行政处罚程序7-1.渔业船舶初次检验核准流程图申 请申请材料:所有者或经营者申报人需提供:1、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2、建造厂工厂认可证书复印件。3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捕捞船)。4、审核批准有效的渔船设计图纸。5、船名号编制证明。6、渔船建造(改造)合同。7、改造的船舶须提交原船舶检验证书及技术文件与原船舶注销登记证明书复印件。8、船东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材料不全,一次告知补齐内容。渔船检验股主办人员审核申报材料。(4个工作日内)股长、分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内)签发初次检验申报受理通知书,安排该船检验人员。 承办科室:大队船舶检验股电话:0596-5622626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检验人员按规程规定进行现场检验。(至建造完工止)检验人员审核建造厂提交的该船建造完工材料。(3个工作日内)不合格不予核准发证的,书面告知申报人,并说明理由。分管检验领导作出是否核准决定。(1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费通知单给申报人。核准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通知申报人。(1个工作日内)申报人到执法大队一楼服务窗口办理缴费。申报人到船舶检验股领取渔业船舶检验证书。7-2.渔业船舶营运检验核准流程图申 请申请材料:所有者或经营者申报人需提供:1、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2、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船修理合同(修理时);4、其它法律要求材料。 船舶检验股主办人员审核申报材料。(2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不全,一次告知补正内容。股长、分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内)签发营运检验申报受理通知书(可在申报 书上签注复印给船东),安排该船检验人员。 承办科室:大队船舶检验股电话:0596-5622626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检验人员按规程规定进行现场检验。(至检验完成止)检验人员审核船厂或船东提交的修理质量记录(修理时)。(3个工作日内)不合格不予核准发证的,书面告知申报人,并说明理由。分管检验领导作出是否核准决定。(1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费通知单给申报人。核准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通知申报人。(1个工作日内)申报人到船舶检验股领取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申报人到执法大队一楼服务窗口办理缴费。7-3.渔业船舶临时检验核准流程图申 请申请材料:所有者或经营者申报人需提供:1、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2、渔业船舶检验证书。3、渔船修理合同(修理时)。4、其它。如:海事报告、机损报告等等。申请材料不全,一次告知补正内容。船舶检验股主办人员审核申报材料(1个工作日内) 股长、分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内)签发临时检验申报受理通知书(可在申报书上签注复印给船东),安排该船检验人员。检验人员按申报项目和规程规定进行现场检验。(至检验完成止) 承办科室:大队船舶检验股电话:0596-5622626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检验人员审核船厂或船东提交的修理质量记录(修理时)(1个工作日内) 分管检验领导作出是否核准决定。(1个工作日内)不合格不予核准发证的,书面告知申报人,并说明理由。出具检验费通知单给申报人。核准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通知申报人。(1个工作日内)(1个工作日)申报人到执法大队一楼服务窗口办理缴费。申报人到船舶检验股领取渔业船舶检验证书。8.渔业职务船员资格认可补正后 符合规定不及格补正后不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材料不齐申 请办事条件:(一)申请有限航区五等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二)年龄在18周岁至未满60周岁间,身体健康;(三)具有相应的文化水平、任职资历或海上资历;(四)经过主管机关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并通过考试;(五)申请材料:1、由本人填写的“渔业船员考试发证申请表”;2、由医院出具的12个月以内检查的“渔业船员体格检查表”;3、近期两寸彩色证件两张;4、本人身份证或其身份有效证件的复印件;5、经主管机关认可的培训机构出具的业务培训证明。收件、受理责任科室:大队渔政渔港监督股退还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依法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责任科室:大队渔政渔港监督股审 核由实施岗位人员审核申请材料责任科室:大队渔政渔港监督股办理时限:2日考核、考试组织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考试办理时限:5日责任单位:大队渔政渔监股审批审查岗位人员签属审查意见:分管领导审签。办理时限:5日制作不予 许可决定 并说明理由公布考试成绩在县海洋与渔业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开。责任科室:大队渔政渔监股制作许可决定制作职务船员证书:由分管领导签发。责任单位:大队渔政渔港监督股办理科室:成绩公布之日起13日反馈责任科室:大队渔政渔监股批科申请人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县海洋与渔业局或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之日起3个月内向东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属审、换证属考核、考试承办科室:大队渔政渔港监督股电话:0596-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五等职务船员的考试发证)流程图9.内陆水域渔业污染事故的处理流程图接到报告群众举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立案调查向本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通报情况。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调查取证实地勘察现场,必要时请有权评估损失单位评估损失处 理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由当地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办科室:大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运行流程图5张1.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费征收流程图申请人开缴费通知书船员考试、补考、审证、签发证书等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均按国家物价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人到大队行政服务窗口缴费。申请人交回收款收据,回执留档。承办科室:大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2.船舶登记费征收流程图申报渔业船舶登记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在大队行政服务窗口由主办人填写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书。申报人到大队行政服务窗口交纳渔业船舶检验费。申报人将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书(回执)交于大队行政服务窗口主办人。大队行政服务窗口主办人向申报人出具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申报人领取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承办科室:大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3.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征收流程图申报人将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书(回执)交于大队行政服务窗口主办人。申报渔业船舶检验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在大队行政服务窗口由主办人填写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书。申报人到大队行政服务窗口交纳渔业船舶检验费。大队行政服务窗口主办人向申报人出具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申报人领取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承办科室:大队船舶检验股电话:0596-5622626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4.渔业船舶设计图纸核准费征收流程图申请渔业船舶图纸审查的申请人。在大队行政服务窗口由主办人填写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书。申请人到大队行政服务窗口交纳渔业船舶图纸审查费。申请人将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书(回执)交于大队行政服务窗口主办人。大队行政服务窗口主办人向申请人开具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申请人领取渔业船舶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批准的图纸。承办科室:大队船舶检验股电话:0596-5622626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5.渔船海事调解处理费征收流程图当事人提交申请调解书后,依法要向渔港监督机关缴纳调解费。开具缴款通知书给当事人(按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当事人到大队行政服务窗口缴纳调解费承办科室:大队渔政渔监股电话:0596-5620921监督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当事人执回执到相关科室开具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八、内部管理权运行流程图5张1.干部调动流程图个人提出申请调入调出单位提出初审意见, 报局办公室 局办公室提出调动意见党组会议研究审批调入调出单位报县委编办、县人事局审批不符合条件或经党组研究不同意调动,告知调入调出单位,由调入凋出单位告知申请人局办公室(调入调出单位)办理工资变动手续后,交财务部门办理调动人员的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手续承办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监督科室:电话:2.干部任免流程图局办公室根据职数和工作需要提出股级干部任职方案局党组研究确定股级干部任职方案,确定拟提提拔干部工作方案,并成立考察小组考察小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手任用工作条例组织开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活动局党组研究决定拟提拔人选对拟提拔人选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局党组会议根据公示情况研究决定拟提拔人选发生免职情况并经核实局办公室对被免职人员提出免职意见分管局领导提出审查意见局党组研究讨论决定免职局办公室办理免职手续免职谈话 工资变动资料归档按照股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 按照股级干部管理权限,行文并填写相关表格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后行文通知任职谈话工资变动资料归档承办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监督科室:电话:3.干部奖励流程图局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奖励方案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奖励工作方案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提出受奖人员名单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受奖人员名单 在全局公示7日局党组对嘉奖以下奖励实行奖励,对嘉奖以上奖励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承办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监督科室:电话:办理奖励手续,兑现奖励内容归档有关资料4、干部惩处流程图立案调查(15 日)局纪检监察部门审理定性,提出惩处意见尚未构成违纪或惩处标准的,给予批评教育,反馈有关部门局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拟定调查方案(5日内)通过举报、交办、移交等发现违纪现象报局党组研究处分决定局纪检监察部门与被惩处人见面,通知处分决定,交换意见办理惩处手续兑现惩处内容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处理结果召开有关会议,宣布处分决定并告知被处分人相关权利和监督程序承办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监督科室:电话归档有关资料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流程图承办科室:局办公室电话:13605000592监督科室:电话个人申请申报材料: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手册;2资格证书;3聘书;4聘任合同;5年度考核表等所在单位(制定方案)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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