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边坡治理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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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农民新村二期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农民新村二期ABAB、CDCD段边坡治理工程段边坡治理工程 招招标标文文件件招标编号:招标编号:CQSLZB20120302CQSLZB20120302招招标标 人:人:重庆海峡两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海峡两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招招标标代代理理机机构构: 重重庆庆胜胜力力建建设设工工程程招招标标代代理理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盖单位章)(盖单位章)编制人:编制人:李华杰李华杰资格(章)资格(章)渝建招证渝建招证2005015620050156 审核人:审核人:李青劲李青劲资格(章)资格(章)渝建招证渝建招证200902162009021620122012 年年 5 5月月- 2 -目目录录第一卷第一卷.7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81. 招标条件 .8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83. 投标人资格要求 .84. 招标文件的获取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 .96. 发布公告的媒介 .97. 联系方式 .9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181. 总则.201.1 项目概况.20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0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0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01.5 费用承担.211.6 保密.211.7 语言文字.211.8 计量单位.211.9 偏离.222. 招标文件.2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3. 投标文件.233.1 投标文件的组成.233.2 投标报价.233.3 投标有效期.233.4 投标保证金.24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43.6 备选投标方案.24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54. 投标.25- 3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5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5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65. 开标.26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65.2 开标程序.266. 评标.276.1 评标委员会.276.2 评标原则.276.3 评标.277. 合同授予.277.1 定标方式.277.2 中标通知.287.3 履约担保.287.4 签订合同.2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88.1 重新招标.28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289. 纪律和监督.29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9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9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0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09.5 投诉.3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0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37评标办法前附表.371. 评标方法.422. 评审标准.422.1 初步评审标准.42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23. 评标程序.423.1 初步评审.423.2 详细评审.43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33.4 评标结果.44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45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6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71. 一般约定 .48- 4 -1.1 词语定义.48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491.5 合同协议书.49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491.7 联络.491.8 转让.491.9 严禁贿赂.502 发包人义务.502.3 提供施工场地.502.8 其他义务.503 监理人.51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514 承包人.51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14.2 履约担保.524.3 分包.524.11 不利物质条件.525 材料和工程设备.52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3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3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3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37 交通运输.53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537.2 场内施工道路.53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548 测量放线.548.1 施工控制网.54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54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54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549.3 治安保卫.549.4 环境保护.5510 进度计划.5510.1 合同进度计划.5511 开工和竣工.55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55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55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5611.6 工期提前.56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613.1 工程质量要求.5613.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56- 5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5715.3 变更程序.57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5715.8 暂估价.5816 价格调整.58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5817 计量与支付.5817.1 计量.5817.2 预付款.5917.3 进度款.5917.4 质量保证金.5917.5 竣工结算.6017.6 最终结清.6018 竣工验收.60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6018.3 验收.6018.5 施工期运行.6118.6 试运行.6118.7 竣工清场.61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61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6119.7 保修责任.6120 保险.6120.1 工程保险.6120.4 第三者责任险.6220.5 其他保险.62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6221 不可抗力.62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62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6224 争议的解决.63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63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65第五章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771. 工程量清单说明 .772. 投标报价说明 .77第二卷第二卷.80第六章第六章图纸图纸.811.图纸目录.82- 6 -第三卷第三卷.83第七章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83一、投标函部分.85(一) 投标函.88(二) 投标函附录.89(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9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0(四) 投标保证金.92二、商务部分.9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6三、资格审查资料.98(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01(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03(三)项目管理机构.104(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06(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07(六)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08(七)其他资料.109- 7 -第一卷第一卷- 8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农民新村二期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农民新村二期ABAB、CDCD段边坡治理工程段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施工招标公告1.1. 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农民新村二期AB、CD段边坡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碚发改【2010】15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海峡两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海峡两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AB段边坡坡向约260度,坡角6474度,高度12.11米;CD段边坡坡向约330度,坡脚5055度,高度13.15米,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总投资约110万元。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4.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开标前(1 个小时)内由法定代表人(对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投标申请人代表必须是该企业的入渝分支机构负责人)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 机上刷银行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9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2 年 5 月 23 日开始,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44 本次招标不采用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5.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 6月 1515日14时30分, 地点为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北碚区城南大学科技园冯时行路308号三楼),联系电话:023-6322750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6.1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http:/www.project-and- 、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http:/)和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上同时发布。7.7.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海峡两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地址:北碚区冯时行路 308 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 系 人:付老师 李老师 电话: 13650573943 电 话:023-63227503 传真: 传真: 2012 年 5 月 23日- 10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海峡两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碚区静观镇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6505739431.1.4项目名称 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农民新村二期 AB、CD 段边坡治理工程1.1.5建设地点北碚区静观镇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负责人) 、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 11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 )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2.2.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近三年已完工类似合同金额不低于110万元的边坡治理业绩 1 个。 (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携带原件供查验)。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一 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评标结果公示期间,由招标人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查,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的,将被取消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养老保险(在投标单位注册并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12年1月至2012年4月份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 4.4.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 中级 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 职称证、 、养老保险(在投标单位注册并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12年1月至2012年4月份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在投标单位注册并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12年1月至2012年4月份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 12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5.5.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口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 2012 年 5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前;方式:在提问期内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传真:023-63227503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6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于 2012 年 5 5 月 3131日自行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上查阅招标人所有澄清的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所有澄清的相关信息。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于 2012 年 5 5 月 3131 日自行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上查阅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内容,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所有澄清的相关信息。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 13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3.2投标报价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1 1为依据。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 提示: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16 条的规定不予调整。4. 4.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 2.2.1 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5.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 ,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价和分部分项的最高限价,10 项主要清单最高限价同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一起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和分部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7.1 根据“渝建发2010158 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定额费用、专项费用、按实计算费用三部分组成。7.2 安全文明施工“定额费用”已在相应定额和费用中包括,不再单独计算。7.3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和按实计算费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汇总时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规费”项前计入投标报价。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渝建发2010158 号”规定标准计算, “专项费用”暂定金额为 万元(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1“总价”是指在工程量清单中以“项”或“总额”为计量单位、以总价计价的子目,一般用于不能按照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数量的子目。总价子目一般按照分期、完成合同价的百分比或完成进度计划的形象进度节点等方式予以分解支付。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由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 17.1.5 中明确。- 14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一起公布) , 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按照渝建发2010158 号文之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7.4 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和按实计算费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汇总时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规费”项前计入投标报价。根据“渝建发2010158 号”规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暂定金额为 万元(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定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中标人编制专项实施方案,经招标人批准后,以招标人批准的专项实施方案,根据经招标人签证确认实际发生的“按实计算费用”部分安全文明措施项目按实办理结算。3.3.1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1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1.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 万元人民币。1.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为:开标前 1 小时内由法定代表人(对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投标申请人代表必须是该企业的入渝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持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交复印件)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指定窗口 POS 机上刷银行卡缴纳投标保证金.2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招标人发放经监督部门备案后的中标通知书,并抄送区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区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二、三名的投标单位退还保证金。保证金退还至投标单位基本账户。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送区交易中心备案。合同签订之后,招标人书面通知区交易中心,向中标人退还保证金。保证金退还至投标单位基本账户。3 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5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凡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投标人被招标人及监督部门查实具有弄虚作假及围标串标行为的。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本须知第 1.4.1 项和第 3.5.1 项至 3.5.5 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三年,指2009年1月1 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口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 3.7.3 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函部分一式二份,正本1份,副本1份;商务部分纸质文件一式二份,正本1份,副本1份,商务部分电子光盘2张资格审查资料部分一式二份,正本1份,副本1份;3.7.5 装订要求1、本工程无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注:电子文档使用情况参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电子文档使用情况参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10.5 款。款。- 16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协会制、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 “商务部分”袋、 “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商务部分(包括商务部分电子光盘)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投标函部分” 、 “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 4.1.2 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应按本表第 4.1.2 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7.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表第 4.1.2 款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2012 年 月 日 14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北碚区城南大学科技园冯时行路 308号三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口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北碚区城南大学科技园冯时行路 308 号三楼)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合法身份:- 17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a. 若投标人注册地在重庆市范围内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加参开标会,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b.若投标人注册地在重庆市范围外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第二代)原件。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定,2011 年1 月 1 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应按要求装入投标函中,也要随身携带一份以便监督人员核实身份。C.如在招标人、监督部门核验投标人身份时,各投标人无法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5. 核验保证金缴纳回单(原件) ,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 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 4.1.1 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7.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 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口是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转账支票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 10%。3、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且在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到招标人处- 18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换履约保证金收据,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依序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专用条款。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 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 8.1(2)执行;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中标公示媒体开标结束后将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http:/www.project-and- 、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上公示开标结果,公示时间为 3 日。公示期间,各投标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招标人、招标监督机构反映或举报有关情况,招标监督机构将据此进行核查。10.2支付担保1.担保形式:银行保函2.担保金额:支付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支付担保。10.3招标代理费付款方式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根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正规收费标准收取。10.4行贿记录查询开标程序结束后,公示期间由招标人到北碚区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如发现中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10.5清单填报光盘本工程清单评标采取专家评审同评标软件(鹏业软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一)关于电子投标文件: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电子文件必须是采取鹏业软件组价后的 PTB格式的文件;制作 PTB 格式的文件时,要求在工程总项目中输入投标人的名称;如一个工程项目中有多个单位工程时,则分别对各单- 19 -条条 款款 号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位工程进行报价后,必须对工程进行合并,合并后的数据才能导入到评标软件中进行计算得分,否则其经济标不予评分。2、报送投标电子文件载体采用光盘。光盘应粘贴标签,标签上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3、电子投标文件中个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和甲方提供的电子招标文件相一致,不得出现多项、错项、漏项、排列顺序不一致的情况。对不能正常的参与评标的电子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电子投标文件应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当二者出现不符时,作废标处理。5、投标文件报送后,不得修改。6、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 PTB 格式。7、电子投标文件应设置修改权限密码,不得设置打开密码,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投标报价光盘需可读,若投标报价光盘数据无法读出,则不能参与评审,其投标文件无效。9、关于工程量清单填报软件使用的培训:软件供应商: 鹏业软件公司培训时间:投标人自行与软件商联系培训地点:地产大厦 22-8 鹏业软件公司联系电话:15023209396联 系 人:黄浩10.6特别说明1、注册地在重庆市范围内的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代表必须为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注册地点在重庆市范围外的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代表必须是分支机构负责人。投标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出席现场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但可以授权给委托代理人代理开标的一切相关事宜。- 20 -1.1. 总则总则1.1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4.4 凡在 2009 年全市建筑企业资质复查工作中没有达到资质等级标准且企业仍在整改过程中,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不论是否已发出招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4.5 凡经监督部门查证,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期间在其它项目任职或担任其它职务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51.5 费用承担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1.6 保密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1.7 语言文字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2 -1.81.8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1.9 偏离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1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23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3.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3.1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商务部分电子光盘;(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3.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24 -3.33.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随身携带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以下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25 -3.63.6 备选投标方案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3.7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施工组织设计不分正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4. 投标投标4.1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6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5. 开标开标5.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准时参加。5.25.2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合法身份:a. 若投标人注册地在重庆市范围内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加参开标会,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b.若投标人注册地在重庆市范围外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第二代)原件。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定,2011年 1 月 1 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应按要求装入投标函中,也要随身携带一份以便监督人员核- 27 -实身份。C.如在招标人、监督部门核验投标人身份时,各投标人无法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5. 核验保证金缴纳回单(原件) ,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 4.1.1 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 4.1.1 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7.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6.6. 评标评标6.16.1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6.2 评标原则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6.3 评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28 -7.7. 合同授予合同授予7.17.1 定标方式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2 中标通知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7.3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7.4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8.1 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9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9. 纪律和监督纪律和监督9.1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30 -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9.5 投诉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序号投标人投标人密封情况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质量目标 工期工期项目经项目经理理备注备注签名签名 - 32 -招标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33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 2.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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