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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乙方: 联系电话: 本工程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平方1.3工程户型: 室 厅 卫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3包清工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1.7工程款和报价单(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 (人民币) 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二条 施工图纸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3.2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第三条 甲方工作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提供房屋结构图,管线敷设说明等相关资料,并向乙方现场交底。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费用。4.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妥善处理因施工中造成的扰民问题,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4.6不得有下列行为:(1)禁止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禁止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4)禁止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4.7凡必须涉及4.6款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4.10鉴于对装修期间工地材料和设备的安全考虑,甲方应同意乙方在工地留宿。第五条 乙方工作5.1负责组织甲方共同参与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5.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5.3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5.3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第六条 工程变更6.1合同签订时,尽量确定所有施工项目,减少变更带来的损失及负面影响。6.2本合同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的预算单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6.3施工项目及施工方式如确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可施工。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或私自与工人商定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负责。乙方不再负责该工程的质量问题。工程量增加时须同乙方协商同意,且会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甲方需按比例及时支付工程费,同时工期予以顺延。6.4开工进料后减项要扣除减除项目价值30的费用,但当增项金额大于减项金额时,将不再扣款。6.5乙方按合同(包含效果图、施工图)施工后,甲方对原样式不满要求拆除返工的,返工项目按新增项目计算。拆除项目按原价格执行,并加收原拆除项目30的拆除损耗费。 第七条 材料供应7.1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由乙方将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搬运费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通知甲方验收。7.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送达现场,搬运费及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未及时送达施工现场,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7.3本工程属于乙方提供的材料,甲方不得擅自提供,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拒绝施工。7.4凡甲方供应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方可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质量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如需维修或返工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第八条 工期延误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指停水、停电、自然灾害、房屋自身发生裂缝、漏水等)(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因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九条 工程验收、竣工和保修9.1验收(1) 双方有责任有义务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2) 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双方都有义务进行指正,并及时解决施工质量问题。(3)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a)材料验收(基层材料和面层材料) (b)隐蔽工程验收 (c)竣工验收 9.2本工程验收标准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为准。 9.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予以配合,及时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时验收超过约定时间2天,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另行验收。 9.4工程竣工后未走验收程序,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视为验收合格不再验收,而以后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9.5工程交接前甲方需付清工程余款,乙方方可将工程交于甲方。乙方把施工钥匙交于甲方,工程交接完成。甲方未付清工程余款,未办理交接手续,即擅自更换门锁或使用的,均视为违约行为,乙方有权暂缓交付使用。9.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4个月内保修。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10.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款项按工程款支付比率支付金额(元)第一次开工前三日60%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35%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10.2装修期间甲方如有增项,双方需另行签订增项合同,并由甲方签字认可和付清增项工程款。10.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甲方结通知2日内验收,如未有异议,当日付清余款。如不结清余款,将视为自动放弃合同保修条款。10.4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1.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11.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11.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11.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第十二 条附则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3.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13.4本合同履行完毕保修期内保修条款有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13.5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5艺府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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